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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2024年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
工作方案(31篇)
2024年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1
為切實消除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預防和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
事故發生,根據市安委會《關于印發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
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__年底,在我校開
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加強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開展消防宣傳教育,
使電動自行車使用更加規范,力爭杜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內容和措施
(一)規范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管理。依據學校電動自行車管
理規定,落實責任,實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校園內禁止為師生
電動車充電。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開展自查目改,
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對存在違規行為拒不改正、電動自
行車違規存放引起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通過微信、微博、
班會、黑板報、校園網、宣傳欄、電子屏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電
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危害。邀請“消防安全校長”進校園宣講,
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定期組織開展應
急疏散演練,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三、實施步驟
從即日起開始至20_年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__年6月25日前)。及時部署安排,
制定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迅速開展行動。
(二)排查整治階段(20—年6月25日至11月30日)。
對電動車違規停放問題進行全面自查,建立檔案臺賬,制定整
改措施,消除安仝隱患。
(三)總結驗收階段(20—年12月)。于12月14日前完成電
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總結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以班子成員為
副組長、以中層干部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日常協調工作。結合
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
工作。
(二)強化協作配合。積極配合質檢、公安、工商、住建等部
門做好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相關工作,明確責任,各盡其
職,各負其責,及時上報督查情況。
2024年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2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書記凌云在《關于加強居民小區“飛線充
電”治理的建議》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全國各地電動自行車火災事
故教訓,切實增強責任意識,迅速采取針對性措施,加強居民小區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根據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要
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我縣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
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辦公廳《消
防安全責任制實施力、法》和《安徽省消防安全責任制規定》等法律
法規,全面排查整治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
題,力爭通過綜合治理,推動規劃建設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
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實現居民小區電動自
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電動自行車使用安全意識明顯提升,
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
二、治理重點
在居民住宅樓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
室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或給電動自行車充電,占用、堵塞疏散
通道和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飛線充電”,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
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時間步驟
即日起至20__年6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月17日前)。各鄉鎮召開專門會議對
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綜合治理領導機
構,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細化工作標準,廣泛宣傳
發動,迅速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二)全面摸排階段(2月18日至3月18日)。組織鄉鎮、
村、社區和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深入住宅小區廣泛開展宣傳動員,
張貼宣傳海報和警示標識,對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保有數量、停放
場地和充電設施進行全面摸排,摸清現狀和缺口,擬定建設計劃,
建立整改清單和責任清單。
(三)集中整治階段(3月19日至6月19日)。組織鄉鎮、
村、社區和物業服務企業對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飛線
充電”等問題進行全面排查,集中清理。對違規停放充電行為,由
縣應急、公安、消昉、城管執法等部門依法依規查處;對集中停放
場所和充電設施設置存在困難的居民小區,由縣資規、住建、應急、
消防和鄉鎮社區等單位實地調研、會商解決,切實解決電動自行車
違規停放、充電等問題,切實為民辦實事、解難題。
(四)總結驗收階段(6月20日至6月底)。各鄉鎮、各部門
要及時總結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成效,研究制定電動
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長效機制,切實提高電動自行車消防
安全綜合管理能力,對綜合治理工作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不落實
的鄉鎮和部門予以通報,并責令繼續開展整治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規范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規劃管理。住建、資規、
城管執法等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建設和管理
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
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
設施。對于新建住宅小區,嚴格源頭管控,同步規劃設置集中停放
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
設施。對受客觀條件限制,難以建成車庫(棚)、充電設施的老舊
住宅小區,因地制宜設置符合安全條件的非機動車車棚,滿足居民
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的需求。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嚴格落實消
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指導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
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制定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管理規定。指導無建
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明確管理主體單
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
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對管理區域的電動自行車實行集中
存放、集中管理,做好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
維護,及時勸阻和旬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立即向
公安、城管執法、消防等主管部門報告。公安、消防等行政主管部
門依法負責指導公安派出所等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定期組織公安、
