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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現代物流公司防止內部人控制制度分析現代物流公司防止內部人控制制度分析目錄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114661172 一、 公司簡介 PAGEREF _Toc114661172 h 2 HYPERLINK l _Toc114661173 二、 信息披露 PAGEREF _Toc114661173 h 3 HYPERLINK l _Toc114661174 三、 信息披露質量及其發展方向 PAGEREF _Toc114661174 h 6 HYPERLINK l _Toc114661175 四、 完善投資者利益保護制度探索 PAGEREF _Toc1

2、14661175 h 11 HYPERLINK l _Toc114661176 五、 我國中小投資者利益保護的現狀 PAGEREF _Toc114661176 h 14 HYPERLINK l _Toc114661177 六、 防止內部人控制的制度措施 PAGEREF _Toc114661177 h 16 HYPERLINK l _Toc114661178 七、 內部人控制概述 PAGEREF _Toc114661178 h 19 HYPERLINK l _Toc114661179 八、 產業環境分析 PAGEREF _Toc114661179 h 20 HYPERLINK l _Toc114

3、661180 九、 著力提升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物流應急能力 PAGEREF _Toc114661180 h 21 HYPERLINK l _Toc114661181 十、 必要性分析 PAGEREF _Toc114661181 h 22 HYPERLINK l _Toc114661182 十一、 SWOT分析說明 PAGEREF _Toc114661182 h 22 HYPERLINK l _Toc114661183 十二、 法人治理結構 PAGEREF _Toc114661183 h 28 HYPERLINK l _Toc114661184 十三、 組織機構、人力資源分析 PAGEREF _

4、Toc114661184 h 39 HYPERLINK l _Toc114661185 勞動定員一覽表 PAGEREF _Toc114661185 h 40 HYPERLINK l _Toc114661186 十四、 項目風險分析 PAGEREF _Toc114661186 h 41 HYPERLINK l _Toc114661187 十五、 項目風險對策 PAGEREF _Toc114661187 h 44公司簡介(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稱:xxx集團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石xx3、注冊資本:1080萬元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xxxxxxxxxxxxx5、登記機關:xxx市場監督管理局

5、6、成立日期:2011-6-117、營業期限:2011-6-11至無固定期限8、注冊地址:xx市xx區xx(二)公司簡介公司全面推行“政府、市場、投資、消費、經營、企業”六位一體合作共贏的市場戰略,以高度的社會責任積極響應政府城市發展號召,融入各級城市的建設與發展,在商業模式思路上領先業界,對服務區域經濟與社會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 公司在“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社會參與”的總體原則基礎上,堅持優化結構,提質增效。不斷促進企業改變粗放型發展模式和管理方式,補齊生態環境保護不足和區域發展不協調的短板,走綠色、協調和可持續發展道路,不斷優化供給結構,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牢固樹立并切實貫徹創新、協調、綠

6、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提質增效為中心,以提升創新能力為主線,降成本、補短板,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信息披露(一)信息披露的必要性根據現代企業理論,公司治理中存在道德風險(如操縱財務信息)和信息不對稱現象,它們會對公司的股東(特別是外部中小股東)造成利益損害。而信息披露正是糾正這些問題的重要措施。強制性信息披露可以提高信息質量,并使證券市場逼近最優效率狀態,同時,它還可以節約交易成本。從實踐中看,全球各國普遍越來越重視對信息披露的監管。理論上而言,公司并沒有進行信息披露的動力。原因有二:公司管理層缺乏主動披露的激勵。公司的信息公布會使競爭對手、供應商、客戶等了解公司的運營情況,使潛在收購者

7、更容易對公司進行評估,選擇適合的收購時機,減少收購風險和收購成本。如果披露的信息是公司的壞消息,會影響管理層在經理市場的形象,也會影響企業的產品銷售,甚至導致股價大幅度下跌,公司被惡意并購。信息披露是有成本的(根據信息經濟學,信息的供給存在信息成本)。在信息披露公開化的情況下,還容易出現爭執和分歧,甚至引起股東訴訟。這就是信息披露的外部性。因此,各國大多采用強制性信息披露方式(部分國家輔以自愿性披露)。但是,即使是在強制性披露的情況下,上市公司還是有一定的披露彈性,如披露程度的詳略、披露時間的遲早、表外披露還是表內披露等。(二)信息披露的價值信號理論認為,在信息不對稱情況下,質量較好的公司有較

