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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長風破浪會有時,直掛云帆濟滄海。住在富人區的她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2022年招聘公務員模擬卷(含答案)(圖片大小可自由調整)全文為Word可編輯,若為PDF皆為盜版,請謹慎購買!卷I一.全考點綜合押題密卷(共100題)1.以下有關申請撤訴的說法,錯誤的是:()
A.申請撤訴的主體既可以是原告,也可以是第三人
B.撤訴申請必須是自愿的、明確的
C.撤訴申請必須在法院宣告判決、裁定前提出
D.撤訴是否準許由法院裁定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原告自愿申請撤訴的問題,比較簡單。參見《行政訴訟法》第62條。2.下列哪方面的情況不屬于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責令銀行業金融機構如實向社會公眾披露的重大事項?()
A.財務會計報告
B.風險管理狀況
C.控股股東轉讓股份
D.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變更
答案:C
解析:考查商業銀行的強制信息披露制度。法律依據為《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36條的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向社會公眾披露的重大事項不包括控股股東轉讓股份的情況,故C選項錯誤。其他均符合法律的規定。3.下列哪些行為不屬于侵犯著作權的行為?()
A.某電視臺為了報道油畫展覽的盛況,在電視新聞中播放了展覽的油畫
B.某教授在世紀論壇上的演講詞被電臺全文報道
C.法院為了查證將張某發表的文章復制了3篇
D.出版社將蒙文發表的作品翻譯成漢文在國內出版發行
答案:A,B,C
解析:。本題涉及著作權的權利限制問題。依照《著作權法》第22條的規定,某電視臺為了報道油畫展覽的盛況,在電視新聞中播放了展覽的油畫;某教授在世紀論壇上的演講詞被電臺全文報道;法院為了查證將張某發表的文章復制了3篇均為著作權的權利限制,不侵犯著作權人的權利,但出版社將蒙文發表的作品翻譯成漢文在國內出版發行構成著作權侵權。故本題正確選項為ABC。4.根據律師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我國律師在執業過程中享有11個方面的權利。下列哪種權利在這些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
A、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信的權利
B、提出新證據的權利
C、執業活動中人身權利不受侵犯的權利
D、要求法官簽發調查令的權利
答案:D
解析:在《律師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中,并沒有明確規定律師要求法官簽發調查令的權利。本題要特別注意上述前三法在修改后新的變化。本題的答案為D。5.沈陽市東興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家用電器的生產經營,總公司以下設有專門生產微波爐、冰箱、熱水器的分公司。在日本、馬來西亞設有負責銷售的分支機構。后該公司被債權人依法向北京市某法院申請破產。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A.如法院受理該公司破產申請,則我國境內的破產程序對該公司在日本、馬來西亞的財產發生效力
B.如該公司向法院申請和解,并提出和解協議草案的,該和解協議應由債權人會議通過,并由法院裁定認可
C.如該公司申請重整并經法院裁定認可,則在重整期間債務人應自行管理財產和經營事務
D.如該公司被法院宣告破產,為該公司繼續營業而支付勞動報酬應由債務人財產隨時清償
答案:C
解析:。《企業破產法》第5條規定,依照本法開始的破產程序,對債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的財產發生效力,故A項正確。
根據第95、98條的規定,債務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和解,同時提出和解協議草案,該協議需經債權人會議通過,由人民法院栽定認可。因此B項也正確。
第70、73、74條規定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經人民法院批準重整的,重整期間,債務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監督下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或者由管理人繼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債務人不可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因此C項說法錯誤。
根據第42條的規定,D項屬于共益債務的范圍,應當由破產財產隨時清償,因此D項說法正確。6.仲裁裁決作出之后,出現下列哪種情形,當事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A:沒有仲裁協議
B:裁決所依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C:當事人在裁決作出后發現可以申請仲裁員回避的情形
D:裁決的事項屬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
答案:C
解析:【考點】仲裁裁決的申請撤銷。詳解:《仲裁法》第58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1)沒有仲裁協議的;(2)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3)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4)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5)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6)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所以,A、B、D三項均符合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的條件。故本題選C。7.關于立法,下列說法中錯誤的是:()
A.修改和廢止法的活動不屬于立法活動
B.制定村規民約屬于村民集體行使立法權的活動
C.中國立法的原則包括法治原則、民主原則與科學原則
D.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法律由國家主席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答案:A,B
解析:考查立法。A選項錯誤,立法是直接產生法和變動法的活動,它是一項系統工程,包括制定法、認可法、修改法和廢止法等一系列活動。B選項錯誤,立法活動不是任何的國家機關都可以進行的,而只能是法定的國家機關8.某施工工地升降機操作工劉某未注意下方有人即按啟動按鈕,造成維修工張某當場被擠壓身亡。劉某報告事故時隱瞞了自己按下啟動按鈕的事實。關于劉某行為的定性,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間接)故意殺人罪
B.過失致人死亡罪
C.謊報安全事故罪
D.重大責任事故罪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重大責任事故罪、過失致人死亡罪、謊報安全事故罪。劉某未履行謹慎義務,在施工中違規操作,導致他人死亡的,符合《刑法》第134條的規定,成立重大責任事故罪。劉某的行為同時也成立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罪與重大責任事故罪是法條競合關系,適用特別法條優于一般法條的原則,對劉某最終定性為重大責任事故罪。根據《刑法》第139條之一的規定,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指在安全事故發生后,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行為。劉某雖有謊報,但是沒有貽誤事故搶救,所以不成立該罪。故D項正確。9.英國是普通法系的發源地。下列關于英國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哪些表述是正確的?
A、普通法具有“程序先于權利”的特點
B、普通法的形成是中央集權和司法統一的直接后果
C、衡平法重實質而輕形式,審判時既不需要令狀也不采用陪審制,程序簡便靈活
D、當衡平法與普通法的規則發生沖突時,衡平法優先
答案:A,B,C,D
解析:英國法的源頭是盎格魯·撒克遜時代的習慣法。隨著王權的強大和完善的皇家司法機構的建立,逐漸形成了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三大法律淵源。普通法指的是12世紀前后發展起來的、由普通法院創制的通行于全國的普遍適用的法律。它的形成是中央集權和司法統一的直接后果。體現王權的令狀制與普通法的發展有密切關系。普通法實行令狀制度,要求原告只有在申請到特定的以國王名義簽發的令狀后才能向法院主張實體權利保護。令狀成為訴權憑證,無令狀就不能起訴。由此形成普通法“程序先于權利”的特點。普通法在傳統令狀制度下,存在保護范圍有限,內容僵化,救濟方法少的缺陷。因此國王將得不到普通法院公正保護的當事人的申訴交給大法官審理,到15世紀時正式形成了大法官法院(又稱衡平法院)。根據大法官的審判實踐,逐漸發展出依“公平”、“正義”的原則形成的“衡平法”。相對于普通法,衡平法重實質而輕形式,訴訟程序簡便靈活,審判時既不需要令狀也不采用陪審制。當衡平法與普通法的規則發生沖突時,衡平法優先適用。故本題答案為ABCD。10.某縣為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抽調人員成立治安巡邏大隊,隊員趙某在巡邏中發現甲、乙、丙、丁正在聚眾賭博使與之爭吵。爭吵之中,趙某將甲戴上手銬帶回縣治安巡邏大隊。事后,縣公安局以趙某擅自使用械具、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為由對趙某行政拘留15天。此案趙某行為的性質應如何認定?()
A.趙某的行為屬于執行公務的行為
B.趙某的行為屬于違法行為
C.趙某的行為屬于個人行為
D.趙某的行為屬于合法但不當的行為
答案:A,B
解析:考查公務員制度的概念和基本原則。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只有公安機關才能行使,并且不可委托其他組織或行政機關行使。11.★下列有關行政法的基本原則的說法哪一項是錯誤的?()
A.行政機關作出決定時不得考慮不相關因素,是誠實守信原則的要求之一
B.沒有立法性規定的授權,行政機關不得作出影響公民、組織權利義務的決定
C.合理行政原則屬于行政法治的范疇
D.行政效能原則是權責統一原則的要求之一
答案:A
解析:。行政機關作出決定時不得考慮不相關因素,是合理原則的要求之一。故選項A的說法錯誤。其他選項均為正確說法。故答案為A。12.某縣城有兩戶居民,詩人王英與左鄰馬蘭約定,為了方便王英眺望遠處的一處湖泊,馬蘭在10年內不得將其二層樓房的高度增蓋到超過王英的三層樓房的高度;同時作為補償,王英要從自己的院墻打開一個3米寬的豁口專門供馬蘭一家人同行以便利其進入主街道。二人為此簽訂了一份書面契約,在過去的3年里履行愉快。關于此約定,下列敘述正確的是?
