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國際貨運代理概述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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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第一章 國際貨運代理概述 Leia13國際商務、電子商務國際貨運代理Chapter 1Chapter 1國際貨運代理行業需要什么樣的人才?問題討論問題討論中國外運華東有限公司海運分公司招聘“貨代進口操作”的要求工作職責:負責公司貨代業務的進口操作并與客戶保持良好的溝通與交流。任職資格:大專以上學歷,英語水平良好,熟悉OFFICE等辦公軟件;有一年以上貨代操作工作經驗;有敬業精神,思維敏捷,有良好的客戶服務意識及溝通能力,有較強的處理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薪水范圍:3000-4499RMB上海泛航物流有限公司招聘“國際貨代文員”的要求崗位職責:1、負責國際貨物及物流要求的具體實施。2、負責訂艙、

2、領取提單、送取各類公司資料。3、負責將相關信息及時反饋給公司。4、負責國際貨物在途信息反饋查詢及匯總,處理客戶日常業務需要。5、與內部各部門協調,確保流程順暢。 中國的貨代企業除了經過商務部審批或在商務部備案的1萬多家較有規模的貨代企業以外,還要眾多中小企業,掛靠在其他企業。業內人士估計總數約在34萬家。了解一下:在這1萬多家貨代企業中,上海約2100家。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2006年7月17日草案第四稿)第七條商務部對國際貨運代理業實行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制度。第十一條設立國際貨運代理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四)業務人員中至少有5名須獲得本細則第七條規定的資格證書;第十三條國際

3、貨運代理企業依法設立1年之后可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每設立一個分支機構應當增加注冊資本50萬元人民幣。國際貨運代理員報名條件:大專或以上學歷(含在讀,相關專業)本章重點:p理解國際貨運代理的概念、性質和分類;p了解國際貨運代理的產生、現狀與發展趨勢;p掌握國際貨運代理的法律地位、責任及風險,責任限制、除外責任。p熟悉國際貨運代理的管理體制,了解國際貨運代理行業組織的基本情況第一節國際貨運代理概述我有一批服裝想要出口怎么辦?方案1:可以自己游泳、走路過去方案2:使用交通工具。要使用什么樣的交通工具,才能使成本低,速度快,質量高呢?為何不請國際貨運代理?討論:為什么請國際貨運代理分工 Di

4、vide the workDivide the work!一、國際貨運代理的定義一、國際貨運代理的定義 (一)國際上對國際貨運代理所下的定義國際上對于貨運代理沒有一個統一的定義。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聯合會(FIATA)將其定義為:“根據客戶的指示,并為客戶的利益而攬取貨物運輸的人,其本身不是承運人。”貨運代理也可以依據這些條件,從事與運輸合同有關的活動,如儲貨(也含寄存)、報關、驗收、收款等。貨主貨主(進出口(進出口公司公司)貨貨 代代承運人承運人(船公司、航空(船公司、航空公司、鐵路部門公司、鐵路部門等等)請思考為什么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聯合會(FIATA)將其定義為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是指接受進出

5、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辦理國際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并收取服務報酬的行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物流術語的定義國際貨運代理是接受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辦理國際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并收取勞務報酬的經濟組織。一、國際貨運代理的定義一、國際貨運代理的定義 15思考:貨代與船代有何不同?船代主要是為船方服務的,代表船方利益。而貨代則主要是為貨主服務,代表貨主利益。以出口為例看貨代:主要工作包括:(水路貨代)(1)選擇運輸路線、運輸方式和適當的承運人;(2)向選定的承運人提供攬貨、訂艙;(3)提取貨物并簽發有關單證;(4

6、)研究信用證條款和所有政府的規定;(5)包裝;(6)儲存;(7)稱重和量尺碼;(8)安排保險;(9)將貨物的港口后辦理報關及單證手續,并將貨物交給承運人;(10)做外匯交易;(11)支付運費及其它費用;(12)收取已簽發的正本提單,并付發貨人;(13)安排貨物轉運;(14)通知收貨人貨物動態;(15)記錄貨物滅失情況;(16)協助收貨人向有關責任方進行索賠。在我國,國際貨運代理具有兩種含義,其一是指國際貨運代理業;其二是指國際貨運代理人。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是指接受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辦理國際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并收取服務報酬的行業。”國際貨運

