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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行政訴訟法的修行政訴訟法的修改及案例解析改及案例解析 華東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 練育強練育強 副教授副教授 2015 2015年年7 7月月 1989年至2013年一審行政案件共2036049件,每個案件都是踏踏實實的朝著民主法治邁出的一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1次會議以152票贊成、5票棄權、0票反對通過了修改行政訴訟法的決定。 在三大訴訟中,行政案件受理的難度最大,地在三大訴訟中,行政案件受理的難度最大,地方人為設置門檻妨礙訴權行使的情況最多。以方人為設置門檻妨礙訴權行使的情況最多。以北京法院為例,北京法院為例,20102010年至年至20122012年,行政案件

2、受年,行政案件受理率分別只有理率分別只有32.8532.85、39.1239.12、35.1935.19,多,多達達1728217282件按鍵以三不(不收案件材料、不出法件按鍵以三不(不收案件材料、不出法律文書、不予立案)的方式進行處理。律文書、不予立案)的方式進行處理。 廣東做了統計,每年到省政府信訪的約廣東做了統計,每年到省政府信訪的約5 5萬件,萬件,其中其中3 3萬件應當屬于行政訴訟案件或者采取行政萬件應當屬于行政訴訟案件或者采取行政訴訟途徑予以處理。訴訟途徑予以處理。 20132013年,全國平均撤訴率年,全國平均撤訴率41.7841.78,最高的省份,最高的省份達到達到72.147

3、2.14。 另一個方面,被告敗訴率持續走低,從早期的另一個方面,被告敗訴率持續走低,從早期的30%30%左右降到目前的左右降到目前的9%9%。現在全國行政訴訟中被。現在全國行政訴訟中被告的敗訴率不到一成。告的敗訴率不到一成。 以福建為例,以福建為例,2008-20122008-2012年全省審結行政訴訟案年全省審結行政訴訟案件件1819318193件,同比下降件,同比下降1.40%1.40%。相反,行政機關。相反,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的非訴案件申請強制執行的非訴案件4533245332件,同比上升件,同比上升76.34%76.34%。有的地方,法院被來百姓譏諷為行政。有的地方,法院被來百姓譏諷

4、為行政機關的機關的“狗腿子狗腿子”。 行政復議法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行政訴訟法(1989)行政訴訟法(修改)第一條為了防止和糾正違法的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發揮行政復議制度在解決行政爭議、建設法治政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制定本條例。第一條 為保證人民法院正確、及時審理行政案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一條 為保證人民法院公正、及時審理行政案件,解決行政爭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5、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公民、法人和或者其他組織的起訴權利,對應當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干預、阻礙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不能出庭的,也可以委托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依法應訴。(司法解釋第五條就負責人進行了規定) 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要支持法院、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任何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都不得讓司法機關做違反法定職責、有礙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機關都不得執行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違法干

6、預司法活動的要求。對干預司法機關辦案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造成冤假錯案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對人民法院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權。 第五十一條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訴狀時對符合本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登記立案。 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狀,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書應當載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起訴狀內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錯誤的,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一次性

7、告知當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不得未經指導和釋明即以起訴不符合條件為由不接收起訴狀。 對于不接收起訴狀、接收起訴狀后不出具書面憑證,以及不一次性告知當事人需要補正的起訴狀內容的,當事人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投訴,上級人民法院應當責令改正,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司法解釋第一條) 第五十二條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當事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起訴。上一級人民法院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立案、審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級人民法院立案、審理。 按照現行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只受理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訴訟。所謂具體行政行為,是指行政機關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

8、其他組織作出的有關其權利義務的單方行為。這樣,起碼排除了抽象行政行為和雙方行為。相比于行政機關行使權力的方式來說,這是很不完整和不徹底的。 第五十三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行為所依據的國務院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對行政行為提起訴訟時,可以一并請求對該規范性文件進行審查。 前款規定的規范性文件不含規章。 第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行政案件中,經審查認為本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的規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為認定行政行為合法的依據,并向制定機關提出處理建議。 司法解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 第十二條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

9、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第十二條:(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行政復議法第三十條第二款:根據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行政區劃的勘定、調整或者征用土地的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行政復議決定為最終裁決。 第十二條:(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第七十條 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一)主

10、要證據不足的;(二)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三)違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職權的;(五)濫用職權的;(六)明顯不當的。 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 第一條 為保證人民法院公正、及時審理行政案件,解決行政爭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六十一條 在涉及行政許可、登記、征收、征用和行政機關對民事爭議所作的裁決的行政訴訟中,當事人申請一并解決相關民事爭議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審理。 在行