8、高標準的公司治理信息。公司治理好的公司,將及時披露該公司績效信息。管理當局為降低股東和債權人的疑慮,主動披露信息作為信號,以傳遞其并未產生支出偏好或偷懶行為而降低公司價值的信息,進而解除代理責任或獲得市場資源。信號功能在于,從多個方面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公司狀況的信息。通過直接披露的信息,了解公司治理結構、資本結構、股利政策、會計政策選擇等,判斷公司價值、公司破產可能性、會計政策穩健性等。如果經營者提供的反映公司價值的信息存在虛假成分,信號的顯示功能就會對公眾發出警告。公司披露信息的動力在于獲得資源的低成本,真實、完整、及時的信息可以增強投資者的信心。ParthaSengupta(1998)研究認

9、為,債權人和承銷商在預測企業的拖欠風險時通常考慮的因素是信息披露政策。信息披露質量由以下幾個方面決定:季報、年報的詳細和明晰程度,能否獲取公司管理層與財務分析師的討論結果,通過媒體發布信息的頻率等。實證發現,當公司在上述幾個方面的表現較好時,公司債務的籌資成本較低。債權人和承銷商評價拖欠風險的因素之一是公司隱瞞不利信息的可能性,當公司過去的信息披露質量較高時,債權人和保險商認為公司隱瞞不利信息的可能性很低,因而要求的風險報酬也更低。當公司面對的市場不確定性越大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和債務籌資成本的反向關系越明顯。公司為了獲得社會資源就必須滿足資源提供者對信息的需求。(三)信息披露的目標提升信息透

10、明度是信息披露的目標所在。契約理論認為,企業是一系列契約的集合。例如企業與債權人之間,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企業與供應商、銷售代理商之間,企業內部高層管理者與其下屬之間,企業與員工之間的契約。如果市場是有效的,某一契約當事人的機會主義行為均有可能損害另一方當事人利益,因而存在自愿降低信息不對稱性,提高信息透明度的要求。契約動力將驅使公司管理當局提供所有與契約履行相關的信息,信息披露及評價是契約當事人內部協調的結果。如果參與契約簽訂的人數眾多,契約就可能失效,因為此時契約簽訂成本太高。由于經營者、所有者、債權人委托代理關系的存在,且由于信息處理處于經營者控制之中,信息質量和披露質量被利益相關者所關

11、注。考慮到不同信息需求者的需求,經營者與其他利益相關者不得不就信息需求達成一致意見。信息披露質量及其發展方向(一)信息披露的質量信息披露的質量,主要可以從四個方面考察:一是財務信息,包括使用的會計準則、公司的財務狀況、關聯交易等;二是審計信息包括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內部控制評估等,審計及信息披露評價當前比較注重審計關系本身的合規性、獨立性;三是披露的公司治理信息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目前雖具有較高的定性標準,但缺乏具體的量化標準;四是信息披露的及時性,公司應建立網站,便于投資者及時查閱有關信息。總的來看,信息透明度的核心是真實性、及時性、完整性。1、信息披露的真實性真實性是指一項計量或敘述與其所

12、要表達的現象或狀況的一致性。真實性是信息的生命,要求公司所公開的信息能夠正確反映客觀事實或經濟活動的發展趨勢,而且能夠按照一定標準予以檢驗。一般情況下,作為外部人僅通過公開信息是無法完全判斷上市公司資料真實性的,但是可以借助上市公司及其相關人員違規歷史記錄等評價信息披露真實性。從信息傳遞角度講,監管機構和中介組織搜集、分析信息,并驗證信息真實性。2、信息披露的及時性信息披露的及時性是指在信息失去影響決策的功能之前提供給決策者。信息除了具備真實完整特征之外,還要有時效性。由于投資者、監管機構和社會公眾與公司內部管理人員在掌握信息的時間上存在差異,為解決獲取信息的時間性不對稱性可能產生的弊端,信息

13、披露制度要求公司管理當局在規定的時期內依法披露信息,減少有關人員利用內幕信息進行內幕交易的可能性,增強公司透明度,降低監管難度,有利于規范公司管理當局經營行為,保護投資者利益;從公眾投資者分析,及時披露的信息可以使投資者做出理性的投資決策;從上市公司本身來看,及時披露信息使公司股價及時調整,保證交易的連續和有效,減少市場盲動。3、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信息披露完整性要求上市公司必須提供公司完整的信息,不得忽略、隱瞞重要信息,使信息使用者了解公司治理結構、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經營風險及風險程度等。公開所有法定項目的信息,使投資者足以了解公司全貌、事項的實質和結果,披露的完整性包括形式上的完整

14、和內容的完整。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完整、準確、及時地披露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及其運行、股權結構及其變更情況是信息披露的重要內容。包括公司治理結構信息在內的非財務信息在信息披露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必須予以披露和評價的。普華永道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總裁(SamuelA.Dipiazza,2002)提出“公司透明度的三級模式”,倡議計量和報告信息的準則應該具體到各個行業,需要建立具體的公司信息指南如戰略、計劃、風險管理、薪酬政策、公司治理與績效評價等信息。管理層編制信息報告時遵循的六個目標是完整性、符合性、一致性、評價性、明晰性、溝通性。只有當公司以一種整合的方式傳遞信息,包括市場機會、戰略、價值驅動、財務成果

