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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公路工程概預算編制辦法

第一章總則

1.本辦法適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

2.概算或修正概算是初步設計文件或技術設計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概算應控制在批準的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允許幅度范圍內,概算經批準后是基本建設項目投資最高限額,是編制建設項目計劃、簽訂建設項目總包合同、實行建設項目包干、控制預算、考核設計經濟合理性和建設成本的依據。設計單位應按不同的設計階段編制概算和修正概算。編制概算或修正概算,應全面了解工程所在地的建設條件,掌握各項基礎資料,正確引用規定的定額、取費標準、工資單價和材料設備價格,按本辦法的規定進行編制,使概算能完整、準確地反映設計內容。

3.以批準的初步設計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其標底應在批準的總概算范圍內。

4.預算是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預算經審定后,按預算承發包的工程,預算是確定工程造價、簽訂建筑安裝工程合同、實行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投資包干和辦理工程結算、實行經濟核算和考核工程成本的依據。預算應根據施工圖設計的工程量和施工方法,按照規定的定額、取費標準、工資單價、材料設備預算價格依本辦法在開工前編制并報請批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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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施工圖設計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施工圖預算經審定后是編制工程標底的依據。

5.施工圖預算是考核施工圖設計經濟合理性的依據。施工圖設計應控制在批準的初步設計及其概算范圍之內。如單位工程預算突破相應概算時,應分析原因,對施工圖設計中不合理部分進行修改,對其合理部分應在總概算投資范圍內調整解決。

6.概算、預算均由有資格的設計、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負責編制,并對其編制質量負責。

7.當一個建設項目有向個設計(咨詢)單位共同承擔設計時,各設計(咨詢)單位應負責編制所承擔設計的單項或單位工程概算,主管部六應指定主體設計(咨詢)單位負責統一概算編制原則和依據,匯編總概算,并對全部概算的編制質量負責。對實行設計招標的建設項目,概算由中標單位負責編制。

8.根據干什么工程執行什么定額和取費標準的原則,公路工程概算、預算的工程費用中屬于非公路專業的工程,應執行有關專業部和工程所在地的地區統一直接工程費定額和相應的間接費定額,但其費用應按本辦法中的項目劃分及計算辦法編制。

9.設計(咨詢)單位應加強基本建設經濟管理工作,配備和充實公路工程造價人員,切實做好概、預算的編制工作。公路工程造價人員應不斷提高專業素質,掌握設計、施工情況,做好設計方案的經濟比較,2

使技術工作和經濟工作結合起來,全面、有效地提高設計質量,合理確定工程造價。

第一節概、預算文件組成

概、預算文件由封面及目錄,概、預算編制說明及全部概、預算計算表格組成。

一、封面及目錄

概、預算文件的封面和扉頁應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設計文件編制辦法》中的規定制作,扉頁應有建設項目名稱,編制單位,編制、復核人員姓名并加蓋資格印章,編制日期及第幾冊共幾冊等內容。目錄應按概、預算表的表號順序編排。

二、概、預算編制說明

概、預算編制完成后,應寫出編制說明,文字力求簡明扼要。應敘述的內容一般有:

1.建設項目設計資料的依據及有關文號,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文件號、初步設計和概算批準文號(編修正概算及預算時),以及根據何時的測設資料及比選方案進行編制的等等。

2.采用的定額、費用標準,人工、材料、機械臺班單價的依據或來3

源,補充定額及編制依據的詳細說明。

3.與概、預算有關的委托書、協議書、會議紀要的主要內容(或將抄件附后)。

4.總概、預算金額,人工、鋼材、水泥、木料、瀝青的總需要量情況,各設計方案的經濟比較,以及編制中存在的問題。

5.其他與概、預算有關但不能在表格中反映的事項。

三、概、預算表格

公路工程概、預算應按統一的概、預算表格計算(表格式樣見附錄七),其中概、預算相同的表式,在印制表格時,應將概算表與預算表分別印制。

四、甲組文件與乙組文件

概、預算文件是設計文件的組成部分,應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設計文件編制辦法》關于設計文件報送份數,隨設計文件一并報送。

概、預算文件按不同的需要分為兩組,甲組文件為各項費用計算表;乙組文件為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各項基礎數據計算表,只供審批使用。乙組文件表式征得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局)同意后,結合實際情況允許變動或增加某些計算過度表式。

概、預算應按一個建設項目(如一條路線或一座獨立大、中橋)進行編制。當一個編制項目需要分段或分部編制時,應根據需要分別編制,但必須匯總編制“總概(預)算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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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組文件包括的甲組文件:

編制說明總概(預)算匯總表(01-1表)總概(預)算人工、主要材料、機械臺班數量匯總表(02-1表)總概(預)算(01表)人工、主要材料、機械臺班數量匯總表(02表)建筑安裝工程費計算表(03表)其他直接費、現場經費及間接綜合費率計算表(04表)設備、工具、器具購置費計算表(05表)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及回收金額計算表(06表)人工、材料、機械臺班單價匯總表(07表)乙組文件:

分項工程概(預)算表(08表)材料預算單價計算表(09表)自采材料料場價格計算表(10表)機械臺班單價計算表(11表)輔助生產工、料、機械臺班單位數量表(12表)

第一節概、預算文件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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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預算文件由封面及目錄,概、預算編制說明及全部概、預算計算表格組成。

一、封面及目錄

概、預算文件的封面和扉頁應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設計文件編制辦法》中的規定制作,扉頁應有建設項目名稱,編制單位,編制、復核人員姓名并加蓋資格印章,編制日期及第幾冊共幾冊等內容。目錄應按概、預算表的表號順序編排。

二、概、預算編制說明

概、預算編制完成后,應寫出編制說明,文字力求簡明扼要。應敘述的內容一般有:

1.建設項目設計資料的依據及有關文號,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文件號、初步設計和概算批準文號(編修正概算及預算時),以及根據何時的測設資料及比選方案進行編制的等等。

2.采用的定額、費用標準,人工、材料、機械臺班單價的依據或來源,補充定額及編制依據的詳細說明。

3.與概、預算有關的委托書、協議書、會議紀要的主要內容(或將抄件附后)。

4.總概、預算金額,人工、鋼材、水泥、木料、瀝青的總需要量情況,各設計方案的經濟比較,以及編制中存在的問題。

5.其他與概、預算有關但不能在表格中反映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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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概、預算表格

公路工程概、預算應按統一的概、預算表格計算(表格式樣見附錄七),其中概、預算相同的表式,在印制表格時,應將概算表與預算表分別印制。

四、甲組文件與乙組文件

概、預算文件是設計文件的組成部分,應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設計文件編制辦法》關于設計文件報送份數,隨設計文件一并報送。

概、預算文件按不同的需要分為兩組,甲組文件為各項費用計算表;乙組文件為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各項基礎數據計算表,只供審批使用。乙組文件表式征得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局)同意后,結合實際情況允許變動或增加某些計算過度表式。

