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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PAGE 附表3: 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電力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分標準表 1 安全生產目標(20分)序號項 目內 容標準分評分標準實得分1.1目標制定 1.根據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實際,結合企業、建設單位總體、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制定項目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2. 安全生產目標應分解至各相關部門、專業工地、班組; 3.安全生產目標應包含人員、機械、設備、交通、火災、環境等方面的各項指標。61.未制定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不得分;2. 安全生產目標未分解到班組,扣2分;3.人員、機械、設備、交通、火災、環境方面的安全指標缺項,扣1分/項。1.2目標控制與實施 1.制定實現安全目標的保

2、證措施; 2.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對安全目標保證措施進行動態調整。81.未制定具體的保證措施,不得分;2.保證措施未進行動態調整,扣5分。1.3目標監督與考核 每半年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保證措施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保存有關記錄。61.未對安全生產目標的措施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扣4分;2.未對安全生產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扣3分。 2 組織機構和職責(60分)序號項 目內 容標準分評分標準實得分2.1安委會 1.成立以項目經理為主任,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明確職責; 2.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委會會議,總結分析本項目的安全生產情況,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問

3、題,決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大措施。101.未成立安委會或安委會成員不符合要求,不得分;2.未按規定召開會議或會議紀要未發布,扣3分/次;3.安委會主任未主持或參加會議,扣3分/次;4.未落實上次會議工作要求,扣2分/項。2.2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建立安全生產、安全技術、文明施工、消防、機械等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明確職責 10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不健全,扣2分/項。2.3安全生產監督體系 1.按國家相關規定設立安全監督部門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網絡; 2.安全監督部門每周召開安全監督工作會議,并做好會議記錄; 3.安全監督管部門定期檢查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糾正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

4、度的行為,安全監督工作記錄應完整; 4.安全管理人員對危險性較大工作進行現場監督。 101.未設置安全監督部門,或未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不得分;2.配備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資質不符合規定,扣1分/人;3.未按時召開安全監督網絡會議或會議記錄不完整,扣2分/次;4.安全管理人員對危險性較大工作未進行現場監督(查看監督記錄或旁站記錄),扣2分/次;5.現場監督檢查無記錄,發現違章現象未制止(查看違章處罰記錄),扣1分/次。2.4安全職責 1.按照“一崗雙責”的原則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部門、崗位人員的安全職責; 2.項目經理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并履行下列主要職責:組織建立、健全本項目的安全生

5、產責任制,并組織開展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保證其有效實施;保證本項目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督促檢查本項目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組織制定并實施本項目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3.每半年對各級安全生產職責履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4.項目經理每月主持召開安全工作例會。 301.未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得分; 2.未明確各級、各部門、各崗位人員安全職責,扣5分/項;3.未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考核,扣5分;4.未按規定召開安全工作例會,扣5分/次;5.項目經理未主持安全工作例會,扣5分/次;6.安全例會

6、無記錄,扣2分/次;7.未按規定開展安全檢查,扣5分/次;8.檢查出的問題沒有進行整改,扣2分/項。 3 安全生產投入(60分)序號項目內容標準分評分標準實得分3.1費用管理 1.制定安全生產費用投入保障制度;2.編制項目需要的安全生產費用計劃,保證安全生產費用的投入;3.建立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臺帳。301.未按規定提取安全生產專項費用,扣10分;2.未制定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扣10分;3.無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臺帳或臺帳記錄,扣3分;4.未有經批準的安全生產費用計劃,扣10分。3.2費用使用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包括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洞口、臨邊、機械設備、高處作業防護

7、、交叉作業防護、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雷、防臺風、防地質災害、地下工程有害氣體監測、通風、臨時安全防護等設施設備支出; 2.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3.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產檢查、標準化建設支出; 5.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6.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7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8.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9.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301.安全生產費用未按要求進行投入和使用,扣10分;2.無安全生產費用歸類統計,扣5分;3.無安全費用投入的

8、有效證據,扣5分。 4 法律法規與安全管理制度(60分)序號項 目內 容標準分評分標準實得分4.1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1.及時識別、獲取有效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形成清單、并及時更新發布; 2.嚴格遵守國家、行業及項目所在地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10 1.未建立并發布有效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清單,不得分;2.使用過期的法規、規程、標準規范,扣2分/處。4.2規章制度 1.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具體見附錄A);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時傳達到相關單位、部門。 201.未制定和發布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分;2.安全管理制度不全,扣2分/

9、項;3.規章制度未及時傳達到相關單位、部門,扣2分/單位(部門)。4.3操作規程根據崗位、工種特點,編制適用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發放到相關崗位。 101.未根據崗位、工種特點,編制適用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發放到相關崗位,不得分;2.崗位操作規程有缺陷,扣2分/項。4.4定期評審每年對識別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和適用情況進行一次評審。 51.未評審,不得分;2.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清單年度內未更新,扣2分。4.5修 訂根據評審情況等,對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性和適用性。 51.未按評審結果修訂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扣2分