A.雙方的約定由于沒有登記,所以不生效力
B.如后來甲乙丙三人分別購買了王英樓房的一層,則任何一人都可以向馬蘭主張不得蓋高樓
C.如后來丁戊二人分別購買了馬蘭的樓房一層,則王英可以向丁戊主張不得蓋高樓
D.王英馬蘭各自將自己的樓房出賣后,二人的約定不再具有約束力
答案:B13.下列關于法的效力的說法中錯誤的是?
A.任何情況下新法都應該優于舊法
B.新的一般規定和舊的特別規定之間對同一事項規定不一致的時候,以新的一般規定為準
C.“法律規制將來,法官裁判過去”這在法理學上被稱為“從新原則”。
D.保護原則旨在保護外國人和無國籍人的權益不受侵犯。
答案:A,B,C,D14.在下列哪種情形下,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可以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A、試用期內
B、熟練期內
C、見習期內
D、醫療期內
答案:D
解析:【考點】最低工資保障制度。詳解:《勞動法意見》第59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因此本題應選項為D項。15.下列關于依法治國內涵的說法中哪一選項不正確?()
A.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國的基礎
B.法制完備是法治國家的前提
C.樹立憲法法律權威是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
D.權力制約是依法治國的關鍵環節
答案:B
解析:考點:依法治國的內涌
講解:B項錯誤,因為法制完備不是法治國家的前提,而是法治國家的重要標志和法治建設的首要目標。A、C、D項正確。16.甲因犯搶劫罪被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經一審法院審理,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甲上訴,省高級法院核準死緩判決。根據審判監督程序規定,下列哪一做法是錯誤的?()(2010年)
A.最高法院自行對該案重新審理,依法改判
B.最高法院指令省高級法院再審
C.最高檢察院對該案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訴
D.省檢察院對該案向省高院提出抗訴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審判監督程序的提起。審判監督程序的對象是已經生效的判決、裁定。所以,處理該類題目的關鍵在于確定生效裁判。本題中生效裁判為省高級法院作出的核準裁定,而非中院的一審判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54條第2款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據此,A、B選項正確,不能選。根據該條第3款規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本題中生效的裁定是高級法院作出的死緩裁定,應當由其上級檢察院即最高檢察院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訴,省檢察院沒有權利對省高院的生效判決抗訴。據此,C選項表述正確,不能選;D項表述錯誤,當選。本題選D。17.根據《海洋法公約》,下列對于大陸架的說法不正確的是、()
A、大陸架是沿海國領海以外依其陸地領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擴展到大陸邊外緣的海底區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從領海基線量起到大陸邊外緣的距離不足200海里,則擴展至200海里
B、沿海國對于大陸架的自然資源開發享有主權權利
C、所有國家有權在其他國家的大陸架上鋪設電纜和管道
D、大陸架和專屬經濟區在權利產生上相同,都不需要沿海國的任何明文公告或有效占領
答案:D
解析:D項的錯誤在于大陸架不需要沿海國的任何明文公告或有效、或象征性占領;但專屬經濟區需要國家以某種形式宣布建立,并說明其寬度。18.關于證券投資基金運用基金財產進行投資的范圍,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可以買賣該基金管理人發行的債券
B、可以買賣上市交易的股票、債券
C、不得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D、不得用于承銷證券
答案:A,B,C,D
解析:(原答案為BCD)【考點】基金的投資【詳解】根據2012年修訂后的《證券投資基金法》第74條的規定,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一)承銷證券;(二)違反規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三)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四)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五)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六)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七)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BCD正確。至于A項,在2012年《證券投資基金法》修訂前,A項屬于原《證券投資基金法》第59條第5項規定禁止的行為。但修訂后的《證券投資基金法》對原第5項規定的基金財產不得用于“買賣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發行的股票或者債券”以及第6項基金財產不得用于“買賣與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關系的股東或者與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進行了適當放寬,增加規定在“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的原則,防范利益沖突,符合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前提下,基金財產可以用于上述投資。所以,按照現行規定,A項也正確。19.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某大學教授在2007年6月份的下列哪些收入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A、工資5000元
B、在外兼課取得報酬6000元
C、出版教材一部,獲稿酬1.2萬元
D、被評為優秀教師,獲獎金5000元
答案:A,B,C
解析:《個人所得稅法》第2條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四、勞務報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八、財產租賃所得;九、財產轉讓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因此ABC三項都應繳納個人所得稅。20.共用題干
甲公司為了提高其保健產品“靈芝口服液”的銷售量,大量印制并發放小傳單,聲稱、“我公司研發的靈芝口服液系采用高科技生物技術提煉的靈芝精華制作而成。專治血虛,經臨床實驗,治愈率高達99%。欲購從速,量大從優。”事實上,該公司生產的口服液只是一種普通產品。雖然長期服用對身體有一定好處,但是遠達不到治病的神奇效果。依照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本案中甲公司的行為屬于、()
A、虛假宣傳行為
B、虛假表示行為
C、低價傾銷行為
D、欺騙性交易行為
答案:A
解析:【考點】禁止傾銷。詳解:《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1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低價傾銷的行為必須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取得市場份額,因此,短期就某一種商品低于成本價銷售就并不構成低價傾銷行為。本題中雖然商場以遠遠低于市場價的價格銷售名牌運動鞋,但是并未告知低于成本價銷售,即使低于成本價銷售,商場的限量銷售也并非以排擠對手為目的,因此,A、B、D項正確。
【考點】虛假宣傳行為。詳解:對比性廣告分為直接和間接對比廣告兩類。直接對比廣告是指商品的經營者或服務的提供者在其廣告中“指名道姓”地將自己商品或服務的長處與競爭對手的商品或者服務的短處進行比較的廣告。間接對比廣告是指商品經營者或服務的提供者在其廣告中與不特定的同一行業的競爭對手的商品或服務進行比較的廣告,這種廣告往往損害同一行業經營者或服務提供者的合法權益。本題中實木家具公司的廣告雖然沒有針對具體哪一家公司的商品進行詆毀,但是對比廣告中的內容是虛假的事實,屬于使用不正當手段選擇對比點損害競爭對手的利益的行為,所以仍然構成詆毀商譽的行為,《反不正當競爭法解釋》第8條規定:經營者對商品做片面的宣傳或者對比,足以造成相關公眾誤解的,可以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9條規定的虛假宣傳行為。故A、C、D項為正確選項。
【考點】不正當競爭行為。詳解:《反不正當競爭法》第9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本題中廠方在未獲獎的情況下,在瓶頸上虛掛標簽,屬于對產品質量的虛假宣傳,既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也損害了同類產品的其他經營者的利益。據此,選項A是正確的,選項D的表述是錯誤的。嚴格意義上講,選項B的表述也沒有問題,但選項A的表述更加符合法律的規定,因為這種表示有可能在消費者之間傳播開來,故虛假宣傳更加貼切。C項的表述有不妥之處,因為經營者的這種行為不單純損害消費者的利益,還同時損害同類經營者的利益,以民事欺詐定性沒有能夠全面地概括這種違法行為的實質。
【考點】詆毀商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詳解:《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4條規定:經營者不得捏造、散布虛偽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構成詆毀商譽有三個要件:(1)實施行為的主體是經營者,非經營者如新聞單位被利用或被唆使的,僅構成一般侵害他人名譽權的行為;(2)經營者客觀上實施了詆毀商譽的行為,使用戶、消費者不明真相產生懷疑的心理,不敢或不再與經營者進行交易活動;(3)詆毀行為是針對一個或多個特定的經營者。詆毀商譽的行為只能發生在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之間,本題中從題干表述可以看出,甲公司與乙電視機廠僅僅是因為貨款糾紛發生隔閡,且相互之間也不存在競爭關系,因此甲的行為只是侵犯了乙的名譽權,不屬于詆毀乙的商業信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本題需注意:是否通過傳播媒介,不影響詆毀商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構成,所影響的只是侵權的程度。至于名譽權與榮譽權的區分請見民法中的相關規定。
