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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二、城市地下管線管理與建筑工程施工相關的規定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擴建、改建的各類地下管線(含城市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電信、工業等的地下管線)及相關的人防、地鐵等工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如未采取專項防護措施,將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將責令停業整頓,并處5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P37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布的《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辦法》中還規定,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應當到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查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線工程檔案,取得該施工地段地下管線現狀資料。施工單位在地下管線工程施工前應當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線現狀資料;施工中發現未建檔的管線,應當及時通過建設單位向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規劃主管部門報告.因建設單位未移交地下管線工程檔案,造成施工單位在施工中損壞地下管線的,建設單位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P375)因地下管線專業管理單位未移交地下管線工程檔案,造成施工單位在施工中損壞地下管線的,地下管線專業管理單位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未按照規定查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線資料而擅自組織施工,損壞地下管線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因保管不善,致使檔案丟失,或者因匯總管線信息資料錯誤致使在施工中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P375)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期限(1)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d內,依照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備案機關)備案。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一式兩份,一份由建設單位保存,一份留備案機關存檔。(2)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5d內,向備案機關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3)備案機關發現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應當在收訖竣工驗收備案文件15d內,責令停止使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P375)三、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時應提交的文件

(1)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竣工驗收報告應當包括工程報建日期,施工許可證號,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及驗收人員簽署的竣工驗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以及備案機關認為需要提供的有關資料。(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規劃、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P375)(4)法律規定應當由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對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驗收合格的證明文件。

(5)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6)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住宅工程還應當提交《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P376)(3)建設單位采用虛假證明文件辦理工程竣工驗收的工程,工程竣工驗收無效,備案機關責令停止使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4)備案機關決定重新組織竣工驗收并責令停止使用的工程,建設單位在備案之前已投入使用或者建設單位擅自繼續使用造成使用人損失的,由建設單位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5)竣工驗收備案文件齊全,備案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辦理備案手續的,由有關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P376)1A431013掌握城市建設檔案管理的范圍及城市建設檔案報送的期限城市建設檔案,是指在城市(包括城市各類開發區)內,在城市規劃、建設及其管理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紙、圖表、聲像等各種載體的文件資料。一、城市建設檔案管理的范圍,城建檔案館重點管理下列檔案資料:(P376)1.各類城市建設工程檔案:

(1)工業、民用建設工程;(2)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3)公用基礎設施工程(4)交通基礎設施工程;

(5)園林建設、風景名勝建設工程;

(6)市容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工程;

(7)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8)軍事工程檔案資料中,除軍事禁區和軍事管理區以外的穿越市區的地下管線走向和有關隱蔽工程的位置圖。(P376)二、城市建設檔案報送的期限及相關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后3個月內,向城建檔案館報送一套符合規定的建設工程檔案。凡建設工程檔案不齊全的,應當限期補充。停建、緩建工程的檔案,暫由建設單位保管。撤銷單位的工程建設檔案,應當向上級主管機關或者城建檔案館移交。對改建、擴建和重要部位維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單位據實修改、補充和完善原建設工程檔案。凡結構和平面布置等改變的,應當重新編制建設工程檔案,并在工程竣工后3個月內向城建檔案館報送。(P377)建設系統各專業管理部門形成的業務管理和業務技術檔案,凡具有永久保存價值的,在本單位保管使用1~5年后,按本規定全部向城建檔案館移交。有長期保存價值的檔案,由城建檔案館根據城市建設的需要選擇接收。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和補測補繪形成的地下管線檔案應當在普查、測繪結束后3個月內接收進館。違反城建檔案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無故延期或者不按照規定歸檔、報送的;2.涂改、偽造檔案的;

3.檔案工作人員玩忽職守、造成檔案損失的。(P377)1A431014掌握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是指住宅竣工驗收合格后,業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簡稱裝修人)對住宅室內進行裝飾裝修的建筑活動。住宅竣工驗收合格前的裝飾裝修工程管理,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執行。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m2以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的非住宅的裝飾裝修活動,參照《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執行。(P377)(5)裝飾裝修行為需經批準的,需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超過設計標準(規范),增加樓面荷載的,需提交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的設計方案;改動衛生間、廚房內防水層的,應提交按防水標準制定的施工方案;(6)委托裝飾裝修企業施工的,需提交該企業相關資質證書的復印件。非業主的住宅使用人,還需提供業主同意裝飾裝修的書面證明。物業管理單位應當將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裝修人和裝修人委托的裝飾裝修企業。

(P378)2.簽訂管理服務協議裝修人與物業管理單位,或者裝修人、裝飾裝修企業與物業管理單位,應當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服務協議應當包括下列內容:(1)裝飾裝修工程的實施內容;

(2)裝飾裝修工程的實施期限;

(3)允許施工的時間;(4)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5)住宅外立面設施及防盜窗的安裝要求;

(6)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7)管理服務費用;

(8)違約責任;(9)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禁止物業管理單位向裝修人指派裝飾裝修企業或者強行推銷裝飾裝修材料。