10、;2.無修訂記錄資料,扣1分/項。4.6文件和檔案管理 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過程、活動、檢查等安全記錄臺帳(見附錄B),安全記錄應及時整理和編目。 101.未按規定建立安全記錄臺帳,扣2分/項;2.安全記錄臺帳未按有關要求及時整理和編目,扣1分/項。 5 安全教育培訓(65分)序號項 目內 容標準分評分標準實得分5.1教育培訓管理 1.明確安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或責任人; 2.制定、實施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3.做好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建立安全教育培訓臺帳。 101.未明確安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或責任人,扣3分;2.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扣4分;3.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和檔案,扣3分。5.2項目負責人

11、及安全管理人員 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相應資格,取得合格證書。 15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經安全培訓,未持有效資格證,扣4分/人。5.3作業人員教育培訓 1.每年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不少于20學時的安全法規、制度、規程、生產技能的培訓,并經考試確認符合崗位要求; 2.新入廠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 3.特種作業人員應按有關規定接受專門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并取得有效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并定期進行資格復審; 4.作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后重新上崗,應重新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5.實施新設

12、備、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時,應組織“四新”應用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使員工掌握基本的安全生產操作技能; 6.做好每天的“站班會(班前會)”,并結合工作任務做好危險點分析,做好安全交底;及時總結當班工作情況,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危險因素,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201.現場作業人員未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或考核不合格仍進行作業,扣3分/人;2.新入廠人員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扣2分/人;3.特種作業人員未持有效證件上崗,扣3分/人;4.作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后重新上崗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扣1分/人;5.實施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時,未組織“四新”應用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扣1分/人;6.未組織

13、每天的“站班會”,扣2分/次;7.“站班會(班前會)”無安全交底、無危險點告知記錄或記錄內容不充實,扣1分/次。5.4其他人員教育培訓 1.組織或監督相關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 2.對參觀、學習、實習等外來人員,應進行有關安全規定和可能接觸到的危害及應急知識的教育和告知,并做好相關監護工作。 101.未對相關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扣2分/人;2.未保存相關方和外來人員安全教育和應急培訓記錄,扣2分/人。5.5安全文化建設 1.編制安全文化活動策劃方案,采取多種形式的安全文化宣傳,引導從業人員規范安全行為,形成全體員工共同遵守的安全價值觀,實現“我要安全”的自我約束機制,保障安全

14、生產水平持續提高; 2.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文化活動,學習國家、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精神和規定,學習本崗位的安全生產知識,交流安全生產工作經驗,分析本崗位安全生產風險,提出預防措施; 3.建立安全生產承諾機制,每年初項目經理、管理部門、專業工地、班組及施工人員要對本項目、本科室、本工地、本崗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承諾。 101.未制定安全文化活動策劃方案,不得分;2.未組織開展安全文化活動(如安全生產月活動、安全知識競賽、安全工作經驗交流等),無活動記錄,扣2分;3.主要負責人未參加安全文化活動,扣1分/次;4.各級管理人員未分層次建立安全生產承諾,扣2分/項。 6 施工設備管理(155分) 6

15、.1 施工設備基礎管理(65分) 序號項 目內 容標準分評分標準實得分6.1.1組織機構 設置機構或安排設備管理專職人員,負責現場施工機械設備的管理,業務受企業本部機械管理部門指導。 81.未設置專職設備管理人員,不得分; 2.未明確其崗位職責,扣3分。6.1.2制度管理 1.健全機械設備管理制度,明確特種設備和大型施工設備(包括租賃)準入管理流程,包括:申報、審批、組織進場前的檢驗、安裝驗收、檢驗取證、定機定人、維護保養和安全監督檢查; 2.大型施工設備和特種設備進場應按合同要求向監理單位書面報告; 3收集適用機械設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規范。 12 1.機械設備現場相關管理制度

16、、管理流程不規范,扣8分/項; 2.未按要求向監理單位履行報審備案手續,扣2分/次; 3.未收集適用機械設備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規范,扣5分/項。6.1.3驗收及檢驗管理 1.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設備使用前進行驗收;2.特種設備應按相關規定進行注冊登記;經有合法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3.施工設備、場內機動運輸車輛牌證齊全、有效。 16 1.施工設備(特種設備)進場未經驗收就投入使用,扣5分/臺; 2.特種設備未定期檢驗,合格證不在有效期內,扣10分/臺; 3.場內運輸車輛牌證等證件不齊全,扣3分/項; 4.使用無資質廠家生產的機械設備,扣8分/臺。6.1.4特種設備作業人

17、員管理 1.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臺帳; 2.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應按有關規定組織培訓。 8 1.未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含分包方)管理臺帳,不得分; 2.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含分包方)未持有效證件,扣1分/人。6.1.5檔案管理 1.建立施工設備(特種設備)(含分包方的)管理檔案;檔案齊全、準確; 2.現場應保管特種設備使用維護說明書、安全檢驗合格證、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驗的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安全保護裝置及附件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6 1.未建立含分包方的施工設備(特種設備)檔案,不得分; 2.檔案資料不完整或與實際情況不符,扣2分/項; 3.現場特種設備相關文件不齊全的,扣2分/項;6.1

18、.6危險作業控制 1.按要求編制大型施工設備安裝、使用、維修、拆除的作業方案,并經過審批后實施,作業中嚴格執行; 2.施工設備主要技術負責人員、設備管理、安全監督人員等對危險作業項目進行檢查指導,及時整改安全隱患。 15 1.未按相關要求編制危險作業方案,或編制后未經審批實施,扣5分; 2.施工設備技術負責人、設備管理、安全監督人員未檢查落實危險作業安全措施,扣3分/項。 6.2 施工設備使用管理(65分)序號項 目 內 容標準分評分標準實得分6.2.1設備性能及作業環境 1.施工設備(特種設備)的金屬結構、運行機構、制動系統、電氣控制系統、接地等無缺陷;安全保護裝置齊全;防護罩、蓋板、梯子護

