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科集團財務管理制度手冊2018年_第1頁
萬科集團財務管理制度手冊2018年_第2頁
萬科集團財務管理制度手冊2018年_第3頁
萬科集團財務管理制度手冊2018年_第4頁
萬科集團財務管理制度手冊2018年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44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WORD格式可編輯財務制度管理手冊所屬公司萬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文件類型工I編制部門財務部規制編碼 VKDC-JG1001-2017-001生效日期 2014年6月15日修訂日期修17 年11月11日修改記錄版本修改時間修改內容12014-6-522017-11-11專業知識整理分享管理制度準則 4財務管理組織制度 13預算管理制度 27資金管理制度 34稅務管理制度 41融資管理制度 46報告管理制度 50檔案管理制度 58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64管理制度準則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集團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規范集團公司的財務行為,維護股東的權益,根據國家相 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結合集團

2、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是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集團控股公司范圍內統一執行,各參股子公司參 照執行。集團公司的財務管理部門和各全資、參股子公司應根據本制度及國家相關法規、準則的規定及本單 位的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各項基礎財務工作制度,并形成各公司財務管理手冊。第三條 集團公司本級和各級子公司的財務行為和財務管理工作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并接受有關 主管部門、集團公司監事會的檢查和監督。第二章財務管理體系第四條 集團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在集團公司按照本制度規定對集團公司范圍內財務工作統一管理、統一指導的基礎上,財務管理體系中各層級、

3、各崗位按照相應的職責和權限履行財務管理職責,承擔相應的責任。第五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所在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最終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財務會計資料的真實性、 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公司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最終責任。公司對外報送的財務會 計報表、財務預算方案、財務決算資料以及其他法定財務報告應由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報集團公司備案。第六條 集團公司的以下重大財務事項需由公司股東大會按規定程序審議通過:1、決定公司的投資計劃。2、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3、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虧損彌補方案。4、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6、

4、聘用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7、達到規定條件需由股東大會審議的重大資產購買和出售。8、達到規定條件需由股東大會表決的關聯交易。9、達到規定條件需由股東大會審議的擔保行為。10、變更融資資金用途。11、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需由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其他財務事項。第七條 集團公司的以下重大財務事項需由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其中涉及股東大會權限的財務事項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后需報股東大會審議批準:1、制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2、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3、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虧損彌補方案。4、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5、擬訂公司重大收購、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6

5、、決定達到規定條件需由董事會常務委員會或董事會審議的房地產項目投資、股權投資、資產處置、重大合同簽訂、對外擔保和風險投資。7、達到規定條件需由董事會審議的關聯交易。8、提請聘請或解聘為公司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9、制定或修訂本財務管理制度和公司的主要會計政策,審議和批準公司對外披露的財務報告。10、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本財務管理制度規定需由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其他財務事項。第八條 各子公司股東會、董事會關于財務管理的職責權限由其章程規定,但必須符合公司法等相關 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制度的規定。各子公司發生的財務事項如涉及總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權限的,除需 按其所在單位的規定履行簽批程序外,必須按規定

6、程序報集團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審議表決通過后方可實 施。第九條 各級公司總經理對所在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向所在公司董事會報告財務工作和提交年度預決算預案、經營計劃預案等重要財務事項預案, 組織落實董事會相關財務決議, 完善各項財務制度。第十條 各級公司原則上設置財務總經理崗位,按照公司的人事制度規定任免。財務總經理為所在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具體分管負責所在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向所在公司法人負責并匯報工作。子公司由于管理需要或其他原因暫未設置財務總經理崗位的,由財務經理代為履行職責。第十一條 集團公司實行財務總經理委派制,各級子公司的財務總經理原則上由集團公司委派,業務上接 受集團

