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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精選制度1:人事管理制度一、總則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事法規、政策,制定本制度。1、醫院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在勞動人事部門規定的范圍內使用并招收職工,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2、醫院人力資源部,負責醫院的人事計劃、職工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各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職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二、編制及定編1、醫院各臨床科室、醫技科室、職能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定編。2、醫院各臨床科室、醫技科室、職能部門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人力資源部提出方案,報院長辦公會批準后實施。3、因工作及業務發展需要、各臨床科室、醫技科室、職能部門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按臨時工聘用程序規定,履行人員聘用手續后用工,嚴禁編外聘用臨時工。三、人員準入根據醫院發展規劃和現實工作需要,按照機構和人員定編設崗方案,為滿足醫院對各類人才的需要,有計劃地吸收和引入人員。1、入原則:公開原則;公平原則;公正原則;全面原則。2、準入計劃:醫院人力資源部和相關業務、部門根據需要提出各科室的用人計劃,并根據用人計劃制定比較詳盡的人才需求清單,內容包括崗位名稱、數量、職稱、資歷、履歷、特殊要求等有關內容。3、準入渠道:國家在編調入;人才市場招聘;大中專應屆畢業生招聘;職工介紹招聘。4、準入人員具備以下條件:1)年滿18-45歲(特殊崗位除外),身體健康。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3)技工崗和專技崗用工,必須具有適合本崗位需要的文化程度和能力水平,并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5、準入人員需醫院進行考試(面試)合格后,經醫院研究決定同意聘用后,由人力資源部按醫院規定程序辦理上崗手續。、6新職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7、試用期規定1)新進人員試用期三個月,職工試用期滿,由用人科室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上級主管職能部門審核后,報院長辦公會審批。批準錄用者與醫院簽訂勞動合同;決定不錄用者試用期滿通知用人科室及本人。2)試用人員如品行不良,成績欠佳或無故礦工,可隨時停止試用。3)試用人員報道時應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證、畢業證復印件,近期半身免冠照片2張、醫院體檢表。8、凡有下列情況者不得錄用:1)被剝奪政治權利,判處刑罰或受通緝者;2)品性惡劣,被單位開除者;3)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體檢認定不合格者;4)未滿18歲者。9、準入人員一經正式錄用,應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勞動合同在人力資源部備案。四、人事聘用為深化醫院人事制度改革,推動醫院事業的發展,進一步改革我院現行的用人制度,合理地配置和利用人力資源,特定立本制度。1、在編人員聘用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人事部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及《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人員推行聘用制度實施意見》規定執行。1)臨床、醫技科室主任、副主任、小組長由主管院長、醫務科提名,院長決定聘用并于其簽定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可連續聘任。2)科室護士長、護士長助理由主管院長、護理部提名,院長決定聘用并于其簽定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可連續聘任。3)醫療、護理、醫技、行政等各科工作人員由科主任、護士長提名,院長決定聘用并于其簽定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可連續聘任。4)聘用合同使用呼倫貝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印制的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經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鑒證后生效。2、招聘人員聘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執行。1)醫院根據各科核定的編制,按照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置崗位,按照崗位的職責和聘用條件,通過考試或者考核以及公開招聘的方法擇優聘用工作人員,由院長于其簽定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崗位需要、考核合格、雙方愿意的,可以續簽合同。2)勞動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招聘人員上崗第一年醫院于其簽定一年期勞動合同,第二年決定續聘醫院于其簽定三年期勞動合同,第四年決定續聘醫院于其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3)勞動合同使用呼倫貝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印制的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經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鑒證后生效。3、小組長以上人員聘用原則1)思想解放,立志改革,敢于大膽管理。2)就本院而論,其專業技術水平居領先地位。