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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XXXX職業學院安全風險防控應急預案

目錄

1總則

1.1目的

1.2編制依據

1.3適用范圍

1.4風險類別

1.5工作原則

1.6風險防控的級別劃定

1.7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8監測預警

2社會安全事件應急處置

2.1事件等級確認與劃分

2.2信息報告與信息發布

2.3應急處置措施

2.4善后與恢復

3事故災難事件應急處置

3.1事件等級確認與劃分

3.2信息報告與信息發布

3.3應急處置措施

3.4善后與恢復

1

4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

4.1事件等級確認與劃分

4.2信息報告與信息發布

4.3應急處置措施

4.4善后與恢復

5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

5.1事件等級確認與劃分

5.2信息報告與信息發布

5.3應急處置措施

5.4善后與恢復

6網絡和信息安全事件應急處置

6.1事件等級確認與劃分

6.2信息報告與信息發布

6.3應急處置措施

6.4善后與恢復

7教育考試事件應急處置

7.1適用范圍

7.2事件等級確認與劃分

7.3應急處置工作程序

7.4應急處置措施

8教育輿情事件應急處置

8.1輿情監測和預警

9

8.2輿情登記確認與劃分

8.3輿情分發和報告

8.4輿情回應處置

8.5情況報告與反饋

8.6輿情上報和存檔

9后期處置

9.1調查評估

9.2總結報告

10應急保障

10.1組織保障

10.2信息保障

10.3物資保障

10.4經費保障

10.5人員保障

10.6培訓演練保障

11監督檢查與獎懲措施

11.1表彰獎勵

11.2責任追究

11.3督查考核

12工作機構通訊錄

13附則

1.總則

1.1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學校安全風險,建立

健全應急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維護學校教

育教學秩序,保護師生員工的生命與財產安全,維護學校和

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

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

管理處罰法》《安全事故應急條例》《XX省安全生產條例》《XX

省學校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XX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

預案》《XX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國家有關部門

和上級的有關要求,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學校應對各類學校安全事件(故)的應急

處置工作。

1.4風險類別

安全風險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4.1社會安全事件。包括:涉及師生的各種非法集會、

游行示威、靜坐、請愿以及集體罷餐、罷課、上訪、聚眾鬧

事等群體性事件;各種非法傳教活動、政治性活動;涉境外

師生事件;校園暴力恐怖襲擊事件;師生傷亡、失蹤等可能

引發的穩定輿情風險。

4

1.4.2事故災難事件。包括:火災、建筑物倒塌、擁擠

踩踏、溺水、交通事故;集體活動事故;供水、電、熱、油、

氣等事故;校園欺凌暴力、“校鬧”、校園網貸及其他危及師

生生命財產安全的案(事)件;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重

大環境污染等影響學校安全穩定的其他突發災難事故。

1.4.3公共衛生事件。包括:食物中毒及疾病、傳染病

等造成損害師生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

1.4.4自然災害事件。包括:氣象、海洋、洪水、地質、

森林、地震災害及其誘發的各種次生災害等。

1.4.5網絡、信息安全事件。包括:利用網絡發送有害

信息,進行反動、色情、迷信等宣傳活動;竊取國家及教育

部門、學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事件;破壞校園

網絡安全運行的事件。

1.4.6教育考試類事件。包括:由學院及上級教育系統

組織的統一考試中,在命題管理,試卷印刷、運送、保管等

環節出現的泄密事件,在考試實施,評卷組織管理過程中發

生的違規違法事件等。

1.4.7教育輿情事件。包括:涉及學院的各類輿情事件。

1.5工作原則

1.5.1統一指揮,快速反應。成立安全風險防控應急處

置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指導、協助做好全院安全風險防控

處置工作,形成快速反應處置機制。發生事件時,按照管理

A

權限,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果斷處置。

1.5.2分級負責,層層落實。學院要在XX市委、市政

府的統一領導下,啟動應急預案,層級落實責任。

1.5.3預防為主,及時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

抓苗頭,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強化信息收集和

深層次研判,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要把

風險防控在最小范圍內。

1.5.4部門聯動,協同應對。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

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

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學校

各相關處室(二級學院)負責人按照學院安全風險防控應急

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深入第一線,掌握第一手材料,

認真開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部門聯動,協同應對的外置

工作格局。特別是輿情處置要準確把握國家有關規定,按照

研究確定的統一口徑,確保導向正確、及時準確、公開透明、

程序規范,正確引導輿論發展方向。

1.5.5區分性質,依法處置。堅持從保護師生生命和財

產安全的角度出發,化解矛盾,防止事態擴大。嚴格區分和

正確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依法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1.5.6加強保障,重在建設。從領導、制度、組織、物

質、經費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全面加強保障措施,增強

保障實力,提高工作效率。

6

1.6風險防控的級別劃定

按照事件的緊迫程度、形成的規模、行為方式和激烈程

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可能蔓延發展的趨勢等由高到

低分為:特別重大事件(I級)、重大事件(H級)、較大事

件(III級)、一般事件(IV級)。

1.7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7.1學院安全風險防控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

簡稱“領導小組”)

由學院黨委書記、院長任指揮長,學院黨委領導班子成

員為副指揮長,分管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院領導(以下簡稱

分管院領導)為執行指揮長,黨政辦公室、宣傳處、組織人

事處、教務處、學生工作處(團委)、財務處、總務處、科

研處、招生就業處、信息網絡中心、設備基建處、公共教學

部、繼續教育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等處室及各二級學院主

要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突發事件發生后,負責統一領導、

組織、指揮安全風險防控的應急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

務;根據“一崗雙責”的要求和“誰主管、誰負責,誰主力、、

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落實

工作責任,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負責向相應

主管部門和單位通報情況,協調協助市委、市政府相應部門

和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部門請示報

7

告。

1.7.2領導小組辦公室及主要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學院安全保衛處,辦公室主任由分

