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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法學類-國家電網招聘考試《法學》模擬試卷5單選題(共45題,共45分)(1.)覃朗和袁美麗在國慶節結婚,覃朗駕駛著奔馳600去接親。在接親回來的途中,覃朗行駛至花麗小區南3號(江南博哥)樓下時,突然有一花盆從樓上墜下,將擋風玻璃砸碎,袁美麗的臉部被劃傷。后經調查得知,花盆是從該樓502房間的陽臺上掉落。覃朗和業主馬胡交涉,馬胡矢口否認,于是袁美麗到人民法院起訴。關于本案證明責任的表述正確的是:()A.本案實行證明責任倒置,因此袁美麗對于本案不負任何證明責任B.馬胡應當證明他對于該侵權行為的發生沒有過錯C.本案實行證明責任倒置,袁美麗只需證明侵權行為存在,損害結果由法院職權調查D.馬胡應當證明侵害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沒有因果關系正確答案:B參考解析:考查證明責任的分配。根據《侵權責任法》第85條和《證據規定》第4條第1款第4項的規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對其無過錯承擔證明責任。侵權行為的其他構成要件,包括侵權行為的存在、損害結果、因果關系等仍由原告承擔證明責任。故B項正確,ACD項錯誤。(2.)某白酒廠和某代理商簽訂一份協議,約定由白酒廠向代理商提供某品牌白酒500箱。總價10萬元,但在合同中未約定該批次白酒的質量等級等內容,也未封存樣品。白酒廠按照合同約定如期發貨,代理商驗收后支付了貨款。后代理商因有20箱白酒未能銷出,便以產品質量不合格為由,向法院起訴,其訴訟代理人在審理過程中又主張合同無效。本案中,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A.合同不具備質量條款,合同未成立B.合同不具備質量條款,合同無效C.合同有效,但甲應承擔違約責任D.合同有效,甲不應承擔違約責任正確答案:D參考解析:本題涉及在通常貨物買賣中質量條款的意義問題。在憑現狀買賣中,其是否符合質量標準,當事人之間未約定的,則只要符合該產品的通常用途,就視為符合質量標準。因此,本題正確選項為D。(3.)乙公司經多方努力同甲公司達成協議,由甲公司向其實施某項專利使用權的許可,乙公司承擔保密義務。乙獲得專利使用權后為尋求丙公司的注資,遂將該專利使用權作為對價允諾給丙公司許可實施,造成了甲公司的重大損失。關于甲公司可以采取的救濟措施,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僅能請求乙承擔違約責任B.僅能請求丙承擔侵權責任C.可以請求乙和丙承擔相應的責任D.由于請求權發生競合,只能請求乙或者丙承擔相應的責任正確答案:C參考解析:本題涉及技術轉讓合同中受讓人的義務問題。依《合同法》第352條的規定,受讓人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超越約定的范圍的,未經讓與人同意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專利或者使用該技術秘密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承擔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本題中,乙公司為受讓方,其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允許第三方丙公司使用該專利,給甲公司造成重大損失,對此甲公司可請求乙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并可請求丙公司承擔侵權責任,故B選項正確,其他選項錯誤。故本題答案為C。(4.)甲和乙是同事,二人因為某項目的主管權發生爭執。甲在落選后將乙曾經患病的事實公開發布到微博上并@了乙的現女友。乙發現后立即找到微博運營商要求其刪除該微博。微博運營商直至1個月后才刪除該微博。其間,乙的女朋友因此而與乙分手。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甲應對乙的損害承擔全部責任B.就乙擴大部分的損害,甲和微博運營商承擔連帶責任C.微博運營商應對乙的損害承擔全部責任D.微博運營商已將帖子刪除,故不應對乙承擔責任正確答案:B參考解析:本題涉及網絡侵權責任問題。根據《侵權責任法》第36條的規定,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甲在微博上泄露乙的隱私,理應承擔侵權責任。本題關鍵是微博運營上的侵權責任認定問題,根據法條規定,在乙已經通知該網站的情況下,微博運營上理應及時采取措施將該帖予以刪除,但直至1個月后才將該帖刪除,使乙的損失擴大,對乙擴大部分的損害,微博運營商應和甲承擔連帶責任。故本題的正確選項為B。(5.)李某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交付執行之前,李某聲稱懷孕并申請暫予監外執行。對于李某的申請應當由下列哪個機關審查決定?()A.看守所B.人民法院C.人民檢察院D.公安機關正確答案:B參考解析:本題考查暫予監外執行的程序。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第五款(現第265條第5款——編者注)、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二款(現第268條第2款——編者注)的解釋》,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前,因有嚴重疾病、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原因,依法提出暫予監外執行的申請的,有關病情診斷、妊娠檢查和生活不能自理的鑒別,由人民法院負責組織進行。因此答案選B。(6.)甲國籍漁船在乙國專屬經濟區進行捕魚作業時,乙國海上執法船趕來制止,并將甲國籍漁船帶回乙國港口。甲乙兩國均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締約國,且兩國之間無其他相關的協議。依國際法的有關規則,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乙國有義務迅速通知甲國將甲國籍漁船帶回乙國港口一事B.漁船為甲國國籍,乙國執法船不能對其行使管轄C.如甲國籍漁船未能向乙國有關部門及時提交適當擔保,乙國有權對該船船長和船員處以監禁D.專屬經濟區是乙國的領海,因此,乙國執法船有權行使管轄權正確答案:A參考解析:本題考查國際法上的空間劃分——海洋法——專屬經濟區。A正確,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沿海國應通過適當途徑將所采取措施和隨后進行的處罰迅速通知船旗國。B錯誤,依公約,未經沿海國批準所進行的捕魚行為為非法行為,乙國有權對其采取相應的執法措施。C錯誤,依公約,沿海國對在專屬經濟區內僅違反漁業法規的處罰,如有關國家間無相反的協議,不得包括監禁或任何形式的體罰。D錯誤,專屬經濟區的法律地位既不是領海也不是公海,沿海國對專屬經濟區中漁業資源的保護擁有管轄權。(7.)被執行人將刑事裁判認定為贓款贓物的涉案財物用于清償債務、轉讓或者設置其他權利負擔,以下哪種情況人民法院不予追繳:()A.第三人明知是涉案財物而接受的B.第三人無償或者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取得涉案財物的C.第三人通過非法債務清償或者違法犯罪活動取得涉案財物的D.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財物的正確答案:D參考解析:本題考查涉案財產的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執行的若干規定》第11條第1款規定,被執行人將刑事裁判認定為贓款贓物的涉案財物用于清償債務、轉讓或者設置其他權利負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追繳:(1)第三人明知是涉案財物而接受的;(2)第三人無償或者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取得涉案財物的;(3)第三人通過非法債務清償或者違法犯罪活動取得涉案財物的:(4)第三人通過其他惡意方式取得涉案財物的。所以A、B、C項說法正確。根據第11條第2款的規定,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財物的,執行程序中不予追繳。作為原所有人的被害人對該涉案財物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通過訴訟程序處理。即人民法院并不對第三人善意取得的財物進行追繳,而是通過其他訴訟解決,故D項不予追繳。(8.)李某和鄧某在一年內共盜割20公里長的公用通信電纜,變賣后得款16000余元。由于二人的盜害4行為,導致某通信干線中斷十余次。對李某、鄧某的行為定性,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盜竊罪B.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C.盜竊罪與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的法條競合D.盜竊罪與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的想象競合正確答案:D參考解析:本題考查盜竊罪與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的想象競合問題。兩行為人盜割公用通信電纜一行為觸犯兩罪名,因此為想象競合。(9.)下列情形中,法院應受理起訴的有:()A.張某起訴請求解除與周某的收養關系,后經法院調解維持,三個月后,張某以相同的事實、理由再次起訴請求解除與周某的收養關系B.錢某就生態補償費用問題與市環保局發生爭議,訴請法院判決撤銷相關行政行為C.羅某就房屋租賃問題與孫某發生爭議,訴請法院判令孫某支付租金,法院審查起訴時發現已經超過3年訴訟時效D.