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第十二章海事賠償責任限制何謂海事賠償責任限制
在發生海損事故時,依法將負有賠償的人(船東、船舶經營人、承租人、救助人等)的賠償責任限制在一定限度之內的賠償制度
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的類型
委付制執行制船價制金額制并用制
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的法律特征(一)
它與實際損失賠償制度的關系它是特殊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形式它與實際損失賠償制度不矛盾它是實際損失賠償制度的一種例外它與單位賠償責任限制的關系兩者聯系單位責任限制可稱“一次限制”,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為“二次限制”或“綜合責任限制”。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的法律特征(二)兩者區別責任限制法律依據不同責任限制主體不完全一致責任限額計算不同責任限制程序不同它與油污損害責任限制的關系《1957年船東責任限制公約》可適用于油污損害,但是,油污損害賠償嚴格責任制經常使船東無法依據《1957年公約》享受賠償責任限制權利
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的法律特征(三)《1976年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公約》不適用于《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所適用的油污損害賠償,但可適用于非油輪(干貨船)油污損害賠償。它與油污損害賠償責任限制的關系是一般法與特別法的關系
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的適用范圍與條件適用船舶:各國法律規定不完全一致責任限制主體船舶所有人、經營人、承租人與救助人
第一類主體的受雇人或代理人責任保險人責任限制條件責任限制主體不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船舶所有人(經營人、承租人)及救助人的受雇人或代理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不導致船舶所有人(經營人、承租人)及救助人喪失責任限制利益案例12-1原告中國錦州美凌銅業有限公司于1994年5月17日與美國三得利銅業有限公司簽訂了買賣合同,購買舊塑料200噸、廢舊金屬及電線100噸。被告美國埃爾西航運有限公司于1994年6月10日、6月11日、7月11日,以承運人身份簽發了一式三份正本提單。根據提單,貨物由美國長灘港運至中國大連港。原告根據買賣合同CIF價格條件,以信用證付款方式支付合同款項,獲得了全部正本提單,等待提取貨物。但被告作為承運人在明知未收回第一套正本提單下又簽發了第二套正本提單,致使第一套正本提單的合法持有人即原告遭受非法侵害。問題:被告是否可獲得責任限制利益?為什么?
限制性債權
何謂限制性債權責任主體依法享受責任限制的債權范圍限制性債權種類船上或者與船舶營運、救助作業直接相關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及其間接損失海上運輸的遲延損失與船舶營運或者救助作業直接相關的其他侵權損失非責任人為避免或者減少責任人依法可限制責任的損失而采取措施及該措施造成的進一步損失非限制性債權何謂非限制性債權責任主體依照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法律不能限制賠償責任的債權
非限制性債權種類對救助款項或者共同海損分攤的請求基于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提出的賠償請求基于國際核能損害責任限制公約提出的賠償請求核動力船舶造成的核能損害的賠償請求受雇人提出的賠償請求海事賠償責任限額(一)國際海上貨物運輸的300總噸以上船舶的賠償限額
船舶總噸
人身傷亡
財產損害
300—500333000SDR167000SDR500以上
每噸增加的SDR501—3000500SDR167SDR3001—30000333SDR30001—70000250SDR125SDR70000以上
167SDR83SDR海事賠償責任限額(二)救助人的賠償限額使用救助船舶,賠償限額同上;
未使用救助船舶,賠償限額按1500總噸位船舶計算
國際海上貨物運輸的不滿300總噸船舶賠償限額船舶總噸
人身傷亡
財產損害
20-2154000SDR27500SDR21以上