(P378)3.對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

裝修人不得拒絕和阻礙物業管理單位依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約定,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所進行的監督檢查。物業管理單位發現裝修人或裝修企業有違法行為的,應立即制止,已造成實施后果或拒不改正的,應及時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對違反協議的,可追究其違約責任。裝修人對住宅進行裝飾裝修前,應告知鄰里。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中出現的影響公眾利益的質量事故、質量缺陷以及其他影響周圍住戶正常生活的行為,都有權檢舉、控告、投訴。(P378)2.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合同

裝修人與裝飾裝修企業應當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1)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址、聯系電話;(2)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的房屋間數、建筑面積,裝飾裝修的項目、方式、規格、質量要求以及質量驗收方式;(3)裝飾裝修工程的開工、竣工時間;(4)裝飾裝修工程保修的內容、期限;

(5)裝飾裝修工程價格,計價和支付方式、時間;(6)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7)違約責任及解決糾紛的途徑;

(8)合同的生效時間;(9)雙方認為需要明確的其他條款。

(P378)三、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相關規定

1.禁止的行為(1)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擅自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所謂建筑主體,是指建筑實體的結構構造,包括屋蓋、樓蓋、梁、柱、支撐、墻體、連接節點和基礎等。所謂承重結構,是指直接將本身自重與各種外加作用力系統地傳遞給基礎地基的主要結構構件和其連接節點,包括承重墻體、立桿、柱、框架柱、支墩、樓板、梁、屋架、懸索等。(P379)(2)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3)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

(4)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5)其他影響建筑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P379)(7)裝修人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的,或者涉及上述裝修活動,必須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裝飾裝修企業承擔;

(8)裝飾裝修企業必須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其他技術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確保裝飾裝修工程質量;(9)裝飾裝修企業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應當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按照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動用明火和進行焊接作業,保證作業人員和周圍住房及財產的安全;(10)裝修人和裝飾裝修企業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不得侵占公共空間,不得損害公共部位和設施。

(P379)3.環境保護要求

(1)裝飾裝修企業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應當嚴格遵守規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聲,減少環境污染。(2)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禁止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的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3)住宅室內裝飾裝修過程中所形成的各種固體、可燃液體等廢物,應當按照規定的位置、方式和時間堆放和清運。嚴禁違反規定將各種固體、可燃液體等廢物堆放于住宅垃圾道、樓道或者其他地方。(4)裝修人委托企業對住宅室內進行裝飾裝修的,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空氣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裝修人可以委托有資格的檢測單位對空氣質量進行檢測。檢測不合格的,裝飾裝修企業應當返工,并由責任人承擔相應損失。(P380)(4)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罰款:

1)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問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的,或者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的,對裝修人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對裝飾裝修企業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2)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或者降低節能效果的,對裝飾裝修企業處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罰款;3)擅自拆改供暖、燃氣管道和設施的,對裝修人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

4)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擅自超過設計標準或者規范增加樓面荷載的,對裝修人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對裝飾裝修企業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P380)(5)未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中搭建建筑物、構筑物的,或者擅自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墻上開門或窗的,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城市規劃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處罰。(6)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企業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處罰。(7)裝飾裝修企業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不按照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擅自動用明火作業和進行焊接作業的,或者對建筑安全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P381)(8)物業管理單位發現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企業有違反規定的行為不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的,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可處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約定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費2~3倍的罰款。(9)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接到物業管理單位對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企業違法行為的報告后,未及時處理,玩忽職守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P381)1A431015掌握建筑市場誠信行為信息管理辦法建設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前身)于2007年1月12日發布實施《建筑市場誠信行為信息管理辦法》,對工程建設參與各方及相關從業人員在建設活動中誠信自律的問題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和規定。一、誠信行為信息定義誠信行為信息包括良好行為記錄和不良行為記錄。良好行為記錄:指建筑市場各方主體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嚴格遵守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或強制性標準,行為規范,誠信經營,自覺維護建筑市場秩序,受到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專業部門的獎勵和表彰,所形成的良好行為記錄。不良行為記錄:指建筑市場各方主體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違反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或強制性標準和執業行為規范,經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執法監督機構查實和行政處罰,形成的不良行為記錄。

(P381)二、誠信行為信息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制定全國統一的建筑市場各方主體的誠信標準;負責指導建立建筑市場各方主體的信用檔案;負責建立和完善全國聯網的統一的建筑市場信用管理信息平臺;負責對外發布全國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誠信行為記錄信息;負責指導對建筑市場各方主體的信用評價工作。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建筑市場各方主體的信用管理工作,采集、審核、匯總和發布所屬各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的各方主體的誠信行為記錄,并將符合《全國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的不良行為記錄及時報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報送內容應包括:各方主體的基本信息、在建筑市場經營和生產活動中的不良行為表現、相關處罰決定等。(P381)各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統一的誠信標準和管理辦法,負責對本地區參與工程建設的各方主體的誠信行為進行檢查、記錄,同時將不良行為記錄信息及時報送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中央管理企業和工商注冊不在本地區的企業的誠信行為記錄,由其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采集、審核、記錄、匯總和公布,逐級上報,同時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建立和完善其信用檔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行政處罰情況,及時公布各方主體的不良行為信息,形成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有效約束機制。(P381)三、誠信行為記錄的發布誠信行為記錄實行公布制度。

