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駕駛和操作流程_第1頁
船舶安全駕駛和操作流程_第2頁
船舶安全駕駛和操作流程_第3頁
船舶安全駕駛和操作流程_第4頁
船舶安全駕駛和操作流程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165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第二篇 船舶安全操作流程船舶駕駛第一章駕駛第一節駕駛室規則第1條 駕駛室是船舶航行和生 產的指揮室,室內應保持整潔,肅靜,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包括海圖室)。港內停泊如駕駛室無人時,海圖室必須鎖閉門 窗。第2條 駕駛室和海圖室內的所有 儀器設備,海圖,航海資料及文件等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未經駕駛人員同意,無關人員不得動用。第 3條 鐵器,磁性物件,不可放置或接近磁 羅經附近。不得轉移任意移動磁鐵棒,軟鐵球(片)等自差校正器具第4條 夜間航行或作 業,駕駛室的燈光(包括羅經燈,信號指示燈等)必須遮蔽,有礙航行的燈光不得外露第二節 駕機聯系守則第 5條 開航前船 長至少應提前二小 時將開航

2、時長通知輪機長,并通知駕、機核對車鐘 、試鳴號笛。檢查航機,使其保持正常使用狀 態。配有電羅經船只,出航前二小時通知機艙送電,啟動運轉。第6條 使用遙控操 縱主機轉向的船舶,須在停止位 3-5 秒后才能 換向。除緊急避險外,車鐘不能從塊進立即換塊倒,以防機損。第 7條 船舶準 備進出港,靠離碼頭,其拋錨,通過復雜海區,遇惡劣天氣或 執行其他特殊的任 務是,駕駛室要通知機 艙。機艙要加強值班,隨時準備采取應變措施。第8條 船舶處于在航狀 態時,如機艙設備準備發生故障須停機時,應征得值班駕駛員的同意,方可減速或者停 車。若發生重大破壞性事故危及人身安全 時,可在采取措施同時通知駕駛室值班駕駛員。第

3、9條 航行儀器、號笛。操舵系統的電源盒冷氣,必須保持正常,不經駕駛臺同意,機艙不能擅自斷開。第10條 如車鐘有故障,克采取電鈴、燈光等信號應急使用,其信號含義各船須事先制定,貼在駕、機操作部位附近,但車鐘要及時修復。第三 節 船舶航行守 則第11條 出返航及 較長距離轉移網地均 須認真制定航行 計劃,頭、二船(網船與燈船)之間要加強聯系,船長制定或批準的航行 計劃,其他駕駛員無權更改。船長如需改變計劃應及時將改變后的計劃通知駕駛員及“二船 ”,并記錄 于“船長命令簿 ”及“航線日志 ”中。第 12條 船長必須每日根據海況以及本船航行、作 業、錨泊時的特點,簽發 “船長命令 ”。其他值班人員必須

4、認真執行。第13條 進出港口、狹水道、船舶密集區、值班駕駛人員要注意來往船只,正確判斷,采取早讓、寬讓,及時準確施放聲號。注意夜 間無燈小船。第14條 值班駕駛員應 做到:一、須熟悉航區情況,航法,各轉向點,認真做海圖作業。二、集中精力,謹慎駕駛,加強瞭望,嚴格遵守72 年國際海上避讓規則、海上交通安全發以及當地港章的規定。三、嚴格執行舵令,下達舵令 應清晰、準確,經常檢查操舵人 員的執行情況。四、必須熟悉各種助 漁助航儀器的性能并正確使用,必 須嚴格按照航行 計劃航行、修正風流壓、勤測船位,力求把船保持在 計劃航線上。五、必須按航海日志填寫須知的規定和要求,正確地填寫。六、認真執行船長命令以

5、及船 長其他關照的注意事 項,在“船長命令簿 ”上記錄執行情況并 簽名。七、在近岸,狹水道和 島礁區航行,應充分利用助航 儀器,運用各種觀測方法,求出正確船位。 對轉向點或其他主要目 標不可疏漏,應將其正確橫方位,距離清楚地 標在海圖上,并如實記入航海日志。八、在任何情況下,值班駕駛員沒有船長或其他駕駛員頂 替,不得擅離崗位。航行中不得中斷瞭望,如果 進入海圖室,必須先觀察船舶周圍情況,并關照操舵人 員,協助瞭望,在確無危險方可進入,逗留時間盡量短。九、嚴禁盲目航行和盲目跟航,主、副船(網,燈船)之間要加強聯系,互相關照,發現問題 及疑點要及 時通知對方。十、船長在駕駛室,但未講明由其他 值班

6、或指揮前,值班駕駛員不能放棄自己操 縱船舶的職責。第15條 值班駕駛員遇到下列情況 應當報告船長(在緊急危險的情況下,必須先采取安全措施)并記入海航日 記。一、發現或懷疑計劃航線有錯誤時;二、發現機器故障或船體漏水時;三、發現可疑船、障礙物。求救信號燈等;四、遇天氣惡劣,視程不佳時或遇疑難情況無把握 處理時;五、發現不明島嶼、燈塔、航標,燈浮熄滅或移位;六、船舶失控或船位無數時。包括電羅經 ,磁羅經異常失控 時。第16條 下列情況 應由船長親自指揮駕駛 。一、進出港口和避 風錨地;二、狹水道、島礁區中航道 較為復雜的航段;三、遇惡劣天氣視程不良;四、通過船只密集區;五、發生海難,進行海上救助或

7、本船 進行應急演習時;六、其他駕駛人員提出不能操作 時。第17條 操舵人員值班時應做到:一、集中思想、正確迅速地 質學舵令;二、航行時須立于舵輪(柄)后,手扶舵輪(柄)進行操舵。禁止坐在凳子上;配有自動操舵儀的船只,必須注意操舵 儀運轉情況,一旦出現異常和時令,必須立即通知當班 駕駛員轉換 手操舵。三、時刻注意羅經多數,不使偏離航向,也不能扇子改 變航向;四、操舵要穩,一般所操航向,誤差政府不得超 過 3 度;大風浪及特殊海區最大 誤差不得正 負超過 5 度;五、發現舵機失靈或者有危及安全航行情況 時,必須立即報告值班駕駛員。第18條 油輪值班駕駛員及空班舵工 還應做到:一、注意煙囪是否因消火

