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會計準則體系的重大變化及簡要的國際比較_第1頁
新會計準則體系的重大變化及簡要的國際比較_第2頁
新會計準則體系的重大變化及簡要的國際比較_第3頁
新會計準則體系的重大變化及簡要的國際比較_第4頁
新會計準則體系的重大變化及簡要的國際比較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48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新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的若干重大變化及簡要的國際比較 一、企業會計準則差不多準則 (一) 仍然稱為差不多準則,所有企業均須執行,未按照國際慣例使用“財務會計概念框架”(CF)一詞。 (二)明確了會計目標。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是向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治理層受托責任履行情況,有助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從理論上講,我國的會計目標兼具受托責任觀和決策有用觀。然而,我國會計目標顯然將受托責任觀放在第一位,強調會計信息的可靠性,與國際上普遍強調會計信息的相關性有一定差不。 (三)刪除了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而代之以會計信息的質量要求。會計信

2、息的質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關性、清晰性、可比性、實質重于形式、重要性、慎重性和及時性等八個方面。 (四)權責發生制融合在差不多假定中,歷史成本體現在會計要素計量部分。 (五)會計要素定義遵照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的規定,但收入與費用的定義部分地引入了資產負債觀,這要緊是借鑒了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編制財務報表的框架的相關條款。 (六)引入利得和損失兩個概念。同時,關于利得和損失又區分為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在理論上,前一種利得和損失實質上尚未實現,后一種利得和損失差不多實現。 (七)首次規范會計計量屬性。規定了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和

3、公允價值五種計量屬性,而且強調企業在會計計量時,一般應采納歷史成本。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編報財務報表的框架中規定,財務報表的計量屬性包括歷史成本、現行成本、可變現價值和現值。 (八)取消了會計記賬須用中文以及劃分資本性支出與收益性支出的要求。 二、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 (一)符合條件的存貨發生的借款費用能夠資本化。這一規定體現在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中,即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范圍擴大到某些存貨項目,也確實是那些需要相當長時刻才能夠達到可銷售狀態的存貨(如造船廠的船舶)。因為象大型船舶如此的存貨,造船廠僅靠自有資金全然完不成,必須借助于銀行借款,而企業取得的銀行借款又分不清專門借款與非專門借款

4、,原準則規定只同意專門借款的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規定不夠合理。 (二)取消了后進先出法。一是因為改進后的國際會計準則第2號存貨取消了后進先出法;二是因為后進先出法不能反映存貨流轉的真實情況。 (三)取消了移動加權平均法。因為移動加權平均法實質上是加權平均法的一種形式,國際會計準則也沒有移動加權平均法。 (四)明確了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采納一次轉銷法或者五五攤銷法進行攤銷。 三、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 (一)縮小了適用范圍。與原企業會計準則投資相比,本準則僅規范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短期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由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范,這一規范與國際會計準則完全一致。 (二)關于企

5、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分不同一操縱下的企業合并和非同一操縱下的企業合并,采納不同的方法確定其投資成本,這要緊是與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相協調。 (三)重新規范了成本法與權益法的適用范圍。成本法適用于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操縱的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適用于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操縱或重大阻礙,同時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上述規定與國際會計準則完全一致。也確實是講,關于納入合并范圍的子公司,母公司應以成本法核算,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應當按照權益法進行調整,即俗稱的“表上權益法”,完全不同于我國原來使用的“賬上權益法”。關于成本法與權益法適用范

6、圍的變化,與相關國際會計準則協調一致。 (四)取消了長期股權投資差額。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四、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 (一)投資性房地產須單獨列報。企業持有的土地、房產中專門用于投資而非自用的部分,應按本準則的規定核算,并在會計報表中單列“投資性房地產”項目。 (二)規定投資性房地產的后續計量能夠采納成本模式或公允價值模式,但以成本模式為主導。對投資性房地產采納

7、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時,與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類似,應提取折舊(或攤銷)及減值;在有確鑿證據表明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情況下,能夠對投資性房地產采納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現在不再對該部分投資性房地產進行折舊或攤銷。已采納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不得從公允價值模式轉為成本模式。然而,國際會計準則對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以公允價值模式為主。 五、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 (一)首次定義了固定資產的各組成部分。固定資產的各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壽命或者以不同方式為企業提供經濟利益,適用不同折舊率或折舊方法的,應當分不將各組成部分確認為單項固定資產。 (二)取消后續支出的確

