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統計從業資格培訓教案統計法基礎知識輔導專題(2013)
統計的作用和意義
1、統計和我們的工作、生活有何關聯?2、國家為什么要統計?房地產市場調控問題,貸款利率調控手段生產指標,生產計劃,生產考核眾多賠償標準問題,如交通事故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經濟社會發展指標政府分級管理,管理的成績反映在統計指標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鑒定,與國際對比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監測、監督統計非常重要統計數據的重要性統計數據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統計法要求保障組織實施(誰來做)權利義務及責任(行為保障)統計工作的管理(怎么做)《統計法》第一、四章《統計法》第二、三章《統計法》第五章規范監督檢查及復議(規范行為)《統計法》第六章
統計法基礎知識第一章統計法基本問題第二章統計調查管理第三章統計資料的管理和公布第四章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第五章統計違法行為與法律責任第六章統計監督檢查與行政爭議的解決
第一章統計法基本問題
學習目的與要求:
學習并掌握政府統計的概念、特點及其職能任務;統計法的概念和特點及其作用;統計法的表現形式;統計法的基本原則;我國統計管理體制;我國統計法制發展的基本情況。
第一節統計法概述一、政府統計與統計法(一)政府統計的概念與特征1、政府統計的概念國家機關(主要是行政機關)依法運用各種統計方法和手段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提供資料和咨詢意見,實行統計監督等活動的總稱。2、政府統計的特征(1)政府統計的實施主體是特定的,或者說主要是政府機關。(2)政府統計必須嚴格依法實施。(3)政府統計具有強制性。(4)政府統計的結果具有社會共享性。(二)政府統計的功能和任務
1、政府統計的功能:信息咨詢監督
2、政府統計的任務
(1)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和統計分析(首要任務);(2)提供統計資料(成果)和統計咨詢意見;(3)實行統計監督。(三)依法統計的必要性:保障約束二、統計法的概念和特點(一)統計法的概念
調整政府機關組織實施統計活動中所形成的社會關系的行為規范的總稱。(二)統計法的特點
1、調整對象具有特殊性和復雜性;2、規范內容具有專業性。統計行政規章地方性統計法規統計法律統計行政法規統計法基本框架三、統計法的表現形式1、統計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是我國唯一的一部統計法律,是1983年12月8日由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1996年5月15日進行了修正(第一次修訂),2009年6月27日經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修訂(第二次修訂)。統計法律具有的兩個特點——一是規范統計工作一些根本性的問題;二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統計行政法規、地方性統計法規、統計規章的依據。2、統計行政法規(最高行政機關國務院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2005年12月16日作了第二次修改)統計方面的另外四部統計行政法規:
《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全國農業普查條例》《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3、地方性統計法規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及經國務院批準的交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
4、統計行政規章
統計行政規章是指國務院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有關統計的規范性文件(政府規章、部門規章)
表現形式之間的比較法律法規立法主體效力等級(逐級遞減)效力范圍統計法律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全國統計行政法規國務院低于法律全國地方性統計法規地方人大或常委會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統計行政規章部門或地方政府最低全國或地方四、統計法的作用1、有效地、科學地組織統計工作,推進統計工作的現代化進程。
2、規范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各種經濟組織以及公民在統計活動中的行為,保障統計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注意真實性與準確性的含義及兩者的區別)
第二節統計法的基本原則一、保障統計工作統一性原則二、統計機構依法履行職責原則三、統計調查對象依法履行義務原則四、維護統計調查對象合法權益原則五、保障統計信息社會共享原則1、國家應建立集中統一的統計管理體制。2、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應當是統一的。3、統計資料應當依法統一管理和公布。一、保障統計工作統一性原則
1、統計機構的職責是法定的。
2、統計機構應當依法履行其職權,既不能放棄職權,更不能超越職權、濫用職權。
3、統計機構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非法干涉。二、統計機構依法履行職責原則三、統計調查對象依法履行義務原則