【考點】虛假宣傳行為。詳解: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9條的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甲公司通過發放小傳單的方式對其產品的性能作虛假宣傳,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故A項正確。在商品上偽造或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偽造產地的,才屬于虛假表示行為,因此,B項錯誤。而低價傾銷行為要求有為了排擠競爭對手而低于成本價銷售的事實,因此,C項錯誤。欺騙性交易又稱混淆行為,本案中不存在不同商家的產品之間的混淆問題,因此,D項錯誤。
【考點】侵犯商業秘密行為。詳解: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0條的規定,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包括:(1)經營者以盜竊、利誘、脅迫等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商業秘密;(2)披露、使用、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商業秘密;(3)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允許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業秘密。第三人明知或應知前述違法行為,獲取、使用、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的,視為侵犯商業秘密。因此,A、C、D項均是典型的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B項中,甲不存在以非法手段獲取商業秘密,因此,不構成侵犯商業秘密行為。
【考點】壟斷協議。詳解:《反壟斷法》第13條規定,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下列壟斷協議:(1)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2)限制商品的生產數量或者銷售數量;(3)分割銷售市場或者原材料采購市場;(4)限制購買新技術、新設備或者限制開發新技術、新產品;(5)聯合抵制交易;(6)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的其他壟斷協議。本法所稱壟斷協議,是指排除、限制競爭的協議、決定或者其他協同行為。因此,本題的A、B、C、D項中協議的內容都為反壟斷法所禁止,均應選。
【考點】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詳解:《反壟斷法》第17條規定: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從事下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1)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價購買商品;(2)沒有正當理由,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3)沒有正當理由,拒絕與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4)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5)沒有正當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時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條件;(6)沒有正當理由,對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差別待遇;(7)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的其他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本法所稱市場支配地位,是指經營者在相關市場內具有能夠控制商品價格、數量或者其他交易條件,或者能夠阻礙、影響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能力的市場地位。因此,A、B項應選,D項中也會造成排除、限制競爭的后果,當選。C項屬于經營者有正當理由,因此不選。
【考點】詆毀商譽;侵害名譽權。詳解:《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4條規定,經營者不得捏造、散布虛偽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可見,詆毀商譽的行為應當是發生在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之間,故甲的行為不構成詆毀商譽,A選項錯誤,當選。第6條規定,公用企業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獨占地位的經營者,不得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以排擠其他經營者的公平競爭。可見,限制競爭行為的主體是公用企業或具有獨占地位的經營者,故BD選項錯誤,當選。《民法通則》第101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第120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適用前款規定。本題中,甲的汽車有質量問題,甲可通過正當的途徑解決,但是甲的行為明顯侵才已了乙銷售商的名譽權,而且甲的行為不是惡意競爭行為,不受《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制,乙銷售商可以依據《民法通則》第120條的規定請求甲消除影響,C選項正確,不當選。21.關于國家行政機構,下列哪些說法是不正確的?
A.國家糧食局是國務院直屬機構
B.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是主管臺灣事務的辦事機構
C.財政部的司級內設機構的增設由財政部審核,國務院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準
D.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是國務院組成部門
答案:A,C,D
解析:。《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第6、14條。22.臺灣地區甲公司因合同糾紛起訴大陸乙公司,臺灣地區法院判決乙公司敗訴。乙公司在上海和北京均有財產,但未執行該判決。關于該判決的執行,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1)
A.甲公司向上海和北京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認可該判決的,由最先立案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B.該判決效力低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
C.甲公司申請財產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有效的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視情況決定是否準予財產保全
D.甲公司申請認可該判決的,應當在判決效力確定后1年內提出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認可和執行臺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A項,本題出于2011年,考查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認可臺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但該規定已被2015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認可和執行臺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廢止。因此,本題現根據2015年的規定進行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認可和執行臺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第4條的規定,申請人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認可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所以A正確。
B項,根據該規定第17條的規定,經人民法院裁定認可的臺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與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具有同等效力,所以B錯誤。
C項,根據該規定第10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受理認可臺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的申請之前或者之后,可以按照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根據被申請人的申請,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00條的規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所以C錯誤。
D項,根據該規定第20條的規定,申請人申請認可和執行臺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的期間,適用民事訴訟法第239條的規定,但申請認可臺灣地區法院有關身份關系的判決除外。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39條的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2年,所以D錯誤。23.關于買賣合同中標的物的瑕疵擔保責任,下列表述錯誤的是:
A.合同約定減輕或者免除出賣人對標的物的瑕疵擔保責任,若出賣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不告知買受人標的物瑕疵,出賣人不能主張依約定減輕或者免除瑕疵擔保責任