8、認原則。固定資產發生后續支出的確認原則與固定資產初始確認的原則相同,即該資產包含的經濟利益專門可能流入企業、該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也確實是講,后續支出假如進行資本化,必須符合資產確認的條件。 (三)規定了以后棄置費用的會計處理。固定資產可能棄置費用等于以后處置固定資產所發生費用的現值,其應計入固定資產的成本并計提折舊。此類費用關于核電站、海上石油鉆井平臺等大型固定資產尤為重要。企業確認的棄置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同時確認一項負債。 (四)重新定義可能凈殘值。一是強調可能凈殘值應是現值,而不是終值;二是在企業預備出售固定資產時,應復核可能凈殘值(通常等于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這

9、一規定類似于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5號持有待售的非流淌資產和終止經營的相關規定。 (五)明確規定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可能凈殘值和折舊方法的改變均屬于會計可能變更。 (六)將發生的固定資產后續支出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應當終止確認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 六、企業會計準則第5號生物資產 (一)明確了生產特產的分類。生物資產分為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和公益性生物資產。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對生物資產并沒有明確的分類要求。 (二)規定企業應采納成本模式計量生物資產。但有確鑿證據表明生物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應當對生物資產采納公允價值進行計量。而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要求全面采納公允價值計量生物

10、資產。 (三)要求生產性生物資產計提減值預備,而且計提的減值預備不得轉回,但公益性生物資產不得計提減值預備。 七、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 (一)無形資產的定義發生了變化。新準則規定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操縱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把可辨認作為無形資產的差不多特征,從而將商譽排除在無形資產準則之外;取消了無形資產必須是“長期資產”的限制,與國際會計準則的無形資產定義相同。 (二)同意外購無形資產借款費用的資本化。購買無形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無形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

11、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 (三)改革研究開發費用的會計處理。新準則規定對企業在研究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費用進行區不對待:研究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應予以費用化;研究達到一定的時期而進入開發程序后發生的費用,假如符合相關條件,同意資本化。我國關于研究、開發費用的會計處理與國際會計準則一致,但美國會計準則規定所有研究開發支出均資本化,但這一規定并沒有完全貫徹到所有準則中去。 (四) 依照無形資產使用壽命是否能夠確定分不采有不同的攤銷方法。使用壽命確定的無形資產,在其使用壽命內進行攤銷;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進行攤銷。 (五) 取消了“企業為首次發行股票而同意投資

12、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以該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作為入賬價值”的規定。 八、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1.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取得的資產,分不采納賬面價值和公允價值計量。交易具有商業實質且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以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否則,應當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不確認損益。 2.交易是否具有商業實質是推斷非貨幣資產交換公允性的差不多標準。推斷一項非貨幣交易是否具有商業實質,要緊考慮兩項因素:一是換入資產與換出資產在產生現金流量時刻、金額、風險方面是否發生變

13、化,以及換入資產與換出資產的可能以后現金流量現值是否不同,以及其差額與換入資產和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相比是否重大;二是交易的雙方是否具有治理關系存在關聯方關系的情況下,非貨幣交易一般不具有商業實質。這一規定與國際會計準則差不多一致,與美國最近修訂的第154號準則完全相同。 3. 改變了非貨幣交易損益的處理方式。關于具有商業實質的非性資產貨幣交易,按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來計量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同時確認資產處置損益和非貨幣交易損益;關于不具有商業實質的非貨幣交易,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來計量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交易的雙方均不確認損益。 九、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 (一)單列準則規定資產減值的會計處

14、理。準則要緊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使用成本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減值會計處理進行了規范。 (二)引入的資產組及資產組組合。資產組是指企業能夠認定的最小資產組合,其產生的現金流入應當差不多上獨立于其他資產或者資產組產生的現金流入,這一規定與定義與國際會計準則一致。資產組組合,是指由若干個資產組組成的最小資產組組合,包括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以及按合理方法分攤的總部資產部分。資產組在國際會計準則中稱作現金產出單元,而對資產組組合則沒有單獨定義。 (三)明確資產減值跡象的推斷。只有資產存在減值跡象時,才需要可能其可收回金額,但對因企業合并所形成的商譽和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管是否存在減值跡象,每

