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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自學考試國際貿易實務00090重點整理考試必過資料僅供參考貿易術語與國際慣例國際貿易特點:線長、面廣、環節多、風險大。貿易術語:是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產生的,用來表明商品的價格構成,說明貨物交接過程中有關的風險、責任和費用劃分問題的專門用語。貿易術語的作用:1)每種貿易術語都有其特定的含義,簡化了交易手續,縮短了洽商時間,從而節約了費用開支2)由于貿易術語能夠表示商品的價格構成因素,這就有利于交易雙方進行比價和加強成本核算3)有利于妥善解決貿易爭端。3種國際慣例:《1932年華沙-牛津規則》、《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通則縮寫為INCOTERMS。《通則》將貿易術語歸納為13種,分為E、F、C、D四組。1)E組,啟運。EXW,工廠交貨。2)F組,主要運費未付。FCA貨交承運人,FAS裝運港船邊交貨,FOB裝運港船上交貨3)C組,主要運費已付。CFR成本加運費,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CPT運費付至,CIP運費保險費付至4)D組,到達合同。DAF邊境交貨,DES目的港船上交貨,DEQ目的港碼頭交貨,DDU未完稅交貨,DDP完稅后交貨。國際慣例在下列情況下有約束力:1)國家法律有明確規定的2)買賣合同中有明確規定的。《通則》中的主要貿易術語貿易術語交貨地點風險轉移出口清關進口清關運輸方式運輸保險EXW商品產地貨交買方買方買方任何方式買方買方FCA出口國內貨交承運人賣方買方任何方式買方買方FAS裝運港口貨交船邊后賣方買方水上運輸買方買方FOB裝運港口貨越過船舷賣方買方水上運輸買方買方CFR裝運港口貨越過船舷賣方買方水上運輸賣方買方CIF裝運港口貨越過船舷賣方買方水上運輸賣方賣方CPT出口國內貨交承運人賣方買方任何方式賣方買方CIP出口國內貨交承運人賣方買方任何方式賣方賣方DAF邊境貨交買方賣方買方任何方式買方買方DES目的港船上貨交買方賣方買方水上運輸賣方賣方DEQ目的港碼頭貨交買方賣方買方水上運輸賣方賣方DDU進口國內貨交買方賣方買方任何方式賣方賣方DDP進口國內貨交買方賣方賣方任何方式賣方賣方CFR予FOB區別:買賣雙方的義務發生了一些變化,即將貨物從裝運港運往目的港的責任和費用概由賣方承擔。賣方要負責租船訂艙,支付到指定目的港的運費,包括裝船費用以及定期班輪公司可能在訂約時收取的裝卸費用。CIF是一種典型的象征性交貨。象征性交貨:賣方只要按期在約定地點完成裝運,并向買方提交合同規定的有關單證就算完成了交貨任務,無需保證到貨。實際交貨:賣方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將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提交給買方或其指定人,不能移交單代替交貨。CPT與FCA的區別:與FCA相比,CPT條件下賣方的義務有所增加,即由交貨地點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輸責任和費用改由賣方承擔。CIP與CPT的區別:賣方增加了保險的責任和費用。CIF與CIP的區別:CIF適用于水上運輸,交貨地點在裝運港,風險劃分以船舷為界,賣方負責租船訂艙、支付從裝運港島目的港的運費,而且辦理水上運輸險,支付保險費,而CIP術語則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交貨地點根據運輸方式的不同由雙方約定,風險是在承運人控制貨物時轉移,賣方要辦理從交貨地點到指定目的地的全程運輸,而不但僅是水上運輸,賣方辦理的保險也不但是水上運輸險,而是包括各種運輸險。DDP與DDU的區別:DDP條件下,辦理貨物進口手續的責任和費用,包括進口稅改由賣方承擔。第四章貿易術語的運用貿易術語與買賣合同性質的關系:1)貿易術語是確定買賣合同性質的重要因素2)貿易術語不是決定合同性質的唯一要素。選用貿易術語考慮的因素:1)考慮運輸條件2)考慮貨源情況3)考慮運費因素4)考慮運輸途中的風險5)考慮辦理進出口貨物結關手續的難易。第五章交易的標的及其品質、數量與包裝規定交易標的物的注意事項:1)必須明確具體2)針對商品實際作出實事求是的規定3)盡可能使用國際上通用的名稱4)主義選用合適的品名。商品的品質:使之商品內在素質和外觀形態的綜合,前者包括商品的物理性能、機械性能、化學成分和生物的特征等自然屬性,后者包括商品的外形、色澤、款式和透明度等。中國對出口商品的要求:1)針對不同的市場和不同消費者的需求來確定出口商品的質量2)不斷更新換代和精益求精3)適應進口國的有關法令和要求4)適應國外自然條件、季節變化和銷售方式。表示品質的方法:1)以實物表示商品品質,包括看貨買賣、憑樣品買賣2)以說明表示商品品質,包括憑規格買賣、憑等級買賣、憑標準買賣、憑說明書和圖樣買賣、憑商標或品牌買賣、憑產地名稱買賣。