于某與梁某因買賣房屋發生糾紛,梁某起訴至法院請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法院審查起訴時發現雙方存在書面仲裁協議正確答案:C參考解析:考查不予受理的具體情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24條第1、2、7項的規定,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6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故選項A、B、D錯誤。根據《民訴解釋》第219條的規定,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受理后對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抗辯事由成立的,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故正確答案為C。(10.)下列有關法律解釋的說法中,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法律解釋的對象是特定的B.法律解釋往往由有待處理的案件所引起C.行政解釋屬于非正式解釋D.相對于其他的法律解釋,文義解釋和立法者目的解釋使法律適用的確定性和可預測性得到最大可能的保證正確答案:C參考解析:考查法律解釋。C選項錯誤,正式解釋可以分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種解釋,故而行政解釋屬于正式解釋。(11.)國際主權豁免是指國家的行為及其財產不受或免受他國管轄。國家主權豁免的放棄可以分為明示放棄和默示放棄兩種。關于國家主權豁免的放棄,下列說法正確的是哪項?()A.國家豁免的默示放棄包括國家作為原告在外國法院提起訴訟,出庭闡述立場等B.國家對于管轄豁免的放棄并不意味著對執行豁免的放棄C.國家在外國領土范圍內從事商業行為本身就意味著豁免的放棄D.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國家及其財產管轄豁免條款草案》采納了限制豁免主義立場,由此可見限制豁免原則已經發展成為一項有效的國際習慣法規則正確答案:B參考解析:國家或其授權的代表為主張或重申國家的豁免權,對外國法院的管轄作出反應,出庭闡述立場或作證,或要求法院宣布判決或裁決無效都不構成豁免的默示放棄,因此AC錯。《國家及其財產管轄豁免條款草案》并不是一個生效的有拘束力的條約,因此,在國際社會就此達成有約束力的條約以前,絕對豁免主義仍然被認為是一項有效的國際習慣法規則,D錯,B正確。(12.)下列哪一案件,法院可以調解結案?()A.甲向法院請求確認其與乙之間不存在撫養關系B.甲因乙長期借款不還,向法院申請督促程序,要求乙還清所有借款C.甲因為原審中存在嚴重的程序問題而申請再審,人民法院裁定再審的D.甲向法院請求確認其與乙之間不存在婚姻關系正確答案:C參考解析:考查可以調解的案件范圍。根據《民訴解釋》第143條的規定,對適用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婚姻等身份關系確認案件及其他依案件性質不能進行調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調解。故C項正確。(13.)夏麥(男)與黎芳(女)結婚半年,因性格不合經常發生爭吵,直至分居。黎芳遂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某區法院判決準許離婚,并在判決中對家庭財產進行了分割處理。夏、黎二人在法定期限內均未上訴。2個月后,黎芳想起她的一件祖傳玉器被夏麥占有,該玉器系黎芳結婚后其父所贈,后來黎芳給了夏麥。黎芳在訴訟過程中未提及玉器之事。黎芳如想要回玉器,她可以進行以下哪種行為?()A.上訴B.申訴C.申請再審D.另行起訴正確答案:D參考解析:考查離婚判決中沒有涉及的財產的處理。根據《民訴解釋》第382條的規定,當事人就離婚案件中的財產分割問題申請再審,如涉及判決中已分割的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200條的規定進行審查,符合再審條件的,應當裁定再審:如涉及判決中未作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14.)關于當事人申請再審,以下說法正確的是:()A.對于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裁定,當事人不可以申請再審B.當事人死亡或者終止的,其權利義務承繼者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申請再審C.當事人申請再審的,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D.當事人申請再審時只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正確答案:B參考解析:考查當事人中請再審的條件。根據《民訴解釋》第381條的規定,當事人認為發生法律效力的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裁定錯誤的,可以申請再審,A項錯誤;根據《民訴解釋》第375條第1款的規定,當事人死亡或者終止的,其權利義務承繼者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99條、第201條的規定申請再審,因此B項正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99條的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因此C、D項錯誤。(15.)關于辯論原則,下列說法中錯誤的是:()A.辯論的行使方式只能是口頭形式B.辯論的內容既可以是實體內容,也可以是程序內容C.辯論原則貫穿于民事訴訟全過程D.原被告均具有辯論權正確答案:A參考解析:考查辯論原則。A項錯誤,當事人行使辯論權的方式既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故A項當選。(16.)張某為防盜,外出時在自己的住宅內安放了防衛裝置。某晚,盜賊王某撬門潛入張某的住宅后,觸動了防衛裝置,并被擊為輕傷。對張某的行為認定,下列選項正確的是:()A.故意傷害罪B.正當防衛C.防衛不適時D.民事侵權行為,不構成犯罪正確答案:B參考解析:本題考查正當防衛的成立條件。《刑法》第20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入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本案中,張某為保護自己的住宅而設置防衛裝置,對不法侵害入王某正在進行的盜竊行為進行了制止,造成王某輕傷,張某的這種行為既不是防衛不適時(假想防衛、事后防衛),又未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而成立防衛過當,因此應為正當防衛,而且正當防衛是一種合法行為,不成立侵權。(17.)橋西區法院在開庭審判許某交通肇事案的過程中,許某的辯護人請求通知新的證人到庭并請求重新勘驗。依照法律規定,法庭正確的做法是:()A.應當決定延期審理B.應當決定中止審理C.可以決定延期審理D.可以決定中止審理正確答案:C參考解析:本題考查調查新證據、延期審理的問題。《刑事訴訟法》第197條規定,法庭審理過程中,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有權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鑒定或者勘驗。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可以申請法庭通知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就鑒定人作出的鑒定意見提出意見。法庭對于上述申請,應當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第204條規定,在法庭審判過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響審判進行的,可以延期審理:(1)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重新鑒定或者勘驗的;(2)檢察人員發現提起公訴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建議的;(3)由于申請回避而不能進行審判的。因此選C項。(18.)張某、李某、孫某、高某涉嫌共同盜竊,偵查人員在張某的住處搜到一份書面的分贓協議,其內容為,張某取得出售金額的40%,李某、孫某、高某各得20%。經過筆跡鑒定,確認此分贓協議系張某所寫。本案中的分贓協議屬于下列何種證據?()A.物證B.書證C.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D.既是書證又是物證正確答案:D參考解析:本題考查證據的分類。本案中,分贓協議一方面以其記錄的分贓計劃證明案件事實,具有書證屬性;另一方面又幫助偵查機關通過筆跡的外部特征確認犯罪嫌疑人,具有物證屬性。(19.)張某訴李某返還借款1500元,受理此案的A區法院依法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下列說法哪一項是錯誤的?()A.A區法院可以告知雙方當事人審判組織、一審終審、審理期限、訴訟費用交納標準等相關事項B.舉證期限可以由A區法院確定,也可以由張某和李某協商一致并經A區法院準許C.李某在開庭前對適用小額訴訟程序提出異議,A區法院經審查發現異議不成立,可以告知李某并記入筆錄后,繼續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此案D.A區法院可以對裁判文書進行簡化,主要記載當事人基本信息、訴訟請求、裁判主文等內容正確答案:A參考解析:考查小額訴訟程序的特點。A項說法錯誤,根據《民訴解釋》第276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小額訴訟案件,應當向當事人告知該類案件的審判組織、一審終審、審理期限、訴訟費用交納標準等相關事項,因此是法院“應當”告知而不是“可以”告知。B項說法正確,根據《民訴解釋》第277條第1款的規定,小額訴訟案件的舉證期限由人民法院確定,也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一致并經人民法院準許,但一般不超過7日。