15、年都應當進行減值測試。 (四)詳細規定了可收回金額的計量。可收回金額應當依照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資產可能以后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資產賬面價值小于可收回金額時,資產即發生減值。 (五)明確計提的減值預備不得轉回。要緊是為了防止利潤操縱,這也是我國新會計準則體系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實質性差異之一,但與美國公認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相同。必須注意的是,依照該準則的規定,不得轉回的減值預備只包括固定資產減值預備、無形資產減值預備和按成本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減值預備;依照企業會計準則第5號生物資產規定,消耗性生物資產和生產性生物資產提取的減值預備不得轉回;依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

16、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或與該權益工具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的減值損失,不得轉回。依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存貨規定,存貨跌價預備能夠轉回;依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減值損失能夠轉回,計入當期損益;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通過損益轉回;關于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在隨后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確認原減值損失確認后發生的事項有關的,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 (六)單獨規定商譽減值。企業合并所形成的商譽,至少應當在每年年度

17、終了進行減值測試。商譽難以獨立于其他資產為企業單獨產生現金流量,應當結合與其相關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國際會計準則也規定商譽只能進行減值測試,不得攤銷。 十、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 (一)規范了職工薪酬所涵蓋的內容。職工薪酬是企業付給職工的所有酬勞。值得注意的是,新準則規定非貨幣性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的范圍,意味著企業必須確認職工帶薪休假等類似福利所產生的負債。 (二)統一了各項社會保險支出的列支渠道。目前,關于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有些企業全部計入治理費用,有些企業依照職工崗位分不計入成本費用。本準則規定所有的職

18、工薪酬均應依照職工崗位分不計入成本或費用。 (三)單獨規定企業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相關支出的會計處理。關于滿足一定條件的解除勞動關系的相關支出,企業應確認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補償而產生的可能負債,同時計入當期費用。 十一、企業會計準則第10號企業年金基金 1.鑒于我國法律法規的限制,我國企業年金基金會計只規定了類似于國際會計準則第26號中的設定提存打算退休福利的會計處理,這也是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實質性差不之一。 2. 企業年金是一個獨立的會計主體,托付人、受托人、賬戶治理人以及投資治理人的資產與賬戶要與企業年金基金的資產分開治理,分不核算。 3. 企業年金基金形成的投資按公允價值

19、計量,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4. 企業年金基金的財務報表由資產負債表、凈資產變動表和附注組成。 十二、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 (一)明確了股份支付會計規范的范圍。股份支付,是指企業為獵取職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務而授予權益工具或者承擔以權益工具為基礎確定的負債的交易。企業為獲得商品而發行股份,不屬于本準則規范的內容,而國際會計準則所規范的股份支付包括通過發行股份而獲得商品的交易。 a) 股份支付均以公允價值計量。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其公允價值計入當期損益。 十三、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 (一)重新規范債務重組的含義,

20、將讓步作為推斷債務重組的差不多標準。新準則關于債務重組的定義與2001年修訂后債務重組準則相比變化較大,但與1998年最初公布的債務重組準則差不多一致。 (二)同意確認債務重組損益。債務人應確認債務重組利得,債權人應確認債務重組損失。同時,關于以非貨幣資產進行的債務重組,債務人還要確認資產轉讓損益。 (三)債務重組形成的資產按公允價值計量。 (四)債務人應當確認或有應付金額,但債權人不得確認或有應收金額。 十四、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 (一)企業不應當確認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但由或有事項導致的符合條件的現時義務,應確認為可能負債。 (二)可能負債的計量引入了中間值、概率及貨幣時刻價值等因

21、素。 (三) 首次明確變成虧損合同的待執行合同的會計處理。假如待執行合同變成虧損合同,該虧損合同產生的義務滿足可能負債條件的,應當確認為一項負債。例如,企業原簽訂的合同明確,企業將向購買方按每單位100元銷售一批商品,但在資產負債表日,該商品的進價差不多達到110元,企業履行該合同必定虧損,企業應對履行上述合同可能產生的虧損計提可能負債。該規定與國際會計準則相一致。 (四) 企業不應當就以后經營虧損確認為可能負債,但能夠為符合條件的重組確認可能負債。 十五、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 (一)收入定義變化。新準則規定,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