7、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的統一管理。委派的財務總經理經所在公司履行董事會表決程序后任命。第十二條 各級公司財務總經理的主要職責和權限包括:1、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的規定監督和審批所在單位的財務收支行為,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行為以及其他有可能損害公司經濟利益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和糾正,制止無效的,有權 提請公司按規定處理。2、負責組織所在單位的會計核算,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的統一要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各種財 務管理報表,對財務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性,會計信息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直接管理責任,對不 符合會計制度和公司相關制度規定的會計事項有責任予以糾正。3、組織編

8、制財務預算和各項財務收支計劃草案,具體組織落實和監督執行公司制定的相關財務預算、計劃、方案等,對于偏離預算、計劃和既定方案的經濟事項有權予以糾正或提請公司按規定進行處理。定期完成公 司財務預測和財務分析工作。4、負責所在公司資金的籌集、 回收和管理,確保資金的安全,保障公司項目開發和日常經營管理的資金需 要,有效降低資金成本,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5、負責所在公司的資產管理, 確保公司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促進資產的保值增值,對侵害公司資產的行為 有權予以制止并提請公司按規定進行處理。6、參與所在單位的經營計劃和項目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簽訂、資產購置和重組等重大經濟事項的討論和研究,為公司的重大經濟

9、決策提供財務依據和專業意見。7、負責所在單位的稅務工作, 與稅務機關建立良好的稅務關系, 按照國家稅務法規的規定及時足額申報繳 納各項稅費;做好各開發項目的稅務籌劃,合法降低項目的稅務成本。8、具體負責建立和完善各項財務基礎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財務制度得到有效執行,提高財務工作的規范化水平。9、負責對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的管理,定期對財務人員進行考核, 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合理配置財務人員的方案,支持財務人員依法履行職責。10、管理和監督下級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接受和配合上級公司的內部審計以及有關主管部門的檢查和監督。11、根據公司制度規定履行與財務管理相關的其他職責。第十三條

10、各公司應設立財務部門,配備專職財務人員。財務部門在財務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具體負責落實財務會計核算和各項財務管理工作,協助財務負責人完成財務工作職責。第十四條財務人員應該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及與所任崗位相稱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等不良記錄的人員原則上不得聘任為公司的財務人員。各公司副總經理(含)以上的直系親屬不能擔任所在單位的財務負責人和主管會計職務,財務負責人及主管會計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所在單位的從事出納工作。第十五條 各級財務部門應完善崗位設置,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嚴格執行不相容職務相分離原則。第十六條 財務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依法從事財務工作。財務人員應按財政部門的規定接受

11、后續教育。財務、人事部門應定期組織財務人員進行專業培訓,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專業水平。第十七條 財務人員因各種原因發生工作崗位變動的,必須按規定做好工作交接,移交所有經管財務資料 和其他經營資料。未辦妥交接手續的,不得辦理轉崗或調動、離職和結算工資等手續。第三章財務會計管理第十八條集團公司執行統一的會計政策。各級公司統一執行國家制定的會計法律法規、會計準則及公司制定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按照統一口徑進行會計核算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和具體 會計核算方法及財務報告的編制方法必須符合會計法律法規、會計準則的規定。集團公司主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制訂和變更需經集團公司董事會表決通過。第

12、十九條 各級獨立法人資格公司獨立設賬,獨立核算盈虧。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不可以獨立設 賬核算。第二十條集團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和各子公司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準則的規定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 建立和健全基礎財務會計工作管理制度,加強財務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化管理,全面提高財務會計工作效率 與質量。具體會計核算方法和日常財務會計工作管理要求由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和各子公司制訂的內部財務會 計工作管理制度進行規范。各級公司應做好對下級子公司財務會計的管理和指導工作。第二十一條各公司應建立完善的財務會計信息和會計檔案管理制度,保證財務會計信息和會計檔案的安 全和完整,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期限妥善保管財務會計

