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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寧武縣吳家灣水電站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公示本)四川錦繡中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國環評證乙字第3229號二O一八年十二月棄渣場棄渣場引水渠道沿線電站擬建處汾河現狀引水樞紐擬建處尾水回歸汾河處引水渠道沿線電站擬建處汾河現狀引水樞紐擬建處尾水回歸汾河處寧武縣吳家灣水電站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技術審查意見修改說明序號技術審查意見報告書修改內容及修改頁碼1補充《汾河流域生態修復規劃(2015-2030年)》(水規計[2016]137號)相關內容,并結合《山西省農村水電開發專項行動計劃》(晉水電[2017]482號)的具體要求,進一步說明項目建設與規劃的符合性。已補充《汾河流域生態修復規劃(2015-2030年)》(水規計[2016]137號)相關內容,并結合《山西省農村水電開發專項行動計劃》(晉水電[2017]482號)的具體要求,進一步說明項目建設與規劃的符合性,見報告書P2~P6。2進一步調查項目區域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的分布情況,分析項目引水工程、電站工程選址方案的環境可行性。已進一步調查項目區域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的分布情況,見報告書P70~P73;已分析項目引水工程、電站工程選址方案的環境可行性,見報告書P44~P45。3細化引水工程、渠道工程、電站工程的具體建設內容、主要技術參數,核實項目最大、最小引流量。核準各項工程永久和臨時占地類型和面積。細化施工營地和棄渣場具體工程建設方案,完善相關評價內容。提供規范并標識清晰的引水渠橫、縱剖面圖、施工平面布置圖和棄渣場平面布置圖等。已細化引水工程、渠道工程、電站工程的具體建設內容、主要技術參數,見報告書P32~P34及P40~P42;已核實項目最大、最小引流量,見報告書P29;已核準各項工程永久和臨時占地類型和面積,見報告書P54;已細化施工營地和棄渣場具體工程建設方案,完善了相關評價內容,見報告書P55;已提供規范并標識清晰的引水渠剖面圖,見報告書P39;已提供施工平面布置圖,見報告書P48;已提供棄渣場平面布置圖,見報告書P167。4進一步補充陸生生態現狀調查內容,完善永久占地和臨時占地生態現狀調查與評價內容。細化臨時占地生態保護措施、生態恢復實施方案和主要技術指標參數,補充生態保護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圖等相關圖件。已進一步補充陸生生態現狀調查內容,完善了永久占地和臨時占地生態現狀調查與評價內容見報告書P118~P119;已細化臨時占地生態保護措施、生態恢復實施方案和主要技術指標參數,見報告書P164~P166;已補充生態保護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圖,見報告書P169。5補充完善汾河以及取水口下游支流水文情勢調查內容。補充項目影響區域水生生態現狀調查內容,包括魚類種類、數量以及河道浮游生物中底息動物和水生植物的種類及數量。已補充完善汾河以及取水口下游支流水文情勢調查內容,見報告書P79;已補充項目影響區域水生生態現狀調查內容,見報告書P118~P119。6核實生態基流量,補充計算依據。完善施工期和運行期水生生態影響評價內容,進一步分析預測運行期壩下減水段(或脫水段)水域水生生物生境變化以及水生生態的影響程度和范圍。細化項目取水口下游生態需水保證措施,補充保證生態基流量采取的具體工程方案、放水設施和管理措施。已核實生態基流量,補充了計算依據,見報告書P142~P143;已完善施工期和運行期水生生態影響評價內容,進一步分析預測了運行期壩下減水段(或脫水段)水域水生生物生境變化以及水生生態的影響程度和范圍,見報告書P144~P147;已細化項目取水口下游生態需水保證措施,補充了保證生態基流量采取的具體工程方案、放水設施和管理措施要求,見報告書P143。7核實本項目土石方平衡,說明棄渣土來源和數量。落實棄渣場選址方案的環境可行性。補充細化棄渣場的工程方案和占地類型、植被現狀,給出主要技術參數。細化棄渣場生態現狀調查及恢復措施。已核實本項目土石方平衡,說明了棄渣土來源和數量,見報告書P56~P57;已落實棄渣場選址方案的環境可行性,見報告書P45;已補充細化棄渣場的工程方案和占地類型、植被現狀,給出了主要技術參數,見報告書P55;已細化棄渣場生態現狀調查及恢復措施,見報告書P164~P167。8按各工程以及施工場地分別列出對應的環境保護目標。結合施工場地布置方案和環境保護目標的分布情況,細化施工期的揚塵、廢水和噪聲的污染綜合防治對策。已按各工程以及施工場地分別列出對應的環境保護目標,見報告書P20~P21;已結合施工場地布置方案和環境保護目標的分布情況,細化施工期的揚塵、廢水和噪聲的污染綜合防治對策,見報告書P160~P163。9核實聲環境執行標準,調整風險評價內容。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水利水電工程》(HJ/T88-2003)和HJ2.1-2016的要求調整報告相關評價內容。細化項目與“三線一單”的相符性分析。完善建設項目基礎信息表內容。已核實聲環境執行標準,見報告書P19;已調整風險評價內容,見報告書P181~P182;已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水利水電工程》(HJ/T88-2003)和HJ2.1-2016的要求調整報告相關評價內容;已細化項目與“三線一單”的相符性分析,見報告書P8~P9;已完善建設項目基礎信息表內容。寧武縣吳家灣水電站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PAGE25四川錦繡中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國環評證乙字第3229號目錄TOC\o"1-2"\h\z\u1概述 11.1項目的背景及特點 11.2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過程 21.3分析判定相關情況 21.4關注的主要環境問題及環境影響 71.5“三線一單”符合性分析 71.6環境影響評價主要結論 82總則 102.1評價目的和指導思想 102.2編制依據與參考資料 112.3評價因子識別與篩選 132.4評價重點和評價等級 152.5評價范圍的確定 162.6評價時段 172.7環境功能區劃 172.8評價執行標準 172.9環境保護目標 203工程概況 233.1流域概況 233.2地理位置 233.3項目建設的必要性 243.4工程任務與工程規模 283.5水資源供需分析 283.6工程總布置 293.7項目組成 313.8運行方式 423.9工程施工 423.10工程管理及投資 493.11土石方平衡 503.12施工進度安排 533.13工程投資 534工程分析 574.1施工期的環境影響因素分析 574.2運行期的環境影響分析 614.3對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的影響分析 644.4工程環境影響分析匯總及擬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 654.5工程風險因素分析 664.6與產業政策符合性分析 674.7與區域規劃的符合性分析 674.8結論 675環境現狀 695.1自然環境現狀 695.2環境質量現狀 875.3水資源利用現狀評價 1146環境影響預測 1316.1水資源環境影響分析 1316.2生態環境影響評價 