每噸增加的SDR22-2991000SDR500SDR海事賠償責任限額(三)沿海作業、運輸的300總噸以上船舶賠償限額
船舶總噸
人身傷亡
財產損害
300—50050%×333000SDR50%×167000SDR
500以上
每噸增加的SDR501—300050%×500SDR50%×167SDR3001—30000
50%×333SDR30001—70000
50%×250SDR50%×125SDR70000以上
50%×167SDR50%×83SDR海事賠償責任限額(四)沿海作業、運輸的不滿300總噸船舶賠償限額
船舶總噸人身傷亡財產損害20-2127000SDR13750SDR21以上每噸增加的SDR22-299500SDR250SDR海事賠償責任限額(五)不滿20總噸船舶不適用責任限制適用一般民法規定,按實際損失賠償國際海上旅客運輸旅客人身傷亡的賠償限額船舶載客定額乘以46666SDR計算,但賠償總額不得超過2500萬SDR沿海旅客運輸旅客人身傷亡的賠償限額
人身傷亡
自帶行李
旅客車輛
其他行李
40000元/人
800元/人
3200元/輛
20元/千克
責任基金的設立責任人責任限制申請經法院認可后設立基金數額責任限額及其利息之和
利息從責任產生之日計至基金設立日
基金設立法律后果所有限制性債權人不得申請扣押責任人任何財產釋放或退還已被扣押或抵押的責任人船舶及其他財產責任基金分配與相互索賠沖抵責任基金分配在存在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害時,如果人身基金不足賠付全部人身傷亡賠償請求,其差額與財產損害賠償請求并列,在財產基金內按比例受償
在不影響人身傷亡賠償請求的前提下,港口工程、港池、航道和助航設施損害的賠償請求優先于其他財產賠償請求受償相互索賠沖抵先限制后沖抵原則——交叉責任限制
先沖抵后限制原則——單一責任限制《1976年公約》與大多數國家采用該第二種做法
案例12-21998年3月15日甲國A船舶租賃公司所屬的“騁江”號裝載著4000號液體苯已烯抵達中國Z港引水錨地錨泊,等候引航員上船引領進港。經船長與引水員通話后,商定“騁江”號自航進港,到12號燈浮時接引航員上船引靠碼頭卸貨。“騁江”號以7節航速行進中,雷達發現船艏偏右1海里處駛來B遠洋公司所屬的“仙女”號貨輪。因兩船距離過近,碰撞在即,“騁江”號船長命令右滿舵、車進一避讓,見無效果又命令車進三,意欲沖過“仙女”號的船艏。但是為時已晚,最終“騁江”號左舷與“仙女”號貨輪船艏呈60度角相撞,致使“騁江”號二號貨艙水下舷板破裂,部分苯已烯液體泄漏入海,造成周邊水域的污染。案例12-2(續一)經中國有關漁業環境監測部門的調查,污染水域面積達160平方公里,各項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總計4200萬元人民幣。1998年7月5日,各受害人委托B漁業協會,向海事法院起訴,要求A公司承擔污染損害賠償責任。1998年8月20日,A公司申請Z港海事法院依照中國《海商法》對其污染損害準予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海事法院在受理申請后,依法發布了異議公告。B協會作為利害關系人在異議期間內向海事法院遞交了異議申請書,提出《海商法》用于調整海上運輸關系和船舶關系,而本案屬于海洋污染損害賠償案件,A公司無權援引《海商法》享受海事賠償責任限制,而應當根據我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承擔海洋污染賠償責任。
案例12-2(續二)經法院查證,“騁江”號自動化程度較高、設備齊全,但是,該輪上沒有配備包括中國Z港在內的各國港口的航路指南、燈塔表、航行通告、進出港指南、進出港管理規則等航海資料,致使“騁江”號船長不了解中國有關外籍船舶、船舶裝載危險貨物的管理規則以及中國Z港的航行通告的規定;另外,該船的船長、大副、二副均未經過雷達觀測和模擬、自動雷達標繪儀、無線電話通訊等專業訓練和持有相應證書。案例12-2(續三)由此導致“騁江”號在沒有引航員引航的情況下,冒險進港,船長不能正確使用雷達觀察周邊情況,及早發現來船。而導致船舶碰撞的直接原因則是在“騁江”號與“仙女”號貨輪即將碰撞時,“騁江”號船長未能運用良好船藝,采取正確有效的避碰措施。問題本案如何適用法律,為什么?A公司污染損害賠償責任是否適用限制性債務,為什么?A公司能否獲得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為什么?有關國際公約(一)
1924年《關于統一海上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若干規則的國際公約》
該公約迄今尚未生效
1957年《船東責任限制公約》
第一個生效的責任限制公約事故制——一次事故一個限額單一金額制,以金法郎作為計算單位適用于海船,允許締約國對未滿300公約噸船舶做出保留責任限制主體未包括救助人及其受雇人、責任保險人責任限制主體“實際過失或參與”時喪失責任限制權利