8、器失靈冒火星,如冒火星必 須采取應急措施,并立即報告船長;二、大風浪中航行,必須經常查看防止呼吸 閥門失靈,進水溢油;三、據氣候和油種,適時進行加溫或降溫。第 19 條 各船須嚴格遵守公司限定的裝 載規定,不準超載,駕駛臺頂嚴禁對方網衣及其他 雜物,駕駛室二測必須保持暢通和利于瞭望。第 20 條 海圖必須根據航行通告及 時修改到最近期,并注明小改正日期,海圖作業必須保持到下次開航做航行 計劃前才能擦去,如有海損時,則需保持到 查清原因,事故處理完畢為止。第四節進出港狹水道及 島礁區航行守 則第 21 條 進出港口,必須由船長親自指揮駕駛 。船長及駕駛員必須事先研究海 圖及航路指南,了解該港航道

9、,危險區、航標、航法及抄襲情況。第 22 條 進出港口必 須使用該港的大比例尺海 圖,對實際 水深不足本船最深吃水加 0.5 公尺時,必須候潮進出,并注意淺水效應對船舶操縱造成的影響。第 23 條 嚴格遵守 該港港章以及沿海港口信號 規定,聽從當地海監或魚監的指揮。第 24 條 港內航行要做到:一、保持航標指引的航法行 駛,各行其道。經過航標應保持一定的橫距。采用航時、航向、航標方位三對照方法,經常檢查核對船位,如有疑問應立即慢車貨停車;二、嚴格控制航速,注意觀察周圍船只動向,按章及早避讓,夜間尤其要注意無燈小船;三、嚴禁在航道玩去地段和船舶密集區追越它船或 搶它船船 頭。特別是在橫越航道或在

10、穿插區內穿插巷道 時,要主動避讓上下游及在巷道內正常行 駛的船舶;四、船舶掉頭,應提早顯示新號,充分估計風流影響,看清附近船舶動態,在安全范圍內進行調頭;五、進出港或 進入船舶密集區 應指派專人到船首瞭望,并 備好錨以備應急使用,千噸以上船舶不 論白天、夜間都必須嚴格執行;六、必須有駕駛員或操舵技能 較好的人 員在港內操舵,并嚴格執行舵令。除上級指派的專職人員或船長指定協助瞭望的人 員外,嚴禁他人在駕駛室內;七、生疏港口或法定必 須由引水員引港時,船長不能放棄 對船舶操作的職責以及對安全應負的責任,有權對船舶操縱作出最后決定;八、因故必須拋錨時,必須避開航道及禁 錨區。第 25 條 船舶在狹水

11、道和 島礁區航行除 應遵守上 節船舶航行守則的規定外,還應做到;一、周密制定航行計劃,事先明確目標之間的航程、航向、航時以及目標轉向點的方位、距離,并標志在海圖上,并利用天然及人工疊標進行導航;二、使用一切有效的助航 儀器,經常實測、目測船位,利用一切可用目標,采取避讓方法,避開暗礁、淺礁及障礙物;三、正確計算風、流壓差,隨時修正航向,力求保持在 計劃航線上。在經過流速大、渦流多,航道狹窄的航 門,與航段時更應謹慎操作;四、嚴禁盲目航行,對船位有疑 問是必須先停車或拋錨,弄清楚船位后方可 繼續再航,如遇視距不良,見不到導航目標或者目 標不能分辨,需選擇錨地拋錨。第五節能見度不良 時的航行守 則

12、第 26 條 凡遇霧、暴風雨等任何 視程不良的情況下,均需 執行能見度不良時的航行守 則。第 27條 在進入霧區前,應注意觀察周圍海況,利用一切時機測定船位,加強主、付(網、燈船)間之的聯系。第 28 條 嚴格執行72 年國際海上避碰 規則第五條“瞭望 ”的規定;第六條“安全航速 ”的規定;第十九條“行動”的規定和第三十五條 “聲號”的規定。第 29 條 船上須保持肅靜,打開駕駛臺門窗,加派“了頭 ”,靜聽他船霧號并備錨,夜間須關閉妨礙瞭望的燈光。第 30 條 有雷達的船,應充分使用雷達助航,但 須考慮使用雷達局限性還應嚴格控制航速,能在于當 時情況和環境相適應的距離內把船停住。第31條 霧中

13、航行,對船位有懷疑時,應立即停車或拋錨,禁止盲目航行,并按章施放霧中錨泊聲號。第 32條 港內遇霧須遵守港章有關航速、準 許航行的視距以及信號等的規定。第六 節 惡劣天氣與防臺守 則第33條 在臺風期間須嚴格執行公司船舶防臺守則,并從思想上,組織上、物質上和措施上做好四落 實。第 34條 注意收聽氣象廣播,密切關注海上氣象 變化,大風浪來臨前,船長應督促做好下列工作:一、加固艙蓋、關閉天窗、通風窗、舷窗、水密門;捆綁固牢一切可移動物件(特別是漁具等);二、保持甲板排水通 暢,加強對艙底水的檢查和排除;三、避免自由液面、 漁獲、水、油配裝及使用要保持平衡并加 閘板或關閉閥門防止移動;四、檢查號所

14、有的救生 設備,保持完好狀態。第35條 嚴寒天氣必 須做好以下工作:一、凡需防 凍的露天機械、消防 設備 。儀器、管路系統等必須包扎防凍或加帆布罩;二、嚴重結冰或遇冰 塊時,必須調整航向、航速以減輕甲板結冰程度;三、船長要根據情況派人及 時敲冰、鏟冰,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三個百分之百 ”的規定,防止人員落水或傷害。第 36條 遇大風浪應根據海況,天氣 發展趨勢及本船具體裝 載、船舶技術情況,采取抗風或去附近港口 錨地避風的措施。海上實測風力達八級時,應停止漁撈作業。第37條 大風浪航行或抗 風,應避免橫浪,要減低車速,用小舵角轉向,除搶險必須工作之外必 須停止甲板工作。如 搶險或必不可少去甲板

15、工作時,參加工作的人員必須穿好救生衣,并采取相 應的安全措施。第 38條 值班駕駛員要經常檢查水密門窗、艙蓋督促機 艙勤排倉底水,注意對船首、尾的觀察,采用優良船藝避開浪峰直接正面沖 擊。第七節 離靠碼頭守則第 39條 停靠碼頭前首先要掌握 該碼頭 的水深,潮汐以及 碼頭設施和周圍情況。對碼頭 泊位潮水水深不能 滿足靠泊要求 時,船長有權提出,不予靠泊的異議。第40條 離靠碼頭,駕駛臺、機艙和甲板各 崗必須密切配合,有駕駛室統一指揮。要聽從碼頭單 位調度的指揮。第 41條 離靠碼頭前,駕駛員 首先應看清碼頭附近和上下游來往船舶的動態,根據當時分流,本船性能、泊位大小,決定離靠時機和操作方法。第