7、代理人:是指接受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和承運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辦理國際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并收取服務報酬的企業。(二)我國國際貨運代理的概念我們通常所說的貨代更多的是指國際貨運代理企業。二、國際貨運代理的性質二、國際貨運代理的性質 (1)國際貨運代理業的性質(2)國際貨運代理人的性質國際貨運代理業在社會產業結構中屬于第三產業,性質上屬于服務行業。國際貨運代理從本質上屬于運輸關系人的代理,是聯系發貨人、收貨人和承運人的運輸中間人。三、國際貨運代理的作用為發貨人服務 組織協調作用 專業服務作用 降低成本作用 資金融通作用 溝通控制作用 咨詢顧問作用為承運人服務 為港

8、口服務 為海關服務正因為此,目前,世界上80%左右的空運貨物,70%以上的集裝箱運輸貨物,75%的雜貨運輸業務,都控制在國際貨運代理人手中。我國80%的進出口貿易貨物運輸和中轉業務(其中,散雜貨占70%,集裝箱貨占90%),90%的國際航空貨物運輸業務都是通過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完成的。可以看出:貨代很重要啊四、國際貨運代理的業務范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運代理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的規定,國際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運代理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的規定,國際貨代企業可以從事下列全部或部分業務:代企業可以從事下列全部或部分業務:(一)攬貨、訂艙(一)攬貨、訂艙(含租船、包機、包艙)(含租船、包機、包艙

9、)、托運、倉儲、包裝、托運、倉儲、包裝(二)貨物的監裝、監卸、集裝箱的拆箱、分撥、中轉及相關的短途運輸服(二)貨物的監裝、監卸、集裝箱的拆箱、分撥、中轉及相關的短途運輸服務務(三)報關、報檢、報驗、保險(三)報關、報檢、報驗、保險(四)繕制簽發有關單證、交付運費、結算及交付雜費(四)繕制簽發有關單證、交付運費、結算及交付雜費(五)國際展品、私人物品及過境貨物運輸代理(五)國際展品、私人物品及過境貨物運輸代理(六)國際多式聯運、集運(六)國際多式聯運、集運(含集裝箱拼箱)(含集裝箱拼箱)(七)國際快遞(七)國際快遞(不含私人信函不含私人信函)(八)咨詢及其他相關國際貨運代理業務(八)咨詢及其他相

10、關國際貨運代理業務五、國際貨運代理的分類 (一)按企業的成立背景和經營特點為標準分類(1)以中外運為背景的國際貨代企業。中外運,即中國外運,全稱中國對外貿易運輸(集團)總公司。是目前為止我國最大的貨代企業。我國的不少貨代企業以中外運為背景發展起來的,例如:中國外運福建集團公司。(2)以航運公司、航空公司、鐵路部門為背景的國際貨代企業。此類貨代企業中具有代表性的有:中遠國際貨運有限公司,天津海運集團控股的天海、天新、天富等貨代公司,上海海運集團所屬的上海海興國際貨運有限公司,中國民航客貨運輸銷售代理公司,中國鐵路對外服務總公司等。這類企業的特點是:與承運人關系密切,在運價及運輸條件上具有很強優勢

11、。(3)以外貿專業公司、工貿公司為背景所組建的國際貨代企業。這類企業如中糧、五礦、中紡、中土畜等系統所屬的國際貨運有限公司。特點:在貨源、審核信用證、繕制貨運單證和向銀行辦理議付結匯等方面較其他具有明顯優勢;規模都較小,服務功能欠完善,缺乏網絡化的經營條件;(4)以倉儲企業為背景的國際貨代企業。這類貨代如:天津渤海石油運輸公司、上海國際展覽運輸有限公司、北京華協國際珍品貨運服務公司等。其經營特點是:憑借倉儲優勢及這方面的豐富經驗,攬取貨源,深得貨主信任。特別在承辦特種貨物方面的獨有專長,但規模較小、服務單一。(5)外商投資類型的國際貨代企業。 五、國際貨運代理的分類 五、國際貨運代理的分類 按