19、欄等防護設施完好; 2.施工設備干凈整潔; 3.設備基礎應進行驗收,確保符合技術文件要求,并定期檢查;4.設備運行范圍內無障礙,確保安全運行。 25 1.施工設備金屬結構、運行機構、制動系統、電氣控制系統存在缺陷、接地不符要求;設備基礎、軌道未經驗收;安全防護裝置不符合要求,扣3分/項; 2.施工設備潤滑系統存在跑冒滴漏、緊固件松動、物件擺放零亂,未懸掛檢驗合格證,安全操作規程,扣2分/項; 3.施工設備燈光、信號指示儀表有缺失,扣2分/臺; 4.兩臺及以上機械未制定相應的防碰撞措施,扣10分。6.2.2操作維修保養 1.編制包括分包方在內的施工設備(特種設備)維修保養和安全檢查計劃; 2.施

20、工設備(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熟悉設備保養潤滑圖和安全保護裝置。 15 1.未編制含分包方在內的施工設備(特種設備)維修保養和安全檢查計劃,不得分; 2.未落實施工設備(特種設備)維修保養計劃,扣5分;3.操作人員不熟悉所操作的設備保養潤滑圖和安全保護裝置的,扣3分/人次。6.2.3監督檢查 1.定期對施工設備(包括分包方的)操作人員資質進行檢查; 2.按照安全檢查計劃,包括月度、季度,對施工設備開展專項檢查,形成檢查記錄及缺陷整改記錄; 3.根據施工特點、季節變化等對施工設備開展專項檢查。 15未對包括分包方的施工設備操作人員資質檢查,扣3分;未根據月、季度的檢查計劃開展檢查,未保存檢查與整改記

21、錄,扣5分/項;未根據施工特點、季節變化等對施工設備開展專項檢查,扣2分/次。6.2.4相關方施工設備管理租用、分包單位的施工設備(特種設備)符合安全使用條件;對合格供租方評價,簽訂施工設備租賃合同,合同中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對租用、分包單位的施工設備(特種設備),實施統一的安全管理。10 1.施工設備不符合安全使用條件的,不得分; 2.未簽訂租賃合同,5分/臺; 3.租用施工設備合同中未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扣3分/項; 4.未將外租、分包單位的施工設備(特種設備),實施統一的安全管理,扣3分/臺。 6.3 施工設備安裝、拆除管理(25分)序號項 目內 容標準分評分標準實得分6.3安裝、拆除管

22、理 1.安裝、拆除單位和人員的資質、資格有效、齊全; 2.安裝前應向政府相關管理部門辦理告知手續;3.安裝、拆除必須編制施工方案,審批程序符合要求,作業前應組織安全技術交底;安裝后,進行相關試驗,試驗項目與本機說明書要求一致;4.安裝、拆除過程中的危險作業環節應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5.技術和安全負責人,應對關鍵工序進行現場指導,做好安裝記錄和過程檢驗記錄;6.安裝檢驗合格后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 25 1.安裝、拆除單位的資質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2.安裝、拆除作業人員不具備相應資格的,扣2分/人; 3.安裝前未辦理告知手續,扣5分/臺; 4.未編制施工方案,作業前未組織安全技術交底

23、,扣5分/項; 試驗項目與本機說明書的要求不一致,扣5分/項; 5.安裝、拆除過程中的危險作業環節未按規定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的,扣5分/項;技術和安全負責人,未對關鍵工序進行現場指導,扣5分/次; 6.安裝檢驗合格未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擅自將其投入使用,扣5分/臺。 7 作業安全(270分) 7.1 現場管理和過程控制(147分)序號項 目內 容標準分評分標準實得分7.1.1設計管理1.研讀施工圖紙、技術文件,了解掌握工程項目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安全風險、職業健康危害; 2.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設計交底,建立交底記錄。 51.未認真研讀施工圖紙、技術文件,不了解建設工程項目可能產生的

24、環境影響、安全風險、職業健康危害,扣3分; 2.未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設計交底扣2分。7.1.2施工技術管理 1.施工組織設計應有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2.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見附錄D)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3.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見附錄E)專項施工方案,要組織專家進行論證; 4.重要臨時設施、施工工序、特殊作業、危險作業項目(見附錄F)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5.針對國家、行業和地方規定的危險作業項目施工前,須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填寫、審查、簽發應規范(見附錄G); 6.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必須嚴格執行審核、審批; 7.項目施工前應對作業指導書

25、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全體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并在交底書上簽字確認。 261.施工組織設計未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扣5分/份;2.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或編制不規范,扣5分/項;3.對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見附錄E)的專項施工方案,沒有組織專家進行論證,扣5分/項;4.重要臨時設施、施工工序、特殊作業、危險作業項目未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扣3分/項;5.施工前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扣3分/份;作業人員沒有簽字,扣1分/人;6.危險作業項目施工前,未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扣2分/項;7.安全施工作業票審核、簽發不規范,扣2分/項;8.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未嚴格執行審核、審