所謂依法履行義務,主要是指一切統計調查對象都必須依法如實、按時向統計機構、統計人員履行提供統計資料的義務。包括兩方面含義:一是統計調查對象的義務是法定的;二是統計調查對象必須依法履行義務四、維護統計調查對象合法權益原則1、統計調查對象報送的資料受法律保護。
2、盡可能減輕統計調查對象的負擔。(體現在四個方面)
3、對非法定統計義務,統計調查對象有權拒絕履行。五、保障統計信息社會共享原則統計信息社會共享,是指統計調查者對所收集到的統計資料,除依法保密的部分外,都要及時向社會公布,以充分發揮統計信息的作用。
1、建立定期公布統計資料的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
2、采取多樣化的統計資料公布方式和手段。(統計公報、統計年鑒、統計月報、新聞發布公等形式)
3、積極做好統計信息咨詢服務工作。
第三節統計管理體制一、我國統計管理體制的發展演變二、我國現行統計管理體制的主要內容一、我國統計管理體制的發展演變一、建國初期——開始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體制;二、文革期間——遭受嚴重破壞,統計工作幾乎中斷;三、改革開放初期——統計工作進入新的發展階段;四、出臺統計法——統計工作實現規范化法制化的管理模式。二、我國現行統計管理體制的主要內容
國家建立集中統一的統計系統,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統計管理體制。(一)機構和編制管理方面:(雙重管理)
1、國家統計局及其派出的調查隊;
2、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鄉鎮統計員;
3、部門統計系統。(二)經費管理方面:分級負責(三)業務管理方面;高度統一管理
1、實行統一的統計標準;
2、統計業務以上級政府統計機構領導為主;
第四節我國統計法制發展
的基本情況一、新中國成立前的統計法制發展情況周朝我國最早的統計法律出現漢代“上計”誤期免職北周《刑書制要》隱沒五戶及十丁以上,處死隋朝《戶律》諸脫戶者,家長徒三年清代《脫漏戶口律》若詐冒脫免,避重就輕者,杖八十1932年第一部現代意義上的統計法律《中華民國統計法》1938年《中華民國統計法》修正1942年頒布《戶口普查條例》1947年公布《戶口普查法》二、新中國統計法制發展概況(此處省略…)第二章統計調查管理學習目的與要求:
學習并掌握我國統計調查的分類;統計調查項目的概念及要求;統計調查制度的概念及分類;統計標準的概念及要求;統計調查方法的主要類型和國家統計調查證件的管理。
第一節統計調查的分類
根據調查范圍分:全面調查和非全面調查;根據調查組織實施主體分:政府統計調查和民間統計調查;根據調查登記時間的不同,可分為經常性調查和一次性調查。一、政府統計調查
政府統計調查是指由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依法組織實施的統計調查。根據《統計法》的規定,政府統計調查包括國家統計調查、部門統計調查和地方統計調查。——我國所有的政府統計調查,都是義務性統計調查,具有強制性。
二、民間統計調查(略)
(一)民間調查的特點:自愿性、營利性
(二)涉外統計調查,是民間調查的一部分。
第二節統計調查項目
國家統計調查項目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
一、統計調查項目的概念二、統計調查項目的擬訂及審批(案例)
1、國家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國家統計調查項目由國家統計局制定,或者由國家統計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制定,報國務院備案。其中,重大的國家統計調查項目報國務院審批。
2、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報國家統計局備案或審批。
3、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單獨制定或者有關部門共同制定的,報國家統計局審批;由省級以下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單獨制定或者和有關部門共同制定的,報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審批;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的,報本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審批。三、編制統計調查項目的原則(六條原則)
1、國家統計調查、部門統計調查、地方統計調查必須明確分工,相互銜接。
2、部門統計調查和地方統計調查不得與國家統計調查重復、矛盾,在已經批準實施的各種統計調查中能夠搜集到資料的,不得重復調查。
3、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的綜合協調部門需要的統計資料,應當從本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搜集;確實需要直接進行統計調查的,應當編制統計調查計劃和統計調查方案,依照〈統計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經批準后實施。
4、抽樣調查、重點調查或者行政記錄可以滿足需要的,不得制發全面統計調查表;一次性統計調查可以滿足需要的,不得進行經常性統計調查;按年統計調查可以滿足需要的,不得按季統計調查;月以下進度統計調查必須從嚴控制。
5、編制新的統計調查方案,必須事先試點或者征求有關地方、部門和基層單位的意見,進行可行性論證,保證切實可行,注重調查效益。
6、統計調查需要的人員和經費應當有保證。三、編制統計調查項目的原則(六條原則)第三節統計調查制度與統計標準
一、統計調查制度的制定(一)統計調查制度的概念(技術性規范)(二)統計調查制度的制定:統計調查制度的審批程序與統計調查項目相同(三)統計調查制度的法律效力:統計調查應當按照統計調查制度實施。變更統計調查制度的內容,應當報經原審批機關或者原備案機關備案。二、統計標準的概念及主要內容