12、業務范圍劃分(1)海運貨運代理(2)空運貨運代理(3)陸運(鐵路、公路)貨運代理(4)國際多式聯運代理第二節第二節國際貨運代理的產生與發展國際貨運代理的產生與發展一、國際貨運代理發展的歷史、現狀和趨勢(一)發展歷史(1)國際貨運代理產生階段(公元10世紀)(2)國際航空貨運代理產生階段(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3)國際公路運輸代理產生階段(20世紀50年代以后(4)國際貨運代理介入無船承運人階段(20世紀60年代開始)(5)國際貨運代理介入多式聯運階段(20世紀70年代到80年代)(6)國際貨運代理介入第三方物流服務階段(自20世紀90年代以后)(二)發展現狀經過幾十年的發展,世界各國已有國際貨

13、運代理公司40000多個,從業人員達8001000萬人之眾。目前,世界上80%左右的空運貨物,70%以上的集裝箱運輸貨物,75%的雜貨運輸業務,都控制在國際貨運代理人手中。經濟發展程度不同的國家,其國際貨運代理的發展程度不同。發展中國家的貨運代理發展相對滯后。第二節國際貨運代理的產生與發展(三)發展趨勢(1)傳統貨運代理業務不斷提升(2)現代物流業務的興起(3)由代理人向當事人轉變(4)多式聯運業務的開展(5)無船承運人業務的拓展(6)倉儲質押業務的開展第二節國際貨運代理的產生與發展無船承運人無船承運人即以承運人身份接受貨主(托運人)的貨載。同時以托運人身份委托班輪公司完成國際海上貨物運輸,根

14、據自己為貨主設計的方案路線開展全程運輸,簽發經過備案的無船承運人提單。無船承運人購買公共承運人的運輸服務,再以轉賣的形式將這些服務提供給包括貨主、其他運輸服務需求方。思考:無船承運人如何賺錢?中介、批發當無船承運人遇到貨主或船東對其提出的高額索賠,有時甚至遠遠超出無船承運人的注冊資本,令其資不抵債,苦不堪言。無船承運人與貨代貨運代理是為貨主服務的。而無船承運人具有雙重身份:對于貨主而言,他相當于承運人,簽發自己的HOUSEB/L給貨主;對于船公司而言,他又相當于托運人,船公司簽發LINERB/L給無船承運人。 二、我國國際貨運代理的發展(一)發展歷程(1)由帝國主義和資本主義國家的洋行所控制和

15、壟斷階段(1949年以前)(2)由中國對外貿易運輸總公司獨家壟斷經營階段(1949年至1984年)(3)由中國對外貿易運輸總公司和中國遠洋運輸總公司兩家經營階段(1984年至1988年)(4)市場經濟下的多家經營階段(1988年至今)第二節國際貨運代理的產生與發展如何看待中國國際貨運代理的現狀與未來如何看待中國國際貨運代理的現狀與未來討論:(二)我國貨運代理的發展現狀(二)我國貨運代理的發展現狀目前,中國80%的進出口貿易貨物運輸和中轉業務(其中,散雜貨占70%,集裝箱貨占90%),90%的國際航空貨物運輸業務都是通過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完成的(地位重要,發展迅速)。但管理制度不適應開放競爭的貨代

16、市場發展。行業主體為中小企業,競爭力不強,發展物流困難。(三)發展趨勢(三)發展趨勢 (1)經營主體上,民營化和股份制企業成為趨勢。(2)經營環境上,市場競爭加劇,行業分化重組,秩序規范。(3)經營策略上,專業化、物流化兩條基本道路。(4)經營內容上,貨代企業的內涵與外延擴大。(5)經營方式上,企業并購管理費用等資本運作方式加速。(6)經營管理上,行業協會作用進一步加強。案例分析我國我國A A貿易公司貿易公司委托同一城市的委托同一城市的B B貨運貨運代理公司代理公司辦理一批從我國辦理一批從我國C C港運至韓國港運至韓國D D港的危險品貨物。港的危險品貨物。A A貿易公司向貿易公司向B B貨運貨