管院領導擔任,EI常工作由安全保衛處承擔。

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負責及時分析研判各類安

全風險信息,提出處理的指導意見和具體措施,重大問題報

領導小組;協調做好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應急響應、后期

處置等工作,恢復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1.7.3處置工作小組組成及主要職責

針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下設專項應急處置工

作組。專項工作組主要職責為:事件發生后,研究分析事件

性質、類型和級別,并按照事件分級和預案要求做好應急處

置工作。

1.7.3.1社會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由分管學

校安全工作的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學校安全保衛處處長擔

任,成員由相關業務處室(二級學院)負責人(根據事件情

況確定)擔任。

1.7.3.2事故災難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由分管學

校安全工作的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學校安全保衛處處長擔

任。成員由相關業務處室(二級學院)負責人(根據事件情

況確定)擔任。

1.7.3.3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由分管學

校后勤衛生工作的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學校總務處處長擔

任。成員由相關業務處室(二級學院)負責人(根據事件情

況確定)擔任。

1.7.3.4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由分管學

校建設規劃的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學校設備基建處處長擔

任。成員由相關業務處室(二級學院)負責人(根據事件情

況確定)擔任。

1.7.3.5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由

分管網絡與信息工作的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學校信息網絡中

心主任擔任,成員由相關業務處室(二級學院)負責人(根

據事件情況確定)擔任。

1.7.3.6教育考試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由分

管教育招生考試工作的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學校教務處外長

擔任。成員由相關業務處室(二級學院)負責人(根據事件

情況確定)擔任。

1.7.3.7教育輿情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由分管教

育輿情工作的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學校宣傳處處長擔任。成

員由相關業務處室(二級學院)負責人(根據事件情況確定)

擔任。

1.7.4各相關部門職責。

根據事件性質、類型和級別,經學院安全風險防控應急

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協調相關部門,根據“一崗

Q

雙責”的要求和“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誰審

批、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工作責任,開

展應急處置工作。

1.8監測預警

1.8.1信息監測與報告

各部門要根據職責,建立和完善校園安全預警機制,及

時收集、分析有關校園安全的信息,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風

險防控的準備工作,加強溝通交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

早處置。

L8.2預警分級

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全院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及發展態勢

進行綜合預評估,按照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

害程度發布預警信息,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IV、III、II、

I四個級別,依次采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L8.3預警啟動

按照事件發生的等級和類別,相關區域和行業根據各自

預案啟動相應等級的預警。

1.8.4預警響應

1.8.4.1藍色預警響應

(1)在領導小組協調指導下及時、有效地開展處置行

動,控制事態發展,將影響校園安全突發事件消除在萌芽狀

態;

m

(2)及時收集、報告信息,加強對事件發生、發展情

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

(3)落實24小時帶班、值班制度,加強信息監控、收

集工作,同時配合相關部門加強對校園及周邊相關場所的巡

邏工作;

(4)相關單位、應急處置隊伍、相關人員進入待命狀

態;

(5)采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預防及

應對措施。

1.8.4.2黃色預警響應措施

在采取執行藍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增加下列措施:

(1)組織相關部門、專家及時對影響校園安全突發事

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預測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和

強度以及可能發生事件的級別;

(2)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可能受到危害的警告,

宣傳避免、減輕傷害的常識,公布咨詢電話。

1.8.4.3橙色預警響應措施

在采取執行黃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增加下列措施:

(1)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的動員準備;

(2)調集應急處置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

設施和避難場所,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投入正常

使用;

11

(3)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

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4)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減輕危

害的建議、勸告。

L8.4.4紅色預警響應措施

在采取執行橙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增加下列措施:

(1)疏散或者撤離易受危害的人員并予以妥善安置,

轉移重要財產;

(2)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危害的場所,控制或限制

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影響校園安全的活動;

(3)組織有關應急隊伍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1.8.5預警變更與解除

預警的變更與解除,由啟動人變更與解除。

2.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2.1事件等級確認與劃分

2.1.1特別重大事件(I級):聚集事件失控,學生或

是教育有關的工作人員未經審批走出校門,并有社會人員參

與進行大規模游行、集會、絕食、靜坐、請愿以及實施打、

砸、搶等,引發地區、行業性的連鎖反應,已形成嚴重影響

社會穩定的大規模群體事件;針對師生的各類恐怖襲擊事

件;視情需要作為I級對待的事件。

2.1.2重大事件(II級):聚集事件失控,師生手機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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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網上出現大面積的串聯、煽動和蠱惑信息,校內聚集規

模膨脹并出現多校串聯聚集趨勢;校內出現未經審批的大規

模游行、集會、靜坐、請愿等行為,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受到嚴重影響甚至癱瘓;有外來人員參與以及視情需要作為

II級對待的事件。

2.1.3較大事件(III級):單個突發事件引發連鎖反應,

校園內出現各種負面新聞、橫幅、標語等,有關事件的討論

已攀升為網上熱點問題,引發在校內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計

聚集人數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響和干擾學校正常教育教

學生活秩序的群體性事端;因學校非法集資、發布虛假招生

廣告、非法頒發偽造學歷、騙取錢財等引發學校停課、教師

或學生家長聚集上訪影響穩定的事件;視情需要作為in級對

待的事件。

2.1.4一般事件(IV級):事件處于單個事件狀態,可

能出現連鎖反應并引起聚集,群體性事端呈萌芽狀態。單個

性突發事件已引起師生廣泛關注,并出現少數過激的言論和

行為,校園內或校園網上出現負面新聞,呈現可能影響校園

穩定的苗頭性信急;視情需要作為IV級對待的事件。

要根據事件的發展趨勢動態調整事件級別,以不斷調整

應急措施和方案,加大應急處置力度,提高應急處置工作的

針對性、時效性。

2.2信息報告與信息發布

2.2.1信息報告

2.2.1.1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的責任報告單位和報告

責任報告單位:各級各類學校和各級教育部門。

責任報告人:各級各類學校和各級教育部門指定的信息

報送人員。

報告必須經用關負責同志同意后報送。涉密信息按規定

報送。

2.2.1.2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時限及程序

(1)初次報告

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發生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后,屬

