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B 4810-1994 食品中砷限量衛生標準》是對先前標準《GB 4811-1984, GB 4810-1984》的更新與修訂,旨在更嚴格地控制食品中的砷含量,保障公眾健康。以下是幾個主要變更點:

  1. 范圍擴展:新標準可能對適用的食品種類進行了擴展或調整,涵蓋了更多的食品類別,以適應市場上食品種類的變化和消費者飲食習慣的多樣性。

  2. 限量值修訂:《GB 4810-1994》對各類食品中砷的最高允許限量進行了重新評估和設定,部分食品的砷限量值可能被降低,反映了隨著科學進步對砷毒性認識的加深以及對食品安全要求的提高。

  3. 檢測方法更新:新標準引入了更為精確和靈敏的砷含量檢測技術,以提高檢測準確性和效率。這有助于更加準確地監測食品中的砷含量,確保檢測結果的可靠性。

  4. 定義與分類明確化:標準中可能對砷的形態(如無機砷與有機砷)進行了更細致的區分,并明確了不同形態砷的限量要求,因為不同形態的砷對人體健康的危害程度不同。

  5. 監管與執行強化:《GB 4810-1994》可能包含了更嚴格的執行要求和監管措施,確保食品生產、加工、銷售各環節符合砷限量標準,加強了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

  6. 信息透明度提升:新標準強調了食品標簽上關于砷含量的信息披露,提高了消費者對食品中砷含量的知情權,有利于消費者做出安全、健康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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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代替
  • 已被新標準代替,建議下載現行標準GB 2762-2005
  • 1994-03-18 頒布
  • 1994-09-01 實施
?正版授權
GB 4810-1994食品中砷限量衛生標準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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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c614.31C5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4810-94食品中砷限量衛生標準Tolerancelimitofarsenicinfoods1994-03-18發布1994-09-01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發布

(京)新登字02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食品中砷限量衛生標準GB4810—94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發行北京西城區復興門外三里河北街16號郵政編碼:100045電話:63787337、637874471994年8月第一版2004年12月電子版制作書號:155066·1-10924版權專有侵權必究舉報電話:(010)68533533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CB4810-94食品中砷限量衛生標準GB4810-84Tolerancelimitofarsenicinfoods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本標準規定了食品中總砷與海產食品中無機砷允許限量的衛生要求。本標準適用于糧食、蔬菜、水果、肉、蛋、淡水魚、鮮奶、奶粉、酒(總砷)及海產食品(無機砷)等2引用標準GB5009.11食品中總砷的測定方法GB5009.45水產品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3食品中總砷允許限量指標表1品科指標(以總神計)mg/kg糧食0.7淡水魚蛋類0.2奶粉按鮮奶折算酒類0.54海產食品中無機砷允許限量指標表2指標(以無機砷計),mg/kg海水魚(鮮重計)0.5貝類(鮮重計)藻類(干重計)甲殼類(鮮重計)甲殼類干制品(干重計)其他海產食品(鮮重計)1.0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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