16、42條 操縱時用車要適當、及時,運用優良船藝,采用合適的角度以防損壞碼頭設施或斷纜,引起倒排和碰撞。第43條 如需拖輪協助靠離碼頭,必須明確職責,加強聯系信號,拖輪聽從被協助船的指 揮。第 44條 如需采用拋 錨協助離靠 碼頭,必須掌握余地,錨位及錨鏈不能影響周 圍船舶的航行與停泊。第 45條 離靠碼頭,駕駛人員(包括首尾指揮人員)應督促甲板人 員遵守和做到:一、離靠碼頭前,收進舷外突出物,準 備好甩纜、纜索,被好軟硬碰墊,查看和清除船尾 蕩在水中的 繩索和妨礙物;二、帶解纜繩注意安全,穿好救生衣,不準跳幫解 帶纜 。禁止站在纜樁、導索口、鋼絲、纜索收力方向或 鉆欄桿。注意清理腳下紡織纜索套住

17、或勒 傷;三、使用錨機、絞盤和穩車收纜索時,要聽從指揮,速度不易過快;四、按規定系好首 纜、首倒纜、尾纜和尾倒 纜,船舶長度在 100 米以上的必 須加系二條橫 纜。所使用的纜索必須符合所需的 長度和強度,并調整好纜繩的松緊,是其受力均勻;五、船舶在離靠期 間,穿尚未完全停妥或已 經解了第一條 纜繩船處于動態時,嚴禁一切人 員上下;六、船靠妥后,調整好安全網。 250 總噸以上的船舶靠泊后 還必須安防好上下人 員的跳板或舷梯。第八節 起拋錨守則第 46條 起拋錨由船長或紙板駕駛員 指揮,并事先通知機 艙。復雜起、拋錨操作人員應事先檢查錨機、錨鏈(索)等,錨拋前應先將錨放出少許(梯錨)等待拋錨命

18、令方可拋 錨。第 47條 除了協助掉頭或緊迫情況下位避免碰撞外,禁止在船舶 處于前進的狀態下拋沖錨。第 48條 在漁場如因水深或遇大 風時,可采取慢車頂風、漂流等其他抗風措施。嚴禁采取在船尾拋 夾棕或鋼絲。第49條 拋錨時你應做到:一、應根據氣象、拋錨目的、拋錨時間長 短、水深、底質、流速、錨地廣狹、決定錨鏈的長度,要有足夠的回旋余地,防止 發生移錨或碰撞。嚴禁在禁錨區拋錨;必須避開航道以免影響其他船舶的正常航行;二、錨鏈需緩緩松出、錨落地后再徐徐松出,禁止松放 過快,以免錨鏈斷裂;三、深水拋錨錨鏈應該 逐節拋出,不能過快,防止沖力過大,錨鏈廢除鏈輪,造成人員傷亡活錨、鏈全丟;四、船首指揮或瞭

19、望人 員應隨時了解錨鏈如水的節數和錨鏈受力的情況或方向,并及 時向駕駛臺報告。五、錨落地必須立即顯示錨球活錨燈,拋錨完畢應將所拋出的左、(右)錨及錨鏈節數,錨位及時間記入航海日志;六、在同一錨位,錨泊時間達到 24 小時,如需繼續錨位,必須起錨后,對錨及毛利按摩索及屬具 進行全面檢查后確認良好,方可重錨。第 50 條 起錨時應做到:一、 起錨時期船首至少兩人操作(其中一人 負責指揮),隨時向駕駛臺報告錨鏈方向和受力情況,駕駛員必須采用車舵配合,以減輕錨鏈過 度受力以及硬 絞受損;二、 在大風浪或流急 時起錨,必須用車配合,位啟動主機不得進行起錨操作;三、 起錨時,應將錨鏈(索)盤齊理順,防止倒

20、壓。如發現盤結 ,須先做好保 險,將錨固定保險后,才可以拉出處理。錨起畢必須將錨鏈蓋板蓋緊,并對錨及錨鏈加以固定;四、 起錨中如發現錨鉤 掛住障礙物,須根據情況,謹慎處理,不可盲目硬 絞或盲目開 車;發現錨鏈錨 索纏結時,須根據情況在采取有效保 險措施的情況下,才能 處理,以防發生人身傷害事故。五、 錨機故障采取 應急人工起 錨時,須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手柄傷人;六、錨離地須立即報告駕駛臺,立即關閉錨燈或落下 錨球。第 50條 不論是否處于錨位或其他狀 態,出在起拋錨過程中外,船首止鏈器,必須處于關閉狀態,配有“十字錨”船只,船首羊角必 須有保險鋼絲,上好止鏈器閘刀,銷子,并注意銷子插向以防震落

21、。第九節 錨泊及停泊守 則第51條 正常生產船(包括輔助船)在你港內停泊期間,應排除駕駛、機艙、甲板各崗位至少 1/3 人員留船值班;在停泊時夜間除有特殊情況,經船上領導批準外,人員一律回船。第52條 錨泊值班人員應做到:一、在近陸、流急、山巒、港灣、船多地區,應勤查對船位,加強周圍情況的觀察,以防移錨造成事故;二、值班人應經常巡查全船,查看錨鏈及號燈、號型是否正常,以及有無其他異常情況。按 時收聽氣象 預報,禁止其他船靠攏等船;三、發生移錨或異常情況威 脅本船安全是,應即采取應急措施,同時立即報告船長;四、能見度不良,應加強瞭望,按章施放聲號和注意其他船聲號;五、遵守值班紀律,禁止做其他無關

22、事 項并執行船長命令。六、在港內、狹水道或 島礁區及 霧中拋錨時,應由駕駛員 和小班雙人值班,并按規定填寫航海日志。第 54 條 碼頭停泊值班必須做到:一、 放火、防盜、放破壞,禁止無關人員上船,按時升國旗,開關錨燈;二、按潮差及 時調整纜繩和靠杷,并有責幫助外擋船帶解纜繩;三、負責安全網,跳板及舷梯的管理,確保正常安全使用;四、夜間要打開通道的照明燈;五、本船有較大的修理工程,裝卸 貨物或需拆 檢主機、試車時負責報 告碼頭調度;六、負責本船動火時的監火時及清場工作以及生活垃圾的清除。第十節 交接班守 則第 55 條 各類執勤人員在進行交接班 時,都必須在工作崗位上現場進行,接班人員應對交班人