于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突發事件

的,必須在事件發生后15分鐘內電話報告,30分鐘內書面

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各級教育部門接到

學校初次報告后,必須在20分鐘內電話報告,40分鐘內書

面報告上一級教育部門及同級人民政府。其他達不到報送等

級,但研判后確需上報的突發事件,也可上報,不限于突發

公共事件分級標準。

特別重大(I級)或者重大(II級)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發

生后,學校或基層教育部門可以直接報告省教育廳,省教育

廳必須在20分物內電話報告,40分鐘內書面報告教育部、

省級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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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進程報告

I級和n級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學校必須

每天將事件發展變化情況報告教育部門,各級教育部門要逐

級每日報告上級教育部門。

in級和w級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學校應及

時將事件發展變化情況報告教育部門,各級教育部門要逐級

報告上級教育部門。

要求核實反饋的,原則上電話20分鐘反饋;明確要求

書面反饋的,不超過40分鐘進行反饋。省教育廳必須在1

小時內向教育部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反饋舉措,并續報落

實情況。

(3)結案報告

事件結束后,學校應將事件處理結果報告教育部門,各

級教育部門要逐級報告上級教育部門。

2.2.1.3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內容:

必報內容: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造成傷害的人數、

初步性質、可能原因等及聯絡人、聯系方式。

選報內容:事件初步性質等。

(2)進程報告內容:

事件控制情況、事件進程、事故原因、已經或準備采取

的措施等。

1A

(3)結案報告內容:

事件處理結果、工作情況、責任追究情況等。

2.2.2信息發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

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我省教育系統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的

信息,經各級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向社會發布。各級教育部

門和學校不得自行向社會發布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的信息。

2.3應急處置措施

2.3.1特別重大事件(I級)的處置

2.3.1.1事件已超出事發學校范圍,事態擴大、依靠學

校和省級教育部門力量無法平息的情況下,學校和省級教育

部門應立即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告,并報告、通告相應業務主

管部門,根據情況采取相應措施,避免沖突加劇和學生受傷。

領導小組立即啟動預案,組成工作小組,赴事發地、學校,

指導當地教育部門和學校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成立現

場指揮部,靠前指揮,果斷處置,并將處置情況報省委、省

政府和教育部。

2.3.1.2學生走出校門上街集會、游行,當地教育部門

和學校要負責派人勸阻,如勸阻無效,要配合有關部門繼續

做好維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會閑雜人員和別有用心的人進

入游行隊伍尋釁滋事,還要及時請公安部門到現場協助做好

工作,防止學生出現違法行為。當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進一

步動員和發揮黨政工團組織及院系黨政干部隊伍、思想政治

工作隊伍、輔導員隊伍和學生會及學生黨員骨干隊伍的先鋒

模范帶頭作用,切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院不漏系、系

不漏班、班不漏人;教師不停課、學生不停學、師生不離校;

加強校園管埋,嚴格控制人員出入。

2.3.1.3教育部門和學校要積極配合公安部門采取各項

措施,如公安部門決定必須采取堅決措施,當地教育部門和

學校要組織干部、教職工進一步勸說學生離開現場,保證學

生安全。如果學校必須對學生作出處理決定時,要掌握好時

機和程度,明確對學生應當處理的依據與原因,孤立極少數

鬧事者,團結大多數學生,避免矛盾激化,使事件得到盡快

平息。

2.3.1.4根據事件情況,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會

同有關部門報請省委、省政府啟動我省大規模群體性突發事

件應急預案。

2.3.1.5針對師生的恐怖襲擊事件的應急處置按照《省

處置大規模恐怖襲擊事件應急預案》的有關要求執行。

2.3.2重大事件(H級)的處置

事件已嚴重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當地教育部

門和學校啟動應急預案,立即報告屬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嚴

格門衛管理,防止學生串聯和外出集會、游行,防止社會閑

雜人員進入校園,對別有用心、蓄意破壞、危及公共安全的

17

極個別人,要報請公安部門,嚴格控制和監視。學校要做好

學生的教育疏導工作。對涉及外教或留學生的事件,應當依

據相應的法律法規依法進行處理。領導小組立即啟動預案,

組成工作小組,配合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及時深入事發學

校,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和擴

大。

2.3.3較大事件(III級)的處置

事件爆發后,處于局部聚集狀態時,學校有關部門應立

即向學校應急工作處置小組報告,學校應急工作處置小組立

即啟動工作預案,并立即報告上級教育部門和相應業務主管

部門,教育部門應立即報告屬地黨委、政府。根據事件引發

的原因,由當地黨委、政府通知與事件直接有關的部門負責

人到場,對原因清楚、能夠立即處理的問題,當即依法、及

時、妥善地加以處理;對原因不詳、需要一定時間進行調查

處理的,通過向學生和學生監護人及相關人員做好思想政治

工作及解釋工作,確保事態不進一步擴大。相關人員要及時

了解事實真相,理解和支持學校及政府的決策和決定,與學

校保持一致,并對聚集人員進行分隔、疏導和疏散,恢復正

常秩序。若屬學校非法集資、發布虛假招生廣告、騙取錢財

等造成拖欠教師工資和停課、學生家長聚集上訪,當地教育

部門要及時向屬地黨委、政府匯報,并報當地公安機關按有

關法規及時查處。

1?

2.3.4一般事件(IV級)的處置

當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加強對不穩定因素的監控、信息

收集和報告工作。加強校園巡查和監控,對不穩定因素苗頭,

及時進行處理。發現具有較大社會危害性的負面新聞,應當

及時引導;對發布虛假信息的,應當及時進行正面宣傳并予

以澄清;造成社會不穩定的,應報屬地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當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配合相關部門及時解決、消除引發突

發事件的苗頭和隱患。

2.4善后與恢復

當地教育部門和學校積極協調配合相關部門查清引發

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決引發事件的實質問題,滿足師生

及學生監護人的合理要求,安撫和平復相關人員情緒,恢復

校內正常秩序。

2.4.1屬于國際、國內重大熱點問題或有關國家、民族

情感等敏感問題引發的政治性群體事件,后期處置工作重點

是:通過形勢報告會、座談會、講座等形式,學習宣傳貫徹

中央有關文件精神,加強教育引導,開展法治教育,保護師

生愛國熱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錯誤思潮,引導師生自覺把思

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

2.4.2屬于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員傷

亡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后期處置工作重點是:對在事故中

傷亡的師生依法依規進行撫恤和補償,對受害者家屬進行慰

1Q

問;在當地黨委和政府領導下,積極配合政法、公安等有關

部門,加強對校園及周邊環境的清理整治,切實解決校園及

周邊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隱患問題,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