22、濟利益的總流入。該定義引入要素定義的資產負債觀,表明我國會計準則制定部分地轉向了資產負債觀,與國際會計準則逐漸趨同。 (二) 明確銷售商品的合同價或協議價與公允價值差額的會計處理。合同或協議價款的收取采納遞延方式,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當按照顧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合同或協議期間內采納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計入當期損益。這一規定實質上引入了貨幣時刻價值概念,能夠有效地劃分商品(或勞務)收入與利息收入。 十六、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筑合同 本準則與原企業會計準則建筑合同差異不大,在此不予贅述。(續) 十七、企業會計準則

23、第16號政府補助 (一)政府補助全面采納收益法進行會計處理。我國原來許多法律法規規定,企業獲得的政府補助應采納資本法進行會計處理,立即政府補助計入資本公積。而國際會計準則第20號政府補助的會計和政府援助的披露規定,政府補助均采納收益法,立即政府補助均計入收益。本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全面趨同,要求采納收益法核算政府補助。 (二)將政府補助分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確認為遞延收益,并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計入當期損益。然而,以名義金額計量的政府補助,直接計入因此損益。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用于補償企業以后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

24、并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計入當期損益。 (三)已確認的政府補助需要返還的,應當作為會計可能變更處理。 十八、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 (一) 擴大了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資產范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包括需要通過相當長時刻才能夠達到可使用狀態或者可銷售狀態的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從而將存貨納入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例如,船舶、飛機等制造時刻特不長,相關借款費用同意資本化,這一規定與國際會計準則一致。 (二) 擴大了能夠資本化的借款范圍。新準則規定,能夠資本化的借款,不再僅僅局限于專門借款,還能夠包括為生產、制造“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

25、產”而發生的一般借款。國際會計準則第23號也同意一般性借入資金借款費用的資本化。 (三) 取消了借款溢折價攤銷的直線法。新準則規定,借款存在折價或溢價的,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確定每一會計期間應攤銷的折價或者溢價金額,調整每期利息金額,不再使用直線法進行攤銷,而國際會計準則對此沒有明確規定。 十九、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 (一) 禁止采納應付稅款法,規定采納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所得稅費用,而不是財政部1994年制定的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理的暫行規定(財會字1994第025號)規定的損益表債務法。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以資產負債表為基礎確認和計量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 (二)用臨時性差異取代時刻

26、性差異。這是采納資產負債表債務法的結果,也是與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趨同的結果。臨時性差異是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的差異,所有的時刻性差異均是臨時性差異,但某些臨時性差異并非時刻性差異。資產的計稅基礎,是指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能夠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即資產的計稅基礎=以后可稅前列支的金額;負債的計稅基礎,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以后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扣的金額,即負債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以后可稅前列支的金額。 (三) 臨時性差異分為應納稅臨時性差異和可抵扣臨時性差異。應納稅臨時性差異產生遞延所得稅負債,可抵扣臨時性差異產

27、生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稅率變化時,要求相應調整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 (五)禁止對對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進行折現。 (六)要求在資產負債日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復核。假如以后期間專門可能無法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抵扣遞延所得稅資產利益,應當減記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在專門可能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記的金額應當轉回。 二十、企業會計準則第19號外幣折算 (一)明確了記賬本位幣和境外經營記賬本位的確定方法。記賬本位幣的確定要考慮企業收入、支出及融資活動的所使用的要緊貨幣;境外經營記賬本位幣的確定要考慮經營活動的自主性、企業交易占境外經營交易的比重、現金

28、流量是否存在限制以及取得的現金流量是否足夠償還可預期的債務。 (二)在資產負債表日,對貨幣性項目和非貨幣性項目按采納的計量模式分不折算。外幣貨幣性項目,采納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折算,因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與初始確認時或者前一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不同而產生的匯兌差額,計入當期損益;以歷史成本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采納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該規定與企業會計制度關于期末對外幣賬戶按期末匯率進行折算的要求有所不同,與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規定相比,新準則沒有規定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的折算方法。 (三)首次規定 惡性通貨膨脹條件下境外經營外幣報表的折算。企業在并入處于惡性通貨膨脹經濟中的