23、 員所交情況逐一核 對,確認無誤后,雙方在值班記錄的日志上 簽字認可。第 56 條 交班人員必須提前十分 鐘通知接班人,接班人應準時對班,在接班人未到前,交班人應繼續執 行職務,不得離開崗位。第 57 條 交接班時責任的移交。交接班過程中發生事故有交班人負責,接班后發生事故由接班人 負責。第 58 條 駕駛人員交接班須交情下列事 項:一、船位、航向、航速、風流壓差,目的地及助航儀器、號燈、號型、聲號、等使用情況;二、附近船舶情況,主(付)船位置,來船方位變化,在望或預計在望的航 標、燈塔、路標、島礁距離及注意事 項;三、氣象及預報情況,船上已做的安全航行的防范措施;四、本船冰、水、油以及裝載情

24、況和前后吃水尺度;五、船長命令和交代的其他事項以及交班人 認為須 向接班人提示的情況。第 59 條 操舵人員應交清下列事 項:一、本船目前的 羅航向,以及舵機、舵角指示器的情況;二、特定航區和大 風浪情況下 羅經的穩定性,風流對舵效的影響和壓舵量;三、駕駛員對 操作員的要求。第 60 條 錨泊值班人員須交清下列事 項:一、錨位、錨鏈長度、定位的目標方位,附近船只海況;二、號燈、號型顯示情況,能見度不良 時還須交清霧號施放要求;三、 班中錨機,錨鏈檢查 情況,以及是否有 過移錨現象和是否移過新錨位等;四、船長命令和交代的其他事 項。第 61 條 碼頭停泊應交清下列事 項:一、本船前后泊位、里外檔

25、船舶情況;二、 對纜繩、靠杷調整情況,以及安全網、跳板、舷梯對人員上下應注意的安全要求;三、 本船修理、動火、裝卸以及排污、垃圾清除情況與記錄;四、 船長布置的工作以及開船 時間 。第二章應急與搶險第一節 海損與救助守 則第62條 發生事故(包括苗子和險情),不論有無責任和損失,否應如實記錄 在航海日志、輪機日志、安全記錄和事故臺 賬上,冰迅速向公司和職能部門報告。在海上或外灘發火說呢過較大事故,應速電告公司。第63條 事故報告應在發生世故 4 小時內報事業部,(在外地和哀傷應在到滬 24 小時內)如涉外世故應直接報公司安全部 門。第 64條 船長有權對外處理四級和四級以下的世故,但賠款必須經

26、事業部及公司安全部 門審批后才能支付。第65條 船舶發生下列海 損事故時應做到:一、發生擱淺、觸礁時不可盲目 倉促倒車或進車,應先弄清楚 還去情況和本船受 損情況后,才可采取有效的 搶救措施;二、與他船發火說呢過碰撞時,應將出事地點、時間、對方船名、國籍、港籍所屬單位及經過情況詳細記入航海日志,冰互相交 換證明。與外輪發生碰撞,應互相提交海事 認定書;三、發生嚴重碰撞時,不可盲目倒車或脫離,應及時查清本船的受損情況,并聊杰對方受損情況后采取行 動,如本船處于安全狀況,應設法搶救對方人員和物資;四、發現人員落水時,應及時向落水人 員拋出救生器具及浮燈,并發出信號和聲號,按應急部署表中的要求采取有

27、效的救助措施;五、發生海損造成船體 進水時應采取一切有效的堵漏措施,減少進水量,同時采取一切措施排水,如有條件 應采取就近 搶灘;六、遇海難經搶救無效而必 須棄船時,必須在船長同意指揮下,保證應急部署的要求 進行,搶救船上的國家 財產,一切重要的法律文件和證書,組織人員安全離船,船長必須最后離船。第 66條 發現他船和人 員需要搶救時,應迅速進行搶救,對被救人員及物資妥善安排。如對船舶進行搶救,應由對方船長提出書面救助協議。第二節 消防與救生守 則第 67條 必須按船檢標準配備足夠合格的消防,救生器和信號,按期保養和更 換,保證全部設備的完好,能隨時使用。消防救生器材不得挪作他用。第 68條

28、必須制定應急部署表和每個船 員的崗位應急卡,應急部署表應張貼在駕駛臺及船 員集中的公共 艙室內,個人應急卡,應張貼在各人的床位上。第 69條 遵照 “應 急部署表 ”中的要求,每季度必 須組織 消防和救生演練。每次演習須做出認真的總評,并作詳細記錄 。第70條 發現火警時必須立即報告船長,船長應根據火種和火情,采取相應的滅火措施,操縱船舶使著火部位 專向下風。第 71條 船舶一旦造成火災無法撲救 時必須在船長的指揮下,全力搶救人員和國家財產,以減少損失。第72條 船舶防火工作 應遵循下列 規定:一、爐灶煙囪及機 艙排氣管附近,不準對方易燃物品或烘烤衣物;二、不準用燈泡 進行取暖或烤 東西,不準

29、個人使用生活 電爐;三、煙蒂、火材棒必須隨時熄火,投入煙灰盒(桶);四、房爐灶明火不準離人,并 執行 “油爐灶使用 規定”;須有專人使用管理,不用時須將油閥關掉。五、機艙嚴禁使用手提 噴燈或明火烤油柜、油管,積油盤內的積油必須及時清除,用過的破油布、棉紗應放進桶里不得亂 丟;六、幫靠油 駁、油輪、油碼頭以及裝卸燃油 時,嚴禁明火或將油種帶上油輪、油庫;七、可燃物品不準亂堆放, 須有人專門管理,嚴禁火種接近;八、電器設備和電纜破裂漏 電時,應及早修復,以防漏 電失火,船上電瓶間,配電室嚴禁堆放雜物;九、船上進行電焊氣割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公司三級動火制度 ”規定,制定專人進行“監火以及清 場工作

30、 ”。第三 節 上下排及披 攤守則第73條 除緊急情況的 搶灘外,船舶嚴禁重載搶灘 。第 74條 披攤地點必 須較為 平坦底 質較好,船舶左右應平衡,不能傾斜。披灘后船上安排 值班,確保船舶安全。第 75條 船舶上下排或者 進出塢須聽從廠商或修船部 門的指揮,船上監修和操 縱人員,須掌握水位和 塢門情況,如對船舶有危害 應及時向廠商提出。船舶在 塢內或排上,上下梯或跳板必 須有安全網或扶手欄桿,并有照明設施,設備不齊全監修人員必須向廠方提出。第76條 船舶上排或 進塢前應清除船上不必要的物 資以及污水和垃圾。壓載物的位置和數量。 應做記錄。下排出塢 前監修人員必須對船體下部分 進行全面細致的檢