全。

2.4.3屬于涉及師生及相關人員切身利益問題引發的群

體性事件,后期處置工作重點是:及時幫助解決師生及相關

人員的困難和問題,對法律和政策有明確規定的,督促有關

方面及時落實;對要求合理、一時難以解決的,深入細致地

做好說服教育工作。關心和安排好有困難的教職工、離退休

教職工的生活,審慎處理好因學校有關政策調整、改制中的

人員安置問題。因種種原因造成學校短期或長期無法繼續辦

學的,要首先解決學生上課、上學問題,對直接責任者應當

由公安機關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依法依規妥善處理。

2.4.4事件結束后,學校要提出進一步改進工作的方法

和措施,鞏固穩定局面,防止反彈。要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

行認真總結,反思引發事件產生的原因和問題,對事件受理

中的經驗、不足而教訓加以總結分析,依據事件等級分類要

求報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及相應政府機關(黨委政府r

3.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3.1事件的等級確認與劃分

3.1.1特別重大事件(I級):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

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二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90

學校所在區域內的人員和財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害,對本地區

的教學秩序產生特別重大影響的事故災害(難)。3.1.2重

大事件(H級):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

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學校所在區域內的人員和財產遭受重

大損害,對本地區的教學秩序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災害

(難)。

3.1.3較大事件(HI級):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

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

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對學校的人員和財產造

成損害,對學校的教學秩序產生較大影響的事故災害(難)。

3.1.4一般事件(IV級):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對

個體造成損害,對學校教學秩序產生一定影響的事故災害

(難)。

3.2信息報告與信息發布

(參照2.2信息報告與信息發布)

3.3應急處置措施

事故災難發生后,有關部門、學校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

親臨現場,組織開展工作。

3.3.1學校發生突發事故災難類事件時,事發地的縣級、

市級和省級教育部門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部署下,按照分級響

91

應的原則,根據祖應級別做出應急響應。

3.3.2學校突發事故災難類事件應急處置要采取邊搶

救、邊報告、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以有效措施

控制事態發展。

3.3.3未發生學校突發事故災難類事件的各級教育部門

接到突發事故災難類事件情況通報后,要及時部署當地學校

采取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同類事件發生連鎖反應。

3.3.4應急響應

3.3.4.1I級突發事故災難類事件的應急響應

學校的應急響應

除按照n級突發事故災難類事件的應急響應要求,組織

實施相應的應急措施外,信息報告人每天必須按要求向上級

教育部門進行突發事故災難類事件的信息進程報告。

3.3.4.2II級突發事故災難類事件的應急響應

學校的應急響應

除按照ni級突發事故災難類事件的應急響應要求,組織

實施相應的應急措施外,應在當地政府的統一指揮下,按要

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防控措施;信息報告人每天必須

按要求向上級教育部門報告事件進程。

3.3.4.3nl級突發事故災難類事件的應急響應

學校的應急響應

除按照W級突發事故災難類事件的應急響應要求,組織

99

實施相應的應急措施外,有死亡人員的協助學校做好死亡人

員的家屬接待和安撫工作。還應按照當地政府和上級教育部

門的統一部署,落實其他相應的應急措施。

3.3.4.41V級突發事故災難類事件的應急響應

(1)學校應急響應

事件發生后,學校應根據事件情況,啟動相應應急預案,

現場的教職員工應立即將相關情況通知學校突發事故災難

類事件責任報告人和學校領導。學校領導接到報告后,必須

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實施以下應急措施:

①火災事故處理辦法

A學校突發火災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全力組織

人員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時,要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公安消

防119指揮中心(室)報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在消

防隊伍到現場后,主動提供有關信息,配合消防隊伍組織救

人和滅火搶救工作。

B采取諸如切斷煤氣、電源等緊急安全措施,避免繼發

性危害。

C搶救傷病員,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報告求援。配合醫

療機構妥善安置傷病員。

D解決好學生等受災人員的安置訶題。

E及時采取人員疏散、封鎖現場、轉移重要財物等必要

措施,確保人員、財產的安全。

②房屋、圍墻、廁所倒塌等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A學校發生房屋、圍墻、廁所等建筑物倒塌的安全事故,

應根據災情啟動應急預案,迅速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

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

B迅速采取諸如切斷煤氣、電源等有效措施,并密切關

注連帶建筑物的安全狀況,消除繼發性危險。

C在有關方面的幫助下及時組織解救受困人員,搶救傷

病員。

③校園水面冰面溺水事故處理辦法

A有湖面水面的學校,要事先落實救援部門,配備專用

救援設備。

B學校發生校園水面冰面溺水事故,救援部門要立即組

織人員進行現場救援,并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報告求援。

C學校應根據災情啟動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對溺水者進

行人工呼吸和進行落水人員防凍傷等應急搶救處置。

D對于冰面溺水事故,要科學處理,有組織地救助,避

免因冰面大面積塌陷造成繼發性傷亡。

④樓梯間擁擠踩踏事故處理辦法

A各級各類學校特別是中小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

管理,及時排查擁擠踩踏事故隱患,堅決避免擁擠踩踏事故

發生。

B學校樓梯間發生擁擠踩踏事故,事發學校要迅速升展

94

現場疏導和救護工作,并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報告求援,向

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C學校應根據災情啟動應急預案,控制局勢,制止擁擠,

做好人員疏導疏散工作;組織人員對受傷者進行人工呼吸、

止血等應急搶救處置,妥善安置傷病員,必要時請求當地政

府支援幫助。

D迅速通知受傷人員親屬,及時向師生和親屬通報有關

情況,確保師生親屬情緒穩定。

⑤校園爆炸事故處理辦法

A學校發生爆炸事故后,要組織力量開展搶救工作,并

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

B學校要在爆炸現場及時設置隔離帶,封鎖和保護現場,

疏散人員,控制好現場的治安事態,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檢查

并消除繼發性危險,防止次生事故發生,切實保護好師生的

人身財產安全。

C如果發現肇事者和直接責任者,應立即采取有效控制

措施,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D認真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搜尋物證、排查險情,防止繼

