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項目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_第1頁
物業管理項目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_第2頁
物業管理項目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_第3頁
物業管理項目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_第4頁
全文預覽已結束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為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預防和減少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物業公司有關規定,結合本項目的實際,特制訂本規定。本規定所稱的勞動防護用品是指員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為防止或減輕事故傷害和職業危害所使用的防護用品、設備(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包括一般勞動防護用品、特種勞動防護用品。1、 勞動安全防護用品分類:1、 一般勞動防護用品包括一般的工作服、工鞋、手套及其他小勞保等;2、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網、安全繩、安全帶、電焊面罩、阻燃服、絕緣服、避火服、防輻射服、護目鏡、絕緣手套、絕緣鞋、氣體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等。

2、3、 氣體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包括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氧氣的監測報警儀、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充氣泵等。4、 各類漏電保護器、開關、電纜;2、 勞動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1、 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勞動防護用品采購申請,由行政人事部統一進行采購。2、 行政人事部采購特種防護用品應到具有資質的單位進行采購,所購產品應具有國家檢測機構頒發的產品安全合格鑒定標識,否則不準購進。3、 安全防護用品在入庫前應由庫管人員聯合使用部門進行質量、規格、數量等方面的驗收,凡質量不合格的防護用品不得入庫。三、勞動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及管理1、 勞動防護用品是物業管理處免費發給員工使用的共用財物,是保護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

3、全和健康的一種輔助措施。2、 對于工作需要的安全帽、安全帶、絕緣護品、防射線護品、防毒面具、防塵口罩、防噪聲耳塞、防護眼鏡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根據工種的特定要求配備齊全。3、 對經常進入現場的工作人員可按規定的標準發放,對不經常進入現場的工作人員應采取臨時發放回收原則。4、 工程管理部電氣操作人員防護服的規格一律遵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執行。5、 各部門共用勞動防護用品應設專人保管,建立臺帳,并做發放、領用、歸還記錄。6、 各部門勞動防護用品應儲存在防潮、防塵、防火的位置。7、 員工應按規定穿(佩)戴勞動防護用品,不得私自改變功能、標志,嚴禁使用超期或失效的勞動防護用品。8、 各部門應定期對員

4、工進行勞動防護用品穿(佩)戴和使用的培訓。9、 員工因工負傷、患病、脫產培訓等連續脫離原崗位六個月以上時,應相應延長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期限。10、 員工調換工種,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應按變動后的工種進行調整。員工調出原單位,應將所發放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退還原單位。員工辭職、被辭退要收回全部勞動防護用品。11、 勞動防護用品由使用部門進行管理,行政人事部定期對員工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情況進行必要的監督檢查,對不按要求使用防護用品的員工做出相應的處理。12、 不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作業者,發現一次視情節給予記處分,視不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作業為自殘行為,工傷保險條例明確規定,此行為不視為工傷,一旦發生意外事件由其本人承擔相應后果。13、 由于工作原因致使個別員工勞動防護用品嚴重破損而無法修補、不能繼續使用的,個人應及時說明理由,經所在本部門負責人確認批準方可更換。4、 員工丟失或無正當理由損壞勞動防護用品的應按原價予以賠償。5、 報廢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經物業管理處批準,按規定進行報廢處理,并將報廢用品交換行政人事部統一處理。6、 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并依據本規定進行管理。對購置和使用過程中未經批準擅自擴大發放范圍、提高發放標準、改變品種質量者,要追究責任者的經濟責任,并給予必要的紀律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