11、政訴訟中,人民法院認為行政案件的審理需以民事訴訟的裁判為依據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訴訟。 (司法解釋第十一條至第十九條) 第六十條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但是,行政賠償、補償以及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由裁量權的案件可以調解。 調解應當遵循自愿、合法原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第八十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認為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一)被訴行政行為是依法當場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額二千元以下的;(三)屬于政府信息公開案件的。除前款規定以外的第一審行政案件,當事人各方同意適用簡易程序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12、。發回重審、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的案件不適用簡易程序。 第八十三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行政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審結。 第八十四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裁定轉為普通程序。 第三條第三款: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不能出庭的,應當委托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 司法解釋第五條 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辦理跨地區案件。完善行政訴訟體制機制,合理調整行政訴訟案件管轄制度,切實解決行政訴訟立案難、審理難、執行難等突出問題。 第十四條

13、: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行政案件。 第十八條: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經復議的案件,也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審判工作的實際情況,確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區域管轄行政案件。 行政訴訟法第十四條第二十四條 司法解釋第八條 第四十三條 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并由當事人互相質證。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在公開開庭時出示。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對未采納的證據應當在裁判文書中說明理由。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第三十七條 原告可以提供證明行政行

14、為違法的證據。原告提供的證據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舉證責任。 第三十八條 在起訴被告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案件中,原告應當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請的證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告應當依職權主動履行法定職責的;(二)原告因正當理由不能提供證據的。在行政賠償、補償的案件中,原告應當對行政行為造成的損害提供證據。因被告的原因導致原告無法舉證的,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 3 3、完善了法院調取證據的職責、完善了法院調取證據的職責 第四十條 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行政機關以及其他組織、公民調取證據。但是,不得為證明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調取被告作出行政行為時未收集的證據。 第四十一條 與本案有關的下列證據,原告或者第

15、三人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取:(一)由國家機關保存而須由人民法院調取的證據;(二)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三)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證據。 第八十六條 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也可以不開庭審理。 第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應當對原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和被訴行政行為進行全面審查。 第八十五、八十八、八十九條 第五十七條 人民法院對起訴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傷、醫療社會保險金的案件,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

16、影響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據原告的申請,裁定先予執行。當事人對先予執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裁判方式: 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判決:(一)具體行政行為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的,判決維持。(二)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1.主要證據不足的;2.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3.違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職權的;5.濫用職權的。(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的,判決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四)行政處罰顯失公正的,可以判決變更。 第六十九條 行政

17、行為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請被告履行法定職責或者給付義務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司法解釋第三條“裁定駁回起訴”)第七十條 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一)主要證據不足的;(二)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三)違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職權的;(五)濫用職權的;(六)明顯不當的。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職責的,判決被告在一定期限內履行。(司法解釋第二十二條)第七十三條 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查明被告依法負有給付義務的,判決被告履行給付義務(司法解釋第二十三條)。

18、第七十四條 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但不撤銷行政行為:(一)行政行為依法應當撤銷,但撤銷會給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二)行政行為程序輕微違法,但對原告權利不產生實際影響的。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銷或者判決履行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一)行政行為違法,但不具有可撤銷內容的;(二)被告改變原違法行政行為,原告仍要求確認原行政行為違法的;(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判決履行沒有意義的。七十五條 行政行為有實施主體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或者沒有依據等重大且明顯違法情形,原告申請確認行政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無效。 第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判

19、決確認違法或者無效的,可以同時判決責令被告采取補救措施;給原告造成損失的,依法判決被告承擔賠償責任。第七十七條 行政處罰明顯不當,或者其他行政行為涉及對款額的確定、認定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變更。 人民法院判決變更,不得加重原告的義務或者減損原告的權益。但利害關系人同為原告,且訴訟請求相反的除外。第七十八條 被告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本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十一項規定的協議的,人民法院判決被告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責任。被告變更、解除本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十一項規定的協議合法,但未依法給予補償的,人民法院判決給予補償。 第七十九條 復議機關與作出原行政行

20、為的行政機關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對復議決定和原行政行為一并作出裁判。 行政訴訟法第二十六條:被告資格問題 司法解釋第六條第十條 第三人問題:第二十九條 第九十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判決、裁定不停止執行。 第九十一條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一)不予立案或者駁回起訴確有錯誤的;(二)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未經質證或者系偽造的;(四)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五)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六)原判決、裁定

21、遺漏訴訟請求的;(七)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八)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第九十二條 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九十一條規定情形之一,或者發現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書內容違法,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九十一條規定情形之一,或者發現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書內容違法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第九十三條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

22、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九十一條規定情形之一,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提出抗訴。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九十一條規定情形之一,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并報上級人民檢察院備案;也可以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審判監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審判程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有權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 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行政案件中,認為行政機關的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