15、等,投資者才能從中受益。(二)信息披露的發展方向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是我國證券市場發展的重要舉措之一。其主要發展方向有:(1)我國上市公司應當保證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與公司有關的全部重大問題為保證公司披露所有與公司有關的重大問題,公司應當披露的重要信息至少包括:公司概況及治理原則。公司目標與政策。這些信息能幫助投資者更好地評估公司的未來收益,有助于利用該方面的信息在資本市場上做出科學判斷和決策。經營狀況。經營狀況是潛在投資者及利害關系者進行經濟決策的重要依據。股權結構及其變動情況。出資者有權利了解企業股份所有權的結構、投資者的權利以及其他股份所有者的權利。公司也應提供關聯方之間的交易信

16、息,即使該公司與關聯方不存在交易,也應披露關聯方所持股份或權益變化。董事長、董事、經理等人員情況及報酬。投資者和其他信息使用者要求得到董事會成員和主要執行人員的個人信息以便評估他們的資格。與雇員和其他利害關系者有關的重要問題。財務會計狀況及經營成果。財務會計狀況和經營成果一直是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的核心內容,也是信息使用者最為關注的焦點。可預見的重大風險。隨著市場競爭激烈及不確定性的加強,為維護出資者的正當利益,公司應預測重大風險并及時予以披露是必要的。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非財務信息將被廣泛地披露。(2)提高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質量,建立信息披露監管系統為真正使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規范化和科學化,監管機構

17、可以采取措施提高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質量,建立全方位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監管系統。目前可從以下方面入手:我國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應擴大范圍、縮短時間,采用現代化電子手段。傳統的信息披露一般只包括財務會計信息,而按目前科學決策的要求,公司治理披露的信息應包括公司治理結構狀況、經營狀況、所有權狀況、財務會計狀況等。在信息披露的時間上,各國普遍主張采用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應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公司經常主動披露信息,一般披露次數和內容比制度規定的要多。在信息披露的手段上應提倡和鼓勵采用現代化的通訊技術,如公司在互聯網上設立網頁,通過互聯網進行披露。將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納入法律法規體系,加大處罰力度。同時完善公

18、司治理信息披露的監督控制機制,加大對公司風險信息的披露,采用高質量的會計標準、審計標準和金融標準披露公司治理信息,以保證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的可信度。加強對會計行業的監管,改革審計制度。例如: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不得長期由同一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強制性更換注冊會計師,或由股東直接提名注冊會計師等,以保證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的高質量。完善投資者利益保護制度探索保護投資者利益是發展證券市場的一個永恒主題,只有充分、有效地保護投資者利益,才能使證券市場健康、長期地發展。從國內外的經驗看,加強和完善投資者權利保護,制度的建設與完善是關鍵,制度不僅包括法人治理制度,而且包括法律、法規,實施機制以及相關

19、的制度結構。由于現行制度結構的產生有深厚的政治、歷史和文化的積淀,所以現行制度結構的改革將是一個隨外部市場環境演化的過程。從目前中國證券市場運行情況看,充分保護投資者利益,健全市場運行制度、組織制度,完善市場監管制度及法律法規體系將是中國證券市場的必然選擇。(1)完善對投資者的法律保護體系。鑒于我國目前在證券法律制度方面存在著立法缺乏前瞻性、民事規范的缺失、立法效力等級較低、缺乏可操作性等不足,故考慮從以下幾方面來加強中小投資者的法律保護:確保投資者的知情權。與此相關聯的問題就是要不斷提高會計準則和審計服務質量,因為很多信息是在財務報告中產生的。應加快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頻率,逐步完善季報披露制

20、度,盡可能減少投資者與管理層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健全民事責任賠償制度。證券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制度是指在上市公司公眾投資者利益受到侵害,通過訴諸相關法律,獲取相應賠償的機制。民事責任賠償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對于投資者利益保護具有重大意義,證券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的范圍應該涵蓋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其他證券欺詐案件。另外,必須著力解決證券市場民事賠償案件中存在的最終財產保障問題,使得投資者勝訴后有相應的物質財產可以得到賠償。建立股東代表訴訟制。通過借鑒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經驗,可以對我國建立股東代表訴訟制度提出一些設想,如建立訴訟前的內部救濟制度,盡量維護公司正常的治理結構,給公司有關程序緩沖,過濾掉不成熟的代