良好平均品質:指一定時期內某地出口貨物的平均品質水平,一般是指中等貨而言。商標:指生產者或商號用來說明其所生產或出售的商品的標志。品牌:指工商企業給其制造或銷售的商品所冠的名稱,以便于其它企業的同類產品區別開來。規定品質條款的注意事項:1)對某些商品可規定一定的品質機動幅度2)正確運動各種表示品質的方法3)品質條件要有科學性和合理性。采用憑樣品買賣時應注意:1)凡憑樣品買賣,賣方交貨品質必須與樣品完全一致2)以樣品表示品質的方法,只能酌情采用3)采用憑樣成交而對品質無絕對把握時,應在合同條款中相應作出靈活的規定。品質公差:國際上公認的產品品質的誤差。品質機動幅度:某些初級產品的質量不甚穩定,為了便于交易的順利進行,在規定其品質指標的同時,可另訂一定的品質機動幅度,即允許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指標在一定幅度內有靈活性。各國計量單位:在國際貿易中,一般采用公制、英制、美制和國際標準計量組織在公制基礎上頒布的國際單位制。毛重: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加包裝物的重量,凈重:指商品本身的重量,除去包裝物后的商品實際重量。干凈重:烘去水分后的重量。公量=商品干凈重×(1+公定回潮率)=商品凈重×{(1+公定回潮率)÷(1+實際回潮率)}確定出口成交量時應考慮的因素:1)國外市場的供求狀況2)國內貨源供應情況3)國際市場的價格動態4)國外客戶的資信狀況和經營能力。確定進口商品成交量考慮的因素:1)國內的實際需要2)國內支付能力3)市場行情變化。數量條款主要包括:成交商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包裝分為運輸包裝和銷售包裝。對運輸包裝的要求:1)適應商品的特性2)適應各種不同運輸方式的要求3)考慮有關國家的法律規定和客戶要求4)便于各環節有關人員進行操作5)保證包裝牢固前提下節省費用。運輸包裝的分類:1)按包裝方式分為單件運輸包裝和集合運輸包裝2)按包裝造型不同分為箱、袋、包、桶和捆等不同形狀的包裝3)按包裝材料分為金屬包裝、木質包裝、塑料包裝等4)按包裝質地分為軟性包裝、半硬性包裝和硬性包裝5)按包裝程度分為全部包裝和局部包裝。運輸包裝上的標志按其用途可分為運輸標志、指示性標志和警告性標志。運輸標志又稱嘜頭,一般包括1)目的地名稱或代號2)收發貨人代號3)件號和批號等。銷售包裝又稱內包裝,它是直接接觸商品并隨商品進入零售網點,和消費者直接見面的包裝,這類包裝除必須具有保護商品的功能外,更應具有促銷的功能。銷售包裝的要求:1)便于陳列展售2)便于識別商品3)便于攜帶和使用4)有藝術吸引力。銷售包裝分類:1)掛式包裝2)堆疊式包裝3)攜帶式包裝4)易開包裝5)噴霧包裝6)配套包裝7)禮品包裝8)復用包裝。國際上通用的兩種條形碼:1)由美國加拿大組織統一編碼委員會編制的UPC碼2)由國際物品編碼協會編制的EAN碼。分配給中國的國別號為690。中性包裝:指既不標明生產國別。地名和廠商名稱,也不標明商標或品牌的包裝。包括1)無牌中性包裝:既無生產地名和廠商名稱,也無商標品牌2)定牌中性包裝:僅有買方指定的商標或品牌,但無生產地名和出口商名稱。定牌:是指賣方按買方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裝上標明買方指定的商標或品牌。包裝條款一般包括包裝材料、包裝方式、包裝規格、包裝標志和包裝費用的負擔等內容。第六章國際貨物運輸運輸方式包括:1)海洋運輸:包括班輪運輸、租船運輸2)鐵路運輸3)航空運輸4)郵包運輸5)國際多式聯運等等。海洋運輸特點:經過能力與載運量大,運輸成本低,但易受自然條件和氣候的影響,風險較大且航行速度較慢。班輪運費包括基本運費和附加費兩部分。租船方式包括定程租船和定期租船兩種。鐵路運輸特點:運行速度快,運載量大,且在運輸途中風險較小,一般能保持終年正常運行,具有高度的連續性。航空運輸特點:速度快,運行時間短,貨物中途破損量小,但運量有限,運費較高。郵包運輸特點:手續簡便,費用也不太高,但運量有限,只適用于運輸量小和體積小的商品。多式聯運:指利用各種不同的運輸方式來完成某項運輸任務、它包括陸海聯運、陸空聯運和海空聯運等。裝運期:指賣方在啟運地點裝運貨物的期限。裝卸率:是指每日裝卸貨物的數量,裝卸率的高低,關系到運費水平,一定程度上影響貨價。滯期費:負責裝卸貨物的一方,未按約定的裝卸時間和裝卸率完成裝卸任務時,向船方繳納延誤船期的罰款。速遣費:負責裝卸貨物的一方在約定裝卸時間內提前完成裝卸任務,有利于加快船舶周轉,則能夠從船方取得獎金,一般為滯期費的一半。提單: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貨物后前發給托運人的一種證件。提單的性質和作用:1)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貨物收據,證實已按提單的記載收到托運人的貨物2)代表貨物所有權的憑證3)承運人和托運人雙方訂立的運輸契約的證明。已裝船提單:貨物裝船后,由承運人簽發給托運人的提單。備運提單:承運人收到托運貨物,但尚未裝船時向托運人簽發的提單。清潔提單:托運貨物的外表狀況良好,承運人未加有關貨損或包裝不良之類的批語的提單。