13、檔案。第二十二條各級公司應按照國家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和格式要求編制和報送財務會計報告,各子公 司必須按照總公司的要求按時上報財務會計報告。各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根據真實的交易、事項以及完 整、準確的賬簿記錄等資料進行編制,并經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主管會計工作負責 人和企業負責人簽名和蓋章,各簽字蓋章的人員對財務會計報告會計信息的合法、真實和完整在各自職責范 圍內負責。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定以及公司招投標、融資等業務需要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要求 公司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或相關財務信息,違反規定要求提供的,各公司有權拒絕。第二十三條集團各級公司正式對外披露的財

14、務會計報告需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除正常的對外披露途徑外,任何人不得提前對外泄露公司的財務會計信息和相關經營信息,不得擅自對已披露的財務會計信息和 相關經營信息對外進行解釋。第二十四條集團各級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按規定需經審計的,由經集團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聘請的會計 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審計結果報董事會審議。第四章 財務預算管理第二十五條 集團公司實行預算管理制度,通過財務預算的編制、審批和執行嚴格控制各公司的成本費 用開支,確保各項經營計劃和財務目標如期實現。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作為各子公司經營績效考核的重要依 據。集團各級公司應制訂財務預算的編制與執行監督的具體流程和基礎工作制度,對預算工作實行

15、規范化管理第二十六條 財務預算的編制實行統一組織、逐級落實的原則。各級公司應按照集團公司統一的內容、格式、時間節點等要求編制和上報財務預算。各級公司每年應成立本級公司總經理領導下的預算編制管理機構,協調組織各業務部門和下屬單位的預算編制工作,按時完成公司下年度財務預算的編制。第二十七條 財務預算的編制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從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出發,做到既符合公司整體發展規劃和預算目標要求,又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切實可行。各公司編制的財務預算應報所在公司董事會審 批。第二十八條 財務預算按規定經董事會或股東會批準后執行,各公司應分解各項預算指標至各層級,各部 門,明確預算執行責任人,采取有效措施確

16、保預算的執行。第二十九條 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由于客觀環境變化、經營計劃改變、項目開發銷售進度變化等致使實際 情況與預算發生或將要發生重大偏離的,各公司應及時對財務預算提出修訂建議意見,按規定報批后修訂。第五章投資管理第三十條 集團公司實行統一的投資管理制度,各級公司的對外項目投資、股權投資、委托理財、風險投資等統一由集團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按各自權限審批。第三十一條集團各級公司的投資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公司的發展戰略要求 和現有條件,符合成本效益原則,有利于提高經濟效益。第三十二條 為了控制投資風險,保證投資項目的經濟效益,相關公司的經營班子應對擬投資項目的可行 性進行

17、充分研究論證,并提出可行性報告報董事會或股東大會立項、審查和決策,重大投資項目應組織有關 專家、專業人員進行評審。財務部門應對擬投資項目進行財務評價及稅務認證,提出相應的報告。具體投資 決策程序由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規定。第三十三條 經批準的投資項目,相關公司及時組織實施,嚴格按照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實施方案以及股東大會、董事會審批意見落實項目投資節點計劃,加強項目開發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嚴格控制成本,確保預期經濟效益的按時實現。第三十四條 項目投資結束后,具體實施投資的公司應對項目的經濟效益進行后評估。第三十五條 集團各級公司通過并購、注資等方式進行股權投資或取得其他公司的控制權時,應對目

18、標企業進行盡職調查,并聘請中介機構進行審計和評估,以經審計評估后的價值作為定價的參考依據。嚴格產權登記管理,及時辦理辦理產權登記手續。投資期滿相關股權轉讓的,也應進行審計評估和按規定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第六章資產管理第三十六條 集團各級公司的資產由其所在單位按以下原則確定主要歸口管理部門:貨幣資金、應收及預付款項、長期股權投資、無形資產由財務部門負責管理,辦公、交通運輸等固定資產由行政部門負責管理, 未開發土地、在建項目及工程用設備物料由成本中心負責管理。各項資產統一由所在公司財務部門核算,各 級財務部門應對資產的管理履行會計監督職責。在資產的日常管理過程中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相關部門應 予以配