21、表訴訟,使訴訟行為更多些理性。再如訴訟補償制度。我國也可以引入美國的司法判例首創的訴訟費用補償制度,即只要訴訟結果給公司帶來了實質性的財產利益或者成功地避免了公司可能遭受的損失,原告股東就其訴訟行為所支付的包括律師費用等在內的合理費用可以請求公司給予補償(孫峰,王璇,2008)。(2)完善公司治理結構。針對我國公司治理水平普遍不高,對于中小投資者的保護應在法律制度的宏觀指導下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制度。具體來說有以下幾個方面:通過市場接管,優化股權結構;建立有效的風險承擔機制,做到責權分明;發揮銀行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主導作用,銀行是我國國有企業最大的債權人,要把銀行的約束作用引入公司的治理機制;強化

22、監事會對公司的監督和完善獨立董事制度,等等。(3)加強市場中介服務機構的規范化建設。我國證券市場上行政干預過多造成了投資者過分注重政府的動向,輕視乃至忽視市場中介機構特別是注冊會計師的作用,注冊會計師頻頻遭遇信任危機。再者,監管機構資源有限,要充分保護投資者,就要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監督作用。為此,政府應從一些空間退出,讓中介機構來承擔起監管責任,直接對投資者負責,這樣可以迫使中介機構提高自身的服務水平,提高和維護自身的聲譽。同時應促使中介機構擺正職能定位,強化注冊會計師的“經濟警察”角色,會計師不僅就財務報告的公允性、合法性發表專業意見,還必須勤勉盡責地發現那些應該發現的舞弊行為。(4)加強投

23、資者自我保護教育。投資者成熟的程度是衡量一國證券市場是否成熟的標志。我們處在一個不斷創新和發展的社會經濟環境中,許多新事物會不斷進入投資領域,這更需要我們不斷學習、接受教育。法律對中小股東權益保護規定的完善只是給中小股東權益保護提供了一個外部條件,中小股東必須加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身素質,保護自身合法權益。首先,要加強證券知識的學習,熟悉和掌握相關知識,形成正確的投資理念。其次,要承擔社會監督的責任,投資中發現問題要及時舉報。最后,要充分了解、行使法律賦予的各項權利。我國中小投資者利益保護的現狀2000年以來,中小投資者利益的保護問題逐漸受到重視,國家也相繼出臺了關于投資者保護的法律法規,但

24、是中小投資者人微言輕的弱勢地位依舊制約著其與位高權重的大股東和利益集團抗衡。我國中小投資者利益保護機制的種種缺陷,使中小股東的權益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侵害。(1)投票表決權難以實現。實現中小投資者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必須通過股東大會來“用手投票”。由于我國上市公司特殊的股權結構,國有股和法人股兩類未流通股比重較高,國有大股東處于絕對控股地位,在“資本多數決”原則下,控股股東可以合法地利用控制權操縱股東大會,使股東大會從一個民主決策機構演變成為大股東一票表決的場所和合法轉移上市公司利益的工具,小股東的利益無法通過股東大會“用手投票”的方式得到保護,這導致了中小股東“用腳投票”等短視投機行為的出現

25、。(2)剩余分配權無法保障。獲取股票持有收益是中小投資者做出投資決策的根本目的,也是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最重要的環節。然而,我國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卻成為控股股東謀取私利的工具,股利分配呈現出“釣魚式分紅”和“掏空式分紅”兩種極端,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缺乏連續性和穩定性,近幾年上市公司很少分配現金股利,或以股票股利取而代之,這實際上是對中小投資者資金的低效率占用。(3)信息不對稱。中小投資者監督管理層經營管理的唯一途徑就是獲取公司披露的有關公司經營的信息,但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仍存在種種缺陷,導致虛假陳述幾乎成了流行病。欺騙上市、虛構利潤、誤導性預測、信息披露不及時、不全面等行為使外部中小投資者難

26、以獲得投資決策所需的關鍵信息,信息的不對稱成為內部人侵害中小投資者利益的途徑之一。(4)民事責任缺位。我國關于中小投資者保護的法律條款雖臻于完善,但是與很多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差距,比較突出的一點是民事責任缺位。我國證券法關于證券違法犯罪行為的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的規定嚴重失衡,涉及民事責任的條款僅規定了虛假陳述和違背客戶意思表示造成損失這兩種情況必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其他都是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民事責任的缺位使得投資者在證券市場中因不法行為而遭受損害不能得到充分救助,不能訴請法院獲得賠償,中小投資者的權益還是得不到切實的保障。【閱讀】法律體系對外部投資者利益的影響LLSV(1998)(

27、Laporta,Lopez2de2Silanes,Shleifer和Vishny,簡稱LLSV)比較了不同法系對股東權力的保護程度。結果發現,普通法系國家的企業比大陸法系國家的企業更能保護股東,特別是小股東的利益。在公司治理對外部投資者缺乏保護的大陸法系國家,公司的股權有集中的趨勢。這是因為當投資者法律保護環境較差的時候,外部股東的權利由于缺乏法律保護很容易被剝奪,人們通常不會選擇通過股權來相互融資,因此,公司股權掌握在少數幾個大股東手中。大股東出于對自身利益的追求,往往利用手中的大額投票權對公司施加影響。當大股東的權力足以決定經營管理層的選擇或在相反情況下,即大股東治理和監督不到位,都將導致