1336.3環境空氣影響預測評價 1366.4地表水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 1386.5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 1406.6聲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1416.7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分析 1457環境保護措施 1487.1環境保護措施設計原則 1487.2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 1487.3運行期環境保護對策措施 1538環境管理與監測 1578.1環境管理 1578.2監測計劃 1598.3環境監理 1599環保投資估算與環境經濟損益分析 1619.1環保投資估算 1619.2環境經濟損益分析 16210環境風險分析 16310.1評價目的 16310.2風險源識別 16310.3施工期環境風險分析及應急措施 16310.4運行期地質與生態環境風險分析及應急措施 16410.5運行期水污染風險 16411結論與建議 16611.1工程概況 16611.2產業政策相符性分析 16611.3與區域規劃的符合性分析 16711.4工程區域環境現狀的結論 16711.5生態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16811.6空氣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16811.7地表水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16911.8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 16911.9聲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17011.10固廢影響評價結論 17011.11工程風險分析結論 17111.12公眾參與結論 17111.13環保費用及效益評價結論 17111.14綜合結論 17111.15建議 1721概述1.1項目的背景及特點在2004年編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分省)水力資源復查成果(2003年)第2卷山西省》(以下簡稱“水力復查”)中,汾河干流水能理論蘊藏量為299.1MW,尤其是汾河上游,蘊藏著豐富的水力資源,且尚未開發利用。寧武縣是汾河的發源地,“水力復查”中規劃有吳家灣水電站,位于山西省寧武縣石家莊鎮附近的汾河干流上,吳家灣水電站以上集水面積1515km2,汾河上游段為山區性河流,河道蜿蜒曲折,干流上游河段加入引黃水量后,徑流量增大且穩定,很適合建設徑流式電站。“水力復查”中考慮引黃水的調入,吳家灣水電站設計裝機容量9.6MW,設計年發電量5497kWh。本項目主要工程內容包括引水樞紐工程、引水渠道工程、電站工程、尾水渠工程以及輔助工程(施工臨建等)。引水樞紐包括滾水壩、消力池、沖沙閘及進水閘。引水渠道工程為進水閘后的引水渠道,引水流量33.2m3/s,渠道全長6.158km,引水渠道后設漸變段與前池相接。電站工程包括電站主廠房、副廠房、升壓站、35kV開關站、辦公生活用房等;尾水渠工程主要為尾水渠及尾水池,尾水渠與前池泄流渠相接后流入下游河道。工程全部位于山西省忻州市寧武縣,發電電量接入國家電網,主要供電對象為寧武縣城及所轄鄉鎮村莊。吳家灣水電站為無調節徑流式引水電站,設計保證率為85%。本工程任務為發電,設計最大引水流量為33.2m3/s,裝機容量8000kW,年發電量4846萬kWh,發電后尾水回到汾河。吳家灣水電站的建設可以改善寧武縣電源結構,促進地方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變資源優勢為經濟優勢,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增加扶貧投入力度,維護社會穩定,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都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修訂版)和《山西省產業投資指導目錄(2006年本)》,水力發電均為電力行業的鼓勵類項目,因此,本工程符合國家及山西省產業政策。寧武縣吳家灣水電站屬無調節徑流式電站,裝機容量8000kW,根據《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SL252-2000),確定本工程為V等工程,電站為小(2)型電站。主要建筑物:滾水壩、沖沙閘、進水閘、引水渠道、前池、電站均為5級建筑物,導流建筑物亦為5級建筑物。寧武縣吳家灣水電站工程總占地面積為49.61hm2(744畝)。其中永久占地面積39.94hm2(599.2畝),臨時占地面積9.67hm2(144.8畝)。引水管線及尾水管線工程占地類型以荒地為主,有少部分耕地;電站工程占地類型以其他草地及裸地為主。本工程總投資為22876萬元,總工期為2年,高峰期施工人數682人。2017年8月山西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編制完成了《寧武縣吳家灣水電站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2017年11月2日,山西省水利廳以晉水規計【2017】394號文件出具了《山西省水利廳關于寧武縣吳家灣水電站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查意見》。1.2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過程針對本項目主要環境影響因素,本次環評工作進行中,首先在做好工程分析及環境質量現狀調查的基礎上,在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環境保護措施及可行性分析、環境管理與監測計劃等部分結合項目工程和運營特點進行了較充分的分析及論述,并就影響分析結果提出切實可行及具體的環境影響減緩措施。本次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過程見圖1-1。1.3分析判定相關情況1.3.1管理政策分析(1)選址方案行業準入性分析①國家宏觀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省重要講話、黨的十九大及國務院《關于支持山西省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資源型經濟轉型發展的意見》的精神,認真落實山西省委、省政府關于“打造全國能源革命排頭兵”推動能源革命和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等戰略部署,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晉發[2017]49號文件在“健全產業轉型升級促進機制,打造能源革命排頭兵”的任務中明確“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制定風電、太陽能發電、水電等資源開發的專項行動計劃”的要求,山西省水利廳結合全省農村水電實際情況,特制訂農村水電開發專項行動計劃。本工程屬于《山西省農村水電開發專項行動計劃》(晉水電[2017]482號)中擬建項目,符合《汾河流域生態修復規劃(2015-2030年)》(水規計[2016]137號)中的相關內容。