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商業銀行法律制度比較
一、商業銀行的立法
雖然商業銀行這個概念在祖國大陸消失的時間不長,但祖國大陸很重視對商業銀行的法制建立,于1995年5月10日便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以下簡稱《商業銀行法》),特地標準商業銀行的行為,愛護商業銀行的合法權益。而我國臺灣地方的商業銀行存在的歷史較長,但并沒有對商業銀行進展特地的立法,僅在其“銀行法”中對商業銀行作了專章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分總則、商業銀行的設立和組織機構、對存款人的愛護、貸款和其他業務的根本規章、財務會計、監視治理、接收和終止、法律責任和附則9章91條,已于1995年7月1日正式實施。
除了《商業銀行法》以外,有關商業銀行的重要法規還有:在銀行機構方面主要有《外資金融機構治理條例》、《金融稽核檢查懲罰規定》;在銀行業務方面主要有《信貸資金治理暫行方法》、《借款合同條例》、《貸款通則》、《同業拆借治理試行方法》、《儲蓄治理條例》、《信用卡業務治理方法》、《銀行結算方法》、《關于對商業銀行實行資產負債比例治理的通知》、《中國人民銀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查詢、凍結、扣劃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銀行存款的通知》,等等。
在臺灣地方的商業銀行“立法”中,最重要的當屬“銀行法”的制定與修訂。“銀行法”于1931年制定,分通則,銀行之設立、變更、停業、解散,商業銀行,儲蓄銀行,專業銀行,信托投資公司,外國銀行,罰則,附則等9章51條。當時國民黨政府在大陸,由于忙于內戰,以后又爆發了抗日戰斗,該法實際上并未予以實施。1947年重新修訂,條文增加到119條之多,并正式得以實施,到臺灣后仍在實施。其后也屢次進展過修訂。其中以1975、1985、1989年的修訂較為重要。1989年的修訂為最近的一次大幅修訂,涉及的條文達30余條;其目的主要在于協作民營銀行的開放,健全銀行制度,促進銀行業務的自由化以及整頓金融紀律,維護金融秩序。
除了“銀行法”外,我國臺灣地方有關商業銀行的“法規”主要還有:在銀行機構方面,有“交通銀行條例”、“中國農夫銀行條例”、“中國國際商業銀行條例”、“中國輸出入銀行條例”等。在銀行業務方面有“支票存款戶處理方法”、“銀行辦理限額支票及限額保證支票存款業務方法”、“銀行金融債券發行方法”、“銀行對企業授信標準”、“銀行辦理短期周轉性授信作業準則”、“銀行辦理中長期授信作業準則”、“銀行辦理票據承兌、保證及貼現業務方法”,等等。
二、商業銀行的定義及業務范圍
何謂“商業銀行”,祖國大陸的《商業銀行法》與我國臺灣地方的“銀行法”的規定有所不同。《商業銀行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的商業銀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汲取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業務的企業法人。”而我國臺灣地方的“銀行法”在第70條中規定,所謂商業銀行,指以收受支票存款,供應期限在一年內的短期信用為主要業務的銀行;在第52條中規定,銀行為法人。這都是從提醒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入手來給商業銀行下定義。比擬而言,祖國大陸關于商業銀行的定義充分提醒了現代商業銀行的三大根本特征:即設立的合法性(必需依法成立)、業務的特別性(特定的銀行業務)和組織的法律性(必需是企業法人),概念完整、準確;而臺灣地方的“銀行法”關于“商業銀行”的定義既沒有要求其設立的合法性,也沒有對其作定性描述,僅在另一條款中(第52條)籠統提到銀行是法人,概念顯得零碎,使人無法從整體上來熟悉商業銀行。
從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來看,祖國大陸的《商業銀行法》允許商業銀行可以從事的業務范圍,與臺灣地方的“銀行法”允許商業銀行從事的業務范圍大體一樣,包括汲取存款(包括儲蓄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投資公債、中介等金融業務;但祖國大陸還允許商業銀行從事同業拆借、買賣外匯、發放長期貸款等業務;而臺灣地方只允許商業銀行辦理短期和中期貸款,不能發放長期貸款,不能直接吸納居民儲蓄存款,也沒有關于商業銀行能否開展外匯買賣業務的規定。可見,臺灣地區的商業銀行可以經營的業務范圍比起大陸的商業銀行要窄一些。
祖國大陸的《商業銀行法》明確制止商業銀行從事信托投資、股票經營,制止向企業投資以及向非自用的不動產投資,違者將予以重罰。各商業銀行原來自辦的信托投資公司按規定要么與銀行脫鉤,要么停辦信托業務,實行銀行業與信托業、證券業徹底分別。我國臺灣地方的“銀行法”也不允許商業銀行從事上述幾項業務;并對自用不動產的投資額也作了明確的限制:除營業用倉庫外,不得超過其于投資該項不動產時的凈值;投資營業用倉庫的,不得超過其投資于該倉庫時存款總金額的5%。此外,臺灣地方的法規還規定,商業銀行自身不得開展儲蓄業務和信托業務;商業銀行內雖可附設儲蓄部和信托部,但各部的資本、營業及會計必需獨立。而吸納儲蓄存款,正是祖國大陸商業銀行的一項極其重要的業務,是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的主要來源。
三、商業銀行的設立
商業銀行作為一個法人企業,應當依法成立,即依法定程序設立,辦理相應的審批登記手續。