29、境外經營的財務報表時,應首先對資產負債表項目運用一般物價指數予以重述,對利潤表項目運用一般物價指數變動予以重述,然后再按照最近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進行折算。 (四) 明確了處置境外經營時相應外幣折算差額的結轉方法。企業在處置境外經營時,應當將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項目下的、與該境外經營相關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自所有者權益項目轉入處置當期損益;部分處置境外經營的,應當按處置的比例計算處置部分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轉入處置當期損益。 二十一、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 (一) 明確了企業合并的定義。企業合并,是指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獨的企業合并形成一個報告主體的交易或事項。企業合并還包括

30、業務合并(如聯想集團購買IBM的PC電腦業務)。 (二)規定了企業合并的兩種類型及其相應的合并會計處理方法。依照參與合并的企業合并前后是否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的最終操縱,把企業合并分為同一操縱下的企業合并和非同一操縱下的企業合并。 1同一操縱下的企業合并是指參與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操縱且該操縱并非臨時性的(推斷是否屬于同一操縱下的企業合并,要運用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應按權益結合法進行會計處理,即按賬面價值核算所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合并方取得的凈資產賬面價值與支付的合并對價賬面價值(或發行股份面值總額)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美國公認會計

31、原則及國際會計準則均禁止使用權益結合法,由于我國的企業合并大多涉及同一操縱下的國有企業合并,加之我國市場發不完善,此類合并所支付的對價一般不夠公允,按權益結合法進行會計處理容易抑制企業對利潤的操縱。 2非同一操縱下的企業合并指參與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屬于同一方或多方最終操縱的情況下進行的合并,屬于非關聯企業之間所進行的合并,對此要求采納購買法進行會計處理,按公允價值進行核算,相關規定與國際會計準則一致。 (三)關于形成母子關系的企業合并,要求編制購買日的合并財務報表。同一操縱下的企業合并形成母子關系的,在購買日須編制合并資產負債表、合并利潤表和合并現金流量表,被購買企業的可辨認資產和負債均以

32、賬面價值計量,被購買企業的自合并期初實現的利潤及現金流量均應納入合并;非同一操縱下的企業合并形成母子關系的,在購買日只編制合并資產負債表,被購買企業的可辨認資產和負債均以公允價值計量。 二十二、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 (一)取消了承租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直線攤銷法和年數總和法,要求承租人分攤未確認融資費用時,采納實際利率法。 (二)取消了出租人未實現融資收益分攤的直線法和年數總和法,要求出租人采納實際利率法計算確認當期的融資收入,將未實現融資收益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進行分配。 二十三、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一) 明確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分類。金融資產分為四類:一是以公允價值計

33、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二是持有至到期投資,三是貸款和應收款項,四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金融負債分為兩類:一是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包括交易性金融負債、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二是其他金融負債。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分類與國際會計準則完全一致。 (二)所有衍生工具均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交易性金融負債。但被指定且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于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

34、融資產除外。執行本準則后,將使原在表外核算的衍生工具全面納入表內核算,有利于揭示企業衍生金融交易的風險,準確地衡量經營業績。 (三)嚴格限制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與其他類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相互轉換。在初始確認時,將某金融資產或某金融負債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后,其后不得重分類為其他類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初始確認時,劃分為其他類不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其后也不得重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本準則的規定有利于減少利潤操縱,使企業對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分類更加慎重和穩健。 (四)對金融負債

35、的終止確認規定了更嚴格的條件。只有金融負債的現時義務全部或部分差不多解除時,才能終止確認該金融負債或其一部分。同時,對設立信托、新債抵舊債、修改債務條款及回購金融負債等的確認也作了明確規定,有利于防止企業隱匿負債。 (五)明確區分計入損益與計入權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公允價值變動。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所有者權益,在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或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

36、成的匯兌損益外,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六)嚴格規范金融資產減值轉回。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應該計提減值預備計入當期損益,假如減值因素消逝,原計提的減值預備應該轉回計入當期損益;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其減值損失不得轉回;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即使該金融資產沒有終止確認,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因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也應當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七)規范了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活躍市場中的報價應當用于確定其公允價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躍市場的,企業應當采納估值技術確定

