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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頁碼43全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二)甄題精選第二次水平抽樣檢測二、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二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下列各項中不屬于內幕信息的有A、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方案B、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依法承擔重大損害賠償責任C、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20%D、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其持有股份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參考答案】:C【解析】:《證券法》第75條規定:“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末公開的信息,為內幕信息.下列信息皆屬內幕信息:(一)本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計劃:(三)公司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四)公司債務擔保的重大變更:(五)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百分之三十:(六)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依法承擔重大損害賠償責任:(七)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方案:(八)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顯著影響的其他重要信息.”由此可知,A選項屬于第七項規定的情形,所以不應當選.B選項屬于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所以不應當選.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20%末達到第五項規定的標準,所以C選項不屬于內幕信息,應當選.第67條第2款第八項規定,下列情況為前款所稱重大事件:(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由此可知,D選項屬于內幕信息,不應當選.2、甲向乙借款5萬元,還款期限6個月,丙作保證人,約定丙承擔保證責任直至甲向乙還清本息為止。丙的保證責任期間應如何計算?A、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B、借款發生之日起2年C、借款發生之日起6個月D、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2年【參考答案】:D【解析】:解析:考察保證責任期間,按照《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三十二條規定的兩種情況:(1)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2)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本題中則應該選擇D選項。考察該法條的立法意圖,通常情況下當事人對保證責任期間沒有約定的,則由法律推定為六個月。但是現在雙方當事人不是沒有約定保證期間,而是約定保證人需要承擔責任的保證期間為債務人履行債務完畢的整段時間,表明債權人希望能夠獲得最好的保護,因此法律推定保證責任期間必定要長于六個月。但是如果對保證責任期間不做上限的限制,對保證人而言難以穩定法律關系,因此有必要規定保證期間的上限,所以有法律推定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的兩年為保證責任期間。3、美國《沖突法重述》規定:“侵權之訴的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應依案件和當事人有最重要聯系的州的當地法判定。”這一規定體現的是原則。A、侵權行為地法B、法院地法C、最密切聯系地法D、共同屬人法【參考答案】:C【解析】:最密切聯系地法是國際私法中的常用系屬公式之一,主要適用于涉外合同關系和侵權關系,是指在確定涉外民事關系應適用的法律時,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后決定適用與此涉外民事關系最為密切地法這一原則。所以應選C。4、人民檢察院基于其法律監督權,可進行如下活動?()。A、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檢察人員直接指出法院審判工作的違法之處,并要求糾正B、在案件審理結束后,人民檢察院針對法院審判工作中的違法事項,提出糾正意見C、在案件開庭審理時,公訴人當庭宣讀公訴書D、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公訴人以需要補充偵查為由建議法院休庭【參考答案】:B【解析】《六機關規定》第43條規定:“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定:‘人民檢察院發現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糾正意見。’人民檢察院對違反法定程序的庭審活動提出糾正意見,應當由人民檢察院在庭審后提出。”由此可知,這種法律監督必須滿足兩個條件:只能在庭后進行;監督的主體只能是檢察院而不是檢察人員。故A錯誤。B正確。C和D雖然也是法律賦予公訴人的權利,但卻并非基于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權,而是基于其公訴權。故不應選。5、劉某、關某和張某設立一普通合伙企業,劉某以勞務出資,關某以貨幣出資,張某以房屋出資,設立過程中下列做法中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是:()A、合伙協議約定關某在合伙企業成立之日起1年內繳付出資B、關某作為隱名合伙人不將姓名記載在合伙協議中C、對張某的房屋作價未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而是由三人協商作價D、劉某的勞務作價,由三人協商確定【參考答案】:B【解析】:《合伙企業法》第18條規定,合伙人可以約定合伙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所以A選項的做法合法。該條規定,合伙協議應當載明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因此我國不承認隱名合伙,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稱必須記載在合伙協議中,所以B選項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規定。第16條規定,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合伙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合伙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并在合伙協議中載明。根據該條規定,對實物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不是必須由法定評估機構評估,所以C選項的做法合法,合伙人用勞務出資的,評估辦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所以D選項的做法合法。6、世界貿易組織的爭端解決方式中,必須進行的是。A、磋商程序B、斡旋程序C、仲裁程序D、專家組程序【參考答案】:A【解析】:本題考點是世界貿易組織的爭端解決機制。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制,除關貿總協定、世貿組織章程、各有關多邊貿易協定和后邊貿易協定的有關條款外,集中規定于世貿組織章程的附件二關于爭端解決規則和程序諒解書(DSL)之中。DSL對爭端解決的基本程序包括:磋商程序、斡旋與調停程序、專家級程序、上訴審程序、裁決的監督執行、補償、減讓中止及交叉報復措施。該爭端解決機制是一種滾動式的爭端解決機制。磋商是其首選方法。磋商未果則可自愿選擇斡旋、調停或仲裁程序。如果這些方法仍不能解決有關爭端,只要當事一方請求,有關爭端就應提交專家組程序。專家組報告一經爭端解決機構通過,即成為該機構的建議或裁決。如果爭端當事一方對專家組報告中的法律問題及專家組的法律解釋存在疑慮,則可提交上訴機構。上訴機構的報告,無論是維持專家組報告,還是修改或撤銷其報告,一經爭端解決機構通過,各爭端當事方應無條件地接受。如果有關當事方未在規定的合理期限內使有關措施符合有關協議的規定和執行爭端解決機構的建議或裁定,爭端解決機構可以授權申請方采取中止減讓或其他義務的補償措施。故選A。7、甲乙兩家有仇。某晚,兩撥人在歌廳發生斗毆,甲、乙恰巧在場并各屬一方。打斗中乙持刀砍傷甲小臂,甲用木棒擊中乙頭部,致乙死亡。關于甲的行為,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屬于正當防衛B、屬于緊急避險C、屬于防衛過當D、屬于故意殺人【參考答案】:D8、某甲向銀行取款時,銀行工作人員因點鈔失誤多付給1萬元.