應急、城管執法、消防等部門開展集中整治,依法查處違規停放充
電行為,形成強大震懾力,營造良好氛圍。
(三)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廣播、電
視、網絡、公交、樓宇視頻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違規停放使用電
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科商經局、
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要做好《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宣貫工
作。各有關鄉鎮要組織志愿者深入社區、單位、群租房等場所宣講
電動自行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
全常識;要廣泛張貼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宣傳掛圖,在公共走道、
樓梯間、門廳內張貼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標識;要指導物業
服務企業、村(居)民委員會等定期組織群眾開展應急疏散演練,
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
理,是解決當前消防安全突出問題、維護火災形勢穩定的重要舉措。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冬春火災防控等工作,進一步明確任務
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
合治理工作。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對政府安全
生產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督查檢查為容。
(二)認真履責、強化配合。堅持齊抓共管,壓實屬地政府、
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明
確有關負有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
作職責,要及時溝通協調,落實具體責任,防止推諉扯皮。要建立
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等工作機制,及時通報處理違法違規行為,
加強全鏈條監管,切實形成執法合力。
(三)嚴格檢查、強化督導??h安委會、消委會要加大協調綜
合治理工作,充分發揮協調小組辦公室的協調督促和工作督查職能,
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區域,加強檢查督導力度。對工
作不力、問題突出的,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
治措施。在綜合治理期間,因管理整治不力,造成電動自行車引發
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責任單位
和人員的責任。
各鄉鎮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請于2月17日前上報,3月19日前
上報《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底數統計表》(附件
1),以后每月20日前報送《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
理工作統計表》(附件2)及當月工作小結;6月底前報送綜合治理
工作總結。
聯系人:孫達賢、王陽陽,電話:,郵箱:。
2024年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3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園區火
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
命財產安全,按照省、市統一部署,經園區管委會研究決定,自即
日起至20_年底,在園區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
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
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
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智能電動車集中停放充
電點,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
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
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
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
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
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群租
房”、“三合一”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顒拥目臻g內停放
或充電,與相鄰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
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
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引導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電動自行
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_),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
準的電動自行車;適時出臺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和
使用管理的規定。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為的共用走道、樓梯間、
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群眾不要在有
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
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充電,督促指導勞動密集型企業等按
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同
步建設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
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老舊住宅小區等要列出計劃逐步增設。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使用的監管。督促村企
業和部門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
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并督促建立嚴格的'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防整治過后出現反彈。對電動自
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及時曝光宣傳違規
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群眾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
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
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我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筑燃
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
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
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短信等平臺向廣大群眾開展電動
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屬地企業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及時開展
現場滅火救援。指導屬地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職工逃
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群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
為。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治理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年7月中旬之前)。園區各企業按
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
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人。要發布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
治理通告,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__年7月中旬至年底)。按照綜合治
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使用企業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
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
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園區管委會:具體負責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
的組織實施,組織對屬地企業和部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
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