圖1-1圖1-1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過程②省行業發展規劃準入性分析根據《山西省水利廳關于印發農村水電開發專項行動計劃的通知》(晉水電[2017]482號),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水電發展理念,以已批準的區域空間規劃、流域規劃和中小河流誰能資源開發規劃為依據,以綠色發展為主線,加大農村水電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力度,積極推進農村水電扶貧工作,進一步促進山西省資源型經濟轉型改革與發展。《山西省水利廳關于印發農村水電開發專項行動計劃的通知》(晉水電[2017]482號)中提出,山西省農村水電開發將因地制宜,分兩步推進農村水電建設。新建8座水電電源工程,新增裝機容量17080kw,年增加發電量8979萬kWh;改造6個水電直供電片區工程,降低線損率,提高供電質量可靠性。(一)近期擬開發4座水電站,新增裝機總容量14210kW,年增加發電量8091萬kWh;同時組織實施6個水電直供電片區電網改造,使每個水電站直供電片區變電站、開閉所聯網運行,綜合線損率降到10%以下,并實現綜合自動化。近期開發擴建長治市壺關縣橋上一級水電站和新建忻州市繁峙縣大李牛水電站、寧武縣吳家灣水電站、靜樂縣段家寨水電站4個電源工程和忻州市定襄縣,長治市平順縣、晉城市澤州、沁水、陵川、陽城縣6個水電直供電片區改造工程。吳家灣水電站位于忻州市寧武縣石家莊鎮吳家灣村附近汾河干流上,設計最大引水流量33.2m3/s,裝機總容量8000kW,設計年發電量4846萬kWh。(二)遠期擬開發4座水電站,新增裝機容量2870kW,年增加發電量888萬kWh。本項目為計劃中的寧武縣吳家灣水電站項目,工程任務為發電,設計最大引水流量為33.2m3/s,裝機容量8000kW,年發電量4846萬kWh,發電后尾水回到汾河,符合《山西省水利廳關于印發農村水電開發專項行動計劃的通知》(晉水電[2017]482號)要求。③忻州市汾河流域生態修復規劃相符性分析《忻州市汾河流域生態修復規劃報告》(2015-2030)規劃的總體思路是:一干多支“樹形”布局,源頭涵養保護自然;主干綠化控污減排,支流整治疏浚濕地;兩翼節水保土治理,鄉村清潔提質宜居;湖庫調蓄供水增效,全面修復增水增綠。按照上述思路以汾源為龍頭,以汾河干流為主軸,以沿線各支流為側翼,自上而下進行劃片規劃分區布設綜合治理措施。規劃提出2016年至2020年規劃實施任務:1.優化土地資源利用結構以流域現狀土地利用為基礎,進行土地利用結構的合理調整,全面提升土地生產力水平。即進一步改善耕地質量、減少荒地、退耕還林、增加林地、配套水利設施、發展水域、控制建設用地、增加未利用地的使用率等諸多方面進行優化調整。2.科學配置水資源,節約用水(1)規劃年內發展農業節水灌溉9180hm2,新增年供水能力163.98萬m3,年節水416.77萬m3,年新增糧食4.92萬t。(2)通過加大以節水為重點的工業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改造,提高用水效率,節水潛力為23萬m3。通過降低城鎮供水管網漏損率,普及生活節水器具,節水潛力為23萬m3。3.實施河流水系綜合治理規劃年內汾河干、支流河道治理總長度120.2km。通過河道治理提高河道防洪標準,結合河道整治清淤、堤防護岸等,增加河道的輸沙能力,減緩河槽的淤積速度,控制河勢,實現兩岸范圍內綜合整治,形成完整的防洪減災體系。(1)水能資源的開發工程充分利用汾河水能資源,在寧武縣建設吳家灣水電站一座,靜樂縣建設段家寨水電站一座。總裝機容量4910kw,年發電量達到2600萬千瓦時。(2)汾河靜樂縣城段生態綜合治理工程靜樂縣城段河道治理范圍長3.35km,河寬190~300m,主河槽疏浚3.35km,修建順河壩4000m,修建引水堰總200m,建設濕地園林5.0hm2,形成動態水面6.0hm2。(3)水庫工程在寧武縣汾河一級支流大廟河上新建水庫一座。規劃總庫容1091.4萬m3,興利庫容806.3萬m3,防洪庫容265.2萬m3,工程由漿砌石重力壩、泄洪洞、灌溉涵管三大件組成。在靜樂縣汾河一級支流東碾河上新建水庫一座,規劃總庫容962萬方,興利庫容646萬m3,防洪庫容316萬m3,最大壩高20m。工程由土壩、泄洪洞、灌溉涵管三大件組成。4.河源和泉源保護劃定雷鳴寺泉源重點保護區面積51km2,河源重點保護區寧武縣東寨以上管涔山350km2。通過采取裸露區開展滲漏補給技術研究、泉源區水生態建設、泉域污染源治理、應急系統建設、水質、水量、水位監測等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可實現涵養水源,有效控制和治理泉域污染源,切實保護泉域巖溶水環境,達到泉域生態修復的目標,使泉源巖溶水位持續回升。5.植被恢復和水土保持流域規劃期末共新增水土保持綜合治理面積99293hm2,其中新修梯地3463hm2,新增壩灘地4143hm2,營造喬木林58779hm2,灌木林32438hm2,經果林470hm2,實施封禁治理31415hm2,新建淤地壩26座,谷坊550座,河壩146km,蓄水池140座,渠道37km。規劃期末流域內林草面積由現狀的92602hm2增加到183773hm2,林草植被度由目前的26.91%增加到53.41%。高郁閉度森林面積由62228hm2增加到121007hm2,增加了58779hm2,規劃期末森林覆蓋率達到35.17%。6.移民搬遷汾河流域境內因采煤沉陷區治理及扶貧需要,對部分區域內的農村居民實施生態移民,2016~2020年計劃生態移民涉及17個鄉鎮43村,3072戶,7746人。通過采取建新村整體搬遷、集中安置為主,投親靠友分散搬遷、小村并入大村為輔的辦法進行移民安置。7.人工增雨為改善汾河流域人工增雨作業的綜合能力,流域內建設人工增雨防雹作業指揮系統1套;自動氣象站4套;標準化火箭作業點6個自動火箭發射系統4套地面碘化銀發生器。流域內共部署火箭作業點10個。8.水污染防治在全流域范圍內布設水污染防治綜合治理措施,點、面結合,綜合防治。由此可見,興建寧武縣吳家灣水電站工程與《忻州市汾河流域生態修復規劃報告》(2015-2030)相一致,對寧武縣的社會經濟發展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1.3.2選址可行性分析(1)行業準入、城鄉規劃、資源環境等角度分析選址可行性本項目的建設從行業準入、城鄉規劃、外部條件、資源環境、安全性、社會影響等角度綜合考慮,分析如下:1、從行業準入性及行政許可性方面分析,本項目的建設符合我國宏觀經濟社會發展趨勢、國家、省“十三五”發展規劃以及行業法規。2、從城鄉規劃相容性分析,本工程各項設施選址均位于城市規劃建成區范圍之外,對城市建設無影響。3、從與區域交通、給排水、用電等基礎設施的協調方面分析,本工程的建設不需新修交通道路,利用現有鄉村公路,對生態環境的影響較小,引水管線的建設基本沿現有道路敷設,土石開挖量較大,對生態的影響較大,施工結束后,對施工沿線兩側的影響區進行植被恢復,可減小對生態的破壞;作為發電工程,其用水量、排水量、用電量等相對較少,均能得到滿足,對區域交通、供水、供電等基礎設施影響較小。4、從資源環境方面來看,工程建設及運行期間可采取有效的管理和防治措施以降低水土流失及對周邊生態環境的影響。(2)環保角度分析選址可行性本工程建設符合區域相關規劃發展,工程未占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等環境敏感區;引水樞紐在汾河河道內施工,施工過程中采取有效的環境保護措施,可避免水土流失;工程不在石家莊鎮水源地一級保護區范圍內,不會對水源地產生影響;施工期采取環保措施后對沿線生態環境的影響較小,無環境制約因素。從環保角度認為工程選址可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國務院令第253號《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本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為此,寧武縣水利水保局于2018年6月委托四川錦繡中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擔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接受任務后,我公司組織人員經過實地踏勘,充分收集當地有關資料,對工程進行認真分析,并委托環境監測和遙感解析,在此基礎上,重點對推薦方案進行了全面深入的評價,完成了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送審稿。