指標涵義、計算方法、分類目錄、調查表式、統計編碼
調查表式,是指統計調查過程中采用的統計一規范的調查表格形式。表號:余廣調2013-3制表機關:余杭區廣電局批準機關:余杭區統計局文號:余統調[2010]9
號有效期限:2010年12月31日右上角法定標志下方從左至右是統計責任標志
企業負責人:統計負責人:填表人:填報日期:
二、統計標準的分類:法律效力逐級遞減(一)國家統計標準:(二)部門統計標準(三)其他統計標準第四節統計調查方法
普查是指為了詳細地了解某一方面的情況而專門組織的一次性的全面調查。它通過逐個調查一定時點上或一定時期內的社會經濟現象的情況,全面、系統地搜集整理和提供反映某一方面情況的統計數據。
三項國家周期性普查制度
——人口普查(10年一次,尾數逢0的年份)
——農業普查(10年一次,尾數逢6的年份)
——經濟普查(5年一次,在尾數逢3和8的年份實施)一、普查: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統計調查
二、抽樣調查
抽樣調查是指根據概率理論,從全體調查對象中隨機抽取一部分樣本單位進行觀察,取得樣本統計調查數據,并據以推斷總體的統計調查方法。三、全面調查
定期全面統計報表是指統計調查對象按照依法批準的統計調查表進行填報,由統計調查者予以匯總的一種統計調查方法。統計調查表應當標明表號、制定機關、批準或者備案文號、有效期限等標志。對未標明前款規定的樗或者超過有效期限的統計調查表,統計調查對象有權拒絕填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應當依法責令停止有關統計調查活動。(案例)
四、重點調查
重點調查是一種非全面調查。它是在調查對象選擇其中一部分重點單位所進行的調查,能夠反映總體的基本情況。
五、行政記錄
行政記錄作為一種搜集資料的法定方式,是獲取單個統計資料的重要途徑。使用行政記錄的優勢:作一下了解統計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
第五節統計調查證件
(一)“統計人員進行統計調查時,應當出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或者有關部門頒發的工作證件;未出示的,統計調查對象有權拒絕調查。”(二)統計調查證件的種類有:統計調查證、臨時統計調查證、工作證、普查員證和普查指導員證。
(三)統計調查證件的發放機關和程序:了解統計調查證由國家統計局統一格式,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國家統計局派出的調查總隊印制,縣級以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國家派出的調查隊頒發。第三章統計資料管理和公布學習目的與要求:
學習并掌握統計資料的概念和特征;統計資料管理體制;統計資料管理、歸檔、提供、公布和保密的法律規范。
一、統計資料的特征第一節統計資料管理概述(一)統計資料的管理統計資料管理,是指依法對統計資料進行檢查、核實、審定、存貯等項工作的總稱。我國對統計資料的管理采用了“誰組織實施,誰負責管理”的原則。(二)統計信息共享P39-40兩個知識點了解
客觀性、合法性、相關性二、統計資料管理體制
第二節統計資料的審核和歸檔
統計資料的審核是指對有關統計資料進行審查、核實,并由統計人員、統計負責人和統計機構簽字蓋章的制度。(統計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
一、統計資料的審核(一)統計調查對象審核和簽署統計資料
(二)統計調查對象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帳
(三)統計機構、統計人員對錄入的統計資料進行審核二、統計資料的歸檔(一)保管統計資料的范圍統計資料指完成法定統計工作中所形成的所有統計資料,具體包括統計臺賬、原始統計報表、匯總統計資料以及電子介質統計資料,以及統計管理工作中所形成的所有文件。(二)保管統計資料的機構和職責了解第三節統計資料的提供和公布(一)統計資料的定期公布制度(二)公布統計資料的權限(三)統計資料公布的程序(核定、審批、備案)(四)統計資料公布的方式一、統計資料的提供
(一)為黨政機關提供有關統計資料;
(二)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之間相互提供有關統計資料
二、統計資料的公布第四節統計資料的保密一、國家秘密統計資料的保密
國家秘密統計資料的保密——指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屬于國家秘密的統計資料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商業秘密: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二、商業秘密的保密三、個人信息的保密
個人信息是指未經過加工匯總的反映各個家庭和個個情況的統計調查登記材料,是可識別出調查對象信息的統計數據。四、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統計調查對象身份的資料的保密
《統計法》第十五條規定:“統計調查中獲得的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統計調查身份的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統計以外的目的。”第四章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學習目的與要求:
學習并掌握統計機構的設置及職責;統計人員的概念、職責、職權;統計從業資格的規定和要求。
一、政府綜合統計機構的設置及職責第一節統計機構的設置及職責