28、實際上的內部人控制問題,給他們有效剝奪中小股東利益的機會。防止內部人控制的制度措施防止內部人控制的關鍵是建立規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結構,實質在于協調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所產生的代理問題。為此:(一)外部市場機制約束在成熟的市場經濟條件下,股東對經理人員的監督與制約,是通過有效的公司價值評定和公司控制權轉移的資本市場以及其他一些制度安排來加以實現的,規范的股份制度與股票市場可以通過一系列市場手段(如公司控制權之爭、敵意接管、融資安排等)約束經理人行為,迫使經理人努力工作。我們應當在活化公司股權的基礎上構筑破產機制、兼并機制,并發展完善經理人市場。通過外部股東以及人力資本市場的壓力加強對內部人的控制。加

29、強債權人對公司的監督作用,建立主銀行制。充分發揮利益相關者的監督作用,同時經濟、行政、法律手段相結合,構建對國企經營者的外部監督機制。(二)優化上市公司股權結構我國有些上市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都由一個人兼任,意味著自己監督自己,很難從制度上保證董事會的監督職能。通過國有股減持和法人股轉讓實現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優化,將有利于對內部人的監督約束。國有資產從競爭性行業退出;同時,引入企業法人大股東,將上市公司內部人控制限制在一個相對正常的范圍中。由此可以,實現增加外部董事,改變董事會結構,避免董事長與總經理職權合一,從而增強對內部人的監督控制。(三)在國有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中引入獨立董事制度把企業的

30、董事會建立成真正能對企業經營和各個方面發揮作用的機構,使人力資本和企業的爭論成為人力資本與董事會的爭論,而不是人與人的爭論。在我國上市公司中發現董事會成員的構成中內部董事的比例過大。從其中一項調查發現,我國上市公司的“內部人控制制度”(內部董事人數/董事會成員總數)平均高達67.0%;并且上市公司內部人控制度與股權的集中高度正相關。所以必須建立來自董事會、監事會的約束機制專門負責評價公司治理標準、公司治理程序。(四)要提高“違紀犯規”的機會成本,降低監督約束成本由于企業改革和制度完善仍需有一個過程,國有企業一定時期內存在“內部人控制”的現象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然而,存在“內部人控制”的條件,并

31、不一定就發生“違紀犯規”的行為,這要看“違紀犯規”的機會成本的高低。如果風險大、成本高,就會加大對“內部人”的威懾作用;反之成本低,必然會加大問題發生的可能。應當肯定,近幾年黨和政府已不斷加大打擊腐敗的力度,但對“內部人控制”而“違紀犯規”的機會成本卻注意不夠。最近,一些專家學者指出了“集體腐敗”和“腐而不敗”兩種值得注意的現象。前者,由于形式上是集體研究決定,甚至是貫徹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或者涉及“集體”利益關系,因而有些問題往往追究不到個人責任而不了了之,其風險和機會成本對當事人來說等于零。后者,由于有上下左右利益關系和權力的保護,最終不受制裁或從輕發落,這樣,風險和機會成本又降到最低

32、限度。我們必須加大對“內部人控制”的責任人、保護人監督制約的力度,大大提高“違紀犯規”的機會成本,才能更有效地防止“內部人控制”和腐敗現象。我們還要看到,由于我國經營性國有資產面廣分散,加上金字塔形的多層管理監督機構,從總體上看監督成本相當高;從個體上看,監督力量捉襟見肘。應當結合國有企業改革,“抓大放小”,盡可能收回過小過散的國有資本,讓紀檢、監察部門集中力量對國有大資本、大企業實施重點監督。只有這樣,才能降低監督成本,收到更好的效果。內部人控制概述(一)內部人控制含義所謂“內部人控制”是指企業的出資者(股東)和債權人(銀行等)對企業失去控制和監督,或者控制監督不力,企業實際上由內部的經理人

33、所把持,權力不受約束,導致所有者、債權人的權益和國家利益受到損害。所謂“內部人”,即是執掌公司董事會經營行政大權的董事長、董事,以及由董事會聘任的高層管理者們。在我國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過程中,產生并存在于一些國有企業的這一現象已越來越引起國內外專家學者和有關主管部門的注意。美國斯坦福大學教授、總統經濟顧問斯蒂格里茨等經濟學家,1993年來華考察時就已指出,中國在體制轉軌中,由于“內部人控制”,使一些國有企業發生嬗變,國家作為資本所有者的意志和利益被架空,企業管理者個人或集體隨意搜取更大的利益。國家經貿委副主任陳清泰認為,我國國有企業存在“內部人控制”的現象,助長了經營管理人員私欲