2018年10月27日,忻州市環境保護局委托專家對本項目進行了技術審查,評價單位根據專家意見進行了認真的補充修改,完成了《寧武縣吳家灣水電站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報批本),現由建設單位提交至管理部門進行審批。報告書編制過程中得到了省、市、各縣環保局及寧武縣各縣水利、國土、農業、林業、文物等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與幫助,在此表示衷心感謝。1.4關注的主要環境問題及環境影響本項目屬生態影響型建設項目,評價重點為項目施工和建成后使區域的利用格局及土地使用現狀的改變,而引發的生態環境問題;由于本項目建設期相對較短,而運營期項目對周圍環境會造成長期較大的影響,因此,本次評價關注的主要環境影響為施工期環境空氣影響、施工噪聲、生態影響以及運營期環境空氣影響、噪聲影響及生態影響。1、通過對區域環境質量現狀評價,搞清項目所在區域的環境特征、環境質量現狀。2、本次評價將從項目環境影響、敏感目標保護、制約因素、城市規劃等全方位分析,明確建設項目選址的環境可行性。3、根據項目特點及污染特征,除了水、氣、聲等傳統環境問題外,評價要更加關注水電站建設產生的生態問題,分析電站滾水壩截流對地表水產生的環境影響,制定避免污染、防治污染的針對性對策、措施,以求把不利影響減少到最低程度。4、通過水環境、生態環境、聲環境等的影響分析,從環保角度明確本項目環境可行性,明確本項目建成投運后產生的環境正效應,為管理部門審批、項目設計和管理提供科學依據。5、綜合區域發展規劃、環境保護的要求,通過環境空氣、水體、聲環境、生態環境等的影響分析及預測,從環保角度明確本項目的環境可行性和選址可行性,為決策部門、工程設計提供科學依據。1.5“三線一單”符合性分析根據《關于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強化“三線一單”約束作用,建立“三掛鉤”機制,“三管齊下”切實維護群眾的環境權益。“三線一單”,即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約束。環境準入負面清單:項目為水力發電項目,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鼓勵類項目,不屬于高耗能高污染項目,因此項目不屬于環境準入負面清單。資源利用上線:本項目位于寧武縣境內石家莊村附近黃河一級支流汾河上,引水樞紐以上控制流域面積1515km2。吳家灣水電站工程為引水式電站,引水樞紐布置于汾河上游寧武縣石家莊村河道左岸,引水方式采用引水渠道,渠道沿汾河左岸河漫灘、階地岸坡布置,途經沙溝、大渠溝、馬頭山村、大寺溝等。吳家灣水電站工程是以發電為主的水電站工程,利用汾河截流發電后尾水全部回歸汾河,基本不消耗水資源。并且接受引黃水后,電站所在地水資源豐富,但是開發利率不高,本項目的建設利用水資源轉換為電能,發電電量接入國家電網,主要供電對象為寧武縣城及所轄鄉鎮村莊。本項目建成后,對改善寧武縣電源結構,促進地方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變資源優勢為經濟優勢,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因此本項目不涉及資源利用上線。環境質量底線:本次評價對環境空氣(SO2、PM10、PM2.5、TSP、NO2)、地表水、地下水及聲環境質量現狀進行了現狀監測,監測單位為山西中瑞恒晟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環境空氣監測時間為2018年8月10日~8月16日,監測點位為定河村、潘家灣村及吳家灣村。由監測結果可知,各監測點TSP、PM10、PM2.5、SO2、NO2均達標。地表水汾河質量現狀監測時間為2018年8月10日~8月12日,由監測結果可知,汾河本項目滾水壩上游500m處BOD5、CODcr及2#、3#、4#監測斷面BOD5均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Ⅴ類水質標準,其余所有監測斷面其余各項指標均可以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水質標準,地表水質量現狀較好。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監測時間為2018年8月10日~8月12日,由監測結果可知,在所有水質監測點位監測項目中,各項指標均達到《地下水質量標準》(GB14848-2017)Ⅲ類水質標準。生態保護紅線:項目不涉及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水源地等敏感目標。根據《寧武縣生態功能區劃》,本項目生態功能區劃屬于Ⅳ汾河上游營養物質與水土保持功能小區,根據《寧武縣生態經濟區劃》,本項目屬于Ⅳ2寧武縣中北部生態農工貿綜合經濟區。本項目屬引水發電工程項目,工程規模小,施工占地面積較小,淹沒區至壩址上游約680m,淹沒區面積較小,工程建設對評價區野生動植物的影響屬于低等程度的干擾影響,造成的生態影響輕微。通過采取相應的生態環境保護、恢復和補償措施,不至于使區域生態功能受到嚴重損失。本項目的建設不違背《寧武縣生態功能區劃》和《寧武縣生態經濟區劃》。1.6環境影響評價主要結論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修訂版)和《山西省產業投資指導目錄(2006年本)》,水力發電為電力行業的鼓勵類項目,因此,本工程符合國家及山西省產業政策。寧武縣吳家灣水電站工程屬于《山西省農村水電開發專項行動計劃》(晉水電[2017]482號)中擬建項目,是該規劃中水能資源的開發工程的在列項目。本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及山西省產業政策的要求,不違背寧武縣城市總體發展規劃及城市環境規劃的要求,在采取評價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能夠做到達標排放并,對區域環境影響較小,項目的建設能得到大部分公眾的支持,選址可行,因此,從環境保護角度出發,寧武縣吳家灣水電站工程是可行的。2總則2.1評價目的和指導思想2.1.1評價目的根據寧武縣吳家灣水電站工程環境狀況,本次評價目的為:1)查清評價區社會、人文景觀、文物古跡、生態的環境特征;了解大氣、水體和聲環境現狀;調查環境敏感因素分布情況;弄清當地主要環境問題;2)了解工程區環境功能區劃分及當地環保要求;3)對本工程施工期、運營期各階段工程內容進行認真分析,從保護生態、水資源及環境質量的角度出發,對工程的選線、總體布置、施工方式、原輔料儲運、施工用排水方式、環保措施等方面的可行性、合理性、先進性進行分析。提出環評規定的環境保護措施;4)預測本工程施工期、運行期對當地自然、社會和生態環境產生的影響及其程度;5)依據環保和水保的法規、標準和當地環境規劃功能目標要求,制定防止、減免環境污染和破壞的對策措施,使工程對環境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6)從環境角度論證工程建設的可行性,明確回答本工程選址和開發是否滿足環保要求,為工程運行管理部門、環境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提供管理依據,為下階段環保設計提供依據;7)計算環境保護投資,使環保資金能夠落實。