園區企業:要督促企業職工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
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
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企業車間、庫房
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
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句園區協調小組報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由示范區安監局牽頭,園區黨工委書記
朱曉文為組長,各片區片長為副組長,各部門有關同志組成“園區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園區協調小
組)負責專項治理行動的具體落實工作。
組長:朱曉文
副組長:姜清華李正清于懷亞嵇明來
成員:沈海霞孟炳才朱從茂吳陽
(二)嚴格督導檢查。園區協調小組將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綜
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片區和企業,要通報
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
患問題集中的企業,園區協調小組將派出專人駐點督導、重點督辦、。
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
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
和“四不放過”原則,既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
責任,更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
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片區片長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
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
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工作人員和屬地企業的
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
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
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
發現問題,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
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2024年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4
為加強我縣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有效防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發生,依據《滄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
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領導,保障工作有序開展,滄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成立電
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黨組書記、局長劉文通任組長,
由主任科員岳建廷、郭樹深、耿淑剛,分管領導李永軍、代樹濤任
副組長,質量發展股、質量監督股、知識產權股、標準計量股、消
保股、綜合執法局、基層分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設在質量發展股。
二、工作目標
自20_年七月至年底,利用半年時間,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
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
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切實規范維修改裝行
為,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
三、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銷售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
的電動自行車以及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銷售無合格證、無廠名廠址、無3c以及偽造、冒用認證
證書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組件、
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四)虛假宣傳、虛假標注。
(五)不履行售后三包、缺陷產品召回義務。
四、責任分工
質量發展股:負責牽頭治理工作的各項數據的統計匯總分析和
上報,為領導小組研究和解決治理工作中出現的有關問題提供參考基
礎數據。對分局查處無3c電動車銷售行為進行指導。
質量監督股:對電池及電動自行車配件生產廠家進行監督檢查,
對分局電動自行車的抽檢予以指導。
標準與計量股:查處銷售無標或降低標準生產的電動自行車,
對產品外觀質量是否存在明顯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項目進行檢查。
知識產權股:負責直接查處或指導分局對虛假宣傳及假冒他人
注冊商標等知識產權違法行為的執法工作;
基層分局:全面排查本轄區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底數。組織對
流通環節電動車及配件的抽檢,查處無合格證、假冒偽劣和無廠名
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
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行為。
消保股:加強對《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等政策的宣傳解
讀,引導消費者通過正規渠道購買電動自行車產品,購買時認真核對
銘牌、CCC認證證書及產品合格證明文件、資料,索要正規發票并妥
善保存;同時引導消費者審慎網上購買電動自行車產品,不貪圖便宜
購買不符合新標準,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產品,督促商家落
實三包責任。及時發布警示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結合推進消防
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有序組織開展。
(二)包片管轄,落實層級責任管理銅度,股、分局上下聯動,形成
治理合力,積極構建“多元共治”新機制,齊抓共管、共同營造良
好的電動自行車市場經營秩序。
(三)加強工作信息報送。
2024年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5
根據《廈門市學校電動自行車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要求,進一步加強學校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
少電動車火災事故發生,我校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落實《廈門市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
知》要求,注重從源頭,解決根本問題,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
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車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
題,嚴厲打擊不合格電動車行為,重點推動電動車的進校和停放管
理工作。
二、整治重點
結合學校進校車輛的實際情況,如下車輛學校整治重點:電動
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電動踏板車、電動滑板車在類的等帶電助力
車輛。以下統一稱電動車:
(一)打擊無證電動摩托車進入校園;
(二)嚴禁電動車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及封閉
的房間等室內公共區域停放;
(三)嚴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四)禁止電動車在校園內充電;
(五)嚴禁將電動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三、整治措施
(一)各單位要按照《廈門理工學院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第十
五條:”校園內禁止摩托車、電動車、機動三輪車進入(保衛巡邏
車和后勤保障車除處),因學校工作需要進入的車輛,需報保衛處
批準,可以在早上7:40前進校和晚上5:40后離校,停車之后在
規定的時間內不得再騎乘。學生不準乘騎摩托車、電動車、機動三
輪車進入校園”的內容,結合電動車或蓄電池帶入室內充電,可能
導致發生火災的嚴重危害性,開展火災事故警示宣傳教育活動。
(二)學工處要守好公寓區,嚴禁學生將電動車,以及各種充
電蓄電池帶入電梯或宿舍內充電。
(三)后勤處、資產公司負責對食堂、綠化、商店及各物業等
服務外包人員的電動車進行管理,禁止騎乘無證電動車進入校園,
禁止電動車在校園內充電;加強“小白”電瓶車、校通勤車的充電
樁的管理工作。
(四)保衛處將開展電動車登記工作,加強各門崗管理和校內
巡查,嚴禁無證電動車進入校園,并按照方案第二點“整治重點”
的內容,加強巡查,一旦發現違規行為,將對車輛進行扣留,或者
今后不準此車進入校園的處罰。
(五)保衛處組織安保人員和師生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
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四、整治時間和步驟
20_年7月開始至20_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年7月初)。各單位細化工作措施,
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__年7月中旬至11月)。保衛處按照
綜合治理工作要求,每月組織發動一次電動車使用管理的單位和個