概、預算應按一個建設項目(如一條路線或一座獨立大、中橋)進行編制。當一個編制項目需要分段或分部編制時,應根據需要分別編制,但必須匯總編制“總概(預)算匯總表”。

甲、乙組文件包括的總概(預)算匯總表(01-1表)總概(預)算人工、主要材料、機械臺班數量匯總表(02-1表)總概(預)算(01表)7

人工、主要材料、機械臺班數量匯總表(02表)建筑安裝工程費計算表(03表)其他直接費、現場經費及間接綜合費率計算表(04表)設備、工具、器具購置費計算表(05表)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及回收金額計算表(06表)人工、材料、機械臺班單價匯總表(07表)

乙組文件:

分項工程概(預)算表(08表)材料預算單價計算表(09表)自采材料料場價格計算表(10表)機械臺班單價計算表(11表)輔助生產工、料、機械臺班單位數量表(12表)

第二節概、預算項目

概、預算項目應按項目表的序列及內容編制,如實際出現的工程和費用項目與項目表的內容不完全相符時,一、二、三部分和“項”的序號應保留不變,“目”、“節”可隨需要增減,并按項目表的順序以實際出現的“目”、“節”依次排列,不保留缺少的“目”、“節”序號。如第二部分,設備、工具、器具購置費在該項工程中不發生時,第三部分工程建設其他費用仍為第三部分。同樣,路線工程第一部分第五項為隧道工程,第六項為其他工程及沿線設施,若路線中無隧道工程項目,但其序號仍保留,其他工程及沿線設施仍為第六項時,可依次遞8

補改變序號。路線建設項目中的互通式立體交叉、輔道、支線,如工程規模較大時,也可按概、預算項目表單獨編制建筑安裝工程,然后將其概、預算建安工程總金額列入路線的總概、預算表中相應的項目路基工程

第二項路面工程

第三項梁涵洞工程

第四項交叉工程

第五章隧道工程

第六章其他工程及沿線設施

第七章臨時工程

第八章管理、養護及服務房屋

第九章施工技術裝備費

第十章計劃利潤

第十一章稅金

第二部分設備及工具、器具購置費

第三部分工程建設其他費用

項目表的詳細內容見附錄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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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獨立橋梁工程概、預算項目

獨立橋梁工程概、預算項目主要包括以下第一部分建筑安裝工程

第一項橋頭引道

第二項基礎

第三項下部構造

第四項上部構造

第五項沿線設施

第六項調治及其他工程

第七項臨時工程

第八項施工技術裝備費

第九項計劃利潤

第十項稅金

第二部分設備及工具、器具購置費

第三部分工程建設其他費用

項目表的詳細內容見附錄六。

概、預算費用的組成如下:

10第三節概、預算費用的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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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概、預算費用標準和計算方法

第一節建筑安裝工程費

第二節設備、工具、器具及家具購置費

第三節工程建設其他費用

1.土地、青苗等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2.建設單管理費

3.研究實驗費

4.勘察設計費

5.施工機構遷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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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供電貼費

7.大型專用機械設備購置費

8.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9.建設期貸款利息

第四節預留費用

第五節回收金額

第六節公路工程建設各項費用的計算程序及計算方式

第一節建筑安裝工程費

建筑安裝工程費包括、、、劃利潤及稅金。

本辦法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按工程所在地的實際價格計算,為了使以費率計算的各項費用不受各地價格波動的影響,除稅金外,均以概、預算定額基價為計算基數。為了區別不同的計算基數,采用以下名稱:

定額直接費——即定額基價,指按本辦法附錄十一規定的《公路工程概算定額》、《公路工程預算定額》基價表計算的費用。定額直接費是計算其他直接費的現場經費的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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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費——即工、料、機費,指按本辦法規定計算的工程所在地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之和。

定額直接工程費——指定額直接費與其他直接費、現場經費之和,是計算間接費的基數。

直接工程費——指直接費與其他直接費、現場經費之和。凡費用名稱前冠以“定額”二字的均表示是以定額基價為基數計算的。

其他直接費、現場經費、間接費取費標準的工程類別劃分如下:

1.人工土方:系指人工施工的路基、改河等土方工程,以及人工施工的砍樹、挖根、除草、平整場地、挖蓋山土等工程項目,并適用于無路面的便道工程。

2.機械土方:系指機械施工的路基、改河等寺方工程,以及機械施工的砍樹、挖根、除草等工程項目。

3.汽車運土:系指汽車、火車、拖拉機、馬車運用送的路基、改河土(石)方。購買中期填料的費用不作為其他直接費、現場經費和間接費的計算基數。

4.人工石方:系指人工施工的路基、改河等石方工程,以及人工施工的挖蓋山石項目。

5.機械石方:系指機械施工的路基、改河等石方工程(機械打眼即屬機械施工)。

6.高級路面:系指瀝青混凝土路面、廠拌瀝青碎石路面和水泥混16

凝土路面的面層。

7.其他路面:系指次高級、中級、低級路面的面層,各等級路面的基層、底基層、墊層,采用結合料穩定的路基和軟土等特殊路基處理等工程,以及有路面的便道工程。

8.構造物1:系指無夜間施工的橋梁、涵洞、防護及其他工程,沿線設施中的構造物工程,互通式立體交叉工程(包括立交橋、匝道中的路基土石方、路面、防護等工程)。以及臨時工程中的便橋、電力電訊線路、軌道鋪設等工程項目。

9.構造物2:系指有夜間施工的橋梁工程。

10.技術復雜大橋:系指單孔跨徑在120m以上(含120m)和基礎水深在10m以上(含10m)的大橋主橋部分的基礎、下部和上部工程。

11.隧道:系指隧道工程的洞門及洞內工程。

12.鋼橋上部:系指鋼橋及鋼吊橋的上部構造,并適用于金屬標志牌、防撞護欄及設備安裝等工程項目。

其他直接費、現場經費、間接費取費標準的地區類別劃分風表3-1。

現場經費和間接費費用定額適用于交通部直屬公路施工企業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公路施工企業。地區(州)、市、縣所屬公路施工企業的現場經費和間接費費用定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局)根據本地區具體情況自行制定,但費用內容應與本定額一致,且不得高于本定額的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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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類別劃分表

第二節設備、工具、器具及家具購置費

一、設備、工具、器具購置費

設備、工具、器具購置費系指為滿足公路的營運、管理、養護

需要購置的設備、工具、器具的費用。包括渡口設備、隧道照

明、通風的動力設備、高等級公路的監控設備,養護用的機械、

設備和工具、器具等的購置費用。

設備、工具、器具購置費應列出計劃購置清單。

設備、工具、器具購置費按以下公式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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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置費=Σ(設備、工具、器具購置數量×單價+運雜費)×(1+采購保管費率)

需要安裝的設備,應在第一部分建安工程費的有關項目內另計安裝工程費。

二、辦公和生活用家具購置費

辦公和生活用家具購置費系指為保證新建、改建項目初期正常生產、使用和管理所必須購置的辦公和生活用家具、用具的費用。

范圍包括:辦公室、單身宿舍及生活福利設施等的家具、用具。辦公和生活用家具購置費按表3-17的規定計算。

辦公和生活用家具購置費標準表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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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改建工程按表列數80%計。

土地、青苗等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土地、青苗等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系指按照國家規定所應支付的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樹木等附著物補償費,遷墳費和安置補助費以及土地征收管理費和租用土地費、復耕費。

計算方法:根據有權單位批準的建設用地和臨時用地面積,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各項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和耕地占用稅稅率計算。