31、查,如發現問題應 及時向廠方提出。第 77條 在排或在 塢期間,應遵守廠方各有關 規定,禁止排污及傾倒垃圾,協助廠商做好本船的防火工作。第三篇船舶安全操作 規程漁撈作業第一章甲板機械及其他第一 節 甲板機械操作守 則第1條錨機一、錨機開機前 應先檢查甲板網機離合器,防止 帶動網機造成事故,用畢應將錨機離合器脫開;二、電動錨 機每次使用必 須先空載以不同 轉速倒順試轉 ,正常后方可使用,用畢脫離離合器,切斷電源;三、錨騎上后,錨和鏈必須加以固定保 險好,防止航行中滑出 丟錨或造成其他事故;四、錨機壓排傳動鏈條必須有防護罩。第2條 網機、卷網機一、網機和液 壓網機、卷網機須在主機順車中速中使用,嚴

32、禁在快倒車運轉時使用;液壓卷網機與起網機不可同 時使用;二、液壓網機起網空 載運轉后,油壓油溫正常 時才可使用,油溫較低時,空載時間應 適當延長;三、液壓網機起網 時要根據海況條件和 負荷,選擇快速或慢速,并且連續暈住啊時間不應超過二小時,如須長時間 運轉,應采取換單或間歇性使用,或淋水降溫。四、網機壓排傳動鏈條,外面須裝置防護罩;五、液壓卷網機在起放網操作中,卸接座跟 鋼絲時 先用彈簧鉤保險后才能運行。第3條 升降機和 電動絞機一、升降機不使用 時,升降架必須放落艙底,或吊在甲板上,固定好,禁止懸吊停留在半空;二、升降機在操作 過程中嚴禁人員乘升降架上、下 艙和在升降架地下站立和來回走 動;

33、三、操作室 須上、下配合,裝載魚箱或貨物必須放平穩,不準超載使用;四、電動絞 機在起吊操作中只起 輔助作用,在同意指 揮下協調使用,操作時要小心謹慎,不準蠻干。第4條 上述機械 軸承,每次使用均應轉動油杯加油、一切活動部件表面,應經常加油保持 潤滑。機械齒輪和傳動鏈條在運轉中禁止直接用手加油。第 5條 起重屬具的吊索、 傳動索、轉環、卸克、滑輪等必須經常檢查上油、保養,禁止超負荷使用。第二 節 登高和舷外作 業守則第6條 登高和舷外作 業須在大副的同一 組織下進行(油輪在水手長組織下進行),甲板上須有專門照顧配合。凡在高度超 過二米或在船舷外面工作 時都屬這一范圍。第7條 登高或在舷外操作前,

34、 檢查安全帶、救生衣、繩索、扶梯、坐板、跳板、欄桿等設施是否牢靠。保險繩和欄桿不能系在同一物體上。第8條 登高人員須思想集中,禁止一手拿 東西一手攀扶梯,須用的工具和物料 應用桶或物袋裝妥吊上松下,禁止上拋下扔。登高人 員下方禁止站人,附近的工作人 員須戴安全帽。第 9條 舷外工作 時,協助人員須密切配合,調整跳板,移動舢板或其它浮具,傳遞舷外人需用物品,招呼來往船只慢行,以保 證舷外工作人員的安全。第 10條 航行和拖網作 業中禁止舷外作 業,夜間、大風浪天氣不得登高作業。特殊情況必須登高時應在船撐順風并在有安全措施的情況下,經船長同意后進行。第二章漁撈作業總則第 1條 對拖漁撈作業事業主船

35、和副船;圍網是以網船和燈船、 輔助船組成的一個 單位。主船和網船在安全生 產上負有領導責任,同意指揮漁撈生產。副船、燈船及其他輔助船要聽從指 揮積極配合。第 2條 在起放網前十分 鐘駕駛值 班人員打電鈴通知各部 門工作人員。當聽到起放網聲號 應立即穿妥衣服和防 護用具,嚴禁穿拖鞋和塑料鞋子上 崗。第3條 船員在漁撈作業前,必須對本人負責的工作崗位,以及所管理和使用的工具仔 細地進行檢查,如有不妥之處應立即報告,經處理好后方可 進行工作。第4條 漁撈作業中駕駛室、機艙、甲板三個崗位工作人 員必須思想集中、加強聯系、密切配合。第5條 在管理操 縱起網機、卷網機時應遵循以下 規定:一、 起網機卷網機

36、 應有專人負責,其他人員需要操作室 應有原網機人 員在旁指 導和監護。甲板人員 都需要熟悉網機和卷網機的操縱性能及開關的使用,以防萬一。二、 啟動網機前,應事先通知機 艙,并相隔一定時間才能啟動。網機啟動后要檢查空氣開關,個 傳動部件、剎車、壓排、離合器等等是否 處于適用狀 態。三、 在網機、卷網機離合器 為脫出、搖手柄未拿下,周 圍環境不清等有障操作 時,在主機快車或倒車時不準啟動(電動網機除外)。冷氣開關開過后要放零位(正中),壓液網機、卷網機啟動前對開關進行檢查,并將操控搖手柄放在正中或零位;四、 操作運車時,人不能與老酒 甏站成一直 線,腳下要看清楚,握住繩索的兩手至少 應與網機滾筒保

37、持適當距離;五、 卷網機在運 轉過程中發生卸克、轉環、繩索或其他 雜物被軋進、套花或其他故障 時,應立即停機不 動后在行處理,并要派專人看管冷氣開關,禁止用瘦腿、腳蹬、盲目蠻干;六、 網機在運 轉時嚴禁人員在上跨過。當曳網在傳動繩 索收繳過程中,任何人不得從上跨域從底下 鉆過,也不準停留在旁 邊,如必須通過,應打招呼停 絞后通過;七、 操作人員在收絞鋼絲 、繩索時腳要站 穩,腳下要清,防止腳被套 進繩索圈內。第 6條 船舶在從事其房網前, 應注意與他船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決定安全距離是要充分考 慮下列因素:一、船舶的操 縱性能;二、漁具尺度及作 業狀況;三、 漁場的風、流、水深、障礙物及能見

38、度等情況;四、 周圍船舶的動態及密集度。第7條 拋纜人員必須遵守以下 規定:一、禁止使用卸克柄或其他金屬充作撇纜頭;二、 撇纜前應先檢查周圍人員的分布情況,防止 纜頭纏 住,掛鉤面傷人;三、 拋纜時,腳下要站穩,有浪時人或膝蓋 處應有依靠,以免滑跌。尾滑道在龍門架上拋撇人 員,除穿救生衣外,還要系安全帶;四、拋纜投出是要高喊一聲,促使 對方人員注意,撇纜頭不能直對人投去;五、 對船將拋撇 過來時,本船甲板人員應立即停止工作,注意要避讓纜頭。接到撇纜后應及時整理收起,防止腳被套 進。第8條 船位拋纜或卸 “老鼠尾巴 ”操作 時,必須有兩人參加操作。第 9條 起放網操作 時船尾必 須系好安全保 險