C項說法正確,根據《民訴解釋》第281條的規定,當事人對按照小額訴訟案件審理有異議的,應當在開庭前提出。人民法院經審查,異議成立的.適用簡易程序的其他規定審理;異議不成立的,告知當事人,并記入筆錄。D項說法正確,根據《民訴解釋》第282條的規定,小額訴訟案件的裁判文書可以簡化,主要記載當事人基本信息、訴訟請求、裁判主文等內容。(20.)下列關于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強制措施的說法,錯誤的是:()A.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應當嚴格限制和盡量減少使用逮捕措施B.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和人民法院決定逮捕,應當訊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C.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后服從管理、依法變更強制措施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能夠保證訴訟正常進行的,公安機關可以變更強制措施D.對被羈押的未成年人應當與成年人分別關押、分別管理、分別教育正確答案:C參考解析:本題考查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強制措施。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80條的規定,選項A、B、D正確。《公安部規定》第327條第2款規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后服從管理、依法變更強制措施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能夠保證訴訟正常進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案件,公安機關應當將變更強制措施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因此選項C錯誤。(21.)甲訴乙稱其侵占房屋,人民法院受理后,丙認為該房屋應屬于自己所有并參加訴訟,人民法院進行了合并審理。審理中甲申請撤訴,此時應如何處理?()A.因丙參訴不準甲撤訴B.準予甲撤訴,告知丙終結訴訟C.準予甲撤訴,告知丙另行起訴D.準予甲撤訴,將丙提起之訴作為另案進行正確答案:D參考解析:考查撤訴的處理。本題中丙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根據《民訴解釋》第237條的規定,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后,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在準許原告撤訴后,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作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為另案被告,訴訟繼續進行。(22.)某市甲公司(位于A區)和乙公司(位于B區)發生買賣合同糾紛,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已經瀕臨破產,正欲轉移所余財物。于是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請訴前保全,要求查封乙公司位于C區的房產一處。雙方合同履行地在D區。●法院接受保全申請后,應當在多長時間內作出裁定?()A.24小時內,且不可延長B.24小時內,可以根據甲公司的申請適當延長C.48小時內,且不可延長D.48小時內,可以根據甲公司的申請適當延長正確答案:C參考解析:考查訴前保全中法院作出裁定的時間。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2款的規定,申請訴前保全的,法院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23.)某國有電纜廠在春節期間被盜,丟失一大批電纜,數額巨大。報案后公安機關認為應是內部人員所為,認為應由該廠保衛科自行查處,故不予受理。該廠不服,向檢察院提出意見。則關于本案,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檢察院接到請求后,在自行查明案情的基礎上,可以直接要求公安機關受理此案B.如該案進入訴訟階段,則該電纜廠的廠長即為該廠在訴訟中的法定代理人C.如該案進入審判階段,則該廠和檢察院均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D.如對該案的判決結果不服,該廠可以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正確答案:C參考解析:本題主要考查單位作為被害人的相關特點。單位作為被害人時享有的訴訟權利與承擔的訴訟義務,與自然人作為被害人時大體相同。主要表現在:(1)對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有權向檢察院提出意見,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認為其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則必須立案,故A項說法錯誤。(2)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的,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抗訴,而不能直接向上級法院上訴,故D項錯誤。(3)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根據《刑事訴訟法》第99條的規定,如果是國家、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訴訟時,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故C項正確。注意:單位被害人參與刑事訴訟時,應由其法定代表人作為其訴訟代表人參加訴訟,而B項中“法定代理人”適用情形是當事人為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故B項錯誤。(24.)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在對其內容的理解上發生分歧時,應該遵循法律的嚴格規定,進行解釋。關于憲法解釋,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作為英美法系的典型代表,英國、美國都是由司法機關對憲法進行解釋的B.我國憲法的解釋權歸全國人大,屬于立法機關的解釋C.美國著名的“馬布里訴麥迪遜案”中,確立了美國“違反憲法的法律不是法律”和“法官有闡釋憲法的職責”等憲法解釋規則D.我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憲法的方式,屬于專門機關的解釋正確答案:C參考解析:考查憲法的解釋。英國是立法機關解釋憲法,我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解釋憲法,屬于立法機關解釋。(25.)關于民事訴訟中的審判組織,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A.獨任制只適用于一審法院B.二審法院裁定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法院可以由陪審員組成合議庭C.二審中可以由審判員和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D.特別程序中只能適用獨任制正確答案:B參考解析:考查民事訴訟的審判組織。A項錯誤,《民事訴訟法》第157條第1款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而簡易程序實行獨任制,故獨任制只適用于基層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而不是簡單的和一審法院對應;B項正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40條第2款的規定,二審中發回重審的案件,可以由審判員和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C項錯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40條第1款的規定,陪審制只適用于一審,在二審中不能有陪審員參與審理:D項錯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78條的規定,特別程序中的選民資格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26.)執法的效率原則是指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行政機關對社會實行組織和管理的過程中,以盡可能低的成本取得盡可能大的收益,取得最大的執法效益。下列關于執法的效率原則的具體要求,表述錯誤的是哪一項?()A.執法主體應當及時地處理行政相對人的訴求,保護公民和國家的權利,及時準確的運用自由裁量權來處理相關事物B.行政機關在執法時要尊重科學,考慮客觀規律,作必要的可行性分析,為國家和社會帶來最大效益,并降低執法成本C.效率原則必須在合法與合理原則限制的范圍內進行D.有名言說“遲來的正義就不是正義”,因此執法主體可以為追求行政效率適當忽視法律規定和執法的正義性正確答案:D參考解析:考查執法的效率原則。執法主體不能為追求行政效率而忽視法律和犧牲執法的正義性。(27.)甲、乙兩公司因貨物買賣合同履行發生爭議。甲公司依雙方的仲裁條款申請仲裁,但有一個對甲公司很重要的證據在乙公司的上級主管部門手中,甲公司無法得到該證據。對于這種情況,仲裁庭該如何處理?()A.依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甲公司不能提供該證據,仲裁庭也不應當自行收集B.