34、膨脹,利用政府賦予的權力,以合法和非法的方式轉移國有資產,甚至蠶食侵占變為私產,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流失。(二)內部人控制表現形式一般認為,內部人控制問題主要表現在:過分地在職消費;信息披露不規范,不及時,而且報喜不報憂,隨時進行會計程序的技術處理,導致信息失真;經營者的短期行為,拒絕對企業進行整頓;績效很差的經理不會被替代;過度投資和耗用資產;新資本不可能以低成本籌集起來;工資、資金等收入增長過快,侵占利潤;轉移國有資產;置小股東利益和聲譽于不顧;大量拖欠債務,甚至嚴重虧損等。這些問題都在不同程度上損害了股東的長遠利益,提高了代理成本,導致公司治理失效。產業環境分析實現“十三五”時期的發展目標,

35、必須全面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轉型、率先、特色”的發展理念。機遇千載難逢,任務依然艱巨。只要全市上下精誠團結、拼搏實干、開拓創新、奮力進取,就一定能夠把握住機遇乘勢而上,就一定能夠加快實現全面提檔進位、率先綠色崛起。著力提升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物流應急能力加強應急物流體系建設,構建布局合理、銜接順暢、平急結合、安全高效的物流設施和服務網絡,增強應對各類突發情況的應急物流供應鏈彈性水平,提高物流應急響應能力。強化應急物流功能建設。統籌建立一批特色鮮明、平時服務、急時應急的應急物資儲備中心項目,鼓勵省內龍頭物流企業在建設現代物流與流通設施時,兼顧布局重要物資應急儲備功能。充分依托國家和

36、省級物流樞紐、骨干冷鏈物流基地等,強化專用倉儲、隔離區、快速中轉換裝等功能,形成輻射全省的應急物流網絡體系。提升應急物流裝備水平。重點在昆明長水國際機場、麗江三義國際機場、西雙版納嘎灑國際機場、德宏芒市國際機場,探索航空運輸能力社會化儲備機制,依托具有物流投送能力的全貨機、直升機、無人機等專業設備,實現應急物資快速運輸、快速抵達。推廣“無接觸”應急物流裝備水平,在具備條件的州、市開展無人車(機)配送、城市地下配送等新模式。健全應急物流保障機制。引導各州、市全面梳理生活必需品、醫療物資供應、物流中轉等重要倉儲、配送設施,建立省級重點保供企業、單位名錄庫,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形成平急結合的應急物流能

37、力儲備。加強應急物流調度、能力儲備、監測評估等相關機制研究,在突發事件交通管控下,通過分區分級、大數據跟蹤等精細化管理方式,保障應急物流車輛通行。必要性分析1、提升公司核心競爭力項目的投資,引入資金的到位將改善公司的資產負債結構,補充流動資金將提高公司應對短期流動性壓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財務費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進公司的進一步發展。同時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將為公司未來成為國際領先的產業服務商發展戰略提供堅實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競爭力。SWOT分析說明(一)優勢分析(S)1、公司具有技術研發優勢,創新能力突出公司在研發方面投入較高,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的自主知識產權。公司

38、產品在行業中的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與質量優勢。此外,公司目前主要生產線為使用自有技術開發而成。2、公司擁有技術研發、產品應用與市場開拓并進的核心團隊公司的核心團隊由多名具備行業多年研發、經營管理與市場經驗的資深人士組成,與公司利益捆綁一致。公司穩定的核心團隊促使公司形成了高效務實、團結協作的企業文化和穩定的干部隊伍,為公司保持持續技術創新和不斷擴張提供了必要的人力資源保障。3、公司具有優質的行業頭部客戶群體公司憑借出色的技術創新、產品質量和服務,樹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獲得了較高的客戶認可度。公司通過與優質客戶保持穩定的合作關系,對于行業的核心需求、產品變化趨勢、最新技術要求的理解更為深刻,有利于

39、研發生產更符合市場需求產品,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4、公司在行業中占據較為有利的競爭地位公司經過多年深耕,已在技術、品牌、運營效率等多方面形成競爭優勢;同時隨著行業的深度整合,行業集中度提升,下游客戶為保障其自身原材料供應的安全與穩定,在現有競爭格局下對于公司產品的需求亦不斷提升。公司較為有利的競爭地位是長期可持續發展的有力支撐。(二)劣勢分析(W)1、資本實力不足公司發展主要依賴于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公司產能建設、研發投入及日常營運資金需求較大,目前的信貸模式難以滿足公司的資金需求,制約公司發展。尤其面對國外主要競爭對手的資本實力,以及智能制造產業升級需求,公司需要拓寬融資渠道,進一步提高技