不清潔提單:承運人加注了托運貨物外表狀況不良或存在缺陷等批語的提單。記名提單:在提單收貨人欄內具體指定收貨人名稱的提單。指示提單:在提單收貨人欄內填寫憑指定或憑某人指定字樣的提單。國際鐵路貨物聯運提單:是鐵路承運貨物的憑證,也是鐵路向收貨人交付貨物和核收運費的依據,可作為發貨人據以結算貨款的憑證。航空提單:不能作為貨物所有權憑證進行轉讓和抵押。OCP條款:意指運輸一般可到達的地點。OCP地區指落基山以東內陸地區,采用此條款,貨物必須經由美國西海岸港口中轉,可享受OCP優惠費率。裝運條款包括:裝運期、裝運港和目的港、裝卸時間、裝卸率和滯期費、速遣費、分批裝運和轉運、裝運通知。第七章國際貨物運輸保險海上運輸貨物保險的承包范圍包括海上風險、損失和費用。海運貨物承包的風險分為1)海上風險。包括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兩種2)外來風險。包括外來風險和特殊外來風險兩種。海上損失:一般指海運保險貨物在海英運輸中由于海上風險所造成的損失和滅失。海上損失分為1)全部損失。包括實際全損和推定全損2)部分損失。包括共同海損和單獨海損。共同海損和單獨海損:共同海損與單獨海損都屬部分損失,但二者至損原因不同,單獨海損是有所承保的風險直接導致船貨受損,共同海損是為解除或減輕風險,人為有意識的造成的損失,損失的承擔者也不同,單獨海損的損失,由受損者自己承擔,共同海損的損失由受益各方根據獲救利益的大小按比例分攤。實際全損:被保險貨物全部滅失或全部變質,或者貨物全部不能歸還貨主所有等情形。推定全損:被保險無受損后并未全部滅失,但若施救,費用的總和估計要超過貨物完好狀態的價值。共同海損:載貨的船舶在海上遇到災難事故等威脅到各方面的安全,為了解除這種威脅,使航程得以繼續完成,船方有意識的合理的采取措施,造成的某些損失或者支出特殊額外費用。單獨海損:除共同海損外的部分損失,這種損失僅屬于特定方面的特定利益方,并不涉及其它貨主或船方。海上費用包括1)施救費用2)救助費用。海運貨物保險先別分為:1)基本險別。又稱主險,包括平安險、水漬險和一切險2)附加險別。包括一般附加險和特殊附加險。水漬險包括平安險的各項責任,還負責被保險貨物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一切險包括平安險和水漬險,還負責貨物由于一般外來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可是戰爭、罷工等引起的損失不在其承保范圍。1992年倫敦保險協會《海運貨物保險條款》中ICC(A)險類似中國一切險、ICC(B)類似中國水漬險、ICC(C)類似中國平安險,但比平安險責任小些。路上運輸貨物保險分為陸運險和陸運一切險。航空運輸貨物保險的基本險別有航空運輸險和航空運輸一切險兩種。郵報保險包括郵報險和郵包一切險,郵包戰爭險(附加險)。保險單據:1)保險單2)保險憑證3)聯合憑證4)保險通知書5)批單。第八章商品的價格中國進出口的作價原則:在貫徹平等互利的原則下,根據國際市場水平,結合國別地區政策,按我方的經營意圖確定適當的價格。出口總成本:外貿企業為出口商品支付的國內總成本,包括進貨成本、國內費用和出口稅。出口成本價格:企業以出口總成本為基礎計算出來的單位成本價格。出口外匯凈收入:出口外匯總收入扣除勞務費用等非貿易外匯后的外匯收入。出口換匯成本:商品出口凈收入一個單位的外匯所需要的人民幣成本。出口盈虧額:出口銷售人民幣凈收入與出口總成本差額。影響成交價格的因素:1)商品的質量和檔次2)運輸距離3)交貨地點和交貨條件4)季節性需要的變化5)成交數量6)支付條件和匯率變動的風險7)國際市場價格的走勢。出口換匯成本=出口總成本(人民幣)÷出口外匯凈收入(外匯)出口盈虧率=(出口銷售人民幣凈收入—出口總成本)÷出口總成本×100%FOB價=進貨成本價+國內費用+凈利潤CFR價=進貨成本價+國內費用+凈利潤+國外運費CIF價=進貨成本價+國內費用+凈利潤+國外運費+國外保險費FCA價=進貨成本價+國內費用+凈利潤CPT價=進貨成本價+國內費用+凈利潤+國外運費CIP價=進貨成本價+國內費用+凈利潤+國外運費+國外保險費固定價格:交易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對合同價格予以明確、具體的規定。固定價格的缺陷:1)合同缺乏穩定性2)價格不穩定的情況下,外國商人會觀望不前。非固定價格的分類:1)后定價格。在價格條款中明確規定作價時間,在價格條款中明確規定作價時間和作價方法。2)暫定價格3)部分固定價格,部分非固定價格4)待定價格。非固定價格的利弊:1 )利:有助于暫時解決雙方在價格方面的分歧,能夠日后確定成交價格;解除客戶對價格風險的顧慮,使之敢于簽訂交貨期長的合同;有利于出口方不失時機的做成生意,也有利于進口方保證一定的轉售利潤2)弊:不可避免的給交易帶來較大的不穩定性;如果作價條款規定不恰當,合同可能會失去法律效力。采用非固定價格時應該注意的問題:1)明確規定作家標準。以有代表性的商品交易所公布的價格為準;以國際市場價格為準;以國際市場結合銷售地市場價格為準;由雙方協商確定價格2)謹慎選擇作價時間。在裝船前作價;裝船時作價;裝船后作價3)充分考慮采用非固定價格對合同成立的影響。