B.買受人在締約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標的物的質量存在瑕疵,但買受人不知道該瑕疵會導致標的物的基本效用顯著降低,買受人仍有權就該標的物瑕疵請求出賣人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C.買賣標的物存在瑕疵,買受人在約定期間或者法定期間內通知出賣人后,因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自行修理標的物后,買受人有權依照無因管理的規定請求出賣人補償
D.買受人未在約定期間或者法定期間內通知出賣人標的物存在質量瑕疵,若買賣標的物存在質量瑕疵,買受人仍有權請求減少價款,法院應當以符合約定的標的物和實際交付的標的物按交付時的市場價值計算應減少的價款數額
答案:D
解析:A.正確。《買賣合同解釋》第32條規定:“合同約定減輕或者免除出賣人對標的物的瑕疵擔保責任,但出賣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不告知買受人標的物瑕疵,出賣人主張依約減輕或者免除瑕疵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據此,A選項表述正確,不當選。B.正確。《買賣合同解釋》第33條規定:“買受人在締約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標的物質量存在瑕疵,主張出賣人承擔瑕疵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買受人在締約時不知道該瑕疵會導致標的物的基本效用顯著降低的除外。”據此,B選項表述正確,不當選。C.正確。《買賣合同解釋》第22條規定:“買受人在檢驗期間、質量保證期間、合理期間內提出質量異議,出賣人未按要求予以修理或者因情況緊急,買受人自行或者通過第三人修理標的物后,主張出賣人負擔因此發生的合理費用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據此,C選項表述正確,不當選。D.錯誤。《買賣合同解釋》第23條第1款規定:“標的物質量不符合約定,買受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要求減少價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當事人主張以符合約定的標的物和實際交付的標的物按交付時的市場價值計算差價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該條規定的減價請求權仍應受檢驗通知期間的約束,若買受人未履行及時檢驗通知義務,視為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無瑕疵,買受人就不得主張減價請求權。D選項表述錯誤,當選。
24.李某于2017年1月立下書面遺囑,其死后遺產由三個兒子平分。2017年4月1日,李某去世。2017年4月2日,李某的大兒子知曉其父親去世的消息和遺囑的內容。據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本題中,繼承從4月1日開始
B.李某的大兒子在知曉其父去世后,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
C.若大兒子還未通知其他繼承人便不幸遭遇車禍去世,應當由大兒子生前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通知其他繼承人
D.若大兒子知曉遺囑內容,故意藏匿遺囑不通知其他繼承人,則大兒子喪失繼承權
答案:A,B
解析:《繼承法》第2條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故選項A正確。《繼承法》第23條規定,繼承開始后,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中無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繼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通知。故選項B正確。在選項C中,應當由被繼承人李某生前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通知其他繼承人,故選項C錯誤。在D選項中,喪失繼承權的原因并沒有藏匿遺囑,故D選項錯誤。正確答案為AB。25.文化建設在黨和國家的事業中占據著重要地位,文化制度是我國憲法的重要內容。下列關于我國憲法文化制度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國家通過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通過在城鄉不同范圍的群眾中制定和執行各種守則、公約,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建設
B.國家保護名勝古跡、珍貴文物和其他重要歷史文化遺產
C.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D.國家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在人民中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國際主義、共產主義的教育,進行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教育,反對資本主義的、封建主義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答案:A,B,C,D
解析:考查憲法對文化制度規定。參見《憲法》第19~24條規定26.元代人在《唐律疏議序》中說:“乘之(指唐律)則過,除之則不及,過與不及,其失均矣。”表達了對唐律的敬畏之心。下列關于唐律的哪一表述是錯誤的?
A、促使法律統治“一準乎禮”,實現了禮律統一
B、科條簡要、寬簡適中、立法技術高超,結構嚴謹
C、是我國傳統法典的楷模與中華法系形成的標志
D、對古代亞洲及歐洲諸國產生了重大影響,成為其立法淵源
答案:D
解析:選項A表述正確,唐朝承襲和發展了以往禮法并用的統治方法,使得法律統治“一準乎禮”,真正實現了禮與律的統一。選項B表述正確,唐朝立法以科條簡要、寬簡適中為特點,在立法技術上表現出高超的水平,結構嚴謹為舉世所公認。選項C表述正確,唐律是中國傳統法典的楷模與中華法系形成的標志,在中國法制史上具有繼往開來、承前啟后的重要地位。選項D表述錯誤,作為中華法系的代表作,唐律超越國界,對亞洲諸國產生了重大影響。27.根據行政法淵源效力沖突解決方式的規定,下列相沖突的規定,應當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裁決的是()。
A.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時
B.根據授權制定的法規與法律規定不一致的,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
C.行政法規之間對同一事項的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
D.各部門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時
答案:B
解析:(1)選項A: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時,由國務院裁決。(2)選項C:行政法規之間對同一事項的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國務院裁決。(3)選項D:各部門規章之間、各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時,由國務院裁決。28.2016年1月,我國忠誠公司與甲國詹姆斯海運公司簽訂了一份貨物海運合同,由詹姆斯公司的夏洛特號商船運輸。雙方口頭約定合同受《漢堡規則》的支配。忠誠公司就該批貨物向我國某保險公司投保了平安險。關于該運輸和保險合同,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如夏洛特號的船長在公海上由于駕駛船舶的過失而造成忠誠公司的貨物毀損滅失,詹姆斯公司無須向忠誠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B、如果該批貨物從外觀上可以看出鉤損,忠誠公司向詹姆斯公司出具了保函,夏洛特的船長遂向忠誠公司開具了清潔提單,則該保函是無效的保函。
C、如果我國沒有加入和批準《漢堡規則》,忠誠公司和詹姆斯公司不能約定該規則為海運合同的準據法。
D、如果貨物在海上運輸過程中遭遇海上颶風,夏洛特號船長將一部分忠誠公司的貨物投入海中,忠誠公司可以要求詹姆斯公司進行賠償。
答案:B
解析:該題綜合考察海上運輸合同的準據法以及三大海上運輸規則的規定。首先雙方口頭選擇了《漢堡規則》,這就意味著不論我國是否加入了這個公約,合同都必須受該規則約束,因此C選項錯誤。A錯誤,航行過失免責是海牙規則和維斯比規則的規定,漢堡規則取消了這一規定,因此不當選。B正確,漢堡規則明確規定了保函分為善意的保函和惡意的保函,在題目中換取清潔提單的保函顯然屬于雙方的惡意溝通,因此該保函無效。D錯誤,船長面對共同的海上風險對貨物的合理犧牲,屬于共同海損,應當由受益方分攤損失,因此不存在有賠償的問題。
29.以下案件在二審審理中,哪些情況需要在調解不成的情況下發回一審法院重審?
A: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在一審中未參加訴訟
B:對當事人在一審中已經提出的訴訟請求,原審人民法院未作審理、判決的
C: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后,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
D:在第二審程序中,原審被告提出反訴的
答案:A,B,C
解析:根據《民訴意見》第183、182、185條的規定,ABC均屬于應自愿調解,調解不成發回一審人民法院重審的情況,為應選項。根據《民訴意見》第184條的規定,D錯誤。30.《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該條款規定了下列哪一類法律現象的處理原則?
A、法律位階的沖突
B、法律責任的免除
C、法律價值的沖突
D、法律責任的競合
答案:D
解析:【考點】法律責任的競合【詳解】法律責任的競合,是指由于某種法律事實的出現,導致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法律責任產生,而這些責任之間相互沖突的現象。其特點是:(1)數個法律責任的主體為同一主體;(2)責任主體實施了一個行為;(3)該行為符合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法律責任構成要件;(4)數個法律責任之間相互沖突。題中規定的是民事上常見的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的競合,我國允許受害人選擇其中一種責任提起訴訟。31.下列關于法的特征的表述,不正確的是?