甲以這1萬元作本錢經商,獲利5千元,其中2千元為其勞務管理費用成本.一個月后銀行發現了多付款的事實,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下列有關該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確的()A、甲無需返還,因系銀行自身失誤所致B、甲僅需返還銀行多付的1萬元C、甲應返還銀行多付的1萬元,同時還應返還1個月的利息D、甲應返還銀行多付的1萬元,同時還應返還1個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潤【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的情形構成不當得利,甲應返還,A說法錯誤.《民通意見》第131條規定,返還的不當利益,應當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當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勞務管理費用后,應當予以收繳.不當得利的發生,如果受益人善意的,返還的不當利益以現存利益(包括現存孳息)為限,利益已經滅失的不須賠償:如果行為人主觀上為惡意,返還時應返還本金及利息.甲為惡意,故返還的不僅為銀行多紿付的1萬元.B錯誤,C正確.利潤應當收繳國家而非返還,否則又構成了新的不當得利,D不選.9、下列哪個單位只存在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下才可以為保證人?A、學校、幼兒園、醫院B、社會團體C、國家機關D、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參考答案】:C【解析】:見《擔保法》第8條。10、僑居甲國的中國公民田某在乙國旅行時遇車禍身亡。其生前在丙國某銀行寄存有價值10萬美元的股票、珠寶一批,在中國遺留有價值200萬人民幣的房產一處。田某在中國的父母要求繼承這批股票和珠寶。我國與甲乙丙三國均無有關遺產繼承的特別協議。依我國法律,前述股票和珠寶的繼承應適用哪一國的法律?A、中國法B、甲國法C、乙國法D、丙國法【參考答案】:B【解析】:《民法通則》第149條規定:遺產的法定繼承,動產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的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具體到本題中,田某死亡時的住所地在甲國,故應適用甲國法,選B。依據《涉外民事法律關系適用法》第三十一條:“法定繼承,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經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動產法定繼承,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新法與《民法通則》第149條的不同之處是動產繼承的法律適用,新法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經常居所地法律”,而民法通則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的住所地法律”。本題中,田某僑居甲國,可以推動其經常居所地是在甲國,所以,根據新法,仍應適用甲國法,即選B。新法和舊法答案一致,都選B。11、某故意殺人案,中級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死刑,并于2004年2月23日送達判決書。后被告人未上訴,人民檢察院也未抗訴。則該中級人民法院最遲應在什么時候將案件報請高級人民法院復核?()。A、2月27日B、2月29日C、3月7日D、3月8日【參考答案】:D【解析】根據現行《高法解釋》第275條(一)規定:“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人民檢察院不抗訴的,在上訴、抗訴期滿后三日內報請高級人民法院復核。高級人民法院同意判處死刑的,應當依法作出裁定后,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不同意判處死刑的,應當提審或者發回重新審判;”本案的上訴、抗訴屆滿之日為3月5日,所以報請復核最晚應在3月8日進行。故選D。12、在代表人訴訟中,當事人眾多一般指幾人以上,當事人可以推選出幾人為代表人?A、十,一至三B、十,二至五C、十五,二至五D、十五,一至三【參考答案】:B【解析】:《民訴意見》第59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和第五十五條規定的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一般指十人以上。”第62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和第五十五條規定的代表人為二至五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依照以上兩個法條規定可知,ACD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13、相鄰地界上的竹木,如所有權無法確定時,應怎樣處理?A、推定為相鄰方共同共有B、推定為無主財產C、推定為相鄰方按份共有D、推定為區分所有【參考答案】:C【解析】:評析:本題測試共有關系。土地使用權人對其地上物擁有所有權。地界上物一般歸土地使用人所有,但相鄰地界上物權屬不明時,應推定為按份共有,而共同共有一般只限在家庭共有和夫妻共有。14、甲、乙、丙三人共同進行搶劫,甲被人民法院判處死刑,乙、丙二人被判處有期徒刑。關于本案的程序,下列觀點正確的是:()A、對甲的死刑復核期間,乙、丙部分判決裁定肯定不發生法律效力B、對甲的死刑復核期間,乙、丙部分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則可以直接執行C、復核的法院發現對其他被告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時,可以直接改判D、復核的人民法院,應當只對甲的死刑部分進行審查【參考答案】:B【解析】《刑訴解釋》第287條規定,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級人民法院復核時,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但不影響對其他被告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執行;發現對其他被告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時,可以指令原審人民法院再審。15、甲有乙、丙兩子。甲與乙曾訂立贍養協議,并將自己的10棵荔枝樹全部給乙。縣政府向乙頒發了10棵荔枝樹的林權證。甲去世后,丙認為自己的繼承權受到侵犯,要求鎮政府處理。鎮政府重新分割了荔枝樹,還派員將荔枝果摘下變賣,保存價款3000元,爛果400斤交由乙處理。乙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訴訟過程中,縣政府頒發給乙的林權證仍然有效B、如果乙撤訴后,以同一事實和理由重新起訴的,法院不予受理C、法院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后,乙提出被告應賠償荔枝爛果損失的訴訟請求,法院應予準許D、鎮政府變賣荔枝果并保存價款的行為沒有法律依據【參考答案】:C16、甲公司與乙銀行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借貸50萬元,利息為m%,貸款期限為3年半。甲公司使用借款1年后,欲提前歸還此項貸款。按照法律規定,下列的正確表述是哪項?A、甲公司不能提前還款B、甲公司須與乙銀行協商,經乙銀行同意后方可還款C、甲公司可以提前還款,并按m%支付3年全部銀行利息D、甲公司可以提前還款,并可要求銀行減息【參考答案】:D【解析】:《合同法》第208條規定:“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17、根據《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外資企業將其財產或者權益對外抵押、轉讓的,應當辦理以下哪些手續?A、經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準B、向審批機關備案C、經審批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D、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并向審批機關備案【參考答案】:C【解析】:詳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第23條:外資企業將其財產或者權益對外抵押、轉讓,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18、丁某欠甲某現金3萬元,甲某多次向丁某索要,但丁某以種種借口拖延不還。甲某遂與他人將丁某騙到其親戚家一空屋內關押起來,使用暴力方法逼其還債,致使丁某左耳喪失聽力。甲某的行為應如何定罪?()A、非法拘禁罪B、故意傷害罪C、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D、綁架罪【參考答案】:B【考點】非法拘禁罪;結果加重犯【解析】根據《刑法》第238條第2款,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重傷的只定故意傷害一罪。