3)作風正派,不拉幫結伙,不以權謀私。4)精力充沛,符合干部四化要求。4、科室其他人員聘用原則1)必須在科室人員定編基數內聘用。2)聘用首先聘用本科室人員,對專業性強的技術人員一般不得跨專業聘用。3)超編科室,可考慮本人專業和擇優聘用。4)護理員,行政人員及未確定職稱人員的聘用可以不受科別限制。5、聘用雙方權利聘用方:有權招聘和聘用選擇權。對聘用、任職期間發生嚴重問題或不稱職時,有權隨時罷免(履行解聘手續)。被聘用方:1.有辭職、應聘、拒聘和選擇科室權利。2.應聘用職期間內,本人可以辭職但必須提前一個月向聘用方呈辭職報告,未經批準不準善離職守,否則聘用方有權追究應聘方賠償一切損失。6、落聘人員安排1)可保留在科室內繼續工作,工資享受70%(指全額工資)不享受獎金。經過努力直至被聘任為止。2)落聘人員可由其他科室招聘或停薪留職(履行手續)保留待聘權利。3)落聘送交院部待業1--3個月內發70%全額工資,無獎金,積極努力爭取盡快回科上崗。待業3--6個月核發60%全額工資無獎金。待業6個月以上給予解聘。4)落聘上交院部待業如不上班,扣發全部工資。超過6個月院內除名。5)老弱病殘不能堅持正常工作而落聘人員,院長可安排力所能及工作,但在獎金、工資待遇方面應同被聘人員有所差別,發放標準由院長辦公室會議研究決定。6)因文化、技術水平或由非專業改學衛生技術不能勝任工作的落聘人員如外出學習、深造應辦理停薪留職手續,學費自理,回單位后按工作需要履行聘用手續方可上崗工作。7、設立院長、科主任、護士長等崗位津貼。精選制度2: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一、總則1、目的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員工勞動合同管理,保障企業與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辦法。2、原則1)勞動合同管理應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則;2)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應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3)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4)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3、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和員工工作勞動合同的簽訂、解除(終止)、續簽等事項的管理。二、勞動合同的管理標準1、員工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簽訂勞動合同。新員工轉正后,需到人力資源部簽訂《勞動合同》,一式三份,公司與員工各持一份,勞動部門一份。2、勞動合同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指定責任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存檔。3、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符合勞動法和勞動合同管理的有關規定,合同一經雙方簽字確認即具有法律效力。4、合同期限。合同制工每次簽訂合同的時間為一至五年。簽訂合同具體時間由公司根據工作需要與勞動者協商確定。5、初次簽訂或續簽勞動合同均統一在人力資源中心錄入人事信息系統,并建立勞動合同管理臺賬。6、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公司方由人力資源中心代表;一方當事人要變更合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并與另一方進行協商;變更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以書面形式對變更的事項加以說明并簽字確認。7、人事檔案管理員每月應定期從管理人事信息系統中調出下兩個月合同到期的員工名單,并提供給單位領導討論,確定續簽和不再續簽的人員名單。8、合同到期不再續簽的人員,按終止勞動合同處理,由人力資源中心在合同到期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和離職等其他善后工作。合同到期需續簽的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在合同到期前向員工發出《續簽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如員工同意續簽,則帶本通知到人力資源中心辦理合同續簽手續;如員工本人不愿再續簽勞動合同,則按終止勞動合同處理。9、公司與員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應按公司有關規定辦理離職手續,人力資源中心可以給員工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和有關社會保險情況說明。10、公司辭退員工和員工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辭職,均應提前一個月時間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所屬部門向人力資源中心上報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名單時,應詳細說明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11、公司和員工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應調查核實,并依照相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精選制度3:勞動關系與合同管理制度一、勞動合同的簽訂1、各單位與職工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勞動關系。勞動合同一經簽訂,經勞動部門鑒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中所規定的義務。2、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一式兩份,單位與職工本人各執一份。3、勞動合同由單位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與勞動者本人簽訂。二、勞動合同鑒證1、勞動合同簽訂后,因自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鑒證手續。