A.與習慣、道德以及政策不同,法律是一種以公共權力為后盾、具有特殊強制性的社會規范
B.與制定法不同,判例法不具有規范性和普遍性的特征
C.法律具有可訴性和程序性,這是法律區別于道德的主要特征
D.法律的實現方式表現在:以制度化的爭議解決機制為權利人提供保障,進而凸顯法律的功能
答案:B
解析:B錯:判例法屬于“法律”范疇,也具備法律的基本特征,當然具有規范性和普遍性。
32.★★甲國人克里因殺人逃至乙國。克里的行為根據甲國刑法有可能被判處死刑。甲乙兩國之間沒有任何涉及刑事司法協助方面的雙邊或多邊條約。依國際法,下列判斷何者為正確?()
A.如甲國向乙國提出引渡請求,則乙國有義務將克里引渡給甲國
B.如克里向乙國提出庇護請求,則乙國有義務對克里進行庇護
C.乙國可以既不對克里進行庇護,也不將其引渡給甲國
D.甲國可以在乙國法院對克里提起刑事訴訟
答案:C
解析:。在國際法中,國家沒有一般的引渡義務,A錯。國家通常沒有必須給予庇護的義務,B錯。不引渡并不等于庇護,C對。在國際法中,對于刑事訴訟,一國并沒有在外國法院的必然訴權,該刑事訴訟的權利一般是由國內的公訴機關提起,除非相關國家之間對關于刑事司法方面的特別的協議作出有關安排,因此D錯。33.清末中國司法權受侵害,對領事裁判權與會審公廨的表述不正確的有、()
A.觀審制度是領事本人的專有權
B.治外法權即領事裁判權
C.領事裁判權即會審公廨
D.會審公廨受理的案件的主體均是本國人
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清末外國在華司法特權的內容。34.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對此,下列哪一選項是不正確的?().
A..執法為民首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改善民生是執法的第一要務
B.執法為民強調以人為本,這是科學發展觀的核心
C.執法為民要便民利民,這也是我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在法治實踐中的體現
D.執法為民說明執法活動以“及時”、“髙效”作為最根本的出發點
答案:D
解析:。執法為民理念的基本要求包括:(1)自覺踐行執法為民理念:第一,堅持以人為本。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核心。B項正確。第二,著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民生的改善是人民群眾最主要、最直接的愿望。要把改善民生作為執法的第一要務,充分發揮法律的特殊社會功能,通過法律的有效實施,加快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A項正確。第三,倡導和注重理性文明執法。理性文明執法是人民群眾對于執法活動的強烈要求。第四,切實做到便民利民。便民利民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在法治實踐活動中的具體體現。要在不損害實質性法律利益和不違反法定程序的前提下,盡可能地為人民群眾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提供各種便利,不斷改革和完善各種執法程序和執法手續,科學、合理地設置執法流程,減少當事人的成本和訴累。執法人員牢固樹立服務意識,寓管理于服務之中,用主動、熱情和髙效的服務蠃得人民群眾對執法活動的配合和尊重。C項正確,D項“最根本出發點”一說錯誤。(2)堅持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個人利益的高度統一。35.以下有關反訴的判斷中,說法正確的有
A.2016年中秋節小長假,老鐘帶著孫子小樂(8歲)去上海迪士尼玩耍,在餐廳點餐時,小樂與排在自己前面的小黑(9歲)發生口角并廝打在一起,小樂猛踢小黑的小腿致使其輕微骨裂,老鐘在拉架時被小黑抓傷嘴角。事后小黒將小樂訴至法院,要求其支付醫療費2.6萬元,得知自己的孫子被訴,老鐘將小熊訴至法院,要求其賠償自己因治療嘴傷所支出的醫療費及誤工費共計1.5萬元。老鐘的起訴構成反訴
B.阿呆與M農產品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板栗買賣合同,約定由M公司向阿呆供應店山栗樹灣的特級板栗300斤,阿呆須向M公司支付貨款5000元。M公司向阿呆交付300斤板栗后,阿呆僅支付了3000元貨款,M公司在催促無果的情形下將阿呆訴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貨款2000元。法院立案受理M公司的起訴后,阿呆對M公司提起了訴訟,稱M公司供應的板栗根本不是合同中約定的品種,致使阿呆用該批板栗制作的板栗餅和板栗蛋糕因質量不合格而被買家全部退回,因此要求M公司賠償自己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和商譽損失。阿呆的起訴構成反訴
C.阿毛與二狗是藍翔技校的同學,后因借款糾紛訴至法院,阿毛請求法院判令二狗返還借款5萬元,并提交了有二狗簽名的借條作為證據,法院受理案件后,二狗提出其早就把錢還給阿毛了,只不過當時阿毛謊稱借條遺失而未能將借條收回,請求法院確認自己已經還錢,阿毛是在訛詐自己,二狗的主張構成反訴
D.為了應對霧霾,黃三準備在新房里安裝一套新風系統,遂與F公司簽詞了二份合同,約定由F公司包工包料為其設計并安裝二套最先進的空氣凈化新風系統,黃三在完工后二次性支付價款10萬元。F公司將新風系統安裝完畢后,黃三一直拖欠3萬余元的款項沒有支付,F公司遂將黃三訴至法院,要求其依約支付尾款。法院受理案件后,黃三稱F公司在設計和安裝新風系統時曾因資金周轉不靈而向自己借了4萬元用于購買設備,但二直沒有還款,因此請求法院判令F公司向其返還借款4萬元。黃三的起訴構成反訴
答案:B,D
解析:解廂思路與方法分析反訴的識別·涉及反訴的構成要件以及反訴與反駁的區分,成立反訴須同時滿足幾項條件主體同二、管轄同一,程序同一、目的對抗、牽違關系、請求獨立,選項A中兩個訴的主體不同一,因此不構成反訴。選項C中二毛的主張并不構建二個獨立的訴,若本訴不存在,二毛的主張無法構成獨立的訴,因此屬于反駁而非反泯透頂B和選項D均符合本訴的構成條件,其中對牽連關系的判斷是難點選項B是基于同1法律關系產生的目的對抗的不同的訴訟請求選項D是基于相牽連的不同法律關系而產生的目的對抗的不同的訴訟請求36.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哪些情況需要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進行鑒定或者出具證明文件?
A.某被害人對公安機關的輕傷鑒定不服,要求重新鑒定B.犯罪嫌疑人的父親提出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要求進行鑒定C.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自己患有嚴重疾病要求取保候審D.正在服刑的罪犯提出自己患有嚴重疾病,要求監外執行
答案:A,B,D
解析:。《刑事訴訟法》第120、214條。37.關于法律部門與法律體系,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
A.一國的法律體系包含已被廢止的法律規范
B.被一國承認的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屬于該國的法律體系的一部分
C.憲法屬于公法的一個組成部分
D.商法是民法的特別法
答案:A
解析:考查法律部門與法律體系。法律體系是由一個國家全部的現行有效的法律規范所構成的整體。它不包括歷史上廢止的已經不再有效的法律規范。
38.在刑事訴訟中,下列關于審理期限的表述哪個是不正確的?