一、政府綜合統計機構政府綜合統計機構是指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獨立設置的統計職能機構,包括國務院設立的國家統計局及其派出的調查機構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的統計機構。(一)國家統計局;(二)國家統計局派出的調查隊;(三)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四)鄉鎮統計工作崗位2、部門統計機構或者統計負責人的
設置及職責
部門統計機構是指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業務主管部門,根據國家和部門統計任務需要而專門設置的統計職能機構。不設統計機構的部門在有關機構中設置統計人員,并指定統計負責人。政府有關部門在統計業務上受本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的指導。分為專業性業務主管部門和綜合性業務主管部門。一、統計人員的概念
第二節統計人員
統計人員是指從事統計活動的專職或兼職的工作人員,包括各級政府統計機構、部門統計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統計機構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以及在不設統計機構的部門、企業事業單位、鄉鎮(街道辦事處)、行政村(社區)或其他組織中從事統計工作的人員和指定的統計負責人。二、統計人員的職權1、統計人員具有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報告、統計監督的職權;
2、統計人員進行調查時,有權就與統計有關的問題詢問有關人員;
3、統計人員有權要求有關人員如實提供有關情況、資料。
4、統計人員有權要求有關人員改正不真實、不準確的資料。此外,統計人員有學習專業知識的權利。三、統計人員的職責1、統計人員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如實搜集、報送統計資料,不得偽造、不得篡改統計資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不真實的統計資料,不得有其他違反《統計法》規定的行為。
2、統計人員應當堅持實事求是,恪守職業道德,對其負責搜集、審核、錄入的統計資料與統計調查對象報送的統計資料的一致性負責。
3、統計人員進行統計調查時,必須依法出示工作證件。
四、統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和專業素質要求(一)統計人員應當恪守職業道德忠誠統計,樂于奉獻實事求是,不出假數(核心內容)依法統計,嚴守秘密公正透明,服務社會(二)統計人員應當具備較高的專業素質一是國家實行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評聘制度;二是統計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從事的統計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三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應當加強對統計人員的專業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第三節統計從業資格一、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制度的實施及其意義
1、有利于提高統計人員素質,促進統計隊伍建設。
2、有利于規范對基層統計隊伍的管理。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屬于國務院決定予以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是法律賦予政府統計部門的義務和職責,是政府統計部門一項基礎性的行政管理工作。
3、有利于提高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和及時性,保障統計數據質量。
二、統計從業資格及其范圍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等統計調查對象中承擔經常性政府統計調查任務的人員,必須取得統計從業資格,持有統計從業資格證書。
注意:統計專業職務(高級統計師、統計師、助理統計師、統計員)與統計從業資格的區別
三、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的主管機關及其主要職責
1、國家統計局領導和管理全國的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負責編制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考試命題、制定考試管理辦法和教務規則等工作。
2、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是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實施機關(其主要職責了解一下)。
3、縣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是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的承辦機關(其主要職責了解一下)。四、取得統計從業資格的程序
根據《行政許可法》和《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的有關規定,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的實施程序主要有申請、受理、審查與決定等。申請程序有可能會出案例分析題五、統計從業資格證書
統計從業資格證書是指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的實施機關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授予行為人從事統計工作的一種資格證明文件。(一)持證人員的范圍。(二)證書的使用。統計從業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三)繼續教育。具備統計從業資格的人員要主動接受繼續教育。第五章統計違法行為與法律責任