17、運代理公司提供了正確的貨物名稱和危代理公司提供了正確的貨物名稱和危險品貨物的性質,險品貨物的性質,B B貨運代理公司為此貨運代理公司為此前發起公司的前發起公司的HOUSE B/LHOUSE B/L給給A A公司。隨公司。隨后,后,B B貨運代理公司以托運人的身份向貨運代理公司以托運人的身份向船公司辦理該批貨物的訂艙和出運手船公司辦理該批貨物的訂艙和出運手續。續。為了節省運費為了節省運費,同時因為,同時因為B B貨運代貨運代理公司理公司已投保責任險已投保責任險。因此因此B B貨運代理公司向船公司貨運代理公司向船公司謊報貨物謊報貨物的名稱的名稱,亦未告亦未告知船公司該批貨物為知船公司該批貨物為危險

18、品貨物。船公司按通常貨物處理危險品貨物。船公司按通常貨物處理并裝載于船艙內,結果在海上運輸中并裝載于船艙內,結果在海上運輸中,因為貨物的危險性質導致火災,造,因為貨物的危險性質導致火災,造成船舶受損,該批貨物成船舶受損,該批貨物全部滅失全部滅失并給并給其他貨主其他貨主造成巨大損失。造成巨大損失。請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回答下列問請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題:(1 1)A A貿易公司、貿易公司、B B貨運代理公司、船貨運代理公司、船公司在這次事故中的責任如何?公司在這次事故中的責任如何?(2 2)承運人是否應對其他貨主的損失)承運人是否應對其他貨主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為什么?承擔賠償責任

19、,為什么?(3 3)責任保險人是否承擔責任,為什)責任保險人是否承擔責任,為什么?么?分析 A A貿易公司和船公司無責任。貿易公司和船公司無責任。 B B貨運代理公司負全責。貨運代理公司負全責。 承運人無須對其他貨主的損承運人無須對其他貨主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由于失承擔賠償責任。由于B B貨運代理公司貨運代理公司未向船公司告知該批貨物為危險品貨未向船公司告知該批貨物為危險品貨物,因此由此產生的貨物滅失和對其物,因此由此產生的貨物滅失和對其他貨物及船舶的損失均由他貨物及船舶的損失均由B B貨代公司負貨代公司負責。責。我國海商法規定,運輸危險品時“托運人未通知或者通知有誤的,承運人可以在任何時間、

20、任何地點根據情況需要將貨物卸下、銷毀或者使之不能為害,而不負賠償責任。托運人對承運人因運輸此類貨物所受到的損害,應當負賠償責任”。責任保險人不承擔責任。因為投保人隱瞞了貨物的真相,屬于欺騙性質,保險公司免責。案例分析A貨運代理公司空運部接收貨主的委托,將一臺重12千克的紅外線測距儀從沈陽空運至香港。該批貨物價值6萬余元人民幣,但貨物“聲明價值”欄未填寫。A貨運代理公司按照正常的業務程序,向貨主簽發了航空分運單,并按普通貨物的空運費率收取了運費。由于當時沈陽無直達香港的航班,所有空運貨物必須在北京辦理中轉。為此A貨運代理公司委托香港B貨運代理公司駐北京辦事處辦理中轉業務。但是,由于航空公司工作疏

21、忽,致使該貨物在北京至香港的運輸途中遺失。根據以上案情,請回答如下問題:(1)A貨運代理公司和B貨運代理公司的法律地位是什么?他們是否應對貨物遺失承擔責任?(2)本案是否適用國際航空貨運公約?為什么?(3)貨主認為應按貨物的實際價值進行賠償的主張是否有法律依據,為什么?分析A貨運代理公司是集運商,B貨運代理公司是A貨運代理公司的代理人,對承運人航空公司而言,他們是托運人。他們對貨物遺失不承擔責任。適用國際航空貨運公約。因為貨物從沈陽運至香港屬于國際運輸沒有法律依據。因為貨物“聲明價值”欄未填寫即沒辦理聲明價值并支付聲明價值附加費,所以航空公司按普通貨物賠償,最高限額為每公斤20美元。第三節第三