A:申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延長審理期限,應當在期限屆滿15日前層報。有權決定的人民法院不同意延長的,應當在審理期限屆滿5日前作出決定
B:指定管轄案件的審理期限,自被指定管轄的人民法院收到指定管轄決定書和有關案卷、證據材料之日起計算
C:審判期間,對被告人作精神病鑒定的時間不計人審理期限
D:特殊情況申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延長審理期限,最高人民法院經審查,予以批準的,可以延長審理期限1至3個月,期限屆滿案件仍然不能審結的,不可再次提出申請
答案:D
解析:《刑訴解釋》第172~174條。39.對于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的機構定位和工作職責,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是承擔反壟斷執法職責的法定機構
B、應當履行協調反壟斷行政執法工作的職責
C、可以授權國務院相關部門負責反壟斷執法工作
D、可以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相應機構負責反壟斷執法工作
答案:B
解析:《反壟斷法》第9條第1款規定:“國務院設立反壟斷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反壟斷工作,履行下列職責:(一)研究擬訂有關競爭政策;(二)組織調查、評估市場總體競爭狀況,發布評估報告;(三)制定、發布反壟斷指南;(四)協調反壟斷行政執法工作;(五)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責。”第10條規定:“國務院規定的承擔反壟斷執法職責的機構(以下統稱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依照本法規定,負責反壟斷執法工作。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相應的機構,依照本法規定負責有關反壟斷執法工作。”ACD選項是反壟斷執法機構的定位和職責,B項是反壟斷委員會的職責,B項正確。40.依照《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以下哪些期間為不變期間?()
A.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B.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2年內提出
C.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D.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后30日內提出答辯狀
答案:A,B
解析:。參見《民事訴訟法》第147條、第159條、第182條和第248條的規定。41.根據收養法的規定,一般情況下收養人應具備的條件有()。
A.年滿30周歲
B.年齡相差40周歲
C.無子女
D.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E.只能收養1名子女
答案:A,C,D,E
解析:本題考核收養關系。收養人應具備的條件:收養人必須年滿30周歲;收養人無子女;收養人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有配偶者收養子女,必須夫妻雙方共同撫養;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42.下列關于瀆職犯罪的論述,說法錯誤的一項是:
A.看守所民警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在押人員患病不能被及時送往醫院治療而死亡,成立玩忽職守罪
B.根據司法實踐,濫用職權造成直接財產損失10萬元,應當追訴;玩忽職守造成直接財產損失15萬元,應當追訴。現,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鐘某一次濫用職權行為,造成直接財產損失8萬元,一次玩忽職守行為12萬元。對鐘某無法作為犯罪追訴
C.司法工作人員劉某明知在押人員甲要去找舉報人報仇,仍將其予以非法釋放,結果甲將舉報人殺死。劉某成立私放在押人員罪與故意殺人罪的想象競合犯
D.未具體承辦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員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的,不認定為為徇私枉法罪
答案:B
解析:A項是正確的。理由在于,玩忽職守罪的客觀行為是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且在主觀上對造成的嚴重后果具有過失。A項中的民警完全符合該罪的犯罪構成。B項是錯誤的。理由在于,雖然單看鐘某的每個行為均不符合認定犯罪的起刑點,但是濫用職權與玩忽職守不是對立的關系,而是程度高低的關系(二者的區別在于主觀要件的不同,前者是故意,后者是過失)。也即,濫用職權可以評價為玩忽職守。這樣一來,鐘某的行為即可以整體評價為玩忽職守,且損失數額為20萬,因此能夠對其追訴。C項是正確的。理由在于,劉某只有一個行為,卻觸犯了兩個罪名,屬于典型的想象競合的情形,應從一重罪論處。D項是正確的。理由在于,徇私枉法罪的行為主體應限于具體承辦案件和指示、指揮承辦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員。如果未具體承辦的司法工作人員實施的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行為,應認定為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43.甲有四匹馬要賣掉,便對乙方說:“你先牽回去試用一個月,滿意的話你就買下,價款5000元。”乙牽回了四匹馬,未付款。根據民法原理,設在試用買賣期間,甲又將該四匹馬賣給戊,作價5000元,甲向戊說明了與乙之間試用買賣的情況。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甲與戊之間的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
B.甲與戊之間的合同已成立,且生效
C.甲與戊之間的合同是附條件的合同
D.甲與戊之間的合同是附期限的合同
答案:A,C
解析:正如上述分析,在試用買賣期間,出賣人仍為出賣物的所有權人,其有權處分該試用買賣物,因此,其與第三人所簽訂的合同能夠成立,但該合同又以試用買者到期不購買為生效條件,因為,試用期屆滿后,試用買者是否購買是不確定的,故為條件,不為期限。如果試用期間屆滿,試用買者購買,原出賣人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不生效效力。反之,試用買者不購買,原出賣人與第三人所簽訂的合同則生效力。故本題正確選項為AC。44.居住于我國臺灣地區的當事人張某在大陸某法院參與民事訴訟。關于該案,下列哪一選項是不正確的?
A、張某與大陸當事人有同等訴訟權利和義務
B、確定應適用臺灣地區民事法律的,受案的法院予以適用
C、如張某在大陸,民事訴訟文書可以直接送達
D、如張某在臺灣地區地址明確,可以郵寄送達,但必須在送達回證上簽收
答案: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臺民商事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規定》第2條規定:“臺灣地區當事人在人民法院參與民事訴訟,與大陸當事人有同等的訴訟權利和義務,其合法權益受法律平等保護。”故A選項說法正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臺民商事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規定》第1條第2款規定:“根據法律和司法解釋中選擇適用法律的規則,確定適用臺灣地區民事法律的,人民法院予以適用。”故B選項說法正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涉臺民事訴訟文書送達的若干規定》第3條第1款第(1)項規定:“受送達人不在大陸居住,但送達時在大陸的,可以直接送達。”故C選項說法正確。第3條第1款第(5)項規定:“受送達人在臺灣地區的地址明確的,可以郵寄送達。”第5條規定:“用本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第(五)項方式送達的,應當附有送達回證。受送達人未在送達回證上簽收但在郵件回執上簽收的,視為送達,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可得出D選項中“必須在送達回證上簽收”說法錯誤。45.盈江出租車公司的司機甲帶領乙、丙,將噠噠公司專車司機李某打傷。公安局接群眾郄某舉報,經調查后決定對甲拘留15日、乙拘留5日,對丙未作處罰。甲對于拘留15日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受理。下列說法哪個是正確的?
A.郄某有權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B.法院應當通知李某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C.法院應當通知乙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D.法院應當通知丙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答案:B
解析:(1)舉報人郄某與公安局對甲、乙作出的行政處罰沒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無權成為行政訴訟的第三人。只有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投訴,具有處理投訴職責的行政機關作出或者未作出處理的,投訴舉報人才會與行政行為具有利害關系。所以,A選項錯誤。(2)專車司機李某作為受害人,認為拘留15日的行為處罰過輕,可以要求加重對甲的處罰,因此可以作為第三人,通知方式為應當通知,因為拘留15日是一個獨立的行為,對于該行為違法性,法院只能判斷一次。所以,B選項正確。(3)乙是另外一個行為拘留5日的被處罰人,與拘留15日引發的訴訟有一定的利害關系,可以作為第三人,但通知方式為“可以”通知,因為拘留15日和拘留5日兩個行為各自獨立,法院完全可以通過兩個訴訟分別審理。法考輔導用書中對本知識點是如此表述的“在一個行政處罰案件中,行政機關處罰了兩個以上的違法行為人,其中一部分人向法院起訴,而另一部分被處罰人沒有起訴的,可以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所以,C選項錯誤。(4)丙不是本案的被處罰人,與公安局對甲、乙作出的行政處罰沒有利害關系,法院審查拘留15日是否合法,不會直接觸及丙的利益,丙不能成為本案第三人。所以,D選項錯誤。
46.在我國目前的實踐中,當國內法與我國參加的國際條約有不同規定時,應如何確定所應適用的法律?