人自查,排查整治電動車停放、充電和管理存在的問題,并進行整
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_年12月)。保衛處結合工作實際,
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
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五、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要組織師生學習此方案,并廣泛開展宣傳。采取
個人自查,單位排查的方法,對整治電動車管理和火災隱患排查、
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發現存在的問題立即進行整改。
(二)各物業公司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
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
不斷加強電動車火災防控工作,確保校園的安全有序。
(三)各單位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
總結工作開展情況,有好的經驗做法請于20_年12月27日前報送
到保衛處明理云盤,
2024年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6
為切實加強全街道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綜合整治,進一步
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全面提升電動自行車安全管
理水平,根據市、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結合
我街道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按照“限制地下、鼓勵地上、分類治理、綜合施策”的原則,
通過源頭建設、綜合治理、數字治理和長效管控等措施,進一步加
強和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火災大幅降低、
亡人火災有效遏制0
二、整治對象
主要針對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業建筑以及其他電動自行車
充停場所消防安全隱患。
三、整治措施
(一)規范充停場所建設。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要采用不燃材
料搭建,并采用不燃材料進行防火分隔。鼓勵在地上獨立設置充停
場所,或附設在建筑一層內。當獨立設置時,充停場所要與建筑保
持6米以上安全距離,不得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
操作場地等,當設置在敞開式架空層內,充停場所不得正對安全出
口、樓梯間;當附設在建筑內部,應采取防火分隔等消防技術措施,
且應設置發生火災時能自動關閉并反饋信號的常開式乙級防火門。
(二)強化消昉設施配備。集中充停場所要按照消防標準,配
置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設置充電專用插座,安裝電氣線路保護
裝置;地下充停場所必須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防排
煙、室內消火栓等系統,并設置發生火災時能自動關閉并反饋信號
的常開式乙級防火門,不具備以上條件之一的,一律不得停放充電;
加強智能充電樁建設,在集中充停場所推廣智慧用電系統和可視監
控系統,推廣梯阻系統、小區電動自行車管理場景建設,提高技防
和智防水平。
(三)嚴格充停安全管理。各村和各線要落實電動自行車消防
安全管理責任,開展經常性檢查。組織發動網格力量、物業服務企
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的停放充電管理,落實防
火檢查和夜間巡查,全面清理門廳、樓梯間和樓道內的電動自行車
違規停放和違規充電問題。
(四)強消防宣傳教育。深入居民住宅區和流動人口集中區域,
面對面宣傳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火災危險性和安全常識,協
調媒體積極報道電動自行車典型火災案例、講解安全常識,集中曝
光一些拒不整改的居民小區、違法行為人和物業企業,喚醒群眾對
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的意識。
四、整治步驟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從即日起至7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分四個
階段進行:
(一)排摸起底階段(5月13日前)。根據街道消安委辦部署,
各村、各線要結合工作實際和職責要求,制定具體工作方案,進一
步明確目標、細化任務、壓實責任。對基層力量開展一輪排查業務
的培訓,掌握排查重點、整治標準和工作要求;進行全面宣傳發動,
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在各小區、單位張貼通告等形式,為專項整
治行動營造聲勢;組織村及網格對各場所基本情況進行全面摸排,
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分單位、分區域整理花名冊,并按時上報排
摸起底數據。
(二)攻堅清零階段(6月15日前)。各村、各線要對照整治
方案,組織村及網格清查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火災隱患,根據檢查
出的問題分類處置,掛賬銷號,一抓到底。嚴格落實“三個一律”,
即電動自行車在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室內場所充電,一律采取責令搬
離、斷電措施,并對管理單位予以處罰;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或私拉電線和插座給電動車充電的,
一律予以處罰;對因違規停放、充電電動自行車導致發生火災事故
的,一律從嚴追究法律責任,倒閉主體責任落實。對重大隱患問題
實行掛牌督辦,并確保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各類違法行為,派
出所及街道應急辦要跟進執法措施,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并對違法
人的違法行為予以曝光。
(三)深化整治階段(7月10日前)。各村、各線結合整治工
作實際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行動“回頭看”,
重點核查前期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是否整改到位、消防安全防范措
施是否落實到位等,嚴防出現隱患“回潮”現象。
(四)鞏固提升階段(7月底)。各村、各線要建立長效工作
機制,全面總結推廣專項整治行動的有效經驗,固化整治成果,將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
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開展;下一步,經科、自規、住建、
市場監管、行政執法、消防救援、郵政管理等部門會加強源頭治理;
消防救援機構會同住建部門出臺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等領域消防安
全技術指南,并在辦理工程建設相關手續時落實指南要求,相關各
線要按照職責,各司其職,形成合力,齊抓共管,筑牢群防群治防
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此項整治工作,街道消安委
成立電動自行車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以街道黨工委書記陳強、街道
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沈鐵為組長、各班子成員為副組長,街
道消安委各成員單位人員為組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
任由人大工委副主任張建新擔任,統籌協調、組織指揮此項工作。
各村也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成立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將電動自
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整治作為防范群死群傷亡人火災的重要抓手之一。
并要清醒認識到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綜合整治是一項系統性、
長期性、復雜性的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
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村、各線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進
一步細化任務、明確分工,切實將工作任務和職責落實到具體單位
和責任人,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
整治工作。
(三)嚴格督導問責。街道消安委辦將定期“晾曬”各村、各
線整治工作推進情況,并報送街道主要領導。對工作滯后、推進乏
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予以通報,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專項整治
行動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依
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2024年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7
為深刻吸取近期因電動自行車引起的火災事故教訓,深入貫徹
遂安安委辦(20_)38號文件精神,堅決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
勢頭,全面加強街道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保護人民群眾財產
安全,為扎實開展比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推動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棚和智能充電裝置建設,
切實杜絕居民住宅和居民自建房門廳、樓梯間和樓道電動自
行車違規停放和違規充電問題。
二、時間步驟
整治時間從20_年7月7日起至20—年9月30日,主要分三個
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7日至7月12日)。