學習目的與要求:
學習并掌握統計違法行為的概念及其構成要件;統計違法行為的種類及其特征;統計法律責任的概念、特征和種類;統計行政處罰和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的概念、特征及分類。能正確進行案例分析。
統計違法行為:是指行為人在統計活動中違反統計法和統計制度的規定,對統計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形成侵害的行為。統計違法行為具有如下特征:
1、統計違法行為是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
2、統計違法行為是行為人有過錯的行為。
3、統計違法行為是違反統計律規范的行為。第一節統計違法行為一、統計違法行為的概念及特征二、統計違法行為的種類(二十七種)1、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統計資料的行為
2、拒絕提供統計資料或者經催報后仍未按時提供統計資料的行為;
3、拒絕答復或者不如實答復《統計檢查查詢書》的行為;
4、拒絕、阻礙統計調查、統計檢查的行為;
5、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或者拒絕提供原始記錄和憑證、統計臺帳、統計調查表及其他相關證明和資料;二、統計違法行為的種類(二十七種)6、遲報統計資料;
7、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帳;
8、利用虛假統計資料騙取榮譽稱號、物質利益或者職務晉升;
9、自行修改統計資料;
10、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或者拒絕提供原始記錄和憑證、統計臺帳、統計調查表及其他相關證明和資料;
二、統計違法行為的種類(二十七種)11、要求機構、統計人員或者其他機構、人員偽造、篡改統計資料;
12、打擊報復依法履行職責或者拒絕、抵制統計違法行為的統計人員;
13、對本地方、本部門、本單位發生的嚴重統計違法行為失察;
14、未經批準擅自組織實施統計調查或未經批準擅自變更統計調查制度內容;
15、偽造、篡改統計資料;
16、要求統計調查對象或者基他機構、人員提供不真實的統計資料;二、統計違法行為的種類(二十七種)17、未按照統計調查制度的規定報送報送有關資料;
18、違法公布統計資料;
19、泄露調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個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統計調查中獲得的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統計調查對象身份的資料;
20、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造成統計資料損毀、滅失;
21、泄露國家秘密;
22、違反重大國情國力普查法規;二、統計違法行為的種類(二十七種)23、違反《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
24、違反《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
25、違反《統計執法檢查規定》;
26、違反《國家統計調查證管理辦法》;
27、違反《涉外調查管理辦法》。掌握:其一,第8、9、10、11、12、13種違法行為的違法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統計機構或者有關部門、單位的負責人。
其二、掌握第1、2、3、6、9、11、15等統計違法行為的基本特點,便于案例是作出準確判斷第二節統計法律責任一、統計法律責任的概念及特征(了解)
統計法律責任是指行為人對其違反統計法律規范的行為所應承擔的處罰性法律后果。主要特征:
1、統計法律責任的承擔者,必須是具有統計違法行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統計法律責任的內容是由法律規范明確規定的;
3、統計法律責任的認定和追究,必須由專門機關通過法寶程序來進行,其他任何組織和個人均無此權力;
4、統計法律責任具有國家強制性。
(一)統計行政處罰的概念和特征:
1、實施統計行政處罰的主體只能是各級統計監督檢查機關(國家統計局及其派出的調查隊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
2、被處罰的行為是違反統計法律規范的行為;
3、統計行政處罰屬于行政制裁范疇,只適用于統計行政違法,不適用于民事違法和統計犯罪,不同于民事處罰和刑事處罰;
4、被處罰的對象是實施了統計違法行為的統計違法行為人。二、行政法律責任
統計行政處罰的原則:
1、統計行政處罰法定原則(依據、主權及職權、程序);
2、公正、公開原則;
3、統計行政處罰與統計違法行為相適應原則,即“過罰相當”原則。二、行政法律責任
(一)統計行政處罰的種類:警告、罰款
警告(申誡罰)的適用對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罰款(財產罰)的適用對象: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個體經營戶(二)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
(二)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處分是指導行政機關對本機關違法的工作人員,或行政監察機關對國家工作人員施行的行政制裁措施。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1、處分的適用對象只能是國家工作人員;