26、批手續, 扣5分/項。7.1.3施工用電1.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2.臨時用電配電系統采用“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實行一機、一閘、一漏,宜采用“三相五線制”;3.配電箱、開關柜內設專用零線和保護零線端子板,不得相互混接;4.配電箱內電氣元件應排列整齊、牢固,配線橫平豎直、美觀,并且綁扎牢固;5.發電機、電動機、電焊機、配電盤、控制盤及變壓器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及鉚工、焊工的工作平臺和鐵制的集裝箱式休息室、工具間等設施裝設接地或接零保護;6.現場照明滿足安全用電要求;7.加工、運輸、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設備采取防靜電接地措施;8.定期開展臨時用電檢查,形成記錄; 9.各類設備、設施的接地電阻應符

27、合要求,并定期對臨時接地進行檢查和測量,記錄齊全。 151.未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扣10分;2.臨時用電配電系統未采用“三級配電兩級保護”,未實行一機、一閘、一漏,扣2分/項;3.配電箱、開關柜內專用零線和保護零線混接,扣2分/項;4.配電箱內電氣元件排列不整齊、不牢固,配線排列不美觀,綁扎不牢固,扣2分/項;5.發電機、電動機、電焊機、配電盤、控制盤及變壓器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及鉚工、焊工的工作平臺和鐵制的集裝箱式辦公室、休息室、工具間等設施未進行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扣2分/項;6.現場照明未滿足用電安全要求,扣1分/處;7.用于加工、運輸、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設備沒有采取防靜電接地措施

28、,扣2分/項;8.未定時進行臨時用電檢查,形成記錄,扣2分; 9.設備、設施的接地電阻不符合要求,扣2分/項; 10.未定期對臨時接地進行檢查和測量,扣3分。7.1.4安全設施 1.建立健全安全設施投入管理臺帳; 2.實施作業前,對安全設施布置進行全面策劃; 3.安全設施與工程進度同步布置; 4.安全設施未經批準嚴禁挪動或移作他用; 5.在暴雨、臺風、暴風雪等極端天氣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 251.未建立健全安全設施投入管理臺帳,扣5分;2.安全設施未與工程進度同步布置,扣3分/處;3.未按規定設置手扶水平安全繩、安全網等防護設施或防護設施不符合規范,扣2分/處;4.高處作業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

29、全帶、速差自控或攀登自鎖器等安全防護用品用具,或使用的用品用具不符合要求,扣2分/人次;5.臨邊、溝、坑、孔洞未設置安全圍欄、蓋板等設施,扣2分/處;6.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樓層間出入口未按規定設置安全防護裝置,扣2分/處; 7.機械、傳送裝置等轉動部位未設置防護設施,或不符合規范要求,扣2分/處;8.施工和生產運行區域、危險作業場所未設置安全隔離設施或醒目的警告標志,扣1分/處;9.在暴雨、臺風、暴風雪等極端天氣前后未組織有關人員檢查安全設施或重新驗收, 扣1分/次。7.1.5受限空間作業1.受限空間作業嚴格執行“先通風、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2.受限空間施工、檢修、清理作業,應辦理安全施

30、工作業票;3.受限空間作業人員,含檢測人員配備符合國家要求的防護用品和設備;4.受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通風、檢測、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5.明應符合安全電壓要求,使用電動工器具符合絕緣要求。 101.受限空間作業內未經通風和檢測、未辦理施工作業票,扣3分/處;2.受限空間作業人員,含檢測人員未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防護用品和設備,扣3分/人;3.對具有可燃氣體和爆炸性粉塵的受限空間,相關設施不符合防爆要求,或作業人員未配備防火防爆工具,扣3分/項;4.在受限空間未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扣1分/處;5.在潮濕場所、金屬容器及管道內作業時使用的照明電壓不符合安全規程要求,使用

31、的電動工器具不符合絕緣要求,扣1分/處。7.1.6腳手架與跨越架1.大型腳手架和跨越架的搭設應編制腳手架和跨越架作業指導書,對作業人員進行交底,進行身體檢查;2.腳手架及腳手板、跨越架的選材符合有關規范要求;3.腳手架和跨越架搭設完成,驗收合格,掛牌使用;4.大型腳手架和大面積模板支架搭設、拆除過程中,實施旁站監督;5.在暴雨、臺風、暴風雪等極端天氣前后組織有關人員對腳手架和跨越架進行檢查或重新驗收。 161.大型腳手架和跨越架搭設未編制作業指導書,或未對作業人員交底,扣5分/項(人);2.腳手架、腳手板、跨越架的選材、搭拆不符合有關規范要求,扣3分/處;3.腳手架、跨越架搭設未經驗收、未掛牌

32、使用,扣2分/處;4.大型腳手架和大面積模板支架,搭、拆除過程中,未實施旁站監督,扣3分;5.在暴雨、臺風、暴風雪等極端天氣未組織有關人員對腳手架和跨越架進行檢查或重新驗收,扣3分/次。7.1.7防火防爆1.設置防火防爆管理人員,編制防火防爆管理制度;2.氧氣、乙炔、液氨、汽油等危險品倉庫應有避雷及防靜電接地設施,房屋門、窗應向外開啟;倉庫采用防爆型電器;3.防火、防爆安全設施齊全有效;4.現場存放炸藥、雷管,必須得到當地公安部門的許可,存放在專用倉庫內,指派專人負責保管,嚴格履行領、退管理制度。 101.未配置防火防爆管理人員,未編制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扣2分/項;2.現場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不