建設的公路、橋梁與原有的電力電訊設施、水利工程、鐵路及鐵路設施互相干擾時,應與有關部門聯系,商定合理的解決方案和賠償金額,也可由這些部門按規定編制費用以確定賠償金

賠償金額。

建設單位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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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管理費除本身費用外,工程質量監督費,工程監理費,定額編制、管理費,設計文件審查費也在本項單獨計算。

(一)建設單位管理費

建設單位管理費系指建設單位為建設項目的立項、籌建、建設、竣工驗收、總結等工作所發生的管理費用。不包括應計入設備、材料預處價格的建設單位采購及保管設備、材料所需的費用。

費用內容包括: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工資性補貼、勞動保險基金、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勞動保護費、辦公費、差旅交通費、工具用具使用費、固定資產使用費、職工教育經費、工程招標費、合同契約公證費、咨詢費、法律顧問費、業務招待費、完工清理費、建設單位的臨時設施費、房產稅、車、使船使用稅、印花稅和其他管理費用性質的開支。

由施工企業代建設單位辦理“土地、青苗等補償費”的工作人員所發生的費用,應在建設單位管理費項目中支付。

建設單位管理費以定額建筑安裝工程費總額為基數,按表3-18的費率,以累進辦法計算。

建設單管理費費率表表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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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招標的建設單位管理費計算方法同國國內招標工程費為1.6%;

國際招標工程費率為3.5%;

1.定額編制、管理費

定額編制、管理費系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路(交通)工程定額(造價管理)站為搜集定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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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定額資料、測定勞動定額、編制工程定額及定額管理所需要的工作經費。

定額編制、管理費以定額建筑安裝工程費總額為基數,按0.17%計列,其中勞動定額測定費0.05%、額定編制費為0.08%、定額管理費為0.04%。

(五)設計文件審查費

設計文件審查費系指上級主管部門對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勘察設計文件進行審查時收取的費用。

設計文件審杳費以定額建筑安裝工程費總額為基數,按0.05%計列。研究試驗費

研究試驗費系指為本建設項目提供或驗證設計數據、資料進行必要的研究試驗和按照設計規定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進行試驗所需的費用,以及支付科技果、先進技術的一次性技術轉讓費。不包括;

1.應由科技三項費用(即新產品試制費、中間試驗費和重要科學研究補助費)開支的項目;

2.應由施工輔助費開支的施工企業對建筑材料、構件和建筑物進行一般鑒定、檢查所發和的費用及技術革新研究試驗費。

3.應由勘察設計費、勘察設計單位的事業費或基本建設投資中開支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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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方法:按照設計提出的研究試驗內容和要求進行編制,不需驗證設計基礎資料的不計本項費用。

勘察設計費

勘察設計費系指委托勘察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和對工程勘察設計時,按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包括:

1.編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工程技術咨詢、進行環境預評價、投資估算,以及為編制上述文件所進行的勘察、設計、測量試驗等所需的費用。

2.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的勘察費(包括測量、水文地質勘探等),設計費,概、預算編制費等。

計算方法:按國家頒發的工程勘察設計費取費標準和有關規定進行編制。

施工機構遷移費

施工機構遷移費系指施工機構根據建設任務的需要,經有關部北京時間決定成建制地(指工程處等)由原駐地遷移到另一地區所發生的一次性搬遷費用。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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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由施工企業自行負擔的,在規定距離范圍廣東省湖南省湖北省安徽省陜西省河南省河北省26

云南省山東省山西省貴州省青海省浙江省甘肅省江蘇省江西省海南省遼寧省四川省吉林省福建省上海市重慶市天津市黑龍江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

廣東省交通廳發布關于印發執行

《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

補充規定

廣東省交通廳以粵交基[1996]340號文印發《執行<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補充規定》(試行)的通知,要求下屬各單位遵照執行。通知如下:

一、“補充規定”沒有的項目仍按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執行,各單位在執行中遇到新問題和有關意見,望函告省交通廳基建處,以便進一步完善。

二、工程已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開工或末經審批已開工項目仍執行原定額,不再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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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補充規定”自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有關新頒的“公路工程機械臺班費用定額”、“公路工程投資估算編制辦法及估算指標”均按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其他有關補充規定如下:

1.人工費:由生產工人基本工資、地區生活補貼及工資性津貼三部分組成。

公路生產工人人工費單價表

說明:

1.特區日工資指汕頭(八類區)、深圳、珠海(十類區)。

2.深圳、珠海特區邊防補貼仍按項目所需人工總量*0.5元/工日計于預28

備費之后,不得參與其他費率計算。

3.機械駕駛工人人工費統一按生產工人人工費計算。

4.人工費單價僅作為編制概算、預算的依據,不作為施工企業實發工資的依據。

5.1995年5月1日起實行五天工作制相應調整人工費因素已計入本次調整中,故執行1996年人工費單價,同時取消粵交基[1995]831號通知。

二、沿海地區工程施工增加費

饒平、潮州、澄海、南澳、汕頭、潮陽、惠來、陸豐、海豐、惠州、深圳、珠海、臺山、陽江、電白、吳川、湛江、雷州半島的沿海地區施工受海風、海浪和潮汐影響的下列工程可列地區施工增加費:

1.公路軟基處理、排水、防護。

2.橋梁的基礎、下部構造工程。

3.鋼橋及鋼吊橋上部構造。

沿海地區工程施工增加費費率表

29

注:沿海地區工程施工增加費以上述工程的定額直接費為基數計算。三、行車干擾工程施工增加費費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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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只有邊施工邊維持通車,受行車影響施工的部分工程才能計行車干擾工程施工增加費。

2.行車干擾工程施工增加費以受行車影響部分的工程的定額直接費為基數計算。

四、施工輔助費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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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施工輔助費以各類工程的定額直接費之和為基數計算。

2.二、三級施工企業參加投標工程,則按招標規定費率計算。

3.表中一級、二級、三級是指施工企業的資質等級。

五、臨時設施費費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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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臨時設施費以各類工程的定額直接費之和為基數計算。

2.二、三級施工企業參加投標工程,則按招標規定費率計算。

3.深圳、珠海、汕頭為三類地區,其余均為二類地區。

六、現場管理費基本費用費率表

33

注:

1.現場管理費按各類工程的定額直接費之和為基數計算。

34

2.二、三級企業參加投標工程,則按招標規定費率計算。

七、職工探親路費費率表

35

注:

1.探親路費按各類工程的定額直接費之和為基數計算。

2.二、三級企業參加投標工程,則按招標規定費率計算。

八、企業管理費費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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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企業管理費以各類工程的定額直接工程費之和為基數計算。

2.二、三級施工企業在本地區內承包工程,企業管理費按括號內費率計算。

3.二、三級企業參加投標工程,則按招標規定費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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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財務費用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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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財務費用以各類工程定額直接工程費之和為基數計算。

2.全部外資貸款項目按表列費率計算。

3.外資合作、合資及國內自籌資金項目按表列費率乘0.6系數。

十、質量監督檢測費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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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工程質量監督費以定額建筑安裝工程費總額為基數計算。42