各社區要明確工作任務.并召開會議進行專題部署。要組織對所
有檢查人員進行培訓,明確工作標準和要求。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12日至9月20日)。
各社區重點對轄區內出租屋、住宅小區、安置小區、地下停車
庫、集貿市場、學校、三小場所、辦公樓、公共娛樂場所等開展排
查和宣傳。對排查出電動自行車充電隱患及時登記造冊并督促落實
整改,同時要組織對照整治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發現問題隱患
不予整改的要積極對接消防、公安派出所、市場監管等部門并密切
與各部門協作配合,依法予以查處。
(三)鞏固總結階段(9月20日至9月30日)。
各社區要對前期發現的問題隱患進行回頭看,確保隱患不反彈,
認真總結經驗,查找工作不足,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三、整治重點和要求
(一)小區私拉亂接排查整治重點問題
1.從戶內穿線到樓下或車棚內,給電動自行車充電,或將電動
自行車駛入樓道內充電。
2.私自在樓頂、車庫、樓梯間、門面房等處搭建違章建筑并拉
線用電。
(二)整治要求
1.全面排查整改。街道對商住小區,包括農民自建小區、安置
居住區、無物業小區開展電線私拉亂接情況全面排查。建立問題清
單和檢查臺賬,按照“立行立改、跟蹤督辦”的原則跟蹤整改落實
閉環。問題清單應每十天更新一次,并報街道主要領導和街道專項
整治工作小組閱批。
2.建立長效機制。各社區應建立小區私拉亂接問題管理長效機
制,組織開展小區常態化巡查,明確檢查范圍、周期,規范記錄巡
查結果,及時發現并制止電線私拉亂接問題。
四、強化消防宣傳教育引導
各社區要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
用電動車的危害,對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進行曝光、形成
震懾,積極推動廠家不違規生產,經銷商不違規改裝,群眾不購買
三無產品和改裝產品;要廣泛動員志愿者開展消防安全提示,充分
利用廣告宣傳牌、LED屏幕等滾動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廣告和提示內
容,引導群眾正確使用、停放電動車和為電動車充電,營造良好的
消防輿論氛圍;切實提高公眾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壓緊壓實安全管理責任
各社區要針對電動車火災多發特點,發動各方力量,組織物業
公司、業委會落實群防群治措施,加大針對性防控力度。要加強形
勢分析研判和風險監測預警,定期向重點單位(場所)提出要求,
推動落實火災防范措施,督促指導各單位和物業公司履行消防安全
管理責任,加強電動車停放車棚等的消防安全管理。
2024年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8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以其經濟、便捷等特點,成為群眾出行的
重要交通工具,全國保有量已突破3億輛。全省約有1100余萬輛電
動自行車,且每年有10%以上的增加量。由于產品質量不過關、違
規改裝改造、停放充電不規范、安全意識不強等原因,電動自行車
火災呈多發頻發趨勢,且火災致死率高。20__年北京市大興區舊宮
鎮“4?25”火災造成18人死亡,20_年浙江省臺州市玉環市
“9?25”火災造成11人死亡,20_年廣東省英德市“4?24”火災
造成18人死亡。我省電動自行車火災也多發頻發,今年福州閩侯
“3?18”火災造成2人死亡、2人受傷,莆田荔城“5?29”火災
造成2人死亡、7人受傷,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
根據省、市、縣領導批示要求,為切實加強華豐鎮電動自行車消防
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特制
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落實《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
(附件1),既著眼治標、也放眼治本,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
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
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
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停放場
所及充電設施建設。力爭通過半年的綜合治理,建立電動車消防安
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
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二、組織領導
華豐鎮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附件
2),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消防辦,承擔日常工作,鎮黨委委員、
人武部長陳旅強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
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
池、充電器等配件C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流通、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
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
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
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非標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在建筑首層門廳、樓
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墻防火
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
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
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將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
梯或戶內。
四、整治時間和步驟
20_年6月開始至20_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年6月底前)。各村(社區)委會、
鎮直相關單位根據鎮消防辦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
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_年7月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
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
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存在
的問題,并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_年12月)。按照《福建省加強電動
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
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
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五、工作措施
(一)嚴格執行標準規定。參照《由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
(GB17761-20_)等技術標準要求,督促生產、經營企業嚴格落實
電動自行車電器裝置、絕緣性能、蓄電池密封性以及欠壓、過流保
護功能的相關技術標準。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
用管理和停放充電場所建設,按照國家政策要求規范共享電動自行
車管理,積極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二)規范停放充電行為。積極推動商業區、居民住宅區、群
租房密集區、工業集中區、辦公集中區、村民自建區設置集中停放
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
設施;新建建筑要從源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
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集中
充電設施應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
與其他功能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鼓勵配置簡易噴淋、消防卷
盤、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氣火災監控、滅火器、可視監
測系統等技防措施。
(三)緊盯重點場所人員。緊盯快遞、物流、外賣等重點領域,
部署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體系、組織崗前教育
培訓、加大投入硬件設施,強化倉儲物流、分揀中心、中轉站點安
全管理,落實作業區、生活區、住宿區與倉儲區防火分隔。緊盯群
租房、沿街商鋪等場所,推動落實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場所與其他
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措施、清理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停放
充電場所違規住人,并加強日常和夜間巡查值守。
(四)嚴格執法鐵腕整治。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
按照《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附件1)
職責分工,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
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落實安全
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行為,要督促消除
火災隱患。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
