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用地上的違建應該如何處置_第1頁
建設用地上的違建應該如何處置_第2頁
建設用地上的違建應該如何處置_第3頁
建設用地上的違建應該如何處置_第4頁
建設用地上的違建應該如何處置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2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精品文檔建設用地上的違建應該如何處置?違法占地是當前最為普遍的一種違法用地行為。對違法占地行為,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明確了責令退還土地、限期拆除或沒收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并處罰款等處罰措施。但長久以來,由于相關法律條款自身的表述不夠嚴謹和完整,對其的理解也各有差異,在具體適用方面缺乏權威的指引,在對違法占用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處置方面,往往按照違法占用農用地的處罰標準,予以拆除或沒收,這種狀況一直到 2014年 10 月才有所改變。2014年 10 月起開始實行的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查處工作規程(以下簡稱規程)區分占用不同地類,明確了相應的處罰要求:“違法

2、占用的土地為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對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由違法當事人與合法的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協商處置,涉及違反城鄉規劃法的,應當轉交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處理。”準確把握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的內涵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 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非法占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

3、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超過批準的數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對條款基本內容的理解從七十六條的行文表述可以看出,該條第一款是對違法占地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的主要依據,實際包含 4 層含義。1 歡迎下載精品文檔第一層含義:明確了對違法占地行為,包括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等兩種情況,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作為行政主體實施行政處罰,違法行為人要承擔“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的法律后果。違法占地,既包括違法占用農用地的情況,也包括違法占用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情況。第二層含義:又可分為兩種具體情況,一是“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二是“符合

4、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該層含義明確了“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是作出“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筑物和其他設施”行政處罰的前提。在法律后果上,區分“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兩種情形,分別給予“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處以罰款”和“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的處罰。第三層含義:是關于違法行為可能導致的行政處分后果,即違法占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要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第四層含義:是關于違法行為可能導致的刑事責任后果,即違法占地行為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責任人員的刑事

5、責任。準確把握違法占地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的處罰要求從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內容看,對于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要根據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情況,對在違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作出拆除或沒收的行政處罰。但是,對違法占用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形成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是否可以拆除或沒收,從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的行文表述看并沒有予以明確。按照“法無規定不可為”的原則,對違法占用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形成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不宜作出拆除或沒收的處罰決。2 歡迎下載精品文檔定。這也是規程對此類情形在相關處罰要求方面要予以明確的目的所在。其他相關問題對條款中“地類”的把握。準

6、確把握地類的內涵是依法作出行政處罰的前提和基礎。有觀點認為,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中的農用地,是指規劃用途的農用地,而非現狀用途的農用地。但從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立法表述來看,無論是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個人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共同舉辦企業的”、第六十四條“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構筑物,不得重建、擴建”、第七十八條“無權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超越批準權限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

7、,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準用地的”,還是土地管理實施條例第二十條“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內,為實施城市規劃占用土地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第二十二條“具體建設項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國有建設用地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第二十三條“具體建設項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國有建設用地”、第二十四條“具體建設項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國有未利用地的,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辦理”、第三十六條“對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構筑物重建、擴建

8、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等可以看出,在描述規劃用途時,都會加上類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等限定詞,而不加此限定詞的,一般是指現狀用途。因此,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中的農用地應當理解為現狀用途的農用地。3 歡迎下載精品文檔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機關提出的非訴行政執行申請問題。 2013年 3 月,最高人民法院針對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專項請示作出的關于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強制拆除問題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指出:“根據行政強制法和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精神,對涉及違反城鄉規劃法的違法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的強制拆除,法律已經授予行政機關強制執行權,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機關

9、提出的非訴行政執行申請。”據此,有觀點認為,人民法院對國土資源部門提出的非訴行政執行申請也將不再受理,這種理解其實是片面的。批復強調“非訴”的意義,首先在于嚴格區分是否屬于行政訴訟中的強制執行,其次在于要嚴格區分行政機關有無行政強制執行權。批復之所以強調“對涉及違反城鄉規劃法的違法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的強制拆除”,主要是因為“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涉及城鄉建設、土地管理、環境保護等多個領域,不同法律有不同規定,相關的行政機關并非都有強制執行權。而城鄉規劃法對違反城鄉規劃法的違法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的強制拆除的主體已作出了明確規定,因此,批復要解決的是城鄉建設規劃領域的相關問題,而不能

10、片面理解為對所有行政機關提出的非訴行政執行申請人民法院均不再受理。對于土地違法案件來說,違法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作為無行政強制執行權的國土資源部門,仍然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 3 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但要注意的是申請強制執行不能超過 3 個月的期限,對逾期申請,法院將不予受理。充分發揮城鄉規劃法作用,有效破解違法建筑物處置難題按照違法占地項目所處的區域(城市、鎮規劃區,鄉、村莊規劃區),一般涉及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兩種情況。也就是說,違法占地行為在違反土地管理法的同時,一般也。4 歡迎下載精品文檔涉及

11、違反城鄉規劃法,違法占地問題往往也涉及違法建設問題。違法占地與違法建設密切相關。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提交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等材料。據此規定,取得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是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前提。因此,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違反土地管理法占地實施建設的,屬于違法占地行為,而違法占地由于不能提供合法使用土地的手續,是不能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因此,違法占地行為也必然

12、是違法建設行為,城鄉規劃建設主管部門違法批準建設的情形除外。這就出現了法律競合問題。而具體適用什么法律,應把握效率高、效果好的原則。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違法占地項目,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 5%以上 10%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 10%以下的罰款。第六十八條規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

13、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可見,城鄉規劃法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違法建設的,明確了限期改正、罰款、限期拆除、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等處罰措施,相對土地管理法單一的處罰方式來說,在處罰手段和方式上更靈活,也更有效。同時,城鄉規劃法還賦予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強制拆除權,這有利于對違法用地及時制止、及時處理,通過將違法。5 歡迎下載精品文檔用地消滅在萌芽狀態,一方面減少了社會財富的損失,另一方面也降低了違法建筑物建成后當事人對行政處罰的抵觸程度。對鄉、村莊規劃區內的違法用地,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后,方可辦理

14、用地審批手續。第六十五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可見,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也不能取得合法用地手續,違反了城鄉規劃法和土地管理法,并且前者還賦予了鄉、鎮人民政府強制拆除權。因此,在鄉、村莊規劃區內對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按城鄉規劃法進行查處于法有據。為此,對于違法占用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設施,規程明確了“涉及違反城鄉規劃法的,應當轉交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處理”的處罰要求。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違法占地建設的,通過轉交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按城鄉規劃法進行制止、查處;如涉及違法占用耕地涉嫌犯罪的,再按土地管理法進行處理或移送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