2.計費標準參照國家計委、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中國人民建設銀行計施[1986]1695號文,關于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范圍和取費標準的補充通知及廣東省物價局[1994]70號“關于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標準的復函”制訂。

3.經濟特區質量監督費費率乘以1.15系數。

十一、輔助生產現場經費,一級施工企業按部規定的人工費15%計;二級按人工費13.5%,三級按人工費12%計。

十二、大、中修工程概算、預算不列稅金。

十三、施工機構遷移費是根據建設任務需要,兩級建制的工程處全部轉移所發生的一次性搬遷費用。特殊工程建設任務確實需工程處全部轉移,不管省十四、供電補貼:

仍按粵經能[1989]097號,粵價重字[1989]107號,粵電財字

[1989]017號“關于征收電源建設費實施辦法的通知”的取費標準(包括原水電部規定征收的貼費)計算。具體計算如下:

1.臨時用電一年以內(包括一年)的,每千伏安計100元。

2.臨時用電一年至二年(包括二年)的,每千伏安計300元。

3.臨時用電二年以上的,每千伏安計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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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一般公路橋梁工程不列“大型專用機械設備購置費”。若技術復雜的大橋、隧道、高速公路的技術要求及施工需要,必須某種大型專用機械設備才能施工的,由設計單位報請省交通廳批準,其費用才能列入項目概算中。

十六、“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只有高速公路服務房屋部分需交納外,所有公路建設工程均不列此費用。

湖南省交通廳文件

湘交造字(1996)第533號

關于制定公路基本建設工程估算、概算、預算編制辦法補充規定的通

各有關單位:

根據交通部公設字(1996)126號發布的“關于執行《公路工程機械臺班費用定額》、《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投資估算編制辦法》、《公路工程估算指標》”的通知精神。(以下簡稱新定額)。結合我省公路基本建設工程的具體情況,現將執行中的有關規定通告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凡在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前已批準的初步設計或七月一日前已開工的項目,仍執行原定額,概算不再進行調整。

44

二、凡在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后上報或雖在七月一日前上報尚未審批權項目,應按《新定額》執行。

三、人工費:人工費單價僅作為編制概、預算的依據,不作為施工企業實發工資的依據。

1.汽車專用公路、1000米及以上獨立大橋:人工工資(含機械工)按16.78元/工日。

2.一般公路、1000米以下獨立大橋:人工工資(含機械工)按14.26元/工日。

3.養護工程:人工工資(含機械工)按12.59元/工日。

四、現場經費、間接等費用按附件規定的取費標準計取。

五、我廳九三年以湘交計基字第037號文公布的《關于制定公路工程基本建設概算、預算編制辦法補充的通知》和九五年以湘交計基字第250號文件公布的《轉發交通部〈關于印發(公路工程基本建設概算、預算編制辦法補充規定)的通知〉的通知》同時廢止。

附件:湖南省公路基本建設工程現場經費,間接費等費用取費標準。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主題詞:公路概、預算補充規定

45

抄送:交通部定額站

湖南省公路基本建設工程現場經費、間接費等費用取費標準

46

注:1、間接費中企業管理費:一般公路、1000米以下獨立大橋工程、養護工程按不扣除上級管理費乘系數計取。

47

2、一般公路、1000米以下獨立大橋工程中,屬交通扶貧、以工代賑的項目,施工技術裝備費、計劃利潤、稅金不計。

3、省內重點公路建設項目、稅金按省有關規定辦理。

湖北省交通廳文件

鄂交基[1999]254號

關于執行交通部頒(96)《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中有關問題補充規定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委)、城直各單位:

根據交通部公路發[1996]612號《關于發布〈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的通知》精神,現將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結合我省公路基本建設工程實際情況編制“補充規定”(見附件)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編制公路建設項目的概算、預算時仍按交通部交工發[1992]65號發布的《公路工程概算定額》、《公路工程預算定額》執行。

二凡在1999年5月1日前已經進行招投標并簽訂了承包合同的工程,仍按部段“編制辦法”有關規定執行,不再進行調整。

48

三凡在1999年5月1日后上報或雖在1999年5月1日前上報尚未審批項目,應按本“補充規定”執行。

四執行中的情況或有關問題,請及時報廳交通基本建設造價管理站。附件:關于執行交通部頒(96)《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的補充規定

一九九九年五月

主題詞:公路造價編制補充規定通知

抄送:交通部公路司、交通部公路工程定額站

湖北省交通廳辦公室1999年5月7日印發

附件:關于執行交通部頒(96)《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的補充規定

為了加強我省公路基本建設工程的造價管理,統一全省公路基本建設工程造價的編制原則,執行交通部交公路發[1996]612號文頒發的《公49

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以下簡稱部頒“編制辦法”),結合我省公路建設市場和施工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補充規定:

1.人工費單價

人工費單價系接線員列入概、預算定額的直接從事建筑安裝施工的生產工人開支的各項費用(元/工日)。本省公路工程生產工人的人工費按表一標準計算:

湖北省公路工程生產工人人工費單價表表一

注:人工費單價公作編制投資估算、概算、預算的依據,不作為公路工程施工企業實發工資依據。

2.其他直接費

其他直接費,除施工輔助費按表二費率取費外,其余各項其他直接費均按部頒“編制辦法”規定費率取費。

施工輔助費費率表(%)

50

表二

51

3.現場經費

現場經費系指直接用于施工準備、組織施工生產和現場管理的費用。

1.臨時設施費按表三費率記取

臨時設施費表三

52

(二)現場管理費

1.現場管理費基本費用按表四費率計取。

53

現場管理費基本費用費率表(%)表四

54

2.現場管理費其他單項費用,除職工探親路費和工地轉移分別按表五、表立費率取費外,其余各項其他費用均掃部頒“編制辦法”規定費率計取。

職工探親路費費率表(%)表五

55

工地轉移費率表(%)表六

56

57

續表六

58

續表六

59

60

續表六

61

注:

1).轉移距離為20—50KM,按50KM的費率計算。2).轉移距離為20KM以內,按50KM的費率的50%計算。3).其它事項按部分“編制辦法”規定計算。

3.輔助生產現場經費按表七費率取定,其計算基數為人工費。該項費用并入材料預算單價內構成材料費,不直接出現在概、預算中。

輔助生產現場經費(%)表七

四、間接費

62

1.企業管理費按表八費率計取。企業管理費費率表(%)表八

63

(續表八)

64

(二)、財務費用按表九費率計取。財務費用費率表(%)表九

65

五、綠化補助費。高速公路、一級公路按每公里15000元計列,其他等級路按部頒“編制辦法”規定計取。

66

六、施工技術裝備費、計劃利潤按表十費率計取。

施工技術裝備費及計劃利潤費率表(%)表十

七、稅金按部頒“編制辦法”規定費率計取,但大中修工程概算預算需要計列時應按規定計列。

八、取費等級劃分標準(見表十一)

67

九、大型專用機械設備購置費系指技術復雜的特大橋、隧道、高速公路等到工程建設中必需岣的大型專用機械設備所發生費用,通常情況下不列此項費用,情況特殊的,應報經省交通廳批準后,由設計單位詳細列出設備采購清單,在項目概算中列地,由建設單位(業主)購買租給施工單位使用。