仲裁案件中關鍵性的證據可以由仲裁庭收集,所以應由仲裁庭依職權進行收集C.仲裁庭認為該證據對仲裁本案很有必要時也可自行收集D.仲裁庭認為該證據對仲裁本案很有必要時,可以申請證據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收集正確答案:C參考解析:本題考查仲裁程序中證據的提供與收集,根據《仲裁法》第43條第2款的規定,仲裁庭認為有必要收集的證據,可以自行收集,故C項正確。與仲裁證據保全不同的是后者必須由仲裁委員會申請法院進行。(28.)執行機關是指將人民法院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付諸實施的機關。下列有關執行機關執行范圍的表述,哪一項是正確的?()A.人民法院負責無罪、免除處罰、罰金、沒收財產及死刑立即執行判決的執行B.公安機關負責送交執行時余刑不足2年的有期徒刑和拘役、管制、緩刑、剝奪政治權利、監外執行等的執行C.監獄負責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和送交執行時余刑2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執行D.未成年犯監獄負責未成年犯被判處刑罰和勞動教養處罰的執行正確答案:A參考解析:本題考查執行的場所。根據法律規定,公安機關負責送交執行時余刑不足3個月的有期徒刑、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執行;看守所負責執行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3個月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未成年犯管教所負責未成年犯被判處刑罰的執行;監獄負責死刑緩期2年執行、無期徒刑及送交執行時余刑在3個月以上的有期徒刑的執行:社區矯正機構負責管制、宣告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執行。而無罪或免除處罰的判決、罰金、沒收財產及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和裁定,均由人民法院自己執行。因此本題正確答案為A。(29.)快遞員誤將王某訂購的外國進口奶粉放到了鄰居張某的門口,張某將之丟在垃圾桶內。張某行為的性質應如何認定?()A.構成不當得利B.構成侵權行為C.構成無權代理D.并無不當正確答案:D參考解析:本題涉及對不當得利、侵權行為、無權代理的理解問題。本題中,張某不明所以,取而棄之,未使自己受有利益,故不構成不當得利。張某不存在侵權的過錯,故不構成侵權行為。張某未以王某的名義從事行為,故不構成無權代理。本題中,張某享有排除妨礙請求權已無爭議,但對該物是否享有拋棄權,存在不同看法。張某的行為正當與否,應以社會習慣是否容忍為宜,張某拋棄的僅為一袋牛奶,依社會觀念,應允之。因此,本題正確選項為D(30.)聯合國駐聯合國會員國A國的某機構于2010年以聯合國的名義,與A國政府簽訂協議,購買了一批設備。后雙方產生糾紛。依有關國際法規則,下列哪項是正確的?()A.由于聯合國組織屬于政治性國際組織,其上述購買行為自始無效B.聯合國駐A國某機構的購買行為屬于其權利能力的范圍C.上述行為應視為聯合國所有會員國的共同行為D.聯合國能就該項糾紛向國際法院提起針對A國的訴訟正確答案:B參考解析:本題考查國際法的主體——國際組織。聯合國機構的行為在其權利能力范圍內是有效的,A錯,B正確。聯合國某機構的購買行為依《聯合國憲章》和其他決議規定,由聯合國作為獨立主體實施并承擔法律責任,不得視為所有會員國的行為,C錯誤。就國際法院的訴訟管轄權而言,其訴訟管轄權中“對人管轄”的行使,國際組織、法人或個人都不能成為國際法院的訴訟當事國。因此,聯合國組織不能成為法院的訴訟當事國,D錯。(31.)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在中國進行刑事訴訟,需要委托辯護人或者代理人時,下列哪種說法是正確的?()A.應當委托中國律師擔任B.可以委托中國律師擔任C.可以委托外國律師擔任D.既可以委托中國律師擔任,也可以委托外國律師擔任正確答案:A參考解析:本題考查外國籍被告人委托律師辯護的規定。根據《刑訴解釋》第402條第1款的規定,外國籍被告人委托律師辯護,或者外國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自訴人委托律師代理訴訟的,應當委托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資格并依法取得執業證書的律師,因此本題選A。(32.)下列哪種情況下甲可以向基層法院申請啟動督促程序?()A.甲已支付貨款,但乙公司拒絕交付買賣合同項下的貨物B.乙拖欠甲20萬元借款逾期未還,乙在國內但下落不明C.乙拖欠甲金額為200萬元的匯票一張D.甲和乙之間的雙務合同義務均未履行,甲請求乙支付50萬元貨款的債權正確答案:C參考解析:考查督促程序的適用范圍。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14條第1款的規定,督促程序適用于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的案件,本題中的A項不屬于給付金錢、有價證券,因此A項錯誤。根據《民訴解釋》第429條第1款第4項規定,債務人應當在我國境內且未下落不明,B項錯誤。根據《民訴解釋》第429條第1款第3項的規定,債權人不應當有對待給付義務,D項錯誤。根據《民訴解釋》第429條第4款的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申請支付令案件,不受債權金額的限制,所以C項符合題意。(33.)關于民事訴訟中的平等原則、同等原則、對等原則,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A.平等原則要求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相同B.原告和被告在訴訟中有一些雖不相同卻相對應的權利,這是民事訴訟對等原則的體現C.當事人均有權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是對等原則的體現D.我國法律對在人民法院進行民事訴訟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賦予他們同我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同等的訴訟權利義務,這是同等原則的體現正確答案:D參考解析:考查平等原則、同等原則和對等原則。我國《民事訴訟法》第8條規定: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平等原則包括權利義務相同和相對應,故A、B項均不正確;我國《民事訴訟法》第5條第2款規定:外國法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加以限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對該國公民、企業和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實行對等原則。因此,C項是平等原則而非對等的具體體現,表述錯誤。我國《民事訴訟法》第5條第1款規定: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在人民法院起訴、應訴,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同等的訴訟權利義務。這一規定表明,我國法律對在人民法院進行民事訴訟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賦予他們同我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同等的訴訟權利義務,這就是同等原則。D項表述正確,當選。(34.)小明參加鄰居小李的生日聚會時很想吃披薩餅。小明在借用小李的手機打電話時,又偷偷地以借用的手機給必勝客打電話,并以小李的名義訂購了4個披薩餅,要求必勝客送到小李家中,必勝客如期送至。關于小明叫外賣的行為,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構成表見代理,必勝客有權要求小李支付價款B.構成無權代理,小李有權拒絕支付價款C.構成間接代理,必勝客有權選擇要求小明或者小李支付價款D.構成自己代理,小明應承擔全部責任正確答案:B參考解析:本題考查表見代理與無權代理的區別。小明不具有代理權,構成無權代理此處對于小明借用小李的手機,以小李的名義訂購比薩餅,必勝客是否有理由認為小明具有代理權是關鍵。一般認為表見代理有三種形態:一是外表授權的表見代理,即相對人持有被代理人蓋有公章的合同書等,此處顯然不屬于外表授權的表見代理;二是特定關系的表見代理,即表見代理人具有某種商業上的身份關系,如客戶經理等,此處也顯然不屬于此種情況;三是容忍的表見代理,即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民事行為而不表示反對,此處也不屬于此種情況因此本題所涉及的是一般的無權代理,依照《合同法》第48條之規定,對于無權代理,被代理人拒絕追認的,被代理人不承擔責任,而應由無權代理人承擔責任。故本題選項為B。(35.)對聚眾斗毆致人傷害的行為認定,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聚眾斗毆致人輕傷的,應認定為聚眾斗毆罪,不需另定故意傷害罪B.聚眾斗毆的過程中致人重傷、死亡的,也應認定為聚眾斗毆罪,不需另定故意傷害罪C.在聚眾斗毆的過程中致人重傷、死亡的,應當擇一重罪處罰D.在聚眾斗毆的過程中致人重傷、死亡的,應當以聚眾斗毆罪與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數罪并罰正確答案:A參考解析:本題考查的是聚眾斗毆過程中致人傷害的行為認定。聚眾斗毆致人輕傷的,應認定為聚眾斗毆罪,不需另定故意傷害罪:在聚眾斗毆的過程中致人重傷、死亡的,應當以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論處。(36.)關于仲裁委員會,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仲裁委員會由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商會統一組建B.