19、下列關于訴訟時效和除斥期間的異同不正確的是:A、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形成權適用除斥期間B、訴訟時效和除斥期間屆滿后,實體權利都消滅C、訴訟時效是可變期間,除斥期間是不變期間D、除斥期間一般自權利成立時起算,訴訟時效期間一般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時起算【參考答案】:B【解析】: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即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保護其民事權利的法律制度。除斥期間,又稱預定期間,是指法律規定某種權利預定存在的期間,權利人在此期間不行使權利,預定期間屆滿,便發生該權利消滅的法律后果。訴訟時效和除斥期間有諸多不同:(1)構成要件不同。訴訟時效需要同時具備兩個要件,即法定期間的經過和權利人不行使權利的事實狀態,權利人行使權利,則訴訟時效中斷,重新計算;除斥期間只需一個要件,即法定期間的經過,權利人行使權利也不發生期間中斷。(2)適用對象不同。訴訟時效適用于請求權;除斥期間一般適用于形成權。(3)法律效力不同。訴訟時效屆滿之后,實體權利本身并不因此消滅,權利人喪失的是勝訴權;除斥期間屆滿,權利人喪失實體權利。(4)期間性質不同。訴訟時效是可變期間,適用中止、中斷和延長的規定;除斥期間是不變期間,不適用中止、中斷和延長的規定。由以上分析可知,ACD選項正確,B選項不正確,本題應選B選項。20、下列哪些情況不適用公示催告程序A、甲公司開出一張以廣州某銀行為付款人的66萬元的銀行匯票,甲公司的業務員持該匯票到達廣州時,發現該匯票遺失B、乙在回家途中將一張見票即付的支票丟失C、小王的價值20萬元的記名股票在一次大火中被焚毀D、丁外貿公司將一張價值500萬的記名提單遺失【參考答案】:D【解析】:民訴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按照規定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持有人,因票據被盜、遺失或者滅失,可以向票據支付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21、甲、乙、丙、丁共謀誘騙黃某參賭。四人先約黃某到酒店吃飯,甲借機將安眠藥放入黃某酒中,想在打牌時趁黃某不清醒合伙贏黃某的錢。但因甲投放的藥品劑量偏大,飯后剛開牌局黃某就沉沉睡去,四人趁機將黃某的錢包掏空后離去。上述四人的行為構成何罪?A、賭博罪B、搶劫罪C、盜竊罪D、詐騙罪【參考答案】:B【考點】責任與行為同在原理、搶劫罪【解析】本案中,甲、乙、丙、丁四人原來打算給黃某吃安眠藥,趁其不清醒時贏他的錢,這個行為不一定構成犯罪。因為如果黃某吃了藥后沒有喪失意識或者只是略有遲鈍,他們趁機騙錢的行為就不能構成犯罪。他們也可能構成詐騙罪。但是,他們本來打算犯什么罪其實對本案的認定沒有影響。我們在認定犯罪時,要考慮的是他們實際實行了什么行為而不是他們原來打算實行什么行為。在本案中,就算他們原來沒打算犯罪,但他們在給黃某吃了安眠藥,發現黃某睡著了以后,趁機將黃某的錢包掏空的行為就是搶劫行為。所以,直接將后行為認定為搶劫行為即可。【重點點撥】本題是考生異議比較多的題目。大家認為這四人本來沒有搶劫的故意,后來是趁黃某睡著后才趁機拿錢的,屬于臨時起意,因此構成盜竊罪。注意我們要考查的犯意不是他們原來打算的犯意而是他們在進行危害行為時實際具有的犯意,這就是“責任與行為同在原理”。例如,甲原來打算搶劫乙,但非法進入乙家后,發現乙家沒人,于是實行了盜竊行為。甲就只能構成盜竊罪。22、庭審過程中,被告人趙某指出,公訴人的書記員李某曾在偵查階段擔任鑒定人,并據此要求李某回避。對于趙某的回避申請,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法庭應以不屬于法定回避情形為由當庭駁回B、法庭應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為由當庭做出回避決定C、李某應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長決定D、李某應否回避需提交檢察院檢察長決定【參考答案】:D【解析】《刑事訴訟法》第30條第1款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的回避,應當分別由院長、檢察長、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院長的回避,由本院審判委員會決定;檢察長和公安機關負責人的回避,由同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決定。”因此對于檢察人員的回避應當由檢察長決定而不能由法院院長決定,也不能由法庭決定。因此D項正確,A、C項錯誤。根據《高法解釋》第129條第2款的規定,如果當事人、法定代理人申請審判人員、出庭支持公訴的檢察人員回避,合議庭認為符合法定情形的,應當依照《高法解釋》有關回避的規定處理;認為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應當當庭駁回,繼續法庭審理。如果申請回避人當庭申請復議,合議庭應當宣布體庭,待作出復議決定后,決定是否繼續法庭審理。同時根據《高法解釋》第30條的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出庭的檢察人員、書記員提出回避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指派該檢察人員出庭的人民檢察院,由該院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因此選項A、B錯誤。綜上,本題正確答案為D。23、甲在處理家中舊物時,將一件舊棉襖當作垃圾扔掉,沒發現妻子藏在口袋中的3000元國庫券。乙發現后,欲據為已有。甲妻發現后,與甲一同找到乙索要國庫券,乙拒不歸還。對此案的分析,下列各項正確的是:()A、甲的拋棄行為使其對國庫券的所有權消滅B、乙基于所有人的意志占有該國庫券,根據先占原則應取得國庫券的所有權C、此國庫券為埋藏物,乙為發現人,應取得所有權D、甲能證明其對此國庫券的所有權,故乙應將國庫券返還給甲【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涉及拋棄物、遺失物的問題。對于拋棄物,所有人喪失所有權,但拋棄物一定是基于所有人的意志而拋棄。雖然表面上存在拋棄物,但拋棄物夾層的錢款、票證等并非基于所有人的意志而拋棄,故對其應視為遺失物。對于遺失物,拾得人有返還之義務。故D選項正確。24、在山東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30年,在這30年內,通常不對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調整。但現在朱某年老逝世,又無人繼承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如要對該承包經營的土地進行調整的,應當經過怎樣的程序?A、必須經村民會議2/3以上成員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批準B、必須經村民會議2/3以上成員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C、必須經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D、必須經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參考答案】:D【解析】:《土地管理法》第14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在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內,對個別承包經營者之間承包的土地進行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根據該規定,選項D為答案。25、甲某犯有金融憑證詐騙罪和貸款詐騙罪分別被判15年有期徒刑和10年有期徒刑,決定執行20年有期徒刑。在服刑到12年時,越獄脫逃被抓回,并且還發現甲某曾經有一起盜竊一輛汽車的犯罪事實。人民法院對其脫逃罪判處3年有期徒刑,對其盜竊罪判處9年有期徒刑。對甲某應當如何合并決定執行的刑罰?()A、將原判決20年有期徒刑與新罪的3年刑期合并后,再將該刑期與漏罪的9年有期徒刑合并決定執行的刑期,減去已經執行的12年刑期B、將原判決宣告的15年、10年刑期與漏罪的9年刑期合并,然后減去已經執行的12年刑期,然后再將該刑期與新罪的3年刑期合并C、將原判決20年有期徒刑與漏罪的9年刑期合并,然后減去已經執行的刑期12年,然后再將該刑期與新罪所判的3年刑期合并D、將漏罪的9年刑期與新罪的3年刑期合并決定執行的刑期,然后再將該刑期與原判決的20年刑期合并,減去已經執行的12年刑期,決定執行的刑期【參考答案】:C【考點】先并后減及先減后并的運用【解析】此種情況下先并后減,之后再并。但注意實際上20年刑期與9年并還是最多20年。26、聾啞被告人張某開庭審理前要求其懂啞語的妹妹擔任他的辯護人和翻譯。對于張某的要求,法院應當作出哪種決定?A、準予擔任辯護人B、不準擔任辯護人C、準予擔任翻譯人員D、既準予擔任翻譯人員,也準予擔任辯護人【參考答案】:A27、甲和乙共同出資購買了一間房并將其出租給丙。在租賃期間,乙欲轉讓自己的共有份額。現甲和丙都表示愿意購買,該房屋應當賣給誰?A、在同等條件下由甲優先購買B、在同等條件下由丙優先購買C、根據甲與丙的實際情況,視雙方實際需要程度確定由誰購買D、在同等條件下由乙決定出賣給誰【參考答案】:A【解析】:評析:參見《民法通則》第78條。甲享有優先購買權。甲的優先購買權源于共有即物權,丙的優先購買權源于合同即債權。根據物權優于債權的原理,甲的優先購買權優于丙的優先購買權。28、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關于法庭審理活動先后順序的排列,下列哪一選項的組合是正確的?()①宣讀勘驗筆錄;②公訴人發表公訴詞;③訊問被告人;④詢問證人、鑒定人;⑤出示物證;⑥被告人最后陳述。