23、員違法違紀的,應當將有關材料移送監察機關、該行政機關或者其上一級行政機關;認為有犯罪行為的,應當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檢察機關。 人民法院對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將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情況予以公告,并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被告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提出依法給予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處分的司法建議。 第九十六條 行政機關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的,第一審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對應當歸還的罰款或者應當給付的款額,通知銀行從該行政機關的賬戶內劃撥; (二)在規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從期滿之日起,對該行政機關負責人按日處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罰款; (三

24、)將行政機關拒絕履行的情況予以公告; (四)向監察機關或者該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提出司法建議。接受司法建議的機關,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告知人民法院; (五)拒不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社會影響惡劣的,可以對該行政機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執法交警就、執法交警就“闖紅燈闖紅燈”等瞬間交通違法等瞬間交通違法行為所作陳述之證明力的認定行為所作陳述之證明力的認定(第(第6號)號)基本案情:2009年2月28日原告郁祝軍在駕駛小型客車于2009年2月28日9時45分在常州市武進區境內S342省道太湖大道路口紅燈禁行時繼

25、續通行,被被告的執勤民警張永成發現,在該路口前方張永成將原告攔下,欲對原告進行處罰。 原告認為其當時不存在闖紅燈的行為。在聽取了原告的原告認為其當時不存在闖紅燈的行為。在聽取了原告的申辯后,張永成按簡易程序向原告出具了編號為申辯后,張永成按簡易程序向原告出具了編號為32041200031704953204120003170495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認定原告的行為違反了定書,認定原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和第三十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全法實施條例第

26、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十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十條第(二)項的規定,根據條第(二)項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法第九十條、第九十條、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決定對原告郁十三條、第五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決定對原告郁祝軍處以罰款祝軍處以罰款200200元,并根據元,并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附件三之規定,對該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附件三之規定,對該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3 3分分。 原告訴稱:原告并沒有闖紅燈,被告作出處罰決定證據原告訴稱:原告并沒有

27、闖紅燈,被告作出處罰決定證據不足,請求法院判決撤銷被告的處罰決定。不足,請求法院判決撤銷被告的處罰決定。被告辯稱:一、我大隊是常州市武進區的道路交通安全被告辯稱:一、我大隊是常州市武進區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門,有權對本區內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進行管理部門,有權對本區內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進行管理。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第一百零七條第一款規定以及條第一款規定以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定第七條第二款、第八條第二款,一名交通警察在道第七條第二款、第八條第二款,一名交通警察在道路上執勤并對發現的違法行為進行二

28、百元以下罰款的當路上執勤并對發現的違法行為進行二百元以下罰款的當場處罰符合法律規定。二、在沒有充分證據證明民警濫場處罰符合法律規定。二、在沒有充分證據證明民警濫用職權的情況下,具備專業知識和合格職業操守的執法用職權的情況下,具備專業知識和合格職業操守的執法人員的現場認定應予支持。三、處罰程序符合法律規定人員的現場認定應予支持。三、處罰程序符合法律規定。四、處罰量罰適當。四、處罰量罰適當。2、廣告宣傳材料載明的內容是否可以、廣告宣傳材料載明的內容是否可以成為對其處罰的定案依據成為對其處罰的定案依據(第(第7號)號)基本案情:青島市地震局通過吉運公司制作的廣告宣傳材料及網絡上對涉案工程的介紹,認定

29、上訴人開發的奧潤府新嘉苑總建筑面積為15萬平方米,據此認為該項目應當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青島市地震局于青島市地震局于20082008年年7 7月月3 3日向吉運公司送達青日向吉運公司送達青震安評通知震安評通知20082008年第年第2 2號地震安全性評價通知號地震安全性評價通知書。書。20082008年年7 7月月3 3日,青島市地震局向吉運公司送達青日,青島市地震局向吉運公司送達青震改通字震改通字20082008年年2 2號青島市地震局責令改正通號青島市地震局責令改正通知書。知書。20082008年年1010月月2121日,青島市地震局向吉運公司送達日,青島市地震局向吉運公司送達清震罰告字清

30、震罰告字20082008第第1 1號青島市地震局行政處罰號青島市地震局行政處罰告知書及青震聽告字告知書及青震聽告字20082008第第1 1號青島市行政處號青島市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吉運公司工作人員拒絕簽收,留罰聽證告知書,吉運公司工作人員拒絕簽收,留置送達。置送達。20092009年年2 2月月2424日,青島市地震局向吉運公司送達青震行罰日,青島市地震局向吉運公司送達青震行罰字字20092009第第1 1號青島市地震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認為青島號青島市地震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認為青島市吉運公司建設的市吉運公司建設的“奧潤府新嘉苑工程奧潤府新嘉苑工程”未依法進行地震未依法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違反

31、了安全性評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第十第十七條、七條、山東省防震減災條例山東省防震減災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六條、山東省地山東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第四條的規定。根據第四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四條、山東省防震減災條例山東省防震減災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一條、山東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山東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第十第十九條的規定,決定給予吉運公司:九條的規定,決定給予吉運公司:1 1、罰款人民幣拾萬元、罰款人民幣拾萬元。自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自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15日