22、節國際貨運代理的法律地位、國際貨運代理的法律地位、權利與義務、法律責任和風險權利與義務、法律責任和風險簽訂和約簽訂和約國際貿易中的物流、商流、資金流和信息流國際貿易中的物流、商流、資金流和信息流注注: :信息流貫穿整個貿易過程信息流貫穿整個貿易過程出口方出口方(供貨商)(供貨商)進口方進口方(定貨商)(定貨商)開證行開證行(進口行)(進口行)申請開證申請開證保兌行保兌行付款行付款行議付行議付行傳遞傳遞L/CL/C傳送傳送L/CL/C裝運通知裝運通知交單交單轉單索償轉單索償審單付款審單付款轉單轉單審單付款審單付款審單付款審單付款出口方機場出口方機場口岸、港口口岸、港口國際貨運承運人國際貨運承運人

23、進口方機場進口方機場口岸、港口口岸、港口保險、商檢、海關保險、商檢、海關商檢、海關商檢、海關物流物流資金流資金流國際運輸國際運輸國際運輸國際運輸國內運輸國內運輸國內運輸國內運輸商流商流其他業務簽訂和約簽訂和約國際運輸中的貨主、貨運代理人、承運人的關系國際運輸中的貨主、貨運代理人、承運人的關系國際貨運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國際貨運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出口方出口方(供貨商)(供貨商)進口方進口方(定貨商)(定貨商)國際貨運代理人國際貨運代理人出口方機場出口方機場口岸、港口口岸、港口國際貨運承運人國際貨運承運人進口方機場進口方機場口岸、港口口岸、港口國際運輸國際運輸國際運輸國際運輸國內運輸國內運輸國內運輸國內

24、運輸一、我國國際貨運代理的法律地位一、我國國際貨運代理的法律地位 我國法律規定的國際貨運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指作為代理人的法律地位;第二類是指作為當事人的法律地位。貨代所處的法律地位不同,其所承擔的法律責任也就有著巨大的差異。二、貨代法律地位的識別標準二、貨代法律地位的識別標準當國際貨運代理人以委托人(客戶)的名義開展業務時,處于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其只能在委托人的授權范圍內實施法律行為,其后果直接歸屬于委托人。(1)貨代以委托人的名義,為委托人辦理國際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各當事方法律關系如下圖所示:委托委托 貨貨 主主國際貨代國際貨代第三人第三人(被代理人)(被代理人) 以委

25、托人的名義以委托人的名義(代理人)(代理人) (一)貨代開展業務時使用的名義請思考:作為代理人,貨代在業務開展中應注意哪些問題呢?貨運代理人需注意:1.應嚴格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從事交易活動。要注意既不能越權代理;不能在未取得客戶同意的情況下想當然地安排與貨運代理業務有關的服務。2.當委托人的指示與貨運代理實踐不一致時,一定要得到委托人的明確的、書面的指示。3.不能進行雙方代理。作為代理人,貨代在業務開展中應注意哪些問題呢?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某出口商指示其貨運代理為其價值25000美元的半成品服裝在發貨前投保。貨運代理安排了投保,但保單上注明貨物應由幾條船裝運,且每條船的貨價不得超過5000美元。其

26、中一批超過5000美元的貨物裝運于某船上。此情況出口商亦知曉。運輸途中貨物出現滅失。保險人對于超過5000美元的部分拒絕賠付,因為實際裝船與保單上的規定不符。問:該損失應該有誰來承擔?(2)國際貨運代理人以)國際貨運代理人以自己的名義自己的名義為法律行為為法律行為此時貨運代理有可能處于兩種不同的法律地位,即貨運代理可能是代理人,也可能是契約當事人。要依具體情況來判定這里根據貨代在與第三人交易時是否披露自己作為受托人的身份,又可以分為:貨代以自己的名義辦理貨運,但表明其代理人身份。這時無論貨代是否披露委托人是誰,均可以構成代理關系,其法律地位仍是作為委托人的代理人;貨代以自己的名義辦理貨運,但不

27、表明自己代理人的身份。這時是當事人。國際貨代國際貨代 貨貨 主主委托合同委托合同 第三人第三人簽訂合同簽訂合同 以自己的名義以自己的名義(二)貨運代理是否簽發了自己的全程運輸單證。貨代如果簽發了自己的提單,會被認為是當事人。(三)在收取報酬方面,是收傭金還是賺取運費差價。貨代賺取運費差價時,其法律地位經常會被認定為當事人。(四)貨運代理與客戶以前的交易情況。二、貨代法律地位的識別標準二、貨代法律地位的識別標準(五)依據貨代實施行為的標準。總結:傳統意義上貨代的義務只是遵守被代理人的指示,輔助安排運輸工作,自身并不參與運輸。貨代一旦參與到貨運過程中,則會被視為運輸的當事人。總的來說,貨代從事倉儲