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
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LED、微信、海報、社區宣傳欄等平臺,
開展電動自行車消昉安全提示性宣傳,提醒居民認識電動自行車火
災危害,引導廣大市民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
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指
導物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
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
系統性、長期性、復雜性的工作,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
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
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要加強聯合執法,組織
執法人員深入社區、深入企業、深入相關單位和場所,認真查找隱
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工作成效。鎮消防辦將把電動自
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納入對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
內容。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要
壓實屬地管理、部門監管責任,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
監管鏈條,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
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
(三)要嚴格督導問責。鎮要加強本地區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
協調和督促檢查。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地區,鎮消防
辦依托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省級指
導服務組開展督促指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將予以通
報批評。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
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要加強情況報送。各村(科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要
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
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
防控工作。
2024年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9
根據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廣東省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
《廣東省深化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及惠州
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惠州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惠州市深化
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以及博羅縣安全生產
委員會、博羅縣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博羅縣深化電動自行車
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進一步強化電動自行車
火災防范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經街道辦同意,
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街道消防安全委員會決定自即日起至20_年
8月,在全街道范圍內組織開展深化電動目行車領域消防安全綜合
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標
到20_年8月底,全街道電動自行車火災得到有效遏制,數量
顯著下降,構建形成一套城鄉全覆蓋、環節全閉環、部門全聯動、
群眾全程參與的常態化電動自行車管控長效機制,實現“三個確保”
的目標:
(一)確保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設施基本實現城鄉全覆
蓋,并規范化運行。
(二)確保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本質安全
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違規拆改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三)確保社會消防宣傳全覆蓋,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得到明顯
提升,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二、治理范圍
(一)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生產、銷售、
維修改裝等企業和線上平臺。
(二)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及經營站點等電動自行車集中使用
單位。
(三)居民樓院、出租屋、城中村、自建房等居住場所。
(四)大型商業綜合體、批發市場、學校、商住混合體等人員
密集場所。
(五)公共停車場、汽車庫。
三、治理內容
(一)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違規生產、違
規銷售、違規拆改裝。
(二)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
(三)物業服務企業和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及經營站點電動自
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措施不落實。
(四)群眾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和安全充電意識不強。
(五)各村(居)、各部門電動自行車消防工作責任落實不到
位。
四、治理任務及分工
(一)完善基礎信息
由各村(居)牽頭,全面掌握全街道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
蓄電池等零部件生產、流通、使用、維修基礎情況信息。
L各村(居)負責對全街道電動自行車保有量、集中充電停放
場地建設情況和已建充電設施種類、地址、數量、可供充電或停放
電動自行車數量進行摸排,建立信息臺賬。派出所、自然資源所、
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依照法定職責分工實施指導配合。
2.市場監督所負責對全街道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生產
廠家、經營銷售門店進行摸排?,督促企業簽訂產品質量安仝責任書,
建立信息臺賬。
3.郵政管理部門負責對物流快遞企業數量、從業人員數量、電
動自行車數量以及充電設施建設等情況進行摸排,督促企業簽訂安
全責任書,建立信息臺賬.
4.生態環境保護辦負責對電動自行車廢舊蓄電池回收場所和電
動自行車廢舊蓄電池梯次利用企業進行摸排,督促企業簽訂安全責
任書,建立信息臺賬。
5.其余相關部門應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
近誰牽頭”和業務相近的原則,確定網絡餐飲快遞企業、電動自行
車蓄電池儲存場所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該類場所進行摸排,督促
企業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信息臺賬。
(二)強化源頭治理
市場監督所要加強對生產、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
電器等配件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
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未獲得強制性認證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為。對
認定為缺陷產品的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要指導督促生產企業實施召
回。市場監督所要加強對認證機構的監督管理,督促其加強對電動
自行車及其生產企業實施分類管理和有效的跟蹤檢查,發現生產企
業在電動自行車出廠時不按照強制性認證規則配備蓄電池、充電器
的,依法暫?;蛘叱蜂N其認證證書。發現銷售獲得強制性認證的電
動自行車不符合強制性認證要求的,要督促認證機構追溯電動自行
車生產企業。市場監督所要督促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加強對入網電
動自行車銷售者經營主體身份進行核驗、登記。
(三)實施關鍵治理
1.嚴治拆改行為。派出所要加強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和牌證管
理,嚴格核對車輛信息,發現涉及生產銷售領域違法行為,要將相
關信息及時通報市場監管部門,并依法查處未按照規定懸掛號牌、
非法加裝、改裝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等違法行為。
市場監督所在監管過程中發現生產企業存在不按照強制性認證
規則配備蓄電池、充電器等零配件,以及為拆改電動自行車提供零
配件或技術支持等行為的,要及時通報認證機構,在生產廠家完成
整改前暫停注冊登記。
涉及電動自行車銷售者、維修者非法拼裝、加裝或者改裝已登
記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分工,以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要
求為準。
2.優化維修服務。專職消防隊要發動電動車生產企業組建電動
自行車安全檢修隊伍,設立電動自行車安全顧問,建立健全咨詢服
務、安全測試、故障維修工作機制,常態化提供面對面服務,及時