39、索。應扶起直 滾桶并上好蓋板插好 銷子。第10條 在處理各種漁撈事故(打葉子、遇障礙物、單腳網等)的操作中全體船 員應保持鎮靜,在統一指揮下,充分研究處理方案,采取有效安全保障措施, 嚴禁盲目蠻干。無潛水 設備的船舶(船)不能拍船員進行潛水作 業。第 11條 起網中遇大網 頭或網具損壞等情況必 須進行舷外作 業時,應盡量選派會游泳的人 員,穿妥救生衣,系上安全保 險索,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方能 進行,并有專人協助和監護。第 12條 漁撈作業時,轉角葫蘆里檔,直滾筒,附近,起吊重物的下方不準站人。桅和吊桿上的葫蘆增 設保險鋼絲以防磨損跌落傷人。第三章大型加工船 單拖漁撈作業安全操作流程第一節

40、總則第 1 條 單拖網設備、漁具、屬具及甲板上其他器械 設備做好航次到港大檢查及日常崗位小檢查工作。該檢查包括:一、對網板架底腳、葫蘆、U 形攀;保險鋼絲、網板掛鉤及網板各 連接部位的 檢查、二、對網機倒撐、剎車帶、離合器、排勻器及網機啟動情況的檢查;三、對吊桿底腳、葫蘆以及卸克、保險鋼絲、吊鉤鋼絲及卸克等的檢查;四、對曳綱、手鋼、游鋼、空鋼等其他鋼絲挫傷情況機器卸克松 動情況的檢查,同事注意二根曳綱長度的丈量正確性;五、對破網、浮子繩子及沉子是否扎牢或 損壞,左右腳頭操作人員各自對自己腳頭出現的異常情況,負責檢查處 理、第 2 條 駕駛值班人員在起、放網簽,應將上述各 類檢查出不符合安全要求

41、的器具、 設備及時整改。通知甲板船 員準備,病打鈴通知機艙準備網機,船員接到放網通知后,即穿好靴子、救生衣、束 緊好衣帶、袖口、帶好安全帽,然后到各自 崗位上,將所負責的工作準 備妥當,船員在當班時間內不得瞌睡和做與 值班無關之事。第 3 條 起、放網時,全體船員必須集中精力,相互配合,留心聽清口令。在工作時間中嚴禁談笑或胡亂喊叫,以免出事。第 4 條 在收、放拖綱時,不得用手去拉扶拖 綱,或從其上部跨過。如在卷收、松放中 發生故障 時,必須待完全停止或停 絞后,在非受力情況下,方可進行處理,嚴謹在松放或收 絞中作任何 處理。第 5 條 各崗位實行固定人 員制度。尤其是起網機,由漁撈長或船長指

42、定的熟 練的漁撈員操作。學習人員必須要經漁撈長 同意由熟 練人員在旁指導和監護才得進行。第 6 條 扔掉廢棄繩子及網衣、鋼絲等須在船前進時方可進行,以防打葉子。起網時網身壓入船底時,不的盲目開車。如網具鉤牢船底,應將網具松出,使其充分下沉后,再行 試吊,如仍吊不上時,應觀察清楚網在水中情況,再行 設法處理。第 7 條 除潛水員在下水前后可適量 飲酒外,其他船員在航次期間一律不得 飲酒(除啤酒外)第 8 條 如遇特殊情況 駕駛人員打總動員鈴 、信號時,全體加班人員都必須立即到甲板 進入準備工作狀態。第 9 條 氣拋工作 須有 2-3 人參加。第 10 條 操作網機人 員,后尾指揮人員如遇船尾有異

43、常情況需去處理時,應確認網機剎車已剎住,離合器已脫離 處在安全狀 態下,方可到船尾去 協助處理,否則不得擅自離開 崗位。第 11 條 起放網工作中出 現的一切異常情況,必須服從船尾指 揮人員的指揮。第二節 放網第 12 條 放網簽應將拖網設備,漁具及屬具等做全面 檢查,同事檢查甲板上有無 鉤掛網衣之物,確認上綱放在下綱及驚下鏈的上面,如發現有礙放網要及 時處理,準備放網時,甲板操作人員要注意腳下保持清楚和站到安全位置。第 13 條 放網時由專人在船尾指 揮,一切豬呢比工作就 緒后,打鈴通知駕駛室值班人員即可放網。放網人員在未聽到 駕駛人員施放放網聲號簽,不得擅自將袋桶拋下海。第 14 條 放網

44、簽駕駛人員應先瞭望放網周 圍情況,然后把定在計劃拖網航向上,隨之施放放網聲號,通知放網人 員即可放網。同事根據水深情況告知網機操作人員放出曳綱長度。第 15 條 在松放鋼絲、曳綱過程中,如遇網機滾筒內上面的 鋼絲壓在下面的 鋼絲之下,或扣在下面的卸克之 類不能順利松放 時,應減速,剎緊滾筒剎車帶,待船速無余力后方可 處理,不得站在尚在 轉動的滾筒上作任何 處理。第 16 條 網具一經松出,應仔細觀察清楚網具各部分是否都正常,如需收 絞應慢速處理。開始松放鋼絲時 ,有直滾筒。當鋼絲斜向一 邊時,不得跨進二根鋼絲之間去操作。第 17 條 摘掛網板 應有專人負責,操作人員頭部不要深 處網板架外,必須

45、等網板拉高,鎖緊停妥后摘掛網板 鉤。網機操作人 員要聽從指揮,密切配合,防止發生認識事故。第 18 條 網板必須在船開車前進后方可下水。網板下水后,操舵定穩。第 19 條 松放曳綱時,要隨時掌握速度,不是曳 綱松出太快。對左右曳綱放出的速度和 長度應保持一致,每放出一個 標記,應暫時剎住網機,待第二根曳 綱展開情況良好后,再 繼續同時松出。特別是剛開始松放 時要多停,以防網板打絞和插泥,船尾指揮人員要注意檢查。第 20 條 曳綱放畢,將剎車剎緊,然后把倒撐撐好。由船尾指 揮人員打鈴通知駕駛室人員放網工作全部完 畢。第 21 條 拖網時,駕駛室根據船 長和指令由大副和二副 帶班輪流值班,勤定船位