2、勞動合同鑒證后,企業和職工各執一份,自鑒證之日起五日內交職工保存一份,并由職工本人在《送交回執》上簽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代簽、代收。三、勞動合同續簽1、公司在員工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做合同續簽調查,對員工合同期內工作進行審查,考核合格者可以續簽勞動合同,合同期內因工作出現失誤等原因考核不合格者,按規定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并通知員工本人。2、續簽勞動合同后將于十日內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勞動合同鑒證手續。四、勞動合同的變更1、公司進行組織機構調整,可依據其實際情況與員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變更勞動合同。2、公司因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需協商變更勞動合同的,應在三十日內與員工辦理變更手續,對協商變更不成的,企業可根據勞動法提前三十日通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3、因集團內招聘、整合造成的勞動合同改簽:在未與新單位簽訂合同之前,仍按原單位合同執行。如在新單位實習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者或有違約行為,則退回原單位按合同規定追究責任。五、勞動合同的終止1、依據《勞動法》有關規定對嚴重違法違紀的職工解除勞動合同適用開除。1)被判刑并入監獄服刑的;2)被勞教者;3)留用看查期間表現仍不好的;4)嚴重犯有《獎懲制度》錯誤之一的。2、對無正當理由曠工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適用除名,除名條件為職工經常沒有正當理由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1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按照有關規定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適應除名。3、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犯有嚴重錯誤,但不夠開除或除名條件,經教育或行政處分仍然無效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適用辭退。單位根據生產經營狀況或富余員工的情況,按照有關規定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也可適用辭退。六、解除勞動合同1、依據《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向員工送交《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由員工簽收,通知書內應注明解除合同原因及需要辦理的各種手續。2、員工依據《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向單位遞交書面申請,單位應在三十日期滿前做出書面答復。員工違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的規定,而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單位不予辦理。如員工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七、勞動爭議1、勞動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向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單位內成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設在工會,有工會主席、職工代表、單位代表(人力部門)組成,主任由工會主席擔任。2、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爭議,應自當事人投訴并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結束,到期末結束,視為調解無效。調解無效,可向上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八、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下屬所有子公司。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精選制度4:員工培訓管理制度一、培訓管理總體流程1、人力資源部制定公司整體培訓目標,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2、通過審議后,人力資源部根據各相關部門提出的培訓需求進行培訓調研。3、人力資源部在培訓需求調研的基礎上制訂整體培訓計劃,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并報總經理審批。4、獲得批準后,人力資源部門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教學研究設計并組織實施培訓。5、培訓結束后人力資源部門要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6、評估后人力資源部門要寫出培訓總結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核后存檔。二、培訓計劃流程1、各職能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出培訓需求報人力資源部。2、人力資源部培訓主管對需求進行分析,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核。3、經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核后由各職能部門和培訓主管共同商定培訓內容,制訂整體培訓計劃,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核。4、報人力資源總監和總經理審批。5、培訓主管設計培訓方案,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核。6、由培訓主管負責實施培訓,進入培訓實施流程。三、培訓實施流程1、培訓方案確定后,人力資源部培訓主管開始落實培訓時間、地點,下發培訓計劃通知,同時作好教學準備。