28、、包裝業務;或是使用自己的交通工具運送貨物;或是對不同貨主的貨物的拼箱、集運,都可能造成將貨代認定為當事人的結果。 (一)國際范圍內國際貨運代理責任的承擔情況目前,各國要求國際貨運代理所承擔的責任有所不同,但按其責任范圍的大小,原則上可分為三種情況:1、作為代理人,僅對其自己的錯誤和疏忽負責;2、作為當事人,不僅對其自己的錯誤和疏忽負責,還應使貨物完好地抵達目的地。3、國際貨運代理的責任取決于合同條款的規定和所選擇的運輸工具等。三、國際貨運代理的責任非常重要 貨代常見的錯誤和疏忽包括:1、未按指示交付貨物;2、盡管得到指示,辦理保險仍然出現疏忽;3、報關有誤;4、運往錯誤的目的地;5、未能按必

29、要的程序取得再出口(進口)貨物退稅;6、未取得收貨人的貨款而交付貨物。7、其經營過程中造成第三人的財產滅失或損壞或人身傷亡承擔責任。 如果國際貨運代理能夠證明他對第三人的選擇作到了合理的謹慎,那么他一般不承擔因第三人的行為或不行為引起的責任。某貨運代理作為進口商的代理人,負責從A港接受一批藝術作品,在100海里外的B港交貨。該批作品用于國際展覽,要求貨運代理在規定的日期之前與B港交付全部貨物。貨運代理在A港接收貨物后,通過定期貨運卡車將大部分貨物陸運到B港。由于定期貨運卡車出現季節性短缺,一小部分貨物無法及時運抵。于是貨運代理在市場上找了一輛貨車,要求于指定日期之前抵達B港。而后,該承載貨物的

30、貨車連同貨物一起下落不明。問:貨運車造成的損失,是否應由貨運代理負責。案例評析:評析:貨運車造成的損失,貨運代理是否也要負責呢?對此,有人提出貨運代理僅為代理人,對處于承運人掌管期間的貨物滅失不必負責,這一主張似乎有道理。然而根據FIATA關于貨運代理的謹慎責任之規定,貨運代理應恪盡職責采取合理措施,否則需承擔相應責任。本案中造成貨物滅失的原因與貨運代理所選擇的承運人有直接的關系。由于其未盡合理而謹慎職責,在把貨物交給承運人掌管之前,甚至沒有盡到最低限度的謹慎,即檢驗承運人的證書,考查承運人的背景,致使貨物滅失。因而他應對選擇承運人的過失負責,承擔由此給貨主造成的貨物滅失的責任。恪盡職責采取合

31、理措施國際貨運代理國際貨運代理作為當事人作為當事人的責任的責任國際貨運代理作為當事人,在為客戶提供服務時,是以其本人的名義承擔責任的獨立合同人,要承擔合同項下的責任。他不僅對其本身和雇員的過失負責,還應對其履行國際貨運代理合同而雇傭的承運人、分貨運代理的行為或不行為負責。獨立合同人獨立合同人是一個通過一個固定的合同向第三方提供商品或服務的自然人或企業,與雇員不同,獨立合同人并不有規律地為雇主工作,但會依照代理法在必要的時候為合同方工作。通常他們獲得報酬的方式類似自由職業人。案例案例某土畜產進出口公司委托某外運公司辦理一批服裝的出口運輸,從上海運至日本。外運公司租用某遠洋運輸公司的船舶承運,但以

32、其自己的名義簽發提單。貨物運抵目的港后,發現部分服裝已濕損。于是,收貨人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依據保險合同賠償收貨人后,取得代位求償權,進而向外運公司提起訴訟。這樣合理嗎?保險代位求償權保險代位求償權,是指當保險標的遭受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依法應由第三者承擔賠償責任時,保險公司自支付保險賠償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的限度內,相應地取得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保險代位權是各國保險法基于保險利益原則,為防止被保險人獲得雙重利益而公認的一種債權移轉制度“。評析:評析:由于外運公司是以其自己的名義簽發提單,這一行為使其成為契約承運人,從而承擔了承運人的責任和義務,對因承運人責任范圍內的原因造成的貨物損