仲裁委員會應當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C.仲裁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法律、經濟貿易專家和有實際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其組成人員中,法律、經濟貿易專家不得少于2/3D.設立仲裁委員會,應當經司法行政部門登記,仲裁委員會隸屬于行政機關正確答案:C參考解析:本題考查仲裁委員會的設立。根據《仲裁法》第10條第1、2款的規定,仲裁委員會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A、B項錯誤。根據《仲裁法》第12條第2款的規定,C項正確。根據《仲裁法》第14條的規定.D項錯誤。(37.)為了保障申請執行人的權利,在一定情形下,申請執行人可以向執行法院的上級法院申請執行.上級法院應當責令下級法院執行或者變更執行法院。下列選項中,哪一種情形不符合法定執行監督條件?()A.債權人申請執行時,被執行人有可執行的財產,執行機構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6個月對該財產未執行完結的B.執行過程中發現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機構自發現財產之日起超過6個月對該財產未執行完結的C.對法律文書確定的行為義務的執行,執行機構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6個月未依法采取相應執行措施的D.對法律文書確定的不作為義務的執行,義務人違反不作為義務,自違反義務之日起超過6個月執行機構未采取相應執行措施的正確答案:D參考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民事執行程序解釋》)第11條的規定,A、B、C項正確。D項應自法院收到執行申請書之日起計算,而非自違反義務之日起計算。(38.)甲與乙共謀殺害丙,但乙臨時改變主意,并沒有前往犯罪地點,最后,甲單獨將丙殺害。對甲、乙的定性,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構成共同犯罪B.不屬于共同犯罪C.甲單獨構成故意傷害罪D.乙單獨構成故意殺人罪正確答案:A參考解析:本題考查共同犯罪的成立問題。乙雖然沒有前往,但沒有阻止甲實施他們預謀的犯罪,因此,甲、乙構成共同犯罪。(39.)某市甲公司(位于A區)和乙公司(位于B區)發生買賣合同糾紛,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已經瀕臨破產,正欲轉移所余財物。于是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請訴前保全,要求查封乙公司位于C區的房產一處。雙方合同履行地在D區。●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甲公司在2個月后提起對乙公司的訴訟,則法院應當如何處理?()A.駁回甲公司的起訴B.裁定不予受理甲公司的起訴C.駁回甲公司的訴訟請求D.應當依法解除保全正確答案:D參考解析:考查訴前財產保全的起訴時間。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3款的規定,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故D項正確。(40.)根據憲法和法律,下列機關中有權處理縣與縣之間行政區域邊界爭端的是:()A.縣人大常委會B.縣人民代表大會C.縣人民政府D.縣民政部門正確答案:D參考解析:考查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解決。我國《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處理條例》第6條規定:“民政部是國務院處理邊界爭議的主管部門。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是本級人民政府處理邊界爭議的主管部門。”(41.)《刑法》第232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該條的罪狀屬于下列哪一罪狀?()A.簡單罪狀B.敘明罪狀C.引證罪狀D.空白罪狀正確答案:A參考解析:簡單罪狀僅寫出犯罪名稱,沒有具體描述犯罪特征。例如,《刑法》第232條的“故意殺人的”屬于典型的簡單罪狀。(42.)關于假釋,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B.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10年以上,如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C.對犯罪分子決定假釋時,應當考慮其假釋后對所居住社區的影響D.對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正確答案:B參考解析:本題考查我國的假釋制度問題。《刑法》第81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13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對犯罪分子決定假釋時,應當考慮其假釋后對所居住社區的影響。《刑法》第85條規定:對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86條規定的情形。假釋考驗期滿,就認為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并公開予以宣告。(43.)下列哪一案件不可以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A.雙方當事人均為外國人的小額債務履行訴訟B.爭議標的額較大的一方當事人為外國人的侵權訴訟C.案情復雜的涉外案件D.一方當事人人數眾多的涉外案件正確答案:A參考解析:考查級別管轄制度。《民訴解釋》第1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爭議標的額大的案件、案情復雜的案件,或者一方當事人人數眾多等具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故A項表述錯誤,應當選。(44.)關于刑罰的具體運用,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間再犯新罪的,不構成累犯B.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如經過20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C.對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D.累犯可以適用假釋正確答案:A參考解析:本題考查我國《刑法》對量刑和減刑的相關規定。在假釋期間又犯新罪的,應將新罪判處刑罰,并與前罪的剩余刑期進行并罰,行為人不構成累犯。因此,A選項正確。B選項中,應該是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C選項中,對所列舉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有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限制。對于累犯,不得假釋,所以D選項也錯誤。(45.)甲、乙積怨較深,一日甲見到乙被人砍傷在路邊,奄奄一息,但未死亡,甲未采取任何措施而走開,后乙因失血過多而死亡。關于本案的分析,下列說法正確的有:()A.甲的行為構成作為犯罪B.甲的行為已構成間接故意殺人C.甲僅僅違反了道德義務,不構成不作為犯罪D.甲的行為構成不作為犯罪正確答案:C參考解析:不作為犯罪的救助義務由四個方面引起:法律明文規定的積極作為義務、職業或者業務要求的作為義務、法律行為引起的積極作為義務、先行行為引起的積極作為義務。由此可見,甲對乙沒有救助義務,不救助乙僅僅違反了道德義務,甲并不構成不作為犯罪。故C項正確。多選題(共55題,共55分)(46.)甲科研機構與乙公司訂立了新能源汽車技術轉讓合同,合同中沒有約定后續技術成果分享辦法。后乙公司在對原有技術進行改造的基礎上,研發了更節能的新一代新能源汽車技術。關于新一代新能源汽車技術,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技術成果歸乙公司所有,甲科研機構可以無償使用該技術B.技術成果歸乙公司所有,但甲科研機構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C.技術成果歸乙公司所有,甲科研機構無優先受讓權D.技術成果歸乙公司所有,甲科研機構無權無償使用正確答案:C、D參考解析:本題涉及技術轉讓合同中后續成果的權利義務問題。依《合同法》第354條的規定,當事人對后續改進的技術成果的分享辦法沒有約定,又未達成補充協議的,后續改進的技術成果歸取得方所有,其他各方無權分享。故本題正確選項為CD。(47.)下列行為中,屬于侵犯姓名權的行為是:()A.甲的養父母收養甲之后,強迫甲更改姓氏B.甲擅自將歌星“騰格爾“的名字作為自己火鍋店的名字C.甲擅自在自己的作品上署上了他人的名字D.甲未經傅園慧的同意,擅自撰寫文章《傅園慧與洪荒之力》正確答案:A、B、C參考解析:考查姓名權。《民法典》第1114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或者名稱權。"故選項A中甲的養父母侵犯了甲的姓名權,選項A正確。盜用是指未經允許,為謀取不正當利益,擅自使用他人姓名。選項B中擅自使用他人姓名作為自己店名,目的在于吸引顧客,該行為侵犯了騰格爾的姓名權。故選項B正確。假冒是指冒名頂替,冒充他人進行活動。選項C中甲即為冒充他人進行活動,故選項C正確。選項D中,雖然甲未經允許使用傅園慧的姓名,但是該行為并不屬于盜用的情形,未侵犯傅園慧的姓名權。故選項D錯誤。綜上,本題答案為ABC。(48.)下列選項中。屬于民事法律關系主體的是:()A.未滿八周歲的自然人B.聾啞人C.有限合伙企業D.