A、②③⑤④①⑥B、③④⑤①②⑥C、②④⑤①⑥③D、③④①⑤②⑥【參考答案】:B【解析】《刑事訴訟法》第155條規定,公訴人在法庭上宣讀起訴書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進行陳述,公訴人可以訊問被告人……審判人員可以訊問被告人。所以③應該排在最先,排除A和C。第l56條第2款規定……審判人員可以詢問證人、鑒定人。所以④應該處于第二的順序。第l57條規定,公訴人、辯護人應當向法庭出示物證,讓當事人辨認,對未到庭的證人的證言筆錄、鑒定人的鑒定結論、勘驗筆錄和其他作為證據的文書,應當當庭宣讀。審判人員應當聽取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意見。由此,⑤應該排在第三的位置,①應該排在第四的位置,由此排除D選項。第l60條規定,經審判長許可,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可以對證據和案件情況發表意見并且可以互相辯論。審判長在宣布辯論終結后,被告人有最后陳述的權利。由此,②公訴詞(即公訴人對證據和案件情況的意見)應該排在第五的位置,⑥排在最后。所以本題正確答案是8。這里公訴詞和公訴書不是一回事,請注意區分。29、某派出所以擾亂公共秩序為由扣押了高某的拖拉機。高不服,以派出所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訴訟中,法院認為被告應是縣公安局,要求變更被告,高不同意。法院下列哪種做法是正確的?A、以派出所為被告繼續審理本案B、以縣公安局為被告審理本案C、裁定駁回起訴D、裁定終結訴訟【參考答案】:C30、承攬人在履行承攬合同中的下列行為,哪一項構成違約?A、承攬人發規定作人提供的圖紙不合理,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人,因等待答復,未能如期完成工作B、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遂自行更換為自己確認合格的材料C、承攬人未征得定作人同意,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D、因定作人未按期支付報酬,承攬人拒絕交付工作成果【參考答案】:B【解析】:承攬合同(1)《合同法》第254條規定:“承攬人可以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攬人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故C選項不構成違約。(2)《合同法》第257條規定:“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或者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予答復等原因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故A選項亦不構成違約。(3)《合同法》第264條規定:“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等價款的,承攬人對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故D選項亦不構成違約。(4)《合同法》第256條規定:“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材料。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應當及時檢驗,發現不符合約定時,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更換、補齊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承攬人不得擅自更換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換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因此B選項構成違約。31、甲拾得某銀行簽發的金額為5000元的本票一張,并將該本票背書送給女友乙作生日禮物,乙不知本票系甲拾得,按期持票要求銀行付款。假設銀行知曉該本票系甲拾得并送給乙,對于乙的付款請求,下列哪一種說法是正確的?A、根據票據無因性原則,銀行應當支付B、乙無對價取得本票,銀行得拒絕支付C、雖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但因乙不知情,銀行應支付D、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且乙無對價取得本票,銀行得拒絕支付【參考答案】:D【解析】:本案的要點在于銀行已經知道甲獲得本票的方式不合法,屬于對本票的無權占用,而其以贈與的方式講本票給乙,乙沒有支付對價,不是善意第三人,同樣沒有取得本票的有權占用,因此不適用無因性原則。如果銀行不知道此情況,則應當支付。32、2000年3月至2002年7月期間,孫某在擔任杭州某電子元件公司下設一經營部負責人期間,為牟取高額利潤,多次伙同該經營部業務員才某,從杭州某接插件廠廠長殷某處購人大量假冒國營25廠生產的Y4系列電連接器,銷售給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某研究所。孫某、才某明知該系列電連接器不是軍品定點單位——國營825廠所生產,而且研究所是軍事研究所;2002年8月,在進行我國載人航天型號任務研究工作中出現事故,發現用于飛船上的傳感器的接插件為上述假冒產品,該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40余萬元。兩被告人構成:()A、銷售偽劣商品罪B、詐騙罪C、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罪D、過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罪【參考答案】:C【考點】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罪【解析】《刑法》第370條規定,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裝備而提供給武裝部隊的行為,構成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罪。刑法中規定的武裝部隊應該是廣義的,應包括承擔軍事研究任務的科研院所和相關單位,首先,從管理的角度看,軍事科研院所基本上都隸屬于中央軍委或國防部以及武警總隊,本身就具有軍事性質,是國家整個軍事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次,軍事科研院所是服務于軍事目的的,它在戰時也承擔著與武裝部隊相似的職能,為武裝部隊的有效作戰提供有力的技術保障。33、下列關于涉外民事訴訟和國內民事訴訟關系的表述,不正確的是哪一個?A、無論是國內民訴,還是涉外民訴,在訴訟過程中采取的財產保全措施都可以依當事人的申請進行或者由法院依職權進行B、涉外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協議管轄的范圍較寬,并不限于合同案件,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當事人也可以協議管轄C、涉外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協議管轄的,只要選擇與案件有實際聯系的法院即可,并不限于民事訴訟法對國內協議管轄范圍的規定D、涉外民事訴訟和國內民事訴訟都存在專屬管轄制度【參考答案】:A【解析】:《民事訴訟法》第249條規定:“當事人依照本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利害關系人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的規定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涉外民事訴訟中的財產保全只能依當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申請采取,法院不能依職權采取,A選項錯誤,應當選。《民事訴訟法》第242條規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用書面協議選擇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法院管轄。選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管轄的,不得違反本法關于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民事訴訟法》第25條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涉外民訴當事人協議管轄的范圍比較大,除了合同案件,還包括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涉外民事訴訟協議管轄選擇的管轄法院也比國內協議管轄的選擇管轄法院的范圍要大。BC選項正確,不應當選。《民事訴訟法》第34條規定:“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第244條規定:“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履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管轄。”在國內民事訴訟和涉外民事訴訟中,都存在專屬管轄的制度。D選項正確,不應當選。34、某家具廠向某木材供應站訂購了一批木材。但約定的交貨日期到來時,木材供應站未能按期交貨。兩天后,因該地區遭遇罕見山洪,木材供應站所儲存的全部木材被山洪沖走。家具廠因此停工待料10天,造成損失5萬元。