46、,時刻注意周 圍船只情況,判明風流影響,及早采取避讓措施。駕駛室值班人員有事需離 駕駛室,須有人代值。第 22 條 拖網中注意本船信號,確 認浩燈懸掛的正確性。要 經常測定水深,如水深變化較大時,應適當調整曳綱長度。第 23 條 值班人員應經常檢查曳綱展開情況和拖速,注意船旁水花變化,發覺網具鉤住海底障礙物或聽到曳 綱有異響或船體有一 樣震動時,應立即停車,然后起網查看。第 24 條 在低質不良及船只 較多漁場作業時,駕駛室值班人員除應正常掌握 漁場外,同事要適當控制拖網 時間,并做好隨時起網準備。第 25 條 拖網時,船尾與曳綱所成角度不宜 過大,如角度過大,應立即調整拖網方向,以防發生網形

47、失常,網板打 絞等現象。第 26 條 有可疑船只靠近或當 值班人員不能處理的問題時,立即報告船長。第四節 起網第 26 條 起網簽駕駛室值班人員應掌握船只 動態,并充分估計風流對船的影響,預先定好起網方向。第 27 條 船尾指 揮人員待甲板操作人 員及網機啟 動準備工作就緒后,按鈴通知駕駛室值班人員即可起網。第 28 條 操縱起網機人 員,在聽到駕駛室鳴放網聲號后,方可起激動網機。第 29 條 收絞鋼絲時 ,應注意干死排列之整 齊,當鋼絲曳綱教收時,應注意鋼絲排勻器拍向一 邊或放下。第 30 條 網板行將出水 時,船尾指揮人員應按鈴通知駕駛室停車并示意操 縱網機人 員注意,收絞時聽從船尾指 揮

48、。鉤掛網板 時,必須經過網板剎定后,方可鉤掛,操縱人員必須站在網板架內 側進行操作。脫卸 G 形鉤時,背的用手去抓尚在受力的 鋼絲,以免松下傷人。第 31 條 吊網身時,加班人員應充分考慮到網身會突然事件而下滑或風浪大時急速左右 搖晃,也應考慮到吊鉤因失手而在空中 搖擺,繼而傷人等危險情況。第 32 條 船尾指揮人員如遇袋桶 過重,即用四彎鉤子起吊,不得用單彎鉤子硬拉。第 33 條 拉袋桶底 結人員不可站在穿 線遇囊網之 間的地方,禁止爬到袋桶下面去解 結。吊網時,禁止人員站在吊鉤正下方,風浪大時,網不宜吊的 過高,左右搖晃更容易 傷人。第 34 條 起網時操作網機 滾筒人員,雙手握繩處應保持

49、與滾筒距半公尺以上,注意不使 繩索糾纏 “搭花 ”或套 進自己腳下。第五節 魚貨速凍冷藏第 35 條 魚貨下艙時,升降機操作人 員要集中精力安全操作,下面嚴禁站人。升降機上不得 帶人。魚貨放入升降機 時要擺正,以防滑落。升降機鋼絲經常檢查更換。第 36 條 魚貨進入平板機前,檢查平板機上有無 雜物,平板機是否破損漏氣,變形等不正常 現象,確認無異后才能裝 魚。速凍室門在裝魚及封艙后嚴密關緊。第 37 條 禁止在平板打冷未完成的情況下出 凍,不可用尖利的鐵器鏟劃,撬動平板,以免平板破損變形。第 38 條 在大風浪天氣作 業,進出凍和堆放凍魚塊時 ,均需特別注意安全,防止 魚塊砸人,且通知駕駛室盡

50、可能 順風拖網。下艙人員須戴安全帽。第 39 條 進入冷藏室堆放 魚箱及其他工作的人 員須穿保暖防 護服,以免凍傷。魚箱堆放整 齊,以免大風浪時翻向一邊造成漁船傾斜,冷藏室 門注意嚴密關緊,到卸貨港結束后,清洗冷藏室,下艙作業必須監護,以免人員窒息或中毒事故。第六節 附則第 40 條 有關撈魚作業總則,甲板機械操作和魚貨處理均按一九九二年公司船舶安全操作流程中有關條文 執行。第 41 條 本規程用于在國內和西非作 業的單拖船舶。第四章過洋單拖漁輪漁撈 作業安全操作 規程第一節 總則第 1 條 單拖網設備、漁具、屬具及甲板上其他器械 設備做好航次到港大檢查及日常崗位小檢查工作。該檢查包括:一、

51、網板架底腳、葫蘆、U 形攀;保險鋼絲、網板掛鉤及網板各連接部位的 檢查。二、對網機倒撐、剎 車帶、離合器、排勻器及網機啟 動情況的檢查。三、對吊桿底腳、葫蘆及卸克、保 險鋼絲 、吊鉤鋼絲 及卸克等的檢查;四、對曳鋼、手鋼、游鋼、空鋼等其他 鋼絲挫傷情況及其卸克松動情況的檢查,同時注意兩根曳 鋼長度的丈量正確性;五、對破網、浮子繩子及沉子是否扎牢或損壞,左右腳頭操作人員各自對自己腳頭出現的異常情況,浮子檢查處理。第 2 條 駕駛值班人員在起、放網前,應將上述各 類情況檢查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器具、 設備及時整改。通知甲板船員準備,并打鈴通知機艙準備網機。船員接收到放網通知后,即穿好鞋子、救生衣、束

52、 緊好衣帶、袖口、帶好安全帽,然后到各自的 崗位上,將所負責的工作準 備妥當。船員在當班時間內不得瞌睡和做與 值班無關的事情。第 3 條 起、放網時,全體船員必須集中精力,互相配合,留心聽口令。在工作時間中嚴禁談笑或胡亂喊叫,以免生事。第 4 條 在收、放拖綱時,不得用手去拉扶拖 綱,或從其上部跨過。如在卷收、松放中 發生故障 時,必須待完全停止或停 絞后。在非受力情況下,方可進行處理,嚴禁在松放或收 絞中作任何 處理。第 5 條 個崗位實行固定人 員制度。尤其是起網機由 漁撈長 或船長指定的熟 練的漁撈員操作。學習人員必須要經過漁撈長 的同意有熟練人員在旁指導和監護才得進行。第 6 條 扔掉

53、廢棄繩子及網衣、鋼絲等須在船前進時方可以進行,以防打葉子。起網 時網身壓入船底 時,不得盲目開車。如網具鉤 牢船底,應將網具送出,使其充分下沉后,再 進行試吊,如仍吊不上 時,應觀察清楚網在水中情況,再行 設法處理。第 7 條 除潛水 員再下水前后可適量 飲酒外,其他船員在航行期間一律不得 飲酒(除啤酒外)。第 8 條 如遇到特殊情況 駕駛人員打總動員 信號時,全體甲板人員都必須立即到甲板 進入準備工作狀態。第 9 條 起拋工作 須有 2-3 人參加。第 10 條 操作網機人 員,后尾指揮人員如遇到船尾有異常情況確需去處理時,應確認網機剎車已剎住,離合器已脫離 處在安全狀 態下,方可到船尾去