A、國際條約可以直接適用
B、在民商事范圍內,我國締結的條約與國內法有不同規定的部分,在國內可以直接適用
C、應適用國內法的規定
D、由全國人大確定應適用何種法律
答案:B
解析:其最基本的法律依據在于《民法通則》第142條第2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規定的,適用國際條約的規定,但中華人民共和國聲明保留的條款除外。”47.孫某拒不履行縣政府強制拆除其房屋的決定,縣政府遂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在執行中誤將孫某的鄰居趙某的房屋當做被執行人孫某的房屋強行拆除。趙某提出國家賠償請求。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應當由縣政府進行行政賠償
B.應當由法院進行司法賠償
C.應當由法院執行人員個人負責賠償
D.應當由孫某負責賠償
答案:B
解析:。考查司法賠償范圍。法院在執行行政處罰、處理決定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時,違法執行案外人財產且無法執行回轉的,為司法賠償。故B項的說法正確。48.★中國甲公司向德國乙公司出口一批農產品,貨物在2005年1O月12日發運,但隨后甲公司即表示因為其周轉遇到困難將無力購買該批貨物。中國公司于是將在途貨物轉賣給德國的丙公司,雙方在2005年10月15日簽訂合同,貨物于10月20日抵達乙公司指定的港口。依《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這批農產品賣給丙公司的風險轉移時間應是下列哪項?()
A.10月12日貨物發運時
B.10月15日合同訂立時
C.10月20日抵達乙公司指定的港口時
D.買方付清貨款時
答案:B
解析:。《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68條規定,對于在運輸途中銷售的貨物,從訂立合同時起風險就移轉到買方承擔。本題中的農產品在出售給德國的丙公司時,厲于在運輸途中的貨物,因而根據公約的規定其風險應自合同訂立時起轉移給買方,B正確。49.外國一家貿易公司與我國一家進出口公司訂立合同,購買西湖龍井茶1000箱,合同約定付款方式為即期不可撤銷信用證,10月15日前裝船。由于賣方按期裝船發生困難,直至10月30日裝船完畢,為了順利交單收回貨款,賣方向承運人出具了保函換取了裝船日為10月13日的提單。依據《漢堡規則》的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所簽發的提單為倒簽提單,僅在承托雙方有效
B.所簽發的提單為預借提單,僅在承托雙方有效
C.所簽發的提單為清潔提單,對收貨人有效
D.所簽發的提單,對承運人、托運人和收貨人都無效
答案:D
解析:考點:“倒簽提單”和“預借提單”
講解:判斷“倒簽提單”和“預借提單”的標志就是看簽發提單時貨物是否已經裝船,已裝船的為倒簽提單,未裝船的為預借提單。依據《漢堡規則》,以保函進行欺詐,所簽發的提單對承運人和托運人之間無效,且承運人不能依據保函向收貨人主張免責。故D選項正確。50.我國《刑法》規定的基本原則主要有()。
A.罪刑法定原則
B.不告不理原則
C.罪刑相適應原則
D.平等適用刑法原則
E.無罪推定原則
答案:A,C,D
解析:本題考核刑法的基本原則。刑法的基本原則是:(1)罪刑法定原則;(2)平等適用刑法原則;(3)罪刑相當原則。51.下列有關世界貿易組織的國民待遇原則的說法正確的是哪一項?()
A.世界貿易組織的三個主要協定《關稅與貿易總協定》、《服務貿易總協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簡稱TRIPs)都有關于國民待遇的規定,且三個協定中的國民待遇義務都相同
B.國民待遇,是指一國承諾給予另一國的優惠待遇不低于它現在或將來給予第三國的待遇
C.世界貿易組織對成員在服務貿易市場開放方面的義務沒有統一的規定,是否給予國民待遇依成員的具體承諾表來確定,在作出的承諾中,不允許對國民待遇進行限制
D.《關稅與貿易總協定》規定的國民待遇僅適用于外國的進口產品所涉及的國內稅和國內規章制度方面的措施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世界貿易組織____世界貿易組織的主要法律制度。國民待遇是世界貿易組織的基本原則,三個主要協定《關稅與貿易總協定》、《服務貿易總協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都有關于國民待遇的規定,但是,三個協定中的國民待遇義務并不相同,所以A錯誤。B錯誤,B項是有關最惠國待遇的定義。C錯誤,C的前部分正確,但是后部分不正確,正確的陳述應為“即使在作出的承諾中,也允許對國民待遇進行限制”。D正確。52.某檢察院對陳某、姚某共同詐騙一案審查起訴時,陳某潛逃。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應當中止對陳某、姚某的審查起訴
B:可以對陳某中止審查起訴,對姚某繼續審查起訴
C:應當將案件中陳某的部分退回公安機關處理,對姚某繼續審查起訴
D:應當將全案退回公安機關,待抓獲陳某后再繼續審查起訴
答案:B
解析:對于審查起訴階段共同犯罪的部分犯罪嫌疑人逃脫的情形,《刑事訴訟法》和相關司法解釋未作出明確規定,從理論上來講,在審查起訴過程中犯罪嫌疑人潛逃或者患有精神病及其他嚴重疾病不能接受訊問,喪失訴訟行為能力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中止審查。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潛逃的,對潛逃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審查;對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審查起訴應當照常進行。因此選項B正確,A項錯誤。D項說法源于《刑事訴訟法解釋》第181條以及《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154條第3款之規定,但是前者針對的是提起公訴的審查,后者恰好與選項B符合而與選項C、D相悖,故C、D項錯誤。因此本題正確答案為B。53.關于民事案件的開庭審理,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2年)
A.開庭時由書記員核對當事人身份和宣布案由
B.法院收集的證據是否需要進行質證,由法院決定
C.合議庭評議實行少數服從多數,形成不了多數意見時,以審判長意見為準
D.法院定期宣判的,法院應當在宣判后立即將判決書發給當事人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一審普通程序的審理階段。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37條之規定,開庭審理前,書記員應當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開庭審理時,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因此,A選項說由書記員核對當事人和宣布案由是錯誤的。人民法院依照當事人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作為提出申請的一方當事人提供的證據。人民法院依照職權調查收集的證據應當在庭審時出示,聽取當事人意見,并可就調查收集該證據的情況予以說明。可見,法院依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需要質證,依職權調查收集的證據不需要質證,這是法律規定,法院不能自行決定。因此,B選項是錯誤的。《民事訴訟法》第42條規定,合議庭評議案件,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評議應當制作筆錄,由合議庭成員簽名。評議中的不同意見,必須如實記入筆錄。當合議庭形成不了多數意見時,應當作為疑難案件由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因此,C選項是錯誤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8條之規定,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10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在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因此,D選項是正確的。54.李某找到孫某為他開汽車運送一批假煙到鄰縣去賣,但在運輸過程中被工商所查獲。工商所依法將假煙和運送假煙的汽車扣押,并罰款1000元,責令于該月15日交清。李某拒交罰款,與孫某合議將被扣押的汽車偷回。當晚12時許,李某攜帶斧頭等工具與孫某潛進工商所大院內,將大門鎖砍斷,欲駕駛汽車沖出院外,但就在其要打開車門的一剎那,值班的工商所工作人員許某大聲喝住,從值班室趕出來,攔住李某。李某抓起斧頭將許某砍傷,與孫某駕駛汽車離去。為了逃脫追捕,孫某將車速調至最大,此時正好金某和馮某路過,趙某為了躲避迎面飛馳而來的汽車將另一人馮某撞倒,導致小腿骨折。而金某被汽車撞倒在地。孫某欲下車看看,李某攔住他說:“別管了,逃命要緊!”金某因得不到及時救助而死亡。后得知金某是李某的仇人,李某早就在預謀如何殺掉金某。根據以上事實,回答下列問題。
關于撞倒金某的行為,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A.孫某構成交通肇事罪B_李某不構成交通肇事罪