2、各受訓部門作好培訓準備和工作安排,通知員工作好受訓準備。3、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培訓方案實施培訓。4、培訓效果評估。四、公司員工培訓實施辦法1、不定期訓練1)本公司員工教育訓練由各部主管對所屬員工經常實施。2)各單位主管應擬訂教育計劃,并按計劃切實推行。3)各單位主管經常督導所屬員工以增進其處理業務能力,充實其處理業務時應具備的知識,必要時得指訂所屬限期閱讀與業務有關的專門書籍。各部主管應經常利用集會,以專題研討報告或個別教育等方式實施教育。2、定期訓練1)本公司員工教育訓練定期訓練每年兩次,分為上半期(四、五月中)及下半期(十、十一月中),視其實際情況分別辦理。2)各部由主管擬訂教育計劃,會同總務科安排日程并邀請各分公司經理或聘請專家協助講習,以期達到效果。3)本定期教育訓練依其性質、內容分為普通班(一般員工)及高級班(股長以上干部),但視實際情況可合并舉辦。4)高級主管教育訓練分為專修班及研修班,由董事長視必要時隨時設訓,其教育的課程進度另定。5)普通事務班其教育內容包括一般實務(公務概況、公司各種規章、各部門職責、事務處理程序等),本公司營業公德(待客接物的禮節及陶冶品格)等精神教育以及新進人員的基本教育。6)普通技術班其教育內容包括一般實務,并重視技術管理、專修計算機等各種知識。7)高級事務班的教育內容為業務企劃,使得經營管理者善領導、統領部屬,貫徹執行業務等。8)高級技術班教育內容為通曉法規,了解設計,嚴格督導,切實配合工作進度,控制資材、節省用料、提高技術水準等,并視實際需要制訂研修課題。9)各級教育訓練的課程進度另定。10)各主管實施教育訓練的成果列為平時考績考核記錄,以作年終考核資料,成績特優的員工,可呈請選派赴國外實習或考察。11)凡受訓人員于接獲培訓通知時,應于指定時間內向主管報到,因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不能參加的,需要出具證明才能免以受訓。12)教育訓練除另有規定外一律在總公司內實施。13)凡受訓期間,由公司供膳,不再補助其他津貼。五、管理人員培訓制度1、本公司視業務需要得舉辦定期或不定期、業務或商品之教育與訓練。2、有關教育與訓練,其應參加人員、課程、時間、地點悉依既定計劃辦理。3、本公司為教育與訓練之執行得指派各有關人員擔任講師或學員,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諉。4、本公司視實際需要,得聘請外來專家擔任講師或指派各有關人員參加外界舉辦之有關業務講習。5、各種教育與訓練或講習,于期中或期滿后均須舉辦測驗,或提出心得報告,其成績作為員工考核資料之一。六、在職員工培訓制度1、培訓內容教育培訓部應召集各有關部門共同制定“從業人員在職教育訓練規范”,提供培訓實施的依據,其內容包括:(1)各部門的工作職務分類。(2)各職務的培訓課程及上課次數。(3)各培訓課程的教材大綱。各部門組織機能變動或引進新技術使生產條件等發生變化時,教育培訓部應立即配合實際需要修改培訓規范。2、培訓計劃的擬訂(1)各部門依培訓規范及配合實際需要,擬訂“在職培訓計劃表”(略),送教育培訓部審核,作為培訓實施的依據。(2)教育培訓部應就各部門所提出的培訓計劃匯編“年度培訓計劃匯總表”,呈報人力資源部核簽。(3)各項培訓課程主辦單位應于一定時期內,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呈報核準后,通知有關部門及人員。(4)臨時性的培訓課程,亦需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略),呈核后實施。3、培訓的實施(1)培訓主辦部門應依“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略)按期實施并負責該項訓練的所有事宜,如訓練場地安排、教材分發、教具借調、通知講師及受訓單位等。(2)如有補充教材,講師應于開課前一周將講義原稿送教育培訓部統一印刷,以便上課時發給學員。(3)各項培訓結束時,應舉行測驗,由主辦部門或講師負責監考,測驗題目分3~4種,由講師于開課前送交主辦部門。(4)各項在職培訓實施時,參加受訓學員應簽到,教育培訓部應確實了解上課、出席狀況。受訓人員應準時出席,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者應辦理請假手續。(5)教育培訓部應定期評估各項訓練課程實施成果,并將評估結果送交各有關單位參考予以改進。(6)各項培訓的測驗缺席者,事后一律補考;補考不出席者,一律以零分處理。(7)培訓測驗成績及成果報告,作為考核及升遷的參考。4、培訓成果的呈報(1)每項(期)培訓辦理結束后一周內,講師應將學員的成績評定出來,記錄于“在職培訓測驗成績表”(略),連同試卷送人力資源部門,以建立個人完善的培訓資料。(2)主辦單位應于每項(期)培訓結束后一周內填報“在職培訓結報表”(略)及“講師鐘點費用申請表”(略),連同“成績表”(略)及“學員意見調查表”(略),送教育培訓部門,憑此支付各項費用并歸檔。(3)如需支付教材編纂費用時,主管部門應填寫“在職培訓教材編纂費用申請表”(略),送相關部門核簽后憑此予以支付。(4)各部對所屬人員應設定“從業人員在職培訓資歷表”(略)。(5)每3個月,各部門應填寫“在職培訓實施結果報告”(略)呈教育培訓部,以了解該部門最近在職培訓實施狀況。5、培訓評估(1)每項(期)培訓結束時,主辦部門應視實際需要分發“在職培訓學員意見調查表”(略),供學員填寫后與測驗卷一并收回,并匯總學員意見,送講師轉人力資源部會簽,作為以后再舉辦類似培訓的參考。(2)教育培訓部應評估各部培訓的成效,定期分發“培訓成效調查表”(略),供各部門主管填寫后匯總意見,配合生產及銷售績效,比較分析評估培訓之成效,做成書面報告,呈報核準后,分送各部門及有關人員作為再舉辦培訓的參考。6、外派培訓(1)因工作或晉升就任新工作的需要,各部門應推薦有關人員經教育培訓部審議,呈總經理核準后外派培訓,并依人力資源管理規章辦理出差手續。(2)外派受訓人員返回后,應將培訓的書籍、教材及資格證書等有關資料送教育培訓部歸檔保管,其受訓成績亦應記錄于受訓資歷表。(3)外派受訓人員應將培訓所獲資料整理成冊,作為講習教材,并舉辦講習會,擔任講師傳授有關知識給本公司員工。(4)差旅費報銷單據呈核時,應送教育培訓部審核其外派培訓的資料是否交回,并于報銷單據上簽注,如未經過審核,會計部門不予付款。七、新員工培訓制度(1)教育目的對本公司新錄用的員工介紹公司的經營方針,傳授本公司員工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業務技能,提高其基本素質,使之在短時間內成為符合要求的員工。(2)教育內容1)明確本公司的生產目的和社會使命。2)明確本公司的歷史沿革、現狀,在產業中的地位和經營狀況。3)了解本公司的機構設置和公司組織。4)掌握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廠規廠紀。5)掌握本公司各部門的業務范圍和經營生產項目。6)了解本公司的經營風格和員工精神風貌。7)了解本公司對員工道德、情操和禮儀要求。