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qx/t 28-2004 雙金屬溫度計》是一項由中國氣象局提出并歸口的行業標準,主要針對雙金屬溫度計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該標準適用于測量范圍在-60℃至+500℃之間的固定安裝式或便攜式雙金屬溫度計的設計與制造。

根據標準內容,雙金屬溫度計由兩種具有不同熱膨脹系數的金屬層緊密結合而成,當溫度變化時,由于兩金屬層熱膨脹程度不同而產生彎曲變形,進而通過指針指示出相應的溫度值。對于這類溫度計而言,其準確度等級被劃分為1.0級、1.5級及2.5級三個級別,分別對應不同的最大允許誤差范圍。

此外,《qx/t 28-2004 雙金屬溫度計》還明確了產品必須經過型式試驗與出廠檢驗兩個階段的質量控制流程。其中,型式試驗是對新設計定型的產品進行全面性能驗證的過程;而出廠檢驗則是在每批產品正式交付前進行的基本性能檢查。標準中列舉了包括外觀質量、示值穩定性、回差等在內的多項具體檢測項目,并給出了相應的合格判定條件。

最后,在標志方面,標準要求每個雙金屬溫度計都應清晰地標明制造商名稱或商標、型號規格、測量范圍、精度等級、生產日期(或批次號)等信息;同時對產品的包裝方式、運輸過程中的注意事項以及長期存放條件也做了相應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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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現行
  • 正在執行有效
  • 2004-11-01 頒布
  • 2005-04-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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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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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行業標準

犙犡/犜28—2004

雙金屬溫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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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01發布20050401實施

中國氣象局發布

犙犡/犜28—2004

前言

本標準是根據中國氣象局下達的編制《雙金屬溫度計》(日記、周記)行業標準的通知及雙金屬溫度

計技術條件和試驗要求進行編寫的,其主要部分有:

a)本標準第3章中明確規定了雙金屬溫度計的要求。

b)本標準3.9中規定“筆擋應能平穩地移動于規定的任意位置,其極限位置是:向外能使筆尖離

開自記紙不小于4!”。

c)根據儲存與運輸環境溫度的適用性,本標準3.14.1中規定溫度計工作環境“溫度:-35℃~

45℃”,濕度:≤90%RH”,3.14.2中儲運環境為“溫度:-35℃~45℃”,“濕度:≤80%RH

(35℃)”。

d)明確了第4章試驗方法和第5章檢驗規則。

本標準由中國氣象局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由長春氣象儀器廠負責起草。

本標準起草人:樸明俊、張和盛。

犙犡/犜28—2004

雙金屬溫度計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雙金屬溫度計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與貯存等。

本標準適用于自記型(日記和周記)雙金屬溫度計(以下簡稱溫度計)。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

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191包裝儲運圖示標志(GB/T191—2000,eqvISO780:1997)

GB/T2828.1—2003計數抽樣檢驗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質量限(AQL)檢索的逐批檢驗抽樣

計劃(ISO28591:1999,IDT)

GB/T2829—2002周期檢驗計數抽樣程序及表(適用于對過程穩定性的檢驗)

GB/T15464—1995儀器儀表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GB/T4857.3包裝運輸包裝件靜載荷堆碼試驗方法(GB/T4857.3—1992,eqvISO2234:1985)

JB/T9329—1999儀器儀表運輸、運輸貯存基本環境條件及試驗方法

JB/T9452氣象儀器用機械式鐘機旋轉自記鐘

3要求

3.1材料

溫度計所用的材料應符合批準的圖樣要求。

3.2組成

溫度計由外殼、溫度感應元件、傳動部件、筆桿、筆尖、自記鐘等組成。

3.3外觀

a)溫度計外殼的幾何形狀、尺寸應符合圖樣要求。外殼表面應光潔、無損傷、無變型、涂層無

脫落;

b)零、部件的安裝應正確、牢固、不得有松動、變形及其他影響使用的缺陷;

c)溫度計的各部件、零件焊接應牢固、表面無毛刺、無銹蝕、電鍍層應光滑無劃傷。

3.4測量性能

3.4.1測量范圍

溫度:-35℃~45℃。

3.4.2允許誤差

a)溫度計的示值,當0℃點的示值誤差為0.0℃時,其測量范圍上限和下限的示值誤差不應超過

±1.0℃;

b)溫度計正常工作時,其示值與當時的實際溫度值的誤差不應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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