十、“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按國家有關規定,只有高等級公路的服務房屋具有經營性質部分需繳納外,其余公路建設工程均不計列此項費用。

十一、預留費用由工程造價增漲預留費及預備費兩部分組成,編制和審批概預算時應詳細注明費用額度,凡動用預備費用須嚴格按部頒“編制辦法”規定,報經拓審批單位核定批準。

十二、項目建設單位(業主)在上報設計文件時,必須將編制概算、預算所填的數據準備表和軟盤一同上報,否則交不予審查。68

十三、本補充規定適用于我省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新建、改擴建工程和大、中修工程)估算、概算、預算的編制,且各項費率原則上不競爭性最高限制費率,是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控制投資的主要依據和建設單位(業主)進行考核的依據,不是建設單位(業主)在編制標底時可根據工程性質和建設市場實際情況適當降低取費標準。承包商在編制投標報價時可根據企業自身能力和條件及招標文件規定進行取費。十四、凡與本補充規定不一致的省內現行其他有關規定,從本補充規定發布之日起廢止。

十五、凡本補充規定未涉及的費用項目、內容、計算方法等,均按部頒“編制辦法”規定執行。

十六、本補充規定由湖北省交通基本建設造價管理站負責解釋。

陜西省《公路基本建設

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補充規定

根據交通部公路管理司公設字(1996)12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貫徹執行交通部《公路工程機械臺班費用定額》(交公路發(1996)612號)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執行日期和新舊“辦法”的銜接問題

根據交通部公路管理司公設定(1996)126號通知規定,結合我省目前物價水平,“96編辦”從1997年1月1日起執行。交通部交69

工發(1992)430文發布的《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92)定額和編制辦法的補充通知》同時廢止。

1.編制建設工程概算、預算仍按交通部交工發(1992)65號發布的《公路工程概算定額》、《公路工程預算定額》執行,但各項費用的取費計算基數應按《新定額》規定的定額基價執行。

2.凡在1997年1月1日前已經進行招投標并簽訂了承包合同的工程,仍按原《編制辦法》和相應定額執行,不再進行調整。

3.凡在1997年1月1日后上報或雖在1997年1月1日前上報的設計概算但尚未審批的項目,應按新的《編制辦法》進行重新編制后上報審批。

二、人工費

生產工人的基本工資按工程所在地地區的工資區類別標準執行,人工費按“96編辦”規定計算。

1.生產工人的基本工資按“96編辦”規定計算。

2.在我省境內的工程,按國家規定不計列地區生活補貼。

3.工資性津貼按目前我省規定的146元/人·月計,不再區分基本工與民工。

4.人工費單價:人工費單價僅作為編制概、預算和標底的依據,不能作為施工企業實發工資的標準。

三、材料單價

編制單位可根據工程所在地區的市場調查作為材料供應價格,加70

計采購保管費、運雜費、裝卸費等計算材料預算單價。

陜西省公路學會工程造價專業委員會與陜西交通廳交通工程定額站聯合主辦的《工程造價管理信息》中發布的主要材料供應價格可作為計算預算單價的指導性價格。

四、其他直接費

1.省境內的工程項目一律不計高原地區施工增加費及沿海地區工程施工增加費。

2.行車干擾費:新建工程項目不得計列行車干擾費;舊路改建工程,在設計時應盡量考慮臨時便道,確實無法修建便道時,方準計列行車干擾費。計算辦法按“96編辦”規定執行。

五、現場經費

1.臨時設施費:省屬企業按“96編辦”執行,地(市)縣企業按附表3執行。

2.現場管理費:省屬企業按“96編辦”執行,地(市)縣屬企業按附表1、表2、表4、表5執行,其中工地轉移費,省屬專業隊伍以西安市至工程的中點計算調遣里程,其費率按“96編辦”規定執行,地(市)縣企業以地(市)、縣城中心至工程的中點計算調遣里程。

六、間接費

企業管理費:省屬企業專業按“96編辦”執行,地(市)縣屬企業按附件表6執行。

71

七、其他獨立費用

1.技術裝備費:省屬專業隊伍按定額直接工程費與間接費之和的3%計列,地(市)縣企業按1.5%計列。

2.計劃利潤:省屬專業隊伍按定額直接工程費與間接費之和的4%計列,地(市)縣企業按2.5%計列。

3.工程監理費:非全委托監理的工程按定額建筑安裝工程費的0.4%計列。

4.定額編制管理費:按“96編辦”規定的0.17%計列。

5.鑒于質量監督費已列入省廳年度公路養建計劃撥款,故在編制工程概、預算時,不再計列工程質量監督費0.15%計列。

6.設計文件審查費:按“96編辦”規定的0.05%計列。

7.大型專用機械設備費:一般工程項目均不列該費用,大、中型工程或特殊復雜的工程需要購置專用設備時,詳細列出設備采購清單。

8.交工前養護費:養護期可計算到責任缺陷期,其指標按“96編辦”計列(一般為一年)。

9.綠化補助費:高速公路、一級公路按每公里15000元計列,其它等級公路按“96編辦”規定執行。

八、其它

1.本通知未涉及的問題,均按“96編辦”執行。

2.屬專業隊伍系指公路工程施工專業隊伍,地(市)縣企業系指經省主管部門批準的公路施工企業。

3.各項目建設單位在上報設計文件時,必須同時上報概預算編制軟72

盤,否則將不予審批。

4.以前凡與本通知相抵觸的有關規定,均以本通知規定為準。各項費用取費表:

陜西省地(市)縣施工企業職工取暖補貼費費率表(%)表1

73

陜西省地(市)縣施工企業工地轉移費費率表(%)表2

74

注:實際調遣量程在表列里程中間可75

陜西省地(市)縣施工企業職工探親路費費率表(%)表5

陜西省地(市)縣施工企業企業管理費費率表(%)表676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河南省關于貫徹執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設工程

概算、預算編制辦法》、《公路工程機械臺班費用定額》、《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投資估算編制辦法》、《公路工程估算指標》的通知

各市地交通局、廳屬有關單位:

根據交通部公管司公設字[1996]126號通知公布的《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公路工程機械臺班費用定額》、《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投資估算編制辦法》、《公路工程估算指標》(以下簡稱《新定額》)。結合我省公路建設情況特作如下通知。

77

1.凡屬我省公路基本建設工程(包括新建、改建)一律執行交通部公管司公設字[1996]126號文及新發布的《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交公路發[1996]612號)、《公路工程機械臺班費用定額》(交公路發[1996]610號)、《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投資估算編制辦法》(交公路發[1996]61號)、《公路工程估算指標》和本通知規定。

公路養護大中修、改善工程由公路局參照本通知另行規定。

2.凡在96年7月1日前已經批準初步設計的項目,仍執行原定額,不再進行調整。凡在96年7月1日后上報或雖在7月1日前上報但尚未審批的項目,應按《新定額》執行。在建項目,一律不做調整。

3.我省公路基本建設工程依據現行公路技術標準劃分為三種類型:

一類工程:高速公路、一級、二級汽車專用公路;獨立特大橋、大橋的新建改建工程。

二類工程:一般二級公路、三級公路;獨立中橋的新改建工程。三類工程:四級公路的新改建工程。

若遇不易確定類型的工程,應經省主管部門認定。

4.人工費:根據《新定額》規定,現經計算審定為:16.84元/工78

日。

該人工費單價僅為編制概、預算時使用,不作為施工單位實發工資的依據。

5.材料費:工程所需主要材料的價格,原則上按交通工程定額站通過調查定期發布的材料價格,以準確控制材料的預算價。

6.機械費:按部交公路[1996]610號文發布的《公路工程機械臺班費用定額》執行。其中,工地用電一般不考慮自發電,施工單位自備的備用發電機組,不做自發電計算。

7.根據《新定額》的規定,結合

1.現場經費和間接費按編制辦法乘以(表1)規定的系數計算。表中未涉及有費率除另有規定外,仍按《新定額》的有關規定執行。

2.稅金:一類、二類工程綜合稅率為3.41%,三類工程為3.22%。

1.夜間施工增加費僅適用于構造物Ⅱ工程,其他工程不予考慮。

2.工程建設其他費用

1.工程監理費:

1.國內招標監理費:一類工程為1.6%,二類1.5%,三類1.5%。

2.國際招標監理費:均按3.5%計算。

79

以上工程監理費是指有公路監理資格證書的監理單位,按現行施工監理辦法進行合同、質量、工期、造價等全面監理的工程,方可按規定費率計取;僅對工程質量負責的委托監理,按同類別工程的60%計列。

1.定額編制管理費:均按0.17%計列。

2.工程質量監督費:均按0.15%計列。

3.勘察設計費:按《新定額》執行,若因分標段落過多而增加的工作量及成本可計列一部分資料費。

1.建設單位管理費中建安工程費總額系指某整個工程而言,不得將一個工程分段或分期分別套用計算,而是按一個工程總的定額建安費計取后,再按比例分段或分期分配。

2.關于公路征地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公路征地范圍內的拆遷補償費用,按省政府或計經委現行文件規定執行。

3.研究實驗費、大型專用機械設備購置費,按編制辦法及實際情況計列,但要經投資主管部門批準。

4.工程造價增漲予留費、予備費按編制辦法計算,但需上級主管單位專門批準后方可使用。

表1

80

附件:交通部設字(1996)126號文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81

河北省公路基本建設工程

概算、預算編制規定

(自1996年9月1日起執行)

1.總則

1.根據交通部交公路發[1996]612號發布的《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以下簡稱《部辦法》),結合我省的具體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2.本規定適用于省82

二、直接工程費

1.直接費

1.人工費

公路工程生產工人的基本工資全省統一執行六類工資區標準,人工費(混合工)標準為16.57元/工日。

2.材料費

1.材料的概、預算價格應按省公路工程定額站公布的年度公路工程材料基礎價格進行計算。

2.路面工程和鉆孔樁用土作為外購材料對待。

3.運雜費的計算按《部辦法》執行。其中公路社會運價仍執行省交通廳、省物價局[1991]冀交運字12號文頒發的《河北省汽車貨物運價規則》,并在其“貨物運價表”的基礎上,每噸公里材料另加0.08元。

4.自采加工材料在生產過程中如果涉及國家規定的有關稅費,也應計入材料的預算單價中。

5.鐵路運輸按鐵道部有關規定計算。

6.裝卸費采用材料所在地市級以上交通部門制訂的標準。

3.施工機械使用費

83

1.機械臺班使用費按交通部交公路發[1996]610號文發布的《公路工程機械臺班費用定額》進行計算。其中的人工費也采用16.57元/工日,動力燃料概、預算價格按省公路工程定額站公布的年度材料基礎價格進行計算。經過主管部門批準后,可以采用自發電,按《部辦法》的近似公式計算電價。

2.養路費按省財政廳、物價局[1996]冀財綜字第9號《關于調整養路費征收標準和開征河北省交通建設附加費的通知》和省交通廳、計經委、財政廳、物價局冀交公字[1992]233號“關于印發《河北省公路養路費征收管理辦法》的通知”執行。

養路費向臺班費中折算,應以《公路工程機械臺班費用定額》(交公路發[1996]610號)說明中的機械年工作臺班為準進行計算。

3.車船使用稅執行[1992]冀稅工字第46號文規定,即42元/噸*年。其計量辦法同養路費。

4.關于交通建設附加費,根據我省具體情況,也應計入臺班費中。執行標準為[1996]冀財綜字第9號,收費標準10元/噸*月。計費車輛只限于載貸汽車和自卸汽車,折算辦法與養路費的折算相同。

1.其他直接費

84

其他直接費的計算辦法為各類工程的定額直接費乘以本規定的相應費率。

1.冬季施工增加率

冬季施工增加費的計算按《部辦法》執行。

冬季施工增加費費率表(%)表1

85

2、雨季施工增加費

雨季施工增加費按《部辦法》執行,計算辦法為各類工程的定額直接費乘以表2的費率。隧道及鋼橋不計。

86

雨季施工增加費費率表(%)表2

3、夜間施工增加費

該項費用只限于隧道、構造物Ⅱ、其費率為夜間施工項目定額直接費之和的0.5%。

87

4、省內工程不計高原地區施工增加費

5、沿海地區工程施工增加費

該項費用只限于構造物Ⅱ、技術復雜大橋和鋼橋上部工程,而且工程位置在距海岸線20公里以內時才可計列,費率為定額直接費的0.15%。

6、行車干擾工程施工增加費

該項費用按《部辦法》執行。

7、施工輔助費

費用按表3編列。

施工輔助費費率表(%)表3

88

(三)現場經費

現場經費的計算辦法為各類工程的定額直接費乘以本規定的相應費率。

1.臨時設施費

89

統一執行表4費率。

臨時設施費費率表(%)表4

90

現場管理費1.基本費用定額費用按表5編列

現場管理費基本費用費率表(%)表5

91

(2)其他單項費用

1.主副食運費補貼費

采用《部辦法》的費率。為簡化計算,全省統一規定如下:平原微丘區工程的綜合里程按5公里計,山嶺重丘區工程的綜合里程按15公里計。

2.職工探親路費采用《部辦法》費率。

3.職工取暖補貼費采用《部辦法》費率(見表6)。

4.工地轉移費采用《部辦法》費率。

92

職工取暖補貼費費率表(%)表6

93

(四)輔助生產現場經費

輔助生產現場經費按輔助生產人工費的15%(與《部辦法》相同)。3.間接費

間接費的計算辦法為定額直接工程費乘以本規定的相應費率。1.企業管理費

企業管理費采用表7的費率。其中施工單位為省級時,其費率與《部辦法》相同。施工單位為市、縣級時,費率為省級的0.9倍。

94

企業管理費率表(%)表7

1.財務費用

95

一律執行《部辦法》一類地區的費率,列于表8。

財務費用費率表表8

3.施工技術裝備費

一律按《部辦法》計列。

4.計劃利潤

一律按《部辦法》計列。

5.稅金

1.計算公式及稅率按《部辦法》。

2.當納稅人不明確時,概、預算的編制可按業主所在地而套用上述標準。

3.國家新出臺的各種稅收不另列費。

96

3.設備、工具、器具及家具購置費按《部辦法》執行。

4.工程建設其他費用

1.土地青苗等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該項目含兩項費用內容:

1.土地青苗等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按省政府冀政[1987]117號文“關于發布《河北省地方公路建設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費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執行。耕地占用稅只限于永久征地,按每畝一千元計列。

對于路基外借土方,如果需占用耕地取土,則應根據設計,將取土用地列入占地面積中。設計時,一般應按臨時占地處理,盡量避免永久性征地。

2.土地管理費

按省土地地管理局、交通廳冀土用字[1990]第63號文執行。即公路建設征地拆遷工作由縣以上土地管理部門統一承辦,費用為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總額的2%。

2.建設單位管理費、工程質量監督費、定額編制和管理費、設計文件審查費全部按《部辦法》及其費率執行。

97

對于工程監理費,則執行下列費率:

1.國內招標工程,當實行全委托監理時,費率為1.6%,其他工程執行0.8%費率。

2.國際招標工程仍執行《部辦法》費率3.5%。

主管部門在拔款時,應將工程質量監督費、定額編制管理費直接劃給有關部門。

3.研究試驗費

應按照設計提出的研究試驗內容逐項編列。

4.勘察設計費

1.勘察設計費應將勘察費用和設計費用項目分列,費用項目構成如下:

1.預算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費用;

2.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費用;

3.環境評價報告編制費(僅限于高速公路項目);

4.初測費用;

5.定測費用;

6.初步設計費用;

7.施工圖設計費用;

98

8.招標文件編制費用;

9.文物勘察、鉆探、挖掘費用;

10.地震評價報告編制費(僅限于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項目)。

1.勘察、設計費用標準

1.以國家物價局、建設部[1992]價費字375號發布的《工程勘察收費標準》(1992年修訂本)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中“公路工程測量”和“公路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為基數,省級勘察設計單位按100%計取,市級勘察設計單位按照70%計取。但勘察施工準備費,即《工程勘察收費標準》第一章總則第五項所列各項費用不計。

2.環境評價、文物勘探挖掘和地震評價費用,按有關部門費用標準計列。

1.施工機構遷移費

概、預算中不列此項費用。

2.供電貼費

一般工程按華北電業管理局華北供電用(1993)10號文中的架空線路臨時用電貼費標準執行,但經主管部門同意按自發電編制概、預算的工程項目不計供電貼費。

3.大型專用機械設備購置費

99

一般不列該項費用。對于特殊工程,須經主管部門批準,按實際需要列計。

(八)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公路設施的費率為零。

4.建設期貸款利息

按《部辦法》執行。

云南省《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

補充規定

云南省交通廳以云交基建[1997]373號文頒發了《關于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補充規定的通知(以下簡稱96編辦),要求省公路局、省公路設計院、各地(州、市)交通局、各有關單位遵照執行。通知包括三個內容:(一)《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補充規定。(二)云南省公路工程預算補充定額。(三)公路工程機械臺班費用補充定額。這里主要介紹第一部分概、預算編制辦法補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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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費率標準分類。分為汽車專用公路(包括高速公路、汽車專用一、二級公路)、一般二級和三級公路、四級公路和養護大中修三大類。汽車專用公路除人工費、高原地區施工增加費、行車干擾工程施工增加費、企業管理費等項,應按補充規定執行外,其余一律按“96編辦”執行。

二、人工費標準(元/工日)

當有地區生活補貼時,可按下列公式一并計入人工費101

3.各項費率的補充規定

1、高原地區施工增加費。考慮到我省地理條件,海拔高度的計算起點,改為2500米以上作為計算這項施工增費的依據,凡2500米至以下地區均不得計算高原地區施工增加費。

高原地區施工增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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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車干擾工程施工增加費。除路基、路面工程外,其他工程均不得計算行車干擾工程增加費。

行車干擾工程施工增加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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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輔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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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臨時設施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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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現場管理基本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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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副食運費補貼。一般二級和三級及四級公路和養護大中修通用。

主副食品店運費補貼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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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職工探親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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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職工取暖補貼。一般二級和三級及四級公路和養護大中修通用。

職工取暖補貼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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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工地轉移費。一般二級和三級及四級公路和養護大中修通用。

工地轉移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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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輔助生產現場經費。一般二級和三級公路為10%,四級公路和養護大中修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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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企業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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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財務費用,一般二級和三級公路和養護大中修一律不計列財務費用。

13、施工技術裝備費和計劃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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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建設單位管理費。一般二、三、四級公路建設工程按下列標準,以累進辦法計算,養護大中修不計列這項費用。

建設單位管理費率(%)

一般二、三、四級公路建設工程,若按施工監理辦法進行全面監督和管理時,可按定額建安工程費總額的1%計列工程監理費。

根據我省目前實際情況,暫不計列工程質量監督費,定額編制和管理費,設計文件審查費三項。地州交通部門設有質量和定額管理機構的所管轄的項目可適當給予上述費用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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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勘察設計費。除委托有正式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的公路勘察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和勘察設計時,可按國家頒發的工程勘察設計費標準和有關規定進行編制外,若系地州交通局或養護單位自行進行勘察設計的,暫按二至四級公路每公里7000-10000元,中型橋梁每米300-350元,油路每公里數1000-1500元計列補助費。

四、“補充規定”中各種費率的計算方法和原則,一律按照“96編辦”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凡“補充規定”中沒有作出規定的有關費用,亦一律按照“96編辦”的有關規定辦理。

六、本補充規定和交通部交公路發(1996)610號通知發布的《公路工程機械臺班費用定額》均自1997年8月18日起施行。凡已批準的或已開工的建設項目一律不再調整。廳云交工(1992)944號通知公布的《云南省公路工程概、預算編制辦法》同時廢止。

七、交通部交公路發(1996)611號通知發布的《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投資估算編制辦法》亦應參照本補充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附:《云南省公路工程預算補充定額》、《公路工程機械臺班費用補充定額》(略)。

山東省執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

預算編制辦法》的補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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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交通部交發[1996]612號文關于發布《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情況,作如下補充規定。

一、概述

總概(預)算中的費用構成和項的劃分以及編制方法均執行部頒《編制辦法》的規定,本補充規定適用于新建和改建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對于我省一般公路改建工程、養護大、中修工程按省公路局頒發的規定執行。

二、直接費

1.人工費

——生產工人基本工資,我省為六類工資區,按部頒標準230元/月執行。

——地區生活補貼,對外開放城市按15元/月計,非對外開放城市不計。

——工資性津貼,我省工資性津貼為50元/月,

我省開放城市人工費標準為17.94元/工日

非對外開放城市為:17.02元/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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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材料費

材料預算價格=(材料原價+運雜費)*(1+場外運輸損耗)*(1+采購及保管費率)—包裝回收價值

——材料原價

外購材料國家或地方的工業產品,按國營工業產品出廠價格計算,并根據情況加計供銷部門手續費和包裝費。如供應情況、交貨條件不明確時,可按當時當地規定的價格計算。

地方性材料按實際調查價格或當地主管部門規定的預算價格計算。

自采材料按定額中開采單價加輔助生產現場經費計算。

3.施工機械使用費

施工機械臺班預算價格按交通部交公路發[1996]610號文頒發的《公路工程機械臺班費用定額》計算,臺班費用定額中不變費用應直接采用定額數據,可變費用中的人工及動力物資消耗量以定額中數據為準,人工單價同本補充辦法人工費,動力燃料按當時當地的工地預算價格計算,養路費及車船使用稅按下式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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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班養路費及車船使用稅=養路費(元/噸、月)*計算噸位(T)*12月/年工作臺班+車船使用稅(元/噸、年)*計算噸位(T)/年工作臺班