8)通過教育培訓考察學員的個人能力和專業特長。(3)培訓時間一般為3個月,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延長或縮短。為便于組織培訓,根據學員學歷,可分成不同的班組,并指定一名班組長。外出參觀或實習時,可根據實際需要,重新編班。(4)培訓方法1)專業知識傳授采取集中授課的方式。2)實習則采取到實習工廠或公司車間實際操作的方式。3)參觀。根據教員的布置,實地考察,并由學員提交參觀報告。4)培訓記錄。培訓期間,要求學員對培訓感想和認識做記錄,以提高學員的觀察和記錄能力。5)在培訓過程中,盡量讓學員接觸生產實踐;盡量地提供更多的參考資料和視聽教材。(5)新員工培訓注意事項1)對公司的機構設置、規章制度、生產經營管理系統要作重點介紹。2)對各部門的職權范圍、工作內容等要作詳盡介紹。3)要讓學員清楚地掌握工作性質和責任。4)要使學員真正掌握業務知識。5)要重點培養學員的責任心和效率意識。6)使學員意識到校園生活與公司生產的差別,認識到自已新的責任位置。7)培養學員尊重知識、嚴肅認真的工作態度。8)注意培養學員的集體精神和公司意識。精選制度5:試用期員工轉正考核制度一、目的:為確保員工轉正考核工作的規范、有效、有章可循,特制訂本細則。二、適用范圍:本細則適用于試用期轉正新員工以及崗位異動人員的考核。三、職責分工:(一)被考核人所在部門的直接上級為第一責任人,職責是:1、收集被考核人的工作表現信息和相關資料,進行轉正面談。2、對被考核人進行初步考核,做出客觀評價并提交上級主管領導。3、對被考核人進行專業知識以及操作技能方面的考試。(二)所在部門的主管副總:1、負責部門主管、經理級別員工的轉正考核,做出評價并提交總經理復核。2、參與員工試用期轉正鑒定。(三)人力資源部:1、收集被考核人的工作信息和相關資料。2、負責組織員工的轉正考核工作,參與考核評審工作。3、整理統計匯總考核數據和信息。4、發布考核結果。5、考核結果面談。四、試用期轉正條件:(一)符合崗位任職要求,能夠勝任本職工作。(二)轉正考核及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80分以上。(三)試用期間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無重大違紀現象。五、轉正考核時間:(一)各部門負責人在員工試用期結束前10天,發放《試用員工轉正申請表》,員工于試用期結束前7天填寫完畢,和《試用期工作總結》一并提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組織轉正面談和轉正考核。(二)被考核人所在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應在員工提出轉正申請7個工作日內(不超過員工的試用期最后一日)完成所有考核項目,并作出考核決定。(三)轉正考核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在每月7日前報財務部。因延報造成轉正人員工資計算錯誤的,由責任人承擔相關責任。六、轉正考核形式和內容:(一)員工轉正采取上級主管考核評價和轉正考試兩種形式。崗位調動轉正可采取上級主管考核評價方式。(二)轉正考核根據崗位不同,設置不同的考核指標和權重。(三)專業考試由用人部門根據崗位性質確定試題范圍和考試內容,主要考核員工的專業技能和專業知識。操作性強的崗位可采用實踐的方式進行。(四)轉正考試和考核的滿分均為100分,80分以上為合格。七、本細則的制定、解釋和修改及實施工作歸人力資源部。八、本細則經總經理審批后,自頒發之日起生效。精選制度6:獎懲、升遷、降級管理制度一、員工的獎勵方式分為下列幾種:1、嘉獎;2、小功;3、大功;4、晉級;二、員工的懲罰分為下列幾種:1、申誡;2、小過;3、大過;4、開除或降級:若造成公司損失負賠償責任。三、員工有下列事跡者,可公布嘉獎: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技術超群、克盡職責、能為其它員工楷模者;2、維護團體榮譽,熱心服務,有具體事跡者;3、領導有方,使業務推廣有相當成效者;4、克盡職責全年度辦理各項事務未出任何差錯者;5、參與內部救援工作,精神可嘉者;6、有其它功績者。四、員工有下列事跡者,得于“記小功”:1、對于主辦業務有重大推展或改革績效者;2、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依限完成,表現優異者;3、檢舉重大違規或損害公司權益事項者;4、參與公司事故救援工作,主動積極,并處置得宜者;5、其它類似的行為者。五、員工有下列事跡者,得于“記大功”:1、對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采行后成效卓越者;2、對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權益的事情,能事先揭發或防止,而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者;3、遇意外事件或災變能隨機應變,措施得當或不顧自身危險,勇敢救護而保全人命及公物因而減少損失者;4、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產品品質,降低成本有顯著功效者;5、對于生產技術和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采行確具成效者;6、其它類似的行為者。六、員工有下列事跡者,得于“申誡”:1、上班忘記佩帶員工卡或工作時間內不按規定佩掛員工卡,每累計滿兩次即予申誡一次處分;2、上班時間未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與統一著裝者;3、在工作場所赤足、赤膊、穿背心、穿拖鞋者;4、上下班不排隊打卡或插隊打卡者;5、上班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規定以外工作者;6、在車間吃零食者;7、破壞工作場所或公共區域的環境區域者;8、機臺和工作環境欠整潔,經指正后不加整理者;9、因疏忽造成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10、涂寫墻壁、機械設備和任意張貼文件,影響觀瞻者;11、不按規定如實填寫報表或工作記錄者;12、上班時間未經許可私自會客或接打私人電話者;13、檢查或督導人員不認真執行任務者;14、上班時或下班后在廠內大聲喧嘩者;15、違反其它規定,情節尚屬輕微者。