我國臺灣地方的“銀行法”對商業銀行的設立提出了一些根本的要求,規定:銀行的設立,須報經“財政部”許可;經許可設立者,應依“公司法”的規定設立公司,收足資本金額;辦妥公司登記后,再執有關文件向“財政部”申請核發營業執照;銀行及其分友機構非經法定程序設立,不得開頭營業;銀行所發行的股票應為記名式股票;并且,非經“財政部”許可,同一人持有同一銀行之股份,不得超過其已經發行股份總數的5%;同一關系人持有的股份總數不得超過5%。這里,所謂“同一人”指同一自然人或同一法人:“同一關系人”的范圍,包括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的血親,以及以本人或配偶為負責人的企業。銀行增設分支機構,應開具分支機構規劃及所在地,申請“財政部”許可并核發營業執照。
祖國大陸的《商業銀行法》也就商業銀行的設立作了很多詳細的規定。與我國臺灣地方的“銀行法”規定有很多不同。
首先,明確規定了設立商業銀行應當具備的條件。該法第12條規定,設立商業銀行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有符合《商業銀行法》和《公司法》規定的章程;(2)有符合《商業銀行法》規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中:設立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億元人民幣,城市合作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農村合作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0萬元人民幣;注冊資本應當是實繳資本。(3)有具備任職專業學問和業務工作閱歷的董事長(行長)、總經理和其他高級治理人員;(4)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治理制度;(5)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范措施和與專業有關的其他設施等。
其次,明確規定設立商業銀行必需經中國人民銀行審查批準。《商業銀行法》詳細規定了設立商業銀行時應當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交的文件、資料、申請書的根本內容,申請設立程序等;規定經批準設立的商業銀行,由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經營許可證,并憑該許可證向工商行政治理部門辦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第三,為了保證商業銀行的正常運營,《商業銀行法》還對擔當商業銀行的高級治理人員的任職條件提出了詳細的要求。
第四,關于商業銀行的股東限制方面,《商業銀行法》的限制時相對要寬松些,只是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購置商業銀行的股份總額達10%時,要事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與臺灣地方的“銀行法”規定的非經“財政部”批準,同一人持有同一銀行的股份不得超過5%,同一關系人持有的股份總數不得超過5%相比,允許同一人持有的股份百分比要高,而且也沒有關于“同一關系人”持股數額的限制。
第五,在關于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方面,《商業銀行法》規定的比我國臺灣地方的“銀行法”的規定詳細、全面一些。《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依據業務需要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設立分支機構。設立分支機構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應根據規定撥付與其規模相適應的營運資金。撥付各分支機構營運資金的總和,不得超過總行資本總額的60%。設立分支機構必需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辦相關批準手續,并向工商行政治理部門辦理登記。《商業銀行法》還規定,商業銀行總行對其分支機構實行全行統一核算,統一調度資金,分級治理的財務制度;商業銀行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在總行的授權范圍內依法開展業務,其民事責任由總行擔當。針對以前全國性商業銀行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導致機構重疊、各分支機構內部相互進展業務競爭、以及地方政府對商業銀行的不當干預等弊端,《商業銀行法》明確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分支機構,不按行政區劃設立。
四、商業銀行的形式
無論是祖國大陸的商業銀行法律,還是我國臺灣地方的商業銀行“法規”,都成認商業銀行為法人,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如臺灣地方的“銀行法”第52條就規定,“銀行為法人”;而祖國大陸的《商業銀行法》更是將商業銀行定位為“企業法人”。所謂“企業法人”,即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企業是特地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活動、并以營利為最終目的的社會經濟組織。因此,將商業銀行定位為“企業法人”,既明確了商業銀行的法律地位,也明確了它的經濟性質,有利于商業銀行在合法的前提下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
任何銀行都需通過特定的法律形式表現出來。鑒于銀行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地位,祖國大陸的商業銀行法律及臺灣地方的商業銀行“法規”都不允許商業銀行采納獨資或合伙的形式,也不允許采納無限責任公司等公司形式;但是,是采納有限責任公司形式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卻存在差異。