對家具廠的損失,應由誰承擔?A、應當由家具廠自行承擔B、應當由木材供應站予以賠償C、應當由家具廠自行承擔一半的損失,另一半由木材供應站予以賠償D、在不可抗力發生前家具廠因遲延交貨遭受的損失,應當由木材供應站予以賠償,其余則應由家具廠自行承擔【參考答案】:B【解析】:測試點為當事人遲延履行后遭遇不可抗力的違約責任承擔。合同法第117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案即屬該條規定的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情形,故木材供應站不能因此而免責。故B是正確答案。35、下列行為不屬于招標投標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是:A、招標者向某投標者透露標底的行為B、某投標者在其投標之前通過招標者私下獲得其他投標者的報價的行為C、投標者甲魚其他投標者串通投標,壓低標價的行為D、投標者直接報出成本價【參考答案】:D【解析】:《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五條投標者不得串通投標,抬高標價或者壓低標價。投標者和招標者不得相互勾結,以排擠競爭對手的公平競爭。《招投標法》第二十二條招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招標人設有標底的,標底必須保密。第三十二條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投標人不得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禁止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第三十三條投標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也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36、人民檢察院在以證據不足為由而決定不起訴之前,必須經過什么法律程序?()。A、已退回補充偵查B、已詢問過案件所有的證人C、已退回補充偵查兩次D、已自行補充偵查【參考答案】:A【解析】《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286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退回補充偵查的案件,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經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作出不起訴決定前應當根據案件情況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確定補充偵查的次數。”由此可見,“退回補充偵查”是做出存疑不起訴決定的必要條件,但次數未必一定要達到兩次。故選A。37、某區法院在執行該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調解書時,發現調解違反了合法原則,調解內容嚴重損害了第三方的利益,該基層法院應如何處理?()A、不對調解書進行審查,繼續執行B、應先裁定暫緩執行,并提出書面意見,根本院院長審查處理C、應裁定不予執行D、應提出書面意見,經院長批準,函請市中級人民法院處理【參考答案】:D【考點】執行人員對發現民事執行根據確有錯誤的案件的處理詳解:《民事訴訟法意見》第258條規定,在執行上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時,發現確有錯誤的,可提出書面意見,經院長批準,函請上級人民法院審查處理。故本題答案為D項。38、甲毆打乙致乙死亡,為此甲賠償乙家屬2萬元。乙家屬料理后事后,分割了乙的財產。引起上述侵權賠償關系和財產繼承關系產生的法律事實分別是。A、事件、行為B、行為、事件C、事件、事件D、行為、行為【參考答案】:B【解析】:評析:評析:考查要點是民事法律事實。民事法律事實是法律規定的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現象。根據客觀事實是否與主體之間的意志有關,民事法律事實可以分為事件和行為。事件是指與主體意志無關的事實,如死亡、出生、物的消滅、不可抗力等。行為則是受主體意志所支配,能夠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活動。如發出要約、訂立合同、立遺囑、拾得遺失物、違約行為、侵權行為等都是行為。該題前兩句只是對事實法律關系的描述。關鍵是所問的問題,即“引起上述侵權賠償關系和財產繼承關系產生的法律事實”。引起侵權損害賠償關系的法律事實不是乙死亡這一事件,而是甲的侵權行為引起,死亡是侵權行為的結果。因此,正確答案的前項肯定是行為。財產繼承法律關系的發生必須有被繼承人死亡的事實出現,死亡是法律事實中的事件。財產繼承法律關系位于侵權賠償關系后,故答案的后項是事件。符合該解釋的只有B。其他三項不符合題意要求。39、乙基于強奸故意正在對婦女實施暴力,甲出于義憤對乙進行攻擊,客觀上阻止了乙的強奸行為。觀點:①正當防衛不需要有防衛認識②正當防衛只需要防衛認識,即只要求防衛人認識到不法侵害正在進行③正當防衛只需要防衛意志,即只要求防衛人具有保護合法權益的意圖④正當防衛既需要有防衛認識,也需要有防衛意志結論:a.甲成立正當防衛b.甲不成立正當防衛就上述案情,觀點與結論對應正確的是哪一選項?A、觀點①觀點②與a結論對應;觀點③觀點④與b結論對應B、觀點①觀點③與a結論對應;觀點②觀點④與b結論對應C、觀點②觀點③與a結論對應;觀點①觀點④與b結論對應D、觀點①觀點④與a結論對應;觀點②觀點③與b結論對應【參考答案】:A40、下列關于行政法規解釋的哪種說法是正確的?A、國務院各部門可以根據國務院授權解釋行政法規B、行政法規條文本身需要作出補充規定的,由國務院解釋C、在審判活動中行政法規條文本身需要進一步明確界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解釋D、對具體應用行政法規的問題,各級政府可以請求國務院法制機構解釋【參考答案】:B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下列選項,哪項是我國現行法規禁止設立外資企業的行業?A、廣播電視B、國內商業C、對外貿易D、郵電通信【參考答案】:A,B,C,D【解析】:ABCD。修訂前的《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第4條規定:“下列行業,禁止設立外資企業:(一)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二)國內商業、對外貿易、保險;(三)郵電通信;(四)中國政府規定禁止設立外資企業的其他行業。”因此,本題雖然是單選題,但ABD都對。修訂后的(實施細則)第4條的規定:“禁止或者限制設立外資企業的行業,按照國家指導外商投資方向的規定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執行。”按照1997年11月31日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發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規定,廣播電視、郵電通信是禁止外商投資的產業;國內商業、對外貿易是限制外商投資的產業,但是不允許外商獨資。故答案仍是A、B、C、D。3、某房屋登記簿上所有權人為甲,但乙認為該房屋應當歸己所有,遂申請仲裁。仲裁裁決爭議房屋歸乙所有,但裁決書生效后甲、乙未辦理變更登記手續。一月后,乙將該房屋抵押給丙銀行,簽訂了書面合同,但未辦理抵押登記。對此,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房屋應歸甲所有B、房屋應歸乙所有C、抵押合同有效D、抵押權未成立【參考答案】B,C,D4、債權人以對自己造成損害為由,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債務人的下列哪些行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A、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B、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C、債務人無償將財產贈與他人D、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但受讓人不知該情形【參考答案】:B,C【解析】:《合同法》第74條第1款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5、2008年7月,家住A省的陳大因贍養費糾紛,將家住B省甲縣的兒子陳小訴至甲縣法院,該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經政府正式批準,陳小居住的甲縣所屬區域劃歸乙縣管轄。甲縣法院以管轄區域變化對該案不再具有管轄權為由,將該案移送至乙縣法院。乙縣法院則根據管轄恒定原則,將案件送還至甲縣法院。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乙縣法院對該案沒有管轄權B、甲縣法院的移送管轄是錯誤的C、乙縣法院不得將該案送還甲縣法院D、甲縣法院對該案沒有管轄權【參考答案】A,B,C6、下列行為不是代理的有:()A、商店售貨員王某在柜臺內向顧客銷售商品B、張某用朋友的名字在賓館登記住宿C、林某為念幼兒園的女兒購買鋼琴D、艾某受室友李某委托,請求父親為室友李某購買相機一臺【參考答案】B,C,D【考點】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法律要件【解析】B項中依據張某的意思是要自己承受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C項林某的行為是贈與;D項屬于傳達。