19、合。第三十七條 集團各級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在年度預算內的重大資產可以由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由總經理審 批,出售、處置任何重大資產需經董事會審議批準。第三十八條 集團公司應建立和完善統一的資產管理辦法,規范資產管理行為,依法管理和經營公司資產,保證公司資產的安全和完整,促進資產的保值增值。第一節資金管理第三十九條 集團公司可以通過增資擴股、銀行貸款、合作開發、引進房地產投資基金、少數股東對等投入及接受其他單位提供資金、票據貼現、銷售回籠等方式籌資項目開發、拓展和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并按 規定的權限分別向董事長、董事會、股東會履行審批和備案手續。資金的籌集應根據項目開發、拓展和生產 經營的實際資金需求

20、進行,盡量避免資金閑置,并嚴格控制資金成本和財務風險。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下屬單位不能直接進行權益資本籌資和債務性籌資。第四十條 集團公司的資金實行統一管理制度,各級公司的資金由總公司統一調度和統籌安排使用。集團 公司于每年末按照公司整體發展規劃和下年度經營計劃做好下年度公司整體的資金預算,對資金整體需求、 資金保障計劃提出可行方案,報董事會審批后執行。各子公司也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做好本單位資金預算, 各子公司的資金預算應與公司的整體資金預算保持一致。第四十一條資金預算經批準后,各級公司的應嚴格執行, 認真組織落實,做好資金籌集和使用的計劃安排。第四十二條 各級公司的所有資金必須納入法定會計賬冊

21、核算,不得坐收坐支,嚴禁賬外循環和違規設立“小金庫”。各級公司應建立和執行嚴格的資金管理基礎制度,保證資金安全和正常周轉,確保應收資金的及時回收,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第四十三條 各級公司的會計和出納不能由同一人擔任,開具銀行支票所需的印章必須分由兩人或兩人以 上保管,銀行支票印章的保管理人員不得在空白或內容填列不全的支票上蓋章。第四十四條各級公司應嚴格執行資金支付審批權限和程序,各項資金的支付必須嚴格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審批。對于未經規定程序審批或超越權限審批的款項,出納人員不得支付資金,其他財務人員不得辦理有關財務事項。付款申請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第四十五條 所有的資金的支付必須依據有效合同、合法

22、憑據和齊全的手續,并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據,杜絕白條或不規范憑證、票據支取資金。由于特殊原因暫時未能取得合法有效票據的,應做好相應臺賬記錄,明確催收責任人和催收期限,因未及時催收給公司帶來稅務問題或其他不利影響的,應追究責任人的責任。第四十六條除集團公司按照規定統一調撥資金、子公司向其下屬公司調撥資金、以及員工正常業務工作借支外,各級公司的資金借給其他單位或個人必須經公司董事會審批。資金的外借使用應遵循等價有償原則,并通過金融單位委托貸款解決,確保安全回收。員工因辦理業務需要預先借支資金的,必須按照規定在授權范圍內審批辦理借支手續,并在相關業務辦妥后及時報銷銷賬或退還所借支的資金。第四十七條未經集

23、團公司董事會在其權限范圍內審議批準,各級公司的資金不得投入證券市場從事有價證券買賣活動,或從事其他任何形式的委托理財、風險投資活動。第四十八條 各級公司財務管理部門應加強對現金的管理和監督,在規定的范圍內使用現金,保證庫存現金的安全。財務部門應建立現金定額制度,對于超出定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第四十九條 各級公司的所有銀行賬戶必須由所在公司的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其他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開 立銀行賬戶,所有開戶銀行賬戶必須報集團公司審批備案。銀行賬戶必須以本單位的名義開立,不得違反規定以其他單位或個人的名義開立,嚴禁將公款私存、出租或出借銀行賬戶。各級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銀行賬戶進行清理,對于長期