七、員工有下列事跡者,得予記“小過”:1、對上級交辦任務,執行不力或處理不當者;2、辦事拖拉或積壓文件,影響工作處理時效者;3、在上班時間喝酒者;4、在工作場所喧嘩,吵鬧、妨害他人工作者;5、未經許可擅自帶人入廠區、宿舍者;6、對同事惡意攻擊、誣陷、作偽證、制造事端者;7、托人、代人刷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8、在工作時間偷閑睡覺、閱讀書報或做其它私事者;9、遇有意外重大問題而隱瞞真相,不向上級報告者;10、在非值班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進入工作場所者;11、言行失檢、態度傲慢,經勸導仍不服從者;12、被指派加班,借故推諉亦不辦理請假手續者;13、非機械故障或原料不足因素,故意降低標準產量者;14、疏忽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致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15、攜帶物品進出廠區拒絕門衛查詢檢查者;16、下班鈴及休息鈴未響前擅自停工者;17、上班期間出廠未依規定辦理者;18、其他之違失行為,符合記小過之事由者;19、有第七條各款行為之一,經被處分后仍不知悔改,并重犯錯誤者;20、有本條各款行為之一,如情節較輕,且事后尚知悔改的,可減輕為申誡處分。八、員工有下列事跡者,得予記“大過”:1、擔任主管職務,枉法徇私,有重大失職情事者。2、對上級人員有關職務上之查詢,故意隱瞞或作不實之報告者。3、怠忽職責,擅離職守,情節重大者。4、違反勞動紀律,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者。5、不依規定工作以致造成錯誤,使公司蒙受損失者。6、在公司酗酒、滋事、擾亂秩序者。7、擅自撕毀或取下公司公告文件或未經許可擅自張貼、散發傳單及其他文件者。8、威脅、恐嚇主管、同事及其家屬者。9、進出公司拒絕接受警衛人員必要檢查者。10、未經許可,擅自引領外人入廠者。11、遺失經管之機密文件或其他重要物件者。12、擅自操作非其本人經管使用之機器設備、車輛、儀器、工具者。13、于非吸煙區吸煙,或有其他禁止事項之場所違反規定者。14、在外從事與公司利益沖突之業務者。15、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或使喚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16、違反工業安全衛生規定措施,使公司蒙受損害者。17、擅離職守,致生變故,使公司蒙受損害者。18、其他之違失行為,符合記大過之事由者。19、有第八條各款行為之一,經被處分后仍不知悔改,并重犯錯誤者。20、有本條各款行為之一,如情節較輕,且事后尚知悔改的,可減輕為小過處分。九、員工累犯相同錯誤、在同一年度內累計被記大過二次、或情節重大者可予降級、降職。十、員工有下列事跡者,得予以“除名”;案情重大者,并送公安機關嚴辦:1、對上級領導及其家屬或其它員工施加暴行或有重大侮辱的行為者;2、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法確定或被判勞動教養者;3、在廠內聚眾鬧事、酗酒、同事間爭吵打架或煽動怠工、罷工,影響產或工作秩序者;4、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名譽或經濟損害者;5、侵占公款、公物者;6、故意泄漏公司技術上的秘密或未經許可擅自翻閱、抄錄,翻印公司機密圖紙、資料者;7、故意破壞設備、工具、原材料、產品或其它公物者;8、在廠內聚賭或有重大傷風敗俗的行為者;9、偽造或盜用公司公章或者偽造公司文件者;10、被記三次大過者;11、連續曠工滿三日或年累計曠工達五日者;12、偷竊公司或他人財物者;13、在外從事第二職業或其它非法經營活動者;14、偽造員工卡或借用他人的員工卡或將員工卡借給他人蒙混入場者;15、無正當理由拒絕主管的工作分配、調動者;16、有貪污、投機倒把、走私販毒、行賄受賄、勒索敲詐以及其他違法亂紀的行為者;17、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衛生規程,以致發生重大事故者;18、對同仁暴力威脅、恫嚇,致嚴重妨礙生產者;19、張貼、散發煽動文字、圖書足以破壞勞資雙方情感,情節重大者;20、泄漏公司營運財務狀況及業務銷售與制造成本、客戶名單、產品關鍵性技術,使公司蒙受損失或影響公司形象者;21、訂立勞動合同時有所欺瞞,使雇主誤信而受損害者;22、攜帶違反政府法令嚴禁物品,危害公司財產或員工生命安全者;23、參加違法組織或活動者;24、蓄意散播或聚眾談論薪資內容,引起挑撥勞資雙方感情或情緒情節重大者;25、有違反其它規定,情節重大者;26、有第九條各款行為之一,經被處分后仍不知悔改,并重犯錯誤者;27、有本條各款行為之一,如情節較輕,且事后尚知悔改的,可呈報另行議處。十一、從業人員獎懲案件應由其直接主管或稽核幕僚人員列舉事實及其適用獎懲條例,填具獎懲提報單,經呈部主管審核后送人事單位辦理,獎懲案件經總經理核準確定后,由管理部在布告欄公告。十二、除名員工,管理部應予記八本人人事檔案,并于五日內報企業主管部門及被開除職工居住地的縣(市)、勞動局備案。十三、對于弄虛作假,騙取獎勵的員工,應當按照情節輕重,給與必要的處分。十四、對于濫用職權,利用處分員工進行打擊報復或對應處分的員工進行包庇的人員,應當從嚴予以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十五、員工因違反上述各項規則而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得依公司規定照價賠償。十六、員工受懲戒處分,如有不服得提出具體事證向公司管理部申訴。精選制度7:聘用人員管理制度一、總則1、為適應醫院建設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加強醫院聘用人員的管理,明確管理權限及程序,特制定本制度。2、適用范圍:本制度所稱聘用人員,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地方院校、人才市場及其它途徑,聘用到本院工作的人員(含醫、藥、護、技、工及其他類別)。3、在院領導的統一領導下,醫院人力資源部負責招聘、聘用、待遇、職級、檔案管理等事項,使用科室具體負責聘用人員的思想、業務和行政管理工作。4、除遵照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外,本院聘用人員的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二、人事管理權限1、醫院各臨床科室、醫技科室、職能部門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人員的任免去留及晉級、全體職員的待遇,由人力資源部提出方案,報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實施。2、人力資源部負責聘用人員的管理工作。其工作職責為:1)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2)負責管理聘用人事檔案資料。3)負責醫院聘用人員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4)負責聘用人員薪資方案的制定、實施和修訂。