32、內到中國工商銀行青島日內到中國工商銀行青島市市南區支行繳納罰款,逾期每日按罰款數額的市市南區支行繳納罰款,逾期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3%加處罰加處罰款;款;2 2、責令吉運公司自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責令吉運公司自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15日內日內,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吉運公司工作人員拒絕簽收,該處罰決定留置送吉運公司工作人員拒絕簽收,該處罰決定留置送達。達。一審法院認為:青島市地震局適用的一審法院認為:青島市地震局適用的中華人民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四條、山東省防震山東省防震減災條例減災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一條、山東省地震安全性

33、評山東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價管理辦法第十九條,適用法律正確;吉運公第十九條,適用法律正確;吉運公司的主張不予采納。判決維持青島市地震局的處司的主張不予采納。判決維持青島市地震局的處罰決定。罰決定。吉運公司不服,提起上訴。吉運公司不服,提起上訴。上訴人的上訴意見為:原審法院對雙方有爭議的違上訴人的上訴意見為:原審法院對雙方有爭議的違法事實沒有作出認定,缺乏事實支持。被上訴人認法事實沒有作出認定,缺乏事實支持。被上訴人認定涉案地產項目面積只是依靠廣告宣傳材料,與實定涉案地產項目面積只是依靠廣告宣傳材料,與實際不符。上訴人一審庭審就提供了建設項目名常委際不符。上訴人一審庭審就提供了建設項目名常委

34、都市佳園居民區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上訴人稱都市佳園居民區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上訴人稱都市佳園居民區即涉案奧潤府新嘉苑項目的前身。都市佳園居民區即涉案奧潤府新嘉苑項目的前身。該選址意見書顯示上訴人開發項目建筑總面積為該選址意見書顯示上訴人開發項目建筑總面積為640006400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小于平方米,總建筑面積小于1010萬平方米,不屬于萬平方米,不屬于應當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重大建設工程。上訴人應當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重大建設工程。上訴人認為被上訴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缺乏事實依據,應認為被上訴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缺乏事實依據,應予撤銷。予撤銷。被上訴人答辯意見為:上訴人違法事實清楚。上訴

35、被上訴人答辯意見為:上訴人違法事實清楚。上訴人開發的奧潤府新嘉苑工程,總建筑面積為人開發的奧潤府新嘉苑工程,總建筑面積為1515萬平萬平方米,屬于法律及行政法規規定的必須進行地震安方米,屬于法律及行政法規規定的必須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重大建設工程。被上訴人認定事實的主全性評價的重大建設工程。被上訴人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為:上訴人制作的售樓廣告宣傳材料及公司要證據為:上訴人制作的售樓廣告宣傳材料及公司網站上對涉案工程的介紹。兩份材料顯示該項目開網站上對涉案工程的介紹。兩份材料顯示該項目開發面積約為發面積約為1515萬平方米。被上訴人認為其作出的處萬平方米。被上訴人認為其作出的處罰決定認定事實清楚、

36、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罰決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應予維持。應予維持。3、法律法規及相關的理解要緊密結合、法律法規及相關的理解要緊密結合案件事實加以綜合分析、釋明,避免僅案件事實加以綜合分析、釋明,避免僅對字面表述做簡單判斷對字面表述做簡單判斷(第(第11號)號)基本案情:基本案情:路中新系位于珠海市香洲區人民西路的三好名苑一處房屋的權屬人。2007年11月15日,珠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下屬的香洲大隊梅華中隊現場檢查發現,路中新在對前述房屋內部裝修時,將洗手間磚墻打掉一面并擴大至臥室內,擴大面積為1.96平方米,尚未完工。該局于當日向路中新發出詢問通知書和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

37、知書,并于第二天制作詢問筆錄,路中新認可其上述擴建行為沒有經過行政主管部門批準。11月21日,該局向路中新發出責令限期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其于11月23日前自行改正違法行為。11月24日,該局現場檢查發現,洗手間仍未恢復原狀,且鋪設了排水管道。20072007年年1212月月2626日,行政執法局作出珠成行罰字日,行政執法局作出珠成行罰字2007070204037320070702040373號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責令路中新于收到處罰決定書路中新于收到處罰決定書7 7日內自行改正違法行日內自行改正違法行為,恢復原房間和洗手間原狀,并處罰款人民幣為,恢復原房間和洗手間原狀,并處罰款人民幣800800元整。該元整。該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于當日送達路于當日送達路中新。中新。20082008年年1 1月月1010日,路中新向珠海市香洲區日,路中新向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該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該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理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即住宅第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即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禁止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禁止“將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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