智能人形機器人正確答案:A、B、C參考解析: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簡稱民事主體,是指民事法律關系中享受權利、承擔義務的參與者、當事人。民事法律關系在什么人之間發生,誰是權利義務的承受者,都涉及民事主體問題。在我國,民法法律主體(簡稱民事主體),包括公民、法人、非法人單位(主要指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和合伙組織等)。因此選項A、選項B、選項C屬于民事法律關系主體,選項D不屬于。選項A需要注意區分的是,《民法典》規定的是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49.)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技術轉讓合同,由乙公司支付使用費1000萬元。后甲公司轉讓的技術被確認為系侵犯丙公司的技術秘密而取得,為此發生糾紛。經查,乙公司在訂立技術轉讓合同時對甲公司侵犯丙公司技術秘密的事實知情。下列表述正確的有:()A.丙公司有權主張甲公司和乙公司間的技術轉讓合同無效,并向甲公司主張侵權責任B.丙公司有權主張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C.乙公司有權在其取得時的范圍內繼續使用該技術,但要向丙公司支付使用費D.乙公司無權繼續使用該技術秘密正確答案:A、B、D參考解析:本題涉及侵害他人技術秘密而簽訂的技術轉讓合同的問題。《技術合同解釋》第12條規定,根據《合同法》第329條的規定,侵害他人技術秘密的技術合同被確認無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該技術秘密的一方當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時的范圍內繼續使用該技術秘密,但應當向權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費并承擔保密義務。當事人雙方惡意串通或者一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另一方侵權仍與其訂立或者履行合同的,屬于共同侵權,人民法院應當判令侵權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和保密義務,因此取得技術秘密的當事人不得繼續使用該技術秘密。本題中,丙公司有權請求確認甲公司與乙公司所簽訂的合同無效,并向甲公司主張侵權責任。對于乙公司,由于其對甲公司侵權事由知情,因此,乙公司無權繼續使用該技術秘密。甲公司與乙公司屬于共同侵權需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因此,本題正確選項為ABD。(50.)下列情形中,哪些應當重新計算期間?()A.公訴案件改變管轄的B.補充偵查完畢又起訴的C.耽誤期間后提出補救申請的D.二審法院發回重審的正確答案:A、B、D參考解析:本題考查偵查羈押期限。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08條第2、3款的規定,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刑事訴訟法》第175條第3款規定,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2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據此,A、B項應入選。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41條的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從收到發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計算審理期限,故D項應入選。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6條的規定,當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而耽誤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后5日內。可以申請繼續進行應當在期滿以前完成的訴訟活動。前款申請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當事人補救申請并不能導致期間的重新計算。(51.)孫某、朱某、沙某3人流竄全國,在多個省市制造了多起命案,成為公安部督辦的重大復雜案件。后3人終于在北京市被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機關于2004年3月1日依法拘留了3人,并在3月4日報請檢察院批準逮捕,檢察院于3月8日批準逮捕,公安機關當日采取了逮捕措施。則下列對于該案的偵查羈押期限說法正確的是:()A.如果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則本案的偵查羈押期限重新計算B.對于本案,公安機關認為不能在2個月內終結的,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批準,可以延長2個月C.如果公安機關認為不能在2個月內終結,再延長1個月就可以了,可以經同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1個月D.如果3人可能被判處死刑,最長偵查羈押期限可能達到7個月正確答案:A、D參考解析:本題考查一般偵查羈押期限,重大復雜案件的偵查羈押期限,重刑案件的羈押期限。《刑事訴訟法》第156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2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1個月。故C項說法錯誤。又根據第158條的規定,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在上述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2個月(注意:這2個月是在上述規定的3個月期限基礎上延長的)。故B項說法錯誤。第159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法第158條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2個月。第160條第1款規定,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發現之日起依照本法第156條的規定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52.)王某因做生意資金周轉不靈,向老鄉李某借款10萬元,并請朋友張某作為擔保人。下列選項中,關于三人之間的法律關系,表述錯誤的有哪些?()A.張某和王某之間的擔保關系是保護性法律關系B.王某和李某之間是雙向法律關系C.王某和李某的借貸關系是主法律關系,張某和李某的擔保關系是從法律關系D.三人之間是橫向的法律關系正確答案:A、B參考解析:考查法律關系。A選項錯誤,張某和王某之間的擔保關系是調整性法律關系。B選項錯誤,王某和李某之間是單向法律關系。(53.)下列關于訴的類型的說法中錯誤的是:()A.段某請求確認妻子蘇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是確認之訴B.陳某代兒子小陳起訴前妻張某要求將小陳的撫養費從每月500元增加到每月1000元是給付之訴C.劉某起訴妻子李某要求離婚是變更之訴D.馬某、羅某申請法院確認調解協議效力是確認之訴正確答案:A、B、D參考解析:考察訴的種類。A項表述錯誤,確認公民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是特別程序而非訴訟程序,不存在“訴的分類”;B項錯誤,陳某的訴訟請求是對撫養法律關系內容的變更,為變更之訴而非給付之訴:C項正確,離婚訴訟案件的訴訟請求是消滅現存的婚姻關系,為變更之訴;D項錯誤,確認調解協議效力為特別程序而非訴訟程序,不存在訴的分類問題。本題A、B、D項當選。(54.)我國憲法規定了司法權獨立行使原則,關于司法權獨立行使原則,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按照司法獨立原則,法官有權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B.依據司法獨立原則,檢察官有權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C.審判委員會有權依法獨立行使職權D.法院院長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正確答案:A、B、C、D參考解析:考查司法權獨立行使原則。(55.)鄭某經營著一個大型百貨公司,其明知道林某幾人經常在該商場扒竊他人財物,但仍收購了林某等人拿來的10余部手機,放在商場里面賣手機的柜臺上銷售。對鄭某的行為認定,下列選項正確的是:()A.百貨公司不滿足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主體條件B.單位可以成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主體條件C.對鄭某應當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規定處罰D.鄭某構成盜竊罪的共犯正確答案:B、C參考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對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認定。單位可以成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主體,B選項正確。(56.)2008年7月,家住A省的王大明因債務糾紛將家住B省甲縣的張小鵬訴至甲縣法院,甲縣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經政府正式批準,張小鵬居住的甲縣所屬區域劃歸乙縣管轄。甲縣法院以管轄區域變化對該案不再具有管轄權為由,將該案移送至乙縣法院。