5)負責新聘人員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6)組織醫院聘用人員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7)組織醫院聘用人員人事培訓工作。8)協助各部門辦理聘用人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9)負責醫院聘用人員各項保險、福利的辦理。10)負責聘用人員勞動合同的簽訂及勞工關系的處理。三、人員需求1、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人力資源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后,上報人力資源部。2、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所上報的人數,以及醫院的發展規模、經營方案,確定醫院下一年度人力資源計劃。3、人力資源部制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四、人員選聘各部門根據工作業務發展需要,需在核定的編制內增加人員,應按以下程序進行:1、進行內部調整,最大限度的發揮現有人員的潛力。2、從醫院其他部門吸收適合該崗位需要的人員。3、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人員增補申請表》,依次報主管領導、院領導審批。4、各部門編制滿后如需要增加人員,填好《人員增補申請表》后,報院領導審批。5、上述人員的申請獲得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招聘所需人員。6、求職人員的應聘。1)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年滿18-45歲(特殊崗位除外),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技工崗和專技崗用工,必須具有適合本崗位需要的文化程度和能力水平,并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2)報名通過人才市場、相關媒體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凡符合聘用人員基本條件者,持相關材料(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和執業證書復印件)報名,并填寫《應聘人員基本情況表》。應聘學科帶頭人的應同時說明學科發展方向、前景及工作展開規劃。3)考核人力資源部、醫務科、護理部等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檔案審查,由人力資源部會同院領導、醫務科、護理部等進行面試,對政治思想、業務理論和基本技能考核。學科帶頭人由醫院組織專家組進行面試,主要考察專業技術水平、組織協調能力和學科發展前景。4)體檢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擬聘人員在本院進行體檢。5)錄取應聘人員考核、體檢合格,經院領導研究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統一進行錄用。7、所有應聘人員的材料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存檔備查。五、人員報到1、新聘用人員第一天上班需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報到手續,報到當日人力資源部應向新職員介紹醫院的情況以及有關人事管理規章制度。2、新職員辦理完報到手續后,即到相關職能科室報到,并安排工作。3、應聘人員必須將檔案轉入本醫院,由醫院統一交由“扎蘭屯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管;如果有特殊情況不能將檔案轉入的,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暫緩辦理。4、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人員試用期工資標準,發文件至財務科,由財務科執行其工作期間工資待遇。六、試用1、新聘人員一般有三個月的試用期。1)新職工試用期間按醫院有關規定,可以請事假和病假,但試用期按請假天數順延。試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職員要求辭職,沒有工資。2)新職員在試用期間曠工一次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以上,即隨時解聘。3)試用期間發給本人生活費,標準由院長辦公會研究確定。2、試用期的考核1)新職員在試用期滿后,人力資源部將《職員轉正考核表》發給試用的新員工,新職員根據自身情況,實事求是填寫表中的“評核內容”和考核內容中的“自評部分”。2)科室負責人根據新職員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并寫出初核評語。3)人力資源部根據新職員在試用期間的出勤情況,如實地填寫考勤狀況。4)核結果將根據初核評分和考勤狀況來確定。3、正式聘用科室負責人根據考核結果,在新職員試用期滿之前一周內,做出同意轉正,延長試用或不擬錄用的決定,并將該《職員轉正考核表》報請主管領導審批。4、提前結束試用期1)在試用期間,對業務素質、技能、工作適應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別出色的新職員,試用科室負責人可以提出提前結束試用期的建議,并將《職員轉正考核表》報請主管領導批準。2)在試用期內,對明顯不適合某崗位或不適合錄用的職員,試用科室負責人提前向人力資源部提交《職員轉正考核表》,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安排在其他崗位試用或提前辭退試用職員。5、考核結果的評定考核辦法采用項目評分法進行,考核內容分成優秀、良好、一般、差四個標準,每個標準限定一個最低分數,下一個標準的最低分數到該標準的最低區域為分數選擇區間??己私Y果的評定標準如下:考核結果75分以上的,按期聘用;考核結果60—74分的,延長試用期;考核結果低于60分的,試用不合格,不擬聘用;延長試用期的,最長不超過一個月,如再次考核無明顯進步的,一律按試用不合格對待。七、人員錄用1、正式聘用的新職員,需在下一年的一月份,由院領導與其簽定《勞動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2、《勞動合同》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情況,將繼續簽定。職員如不續簽,須在合同期滿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人力資源部。