7、甲委托乙寄售行以該行名義將甲的一臺儀器以3,000元出售,除酬金外雙方對其它事項未作約定。其后,乙將該儀器以3,500元賣給了丙,為此乙多支付費用100元。對此,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甲與乙訂立的是居間合同B、高于約定價格賣得的500元屬于甲C、如儀器出現質量問題,丙應向乙主張違約責任D、乙無權要求甲承擔100元費用【參考答案】B,C,D8、李某在甲市A區新購一套住房,并請甲市B區的裝修公司對其新房進行裝修。在裝修過程中,裝修工人不慎將水管弄破,導致樓下住戶的家具被淹毀。李某與該裝修公司就賠償問題交涉未果,遂向甲市B區法院起訴。B區法院認為該案應由A區法院審理,于是裁定將該案移送至A區法院,A區法院認為該案應由B區法院審理,不接受移送,又將案件退回B區法院。關于本案的管轄,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甲市A、B區法院對該案都有管轄權B、李某有權向甲市B區法院起訴C、甲市B區法院的移送管轄是錯誤的D、A區法院不接受移送,將案件退回B區法院是錯誤的【參考答案】A,B,C,D【考點】侵權案件的管轄法院、移送管轄【解析】《民事訴訟法》第29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再根據《民事訴訟意見》第28條的規定,《民事訴訟法》第29條規定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由此可見,侵權糾紛案件的管轄法院是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以及被告住所地法院。結合本題,位于甲市B區的裝修公司在給李某位于甲市A區的住房裝修時,因不慎將水管弄破,導致樓下住戶家具被淹毀,而李某因與裝修公司就賠償問題交涉未果遂起訴。因此。對此侵權糾紛,甲市A區既是侵權行為實施地,也是侵權結果發生地,A區法院具有對本案的管轄權。而甲市8區是被告住所地,B區法院也具有對本案的管轄權。綜上所述,甲市A、B區法院對本案都有管轄權,李某既可以向甲市A區法院起訴,也可以向甲市B區法院起訴。選項AB正確。由于甲市8區法院對本案有管轄權,因此其將案件移送管轄的做法是錯誤的。C項正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6條的規定可知,受移送法院不能再自行將案件移送。因此,A區法院不接受移送,將案件退回B區法院的做法錯誤。選項D正確。9、最惠國待遇原則是世界貿易組織確認的一個基本原則,但該原則在實施中可以有例外。依照1947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的規定,下列哪些選項可以作為例外情況不適用最惠國待遇原則?A、有關輸出或輸入黃金或白銀的措施B、為保護本國具有藝術、歷史或考古價值的文物而采取的措施C、關稅同盟之間相互給予的優惠D、邊境小額貿易優惠【參考答案】:A,B,C,D【解析】:關稅與貿易總協定下最惠國待遇原則適用的例外情況《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1條:“一般最惠國待遇:1.在對輸出或輸入、有關輸出或輸入及輸出入貨物的國際支付轉賬所征收的關稅和費用方面,在征收上述關稅和費用的方法方面,在輸出和輸入的規章手續方面,以及在本協定第三條第2款及第4款所述事項方面,一締約方對來自或運往其他國家的產品所給予的利益、優待、特權或豁免,應當立即無條件地給予來自或運往所有其他締約方的相同產品。”;一般例外見第20條。本題A、B、C、D選項均屬于可不適用最惠國原則的例外情況。10、甲學校向乙公司發出要約,要定作一批桌椅,要約中表明了桌椅的樣式,甲要約中提出:“雙方發生爭議,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乙公司回信接受甲公司的一切條件,但在回信中指出,雙方發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向法院起訴,根據已知條件,判斷下列選項:()A、甲、乙之間的合同成立,因為已經達成了合意B、甲、乙之間的合同成立,因為乙的變更是非實質性變更C、甲、乙之間的合同不成立,因為乙的變更是實質性變更D、甲、乙之間的合同不成立,乙的回信是新要約【參考答案】:C,D【解析】:【解析】::《合同法》第30條規定,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因此,C、D項正確,排除A、B項。11、華北某地5月份突降百年難遇的暴雨,氣象預報部門也未及時發布氣象信息,某化工廠由于沒有采取保護措施,排污管道被沖破,雖然化工廠采取了一切可能的措施,仍有部分污水流入附近農田,造成莊稼嚴重減產,遭受損害的農民要求化工廠賠償,化工廠認為自己沒有責任。以下說法正確的有:A、農民有權請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處理該糾紛B、農民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C、人民法院應判令化工廠賠償農民的損失D、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給予化工廠警告【參考答案】:A,B【解析】:《環境保護法》第41條第2款規定:“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處理;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此可知,對于環境污染損害的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當事人可以請求行政機關處理,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直接起訴,所以AB選項均正確,當選。第41條第3款規定:“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并經及時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環境污染損害的,免予承擔責任。”本題中,“突降百年難遇的暴雨,氣象預報部門也未及時發布氣象信息”,符合“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這個條件,“化工廠采取了一切可能的措施”,也符合“及時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環境污染損害”這個條件,所以化工廠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定,可以免予承擔賠償責任,C選項錯誤,不當選。化工廠并未違反法律規定,當然不承擔行政責任,所以D選項錯誤,不當選。12、根據我國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凡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存在信用證欺詐?()A、受益人偽造單據B、受益人不交付貨物C、受益人提交記載內容虛假的單據D、受益人和開證申請人串通提交假單據而沒有真實的基礎交易【參考答案】A,C,D【解析】參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信用證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8條。13、甲有二子乙和丙。乙離家出走,經法院依法判決宣告死亡。后甲病故,遺產由丙繼承。甲病故3年后,乙返回并要求繼承甲的遺產,請判斷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乙、丙均為甲的繼承人,理由是甲與乙、丙之間是父子關系B、只有丙為繼承人,理由是繼承開始后,乙被宣告死亡C、乙無權要求繼承甲的遺產,理由是遺產已由丙繼承,該繼承行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D、乙有權繼承甲的遺產,理由是乙為甲的繼承人,且提出權利請求未超過訴訟時效【參考答案】A,D【解析】本題涉及繼承人的回復請求權問題。甲病故時,乙被宣告死亡,3年后,乙返回,其死亡宣告被依法撤銷,依民法理論,其享有繼承權的回復請求權。因此,本題正確選項為AD。14、下面有關票據背書問題的敘述,哪些是符合我國票據法的規定的?()A、出票人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該轉讓行為無效B、票據憑證不能滿足背書人記載事項的需要的,可以加附粘單,粘附于票據憑證上。粘單上的第一記載人應當在匯票和粘單的粘處簽章C、非經背書轉讓而取得的票據無效D、匯票以背書轉讓或者以背書將一定的匯票權利授予他人行使時,必須記載被背書人的名稱【參考答案】:B,D【解析】:見《票據法》第27條第2款.第4款,第28條,第30條。根據上述規定,背書是指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的票據行為,出票人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意味出票人創設的票據權利中不包括票據轉讓權,該票據不具有流通性,因此,持票人背書轉讓的,不發生票據權利的轉移。但該轉讓并非完全不能產生法律效果,該轉讓行為可以具有一般債權債務轉讓的效力。A不選。票據憑證上不能滿足背書人記載事項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單,粘附于票據憑證上,粘單上的第一記載人,應當在匯票和粘單的粘接處簽章。匯票以背書轉讓或者以背書將一定的匯票權利授予他人行使時,必須記載被背書人名稱。C項中說法不正確,因為票據的取得除了通過票據行為(如背書)外,尚有其他途徑如因繼承.贈與或公司合并等民法上的繼受方式取得票據的。