傭金:代理人或經紀人為委托人服務而收取的報酬。明傭:雙方在洽談時,將傭金明確表示并寫入價格條款中。暗傭:交易雙方雖然對傭金已達成協議,但卻約定不在合同中表示出來,約定的傭金由一方當事人按約定另行支付。價格條款包括:商品的單價和總值。單價包括:計量單位、單位價格金額、計價貨幣和貿易術語。單位貨物傭金額=含傭價×傭金率含傭價=凈價÷﹙1—傭金率﹚折扣:賣方給予買方一定的價格減讓。傭金與折扣的支付方法:1)交易達成時支付2)賣方收到全部貨款后,另行支付傭金。第九章國際貨款的收付硬幣:上浮的貨幣。軟幣:下浮貨幣。匯票:一個人向另一個人簽發的要求見票時或在將來的固定時間或能夠確定的時間,對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額的無條件的書面支付命令。匯票不但是一種支付命令,而且是一種可轉讓的流通證券。匯票分類:1)按有誰開出,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2)按有無附屬單據,分為光票和跟單匯票3)按付款時間不同,分為即期匯票和遠期匯票。出票:出票人在匯票上填寫付款人、付款金額、付款日期和地點以及受款人等項目,經簽字交結售票人的行為。提示:持票人將匯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兌或付款的行為,提示包括付款提示和承兌提示兩種。承兌:指付款人對遠期匯票表示承擔到期付款責任的行為。背書:是轉讓匯票權利的一種手續,由匯票抬頭人在匯票背面簽上自己的名字,再加上受讓人的名字,并把匯票交給受讓人的行為。前手對后手負擔保匯票必然會被承兌或付款的責任。貼現:一張遠期匯票的持有人想在付款人付款前取得票款,能夠經過背書轉讓給貼現的銀行或金融公司,由它們將扣除一定貼現利息后的票款付給持有人。本票:一個人向另一個人簽發的,保證于見票時或定期或在能夠確定的將來的時間,對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額的無條件的書面承諾。本票可分為商業本票和銀行本票,商業本票有即期和遠期之分,銀行本票都是即期的。支票:以銀行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即存款人簽發給銀行的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委托或命令,出票人在支票上簽發一定金額,要求受票銀行見票時,立即支付一定金額給特定人或持票人。匯付:付款人經過銀行或其它途徑主動將款項匯交收款人。匯付分為信匯、電匯、票匯三種方式。信匯:匯出行因匯款人的申請,將信匯委托書寄給匯入行,授權解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的匯款方式。電匯:匯出行應匯款人的申請,拍發加押電報或電傳給匯入行,指示解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的匯款方式。票匯:匯出行應匯款人的申請,代匯款人開立的、以其分行或代理行為解付行的銀行即期匯票,支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的匯款方式。托收:是指債權人出具匯票委托銀行向債務人收取貨款的一種支付方式。托收分為:1)光票托收2)跟單托收。包括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付款交單D/P:出口人的交單是以進口人的付款為條件。承兌交單D/A:出口人的交單以進口人在匯票上承兌為條件,進口人在匯票到期時方履行付款義務。承兌交單方式只適用與遠期匯票的托收。信用證(L/C)是進口地銀行應進口方的請求向出口方開立的在一定條件下保證付款的憑證。信用證付款方式的特點:1)付款人只能是銀行2)信用證雖以貿易合同為基礎,但信用證一經開出就成為獨立于合同之外的另一種契約3)信用證業務是一種單據買賣。信用證當事人:開證申請人、開證行、通知銀行、受益人、議付行、付款銀行。信用證使用基本程序:1)進口商向所在地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2)開證行開出信用證3)通知行將信用證通知給受益人(出口商)4)出口商接受信用證后,將貨物交與承運人,取得相關單據5)出口商備齊信用證規定的單據和匯票向指定銀行交單支款6)指定銀行付款、承兌或議付7)指定銀行將單據和匯票寄往開證行索匯8)開證行或償付行提供償付9)開證行通知開證申請人付款贖單10)進口商審核單證相符后,付清所欠款項(申請開證時己交保證金),贖回單據11)開證申請人憑單向承運人提貨。信用證分類:1)按是否隨附單據分為跟單信用證和光票信用證2)按能否隨意撤銷分為不可撤銷信用證和可撤銷信用證3)按使用方法分為付款信用證、承兌信用證和議付信用證4)按有無第三者提供信用可分為保兌信用證和非保兌信用證5)按能否轉讓分為可轉讓信用證和不可轉讓信用證,只能轉讓一次6)按特定用法分為循環信用證、預支信用證、背對背信用證、對開信用證7)備用信用證。背對背信用證是指信用證的受益人以自己為申請人,以該證作為保證,要求一家銀行以開證行身份開立的以實際供貨人為受益人的信用證。