24、不使用、不需用的銀行賬戶應及時予以注銷。第五十條 資金收支必須及時入賬,做到日清月結。各級公司財務部門的會計人員應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 額調節表和盤點現金,保證賬實相符,出現賬實不符情形的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糾正或追究 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二節 應收及預付款管理第五十一條 各級公司應建立完善的應收及預付款管理制度,完善相關業務流程,確保應收及預付款的安全回收。第五十二條各級公司應對應收款項和預付款項設立臺賬逐筆登記發生時間、欠款單位或個人、欠款原因、欠款金額、到期時間、催收責任人等,定期清理,按時催收。臺賬中記錄的應收賬款除賬面反映的應收賬款 外,還應包括賬上尚未結轉收入,在賬上暫時未

25、體現為應收賬款,但根據合同約定應收的銷售房款及其他收 入。對于逾期時間較長的應收款項,應作為重點催收對象,由財務、法律、銷售、客服等相關部門共同催收,并注意訴訟時效的保護,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公司對其擁有合法訴訟權利,避免超過訴訟時效而喪失訴權,致使應收款項無法收回。對于期限較長的預付賬款也應及時清理。第五十三條 各級公司應形成定期召開應收賬款專題會議的制度,由財務、法律、銷售、客服等相關部門參加,定期分析、研究應收賬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共同尋求解決方法。第五十四條 由于客觀原因確實無法收回,符合公司壞賬確認條件的應收款項,各級公司應在取得核銷證據后及時按規定程序報其董事會核銷壞賬。第五十五條

26、 公司員工因工作調動、辭退、辭職等原因離開原工作單位的,應結清所欠公司款項,未辦妥結清手續的不得辦理調動或離職手續。第三節 固定資產管理第五十六條 各級公司應建立和完善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制度,對固定資產的購置、使用、處置、保管和登記等基礎工作實行規范化管理,確保固定資產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第五十七條各級公司應在編制年度財務預算時確定下年度的固定資產購置計劃,并按照預算實施固定資 產購置,超出預算范圍內的固定資產購置,應按規定權限審批。第五十八條 在年度預算內的固定資產購置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由總經理負責審批同時報董事會備案,固 定資產出售和報廢處置報董事會審批出售和處置。第五十九條各級公司嚴禁用公

27、款以私人名義購置固定資產,所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全部納入法定會計賬 內管理和核算。第六十條 各級公司的固定資產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清查盤點,并與會計賬上記錄核,確保賬實相符,不相 符的應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對于已經失去使用價值、需要報廢的固定資產,應及時報請董事會審批清理。第四節其他資產管理第六十一條 各級公司應建立和完善招投標等機制,有效降低各種物料、設備的采購成本。相關歸口管理部門應做好驗收和保管工作,保證其安全和完整。已完工物業及出租物業應定期維護。第六十二條股權投資、證券投資所形成的資產以及其他資產按照本制度其他章節及公司的相關制度規定 管理。公司資產對外捐贈的管理制度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

28、另行制定。第七章負債及擔保管理第六十三條集團公司及各級子公司應適度控制負債規模,嚴格控制財務風險。第六十四條各級公司在年度預算內的銀行貸款由董事會在授權范圍內由董事會常務委員會按照規定權限 審批,并報董事會備案。年度預算外的銀行貸款上報董事會審批。第六十五條各級公司的以下擔保及根據集團章程規定的擔保行為需經董事會、股東會或股東大會審議 通過:1、公司本級及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2、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第八章收入、成本、費用第六十六條 各級公司各種收入均應有合法的依據、憑證,并規定全部納入法定會計賬冊核算,及時進 行確認和反映,依法繳納各種稅費。第六十七條 各級公司應建立完善