37、其公允價值。 (八)與其他準則相協調。例如,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僅規范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處理,短期投資、債權性投資以及第2號準則沒有規定的長期股權投資,均由第22號準則規范;企業年金基金形成的投資,其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均按第22號準則的規定執行;出租人因融資租賃形成的長期債權的減值,按第22號準則的規定處理。 二十四、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 (一)明確了金融資產轉移的合并財務報表編報。企業對金融資產轉入方具有操縱權的,應將轉入方納入合并財務報表范圍,并在合并財務報表基礎上運用本準則。執行該規定有利于防止企業通過金融資產轉移來規避合并、隱藏虧損和轉移負債。 (二)金融資產

38、轉移分為金融資產整體轉移和部分轉移。 (三)將風險與酬勞是否轉移作為確認金融資產是否終止的全然條件。企業已將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酬勞轉移給轉入方的,應當終止確認該金融資產;企業保留了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風險和酬勞的,不應終止確認該金融資產。 (四)分不不同情況明確了金融資產轉移的計量方法。 二十五、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保值 (一)明確了套期的分類。本準則將套期分為公允價值套期、現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經營凈投資套期,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劃分方法一致。 (二)嚴格規定了套期會計方法的適用范圍。套期會計方法是指在相同會計期間將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公允價值變動的抵銷結果計入當期損益的方法。

39、由于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阻礙企業經營業績,故本準則規定,同時滿足五個條件方可使用套期會計方法。 二十六、企業會計準則第25號原保險合同 (一)將保險風險作為確認原保險合同的全然要件。確定一項合同是否屬于原保險合同,一是應在單項合同的基礎上推斷;二是要依照合同條款推斷保險人是否承擔了保險風險:發生保險事故可能導致保險人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的,講明保險人承擔了保險風險,該合同方可確定為保險合同。“保險風險”概念系首次引入,從而使得諸多具有投資性質的險種不再符合本準則原保險合同的定義。 (二)原保險合同成立并承擔相應保險責任作為確認保險合同收入的第一個條件。 (三) 分類規定保費合同收入的計量方

40、法。非壽險保險合同的保費收入金額,依照約定的保費總額確定;分期收取保費的壽險保險合同保費收入金額,依照當期應收取的保費確定;一次性收取保費的壽險保險合同保費收入金額,依照一次性收取的保費確定。 (四)要求依照保險精算確定的金額,確定原保險合同各項預備金,并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未決賠款預備金、壽險責任預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預備金進行充足性測試,這也是我國保險會計的重大突破。 二十七、企業會計準則第26號再保險合同 (一) 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分出業務產生的資產、負債及相關收入和費用。分保分出人應當于確認原保險合同保費收入的當期確認分出保費和攤回分保費用,于提取原保險合同預備金的當期確認應收分

41、保預備金和攤回分保賠付費用,該規定突破了現行實務中分保分出人依照分保業務賬單確認分出業務相關收支的做法,消除了再保險合同會計處理與國際慣例的差異。 (二) 明確規定單獨確認再保險合同產生的資產、負債及相關收入和費用。分保分出人不得將再保險合同產生的資產直接沖減有關的原保險合同產生的負債,也不得將再保險合同產生的費用或收入直接沖減有關的原保險合同產生的收入或費用。分保分出人應在資產負債表中單獨列示分出業務相關責任預備金,以充分揭示分出業務引起的信用風險;分保分出人應在利潤表中單獨列示分出保費、攤回分保手續費、攤回分保賠付費用等項目,以充分揭示分出業務的費用。 (三)確立了分入業務收入和費用的會計

42、處理方法。再保險同意人應在再保險合同同時滿足三個條件時確認收入,并在確認分保費收入的當期,依照相關再保險合同的約定,計算確定分保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再保險同意人在收到分保業務賬單時,還應按照賬單標明的金額對相關分保費收入、分保費用進行調整,調整金額計入當期損益。目前,我國保險會計實務一般在收到分保業務賬單時確認分保費收入及相關費用,而美國、歐洲等國家會計實務中一般采納保險精算等專門方法預估確認分保費收入及相關費用。本準則規定實際上采取了先預估、后調整的方法來確認與再保險合同有關的收入和費用,符合我國保險企業的實際情況。 二十八、企業會計準則第27號石油天然氣開采 (一)規范內容僅限于油氣開采活