祖國大陸的《商業銀行法》在規定商業銀行的法律形式時指出:“商業銀行的組織形式、組織構造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第17條),而《公司法》規定的公司法律形式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種。可見,祖國大陸的法律允許商業銀行既可以采納有限責任公司形式,也可采納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而國有商業銀行則只能采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律形式(國有獨資公司)。我國臺灣地方的“銀行法”則規定:銀行的法律形式,除法律另有規定或“銀行法”修正施行前經專案核準外,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五、商業銀行的變更與終止
商業銀行的變更包括商業銀行的合并與分立、名稱變更、資本總額的增減、分支機構的增減、辦公地點的遷移等等。我國臺灣地方的“銀行法”規定,銀行合并或銀行名稱、組織構造,資本總額、本行及分支機構所在地等項內容發生變更的,應經“財政部”許可,并辦理公司變更登記及申請換發營業執照“。祖國大陸的《商業銀行法》亦規定,商業銀行的名稱、注冊資本、總行或分支機構所在地、業務范圍、持有資本總額或者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章程修改等變更的,必需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商業銀行合并、分立的,必需適用《公司法》的規定,并報中國人民銀行審查批準。
在關于商業銀行的終止方面,祖國大陸的《商業銀行法》與臺灣地方的“銀行法”的規定有較大的區分。
第一,關于終止的緣由,臺灣地方的“銀行法”只是規定了銀行自動解散、因違法而被撤消許可二項緣由,沒有規定是否可以申請和宣告銀行破產;而祖國大陸的《商業銀行法》則規定了銀行解散、被撤消和被依法宣告破產三項緣由,明確允許商業銀行可以破產。
其次,關于終止程序,臺灣地方規定,銀行經股東會決議解散的,應當申敘理由,附具股東會記錄及清償債務規劃,申請“財政部”核準:“財政部”核準解散時,應即撤銷其許可。祖國大陸的《商業銀行法》則規定,商業銀行因分立、合并或者消失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而需要解散的,應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申請,并附解散理由和支付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等清償規劃,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商業銀行不能支付到期債務,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的,事先須經中國人民銀行的同意。
第三,關于銀行終止時的清算,我國臺灣地方規定,銀行解散時或銀行因違法而被勒令停業至撤銷許可時,應進展清算。一般狀況下,適用股份有限公司有關一般清算規定;若清算發生顯著障礙或銀行因不能支付即期債務有礙銀行健全經營而被撤銷許可的,依特殊程序進展清算。銀行進展清算后,非經清償全部債務,不得以任何名義退還股本或安排股利。祖國大陸的《商業銀行法》明確規定,銀行解散的,由銀行自己依法成立清算組進展清算,根據清償規劃準時歸還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債務,中國人民銀行監視清算過程;商業銀行因撤消經營許可證被撤消的,由中國人民銀行依法成立清算組進展清算;商業銀行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由人民法院組織中國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進展清算。為了愛護作為存款人的廣闊城鄉儲戶的合法權益,祖國大陸的《商業銀行法》還特殊規定,“商業銀行破產清算時,在支付清算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后,應當優先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第71條)。而臺灣地方的“銀行法”中就沒有這種特殊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四川省成都市崇慶中學2024-2025學年初三5月階段性檢測試題語文試題含解析
- 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生物工程專業綜合實驗》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浙江宇翔職業技術學院《機器人技術實踐創新》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湛江市年模擬數學試題(二)
- 輪胎倉庫消防安全培訓
- 2025電子商務運營技術外包服務合同(乙方提供)
- 2025大連市家具銷售合同范本
- 2025租賃合同-汽車租賃合同
- 2025標準租賃合同范本全新版
- 2025年廣州市房屋租賃合同書范本
- 2024年商鋪租賃終止合同標準范文(二篇)
- 骨科查體-骨科體格檢查-四肢(精制醫學)
- CT設備維保項目實施方案
- 約克冷水機組年度維護保養方案
- 醫院年度文化建設工作方案范文
- 吊裝式風機安裝作業指導書
- 物資拆裝搬運服務方案
- 高一數學分層訓練AB卷(人教A版2019必修第二冊)第九章統計(知識通關詳解)【單元測試卷】(原卷版+解析)
- 培養自我認知能力-心理健康教案
- 第九屆全國大學生測井技能大賽備賽試題庫-上(單選題)
- 建筑制圖與識圖教學課件:第八章 結構施工圖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