15、下列選項中,哪些屬于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A、有關合同標的變更B、對數量和質量的變更C、履行期限的變更D、履行方式的變更【參考答案】:A,B,C,D【解析】:見《合同法》第30條。該條規定:“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16、根據我國相關司法解釋規定,下列關于財產保全、先予執行陳述錯誤的是:()。A、訴訟中財產保全,可以由法院依職權啟動,先予執行措施不能由法院依職權啟動B、財產保全、先予執行確有錯誤,應當啟動審判監督程序糾正C、財產保全、先予執行都既可以在訴前申請,也可以在訴中申請D、財產保全、先予執行必須提供擔保【參考答案】C,D【解析】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2、97條的規定,訴訟中財產保全,可以由法院依職權啟動,先予執行措施不能由法院依職權啟動,因此,A選項正確;根據《經濟審判民訴規定》第19條,受訴人民法院院長或者上級人民法院發現采取財產保全或者先予執行措施確有錯誤的,應當按照審判監督程序立即糾正。因此,B選項正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7條的規定,先予執行只能在訴訟中申請,不能在訴訟前申請,因為只有進入訴訟程序而且進行開庭審理,才能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明確,才能確定申請人的境況是否具備進行先予執行的緊迫性。因此,C選項錯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2條、93條的規定,訴前財產保全必須提供擔保,訴訟中的財產保全法院可以責令當事人提供擔保。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8條的規定,當事人申請先予執行,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因此,D選項錯誤。17、多邊投資擔保機構承保的投資風險包括:A、征收和類似措施險B、投資者違約險C、貨幣匯兌險D、戰爭和內亂險【參考答案】:A,C,D【解析】:多邊投資擔保機構主要承保以下四項非商業風險:貨幣匯兌險、征收和類似的措施風險、戰爭和內亂險、政府違約險。投資者違約不屬于其承保范圍。故ACD選項屬于多邊投資擔保機構的承保范圍,B選項不屬于。本題的應選項為ACD。18、公民劉林與甲化工廠簽訂了專利普通實施許可合同,該工廠利用甲的專利進行生產,后該工廠停產,便允許乙化工廠使用該專利以收取專利使用費。劉林得知后,遂以甲工廠違約為由將其告至法院。你認為本案應如何處理?()A、甲工廠違反了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因此應承擔違約責任B、甲工廠與乙工廠之間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無效C、甲工廠向乙工廠收取的專利使用費為不當得利,應向劉林返還不當的得利D、甲工廠根據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有權許可合同外的第三人實施該專利【參考答案】A,C【解析】本題涉及技術實施許可合同問題。甲工廠未經專利權人同意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技術,構成違約行為。其所收取的許可費構成不當得利,其與第三人之間的許可合同構成效力未定的合同。因此,本題選項為AC。19、下列行為構成國家不法行為的是:A、某國軍用飛機未經允許進入他國領空B、一國對其公民哄搶駐該國外國使館財產的行為坐視不管C、甲、乙兩國締結了一項雙邊條約,約定由甲國向乙國提供貸款,但到期未如約履行D、甲國根據其國內法認定乙國的政權為邪惡政權,發動武裝戰爭將其摧毀【參考答案】:A,B,C,D【解析】:國家不法行為是指國家違背國際法義務的行為。A選項構成侵犯他國領空主權,為國家不法行為,應選。B選項該國對于外國使館受侵害不盡保護的義務,消極不作為構成國家不法行為,應選。C選項甲國違反條約義務構成國家不法行為,應選。D選項甲國的行為屬于戰爭侵略,自然屬于國家不法行為,應選。本題的應選項為ABCD。20、下列哪些外國人在遵守中國憲法和法律的前提下可以通過申請加入中國國籍?A、中國人的近親屬B、任何人都可以C、定居中國的D、有其他正當理由的【參考答案】:A,C,D【解析】:《國籍法》第7條規定,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愿意遵守中國憲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批準加入中國國籍:一、中國人的近親屬;二、定居在中國的;三、有其他正當理由。由上可知,本題正確答案應為A、C、D項。21、村民古奇向海德借款人民幣4萬元,古奇出具的借條上寫明8個月后歸還,雙方并且口頭商定不支付利息。借款12個月后古奇欲歸還所借款項。雙方對歸還4萬元本金沒有異議,但對是否要償付利息雙方發生爭議,對于這一問題,以下意見中錯誤的是:A、從借款之日到還款之日止支付利息B、按口頭約定,不支付利息C、從8個月期滿之日起計算利息D、雙方應另行商定是否計算利息【參考答案】:A,B,D【解析】:[測試點]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解析】:《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第207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依此,題中借款合同本來無須支付利息,但是由于借款人逾期還款,其逾期部分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22、下列關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的說法不正確的是?()A、會計師事務所可以設立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B、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C、特殊普通合伙企業的執業風險基金用于償付合伙人執業活動造成的債務D、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應當辦理職業保險【參考答案】B【解析】《合伙企業法》第55條規定,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可以設立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顯然以會計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符合該條規定。第59條規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應當建立執業風險基金、辦理職業保險。執業風險基金用于償付合伙人執業活動造成的債務。執業風險基金應當單獨立戶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B項根據第57條的規定,正確的表述應為“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23、劇作家甲在某網站發現一篇網絡小說《陌上花開》,喜不自勝,將其改編成電影劇本。因一時查找不到該小說的作者,甲便致信該網站,聲明自己已將小說改編為劇本,請網站靜忙聯系作者以便支付相應報酬。后制片人乙在征得甲同意后,將電影劇本《陌上花開》拍攝成同名電影,并向甲支付了報酬。影片播出后,丙撰寫了一篇影評對該電影進行批評,并未經制片人許可在影評中部分引用了電影中的對白。影片播出半年后,丁電視臺未經制片人許可播放了該影片,并于事后向制片人支付了若干費用。上述行為人中,侵犯他人的著作權的是:()A、劇作家甲B、制片人乙C、影評人丙D、電視臺丁【參考答案】A,B,D【解析】A、B、D【解析】考點:著作權、著作鄰接權講解:《著作權法》第10條第1款第14項規定,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第2款規定,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5項至第17項規定的權利,并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可見,改編權是著作權的重要組成部分,甲未經許可擅自改編他人作品,顯然侵犯了他人著作權,A選項正確。《著作權法》第40條第2款規定,錄音錄像制作者使用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應當取得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作品的著作權人和原作品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5條第3項、第5項規定,《著作權》法和本條例中下列用語的含義:(三)錄像制品,是指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無伴音的連續相關形象、圖像的錄制品;(五)錄像制作者,是指錄像制品的首次制作人。可見,電影制作者可歸類于此處的錄像制作者。因此,乙拍攝電影只獲得了改編作品著作權人的許可,侵犯了原作品著作權人的權利,B選項正確。《著作權法》第22條第1款第(2)項規定,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故丙的行為不屬于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C選項錯誤。《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電視臺播放他人的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錄像制品,應當取得制片者或者錄像制作者許可,并支付報酬;播放他人的錄像制品,還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丁電視臺未經許可播放他人電影,已經侵犯了制作者的著作權,D選項正確。