2.1.2指導思想1)以國家和山西省頒布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產業政策、規定和評價導則指導評價工作;2)評價中始終貫徹“可持續發展”、“保護生態環境”、“文明施工”、“達標排放”的原則;3)評價工作重證據、重分析,結論力求做到科學公正、明確客觀;4)充分利用遙感信息和現場監測調查的資料,認真分析解譯、監測數據和預測結果及其相互關系,使對策措施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2.2編制依據與參考資料2.2.1任務委托依據1)委托書,2018年6月。2.2.2有關法律、法規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年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6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16年07月修訂;4)《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5)《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6)《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7)《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8)《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1997年8月;9)《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訂);10)《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2008年修訂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2)《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2015年6月;13)《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1988年6月;14)國務院國發[2000]38號《關于印發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綱要的通知》;15)《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2017年10月1日;16)《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18年4月28日(修訂);17)《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十三五”發展規劃》,2017年4月5日;18)《山西省環境保護條例(2016年修訂)》,2016年12月8日;19)《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2007年3月30日;20)《山西省泉域水資源保護條例》,2010年11月26日;21)山西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山西省環境保護廳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2015年本)》的通知,晉環發【2015】64號,2015年5月15日;22)《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西省生態功能區劃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晉政發[2008]26號;25)《山西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山西省環境保護廳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核定辦法》的山西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廢止《山西省加強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晉環發【2015】59號,2015年5月5日;通知》,晉環發[2015]25號;26)山西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山西省環境保護廳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2015年本)》的通知,晉環發【2015】64號,2015年5月15日;27)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460號令頒布施行的《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28)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與國家計委頒布的第15號令《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29)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于2007年12月20日通過,2008年3月1日起施行的《山西省水資源管理條例》;30)《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5]17號,2015年4月2日;31)《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5]17號,2015年4月2日;32)《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6]31號,2016年5月28日。1.4.3技術依據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HJ2.1-2016);2)《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08;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面水環境》,HJ/T2.3-93;4)《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08;5)《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影響》,HJ19-2011;6)《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水利水電工程》,HJ/T88-2003;7)《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68)《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169-2004;9)《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技術規范》,GB50433-2008;10)《開發建設項目水土流失防治標準》,GB50434-2008;11)《土壤侵蝕分類分級標準》,SL190-2007;12)《開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管理實用指南》(山西省環保局);13)《山西省地表水水環境功能區劃》DB14/67—2014(201414)《水利水電工程環境保護設計概(估)算編制規程》(SL359-2006)。