29、的成本控制管理體系,并按照財務預算嚴格控制成本費用的開支。成本、費用的支出應真實、合法,并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第九章稅務管理第六十八條 各級公司必須配備專職稅務管理人員,建立稅務臺賬,管理稅務檔案,上報稅務報表。第六十九條若有重大涉稅業務、涉稅風險或稅務檢查,稅務管理人員應立即向集團財務管理中心匯報。第七十條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公司內部規章制度。保證公司合理、合法地納稅,實現涉稅零風險。第七十一條 保證稅金核算準確、完整,正確反映公司的納稅情況。第七十二條 充分尊重稅法,在經營過程中進行納稅籌劃,合法減輕稅收負擔,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第十章利潤分配管理第七十三條公司當年的稅后利

30、潤按以下順序分配:1、如有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2、按法律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10衿,提取額累計超過股本 50叱后可不再提取;3、根據股東大會的決定提取任意公積金;4、根據股東大會的決定對剩余利潤進行分配。第十一章財務報告管理第七十四條公司應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按時編制和提供財務報告,并對財務報告信息進行分析使用 。第七十五條公司編制和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不得含有虛假的信息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第七十六條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必須保證提供的財務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就財務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

31、完整性依法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第七十七條各公司應當依照企業章程和企業相關制度的規定,向投資者提供財務會計報告和對外披露財務信息。第七十八條各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和披露的財務信息必須提前向集團財務管理中心備案。第十二章財務會計檔案管理第七十九條 各公司必須建立會計檔案的保管、保存、立卷、歸檔、借用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 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第八十條 原始憑證不得外借。其他單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憑證時,經本公司財務主管領導、 會計主管人員批準,可以復制。向外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復印件,應當在專設的登記簿上登記,并由提供人 員和收取人員共同簽名或蓋

32、章。第十三章財務風險管理第八十一條公司必須建立財務風險管理制度,通過財務管理工作全過程風險控制活動以防范以下風 險:1、財務報告失真風險。沒有完全按照相關會計準則、會計制度的規定組織會計核算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沒有按規定披露相關信息,導致財務會計報告和信息披露不完整、不準確、不及時。2、資產安全受到威脅風險。沒有建立或實施相關資產管理制度,導致公司的資產如設備、存貨、有價證 券和其他資產的使用價值和變現能力的降低或消失。3、舞弊風險。以故意的行為獲得不公平或非正當的收益。第八十二條 通過財務風險管理旨在公司為實現以下目標提供合理保證:1 、將財務風險控制在與總體目標相適應并可承受的范圍內;2

33、、實現公司內外部財務信息溝通的真實、可靠;3、確保財務、稅務法律法規的遵循;4、提高公司財務管理效率;5、確保建立針對各項重大財務風險發生后的危機處理計劃,使公司不因災害性風險或人為失誤而遭受重 大有形和無形損失。第十四章附則第八十三條 各級公司均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對資金、投資、成本費用等制訂詳細的管理細則。第八十四條 公司章程及相關管理制度對股東大會、董事會、董事長權限的規定發生變化的,按章程及相 關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第八十五條本制度規定與相關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相抵觸時,以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的規定為準第八十六條 本制度(草案)經集團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施行,修訂亦同。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財

34、務 管理中心。財務管理組織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規范集團公司以及納入集團范圍內企業的財務組織管理,根據公司法、集團公司各項管 理制度要求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條財務管理關系遵循的原則1、發揮集團整體優勢,互惠互利,平等、競爭、效率的原則,共同發展壯大。2、依據公司法建立各自的法人治理結構,各自享有獨立的法人財產權,獨立行使民事權利,承擔民 事責任。3、依據資產(股權)紐帶關系,分別按全資子公司(或子企業)、控股公司、參股公司、分公司(以下 簡稱各公司)處理集權與分權關系,集團公司享有資產收益權,重大決策權。并依法對各公司實施財務活動 監督管理權