24、關于胎兒的繼承權,說法正確的是:A、遺產分割時,應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B、胎兒出生時即為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法定繼承處理C、胎兒出生時即為死體的,胎兒的份額由胎兒的繼承人繼承D、應當為胎兒保留遺產份額而沒有保留的,應當從繼承人所繼承的遺產中扣除【參考答案】:A,B,D【解析】:解題要點:掌握《繼承法》第28條的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25、關于遺囑繼承,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被繼承人所立前后遺囑內容沖突的,后立的遺囑均優先于前立的遺囑B、并非所有的遺囑形式都須有遺囑見證人,但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必須由兩個以上遺囑見證人在場C、須有遺囑見證人在場的遺囑形式,不具有見證資格的人在場的,遺囑無效D、代位繼承不適用于遺囑繼承中,但轉繼承適用【參考答案】:B,D【解析】:本題考查遺囑繼承。繼承法第20條規定,“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繼承法實施意見第42條規定,“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抵觸的遺囑,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公證遺囑為推;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的遺囑為準。”據此,后立非公證遺囑不能優先于前立的公證遺囑,A項錯誤。繼承法第17條規定,“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據此,并非所有的遺囑形式都適用遺囑見證人,只包括代書、錄音和口頭遺囑,不包括自書遺囑,B項正確。不具有見證資格人在場,并不當然使遺囑無效,還要看此人是作為遺囑見證人還是作為一般見證人。若是作為后者存在,遺囑見證人仍符合法定的人數和條件的,不具有見證資格的人在場對遺囑的效力不產生影響。據此,C項錯誤。根據繼承法第27條、第11條,代位繼承只適用法定繼承中,不適用于遺囑繼承。D項正確。26、在民事訴訟中,法院對下列哪些事項可以不經當事人申請而作出處理?A、訴訟中裁定財產保全B、決定回避C、裁定移送管轄D、裁定先予執行【參考答案】A,B,C27、王大山為某公司股東,現欲主張公司回購其股權,下列相關說法正確的是:()A、無論王大山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如其對于公司的合并、分立持有異議,都有權要求公司以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B、無論王大山以法律規定的何種理由請求公司收購其股權,都無須股東會議的表決通過C、無論王大山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如欲請求公司以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都應當先與公司就收購價格進行協議D、如王大山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因其對于公司的分立持有異議而由公司收購其股份的,公司應當將所收購的股份自收購之日起6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參考答案】A,B,D【解析】《公司法》第75條、第143條。28、下列社會關系屬于民法的調整對象的有A、自然人丙與自然人丁之間訂立的電腦買賣合同關系B、中國公民甲與中國公民乙之間締結的婚姻關系C、乙稅務機關與自然人丁之間訂立的廢舊電腦買賣合同關系D、甲稅務機關與自然人乙之間稅款征收關系【參考答案】:A,B,C【解析】:本題涉及民法的調整對象問題。合同關系、婚姻關系均為民法調整的社會關系,但是稅款征收關系不為民法調整的社會關系,因為它不是平等主體之間的社會關系。29、當事人李某在二審判決生效后又向上一級法院提出申請再審,原因是一審法院負責本案的書記員是對方當事人的老同學,完全有可能存在偏向,卻沒有回避。再審法院的立案庭對此問題進行了審查,對此,你認為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A、二審沒有提出該事由,現在提出再審不予受理,駁回申請B、書記員回避與否無關緊要,不予受理,駁回申請C、應該受理,這是重要的程序要求D、再審只針對實體問題,不能因為回避問題而受理【參考答案】:A,B,D【解析】:【考點】當事人提起再審的條件詳解:《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第1款規定,第179條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1)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2)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3)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4)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5)對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6)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7)違反法律規定,管轄錯誤的;(8)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回避的審判人員沒有回避的;(9)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于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10)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11)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12)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13)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可見本案情形屬于程序違法可以提起再審的情形,c項的說法正確,而B項的說法錯誤。至于是否一定要二審提出,法律沒有要求,A項的說法錯誤。在民事訴訟中,程序問題也可以成為提起再審的理由,所以,D項錯誤。30、甲公司向乙公司訂購奶粉一批,乙公司在訂立合同時,將國產奶粉謊稱為進口奶粉。甲公司事后得知實情,適逢國產奶粉暢銷。甲公司有意履行合同,乙公司則希望將這批貨物以更高價格售與他人。此時,當事人的下列行為,對合同效力將產生什么影響?()A、甲公司向乙公司催告交貨,則合同成為確定地有效B、甲公司向乙公司預付貨款,則合同成為確定地有效C、甲公司向乙公司送交確認合同有效的通知,則合同成為確定地有效D、乙公司以合同訂立存在欺詐情事為由主張撤銷,則合同失去約束力【參考答案】A,B,C【考點】欺詐【解析】《合同法》第54條第2款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撤銷權人為受損害方,D不選。第5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ABC適用第55條第2項,當選。三、不定向選擇題1、下列關于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說法正確的是:A、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半數以上業主的同意B、業主可以自主決定將住宅用地改變為經營性用房C、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為物業公司所有D、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做出的決定侵犯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法院予以撤銷【參考答案】:D【解析】:根據《物權法》第76條規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故A選項錯誤。《物權法》第77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故B選項說法錯誤。《物權法》第79條規定: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于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于電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維修。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公布,C選項說法錯誤。《物權法》第78條規定: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D選項說法正確。2、甲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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