1.4.4批復文件及有關資料1)2)《山西省寧武縣吳家灣水電站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山西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2017年8月;3)山西中瑞恒晟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寧武縣吳家灣水電站工程環境影響評價現狀監測》監測報告;2.3評價因子識別與篩選2.3.1環境影響因子識別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水利水電工程》(HJ/T88-200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影響》(HJ19-2011)的規定和要求,結合本工程的功能、特性和工程影響地區的環境特點,從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兩方面對環境影響因子進行識別(見表2-1)。表2-1環境影響因子識別表環境組成環境要素環境因子自然環境局地氣候溫度、濕度水文流速、流量、水位泥沙沖刷、淤積水質水溫、SS、COD、BOD5、氨氮、富營養化地下水地下水位、水量環境空氣TSP、PM10等聲環境噪聲生態環境野生動植物、生物量、水土流失、土地利用、農作物社會環境社會經濟生產資源、就業條件、經濟收入景觀與文物自然、人文景觀和文物2.3.2評價因子篩選工程對自然(含生態)和社會環境都有一定的影響,但主要表現在:工程施工期間,施工機械較多和施工材料用量大,施工開挖及棄土等對周圍動植物、景觀環境等帶來影響。其次是運行期滾水壩擋水將改變河流的水文情勢,將對大壩上下游的生態與環境因子產生影響等。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因子識別與篩選矩陣見表2-2。表2-2環境影響評價因子識別與篩選矩陣表環境類別環境要素施工期運行期施工生活區棄土場、料場施工生產系統引水樞紐、渠道、電站等施工區引水渠道建筑物占地電站大氣環境粉塵、煙塵-2s↑-2s↑-2s↑地表水環境水量-1s↓-1水質-1s↑-1s↑-1s↑-1L↑聲環境-2s↑-1s↑-1L↑生態環境陸生植物-1s↑-2s↑-2s↑-1s↓-1L↓陸生動物-1s↑-1s↑-1s↑水生生物-1s↑水土流失-3s↑-2s↑景觀生態-2s↑-1s↓+1L↓注:表中數字表示影響程度,3:影響大、2:影響中等、1:影響小;“+”有利影響,“-”不利影響;“S”短期影響,“L”長期影響;“↑”可逆影響,“↓”不可逆影響。通過對項目的工程分析、污染源分析,項目各生產環節產生的主要污染因子如下:表2-3項目主要污染因子產污環節主要污染因子廢水廢氣噪聲固體廢物施工期施工廢水、施工生活污水施工揚塵燃料廢氣Leq開挖的土石方、生活垃圾運營期管理人員生活污水Leq生活垃圾1)空氣環境TSP、PM10、PM2.5、SO2、NO2。2)地表水因子PH、DO、CODMn、BOD5、COD、SS、氨氮、總氮、總磷、石油類等。3)地下水評價因子現狀評價因子pH、總硬度、氨氮、硝酸鹽、亞硝酸鹽、硫酸鹽、氯化物、揮發性酚類、氰化物、砷、鐵、錳、汞、鉛、氟、鎘、總大腸菌群、細菌總數、高錳酸鹽指數、溶解性總固體、六價鉻等共21項,同時監測K+、Na+、Ca2+、Mg2+、CO32-、HCO3-、Cl-、SO42-八大離子的濃度。4)固體廢物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因子確定為:工程棄渣(土)和生活垃圾。5)聲環境等效聲壓級Leq(A)。6)生態環境土地利用、生物量、植被、景觀生態、水土流失。7)社會環境影響因子經濟基礎和經濟結構、人體健康等。2.4評價重點和評價等級2.4.1評價內容和重點引水樞紐工程、電站工程、引水渠道工程等占地破壞原生地貌,影響生態環境,表現在植物資源減少;施工期廢水、粉塵、噪聲對周圍環境造成一定不利影響;引水渠道施工期對汾河可能造成不利影響。結合工程所處的自然環境特點和本工程的功能等因素,本次評價內容為生態環境、水土流失、地表水、地下水、大氣、噪聲、社會經濟。評價重點為生態環境。2.4.2評價等級1)地表水環境評價等級水環境評價等級要根據建設項目的污水排放量、污水水質的復雜程度、受納水域的規模及對水質的要求來確定。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面水環境》(HJ/T2.3-93)中的劃分標準,該工程為引水式電站,建設過程中產生的污水主要是生產廢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用于施工場地潑灑抑塵,生產廢水中主要以懸浮物及油類為主,經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拌料及灑水抑塵等,施工基坑排水經沉淀后排到下游河道,混凝土澆筑和養護水沉淀中和后用于灑水降塵;運營期生活污水入化糞池,生產尾水回到汾河,無廢水外排,對當地水環境影響很小。經綜合考慮確定地表水環境影響評價定為三級。2)地下水環境評價等級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6)中的規定,該建設項目為Ⅲ類項目,本項目不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及國家或地方政府設定的與地下水環境相關的其他保護區內,本項目評價范圍內有分散式水源地,距離本項目最近的分散式飲用水源地為電站南約0.3km處的吳家灣村水井,因此,項目敏感程度屬較敏感,故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等級為三級。3)大氣環境評價等級本工程為非污染性工程,完工后無廢氣排放,主要是施工期間機械車輛尾氣排放、道路揚塵及開挖、回填、攪拌等環節會對局部大氣質量有所影響。本工程污染物主要為粉塵顆粒,降落快,飄程短,對環境空氣質量影響有限,而且屬于臨時性影響。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08,大氣環境影響作一般性分析。4)聲環境評價等級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08,環境噪聲影響評價的工作等級,要根據噪聲源種類、源強及其所處地區的聲學環境功能要求等因素來確定。施工過程中施工機械、車輛等產生噪聲,會對附近的村民帶來一些影響,這些噪聲源具有分散性、流動性、不定時性,產生的影響是間斷的、臨時性的,隨著施工結束,影響隨即消失。項目運行期泵站機組工作產生噪聲。運行期的噪聲源主要為泵站及水電站機組運行產生的噪聲影響。工程區附近無居民居住,本工程為小型建設項目,經綜合分析確定噪聲影響評價為三級。5)生態環境評價等級本工程建設占地面積為總占地面積為49.61hm2(744畝),其中永久占地面積39.94hm2(599.2畝),臨時占地面積9.67hm2(144.8畝)。項目區域不涉及特殊生態敏感區和重要生態敏感區,但本項目的建設可能改變汾河的水文情勢,根據HJ19-2011《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影響》表1及4.2.3規定,生態影響評價工作等級上調為二級。2.5評價范圍的確定生態評價:渠道、施工道路兩側各200m范圍;施工區、渣場、電站邊界外延300m范圍。地面水:主要評價汾河水質現狀。地下水:引水樞紐、渠道、電站及尾水回水灌區內地下水。聲環境:主要是以施工活動最密集的施工點200m范圍以內;施工營地周圍200m范圍以內;管線兩側各200m范圍;電站周圍200m范圍。大氣環境:以電站為中心,邊長5km的正方形區域和引水樞紐及渠道工程兩側200m范圍內。2.6評價時段對于大氣影響、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時段僅限于施工期,對于噪聲、地表水、生態環境、土壤等因素,評價時段為施工期和運行期。