發性爆炸等工作。

⑥突發危險品污染事故處理辦法

A學校應根據各類危險品的特性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B學校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險品泄露,或因違反有關規定

26

排放污染物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災難的,應及時向當地教育等

有關部門報告,同時設置污染區。

C當地教育部門接到情況報告后,應立即向當地人民政

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立即協同有關專業部門組織專

家、技術人員攜帶必要的采樣分析儀器赴事故現場進行調查

檢驗,迅速查明危險品類型,確定主要污染物質以及產生的

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D初步查明情況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減輕危害的方案,

并立即組織人員實施。

E對有明確污染源的應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對于化學

危險品污染事故,程度輕微的,啟動學校相關應急預案處理,

情況嚴重的,要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由當地人民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F對發生有毒物質污染可能危及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的,

學校與當地教育部門應立即采取相應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

故蔓延,并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必要時應

疏散或組織師生撤離。

G危險或危害排除后,學校與當地教育部門應召集有關

部門做好善后工作,妥善處理環境污染事故。

⑦校園惡性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A學校校園發生惡性交通事故,遇有學生、教工死亡、

受傷等情況,組織搶救,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求助,向公安

9G

交警部門報告,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B保護好事故現場,有效控制肇事人,尋找證人。

C學校有關部門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及時查明事故情況。

⑧大型群體活動的公共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A學校舉辦的各類大型文體活動,必須按有關規定做好

專項安全保衛措施。

B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遇有

學生、教工傷亡等情況,立即求助醫院進行傷病員搶救工作。

C活動組織者和安全工作負責人要穩定現場秩序,根據

室內、室外不同情況組織師生有序疏散逃生,擔負起保護學

生生命安全的責任,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D學校要組織力量開展疏導、搶救傷病員工作,應在第

一時間向當地政府、公安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積極爭

取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援幫助,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

告。

⑨外出組織實習、參觀、考察等活動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A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領導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配備必

要的應急工具和設施。

B完善通訊體系,做好定期通訊聯絡工作,定期清點人

員,及時溝通信息。

C事件發生后,及時向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同時

積極開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97

D學校領導要高度重視,首先判斷事件的性質,權衡事

件的輕重,協調好學校和事故一線兩部分工作,積極開展救

助。

E積極爭取事故發生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援幫

助。

⑩突發后勤安全保障事件處理辦法

A學校后勤各部門要做好食堂、幼兒園等重點場所以及

供電、供水、供氣、供暖和通訊保障部門的突發事件防范工

作,對重點場所天口關鍵部位要加強檢查,嚴格落實各項安全

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各種服務設施的安全運行,保障

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B發生涉水、涉電、涉氣等重大事故緊急情況時,學校

領導和有關方面負責同志要立即趕到現場,組織人員迅速采

取應急措施,進行搶修和搶救,控制事態,必要時請求當地

有關專業部門支持,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正常。

C食堂、餐廳等飲食供應部門以及蓄水池、供水塔等二

次供水部位必須有完備的安全保護設施,一旦發生污染事件

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現場保護,并聯系地方政府衛生防疫

部門進行檢疫、化驗和排污處理。

?學校所屬企事業單位發生的各類重大生產安全事故

處理辦法

A學校有關企事業單位根據生產工作情況,制定本單位

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B如發生突發安全事故,應本著控制事態發展、積極治

病救人、努力減少生命財產損失、認真做好善后工作、保持

穩定的原則處理所發生的各類重大生產安全事故。

C及時向學校和有關部門報告。

?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A積極協助當地有關部門妥善處理,防止事態演化和擴

大。

B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有關情況,引導師生情緒,穩定

校園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蕩。

?學校突發事故處理中的其他有關注意事項

A發生災難事故,學校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有關情況,

引導師生員工情緒,穩定校園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

蕩。

B本著外事無小事的原則,凡是在事故災難中涉及外籍

人員和港澳臺同胞的,應及時向各級有關外事部門報告。

C凡是發生人員傷亡的,學校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積

極搶救傷病員,減少人員傷亡。

D所有災難事故發生后,學校要考慮可能引發繼發性傷

害問題,要妥善處理,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態擴大和演化。

E建筑物等采取斷水、斷電等應急處理措施的,要認真

權衡利弊,妥善處理可能發生的受災受困人員照明、飲水需

9Q

要和因為跑水漏電可能引發繼發性災害的矛盾。

3.4.2及時查明事故原因,嚴格信息發布制度,確保信

息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穩定校園秩序,疏導師生情緒,

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蕩。

3.4.3全面檢查設備、設施安全性能,檢查安全管理漏

洞,對安全隱患及時補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發生。

3.4.4總結經驗教訓。要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引以為

鑒,對因玩忽職守、瀆職等原因而導致事故發生,要追究有

關責任人的責任。

3.4.5配合公安機關等部門,做好事故案件偵破調查處

置工作。

4.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4.1事件等級確認與劃分

4.1.1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

4.1.1.1學校發生的肺鼠疫、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

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新傳染

病以及我國已經消滅的傳染病等達到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

確定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

4.1.1.2學校實驗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種等

丟失;

4.1.1.3發生在學校的、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

他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an

4.1.2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H級)

4.1.2.1學校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超過

100人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4.1.2.2學校發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亂等傳

染病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范圍達到省級以上衛生行

政部門確定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4.1.2.3學校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

禽流感疑似病例;

4.1.2.4艾滋病、肺結核、出血熱、乙肝等乙類、丙類

傳染病在短期內爆發流行,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范圍達到

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4.1.2.5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縣(市、區)以外的

學校;

4.1.2.6因預防接種或預防性服藥造成人員死亡的;

4.1.2.7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漏,造成人員急

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及以上;

4.1.2.8發生在學校的,經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

的其他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4.1.3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I級)