維修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故障問題。
3.規范換裝和回收報廢。相關部門要完善促進快速換裝新電池
和回收廢舊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的政策措施,
建立完善二手電動自行車管理體系。生態環境保護辦要公布廢舊蓄
電池收集網點和具有廢舊蓄電池處置資質的單位目錄,強化廢舊蓄
電池收集管理,督促蓄電池生產者、銷售者提供廢舊蓄電池更換、
回收服務。
(四)推進綜合治理
1.推進設施建設。20_年8月底前,全街道各村(社區)應至
少建設1處集中充電設施;各城中村和村為自建房集中區域應100%
建設集中充電設施;各有集中充電設施需求的既有居住小區在符合
行政管理要求、滿足行業技術標準、保障業主共同權益的基礎上,
基本實現集中充電設施能建應建;各新建住宅小區、住宅建筑應
100%同步建設集中充電設施;鼓勵大型企業(園)區內建設1處集
中充電設施,提升示范效應。
市場監督所和郵政管理部門要督促外賣平臺、快遞企業,配合
建筑場地產權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做好充電設施建設工作,嚴格落
實集中充電等安全措施,并對從業人員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實施跟蹤
管理。
自然資源所要將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納入擬供
地塊的規劃條件中,保障設施建設。
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要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
電設施建設職責,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
區共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
供電所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充電設施建設,確保充電設施電氣安
全。
2.強化隱患整治。各村(居)牽頭,發動物業服務單位等基層
力量,加強防火檢查巡查,清理違規投放電動自行車,重點整治電
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飛線充電”等突出問題。
專職消防隊要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
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違法違規行為,并納入信用監管,可結合
本地實際委托有關部門實施查處。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綜合監管職
能,對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
責任,嚴格倒查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責任。
郵政管理部門和網絡餐飲快遞行業主管部門要對外賣、快遞企
業平臺履職不到位等問題,依法落實通報曝光、責令改正、約談警
示、行政處罰等措施。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職責范圍內依法
做好相關行業、領域的消防工作,依法依規強化電動自行車安全監
管。
3.提升科技賦能。各村(居)要廣泛推廣安裝“電車專家”小
程序,要推廣借鑒大亞灣電動自行車整治經驗,推動安裝消防監控
(電動自行車禁止入戶停放、充電)聯網報警系統設備和電動自行
車進電梯智能阻止系統,實時跟蹤轄區電動自行車安全數據,禁止
電動自行車入門入戶。鼓勵發動群眾開展車輛安全自檢,及時消除
事故風險。要支持發動電動車商會等行業組織推廣應用物聯網技術
手段,開發應用電動車監測預警平臺,實施電動自行車、蓄電池、
充電器等產品賦碼管理,推廣電動自行車電池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
技術和衛星定位技術輔助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
4.強化警示宣傳。由專職消防隊牽頭,聯合宣傳、派出所、建
設和道路事務中心、市場監督所等部門,廣泛發動各類媒體,集中
開展“五個全覆蓋”宣傳,即火災案例宣傳全覆蓋、火災風險宣傳
全覆蓋、規范使用宣傳全覆蓋、逃生處置宣傳全覆蓋、法律法規宣
傳全覆蓋。
各村(居)負責開展社會面“五個全覆蓋”宣傳,即社區農村
宣傳欄、LED屏幕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地鐵、公交城市電視警示
提示宣傳全覆蓋,商市場、戶外大屏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居民住
戶、出租屋入戶宣傳提示全覆蓋,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教育全
覆蓋,專職消防隊予以技術指導配合。
專職消防隊要以消防安全責任制大宣傳為基礎,聯合各村
(居)、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市場監督所等部門,集中開展以居
民小區、城鄉接合部等場所,以及外賣快遞從業人員、出租屋住戶
等為重點的消防基本技能實操實訓I,提升群眾火場逃生自救能力。
五、治理步驟
(一)部署發動(20__年10月15日前)。各村(居)、各部
門要根據工作方案梳理工作任務,并制定任務分工表和進度表,召
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20_年9月23日至20_年7月31日)。各
村(居)、各部門要根據任務分工表和進度表,實施掛表推進,逐
項銷賬。
(三)總結驗攻(20—年8月1日至20_年8月31日)。各
村(居)、各部門開展自查自驗,認真總結工作,固化經驗做法,
并向街道消安委辦公室提交自查自驗報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居)、各部門要堅持“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深刻認識做好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工作的重要意義,
切實擔負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責任,層層抓好組織實施。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由街道安委辦、消安力、牽頭,組織建設和道路
事務中心、市場監督所、生態環境保護辦、郵政、專職消防隊等部
門(機構)人員成立工作專班,定期開展工作會商、聯合督導,有
序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
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各盡其職,
各負其責,聯合開展檢查督查,強化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
節監管鏈條,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
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借鑒“鄉鎮吹哨、部門報到“經
驗,加強安全執法上下協作、聯動響應,織密聯合執法鏈條。加強
督促指導、監管執法,強化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主體責任,有效提
升公共安全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嚴格督查考核。街道安委辦、消安辦要不定期對各村
(居)、各相關行業部門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要加大電動
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質態跟蹤力度,凡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
將一律開展火災事故延伸調查,依法依規開展全鏈條責任追查,對
因綜合治理工作任務不落實,發生較大以上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
地區和行業,予以嚴肅追責問責。各有關部門要不定期對各電動自
行車生產銷售企業,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回收企業,各外賣、快遞企
業平臺以及住宅小區建設單位以及物業服務企業等組織聯合檢查,
督促落實消防安全綜合治理任務措施,依法處置檢查發現的隱患問
題。
(四)加強信息報送。20_年10月15日前,各村(居)、各
部門上報工作進度表和動員部署情況。20_年9月起,各村(居)、
各部門每月25日前上報工作情況,同時,積極通過動態信息、工作
簡報等形式反映工作成效,亮點工作、經驗做法和典型事例。20_
年8月2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2024年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10
一、領導小組
我校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實加強領導,全
面鋪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行動,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
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華軒
副組長:秦文勝侯寧孫華良王福君
成員:全體中層干部,各年級年級長及各班班主任
二、治理措施
排查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安全隱患。(時間:9月一12月)
負責人: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一)排查范圍
校園及周邊環境等;水、電、等生活要害部位;其它發生火災
可能性大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部位。
(二)排查內容
全面排查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
宿舍走廊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
全出口,充電線路^拉亂接等安全風險隱患及校內設置集中停放區
域。
(三)強化消防安全教育。(時間:9月-12月負責人:校安全
辦、各班班主任)
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LED電子屏、班級宣傳欄、家長微信
群等載體,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師幼、家
長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