《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為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成為公認的國際慣例。保證書L/G:又稱為保函,是指銀行、保險公司、擔保公司或個人應申請人的請求,向第三方開立的一種書面信用擔保憑證。其分為見索即付保函和有條件保函。第十章爭議的預防與處理檢驗條款的內容:檢驗時間與地點、復檢期限與復檢地點、檢驗機構與檢驗證書以及檢驗標準與方法等。商品檢驗的作用:1)有效地維護中國出口商品信譽和促進進出口商品質量的提高2)把好進口商品質量關,以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3)辦理公證鑒定業務,從而為對外貿易關系人提供方便。常見的檢驗證書:品質檢驗證書、重量檢驗證書、數量檢驗證書、獸醫檢驗證書、衛生檢驗證書、消毒檢驗證書、產地檢驗證書、價值檢驗證書、驗殘檢驗證書。商檢證書的作用:1)作為證明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重量、包裝以及衛生條件是否符合合同規定的依據2)作為買方對品質、重量、包裝等條件提出異議、拒收貨物、要求索賠、解決爭議的憑證3)作為賣方像銀行議付貨款的單據之一4)作為海關驗關放行的憑證。索賠:受損方向違約方提出損害賠償的要求。理賠:違約方對受損方所提出的賠償要求予以受理并進行處理。違約金分為懲罰性違約金和補償性違約金。定金法則:支付定金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一方的當事人如果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不可抗力是一項免責條款,一般分為自然力量引起的和社會力量引起的,其后果是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解決爭議的途徑:1)友好協商2)調解3)仲裁。終局性裁決,敗訴方不得上訴,必須執行裁決,否則勝訴方有權有求法院強制執行4)訴訟。仲裁機構有兩種形式:1)由雙方當事人在仲裁協議中規定一個常設的仲裁機構2)由雙方當事人指定仲裁員所組成的臨時仲裁庭。第十一章磋商交易與訂立合同磋商交易:指交易雙方就交易條件進行洽商,以求達成一致協議的具體過程。磋商交易前的準備:1)選配洽談人員2)選擇目標市場3)選擇交易對象4)制定磋商交易的方案。磋商交易的四個環節:1)詢盤2)發盤3)還盤4)接受。詢盤:也成詢價,準備購買或出售商品的人向潛在的供貨人或買主探詢該商品的成交條件或交易的可能性的業務行為,它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發盤:又稱發價或報價,在法律上稱為要約。根據提出人分為賣方發盤和買方發盤(遞盤)。發盤條件:1)發盤應向一個或一個以上特定的人提出2)發盤內容必須十分確定3)必須表明發盤人對其發盤一旦被接受即受約束的意思。發盤的生效、撤回與撤銷:發盤送到受盤人時生效。撤回通知或更改其內容的通知必須在受盤人收到發盤之前或同時送達受盤人。對于撤銷大陸法與英美法存在分歧,折中辦法為在受盤人尚未表示接受之前能夠撤銷。還盤:又稱還價,也稱反要約。接受:也稱為承諾,指受盤人在發盤規定的時限內,以聲明或行為表示同意發盤提出的各項條件。接受的條件:1)接受必須由受盤人作出2)接受必須是同意發盤所提出的交易條件3)接受必須在發盤規定的時限內作出4)接受的傳遞方式應符合發盤的要求。接受生效時間:英美法為投遞生效,大陸法為到達生效,聯合國公約為通知到達發盤人生效。合同成立的時間:接受送達發盤人時生效。合同成立的有效條件:1)當事人必須具有簽訂合同的行為能力2)合同必須有對價或約因3)合同的內容必須合法4)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5)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書面合同的意義:1)合同成立的證據2)合同生效的條件3)合同履行的證據。合同一般包括約首部分、基本條款、約尾部分。第十二章出口合同的履行出口合同的履行環節:1)備貨、報驗2)催證、審證和改證3)辦理貨運、報關和投保4)信用證項下制單結匯。備貨:進出口企業根據合同或信用證規定,向有關企業或部門采購和準備貨物的過程。國際儲運公司不但提供服務或貨物的拼箱裝箱和裝運前的運輸,它們也充當國際貨運代理人的角色,即在為進出口商提供倉儲服務的同時也負責辦理國際運輸。國際貨運代理公司的業務范圍比國際儲運公司的業務范圍一般要寬,其業務一般包括:租船訂艙、貨物報關、轉運及理貨、倉儲、集裝箱拼箱及拆箱、國際多式聯運、物流管理等。國際運輸聯盟指的是國際上具有一定實力的大的貨運公司,她們憑借在全世界各地的運輸代理機構,與不同地區的各有優勢的貨運代理公司結成運輸戰略聯盟,優勢是為客戶提供復雜、系統的大型工程項目的運輸。報關:進出口貨物出運前,向海關申報的手續。信用證付款條件下,中國出口商銀行能夠辦理的出口結匯做法:收妥結匯、押匯、定期結匯。收妥結匯:信用證議付行收到出口企業的出口單據后,經審查無誤,將單據寄交國外付款行索取貨款的結匯做法。