54、協助處理,否則從船尾擅自離開 崗位。第 11 條 起放網工作中出 現的一切異常情況,必須服從船尾指 揮人員的指揮。第二節 放網第 12 條 放網前應將拖網設備,漁具及屬具等作全面 檢查,同時檢查甲板上有無 鉤掛網衣之物,確認上綱放在下綱及驚下鏈的上面,如發現有礙放網要及 時處理。準備放網時,甲板操作人員要注意腳下保持清楚和站到安全位置。第 13 條 放網時由專人在船尾指 揮,一切準備工作就緒后,打鈴通知駕駛室值班人員即可放網。放網人員在未聽到 駕駛人員施放放網聲號前,不得擅自將袋筒拋下海。第 14 條 放網前駕駛人員應先瞭望放網周 圍情況,然后把定在計劃拖網航向上,隨之施放放網聲號,通知放網人

55、 員即刻放網。同時根據水深情況告知網機操作人 員放出曳綱長度。第 15 條 在松放鋼絲、曳綱過程中,如遇到網機 滾筒內上面的 鋼絲壓在下面的 鋼絲之上,或扣在下面的卸克之 類不能順利放松 時,應停車,同時剎車滾筒剎車帶,待船速無余力后方可 處理,不得站在尚在轉動得到滾筒上作任何 處理。第 16 條 網具一經松出,應仔細觀察清楚網具各部分是否都正常,如需收絞應停車處理。開始松放鋼絲時 有直滾的要豎起直滾筒。當鋼絲斜向一邊時,不得跨進二根鋼絲之間去操作。第 17 條 摘掛網板 應有專人負責,操作人員頭部不得伸出網板架外,必須等網板拉高 鎖緊停妥后摘掛網板 鉤。網機操作人員要聽從指揮,密切配合,防止

56、發生人身事故。第 18 條 網板必須在船開車前進方向可下水。網板下水后,操舵定穩。第 19 條 松放曳 綱時,要隨時掌握速度,不使曳 綱松出太快。對左右曳綱放出的速度和 長度應保持一致,每放出一個 標記,應暫時剎住網機,待二根曳 綱炸展開情況良好后,再 繼續同時松出。特別是綱開始松放 時要多停,以防網板打絞和插泥,船尾指揮人員要注意檢查。第 20 條 曳綱放畢,將剎車剎緊,然后把倒好。由船尾指 揮人員打鈴通知駕駛室人員放網工作完 畢。第三節 拖網第 21 條 拖網時,駕駛室由船 長和大副輪流值班,勤定船位,時刻注意周 圍船只情況,判明 風流影響,及時采取避 讓措施,駕駛室值班人員有事需離 駕駛

57、室,須有人代值。第 22 條 拖網中注意本船信號,確 認號燈懸掛的正確性。要 經常測定水深,如水深變化較大時,應適當調整曳綱長度。第 23 條 值班人員應經常檢查曳綱展開情況和托速,注意船旁水花變化,發覺網具鉤住海底障礙物或聽到曳 綱有異響或船體有異 樣震動時,應立即停車,然后起網查看。第 24 條 在低質不良及船只 較多漁場作業時,駕駛值班人員除應正常掌握 漁場外,同時要適當控制拖網 時間,并做好隨時起網準備。第 25 條 拖網時,船尾與曳綱所成角度不宜 過大,入角度過大,應立即調整拖網方向,以防發生網形失常,網板打 絞等現象。第 26 條 有可疑船只靠近或當 值班人員不能處理的問題時,立即

58、報告船長。第四節 起網第 27 條 起網前駕駛值班人員應掌握船只 動態,并充分估計風流對船的影響,預先定好起網方向。第 28 條 船尾指 揮人員待甲板操作人 員及網機啟 動準備工作就緒后,按鈴通知駕駛值班人員即可起網。第 29 條 操縱起網機人 員,在聽到駕駛室鳴放起網聲號后,方可起動網機。第 30 條 收絞鋼絲時 ,應注意鋼絲排列之整 齊,當鋼絲曳綱教授完畢,應將鋼絲排勻器排向一 邊或放下。第 31 條 網板行將出水 時,船尾指揮人員應按鈴通知駕駛室停車并示意操 縱網機人員注意,收絞時聽從船尾指 揮。鉤掛網板 時,必須等網板剎定后,方可 鉤掛,操作人員必須站在網板架內 側進行操作。脫卸 G

59、形鉤時,不得用手去抓尚受力的 鋼絲,以免松下傷人。第 32 條 吊網身時,甲板人員應充分考慮到網身會突然事件而下滑或風浪大時急速左右 搖晃,也應考慮到吊鉤因失手而在空中 搖擺,繼而傷人等危險情況。第 33 條 船尾指揮人員如遇到袋筒 過重,即用四彎鉤字起吊,不得用單彎鉤子硬拉。第 34 條 拉袋筒底 結人員不可站在船舷與囊網之 間的地方,禁止爬到袋筒下面去解 結。吊網時,禁止人員站在釣鉤正下方,風浪大時,網不宜吊得 過高,左右搖晃更容易 傷人。第 35 條 起網時操作網機 滾筒人員,雙手握繩處應保持與滾筒距半公尺以上,注意不要 繩索糾纏 “搭花或套 進自己腳下。第五節 魚貨速凍冷藏第 36 條

60、 貨下艙時,升降機操作人員要集中精力安全操作,下面嚴禁站人。升降機上不得 帶人。魚貨放入升降機要 擺正,以防滑落。升降機鋼絲經常檢查更換。第 37 條 魚貨進入平板機前,檢查平板機上有無 雜物,平板有否破損漏氣,變形等不正常 現象,確認無異后才能裝 魚。速凍室門在裝魚及封艙后嚴密關緊。第 38 條 禁止在平板打冷未完成的情況下出 凍,不可用尖利鐵器鏟劃,撬動平板,以免平板破壞 變形。第 39 條 在大風浪天氣作 業,進出凍和堆放凍魚塊時 ,均須特別注意安全,防止 魚塊砸人,且通知駕駛室盡可能 順風拖網。下艙人員須戴安全帽。第 40 條 進入冷藏室堆放 魚箱及其他工作的人 員,必須穿戴保暖防護服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