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室內、過
道充電。
開展一期主題安全教育活動。充分利用班會活動時間,向學生
進行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時間:9月-10月負責
人:各班班主任)
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
生技能。(時間:11月9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6.20_年12月31日前進行總結,(時間:12月30日負責人:
校安全辦)
2024年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11
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目標
堅持“抓源頭、治違法、促規范”,集中排查整治學校內電動
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問題,全面推進電動
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堅決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
頭,確保學校安全穩定。
二、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
校長郝某某,副組長為副校長許某某,副書記張某某,組員為校委
會成員,具體負責學校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三、治理時間
20__年7月中旬至20__年年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年7月25日前)。學校召開專門會
議對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綜合治理領
導小組,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細化工作標準,制定
檢查考核標準,廣泛宣傳發動,迅速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_年7月26日至11月30日)。學校
對校內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問題進行集中排查整治,針對不
同情況,逐一采取相應治理措施,切實解決在公共走道違規停放、
充電等問題。
(三)總結驗攻階段(20—年12月)。學校于12月25日前完
成校內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總結工作。
四、治理內容和措施
(一)規范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學校劃定一個相對獨立
的安全區域,設置符合安全條件的小型集中臨時充電點,滿足教師
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的需求。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學校嚴格落實
消防安全網格化、實名制管理,制定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管理規
定,落實管理責任°做好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
理維護,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按照省公安廳《電動車消
防安全五條禁令》要求開展自查自改。對存在違規行為拒不改正,
以及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引起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人
員的責任。
(三)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學校充分利用班會、
家長會、校內廣播、電子屏、宣傳欄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違規生
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典
型火災事故和電動自行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
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要廣泛張貼《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等
宣傳掛圖,在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內張貼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
和充電標識;組織開展師生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師生逃生自救能力。
2024年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12
一、工作目標
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力爭通過宣傳教
育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
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
事故。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
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
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師
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顒拥目臻g
內停放或充電,占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筑物未
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
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
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嚴禁16歲以下學生騎電動自行車,
少部分高中學生騎電動自行車上學的停放地點必須符合規定。
(二)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師生要杜絕購買、銷
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
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區池、
充電器等配件。不得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
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電子屏、黑板報、標語、QQ群、
微信等各類媒體,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
危害,引導廣大師生及家長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
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
防范的通告》,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嗝、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
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
通過微信、微博、QQ群等臺向廣大師生及家長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
警示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廣大師生逃生自救能
力。同時,積極發動廣大師生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校園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
間、安全出口、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館等公共區域違規停
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師生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
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
充電,督促指導學校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
點》(見附件1),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校園
保安人員要24小時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20_年8月開始至20—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__年8月25日前)。按照縣工作部署
和教育局文件要求,各校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利用
暑假培訓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發動師
生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
作要求,組織學校排查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
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各校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
組織部署,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
對校園內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
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h教育局將此項工作納入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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