押匯:又稱買單結匯,即議付行審單無誤后,按信用證條款貼現受益人的匯票或者以一定的折扣買入信用證下的貨運單據,從票面金額中扣除從議付行到估計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將余款按議付日外匯牌價折成人民幣,撥給出口企業。定期結匯:議付行預先確定一個固定的結匯期限,并與出口企業約定該期限到期后,無論是否已經收到國外付款行的貨款,都將主動將票款撥交出口企業。國際保理:又叫承購應收賬款業務,是指在使用托收、賒銷等非信用證方式結算貨款時,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的一項集買方資信調查、應收款管理和追賬、貿易融資及信用管理于一體的綜合型現代金融服務。進口合同的履行環節:1)開立信用證2)派船接運貨物3)投保貨運險4)審單和付匯5)報關、納稅6)驗收和撥交貨物。進口關稅稅額=CIF價格×關稅稅率=(FOB價+國外運費+保險費)×關稅稅率應納稅額=完稅價格×稅率=(CIF價格+關稅)÷(1—稅率)進口調節稅=CIF價格×進口調節稅稅率主要進出口單據:1)報驗單2)報關單3)投保單4)貨物托運單與收貨單5)出口收匯核銷單6)出口貨物退稅單。進出口主要結付匯單據:1)匯票2)發票3)海運提單4)保險單5)產地證明書6)普惠制單據7)裝箱單和重量單8)校驗證書。海運提單:是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收到其承運的貨物時簽發給托運人的貨物收據,也是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的運輸契約的證明,在法律上它具有物權憑證的作用。其收貨人又稱抬頭人。制作并審核結匯單據的基本原則:正確、完整、及時、簡明、整潔。索賠:1)短交。向賣房提出2)短卸。向承運人3)短失。一般根據保險合同和運輸合同向保險公司和運輸公司提出索賠4)包裝破損導致貨物失散。各責任方同時索賠5)品質規格與合同不符。索賠時效:1)向賣方提出。買方收到貨物之日起不超過2年2)向承運人提出。海運是提取貨物后15天內;空運14天;國際多式聯運6天3)向保險公司提出。兩年。第十三章違約及其法律救濟方法違約: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沒有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約定的義務和行為。構成違約的條件:1)大陸法:以過失責任作為一項基本原則2)英美法:債務人不能達到擔保的結果就構成違約3)《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當事人違反合同的行為使另一方蒙受損害構成違約。違約的形式:1)大陸法:不履行債務、延遲履行債務2)英國法:違反要件、違反擔保3)美國法:輕微違約、重大違約4)聯合國公約:根本性違約、非根本性違約。救濟方法:只一個人的合法權利被她人侵害時,法律上給予受損害一方的補償辦法。概括為實際履行、損害賠償(回復原狀、金錢賠償)、解除合同三種。解除合同:1)大陸法:只要有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就有權解除2)英國法:一方違約構成違反要件3)美國法:一方構成重大違約4)聯合國公約:一方根本性違約時。第十四章獨家經銷與銷售代理經銷:指進口商根據她與國外出口商達成的協議,在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購銷指定商品的一種做法。獨家經銷:也稱包銷,指經銷商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對指定的商品享有獨家專營權的經銷方式。獨家經銷協議主要包括的內容:1)報銷商品的范圍2)獨家經銷的區域3)報銷數量或金額4)作價方法5)包銷商的其它義務6)協議期限和終止條款。代理: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權,代表本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或從事其它法律行為,而由本人直接負責由此產生的權利與義務。國際買賣中的代理按委托人授權大小可分為:1)總代理2)獨家代理3)一般代理。按行業性質的不同分為:1)銷售代理2)購貨代理3)貨運代理4)船方代理5)保險代理。銷售代理與獨家經銷的區別:經銷商與供貨人之間是買賣關系,經銷商完全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購進貨物后轉售,自籌資金,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而在代理方式下,代理人只是代表委托人從事有關行為,二者建立的契約關系是屬于委托代理關系,代理人一般不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者訂立合同,只居間介紹,收取傭金,并不承擔履行合同的責任。