乙縣法院則根據管轄恒定原則,將案件送還至甲縣法院。下列哪些說法是錯誤的?()A.乙縣法院對該案有管轄權,不應再移送管轄B.甲縣法院對該案有管轄權,不應移送管轄C.雖乙縣法院對該案沒有管轄權,但不得將該案送還甲縣法院D.乙縣法院應當與甲縣法院協商解決管轄問題正確答案:A、D參考解析:考查管轄恒定原則及指定管轄制度。《民訴解釋》第38條規定: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區域變更為由,將案件移送給變更后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故A項表述錯誤,B項表述正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6條的規定,受送人民法院發現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報上級法院指定管轄,故D項錯誤。(57.)張某從李某處購得一套老宅,后將該老宅轉賣給了趙某。趙某在修繕老宅時從老宅地下挖出一個陶壇,內有上百枚民國時期的銀元,經查為李某祖父埋藏且李某為其祖父的唯一繼承人。趙某以市價賣給了不知情的孫某。此事后被張某、李某知曉遂發生爭議。下列選項錯誤的是:()A.孫某善意取得銀元的所有權B.銀元在賣出之前歸趙某所有C.銀元在賣出之前歸孫某所有D.銀元應歸李某所有,李某有權向趙某請求損害賠償正確答案:A、B、C參考解析:本題涉及善意取得問題。《物權法》第114條規定,拾得漂流物、發現埋藏物或者隱藏物的,參照拾得遺失物的有關規定。文物保護法等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依據《物權法》第109條及第114條,該銀元屬于埋藏物,是李某的祖父埋藏,李某為唯一繼承人,故銀元歸李某所有。因此選項B、C錯誤。依據《物權法》第107條規定,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該遺失物通過轉讓被他人占有的,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或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2年內向受讓人請求返還原物,但受讓人通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的,權利人請求返還原物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權利人向受讓人支付所付費用后,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追償。埋藏物不適用善意取得,故選項A錯誤。本題答案為ABC(58.)外交代表機構和領事機構之間存在緊密的聯系,但同時它們之間也有重要的區別,關于國際法中的外交代表機構和領事機構的區別,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確的?()A.外交代表機構全面代表其國家與接受國中央政府進行交往和交涉B.領事機構的職務限于其轄區,而非接受國全境C.外交代表機構只在其首都的范圍內行使職務D.外交代表機構與領事機構均屬于國家對外關系的范疇。因此兩者的特權和豁免基本相同正確答案:A、B參考解析:本題考查領事關系法——領事特權與豁免。AB正確,領事機構的職務限于其轄區。而非接受國全境。C錯誤,外交代表機構的職務范圍是接受國的全境,而非只在其首都。D錯誤,外交代表機構與領事機構的特權與豁免不盡相同。(59.)下列關于合同解除的說法正確的是:()A.標的物主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效力及于從物B.分期付款買受人未支付到期貨款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1/5的,出賣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C.出賣人分批交付標的物的,出賣人對其中一批標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約定,致使該批標的物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就該批標的物解除D.標的物不符合履行要求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正確答案:A、B、C參考解析:《合同法》第164條規定,因標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從物,故A選項正確。《合同法》第167條規定,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1/5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B選項正確。《合同法》第166條規定,出賣人分批交付標的物的,出賣人對其中一批標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約定,致使該批標的物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就該批標的物解除合同。出賣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標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約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標的物的交付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就該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標的物解除.C選項正確。《合同法》第148條規定,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D選項錯誤。因此,本題的正確選項是ABC(60.)下列選項中,有權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法律解釋要求的主體有哪些?()A.國務院B.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C.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D.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正確答案:A、B、C參考解析:考點為法律解釋。《立法法》第46條規定:“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法律解釋要求。”綜上,ABC正確。(61.)甲公司向供貨商乙公司采購一批新型的服務器設備,價款30萬元,同時雙方約定由乙公司派工程師到甲公司現場進行相關技術培訓。現乙公司已經向甲公司交付了服務器設備,但一直未派工程師進行現場培訓。如果乙公司請求甲公司付款,下列選項錯誤的是:()A.甲公司不得主張同時履行抗辯,因為技術培訓義務為從給付義務B.甲公司不得主張同時履行抗辯,因為付款與技術培訓不具有對待給付關系C.甲公司得主張同時履行抗辯,因為從給付義務不影響同時履行抗辯權的成立D.甲公司得主張同時履行抗辯,因為技術培訓與否與合同目的實現關系密切正確答案:A、B、C參考解析:本題涉及從給付義務未履行能否成立同時履行抗辯權的問題。依照民法原理,從給付義務一般不能成立同時履行抗辯權。因為從給付義務不構成債務的內容,而是屬于附隨義務的內容,但是從給付義務的履行與債務的核心要素(如標的、價格)的確定是密切相關的,從給付義務的未履行也可成立同時履行抗辯權。本題中,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買賣的標的物是服務器設備,賣方的債務是交付該服務器設備,買方的債務是付款,但提供技術培訓對該服務器設備能否順利使用具有關鍵意義,因此,賣方未提供技術服務可成立買方的同時履行抗辯權,故D選項正確.ABC選項錯誤。因此,本題答案為ABC(62.)下列哪些選項體現了集中審理原則的要求?()A.案件一旦開始審理即不得更換法官B.法庭審理應不中斷地進行C.更換法官或者庭審中斷時間較長的,應當重新進行審理D.法庭審理應當公開進行正確答案:A、B、C參考解析:【考點】集中審理原則【詳解】《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合議庭工作的若干規定》第3條規定:“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況,不能繼續參加案件審理的之外,不得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更換。更換合議庭成員,應當報請院長或者庭長決定。合議庭成員的更換情況應當及時通知訴訟當事人。”本條是對集中審理原則的原則性規定。在學理上,集中審理原則的內容主要包括:一是一個案件組成一個審判庭進行審判,每個案件自始至終應由同一法庭審判,而且在案件已經開始審理至結束前不允許該法庭審理其他案件;二是法庭成員不可更換,法庭成員必須始終在場參加審理;三是證據調查和法庭辯論應當在法庭內集中完成;四是庭審不中斷并迅速做出裁判。如果法庭因故延期審理較長時間的,應當重新進行審理。據此,選項A、B、C正確。選項D體現的是審判公開原則的要求,故不選。(63.)關于我國憲法對社會經濟權利的規定,下列選項中錯誤的是:()A.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實行征收或征用并給予補償B.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C.勞動是權利并非義務D.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正確答案:C、D參考解析:考查我國的社會經濟權利。C選項錯誤,勞動既是權利也是義務。D選項錯誤,受教育屬于文化教育權利。(64.)關于人民法院調解民事糾紛,下列哪些做法是合法的?()A.法院將當事人之間的調解錄像在未告知雙方當事人的情況下作為典型案例上傳至法院網站B.某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和一個社會知名生產企業之間的訴訟由于涉及諸多消費者的權益,法院決定公開調解書C.