43、動的會計處理。油氣開采活動包括礦區權益的取得以及油氣的勘探、開發和生產等時期,至于煉制、銷售等下游活動則由其他相關準則進行規范。 (二)明確了油氣資產的計量模式。要求依照歷史成本歸集、確認礦區權益和井及相關設施的成本,而國外對油氣資產的計量要緊有歷史成本加標準化計量和儲量確認會計兩種模式。 (三)未探明礦區權益計提的減值預備不得轉回。 (四)勘探支出的資本化采納成果法對。本準則正式引入成果法,只確認發覺了探明經濟可采儲量的鉆井勘探活動支出,即鉆井勘探支出在完井后,確定該井發覺了探明經濟可采儲量的,應當將鉆探該井的支出結轉為井及相關設施成本;確定該井未發覺探明經濟可采儲量的,應當將鉆探該井的支出

44、扣除凈殘值后計入當期損益。目前,世界上對油氣勘探支出的會計處理,存在成果法和完全成本法兩種方法,但要緊國際石油公司均采納成果法,本準則實現了與國際慣例的趨同。 (五)引入產量法計提油氣資產折耗。規定礦區權益和井及相關設施等油氣資產,應當計提折耗。國際慣例一般采納產量法計提油氣資產折耗,但本準則同時保留了使用年限法。 二十九、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可能變更和差錯更正 (一) 增加了追溯調整不切實可行時會計政變變更的會計處理。會計政策變更對列報前期阻礙數不切實可行的,應當從可追溯調整的最早期間期初開始應用變更后的會計政策;在當期期初確定會計政策變更對往常各期累積阻礙數不切實可行的,應當

45、采納以后適用法進行處理。“不切實可行”是一個新的術語,本準則將其定義為“企業在作出所有合理努力后仍然無法采納某項規定”。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會計政策、會計可能變更和差錯規定其含義為:當企業在付出所有合理的努力之后仍然不能采納某項要求,則該要求是不切實可行的。關于以下特定前期,對某項會計政變變更應用追溯調整法或進行追溯重述以更正一項差錯是不切實可行的: (1)應用追溯調整法或追溯重述法的阻礙數不能確定; (2)應用追溯調整法或追溯重述法要求假設治理層在該期間的意圖; (3)應用追溯調整法或追溯重述法要求對金額進行重大可能,同時不可能客觀地將與那些與可能有關的下列信息和其他信息區分開來: 提供關于上

46、述金額確認、計量或披露日期存在事實的證據;以及 這些證據在上述前期的財務報表授權公布時差不多獲得。 (二)規范了會計可能變更的定義。本準則依照國際會計準則對會計可能變更的表述,將會計可能變更定義為“由于資產和負債的當前狀況及預期以后經濟利益和義務發生了變化,從而對資產或負債的賬面價值或者資產的定期消耗金額進行的重估和調整。” (三)引入更正前期差錯的追溯重述法。追溯重述法,是指在發覺前期差錯時,視同該項前期差錯從未發生過,從而對財務報表相關項目進行更正的方法。確定前期差錯阻礙數不切實可行的,能夠從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間開始調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額,財務報表其他相關項目的期初余額也應當一并調整,也能

47、夠采納以后適用法。 (四)明確將存貨及固定資產盤盈作為前期差錯處理,取消了重大會計差錯、濫用會計政策和會計可能變更的會計處理規定。 三十、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 (一)要求在資產負債表日后對資產負債表日的持續經營狀況進行推斷。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表明持續經營假設不再適用的,企業不應當在持續經營基礎上編制財務報表。依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的要求,以持續經營為基礎編制財務報表不再合理的,企業應當采納其他基礎編制財務報表,并在附注中披露這一事實。 (二)將資產負債表日后發覺的財務報表舞弊或差錯作為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這是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的結果。 (三)擬分配的以及經審

48、議批準宣告發放的股利或利潤,不得確認為資產負債表日負債,但應當在附注中單獨披露,因為該項股利不符合負債定義中所強調的現時義務標準。 三十一、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 1.將我國會計人員通常使用的“會計報表”,按國際慣例改稱“財務報表”。財務報表包括四張報表和一個附注,即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增減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和附注。 2.將長期資產改稱非流淌資產,將長期負債改稱非流淌負債。 3.將少數股東權益列示于合并資產負債表的所有者權益類下,表明合并財務報表編制理論由母公司觀轉為實體觀。 4.收入不再區分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統一稱為營業收入。 5.單列列示減值預備