常見的銷售代理協議主要包括的內容:1)代理的商品和區域2)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3)委托人的權利與義務4)傭金的支付。第十五章寄售與展賣寄售:是一種委托代售的貿易方式,其一般做法是,寄售人先將準備銷售的貨物運往國外寄售地,委托當地代銷人按照寄售協議規定的條件代為銷售后,再由代銷人向貨主結算貨款。寄售的特點:1)寄售人與代銷人是委托代售關系,代銷人只能根據寄售人的指示代為處理貨物,在貨物售出前所有權仍屬代售人2)它是憑實物進行的現貨交易3)寄售方式下,代銷人不承擔任何風險和費用,貨物售出前的一切風險和費用均由寄售人承擔。寄售方式的優缺點:1)優點。對寄售人來說,有利于開拓市場和擴大銷路;對代銷人來說,在寄售方式中不需墊付資金,也不承擔風險;寄售是憑實物進行的現貨買賣,買主看貨成交,節省了交易時間,減少了風險和費用2)缺點。對寄售人來說,承擔的貿易風險大,資金周轉期長、收匯不夠安全。寄售協議的主要內容:1)寄售商品的作價方法2)貨款的收付3)傭金的支付。展賣:利用展覽會和博覽會以及其它交易會形式,對商品實行展銷結合的一種貿易方式。展賣的優點:1)有利于宣傳出口商品,擴大影響,招攬潛在買主,促進交易2)有利于建立和發展客戶關系,擴大銷售地區和范圍3)有利于開展市場調研,聽取消費者的意見,改進產品質量,增強出口競爭力。開展展賣業務應該注意的問題:1)選擇適當的展賣產品2)選擇好的合作客戶3)選擇合適的展出地點4)選擇適當的展賣時機。中國開展的展賣方式:1)國際博覽會2)中國出口商品交易會。第十六章招標投標與拍賣招標:指招標人發出招標通知,說明擬采購的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及其它條件,邀請投標人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按照一定的程序進行投標的行為。投標:指投標人應招標人的邀請,按照招標的要求和條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招標人遞價,爭取中標的行為。投標招標四個步驟:1)招標。包括國際競爭性招標、談判招標、兩段招標2)投標3)開標和評標。分為公開開標和不公開開標4)簽訂合約。拍賣:專營拍賣業務的拍賣行接受貨主的委托,在一定時間和地點,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規則,以公開叫價的方法進行競買,最后由拍賣人把貨物賣給出價最高的買主的一種現貨交易。國際貨物拍賣的特點:1)是一種公開競買的現貨交易2)拍賣是在一定的機構內有組織的進行3)拍賣具有自己獨特的法律和規章。拍賣按照出價方式的不同分為:1)増價拍賣2)減價拍賣3)密封遞價拍賣。第十七章商品期貨交易平倉:或稱對沖,是指在期貨合同到期前,交易者做一筆方向相反、交割月份和數量相同的期貨交易,從而解除其實物交割的義務。期貨交易的特點:1)以標準期貨合同作為交易的標的2)特殊的清算制度3)嚴格的保證金制度。套期保值:又稱海琴,指在賣出或買入實際貨物的同時,在期貨市場上買入或賣出同等數量的期貨。套期保值的兩種方式:1)賣期保值2)買期保值。期貨市場上主要的投機活動:1)買空又稱多頭2)賣空又稱空頭。第十八章對銷貿易與加工貿易對銷貿易:指在互惠的前提下,由兩個或兩個以上貿易方達成協議,規定一方的進口產品能夠部分或者全部以相正確出口產品支付。對銷貿易的的三種形式:1)易貨貿易。記賬易貨貿易、對開信用證方式2)反購或互購3)補償貿易。直接產品補償法、間接產品補償法、勞務補償法。對銷貿易的缺點:1)對銷貿易是在互惠的原則下進行,使交易對象的選擇和交易達成及履約出現很大的困難2)對銷貿易方式下,市場機制的作用受到很大削弱,價格往往與正常價格有很大偏離。加工貿易:指一國企業利用自己的設備和生產能力,對來自國外的原材料、零部件或元器件進行加工、制造或裝配,然后再將產品銷往國外的做法。進料加工意義:1)有利于解決國家原材料緊缺的困難2)有助于產銷對路,避免盲目生產,減少庫存積壓3)充分發揮中國勞動力價格相對低廉的優勢,并利用相對過剩的加工能力,揚長避短,促進中國外向型經濟的發展。來料加工意義:1)能夠發揮本國的生產潛力,補充國內原材料的不足,為國家增加外匯收入2)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有利于提高生產技術和管理水平3)有利于發展中國勞動力眾多的優勢,增加就業機會,繁榮地方經濟。第十九章國際電子商務電子商務:經過電子信息技術、網絡互聯技術和現代通信技術,使得交易涉及的各方當事人借助電子方式聯系,而無需依靠紙面文件、單據的傳輸,從而實現整個交易過程的電子化。電子商務的分類:1)B2B商務機構對商務機構2)B2C商業機構對消費者3)B2A商業機構對行政機構4)C2A消費者對行政機構。電子商務的特點:1)現代信息技術服務成對電子商務的支撐體系2)電子虛擬市場是電子商務的運作空間3)電子商務的市場范圍是全球市場化4)電子商務的滲透范圍包括全社會。國際電子商務:指企業經過利用電子商務運作的各種手段所從事的國際貿易活動。電子商務在外貿運作中的作用:1)電子商務加速外貿業務運作的電子化趨勢2)電子商務使外貿業務流程面臨轉型。