33、失負責賠償。當然,外運公司仍有權依據其與遠洋運輸公司(實際承運人)簽訂的運輸合同關系,向遠洋運輸公司進行追償。四、國際貨運代理的四、國際貨運代理的除外責任除外責任(1)客戶的疏忽或過失所致;(2)客戶或其代理人在搬運、裝卸、倉儲和其他處理中所致;(3)貨物的自然特性或潛在缺陷所致;如破損、泄漏、自燃、腐爛、生銹、發酵、蒸發或由于對冷、熱、潮濕的特別敏感性;(4)貨物的包裝不牢固、缺乏或不當包裝所致;(5)貨物的標志或地址的錯誤或不清楚、不完整所致;(6)貨物的內容申報不清楚或不完整所致;(7)不可抗力所致。第四節 國際貨運代理的管理一、國際貨運代理的管理體制綜觀世界各國國際貨運代理行業管理體制

34、,大體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模式:1前蘇聯模式(東歐國家、越南、朝鮮、蒙古等)特點:國際貨運代理行業由對外經濟貿易部門管理,采用獨家壟斷經營或多家骨干企業為主的經營模式;國內貨運代理行業由交通運輸部門管理。2美國模式特點:由不同的政府部門按照陸海空三種不同的運輸方式分別對貨運代理業進行管理,允許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經營。3韓國模式(韓國、新加波)特點:航運和貨運代理分別由不同的政府部門管理,允許多家經管,開展競爭。4日本模式(日本、比利時)特點:所有運輸方式下的貨運代理皆由交通運輸部門管理。5德國模式(德國、英國、加拿大和香港)特點:政府不負責貨運代理行業具體管理,主要由行業協會進行行業管理,經工

35、商登記的任何企業都可以經營貨運代理業務。一、國際貨運代理的管理體制q商務部是我國國際貨運代理行業的主管部門。q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在商務部的授權下,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國際貨運代理業實施監督管理。q中國國際貨運代理協會在商務部和地方商務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下,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加強行業管理。q國務院公路、水路、鐵路、航空、郵政運輸、聯合運輸等主管部門也在根據與本行業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的設立及其業務活動進行著不同程度的管理。二、我國現行國際貨運代理行業管理體制 即商務部、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其他相關管理部門和中國國際貨運代理協會都在不同程度上行使著對國際貨運代理業進行管理的職能。三

36、、國際貨運代理的管理依據(一)國際貨運代理涉及的國際公約與慣例1.海上(1)海牙規則(2)海牙維斯比規則(3)漢堡規則2.陸路(1)國際鐵路貨物聯運協定(2)國際鐵路貨物運送公約(3)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公約3.航空(1)華沙公約(2)蒙特利爾公約4.多式聯運公約(二)標準交易條件范本(三)我國關于國際貨運代理的法律法規及管理規定目前我國尚無專門關于國際貨運代理行業的管理和調整國際貨運代理業務各方當事人之間關系的法律。1.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合同法、海商法。此外還有航空法、港口法、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WTO議定書等。2.法規國際貨運代理業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運條例3.規章中

37、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運代理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運條例實施細則等。四、行業組織(一)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聯合會(FIATA)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聯合會是世界國際貨運代理的行業組織,其法文名稱為“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Associations de transitaires etassimiles”,英文名稱為“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Freight Forwarders Associations”。其法文縮寫是“FIATA”,被稱為“菲亞塔”,并被用作該組織的標識。FIATA由16個國家的貨運代理協會于1926年5月31日在奧地利維也納成立,總部設在瑞士蘇黎士,是一個非營利性的組織。FIATA的宗旨是保障和提高國際貨運代理在全球的利益。FIATA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FIATA每年舉行一次世界性的代表大會,所有會員都可以參加。2006年的FIATA年會在中國上海召開。四、行業組織FIATA的主要成就起草了國際貨運代理示范法擬定了國際貨運代理標準交易條款制定了八套標準格式的FIATA單證組織培訓FIATA的會員情況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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