有關國際公約(二)限制性債權船上人員人身傷亡及船上財產損失船東雇員或代理人的行為、疏忽或過失引起的任何人身傷亡、任何財產損失或任何權利侵害清除殘骸法律規定的以及因起浮、清除或銷毀沉船、擱淺船或棄船(包括船上的任何物品)產生的任何義務或責任,以及因損壞港口工程、港池及航道產生的任何義務或責任非限制性債權
救助報酬或者共同海損分攤的債權依據船東與受雇人間雇傭合同準據法,船東不得限制責任或責任限額高于本公約的有關國際公約(三)責任限額
單純人身傷亡賠償的責任限額為每公約噸3100金法郎單純財產損害賠償的責任限額為每公約噸1000金法郎兩種損害并存時,分別按每公約噸2100金法郎和1000金法郎建立人身傷亡基金和財產損害基金基金分配人身傷亡基金不足清償全部人身傷亡索賠時,不足部分與財產損害索賠按比例分配財產損害基金《1976年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公約》(一)事故制、超額遞減限額制、SDR計算單位適用船舶——海船不適用于氣墊船與勘探或開采資源的浮動平臺在國內法規定較高責任限額或者已參加有關公約時,不適用于鉆井船內河船與不滿300總噸海船,國內法可另行規定責任限制主體增加救助人及其雇員、責任保險人責任限制主體故意或重大過失時喪失責任限制權利《1976年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公約》(二)限制性債權因發生在船上或船舶營運或救助作業直接造成的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害滅失(包括對港口工程、港池、航道及助航設施的損壞)及其間接損失
海上貨物、旅客或其行李的延誤造成的損失
與船舶營運或救助作業直接相關的侵犯除合同權利之外的權利引起的其他損失的債權
為使沉船、殘骸、擱淺或被棄船舶(包括船舶上的任何物件)的起浮、清除、毀壞或使之變為無害的債權
有關船上貨物的清除、毀壞或使之變成無害的債權
非責任人為避免或減少責任人按公約規定可限制其責任的損失所采取的措施,以及該措施而引起的進一步損失的債權
《1976年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公約》(三)非限制性債權
救助報酬或共同海損分攤
《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適用的油污損害根據調整或禁止核損害責任限制的國際公約或國內法提出的債權有關核能船舶所有人提出的核能損害債權依據船東或救助人與受雇人間雇傭合同準據法,船東或救助人不得限制責任或責任限額高于本公約的責任限額人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5-2寄存器2-74194的應用
- 統編版語文五年級下冊第1課《古詩三首》精美課件
- 新疆師范大學《臨床技能與思維一》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沈陽航空航天大學北方科技學院《商務英語寫作(二)》2023-2024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試卷
- 朔州陶瓷職業技術學院《阿拉伯語精讀》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山西林業職業技術學院《醫療與康復機器人》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山東省濟南市長清五中學2025屆初三下學期模擬試題(二)化學試題含解析
- 廈門大學《給排水管道系統》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利辛縣2024-2025學年五年級數學第二學期期末學業水平測試試題含答案
- 江西省萍鄉市蓮花縣2024-2025學年初三第五次中考模擬考試數學試題含解析
- 2024年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知識競賽試題及答案 (二)
- 14-10 投資項目敏感性分析的方法
- 《湖南省醫療保險“雙通道”管理藥品使用申請表》
- 脫掛式客運索道報價說明(單線循環脫掛抱索器車廂式索道)
- 安徽省合肥市2023-2024學年三年級下學期期中綜合調研數學押題卷(蘇教版)
- 老年人抑郁癥的診斷和治療
- 20KV及以下配電網工程建設預算編制與計算規定
- APQP可行性分析報告
- 冀教版五年級數學下冊教學課件 第四單元 分數乘法第2課時 簡便運算
- 碧螺春的主要制作工藝
- 學弈 全國公開課一等獎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