包括單一交易到綜合服務的轉型、人為壟斷優勢向自然競爭優勢的轉型、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的轉型。國際貿易:世界各國或地區之間商品和勞務的交換活動,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技術貿易。國際貿易的特點:比國內貿易復雜,比國內貿易風險大,受政治經濟、國際局勢影響,更易產生糾紛,競爭更為激烈。規定品名注意問題:具體明確,實事求是,國際通用名稱,選擇適當名稱。品質含義的理解,需要從生產過程、市場營銷等方面出發。以實物表示商品品質法:看貨買賣,憑樣品買賣。以文字說明表示商品品質的方法。品質公差是指國際上公認的產品品質的誤差品質機動幅度即允許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可在一定幅度內波動。一般使用的度量衡制度有四種:公制美制英制國際單位制重量單位:公噸、長噸L/T、短噸S/T、千克克磅盎司1L/T=1016kg,1S/T=907kg,1M/T=1000kg默認為按凈重計公量=商品實際重量*(1+標準回潮率)/(1+實際回潮率)。合理規定數量機動幅度:溢短裝條款(允許賣方交貨時可多交或少交一定比例的數量。1允許溢裝或短裝的比率2實際交貨時誰決定溢短裝3溢短裝不服的價格計算運輸包裝:又稱大包裝或外包裝,它是將貨物裝入特定的容器,或以特定方式或件或箱的包裝,運輸標志:俗稱嘜頭,由一定數字,字母及簡單的文字組成,1收貨人或買方名稱2參考號碼3目的地4件數號碼EAN碼:國際物品編碼協會編制,用于在世界范圍內唯一標識一種商品。中國商品690、691、692。貿易術語是國際貿易中定型化的買賣條件,是指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產生的,用簡明的語言或縮寫字母來概括說明商品的價格構成、交貨地點、買賣雙方在責任、費用和風險上的劃分。國際貿易慣例是指人們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逐漸形成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成文或不成文的原則、規則、先例和習慣做法。《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FOB當貨物在指定裝運港越過船舷時,賣方完成交貨。這意味著買方必須從該點起承當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CFR指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時,賣方即完成交貨,賣方必須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運費及其它費用,但交貨后貨物損壞及滅失的風險,以及由于各種事件造成的任何額外費用,則由賣方轉移至買方。CIF指當貨物在指定裝運港越過船舷時,賣方即完成交貨。賣方必須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所必須的費用和運費,但交貨后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由于發生事件而引起的任何額外費用,自賣方轉移至買方。FCA指賣方在指定地點將經出口清關的貨物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即完成了交貨。CPTCIP指賣方向其指定的承運人交貨,但賣方還必須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亦即買方承擔賣方交貨之后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CPR與FOB不同點運輸:賣方負責安排租船訂艙并支付運費提交單據:賣方須提供一般的運輸單據,價格構成:CFR=FOB+F術語后的地點:目的港CFR與FOB主要相同點:交貨地點:裝運港,運輸方式:海運及內河航運,風險轉移點:裝運港越過船舷時,出口清關:賣方保險:買方,進口清關:買方CIF與CFR主要相同點:交貨地點:裝運港,風險轉移點:裝運港越過船舷,運輸方式:海運及內河航運,運輸:賣方,出口清關:賣方,進口清關:買方CIF與CFR不同點:保險:CIF下,由賣方負責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并提交保險單據,裝船通知:在CIF下,無此種問題,價格構成:CIF=FOB+F+I=CFR+IFCA與FOB聯系:FCA是從FOB術語發展出來的,FCA與FOB基本原則相同區別:交貨責任不同,貨物風險轉移時間、地點不同,適用的運輸方式不同傭金是賣方或買方付給中間商為其對貨物的銷售或購買提供中介服務的酬金。折扣是賣方按照原價給買方以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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