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信息摘要_第1頁
行政處罰信息摘要_第2頁
行政處罰信息摘要_第3頁
行政處罰信息摘要_第4頁
行政處罰信息摘要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2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第 PAGE 6 頁 共 NUMPAGES 7 頁第 PAGE 7 頁 共 NUMPAGES 7 頁 行政處罰信息摘要案件名稱青白江芳贊小吃店(符芳贊)未取得食品小經營店備案證從事快餐經營一案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青市監處(2019)2159號行政處罰當事人基本情況個人姓名(名稱)青白江芳贊小吃店(符芳贊)注冊號單位名稱注冊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510113MA63L4*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違法行為類型(主要違法事實)未取得食品小經營店備案證從事快餐經營行政處罰依據及內容依據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一款(一)項、第四十三條(一)項、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三

2、十二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決定對當事人合并處罰如下:警告。行政處罰履行方式和期限自動履行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名稱成都市青白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2019年8月6日成都市青白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青市監處20192159號當事人:青白江芳贊小吃店經營者:符芳贊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510113MA63L4*身份證號碼:46002519*2718住 址:海南省定安縣嶺口鎮大塘村委會*村*號經營場所:成都市青白江區祥福鎮同心中路1、3、5號 聯系電話:1387668*2019年7月1日,本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成都市青白江區祥福鎮同心中路1、3、5號當事人經

3、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取得四川省食品小經營店備案證從事快餐服務,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的規定。本局于2019年7月1日立案調查。經查明,當事人從2019年6月11日開始,在未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注冊登記和取得四川省食品小經營店備案證的情況下,在成都市青白江區祥福鎮同心中路1、3、5號(面積60平方米)從事快餐服務,在經營中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采購食品原料,并未在美團網絡平臺真實公示食品經營許可證、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名稱、地址、量化分級信息信息,使用朱毅在美團網絡平臺注冊的賬號在網絡上銷售快餐,于2019年7月1日被本局查獲。因當事人未建

4、賬,致使違法經營額無法確認。當事人于2019年6月20日取得營業執照,2019年7月12日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上述事實由以下主要證據證明:1、現場筆錄2份,證明當事人未取得營業執照、四川省食品小經營店備案證從事快餐服務,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采購食品原料,使用朱毅在美團網絡平臺注冊的賬號在網絡上銷售快餐的事實;2、詢問筆錄1份,證明當事人未取得營業執照、四川省食品小經營店備案證從事快餐服務,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采購食品原料,使用朱毅在美團網絡平臺注冊的賬號在網絡上銷售快餐的事實;3、陳昌銀調查筆錄1份,證明當事人未取得營業執照、四川省食品小經營店備案證從事快餐服務的事實;4、符贊芳身份證復印件1份,

5、證明當事人個人身份;5、陳昌銀身份證復印件1份,證明房東的個人身份;6、鋪面租賃合同、商鋪轉讓合同照片打印件各1份,證明當事人通過轉讓取得店鋪經營權的情況;7、經營場所照片打印件8份,證明當事人經營場所的情況;8、點餐單照片打印件3份,證明當事人從事快餐經營的事實;9、商家小票照片打印件3份,證明當事人通過美團網絡平臺銷售快餐的事實;10、結張單照片打印件1份,證明當事人在店鋪向顧客銷售快餐的事實;11、美團網絡平臺經營資質照片打印件2份,證明當事人使用朱毅賬號在美團網絡平臺銷售快餐的事實;12、調理雞琵琶腿、漢堡面包照片打印件共5份,證明當事人從事快餐服務使用食品原料的情況;13、成都三琪式

6、食品配送部銷售單照片打印件1份、金牛區三琪食品經營部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各1份,證明當事人采購食品原料及供貨商的主體資格和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情況;14、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各1份,證明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的情況。2019年7月31日,本局向當事人送達了成都市青白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青市監處告字2019第100033號),告知了當事人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告知了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向本局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本局視為放棄此權利。當事人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采購食品原料的行為,違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十條“食品

7、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采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應當查驗,查驗記錄及相關憑證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的規定。當事人未取得營業執照從事快餐服務的行為,違反了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二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的規定,從事無證無照經營”的規定。當事人未取得四川省食品小經營店備案證從事快餐服務的行為,違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十一條“ 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生產經營實行備案管理。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前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縣級食品監督行政部門提交下列備案材料:(一)申請書;(二)申

8、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方式;(三)營業執照復印件;(四)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的健康證明;(五)生產經營的主要食品類別或者業態”的規定。當事人未在美團網絡平臺真實公示食品經營許可證、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名稱、地址、量化分級信息信息從事快餐銷售的行為,違反了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餐飲服務經營活動主頁面公示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等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更新”和第十條“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網上公示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名稱、地址、量化分級信息,公示的信息應當真實”的規定。

9、鑒于當事人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采購食品原料、未取得四川省食品小經營店備案證從事快餐服務、未在美團網絡平臺真實公示食品經營許可證、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名稱、地址、量化分級信息從事快餐銷售的行為,沒有減輕、從輕、從重處罰情節,依據成都市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決定給予當事人一般處罰。 對當事人未取得營業執照從事快餐服務行為,鑒于當事人違法時間較短,違法行為輕微,違法行為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時取得了營業執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二款“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不予行政處罰。對當事人采購食品未履行查驗義務的行為,依據

10、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食品監督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對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對食品攤販處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未進貨查驗、保存查驗記錄及相關憑證的”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決定對當事人予以警告。對當事人未取得四川省食品小經營店備案證從事快餐服務的行為,依據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一款“ 違反本條例規定,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食品監督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一)未按照本條例第十一條規

11、定備案的”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決定對當事人予以警告。對當事人未在美團網絡平臺真實公示食品經營許可證、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名稱、地址、量化分級信息信息從事快餐銷售的行為,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未按要求進行信息公示和更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決定對當事人予以警告。綜上所述,依據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一款(一)項、第四十三條(一)項、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