4.1.3.1學校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超過100

人,或出現死亡病例;

4.1.3.2學校發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亂等傳

R1

染病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范圍達到市級以上衛生行

政部門確定的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4.1.3.3艾滋病、肺結核、出血熱、乙肝等乙類、丙類

傳染病在短期內爆發流行,疫情局限在縣(市)域內的學校,

發病人數達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較大突發公共

衛生事件標準;

4.1.3.4在一個縣(市、區)域內學校發現群體性不明原

因疾病;

4.1.3.5發生在學校內因預防接種或預防性服藥造成的

群體性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4.1.3.6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漏,造成人員急

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數在10—50人,或出現5人以下死亡;

4.1.3.7發生在學校的,經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

的其他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4.1.4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V級)

4.1.4.1學校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一次中毒30—100人,

無死亡病例;

4.1.4.2學校發生腺鼠疫、霍亂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

情波及范圍達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一般突發公

共衛生事件標準;

4.1.4.3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漏,造成人員急

性中毒,一次中毒在10人以下,無死亡病例:

R2

4.1.4.4發生在學校的,經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

的其他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4.1.5鑒于學校公共衛生事件涉及青少年健康安全,社

會關注度較高,對未達到W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一般

公共衛生事件,均按照IV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應急反

應。

4.1.6學校所在地區發生的、可能對學校師生員工健康

造成危害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應在當

地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

件的嚴重程度,做好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4.2信息報告與信息發布

基本參照2.2信息報告與信息發布。

初次報告增加當地(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疾病控

制中心(CDC)或衛生防疫站。

4.3應急處置措施

4.3.1學校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事發地的縣級、

市級和省級教育部門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部署下,按照分級響

應的原則,根據相應級別做出應急反應。

4.3.2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要采取邊調查、

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4.3.3未發生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各級教育部門接

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通報后,要及時部署當地學校采取

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本區域內學

校發生。

4.3.4I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

4.3,4.1學校的應急反應

除按照n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要求,組織實

施相應的應急措施外,信息報告人每天必須按要求向上級教

育部門進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進程報告。

4.3.5II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

4.3.5.1學校的應急反應

除按照ni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要求,組織實

施相應的應急措施外,應在當地政府的統一指揮下,按要求

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防控措施;信息報告人每天必須按

要求向上級教育部門進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進程報

告。

4.3.6III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

4.3.6.1學校的應急反應

除按照IV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要求,組織實

施相應的應急措施外,有死亡人員的應協助學校做好死亡人

員的家屬接待和安撫工作。還應按照當地政府和上級教育部

門的統一部署,落實其他相應的應急措施。

4.3.7W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

4.3.7.1學校的應急反應

R4

事件發生后,現場的教職員工應立即將相關情況通知學

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報告人和學校領導。學校領導接到

報告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實施以下應急措施:

(1)聯系當地醫療部門,對患病或中毒人員緊急救治。

(2)追回已出售(發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立即

通知有關人員停上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

物品。

(3)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斷可

疑水源。

(4)與中毒或患病人員(特別是中小學生或病情嚴重者)

家長、家屬進行聯系,通報情況,作好安撫工作,穩定其情

緒。

(5)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封鎖和保護事發現場,對可疑

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樣留驗,對相關場所、人員進行致病因

素的排查,對中毒現場、可疑污染區進行消毒和處理,對與

肺鼠疫、肺炭疽、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觸

者實施相應的隔離措施;配合公安部門進行現場取樣,開展

偵破工作。

(6)按照當地政府和衛生部門要求,認真落實其他緊

急應對措施;對學校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主管教育部

門和當地政府以及衛生行政部門,請求支持和幫助。

(7)在學校適當的范圍內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基

本情況以及采取的措施,穩定師生員工的情緒,并開展相應

的衛生宣傳教育,提高師生員工的預防與自我保護意識。

4.5善后與恢復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完成后,應立即做好善后和

恢復工作,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學校的各項正常秩序。

4.5.1會同有關部門對所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

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單位和

責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責任。

4.5.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及相關單位和人員

的責任,學校和教育部門應認真做好或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

好受害人的善后工作。

4.5.3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反映出

的相關問題、存在的衛生隱患,按照有關部門提出的整改意

見進行整改。堅持經常性的宣傳教育,防止突發事件的再次

發生。

4.5.4盡快恢復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對因傳染病流行

而致暫時集體停課的,必須對教室、閱覽室、食堂、宿舍、

廁所等公共場所進行徹底清掃消毒后,方能復課;因傳染病

暫時停學的學生,必須在恢復健康,并經有關衛生部門確定

沒有傳染性以后方可復學;因水源污染造成傳染病流行的學

校,其水源必須經衛生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重新啟用。

現場師生

當地醫院或疾病控制中心(CDC)

第一步

O聯系醫療部門組織救治;

?追回已出售(發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

物品,立即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

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封存剩余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

?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

O向中毒或患病人員家長、家屬通報情況;

?配合有關部門封鎖和保護現場,留樣檢驗,排查致

病因素,對現場進行消毒處理,對有關人員進行隔離觀察;

?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偵破工作。

O按照當地政府和衛健委要求,落實其他應對措施;

請求上級教育部門和當地政府、衛健委的支持和幫助;

?在學校適當范圍內通報事件基本情況,穩定師生員工

情緒,開展衛生宣傳教育,提高師生自我保護意識。

報告:2小時內報告

5.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5.1事件等級確認與劃分

5.1.1I級事件:是指學校所在區域內的人員和財產遭

受重大損害,對本地區的教學秩序產生特別重大影響的自然

災害,因災死亡人口30人以上;因災倒塌房屋1萬間以上;