C.李某構成故意殺人罪D.孫某構成故意殺人罪的共犯
答案:B,C,D
解析:B、C、D
考點:交通肇事罪
講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第2款的規定,李某是交通肇事罪的共犯。雖然李某事先有殺害金某的預謀,但并沒有故意以交通肇事的方法去殺害金某,因此李某不構成故意殺人罪,孫某自然也不能成為故意殺人罪的共犯。55.關于瀆職罪的犯罪主體,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
A.食品監管職責罪的犯罪主體是負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B.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犯罪主體是負有房地產監管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C.商檢徇私舞弊罪的犯罪主體是商檢機構的工,作人員
D.放行偷越國(邊)境人員罪的犯罪主體是負責簽證辦理、簽證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答案:B,C,D
解析:本題考查瀆職罪的犯罪主體。根據《刑法》第408條之一關于食品監管瀆職罪的規定,負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導致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刑法》第410條關于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的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刑法》第412條關于商檢徇私舞弊罪的規定,國家商檢部門、商檢機構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偽造檢驗結果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嚴重后果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刑法》第415條關于放行偷越國(邊)境人員罪的規定,負責辦理護照、簽證以及其他出入境證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明知是企圖偷越國(邊)境的人員。予以辦理出入境證件的,或者邊防、海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明知是偷越國(邊)境的人員,予以放行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56.李雷與韓梅梅于2017年1月1日結婚。基于以上事實,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2017年3月,李雷因賭博欠債5萬元,此債務系李雷與韓梅梅的夫妻共同債務
B.2016年12月,李雷向王明借款3萬元,用于其與韓梅梅婚后租房,王明可以向韓梅梅主張債權
C.2018年3月,李雷向趙前以個人名義借款5萬元用于購買高檔手表,趙前可以向韓梅梅主張債權
D.2017年4月,李雷向周鼎以個人名義借款1萬元,用于購買家用電器,周鼎不可以向韓梅梅主張債權
答案:B
解析:《婚姻法解釋(二)》第24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入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選項A錯誤。《婚姻法解釋(二)》第23條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雖然李雷系婚前以個人名義向王明借款,但該款項用于雙方婚后租房,故債權人王明可以向韓梅梅主張權利,故B選項正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3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C選項中。李雷以個人名義借款用于購買高檔手表,顯然超出家庭生活日常所需,該債務并非夫妻共同債務,故C選項錯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故D選項錯誤。本題正確答案為B。57.甲因行竊被失主抓住,為逃跑而與失主扭打在一起。此時,甲的朋友乙正好路過,即上前對失主拳打腳踢,致失主重傷。乙的行為如何處理?()
A.構成盜竊罪共犯
B.構成搶劫罪共犯
C.構成故意傷害罪
D.不構成犯罪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犯罪主觀方面對犯罪認定的影響。乙不具有轉化型搶劫罪的故意,而具有傷害罪的故意。58.共用題干
香港居民甲攜毒品過境時見海關人員乙將要檢查其行李,甲迅速將一枚鉆戒塞入乙的衣袋,乙心領神會,知道其行李中含有毒品,便將其放行。事后,甲每次都從乙當班的口岸過境,乙每次對其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甲也不時給其一點好處。對乙應:
A:以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論處
B:以走私毒品罪的共犯論處
C:以瀆職罪論處
D:以放縱走私罪論處
答案:B,D
解析:對乙仍應當按照販賣毒品罪論處。對以販養吸的,仍可認定具有販賣毒品的性質。59.關于法律規則的邏輯結構,下列說法中錯誤的是哪一項?()
A.假定條件也稱為“條件”或“條件假設”,是法律規則中關于適用該規則的條件的假定
B.行為模式是指法律關于允許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和必須做什么的規定
C.行為模式和法律后果在法律條文中是不可以省略的
D.假定條件在法律條文中可以省略
答案:C
解析:。行為模式、法律后果以及假定條件在法律條文中均可省略,故選項C表達錯誤。60.王某是某公司的法律顧問,王某給某公司提供的法律意見中正確的是、
A、公司的債權人的債權優先于稅收
B、稅收優先于行政機關的罰款
C、公司如果欠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應當在出境前結清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擔保,否則不能離境
D、如果公司分立為兩個以上的公司,分立后的公司按比例對公司未繳納的稅款承擔責任
答案:B,C
解析:《稅收征收管理法》第44條規定:“欠繳稅款的納稅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應當在出境前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擔保。未結清稅款、滯納金,又不提供擔保的,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C選項正確。《稅收征收管理法》第45條第1款規定:“稅務機關征收稅款,稅收優先于無擔保債權,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納稅人欠繳的稅款發生在納稅人以其財產設定抵押、質押或者納稅人的財產被留置之前的,稅收應當先于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執行。”稅收優先于無擔保債權,所以A選項不正確。《稅收征收管理法》第45條第2款規定:“納稅人欠繳稅款,同時又被行政機關決定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的,稅收優先于罰款、沒收違法所得。”B選項正確。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48條的規定,分立后的納稅人對未履行的納稅義務應當承擔連帶責任,而不是按份責任,所以D選項不正確。61.關于洗錢罪的認定,正確說法是:
A:甲將自己受賄所得一塊價值50萬元的金表對乙謊稱是走私進口的手表,以5萬元的低價賣給乙,乙買下。乙沒有洗錢罪的故意
B:通過典當方式協助轉換受賄犯罪所得的,也屬于洗錢行為
C:通過虛設債權方式,協助將金融詐騙犯罪所得換為“合法”財物的,屬于洗錢行為
D:通過買賣彩票方式,協助轉換貪污犯罪所得的,不屬于洗錢行為
答案:B,C
解析:參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洗錢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62.下列關于證人證言的表述正確的是:
A.所有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
B.張某是案件的知情人,但是由于其與原告有親屬關系,被告可以申請其回避
C.王某是一名6歲的兒童,因為其未成年所以不能出庭作證
D.證人不愿出庭作證的,可以向法院提交書面證言
答案:A
解析:證人不適用回避制度,選項B錯誤。兒童可以對與其年齡、智力狀況或者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待證事實作證,選項C錯誤。證人應當出庭作證,只有在確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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