33、符合規定,扣5分/項;3.現場防火、防爆安全設施有缺陷,扣2分/處;4.現場存放、領取炸藥、雷管不符合規定,扣5分/項。7.1.8消防安全1.設置消防管理人員,編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設施臺帳;2.現場倉庫、宿舍、加工場地及重要設備配置滅火器材; 3.消防設施應有防雨、防凍措施,并定期進行檢查,確保設施完好。 51.未設置消防管理人員,未編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開展消防設施日常檢查,扣1分/項;2.倉庫、宿舍、加工場地及重要設備未配備滅火器材,扣1分/項; 3.消防設施無防雨、防凍措施,滅火器失效,扣1分/項。7.1.9廠內交通安全 1.施工現場交通安全標志、設施齊全;2.遵守廠內交通安

34、全管理規定; 3.現場大型設備的運輸及搬運制定運輸方案; 4.按廠內交通標識,限速行駛; 5.嚴禁使用報廢車輛;嚴禁無證駕駛機動車輛。 51.施工現場交通安全標志、設施不齊全,扣1分/處;2.廠內機動車未遵守廠內機動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扣1分/臺;3.現場大型設備的運輸及搬運未制定專項運輸方案和安全措施,扣2分/次;4.車輛在場區內未按廠內交通標識,限速行駛,扣1分/臺; 5.無證駕駛或在場區內使用報廢車輛,不得分。7.1.10文明施工1.制定現場文明施工規劃,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文明施工各項要求;2.現場材料、設備按施工總平面布置,堆放整齊,符合搬運及消防要求;3.施工場所保持整潔,垃圾或廢

35、料應及時清除,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4.嚴禁流動吸煙;5.臨時建筑設施應符合施工組織設計規定,布置得當,環境整潔;6.場區安全文明施工圖牌(含集團公司的標識)、警示標志等醒目、齊全;7.生活區及食堂的衛生符合有關規定要求;8.大型施工現場(30萬及以上機組)應有現場醫務室和專業人員,有衛生、急救、保健設施;9.主廠房及施工現場應設置水沖式或干式廁所。 201.未編制文明施工策劃方案,文明施工責任區未劃分明確,扣8分/項;2.現場材料、設備未按規定定置堆放整齊,扣2分/處;3.施工場所未及時清理垃圾、廢料,扣2分/處;4.施工現場的道路不通暢、無排設施或排水功能不滿足要求,扣2分/處;5.

36、未設置醒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圖牌、標志,扣2分/處;6.生活區及食堂衛生不符合有關規定,扣1分/處;7.施工現場衛生、急救、保健設施不符合有關規定,扣1分/處;8.主廠房及施工現場未設置廁所或衛生不符合要求,扣2分/處;9.現場有流動吸煙人員,扣1分/人。7.1.11調試運行1.調試及運行(驗收)前成立指揮機構,明確責任;2.調試及運行(驗收)前,編制的調試大綱、調試措施、試驗方案(驗收方案)等應有安全措施;3.危險性較大的調試、試驗項目,執行前應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并向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形成記錄;4.保護、聯鎖應按批準的試驗方案進行試驗和驗收,并形成記錄;5.備用電源、不停電電源及保安電

37、源切換可靠; 6.試運階段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形成記錄。 101.未成立指揮機構,未明確責任扣3分;2.調試及運行(驗收)前,編制的調試大綱、調試措施、試驗方案(驗收方案)等沒有安全措施,扣2分;3.危險性較大的調試、試驗項目執行前未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未向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沒有形成記錄扣2分;4.保護、聯鎖未按批準的試驗方案進行試驗和驗收,沒有形成記錄扣2分;5.備用電源、不停電電源及保安電源切換不能自動切換,扣2分; 6.試運階段未嚴格執行“兩票三制”,扣2分。 7.2 作業行為管理(123分)序號項 目內 容標準分評分標準實得分7.2.1爆破作業1.建立爆破器材和爆破作業安全管

38、理規定,規定爆破作業單位在爆炸物品的購買、運輸、儲存、使用、加工、檢驗與銷毀的安全技術要求及管理工作要求;2.實施爆破作業前,應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3.爆破影響區應采取相應安全警戒和防護措施,現場專人監控。 101.未建立爆破器材和爆破作業安全管理規定,扣4分;2.作業前未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未進行交底,扣3分/項;3.爆破影響區未采取相應安全警戒和防護措施,扣3分;4.爆破作業無專人現場監控,扣3分/項。7.2.2高邊坡與基坑作業1.施工前設置排水溝,并在開挖開口線外設置防護欄墻;2.排架、作業平臺搭設穩固,底部生根、桿件綁扎牢固、跳板滿鋪,臨空面設置防護欄桿和防護網;3.自上而下清理坡頂和