2.7環境功能區劃1)地表水環境本項目利用汾河引水發電,根據《山西省地表水水環境功能區劃》(DB14/67—2014),本段汾河屬“雷鳴寺~汾河干流河岔”段,水質要求為Ⅲ類,水環境功能為地表飲用水源補給區水源保護,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水質標準;2)地下水環境地下水環境執行《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的Ⅲ類水質標準。3)環境空氣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的規定,項目區為二類區,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二級標準。4)聲環境項目區位于農村地區,根據《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規定,區域聲環境執行1類標準。2.8評價執行標準2.8.1環境質量標準1)地表水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水質標準。表2-4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限值項目Ⅲ類水標準值pH值6~9化學需氧量(COD)≤20高錳酸鹽指數≤6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4DO≥5總氮(水庫以N計)≤0.5總磷(以P計)≤0.2汞≤0.0001陰離子表面活性劑≤0.3鎘≤0.005砷≤0.05氨氮≤1.0硫化物≤0.2鉻(六價)≤0.05鉛≤0.05銅≤1.0鋅≤1.0硒≤0.01氟化物≤1.0石油類≤0.05糞大腸菌群數,個/L≤10000氰化物≤0.2揮發酚≤0.0052)地下水地下水環境執行《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的Ⅲ類水質標準。表2-5《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II類單位:mg/L污染物PH總硬度硫酸鹽氨氮硝酸鹽標準值6.5~8.5≤450≤250≤0.5≤20污染物亞硝酸鹽氟化物溶解性總固體總大腸菌群氯化物標準值≤1.0≤1.0≤1000≤3.0≤250污染物砷鐵錳汞揮發酚標準值≤0.01≤0.3≤0.1≤0.001≤0.002污染物鉛六價鉻氰化物鎘標準值≤0.01≤0.05≤0.05≤0.005注:大腸菌群單位為個/MPNb/100mL。3)大氣質量標準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表2-6《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污染物名稱取值時間二級標準濃度限值濃度單位SO2年平均24小時平均1小時平均60150500μg/m3TSP年平均24小時平均200300PM10年平均24小時平均70150NO2年平均24小時平均1小時平均4080200PM2.5年平均24小時平均35754)噪聲環境質量標準區域聲環境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1類標準。表2-7《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單位:dB(A)類別晝間dB(A)夜間dB(A)備注1類5545區域2.8.2污染物排放標準1)污水排放控制標準施工期廢水經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場地灑水抑塵及施工拌料,不排放。運營期無廢水排放。2)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施工期廢氣無組織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3)噪聲控制標準施工期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表2-8《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晝間夜間7055運營期電站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的1類標準。表2-9《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單位:dB(A)類別晝間夜間說明15545場界4)固體廢物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修改單(環保部公告2013年第36號)。危險廢物處置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指標》(GB189597—2001)。2.9環境保護目標確定本工程的保護對象和保護目標如下:1)生態環境:主要保護項目區周圍的自然生態環境,減少人為破壞,防止水土流失,保證汾河生態需水量。本項目位于管涔山國家森林公園南約4.2km處,蘆芽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南約3.25km處,位于下游,因此本項目的建設基本不會對以上兩個環境敏感點產生影響,不將其作為本項目生態環境保護目標。2)地表水:保護項目施工區地表水水質,減少施工廢水對河流水質的影響;保護輸水渠道水質,防止引水水質在運行期受到的污染;保證工程運行后汾河最小生態下泄流量,防止造成減水段對河流中水生生物帶來影響。3)村莊:保護項目區沿線及周邊村莊,控制施工產生的空氣、噪聲對項目區周邊村莊的影響。4)地下水:保護工程區地下水的水質和水量,防止施工期間對地下水的污染和破壞。環境保護目標見表2-10和2-11。環境保護目標相對位置見圖2-1。表2-10環境保護目標一覽表工程內容保護對象與工程的相對方位距離(m)環境要素保護目標備注引水樞紐生態環境施工區周圍200占用耕地進行補償、恢復植被、控制水土流失地表水施工區周圍500汾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Ⅲ類水標準施工中對地表水質的影響,運營期對河流水文情勢的影響空氣質量施工區周圍200《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施工揚塵聲質量施工區周圍200《聲環境質量標準》中1類標準機械噪聲引水渠道生態環境施工區周圍300占用耕地進行補償、恢復植被、控制水土流失地表水施工區周圍200汾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Ⅲ類水標準施工中對地表水質的影響空氣質量施工區周圍200環境空氣《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施工揚塵聲質量施工區周圍200噪聲《聲環境質量標準》中1類標準機械噪聲電站生態環境施工區周圍300耕地、自然植被、土壤占用耕地進行補償、恢復植被、控制水土流失地表水施工區周圍500汾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Ⅲ類水標準施工中對地表水質的影響空氣質量施工區周圍2500環境空氣《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施工揚塵聲質量施工區周圍200噪聲《聲環境質量標準》中1類標準施工機械噪聲電站廠界200噪聲《聲環境質量標準》中1類標準泵站、機組噪聲尾水渠道生態環境施工區周圍、汾河200占用耕地進行補償、恢復植被、控制水土流失、保證灌區用水地表水施工區周圍200汾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Ⅲ類水標準施工中對地表水質的影響空氣質量施工區周圍200環境空氣《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施工揚塵聲質量施工區周圍200噪聲《聲環境質量標準》中1類標準施工機械噪聲表2-11工程沿線村莊保護目標一覽表(環境空氣和聲環境)工程分區保護對象工程參照點與工程的相對方位距離(km)影響時段引水渠道工程馬頭山村引水渠道E0.05施工期電站工程定河村電站N1.87施工期潘家灣村SW0.73施工期吳家灣村S0.30施工期、運營期永安鎮SW2.03施工期圖圖2-1本項目環境敏感保護目標圖(1格一公里)3工程概況3.1流域概況汾河發源于寧武縣東寨鎮管涔山脈樓山下的雷鳴寺水母洞,自北向南流經忻州、呂梁、太原、晉中、臨汾,至運城新絳縣境急轉西行,于禹門口下游萬榮縣榮河鎮廟前村附近匯入黃河。