式中計算噸位=載重量(或核定噸位)*應征系數(按當地有關規定計取)。

三、其它直接費

1.其它直接費系指直接費以外施工過程中發生的直接用于工程的費用。內容包括冬季施工增加費、雨季施工增加費、夜間施工增加費、沿海地區工程施工增加費、行車干擾工程施工增加費、施工輔助費等均按部頒《編制辦法》執行。

2.沿海地區工程施工增加費系指工程項目在沿海地區施工受海風、海浪、潮汐的影響,致使人工、機械效率降低等所增加的費用。我省適用范圍是:日照市東港區,青島市(平度、菜西除外),煙臺市(菜陽、棲霞除外),威海市,濰坊市寒亭區、壽光市、昌邑市、東營市(不包括利津縣),濱州地區無棣縣、沾化縣。

四、現場經費

現場經費系指為準備、組織施工生產和管理所需的費用,包括臨時設施費和現場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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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現場經費系指施工企業為進行建筑安裝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活和生產用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臨時設施的費用等,但不包括概、預算定額中的臨時工程。臨時設施費費率按表1計算。

2.現場管理費是指施工企業在現場為組織和管理工程施工所需的費用,包括基本費用和其他單項費用。現場管理費中基本費率按表2計算,職工探親路費費率按表3計算,工地轉移費費率按表4計算,主副食補貼,職工取暖補貼按部頒《編制辦法》計算。

五、間接費

包括企業管理費和財務費用。

1.企業管理費費率按表5計算。

2.財務費用費率按表6計算。

六、本補充規定未做規定的項目均按部頒《編制辦法》執行。

七、本補充規定自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起執行。我廳魯交定額

[1993]03號“關于執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預算編制辦法》的補充規定”同時廢止。

八、本補充規定由省交通工程定額管理站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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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設施費費率表

表1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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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管理費基本費用費率表

表2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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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探親路費費率表

表3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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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轉移費費率表

表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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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部屬公路施工企業和省直公路施工企業工地轉移費費率按部頒編制辦法。

2、工地轉移里程數在表列里程這間時,費率可內插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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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費費率表表5單位:(%)

127

財務費用費率表

表6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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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交通廳公路定額站印發

《關于貫徹執行(96)部頒公路基本建設工程

概算、預算編制辦法的若干規定》

山西省交通廳公路工程定額站的(96)晉交公定字第006號文請示交通廳印發了關于《山西省關于貫徹執行(96)部頒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的若干規定》。具體130

粉煤灰原價中,每立方米加計1.5元的保健費。

(2)供應地點

外購材料(除瀝青外)就近以太原、大同、陽泉、臨汾、運城、長治市或行署所在地為材料供應地點。石油瀝青就近以本省瀝青庫為供應地點。預應力粗鋼筋、鋼鉸線、高強鋼絲、波紋管鋼帶、型鋼立柱、波型鋼板、毛勒伸縮縫、鋼板標志、鋁合金標志、玻璃鋼輪廓標柱等外購材料,如上述地區(除太原外)確實無貨源的情況下,可以太原或生產廠家為供應地點。

(3)材料運費

火車運費按鐵道部編印的《鐵路運價規程》計算。

汽車運費:30KM以上的長途汽車運輸按0.4元/T*KM計算,裝卸費為2.0元/T;30KM以內(含30KM)短途汽車運輸,每噸材料全程運費(含裝卸費)按下表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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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距按實際里程計算,不得乘以任何系數;出現尾數時,應進入下一個整公路計算。

采用油罐車運輸瀝青時,運費增加25%,不計調車、延滯、保管等費用。

3.機械臺班費用

機械臺班單價按(96)部頒《公路工程機械臺班費用定額》計算不變費用,并按

4.其它直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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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計沿海地區工程施工增加費。

行車干擾工程施工增加費,必須是邊施工邊維持通車,受行車影響部分的工程方可計算。一級公路、高速公路路基寬度較寬,半幅施工時行車影響較小,且計算基數中包括了材料費,其費率按編制辦法表3-7中規定的50%計算。

5.現場經費

招標工程概、預算中,主副食運費補貼綜合里程按15KM計,工地轉移里程按150KM計算,(計算時可以133

10.如需支付購買路基填料(土、砂礫、石渣、礦渣等)費用時,在第三部分征用土地費用內計列。若已計取征地費用時,不再計買土費用,以免重復。

11.建設單位管理費本身指建設單位為項目的立項、籌建、建設、竣工、驗收、總結等工作所發生的管理費用,由建設單位管理使用,不得挪用。

12.工程質量監督費

指根據國家有關部門規定,支付給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站的管理費用,不得挪作它用。

13.工程監理費

指建設單位委托具有公路工程監理資格證書的單位,按施工監理辦法進行全面的監督與管理所發生的費用。概算中按編制辦法規定的費率計算。預算中按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簽訂的合同數額計列,但不得超過概算中所列費用額。凡建設單位未委托監理單位進行工程監理工作時,預算中應扣除此項費用。

14.定額編制、管理費

該項費用為公路工程定額(造價管理)站的專項工作經費,由公路工程定額(造價管理)站管理、使用,不得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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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設計文件審查費

該項費用為上級主管部門對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勘察設計文件進行審查時收取的費用,由主管審批部門管理使用,不得挪用。

16.概、預算中不計施工機構遷移費

17.大型專用機械設備購置費系指技術復雜的特大橋、隧道、高速公路等工程建設中必需購置的大型專用機械設備所發生費用。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中有此項目時,方可計列。

18.根據交通部財務會計司(91)財綜字134號通知規定,公路工程不計投資方向調節稅。

19.預留費用只在編制投資估算、概算、修正概算及預算中計算一次,以后因工程數量,材料價格、施工方法等發生變化追加預算時,不再計此項費用。

20.凡基本建設工程,需動用預留費用時,由立項的建設單位核定批準。

21.概算不計回收金額。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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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工費單價計算中,生產工人工資按230元/月計,工資性津貼按省交通廳晉交科字(1995)390號文件批準的標準(91元/月)計算。

2、材料運費按省交通廳晉交技字(1992)第437號文件規定提高10%計算。

貴州省交通廳發布關于執行交通部(96)

《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的補充規定

貴州省交通廳以黔交計(1996)第196號文向下屬各單位發布了關于執行交通部(96)《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的補充規定,并將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1.編制公路基本建設概算、預算仍按交通部交工發(1992)65號通知發布的《公路工程概算定額》、《公路工程預算定額》執行,但各項費用的取費計算基數應按交通交公路發(1996)612號文規定的定額基價執行。

2.凡我省公路基本建設工程在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前已批準初步設計的項目,仍執行原定額,不再進行調整。

3.凡我省公路基本建設工程在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后上報或雖在七月一日前上報但尚未審批的項目,應按交通部頒布的定額執行。為加強本省公路基本建設工程的造價管理,統一概算、預算的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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