40、術水平、優化產品結構,增強自身的競爭力。2、產能瓶頸制約公司產品核心技術國內領先,產品質量獲得客戶高度認可,但未來隨著業務規模擴大、產品質量和性能不斷提升,訂單逐年增加,公司現有產能已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市場需求。面對未來逐年上升的產品需求量,產能成為制約公司快速發展的重要因素,可能會削弱公司未來在國內外市場的核心競爭力。(三)機會分析(O)1、不斷提升技術研發實力是鞏固行業地位的必要措施公司長期積累已取得了較豐富的研發成果。隨著研究領域的不斷擴大,公司產品不斷往精密化、智能化方向發展,投資項目的建設,將支持公司在相關領域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進一步提升公司研發實力,加快產品開發速度,持續

41、優化產品結構,滿足行業發展和市場競爭的需求,鞏固并增強公司在行業內的優勢競爭地位,為建設國際一流的研發平臺提供充實保障。2、公司行業地位突出,項目具備實施基礎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就專注于行業領域,已形成了包括自主研發、品牌、質量、管理等在內的一系列核心競爭優勢,行業地位突出,為項目的實施提供了良好的條件。在生產方面,公司擁有良好生產管理基礎,并且擁有國際先進的生產、檢測設備;在技術研發方面,公司系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擁有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并與科研院所、高校保持著長期的合作關系,已形成了完善的研發體系和創新機制,具備進一步升級改造的條件;在營銷網絡建設方面,公司通過多年發展已建立了良好的營銷服務體系,

42、營銷網絡拓展具備可復制性。(四)威脅分析(T)1、市場競爭風險本行業下游客戶對產品的質量與穩定性要求較高,因此對于行業新進入者存在一定技術、品牌和質量控制及銷售渠道壁壘。更多本土競爭對手的加入,以及技術的不斷成熟,產品可能出現一定程度的同質化,從而導致市場價格下降、行業利潤縮減。國外競爭對手具有較強的資金及技術實力、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場影響力,與之相比,公司雖然具有良好的產品性能和本地支持優勢,但在整體實力方面還有一定差距。公司如不能加大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持續優化產品結構,鞏固發展自己的市場地位,將面臨越來越激烈的市場競爭風險。2、新產品開發風險多年來,公司始終堅持以新產品研發為發展導向,

43、注重在產品開發、技術升級的基礎上對市場需求進行充分的論證,使得公司新產品投放市場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但如果公司在技術研發過程中不能及時準確把握技術、產品和市場的發展趨勢,導致研發的新產品不能獲得市場認可,公司已有的競爭優勢將可能被削弱,從而對公司產品的市場份額、經濟效益及發展前景造成不利影響。3、核心人員及核心技術流失的風險公司已建立起較為完善的研發體系,并擁有技術過硬、敢于創新的研發團隊。公司的核心技術來源于研發團隊的整體努力,不依賴于個別核心技術人員,但核心技術人員對公司的產品研發、工藝改進起到了關鍵作用。如果公司出現核心技術人員流失或核心技術失密,將會對公司的研發和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4

44、、原材料價格波動風險原材料占主營業務成本的比重較高,因此原材料價格變化對公司經營業績影響較大。公司采用“以銷定產、保持合理庫存”的生產模式,主要根據前期銷售記錄、銷售預測及庫存情況安排采購和生產,并在采購時充分考慮當時原材料價格因素。但若原材料價格發生劇烈波動,將引起公司產品成本的大幅變化,則可能對公司經營產生不利影響。5、產品價格波動風險公司所面臨的是來自國際和國內其他生產廠商的競爭。除了原材料的價格波動影響以外,行業整體的供需情況和競爭對手的銷售策略都有可能對公司產品的銷售價格造成影響。假如市場競爭加劇,或者行業主要競爭對手調整經營策略,公司產品銷售價格可能面臨短期波動的風險。6、毛利率下

45、滑風險公司各類產品的銷售單價、單位成本及銷售結構存在波動。未來如果行業激烈競爭程度加劇,或是下游廠商行業利潤率下降而降低其的采購成本,則公司存在主要產品價格下降進而導致公司綜合毛利率下滑的風險。7、稅收優惠政策變動風險如未來公司無法通過高新技術企業重新認定及復審或國家對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政策進行調整,將面臨所得稅優惠變化風險,可能對公司盈利水平產生不利影響。8、產能擴大后的銷售風險如果項目建成投產后市場環境發生了較大不利變化或市場開拓不能如期推進,公司屆時將面臨產能擴大導致的產品銷售風險。9、公司成長性風險行業雖然具有較好的發展前景,但發行人的成長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包括宏觀經濟、行業發展前