職員如合同期內辭職,須提前三十天書面申請并獲批準后通知人力資源部,辦理辭職手續。3、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人員非試用期工資標準,發文件至財務科,由財務科執行其工作期間工資待遇。八、人員培訓1、為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工作技能,醫院舉辦各種培訓,并鼓勵員工參加各種專業知識培訓。2、員工的培訓分為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兩種。1)崗前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人力資源部,黨辦、醫務科、護理部等具體進行培訓。2)在職培訓內容:集中學習技術操作常規、醫療文書書寫、計算機操作以及各類人員職責、各項規章制度等,強調強化從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入手,可采用通過崗位實踐、脫產進修、建立導師制等多種途徑,不斷提高和深化專業理論、實踐能力以及外語水平。3)職能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培訓計劃,科室對聘用人員指定上級醫(藥、護、技、工程)師專人負責帶教,科主任定期檢查帶教情況,并定期進行理論和技能考核;4)聘用人員經科室考核,對達到工作要求并勝任本職者,取得執業資格,可參加科室值班(醫師可給予處方權)。5)職能科室根據工作需要安排新聘人員到相關專業科室輪轉,鼓勵與支持聘用人員學習業務理論和技術,參加院內繼續醫學教育,并按規定修滿任期內最低學分。九、聘用人員管理1、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1)自覺服從醫院和所在科室的管理,遵章守制,按照規定的工作程序進行工作;2)保質保量的完成本職工作任務,注重業務學習,不斷更新知識,提高業務素質;3)積極參加醫院和科室組織的政治、業務、勞動等集體活動;4)醫院每年對聘用人員進行一次綜合考評,填寫《聘用人員年度考評表》,由人力資源存檔,并作為晉級、晉職、獎懲、續聘和解聘的依據。2、聘用人員的行政管理1)遵紀守法,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熱愛本職工作,熱愛醫院。2)在工作和生活中,儀表和著裝整潔,保持良好的自身形象。3)嚴格考勤和請銷假制度,不得無故遲到和脫崗離崗。4)愛護公物,自覺同不法行為作斗爭。5)實行掛牌上崗制度,自覺接受機關、科室和患者的監督。6)聘用人員的獎懲與本院干部相同。7)聘用人員應嚴格遵守醫院關于醫德醫風的各項規章制度。8)聘用人員考勤、休假和請假應嚴格按照醫院有關規定執行。第十章待遇聘用人員具體待遇如下:1)聘用人員享有與本院職工同等的政治待遇,黨、團員參加所在支部的組織生活。2)工資待遇參照《人事管理制度》中的標準執行,績效工資按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執行。3)保險:按國家現行的保險規定,聘用人員可享受職工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來保險、生育保險五險待遇。精選制度8:勞動保險與勞動保護制度1、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為正式員工,一律加入社會勞動保險,并追加試用期間的勞動保險。享有該保險規定的各項權利。2、本公司員工參加社會勞動保險,應享有該保險的員工退休金、退休期間醫療費、退休后死亡喪葬費、遺屬撫恤費及合乎規定的失業生活困難補助費。3、本公司員工參加社會勞動保險,領取退休金應按本市政府規定的如下條件辦理:1)干部:男員工年滿六十周歲,女員工年滿五士五周歲,工作滿十年。2)工人:男員工年滿六十周歲,女員工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十年。3)本市戶口臨時工:男員工年滿六十周歲,女員工年滿左十五周歲,投保滿十年。4)因工致殘或患有職業病,經指定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在職員工。4、本公司外地戶口臨時工離職并離開本市回原籍時,其社會勞動保險金依法可轉給其原藉社會勞動保險金機構或發給本人,按社會勞動保險部門的規定辦理。5、本公司依照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法令規定辦理工廠衛生工作,防止職業災害,保護員工安全健康。6、本公司員工應重視安全技術知識并提升操作技術水平,積極參與廠內安全教育及技術培訓。7、本公司員工應依規定領取、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及保健食品,確保工作安全及身體健康。8、本公司女性員工有妊娠者不得加班;妊娠滿七個月后,不得上夜班;有未滿一周歲嬰兒者,不得加班及上夜班。9、本公司女性員工有未滿一周歲嬰兒者,在每天工作時間內可有兩次授乳時間,每次授乳時間以單胎計為三十分鐘。工資照付。精選制度9:內部溝通管理制度一、總則1、為促進XX有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各單位、部門及員工之間的交流,培養正確的溝通心態和積極的溝通習慣,建立和諧的工作氛圍,增進公司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所屬項目公司。3、綜合管理部為員工內部溝通的歸口管理部門。二、溝通類型1、內部溝通根據傳播的方向不同可分為下行溝通、上行溝通和平行溝通。2、內部溝通的方式包括:1)面談:主要指面對面的交流、談話。2)會議:包括晨會、周會、月會、季會、總經理辦公會、問題討論會、工作協調會、員工座談會、員工大會、沙龍聚會等。3)書面溝通:包括各類工作報表、工作報告、文件、工作聯系單、任務單、內部刊物等。4)網絡溝通:包括電話、電子郵件、公司內部局域網與網絡即時聯絡工具等。5)建議獎勵制度:包括金點子信箱、董事長和總經理公開信箱、綜合管理部公開信箱等。6)活動:包括各部門、單位每月組織的活動、聯誼會、交流會、文體活動等。7)其他:包括員工滿意度調查、各類民意調查等。三、溝通形式與內容1、一般情況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每一名員工應主動進行溝通:1)當工作中出現需要與上、下級或同級同事溝通的事項,要立即溝通,以促進工作成效;2)不同部門、單位從事相同或類似工作的人員,彼此之間要加強溝通,促進業務技能的提升與信息的傳遞;3)對于本部門的工作有任何意見或建議時,可與上級進行溝通,促進改進;4)對于公司的發展與變革有任何意見或建議時,可通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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