39、坡面松碴、危石、不穩定物體;4.垂直交叉作業應設隔離防護棚;5.對斷層、裂隙、破碎帶等不良地質構造的高邊坡,按設計要求采取支護措施,并在危險部位設置警示標志;6.安排專人監護、巡視檢查。 161.未設置、排水溝,未在開挖開口線外設置防護欄墻,扣2分/處;2.排架、作業平臺不穩固,或底部未生根、桿件綁扎不牢固、跳板未滿鋪,或臨空面未設置防護欄桿和防護網等,扣2分/處;3.未按自上而下的原則清理坡頂和坡面松碴、危石、不穩定物體,扣2分/處;4.垂直交叉作業未設隔離防護棚,扣2分/處;5.對斷層、裂隙、破碎帶等不良地質構造的高邊坡,未按設計要求采取支護措施,危險部位未設置警示標志,扣2分/處;6.未

40、安排專人監護、巡視檢查,扣2分/處。7.2.3洞室(隧道)作業1.作業前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專項方案或專項安全技術措施;2.進洞室(隧道)前,做好排水系統;3.、類圍巖開挖除對洞室(隧道)進行加固外,應在洞口設置防護棚;4.邊坡上的浮石、危石應及時處理,并按設計要求及時支護;5.按設計要求布置安全監測系統,及時進行監測、分析、反饋監測資料,并按規定進行巡視檢查;6.照明、通風、除塵滿足規范要求。 15 1.未編制專項方案或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扣4分;2.進洞室(隧道)前,未做好內外部的排水系統,扣2分/項;3.、類圍巖開挖未對洞室(隧道)進行加固,或未在洞口設置防護棚,扣5分/處;4.洞室(

41、隧道)邊坡上和洞室的浮石、危石未及時處理,或未按設計要求及時支護,扣1分/處; 5.洞室(隧道)未按設計要求布置安全監測系統,或未進行安全監測,扣1分/處; 6.洞室(隧道)內照明、通風、除塵不滿足規范要求,扣2分/處。7.2.4高處作業1.高處作業人員體檢合格;2.有墜落可能的物件固定牢固,嚴禁高空拋擲物件;3.設置的警示標志、安全網及其它安全防護設施規范;4.正確佩戴和使用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5.遇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或惡劣氣候時,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6.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 161.高處作業人員未經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扣1分/人;2.物料擺放不穩固,有

42、墜落危險,扣2分/項;高處作業拋擲物件,扣2分/次;3.警示標志、安全網及其他安全防護措施設置不規范,扣2分/項;4.安全防護用品使用不符合要求,扣2分/人次;5.六級及以上大風或惡劣氣候條件下從事露天高處作業,扣3分;6.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未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扣5分。7.2.5交叉作業1.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現場檢查巡視;2.工具、材料、邊角余料等嚴禁上下投擲,嚴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3.在與生產運行區進行交叉作業時,按規定執行工作票制度,制定安全施工措施,進行交底。 81.安全監督人員未進行現場巡視,扣2分/處;2.交叉作業時,未使用工具袋、籮筐或吊籠等吊運工具、

43、材料等,扣2分/處;3.在生產運行區進行交叉作業時,未辦理工作票,或未交底的,2分/項。7.2.6起重作業1.起重作業嚴格遵守安全施工作業票的規定要求;2.嚴格執行“十不準吊”的原則;3.起吊前應檢查起重機械及其安全裝置;吊件離地10cm時,應暫停起吊并進行全面檢查,確認正常后正式起吊;4.嚴禁在運行的設備、管道以及腳手架、平臺等作為起吊重物的承力點;5.惡劣氣候或因照明不足,不得進行起重作業。 151.起重作業未按照規定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的,扣2分/次;2.起重作業違反“十不準吊”安全規程的,扣2分/次;3.起吊前未檢查起重機械及其安全裝置,扣3分/次;4.在運行的設備、管道以及腳手架、平臺

44、等作為起吊重物的承力點,扣2分/處;5.惡劣氣候或因照明不足,仍進行起吊作業的,扣2分/項。7.2.7焊接作業1.建立焊接作業人員管理臺帳;2.進行焊接、切割與熱處理作業時,應有防觸電、灼傷、爆炸和防金屬飛濺引起火災的措施;3.焊接作業結束后,必須清理場地,切斷電源,仔細檢查工作場所周圍及防護設施,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81.焊接作業人員未按規定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或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扣1分/次;2.進行焊接、切割與熱處理作業無安全措施,扣1分/項;3.未建立焊接作業人員管理臺賬,扣2分;4.焊接作業結束后,施工場所未進行安全檢查留有火災隱患,扣2分/項。7.2.8張力架線作業 1.制

45、定張力架線作業施工方案,對重要跨越編制安全措施; 2.使用牽引機、張力機前對設備的布置、錨固、接地裝置以及機械系統進行全面的檢查,并做空載運轉試驗; 3.牽引機、張力機進出口與鄰塔懸掛點的高差角與線路中心線的夾角滿足機械銘牌要求; 4.牽引機、張力機嚴禁超速、超載、超溫、超壓以及帶故障運行。 51.張力架線作業無方案、安全措施,不得分;2.設備布置、錨固、接地不合格,扣1分/處;3.設備投入使用前未檢驗,扣1分/處;4.違反規定使用設備或違章作業,扣1分/處。7.2.9臨近帶電體作業1.編制作業指導書,并按規定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2.臨近帶電體作業設專人全程監護;3.與帶電線路和設備作業距離不

