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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值班律師制度芻議    摘要:2018年新修刑事訴訟法確立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為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權和被害方權益,規(guī)定了值班律師制度。專業(yè)的辯護律師有助于在被告人與相關司法人員之間搭建一條可供交流的通道,進而為被告人能夠同意案件適用辯訴交易制度/刑事協(xié)商制度奠定堅實的基礎。從這個角度觀察,我國的值班律師制度盡管目前還不夠完善,但在可預見的將來,值班律師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框架下還具有大有可為的發(fā)展空間。關鍵詞: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值班律師;量刑協(xié)商;“準辯護人”縱觀美國的辯訴交易制度與德國的刑事協(xié)商制度,其中涉及到量刑協(xié)商的

2、部分,皆由被告人的辯護律師與相應的司法人員進行協(xié)商,特別是美國的辯訴交易制度對律師資格也進行了相應要求,旨在尋求專業(yè)的法律工作者為被告人提供適格的法律服務,盡管在某些情形下,辯護律師甚至與相關司法人員“串通”起來,在量刑協(xié)商部分快速達成一致意見,進而推動案件快速了結。但瑕不掩瑜的是,專業(yè)的辯護律師有助于在被告人與相關司法人員之間搭建一條可供交流的通道,進而為被告人能夠同意案件適用辯訴交易制度/刑事協(xié)商制度奠定堅實的基礎。從這個角度觀察,我國的值班律師制度盡管目前還不夠完善,但在可預見的將來,值班律師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框架下還具有大有可為的發(fā)展空間。在全面推行精準量刑的背景框架下,進一步發(fā)揮值班

3、律師在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過程中涉及到的量刑協(xié)商作用是具有重大意義的,完善值班律師制度是保障被告人人權與訴訟權利的重要舉措,因此筆者認為可從以下兩個方面入手:其一、明確值班律師工作范圍限于量刑協(xié)商。事實上,當前值班律師制度還不夠規(guī)范,其中存在不少似是而非的地方,特別是值班律師的工作范圍,筆者認為既沒有具體規(guī)定,也沒有限制范圍,因此引發(fā)值班律師到底能夠何為的質疑。應當看到,隨著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全面推行,將會有越來越多的案件適用于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而在精準化量刑建議開展以后,量刑協(xié)商的重要性、專業(yè)性將會得到迅速提高。但現(xiàn)實的困境是,我國具有刑辯能力的律師占總體律師的比例并不高,而且這部分具有刑辯能

4、力的律師又不可能全部去擔任值班律師,因此值班律師的數(shù)量及素養(yǎng)是否能夠滿足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要求是存疑的。此外,另一現(xiàn)實困境是我國大多數(shù)律師集中在大中城市,律師群體也有集中效應,不少小城市是否擁有足夠的律師擔任值班律師也是一個現(xiàn)實的困境。所以,適格的值班律師實質上是一種稀有資源。面對適用數(shù)量日趨增長的認罪認罰案件,如果將稀有資源的值班律師工作范圍進行擴大化,實際上可能會出現(xiàn)服務質量下滑甚至服務流于形式的弊端,這與設立值班律師制度的初衷相違背。因此,若將值班律師的工作職責限定于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核心的量刑協(xié)商,切實有效維護犯罪嫌疑人的核心利益,一方面有利于影響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另一方面也有助于

5、解決在有限資源內最大化發(fā)揮值班律師的作用。其二、賦予值班律師“準辯護人”地位。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背景下,值班律師的角色定位一直是較為尷尬的問題。所謂“名不正,言不順”,如若不能厘清值班律師的角色定位,則值班律師在犯罪嫌疑人量刑協(xié)商中發(fā)揮的作用將在相當程度上受到限制。筆者認為在當前值班律師制度不夠規(guī)范的情況下,從保護犯罪嫌疑人人權利益的角度出發(fā),可賦予值班律師“準辯護人”的地位,尤其是在審查起訴階段,值班律師的角色不僅僅是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見證者,還應有更大的活動空間。如通過賦予值班律師便捷的閱卷權與會見權,使之能夠通過附卷的案件事實、證據(jù)狀況、當事人溝通等方式增強值班律師對整個案情有更加深入的了

6、解,特別是在犯罪嫌疑人自愿認罪之后,犯罪嫌疑人更為關心量刑的問題,值班律師才能根據(jù)所了解的情況對犯罪嫌疑人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而不是流于形式的法律咨詢。應該看到,值班律師能夠在量刑協(xié)商中發(fā)揮多大的作用,對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產生多大的影響,取決于值班律師的法律角色定位。特別是在檢察機關主導量刑協(xié)商的情形下,對犯罪嫌疑人建議判處何種主刑、附加刑以及刑罰幅度、執(zhí)行方式,這直接嚴重影響犯罪嫌疑人切身利益,因此如若不對值班律師的角色進行重塑與完善,賦予其更多的權限,那么無論從形式上亦或實質上,值班律師都難以代表犯罪嫌疑人與檢察機關進行量刑協(xié)商,量刑建議有可能變成檢察機關的“一家之言”,則犯罪嫌疑人的人權保障也無從實現(xiàn)。參考文獻:1臧德勝,楊妮.論值班律師的有效辯護_ 以審判階段律師辯護全覆蓋為切入點j.法律適用,2018 (03):6369.2吳小軍.我國值班律師制度的功能及其展開一以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為視角j.法律適用,2017 (11):108-114.3樊崇義,徐歌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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