49、和非流淌資產處置損益。 三十二、企業會計準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 1.仍然同時采納直接法與間接法編制現金流量表,與國際會計準則有一定差異。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現金流量表規定報告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方法,既能夠選用直接法,也能夠選用間接法,但鼓舞采納直接法。 2.要求在投資活動中單獨列報購買或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產生的現金凈額,該規定實質上融合了現行“問題解答”中的相關規定。 3.利息與股利的列報方式不同于國際會計準則。本準則把利息支出和股利支出歸類為籌資活動現金流量,而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現金流量表規定,來自已收及已付利息和股利的現金流量應單獨反映,分不歸入經營活動、投資活動或籌資活動的現金流量,

50、歸屬類不應當在各期保持一致。 三十三、企業會計準則第32號中期財務報告 本準則要求在中期財務報告附注中單獨列示差不多和稀釋每股收益,其他內容變化不大,只是按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的要求進行了格式重排。 三十四、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 4.用“合并財務報表”取代原“合并會計報表”,要緊是與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相協調并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 5.采納實體理論編制合并財務報表,不再采納母公司理論,這也是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的結果。合并財務報表的一系列重要變化,均由差不多理論的變化所致。 6.擴大了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本準則要求依照是否操縱來推斷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凡母公司所操縱的

51、子公司都必須納入合并范圍,包括母公司直接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擁有半數以上表決權的子公司和母公司擁有半數或以下的表決權但能夠操縱的子公司。 7.取消“未確認投資損失”項目。依照合并財務報表準則的實體理論,資不抵債的子公司的虧損應在母公司權益和非操縱權益之間進行分配,“未確認投資損失”項目不再單列。 8.子公司計提的盈余公積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不再轉回。 三十五、企業會計準則第34號每股收益 (一)本準則僅適用于一般股或潛在一般股已公開交易的企業,以及正處于公開發行一般股或潛在一般股過程中的企業。也確實是講,本準則只適用于已上市或擬上市的企業。另外,本準則只涉及每股收益的列報,不涉及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

52、量。 (二)要求企業計算差不多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差不多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的計算方法,與中國證監會第9號編報規則規定的加權平均每股收益和全面攤薄每股收益不盡相同。 (三)界定了潛在一般股。潛在一般股要緊包括可轉換債券、認股權證、股票期權等。關于存在稀釋性潛在一般股的企業,應當分不調整歸屬于一般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和發行在外一般股的加權平均數,并據以計算稀釋每股收益。 (四)假如認股權證和股票期權等的行權價格低于當期一般股平均市場價格,在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應予考慮。換言之,假如認股權證和股票期權等的行權價格不低于當期一般股平均市場價格,就不具有稀釋性。 (五)規定了每股收益信息的列報。基于

53、每股收益信息的重要性,準則要求企業在利潤表內列示差不多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的信息,同時在財務報表附注中披露每股收益的要緊計算過程。 三十六、企業會計準則第35號分部報告 9. 要求區分業務分部和地區分部披露分部信息。業務分部,是指企業內可區分的、能夠提供單項或一組相關產品或勞務的組成部分;地區分部,是指企業內可區分的、能夠在一個特定的經濟環境內提供產品或勞務的組成部分。 10. 明確了報告分部的數量界限。本準則規定,業務分部或地區分部的大部分收入是對外交易收入,且分部收入、分部利潤或分部資產占10%以上的,應作為報告分部。 11.區分要緊報告形式和次要報告形式披露分部信息。關于要緊報告形式,

54、應披露分部收入、分部費用、分部利潤、分部資產和分部負債;關于次要報告形式,只披露收入或資產占10%以上分部的收入和資產金額。 三十七、企業會計準則第36號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12.國家操縱的企業不應僅僅因為彼此同受國家操縱而成為關聯方,但企業間存在本準則規定的關聯方關系時,彼此應視為關聯方,這一規定與國際會計準則第24號關聯方披露有實質性差不,因為2003年修改后的第24號國際會計準則取消了“在國家操縱的企業的財務報表中,對與其他國家操縱的企業的交易不需要作出披露”的規定。然而,我國國有企業規模龐大,在國家經濟仍然處于主導地位,在性質不同于西方,取消該豁免條款在我國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在本準則下,國有企業之間只有存在投資紐帶或者其他實質性操縱關系時才認定為存在關聯方關系。 13.取消了個不財務報表中對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信息披露的豁免。企業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