46、能滿足安全距離時,必須申請停電;4.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運行區作業,按規程采取防靜電感應或電擊的安全措施。 101.未按規定編制作業指導書,或未按規定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扣5分/項;2.臨近帶電體作業未設專人全程監護,扣3分;3.與帶電線路和設備作業距離不能滿足安全距離,2分/項;4.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運行區作業,未按規程采取防止靜電感應或電擊的安全措施,扣3分/項。7.2.10動火作業 在易燃、易爆區動用明火,嚴格執行申報、審批制度,辦理動火作業票,采取有效措施,并有專職人員監督。 51.未進行安全監護,扣2分/項;2.未辦理動火工作票,扣3分/次。7.2.11水上作業1.在內河通

47、航水域或者國家管轄海域,取得海事管理機構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上水下活動許可證;2.水上(下)作業應有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設專人進行安全監護;3.船舶必須按規定配備足夠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設備,水上工作平臺四周安裝符合標準的欄桿和安全網;同時應做好防凍防滑工作;4.不得擅自擴大水上施工安全作業區(施工水域)的范圍;5.作業人員經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定期進行體格檢查;作業時應正確穿戴救生衣、安全帽、防滑鞋、安全帶; 6.雨雪天氣作業,應采取防滑、防寒、防凍措施。 151.未取得海事管理機構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上水下活動許可證,扣10分;2.水上(下)作業未編制專項安全

48、技術措施,未進行安全交底,或未設專人進行安全監護,扣3分/項;3.水上工作平臺安裝的欄桿不標準,或未配備足夠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設備,扣3分/項;4.雨雪天氣進行水上作業,未采取防滑、防寒,或防凍措施,扣2分/項;5.施工平臺和船舶未設置明顯標識和夜間警示燈, 扣1分/項;6.作業人員未經培訓考核合格和體檢,或作業時未正確穿戴防護用品,扣2分/項; 7.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提示標志的,扣2分/項。 8 安全警示標志(10分)序號項 目 內 容標準分 評分標準實得分8.1危險場所1.在危險場所、部位設置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志、標牌;2.對標志、標牌定期檢查維護,確保完好。 51.未設置

49、安全警示標志、標識,扣2分/處;2.標志、標牌不規范,或存在缺陷,扣1分/處。8.2危險作業區域1.設置警戒區域,進行安全隔離;2.危險作業區域作業前應作業通告。 51.未設置警戒區域、未進行安全隔離,扣2分/處;2.作業前未發布作業通告,扣3分/項。 9 相關方管理(35分)序號項 目內 容標準分評分標準實得分9.1制度建設 結合企業本部相關方管理制度,制定相關方管理實施細則,規范相關方管理工作。 5 未編制或發布相關方的現場管理細則,或細則與企業相關方管理制度不一致,扣2分/項。9.2資質審查 依據合同審核現場相關方人員的資格,應與合同要求一致。 5未審查現場相關方人員資格,或審查不合格,

50、仍在場工作,扣1分/人。9.3分包管理1.簽訂安全協議書,明確安全責任,將勞務分包商納入本單位的安全監督、考核范圍;2.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滿足需要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3.按規定對分包新入場人員進行健康體檢,嚴禁使用有職業病、職業禁忌癥的施工人員,嚴禁使用童工;4.按規定對分包商的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5.監督分包商為施工人員按規定配備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用具;6.動態核查進場分包商人員、機具配備。 201.未動態核查分包方的人員資格、機具配備,扣5分;2.未明確分包安全模式、內容、要求、具體指標和獎懲機制;未對分包方進行安全考核,扣5分;3.超過施工分包合同范圍或違規進

51、行工程分包,不得分;4.分包方將所承包的工程進行轉包,不得分;5.分包方未按有關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的安全管理人員數量、資格不符合相關規定要求,扣5分/項;6.使用的分包方資質不符合要求,不得分。9.4監督檢查1.建立分包方的監督檢查機制,并及時發布監督檢查結果;2.根據分包方的作業活動,定期識別作業風險,督促相關方采取預控措施。 51.未建立分包方的監督檢查機制,未及時發布監督檢查結果,扣2分/項;2.未根據分包方的作業活動定期識別作業風險并督促其采取預控措施,扣2分/項。 10 變更管理 (5分)序號項 目內 容標準分評分標準實得分10.1變更管理1.變更應履行審批及驗收程序;2.

52、對變更產生的風險和隱患及時進行辨識、分析、評價和控制;3.根據變更內容制定相應施工方案及措施,對作業人員進行交底。 51.變更未履行審批及驗收程序,扣2分/項;2.未根據變更內容制定相應的施工方案及措施的,或未進行交底,扣2分/項;3.對變更過程及變更所產生的風險和隱患未及時進行辨識、分析、評價和控制,扣2分/項。 11 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80分)序號項 目內 容標準分評分標準實得分11.1隱患排查1.建立隱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確隱患排查的責任部門、人員、范圍、方法等內容; 2.定期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等排查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隱患進行評估,確定隱患等級,登記建檔,及時采取有效

53、的治理措施,形成“查找-分析-評估-報告-治理(控制)-驗收”的閉環管理流程;3.隱患排查前應制定方案,明確排查的目的、范圍、時間、人員,結合安全檢查、安全性評價,組織隱患排查工作。 251.未建立隱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不得分;2.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內容中未明確責任部門、人員、范圍、方法,扣2分/項;3.無隱患評估分級,扣2分;4.無隱患登記臺賬,扣5分;5.無隱患排查治理實施方案,扣5分。11.2排查范圍與方法1.隱患排查工作范圍包括工程建設相關的場所、環境、人員、設備和設施;2.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和特點,采用綜合檢查、專項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日常檢查等方式進行隱患排查。 151.