R7

直接經濟損失10億元以上。

5.1.2H級事件:是指對學校的人員和財產造成重大損

害,對學校的教學秩序產生嚴重影響的自然災害,因災死亡

人口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含本數,下同);因災倒塌房

屋0.3萬間以上,1萬間以下;直接經濟損失5億元以上,

10億元以下。

5.1.3III級事件:是指對學校的人員和財產造成較大損

害,對學校的教學秩序產生嚴重影響的自然災害,因災死亡

人口3人以上,10人以下;因災倒塌房屋0.1萬間以上,0.3

萬間以下;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5億元以下。

5.1.4IV級事件:是指對個體造成的損害,對學校的教

學秩序產生一定影響,一次災害過程造成損失未達到較大災

害標準的自然災害。

5.2信息報告與信息發布

基本參照2.2信息報告與信息發布。

初次報告增加當地(縣、市、區)應急管理部門。各級教

育部門接到學校初次報告后,報同級人民政府的同時報同級

應急管理部門。

5.3應急處置措施

5.3.1預報后的應急響應

根據有關規定,在政府發布自然災害預報后,各級教育

部門即可宣布預報區進入預備應急期。

R只

預報區地方教育部門的預備應急反應主要包括:

(1)根據當地政府統一部署,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

案,并檢查、落實預案的執行情況;

(2)按照當地政府的統一部署,發布躲避通知,必要

時組織避災疏散;

(3)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災情監測工作;

(4)配合有關部門積極做好救援、搶救和醫療救助等

應急準備工作;

(5)督促檢查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

(6)防止自然災害謠傳或誤傳,不信謠、不傳謠,避

免發生衍生災害,保持社會安定。

5.3.2災害發生后的應急響應

破壞性自然災害發生后,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部署下,教

育部門負責領導區域內教育系統的應急工作,并根據災害等

級,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

(1)I級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

①學校的應急響應:除按照H級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

應急響應要求,組織實施相應的應急措施外,信息報告人每

天必須按要求向上級教育部門進行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

信息進程報告。

(2)II級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

①學校的應急響應:除按照ni級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

應急響應要求,組織實施相應的應急措施外,應在當地政府

的統一指揮下,按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防控措施;

信息報告人每天必須按要求向上級教育部門報告事件進程。

(3)III級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

①學校的應急響應

除按照W級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要求,組織

實施相應的應急措施外,有死亡人員的,協助學校做好死亡

人員的家屬接待和安撫工作。還應按照當地政府和上級教育

部門的統一部署,落實其他相應的應急措施。

(4)W級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

①學校的應急響應

事件發生后,現場的教職員工應立即將相關情況通知學

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責任人和學校領導。學校領導接到

報告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措施,有受傷

人員的學校協助做好受傷人員救助和安撫工作,還應按照當

地政府和上級教育部門的統一部署,落實其他相應的應急措

施。

5.4善后和恢復

突發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完成后,工作重點應從應急

轉向善后和恢復,及時開展補救工作,積極做好善后工作,

降低自然災害損失,使學校盡早恢復教學秩序。

6.網絡和信息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40

6.1事件等級確認與劃分

6.1.1特別重大安全事件(I級):教育系統各網絡和信

息系統遭受特別嚴重的系統損失,造成系統大面積癱瘓,失

去業務處理能力;教育系統發生的國家秘密信息、重要敏感

信息和關鍵數據丟失或被竊取、篡改、假冒,對國家安全和

社會穩定構成特別嚴重威脅;其他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

經濟建設和公眾利益構成特別嚴重威脅、造成特別嚴重影響

的網絡和信息安全事件。

6.1.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到特別重大安全事件

的,為重大安全事件(H級):全國性網絡和信息系統中XX

部分遭受嚴重的系統損失,造成系統長時間中斷或癱瘓,失

去業務處理能力;教育系統大部分網絡和信息系統遭受嚴重

的系統損失,造成系統長時間、大面積中斷或癱瘓,業務處

理能力受到極大影響;教育系統發生的國家秘密信息、重要

敏感信息和關鍵數據丟失或被竊取、篡改、假冒,對國家安

全和社會穩定構成嚴重威脅;其他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

經濟建設和公眾利益構成嚴重威脅、造成嚴重影響的網絡和

信息安全事件。

6.1.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到重大安全事件的,為

較大安全事件(in級):教育系統部分地市教育系統重要網

絡和信息系統遭受較大的系統損失,造成系統中斷或癱瘓,

失去業務處理能力;教育系統發生的國家秘密信息、重要敏

41

感信息和關鍵數據丟失或被竊取、篡改、假冒,對國家安全

和社會穩定構成較嚴重威脅;其他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

經濟建設和公眾利益構成較嚴重威脅、造成較嚴重影響的網

絡和信息安全事件。

6.L4一般安全事件(IV級):除上述情形外,對國家安

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和公眾利益構成一定威脅、造成一

定影響的網絡和信息安全事件,為一般安全事件。

6.2信息報告與信息發布

6.2.1信息報告

6.2.1.1網絡和信息安全類突發事件的責任報告單位和

報告人

責任報告單位:各級各類學校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

責任報告人:各級各類學校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

網絡和信息安全聯絡人員。

6.2.1.2網絡和信息安全類突發事件時限及程序

(一)預警監測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運行誰負責”的要求,組織對

本單位建設運行的網絡和信息系統開展網絡安全監測工作,

即時發布計算機安全漏洞、各類網絡病毒的動態變化趨勢統

計等預警信息。

積極配合國安、公安、網信辦等部門開展網絡和信息安

全維護,保持聯絡溝通,按照要求及時發布相關網絡和信息

49

預警信息。

預警信息包括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建議、起始時間、

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時限要求、發布

機關等。

(二)事發報告

1.各級各類學校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發現網絡和信息

安全突發事件后,應根據實際情況第一時間采取斷網等有效

措施進行先期處置,將損害和影響降到最小范圍,保留現場,

并報告本單位安全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針對不同類型事件

先期處置措施如下:

(1)網站、網頁出現有害信息事件緊急處置

網站、網頁由主辦部門的值班人員負責隨時密切監視信

息內容,發現在網上出現有害信息時,值班人員應立即向主

管信息安全負責人通報情況,情況緊急的,應先及時采取斷

開網絡、斷開電源等物理隔離處理措施,防止有害信息的擴

散,再按程序報告。

信息安全相關負責人應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趕到現場,作

好必要記錄,清理有害信息.,妥善保存有關記錄及日志或審

計記錄,在確保安全問題解決后將網站網頁重新投入使用。

事后,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有害信息來源追查工作。

(2)黑客攻擊事件緊急處置

當有關值班人員發現網頁內容被篡改,或通過入侵檢測

4a

系統發現有黑客正在進行攻擊時,應立即向信息安全負責人

通報情況。信息安全相關負責人應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趕到現

場,并首先將被攻擊的服務器等設備從網絡中隔離出來,并

清除木馬、系統漏洞、后門,檢查系統所有密碼,關閉不必

要的端口。對現場進行分析,并寫出分析報告存檔,及時恢

復與重建被攻擊或破壞系統,并在3個工作日內向主管部門

匯報。

(3)病毒事件緊急處置

用戶發現有計算機被感染上病毒后,應立即向信息安全

負責人報告,將該機從網絡上隔離開來。信息安全相關負責

人員在接到通報后立即趕到現場,對該設備的硬盤進行數據

備份,啟用反病毒軟件對該機進行殺毒處理,同時通過病毒

檢測軟件對其他機器進行病毒掃描和清除工作。如果現行反

病毒軟件無法清除該病毒,應立即聯系有關產品商研究解

決,并向公安部門匯報。

(4)軟件系統遭破壞性攻擊的緊急處置

重要的軟件系統平時必須存有備份,與軟件系統相對應

的數據必須按本單位容災備份規定的間隔按時進行備份,并

將它們保存于安全處。一旦遭到破壞性攻擊,應立即向信息

安全負責人報告,并停止該系統運行。檢查信息系統的日志

等資料,確定攻擊來源,再恢復軟件系統和數據。如認為事

態嚴重,則立即向省信息辦和公安部門報警。

44

(5)網絡中斷緊急處置

設備管理部門平時應準備好網絡備用設備,存放在指定

的位置。網絡中斷后,信息安全相關負責人員應立即判斷故

障節點,查明故障原因。如屬線路故障,應及時檢查線路,

調整或重新安裝線路。如屬網絡設備故障,應及時恢復或更

換設備,并調試通暢。

(6)設備安全緊急處置

小型機、服務器等關鍵設備損壞后,值班人員應立即向

信息安全負責人報告。信息安全相關負責人員立即查明原

因,如果能夠自行恢復,應立即用備件替換受損部件,如屬

不能自行恢復的,立即與設備提供商聯系,請求派維護人員

前來維修;如果設備一時不能修復,應向主管部門匯報。

2,本單位安全責任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技術人員

進行現場緊急處置,同時將相關情況電話通報至上級主管部

門。涉及人為惡意破壞事件的,應同時報告當地公安機關。

3.接到報告后,對確認為I至HI級安全事件的,省教育

廳應報告教育部和省政府其他相關部門。

(三)事中報告

L安全事件發現后8小時內,填寫《信息技術安全事件

情況報告》,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2.報告由安全負責人組織相關部門和運維單位共同編

寫,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后,簽字并加蓋公章逐級上報

46

至省教育廳,省教育廳呈報至教育部。

(四)事后報告

1.在安全事件處置完畢后5個工作日內,填寫和《信息

技術安全事件整改報告》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報送上級主管部

IJo

2.報告由安全負責人組織相關部門和運維單位共同編

寫,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后,簽字并加蓋公章逐級上報

至省教育廳,省教育廳呈報至教育部。

6.2.1.3報告內容

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簡要經過、事件類型

與分級、影響范圍、危害程度、原因分析、采取的應急措施

及整改情況。

6.2.2信息發布

發現有危害網絡和信息安全的信息和情況時,當地教育

部門和學校應立即組織對監測信息進行研判,認為需要立即

采取防范措施的,應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可能發

生重大及以上網絡安全事件的信息及時向政府和上級部門

報告。

6.3應急處置措施

6.3.1特別重大事件(I級)應急處置

特別重大事件(I級)發生后,省教育廳立即啟動相關

專項預案,同時報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由省委、省政府

46

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實施24小時值班制度,同時網絡

與信息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組具體組織、協調并開

展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及時組織專家技術組處理。應急外置

情況及時報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省相關部門。

6.3.2重大事件(II級)應急處置

重大事件(II級)發生后,省教育廳立即啟動相關專項

預案,同時報請省委、省政府,視情況報教育部,由省委、

省政府統一領導、指揮、協調,網絡與信息安全類突發事件

應急處理工作組實施24小時值班制度,具體組織、協調并

開展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應急處置情況及時報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和教育部、省相關部門。

6.3.3較大事件(III級)應急處置

較大事件(UI級)發生后,當地教育部門和學校應當立

即啟動相關專項預案,并立即組織力量指導、協調開展外置

工作。網絡與信息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組隨時掌握

有關情況,并視情況上報。

6.3.4一般事件(IV級)應急處置

一般事件(IV級)發生后,當地教育部門和學校應當立

即啟動相關專項預案,密切關注事態發展,隨時掌握有關情

況,并及時上報當地政府和教育部門。視事件性質和發展趨

勢,決定是否按ni級事件處置。

6.4善后與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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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相關危險源得到控制,網絡和信息系統恢復或

重大險情已經解除,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基本完成,善后工作

已有序展開,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由應急響應簽發人宣

布解除應急響應。

7.教育考試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7.1適用范圍

適用于國家級、省級教育考試,包括普通高考、成人高

考、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自學考試、中小學教師資格

考試(筆試)、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普通高中學業水平

考試、普通專升本考試等執行本預案。突發事件特指在命題

組織管理、試卷印刷、運送、保管、考試實施、評卷組織管

理等環節出現泄密的事件。

7.2事件等級確認與劃分

根據事實確認事件的性質,初步判斷突發事件的等級。

根據事件危害程度,分為3個等級。

7.2.1I級事件

在2個以上(含2個)省級轄區使用的擬考試題發生泄

密;在媒體登載擬考試題或相關信息.;性質為販賣或蓄意破

壞;擴散范圍廣。

7.2.2II級事件

7.2.2.1在2個以上(含2個)省級轄區使用的擬考試題

發生泄密;未在媒體登載擬考試題或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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