46、景、競爭狀態、行業地位、業務模式、技術水平、自主創新能力、銷售水平等因素。如果這些因素出現不利于發行人的變化,將會影響到發行人的盈利能力,從而無法順利實現預期的成長性。因此,發行人在未來發展過程中面臨成長性風險。法人治理結構(一)股東權利及義務1、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請求、召集、主持、參加或者委派股東代理人參加股東大會,并行使相應的表決權;(3)對公司的經營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4)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本章程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閱本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

47、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6)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7)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的股東,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本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2、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章程;(2)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3)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

48、,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5)法律、行政法規及本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3、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決權股份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進行質押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當日,向公司作出書面報告。4、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對公司和公司社會公眾股股東負有誠信義務。控股股東應嚴格依法行使出資人的權利,控股股東不得利用利潤分配、資產重組、對外投資、資金占用、借款擔保等方式損害公司和社會公眾股股東的合法利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損害公司和社會公眾股股東的利益。違反規定的

49、,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董事會建立對控股股東所持公司股份“占用即凍結”機制,即發現控股股東侵占公司資產立即申請司法凍結,凡不能以現金清償的,通過變現股權償還侵占資產。(二)董事1、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董事會由5名董事組成。公司不設獨立董事,設董事長1名,由董事會選舉產生。2、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1)召集股東大會,并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2)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6)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7)根據董事長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董

50、事會秘書,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等高級管理人員,并決定其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8)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9)制訂本章程的修改方案;(10)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項;3、董事會應當就注冊會計師對公司財務報告出具的非標準審計意見向股東大會作出說明。董事會須及時對公司治理機制是否給所有的股東提供合適的保護和平等權利,以及公司治理結構是否合理、有效等情況進行討論、評估,并在其年度工作報告中作出說明。4、董事會制定董事會議事規則,以確保董事會落實股東大會決議,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科學決策。董事會議事規則作為本章程的附件,由董事會擬定,股東大會批準。5、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

51、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6、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1)主持股東大會和召集、主持董事會會議;(2)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3)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文件;(4)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5)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置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報告;(6)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7、董事會可以授權董事長在董事會閉會期間行使董事會的其他職權,該授權需經由全體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并以董事會決議的形式作出。董事會對董事長的授權內容應明確、具體。除非董事會對董事長的授權有明確期限或董事會再次授權,

52、該授權至該董事會任期屆滿或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自動終止。董事長應及時將執行授權的情況向董事會匯報。8、公司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職務。9、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10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和監事。10、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以上董事或者監事會,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長應當自接到提議后10日內,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11、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會應當于會議召開3日前以電話通知或以專人送出、郵遞、傳真、電子郵件或本

53、章程規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全體董事和監事。12、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1)會議日期和地點;(2)會議期限;(3)事由及議題;(4)發出通知的日期。13、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1人1票。14、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董事人數不足3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股東大會審議。15、董事會決議以記名表決方式進行表決。董事會臨時會

54、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傳真或電子郵件或其它通訊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但涉及關聯交易的決議仍需董事會臨時會議采用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而不得采用其他方式。16、董事會會議,應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委托書中應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授權范圍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17、董事會應當對會議所議事項的決定做成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記錄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出席會議的董事、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和記錄人應

55、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存期限為10年。18、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1)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2)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3)會議議程;(4)董事發言要點;(5)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19、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董事可以免除責任。(三)高級管理人員1、公司設總經理1名,由董事會聘

56、任或解聘。公司設副總經理若干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經濟師、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2、本章程關于不得擔任董事的情形、同時適用于高級管理人員。本章程關于董事的忠實義務和關于勤勉義務的規定,同時適用于高級管理人員。3、在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單位擔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職務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4、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連聘可以連任。5、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4)擬訂公

57、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6)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8)本章程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6、總經理應制訂總經理工作細則,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7、總經理工作細則包括下列內容:(1)總經理會議召開的條件、程序和參加的人員;(2)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各自具體的職責及其分工;(3)公司資金、資產運用,簽訂重大合同的權限,以及向董事會、監事會的報告制度;(4)董事會認為必要的其他事項。8、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

58、司之間的勞動合同規定。9、副總經理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總經理安排的工作,行使總經理授予的職權。副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副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副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勞動合同規定。10、上市公司設董事會秘書,負責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東資料管理,辦理信息披露事務等事宜。董事會秘書應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本章程的有關規定。11、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本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四)監事1、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由三名監事組成,監事會設主席1人。監事會主席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

59、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2、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1)應當對董事會編制的公司定期報告進行審核并提出書面審核意見;(2)檢查公司財務;(3)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本章程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4)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5)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60、,在董事會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6)向股東大會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8)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3、監事會每6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4、監事會制定監事會議事規則,明確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以確保監事會的工作效率和科學決策。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某種說明性記載。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10年。5、監事會會議通知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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