54、隱患排查范圍未進行全覆蓋,扣5分;2.未按照規定要求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扣10分。11.3隱患治理1.一般事故隱患,應立即組織整改排除;2.重大事故隱患,應制定隱患治理方案;3.重大事故隱患,在治理前應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并制定應急預案;4.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完成后,應對治理情況進行驗證和效果評估。 301.一般事故隱患,未立即組織整改排除,扣8分/項;2.重大事故隱患無治理方案,扣10分/項;3.重大事故隱患,在治理前未采取臨時控制措施,未制定應急措施,扣10分/項;4.對重大隱患治理情況,未進行驗證或評估,扣4分/項。11.4預測預警1.根據工程項目的地域特點及自然環境情況,建立自然災害及事故隱患

55、預測預警機制;2.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應采取預防措施;3.接到自然災害預報時,及時發出預警通知。 101.未建立自然災害及事故隱患預測預警管理機制,扣5分;2.未針對工程項目的地域特點及自然環境等情況進行分析、預測,制定預防措施,扣2分。 12 重大危險源監控(30分)序號項 目內 容標準分評分標準實得分12.1辨識與評估1.建立健全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評估管理程序,明確工作職責、方法、范圍、流程、控制原則;2.對所承擔的工程項目進行危險因素辨識與評估,確定重大風險及重大危險源。 101.未建立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評估管理程序,扣5分;2.未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評估,確定重大風險及重大

56、危險源,扣5分。12.2登記建檔與備案1.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形成重大危險源清單,進行定期檢查、檢測;2.按規定將重大危險源的名稱、地點、性質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有關安全措施、管理方案,報所在地有關主管部門及集團公司備案。 101.未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扣3分;2.檔案資料不全,扣2分;3. 重大危險源未按規定向項目所在地有關主管部門及集團公司備案,扣2分/項。12.3監控與管理1.制定重大危險源管理方案;2.重大危險源物品運輸、儲存、使用應符合相關規定; 3.采取有效技術措施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監控。 101.未制定重大危險源管理方案,扣5分;2.對重大危險源未實施監控并形成記錄,扣5分/項;

57、3.重大危險源物品運輸、儲存無警示標志,扣2分/處。 13 職業健康(35分) 13.1 職業健康管理(20分)序號項 目內 容標準分評分標準實得分13.1.1危害區域管理1.對可能發生職業危害的工作場所,設置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急救用品、設備,設置應急撤離通道;2.對存在職業危害的作業場所定期進行檢測,設置標識牌。 51.危害場所設施、裝置不符合要求,扣1分/項;2.未定期進行職業危害檢測,或未對存在職業危害的作業場所設置標識牌,扣2分。13.1.2職業防護用品、設施1.為從業人員配備必要的職業健康防護設施、器具及防護用品;2.對現場急救用品、設施和防護用品定期進行校驗和維護,確保可靠有效。

58、51.職業健康防護設施、器具、急救用品、設備和防護用品不滿足要求,扣2分/項;2.急救用品、防護用品未定期檢驗,扣2分。13.1.3職業健康檢查組織開展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安排相關崗位人員定期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存檔。 5 1.未安排相關崗位人員定期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扣2分;2.未建立職工健康檔案,扣2分。13.1.4職業健康防護對施工作業現場塵毒、噪聲、化學傷害、高低溫傷害、輻射傷害等應有防護措施、設置標識,配備防護用品。 51.無標識,扣2分/處;2.無防護措施,扣2分/處;3.無防護用品發放記錄,扣2分/項。 13.2 職業危害告知與警示(10分)序號項 目內 容標準分評分標準實

59、得分13.2.1職業危害告知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和防護措施。 51.簽訂勞動合同,未告知職業危害,扣5分/人次;2.內容不全面,扣2分。13.2.2職業危害警示1.對職業危害作業崗位的人員進行教育,了解施工過程中的職業危害、掌握預防和應急處理措施;2.對存在職業危害的區域,按照相關要求設置警示標識。 51.未對嚴重職業危害作業崗位人員進行教育,扣1分/人;2.危害區域未進行警示標識,扣1分/項。 13.3 職業危害申報(5分)序號項 目內 容標準分評分標準實得分13.3.1職業危害宣傳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危害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從事職業危害崗位人員的安全意識和預

60、防能力。 2未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不得分。13.3.2職業危害申報按規定及時、如實向當地主管部門申報施工過程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監督。 3未按要求進行職業危害申報,扣3分。 14 應急救援(55分)序號項 目內 容標準分評分標準實得分14.1應急機構隊伍1.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明確責任;2.建立應急搶險救援隊伍; 3.根據需要與當地具備專業資質的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服務協議。 51.未建立應急機構并明確職責,扣2分; 2.未建立應急搶險救援隊伍,扣1分。14.2應急預案1.結合工程實際,編制施工現場應急處置方案(見附錄C);2.定期評審急處置方案,并根據評審結果修訂和完善。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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