誠信行為記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當地建筑市場誠信信息平臺上統一公布。其中,不良行為記錄信息的公布時間為行政處罰決定做出后7d內,公布期限一般為6個月至3年;良好行為記錄信息公布期限一般為3年,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公布內容應與建筑市場監管信息系統中的企業、人員和項目管理數據庫相結合,形成信用檔案,內部長期保留。(P382)屬于《全國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范圍的不良行為記錄除在當地發布外,還將由建設部統一在全國公布,公布期限與地方確定的公布期限相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確認的不良行為記錄在當地發布之日起7d內報建設部。(P382)

通過與工商、稅務、紀檢、監察、司法、銀行等部門建立的信息共享機制,獲取的有關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不良行為記錄的信息,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也應參照本規定在本地區統一公布。各地建筑市場綜合監管信息系統,要逐步與全國建筑市場誠信信息平臺實現網絡互聯、信息共享和實時發布。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查整改結果,對整改確有實效的,由企業提出申請,經批準,可縮短其不良行為記錄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個月,同時將整改結果列于相應不良行為記錄后,供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查詢;對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單位,信息發布部門可延長其不良行為記錄信息公布期限。(P382)行政處罰決定經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以及行政執法監督被變更或被撤銷,應及時變更或刪除該不良記錄,并在相應誠信信息平臺上予以公布,同時應依法妥善處理相關事宜。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誠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的原則,逐步建立誠信獎懲機制,在行政許可、市場準人、招標投標、資質管理、工程擔保與保險、表彰評優等工作中,充分利用已公布的建筑市場各方主體的誠信行為信息,依法對守信行為給予激勵,對失信行為進行懲處。在健全誠信獎懲機制的過程中,要防止利用誠信獎懲機制設置新的市場壁壘和地方保護。對參與工程建設的其他單位(如建筑材料、設備和構配件生產供應單位等)和實行個人注冊執業制度的各類從業人員的誠信行為信息,參照本辦法進行管理。(P382)1A431016熟悉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一、民用建筑節能的概念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商業、服務業、教育、衛生等其他公共建筑。民用建筑節能,是指在保證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內熱環境質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過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動。它是在民用建筑的規劃、設計、建造和使用過程中,通過采用新型墻體材料,執行建筑節能標準,加強建筑物用能設備的運行管理,合理設計建筑物圍護結構的熱工性能,提高采暖、制冷、照明、通風、給水排水和管道系統的運行效率,以及利用和再生能源等方法,從而實現在保證建筑物實用功能和室內熱環境質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物能源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目的的。(P383)二、建筑節能技術和產品的國家政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中規定,國家鼓勵民用建筑節能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推廣應用節能型的建筑、結構、材料、用能設備和附屬設施及相應的施工工藝、應用技術和管理技術,促進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P383)國家鼓勵發展下列建筑節能技術和產品:1.新型節能墻體和屋面的保溫、隔熱技術與材料;

2.節能門窗的保溫隔熱和密閉技術;3.集中供熱和熱、電、冷聯產聯供技術;4.供熱采暖系統溫度調控和分戶熱量計量技術與裝置;

5.太陽能、地熱等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及設備;6.建筑照明節能技術與產品;

7.空調制冷節能技術與產品;

8.其他技術成熟、效果顯著的節能技術和節能管理技術。(P383)從事建筑節能及相關管理活動的單位,應當對其從業人員進行建筑節能標準與技術等專業知識的培訓。

建筑節能標準和節能技術應當作為注冊城市規劃師、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建造師等繼續教育的必修內容。國務院頒發的《民用建筑節能條例》中規定,國家推廣使用民用建筑節能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限制使用或者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術、工藝、材料和設備。國務院節能工作主管部門、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公布并及時更新推廣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目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不得在建筑活動中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錄的技術、工藝、材料和設備。

國家限制進口或者禁止進口能源消耗高的技術、材料和設備。

(P383)三、新建民用建筑節能的規定1.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應當按照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經審查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2.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違反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施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的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按照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采購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的,建設單位應當保證其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P383)3.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其注冊執業人員,應當按照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施工、監理。施工單位應當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進行查驗;不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的,不得使用。工程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單位不按照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施工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改正;施工單位拒不改正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墻體、屋面的保溫工程施工時,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實施監理。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不得在建筑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P384)4.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應當對民用建筑是否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進行查驗;對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不得出具竣工驗收合格報告。

5.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保溫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5年,保溫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保溫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依法承擔賠償責任。(P384)四、違反民用建筑節能規定的法律責任

1.建設單位的違法責任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1)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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