主持調解的法官將調解結案案件中企業的商業秘密透露給其他公司謀取利益D.主持調解的法官配合國家安全機關的調查將其主持調解案件中獲知的公司商業秘密告訴國家安全機關正確答案:B、D參考解析:考查調解協議的公開。根據《民訴解釋》第146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調解過程不公開,但當事人同意公開的除外。調解協議內容不公開,但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公開的除外。主持調解以及參與調解的人員,對調解過程以及調解過程中獲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和其他不宜公開的信息,應當保守秘密,但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的除外。A選項未獲得當事人同意,C選項并非調解人員對調解協議進行保密的例外情況,因此,本題答案為BD。(65.)以下行為中,哪些可以采取訓誡、責令退出法庭、罰款、拘留、追究刑事責任方式進行處理?()A.案件審理當日無故缺席B.未經準許進行錄音、錄像、攝影C.未經準許以移動通信等方式現場傳播審判活動的D.現場大聲喧嘩,妨害審判活動正常進行正確答案:B、C、D參考解析:考查對妨害法庭秩序行為的規定。《民訴解釋》第176條第1款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適用《民事訴訟法》第110條規定處理:(1)未經準許進行錄音、錄像、攝影的;(2)未經準許以移動通信等方式現場傳播審判活動的;(3)其他擾亂法庭秩序,妨害審判活動進行的。因此,應選BCD選項。A選項并非妨礙法庭秩序行為,法庭可以進行缺席判決。(66.)朱某于6月某日零時許,在北京市南五環某區盜竊路燈供電電纜線共180米,經鑒定價值為人民幣5000余元,后被抓獲。對朱某的行為定性,下列選項正確的是:()A.只構成盜竊罪B.只構成破壞電力設備罪C.行為人同時符合盜竊罪和破壞電力設備罪的構成要件D.對朱某應當從一重罪,以破壞電力設備罪論處正確答案:C、D參考解析:本題考查的是盜竊罪與破壞電力設備罪的競合。朱某盜竊路燈供電電纜線不僅侵犯了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同時破壞了電力設備,危害到公共安全,行為人的行為符合盜竊罪和破壞電力設備罪的構成要件,應當從一重罪處斷。盜竊罪的基本量刑幅度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破壞電力設備罪的基本量刑幅度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應當以破壞電力設備罪論處。(67.)A國完成了一項條約的締結談判工作,該條約中的某些條款與A國國內法律的規定有沖突,該條約目前尚未生效。依國際法相關規則,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如果該條約生效,則A國不得以其國內法規定來對抗其承擔的國際義務B.由于該條約尚未生效,A國不得締結該條約C.A國在締結條約時,無義務對與A國法律沖突的條款作出保留D.A國在締結條約時,有義務先行修改與該條約相沖突的A國法律正確答案:A、C參考解析:本題考查條約法——條約的締結。在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系上,目前國際法中尚無關于國內法與國際法關系的具體、統一、完整的規則。從國際實踐來看,首先在國際層面,國內立法不能改變國際法的原則規則:國家不得以其國內法規定來對抗其承擔的國際義務,或以國內法規定作為違背國際義務的理由來逃避其國際責任。同時,國際法不得干預一國國內法的制定,除非該國承擔了相關的特殊義務,例如,一國在國際法與國內法發生沖突時,由于優先適用其國內法造成其對國際法的違背,該國應承擔相應的國家責任。AC正確。(68.)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的規定,下列哪些案件的審理程序中公告是必經的程序?()A.2005年1月乙被沖人大海后一直杳無音信,2007年3月其妻向法院申請宣告乙死亡B.丙拿一張5萬元的支票到銀行兌現,途中遺失,丙向銀行所在地的區法院提出申請公示催告C.某施工單位施工時挖出一個密封的金屬盒,內藏一本宋代經書,該施工單位向法院申請認定經書及盒子為無主財產D.民事公益訴訟中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和解協議正確答案:A、B、C、D參考解析:有關宣告死亡案件,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92條第1款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蹤、宣告死亡案件后,應當發出尋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A項正確。有關公示催告程序,根據第226條,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申請,應當同時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內發出公告,催促利害關系人申報權利。公示催告的期間,由人民法院根據情況決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B項正確。有關認定財產無主案件,根據第199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核實,應當發出財產認領公告。C項正確。有關民事公益訴訟中達成和解協議后的處理,根據《民訴解釋》第289條第2款的規定,當事人達成和解或者調解協議后,人民法院應當將和解或者調解協議進行公告,D項正確。(69.)下列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對我國涉外仲裁裁決裁定不予執行?()A.被申請人沒有得到指定仲裁員或者進行仲裁程序的通知B.由于不屬于被申請人負責的原因未能陳述意見的C.裁決所依據的證據是偽造的D.對方當事人向仲裁機構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正確答案:A、B參考解析:本題考查仲裁裁決的不予執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74條的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執行:(1)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2)被申請人沒有得到指定仲裁員或者進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屬于被申請人負責的原因未能陳述意見的;(3)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與仲裁規則不符的:(4)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5)人民法院認定執行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執行。故CD項錯誤。(70.)關于犯罪主觀方面的說法,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甲某因被辭退意欲報復原單位,遂明知建筑物內有人值班仍放火,致值班人乙死亡。甲某對于損毀財物持直接故意心態,對人員被燒死持間接故意心態B.甲意圖殺死乙,其得知某日乙將在單位值班室值班,即放火將值班室燒毀,結果將頂替乙值班的丙燒死。甲對丙的死持間接故意心態C.甲是捕獵高手,捕獲的猛獸養在家中,某日出門忘記了鎖門,其鄰居來家中被猛獸咬成重傷。對甲應定過失致人重傷罪D.甲偷取輸油管道內的油放回家中缸內,不料此缸漏油流了一地。其母半夜起床用火柴點燈,引起大火,母親被燒死。則甲構成盜竊罪與過失致人死亡罪,數罪并罰正確答案:A、C參考解析:本題考查犯罪主觀方面。犯罪故意是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而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直接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必然或者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希望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間接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而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的區別主要如下:(1)從認識因素上看,直接故意的行為人是認識到危害結果的必然發生或可能發生:間接故意的行為人是認識到危害結果的可能發生。(2)從意志因素上看,直接故意是希望即積極追求危害結果的發生;間接故意是放任結果發生。有觀點認為,明知結果的必然發生而持放任態度時,也應屬于間接故意。我們認為不存在行為人認識到結果必然發生而加以放任的情況,因為放任是對危害社會的結果采取了聽之任之的態度,其前提是危害結果存在發生與不發生這兩種可能性時,只有如此,行為人才可能存在后果發生也可以不發生也可以的心理態度。(3)特定結果發生與否,對兩種故意及其支配下的行為定罪的意義不同。直接故意,其行為性質和結果性質是同一的,其結果也是特定的,危害結果發生與否,不影響定罪,而是在以結果為既遂要件的犯罪里是區分既遂與未遂的標志。間接故意,特定的結果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結果發生與否都不違背其意志。當僅有行為而無結果時。尚不能認定構成此種犯罪。本題中。A選項正確,B選項錯誤,B項中甲是發生了對象認識錯誤。但其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選項CD考查犯罪過失,C項甲應當預見可能發生危害結果,因為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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