汾河干流長716km,縱貫6市27個縣(市、區)。流域呈不規則的寬帶狀分布在省境中部偏西地區,南北長412.5km,東西寬188km,流域面積39471km2。流域范圍涉及全省9市51縣,穿越太原、臨汾兩大盆地,匯聚呂梁、太岳山區50km2以上的83條一級支流,占山西省國土總面積的25.3%。汾河按河流特征分為上、中、下游三段,其中太原蘭村以上為上游段。上游段河道長217.6km,流域面積7705km2,河寬250~1500m不等,比降2.6‰~7.4‰,屬山區型河流,干流繞行于峽谷之中,峽谷深100~200m,建有汾河水庫和汾河二庫。吳家灣水電站位于寧武縣石家莊鎮東側汾河干流上,壩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積為1515km2,主河長50.8km,河道平均縱坡10.19‰。壩址所涉河道河谷寬約800m,2002年對該段河道進行了治理,堤距寬約230m,河道右岸建有堤防,堤頂高程約1329.3m左右,左岸為山體,堤防防洪標準為10年一遇。3.2地理位置地理位置:吳家灣水電站工程位于寧武縣境內石家莊村附近黃河一級支流汾河上,引水樞紐以上控制流域面積1515km2。吳家灣水電站工程為引水式電站,引水樞紐布置于汾河上游寧武縣石家莊村河道左岸,引水方式采用引水渠道,渠道沿汾河左岸河漫灘、階地岸坡布置,途經沙溝、大渠溝、馬頭山村、大寺溝等。擬建電站站址位于汾河左岸吳家灣村上游約300m處。引水樞紐地理位置為東經112°2′31.6′,北緯38°34′31.0′′,電站地理位置為東經111°59′43.7′′,北緯38°31′39.9′′。交通條件:吳家灣水電站站址緊鄰寧白線,交通便利。引水管線工程沿線均有鄉村道路,施工均可利用現有鄉村道路將材料、設備等運至管線沿線各個施工地點。交通位置圖見圖3-1,地理位置見圖3-2。3.3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寧武縣吳家灣水電站位于山西省寧武縣石家莊鎮附近的汾河干流上,在2004年編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分省)水力資源復查成果(2003年)第2卷山西省》(以下簡稱“水力復查”)中,規劃有吳家灣水電站,并考慮了引黃水的調入,設計裝機容量9.6MW,設計年發電量5497kWh。根據“水力復查”,汾河干流水能理論蘊藏量為299.1MW,尤其是汾河上游,蘊藏著豐富的水力資源,且尚未開發利用。寧武縣是汾河的發源地,吳家灣水電站以上集水面積1515km2,汾河上游段為山區性河流,河道蜿蜒曲折,干流上游河段加入引黃水量后,徑流量增大且穩定,很適合建設徑流式電站。汾河流域從上世紀五六十年代開始建設小水電站,由于小水電站具有規模不大、開發技術成熟、設備安裝簡單、操作維修方便、工期短、收效快、施工期對環境影響小、投資風險小、運行費用低等優點,極受群眾歡迎。同時,小水電作為一種可再生的綠色能源,越來越受到山區縣的重視,己成為山區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地方財政的重要來源、農民增收的有效手段。吳家灣水電站工程開發是山區水利和山區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并且為農戶以電代煤、以電代柴創造條件,有效減少水土流失和森林植被的破壞,為旅游資源的進一步開發打下堅實的基礎。因此水能資源的開發是貧困山區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農民增收的根本途徑,對鄉鎮企業、副業的發展和農村電氣化將發揮重要作用。水電作為一種可再生的綠色能源,越來越受到世界各國的重視,開發水電可以減少煤的消耗、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壞境的污染,特別是小水電的開發,可以充分利用當地豐富的水力資源,推動當地經濟和社會的全面發展,又可以改善邊遠地區群眾的生產生活條件,解放勞動力,提高生活質量。興建吳家灣水電站工程,符合寧武縣水電農村電氣化規劃,是寧武縣近遠期水電農村電氣化建設的電源項目之一;符合汾河流域水能規劃,興建該電站對促進地方電氣化進程和發展農村經濟均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盡快興建吳家灣水電站工程是必要的。本著加快農村電氣化建設、促進當地經濟發展、減輕山區人民用電負擔的原則,水電站所發電量首先滿足寧武縣小水電網用電,剩余電量輸入大電網。吳家灣水電站為無調節徑流式引水電站,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2009年發布的《小水電水能設計規程》(SL76-2009),電站的設計保證率取85%。綜上所述,吳家灣水電站對改善寧武縣電源結構,促進地方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變資源優勢為經濟優勢,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增加扶貧投入力度,維護社會穩定,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都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PAGE26四川錦繡中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國環評證乙字第3229號尾水渠道電站引水渠道引水樞紐圖3-1交通位置圖尾水渠道電站引水渠道引水樞紐圖3-1交通位置圖PAGE30四川錦繡中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國環評證乙字第3229號圖圖3-2本項目地理位置圖(1格一公里)3.4工程任務與工程規模3.4.1工程任務吳家灣水電站工程是以發電為主的水電站工程,發電電量接入國家電網,主要供電對象為寧武縣城及所轄鄉鎮村莊。3.4.2工程規模寧武縣吳家灣水電站為無壓引水式水電站,設計最大引水流量33.20m3/s,設計最小引水流量1.30m3/s,設計水頭30m,設計裝機容量8000kW,設計平均年發電量4846萬kW·h,年利用小時數6007h。3.4.3工程等級及標準工程等級:山西省寧武縣吳家灣水電站為無壓引水電站,電站總裝機8000kW,根據《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SL252-2017)規定,水電站規模為小(2)型,樞紐工程等別為V等,主要建筑物及次要建筑物設計級別為5級。主要建筑物包括滾水壩、沖沙閘、進水閘、引水渠道、電站等,均為5級建筑物。防洪標準:據《防洪標準》(GB50201-2014)和《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SL252-2017)確定建筑物洪水標準。防洪標準見表3-1。表3-1本項目建筑級別及防洪標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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