2、處分的適用,一般以上下級的隸屬關系為前提;
3、處分是一種內部具體行政行為。
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
處分的最終決定機關是違法行為人的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有處分建議權。
(三)通報(兩個特征)
(四)取消榮譽稱號、追繳獲得的物質利益和撤銷晉升的職務
(五)批評教育
適用對象:在重大國情國力普查活動中拒絕、阻礙統計調查、或者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個人。實施機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三、刑事法律責任
刑事法律責任是指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實施了國家刑事法律規定的犯罪行業所應應承擔的法律后果。
《統計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六章統計監督檢查
與行政爭議的解決
學習并掌握統計監督檢查的概念、特征、內容、方式和統計違法案件查處程序;;統計行政復議和統計行政訴訟的概念、特征、范圍及程序第一節統計監督檢查一、統計監督檢查的概念及特征統計監督檢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監察機關,國家統計局及其派出的調查隊、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依照法法定的權限、程序和方式,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貫徹執行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察、督促和檢查。基本特征:
1、統計監督檢查是由國家依法授權的機關進行的。
2、統計監督檢查是一種行政執法活動,具有嚴肅性、權威性和國家強制性。
3、統計執法檢查是按照一定的權限、程序和方式進行的。二、統計監督檢查的內容(12年)
三、統計監督檢查的方式(了解)1、根據監督檢查檢查在時間上的不同,可分為定期監督檢查和臨時監督檢查。
2、根據監督檢查涉及范圍的不同,可分為全面監督檢查和重點抽查。
3、根據監督檢查主體的不同,可分為聯合監督檢查和單獨監督檢查。
第二節統計違法案件查處程序
立案是指統計執法機關對違反統計法的行為人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分析和研究,認為確有違法事實存在并需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決定進行調查處理,并辦理批準手續的一種工作程序。立案查處的統計違法案件,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有明確的行為人(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
2、經初步審查,有違反統計法的行為,情節較重應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
3、按照職責與分工規定,屬于管轄范圍內的。
二、調查取證:統計違法案件查處程序中最實質性的工作階段,是查清違法事實,收集違法證據的過程。
三、處理(掌握)
處理是指統計處理是指案件調查工作結束后,統計執法檢查機關在核準案件事實、審查有關證據的基礎上,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對案件做出處理決定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活動。
1、告知(處理機關有事先告知的法定義務);
2、聽證
對較大數額的罰款(2萬元以上)要告知其有聽證權力;*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后三日內提出;*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揚帆起航夢想啟程
- 2023四年級數學下冊 七 三角形、平行四邊形和梯形第4課時 三角形按角分類教學設計 蘇教版
- 認證體系業務培訓
- 《8 包餃子》(教學設計)-2023-2024學年四年級上冊綜合實踐活動皖教版
- 七年級英語下冊 Module 5 Shopping Unit 1 What can I do for you第2課時教學設計(新版)外研版
- 2024-2025學年高中生物 第4章 第2節 基因對性狀的控制教學設計 新人教版必修2
- 過敏性休克的護理措施
- 2024-2025學年高中語文 第六課 語言的藝術 2 第二節 語言表達的十八般武藝-修辭手法教學設計 新人教版選修《語言文字應用》
- Unit7 Integrated Skills教學設計2023-2024學年牛津譯林版英語七年級下冊
- 2023三年級英語上冊 Unit 2 Friends and Colours Lesson 10 Red,Yellow,Blue,Green教學設計 冀教版(三起)
- GB/T 13441.4-2012機械振動與沖擊人體暴露于全身振動的評價第4部分:振動和旋轉運動對固定導軌運輸系統中的乘客及乘務員舒適影響的評價指南
- 教科版科學五年級下冊全冊全套課件【最新版】
- 云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各縣區鄉鎮行政村村莊村名居民村民委員會明細
- 中綠的制度課
- 質量目標管理表
- 機械原理課程設計-抽油機機械系統設計說明書
- 醫療護理品管圈QCC成果匯報之提高住院病人健康宣教的知曉率(問題解決型)
- DBJ41T 074-2013 高壓細水霧滅火系統設計、施工及驗收規范
- Q∕SY 05262-2019 機械清管器技術條件
- DBJ51 014-2021 四川省建筑地基基礎檢測技術規程
- 環境監測課件:第3章 空氣和廢氣監測2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