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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青島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和股權管理辦法(暫行)(征求意見稿)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和股權管理的具體工作。集體經濟組織應建立成員名冊,記載成員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家庭住址、聯系方式等信息(中央農辦等十部門階段性任務通知)。。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每年度更新一次成員名冊。對下列情況:(一)因出生、婚嫁、收養等原因新取得成員身份的;(二)因死亡、自愿放棄、喪失中國國籍等原因而喪失成員身份的;(三)因取得與本組織沒有隸屬關系的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而喪失成員身份的;(四)作為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正式錄用手續的行政事業單位現職和退休人員、在部隊已提干人員而喪失成員身份的;(五)因成員戶合并或分立導致的戶內成員變動的;(六)其他情況。應經本人申請(如本人無法申請,直系親屬可代為申請,如新生兒父母),或集體經濟組織理事會提出,按照第七條規定程序確認后,進行成員增減和成員戶變更。前款成員戶變動調整包括以下情況:(一)夫妻雙方為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但戶口分別登記在兩本戶口簿的,經夫妻雙方共同申請,可合并為一個成員戶。(二)父母與子女均為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但戶口登記未在同一戶口簿,父母、子女均同意合并為一個成員戶的,經父母和子女共同申請,可合并為一個成員戶。(三)成員戶內已依法結婚的成員(包括成員確認時已出嫁的婦女及其子女)因沒有獨立房產等情況不能分立戶口簿的,經成員戶內全體成員申請,可允許其分成員戶。(四)成員戶內已依法離婚、但戶口未遷出的成員,經本人申請,可允許其分立成員戶。(五)其他特殊情況。集體經濟組織股權是指經。持有集體經濟組織股權的人員稱為股東。股東成員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年滿18周歲),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本組織集體資產經營管理活動的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以及法律法規和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在集體經濟組織股份制改革基準日截止后,因出生、婚嫁、收養等情形,被新認定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尚未繼承、受讓或共享股權的,以及自愿退出股權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為非股東成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非股東成員,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非股東成員與家庭成員共同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享有對本組織集體資產經營管理活動的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以及法律法規和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但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為非成員股東:(一)在股份制改革時作為股權酌情享受對象的人員;(二)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通過繼承等方式從股權持有人手中取得股權的人員;(三)法律法規和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非成員股東享有本集體經濟組織資產收益分配權、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村集體資產股權有償退出:(一)有穩定收入來源,可滿足贍養父母與撫養子女義務的;(二)已辦理養老保險,或預留相應養老保險金并經本集體經濟組織認證的;(三)有固定住所,長期不在本村居住或戶口已從本村遷出的;(四)其他特殊情況經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的。法律法規或所在集體經濟組織章程規定不得轉讓的;已經被人民法院凍結尚未解除凍結的;已辦理抵押登記尚未注銷登記的;其他情形不能轉讓的。(一)股權持有人和受讓方共同(以下簡稱“交易雙方”)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書面申請;無受讓方的,由股權持有人提出申請;(二)集體經濟組織理事會對申請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經理事會審核通過。(三)交易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簽訂股權退出協議。協議內容應包括:雙方名稱、住址和身份證明;交易股權的權屬、份額和交易金額;交易的形式及付款方式;雙方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解決方式;簽約日期;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四)確有需要的,交易雙方攜帶相關資料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出具公證文書。(五)交易雙方持有償退出協議向村集體經濟組織辦理股權變更手續。申請股權質押貸款的集體資產股權必須為實施靜態管理的集體資產股權。申請股權質押貸款的股權評估,可采取貸款人自評估、借貸雙方協商或者委托第三方機構評估等方式,客觀公正確定股權價值及其預期收益。評估方應出具書面評估意見。集體資產股權質押權自登記時設立,由區(市)農業農村局或其授權的登記部門(以下簡稱“登記機關”)作為股權質押貸款的登記、鑒證部門。鼓勵區(市)農村產權交易機構,承擔股權質押的網絡登記、網絡鑒證工作。當事人辦理股權質押登記時應提交下列材料:(一)集體資產股權質押登記申請書;(二)借款人、出質人基本資料;(三)貸款合同、質押合同和評估意見;(四)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經審核,符合質押登記條件的,登記機關向借款人發放“農村集體資產股權質押他項權證”;不符合質押登記條件的,登記機關應出具書面通知。出質股權額變更,以及出質人、質押權人姓名(名稱)或者出質股權所在集體經濟組織名稱更改的,應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出現主債權消滅、質押權實現、質押權人放棄質押權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導致質押權消滅的,應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當借款人不能如約歸還貸款本息時,在借貸雙方協商的基礎上,貸款人和擔保人可根據合同約定,向區(市)農業農村局申請質物處置。借貸雙方協商無果,應通過法律程序解決。區(市)農業農村局在收到處置申請后,確認借款人未按時履行還款義務后,可采取以下處置方式:(一)協商處置。貸款人與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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