35、。4、遵守合同協議,按市場規則辦事,維護法人權利,按章程分配收益。第二章財務管理關系第三條集團公司所屬各子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資本金為集團公司投入,集團公司與各子公司是投資與被 投資關系1、集團與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財務關系。(1)集團公司行使出資者財務管理的決策職能,集團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行使出資者財務管理的執行職能;(2)依照公司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集團公司通過規范母子公司之間的各項財權與事權關系,行使資 產收益權、重大決策權;(3)子公司董事會行使經營者財務管理和經營管理的決策職能,子公司財務機構行使經營者財務管理的執行職能;(4)集團對子公司財務機構的建立,會計政策與制度、資產管理、對外投

36、資、資金籌措的統一,對外擔 保、資產損失的處置、收益分配等重大方面進行約束控制。2、集團公司內部各公司之間的財務關系(1)各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均為獨立法人,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2)各子公司之間相互提供產品、勞務協作等,其價格制定遵從市場原則,由子公司雙方協商定價,并 簽訂經濟合同或協議;(3)子公司與控股子公司之間可以互相參股;(4)子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資金借貸、收支業務結算按市場原則辦理。3、集團公司與分公司之間的內部財務關系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是集團公司的主要生產部門,以成本控制為主,內部獨立核算,自計盈 虧,其經營財務統一受集團公司控制并管理;財務上實行兩級管理、三級核

37、算。第四條 建立嚴格的經濟責任和獎懲制度。“結果管理與過程管理結合”、“外部約束與內部自律結合”。把子公司經營者的利益分配與資本保值增值相結合,通過強化集團公司對子公司的外部財務管理和子公司內 部控制制度,實施經濟責任制指標全過程的考核評價,嚴格獎懲兌現。第五條制訂集團公司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辦法及細則,子公司的哪些財務會計行為(或事項)應由集團公司決策;怎樣確保集團的財務制度在子公司全面貫徹實施;如何確認子公司對集團公司的資本實施保值增 值等,集團公司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將規定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辦法并細化成財務細則進行管理。第六條 各子公司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及原則,結合本公司經

38、營特點,制定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約束經營者的經營行為和財務行為,形成母子公司財務配套制度體系。第七條 完善財務組織分工,實行財務總經理委派制、財務經理備案制。股東會、集團董事會決定子公司是否設財務總經理,財務總經理為董事會在財務管理上的高級專業人員,為其提供專業顧問和授權進行日常經營者財務決策。下屬子公司財務總經理由集團公司委派;公司財務管理 中心經理由本級公司董事會任命并報集團公司備案;原則上未經集團公司批準不應撤換。同時子公司設財務部,負責履行子公司財務管理的執行職能;分公司不設財務總經理;集團公司委派的財務人員統一由集團公 司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考核、調配。第八條集團公司各級財務部門應配合監事

39、會監督董事和經理在執行公司職務時有無違反法律法規或公 司章程的行為。配合集團公司審計部門為監督子公司的經營活動和財務收支的合法性、真實性、合理性,開 展對子公司的審計。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完成母子公司的年度會計報表的審計。第二章組織架構第九條組織架構圖第十條財務會計機構職能1、經營計劃管理職能:負責建立經營計劃體系,組織其他職能部門編制經營計劃,監督計劃執行情況、評價考核計劃成果2、資金管理職能負責管理資金的來源、運用以及分配,重點強調現金頭寸的管理,控制公司資金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同 時也保證資金的盈利性與風險的權衡。3、財務預算與分析職能協調并組織集團公司各部門年度預算或相關預測的編制,并在其他

40、部門的預算或相關預測的基礎上編制 年度或預測。參與評議固定資產更新改造、大修理預算。參與公司融資、投資計劃的編制工作。定期、不定 期撰寫財務分析報告向董事會和總經理報告公司經營情況、預算指標完成情況及財務預警;對公司財務及經 營提出建議;對公司融資、投資、利潤分配和股利分配提供財務意見。對預算完成情況進行監督、分析、匯 報。4、會計核算、報告與財務信息披露職能負責集團公司會計核算業務,包括保持會計記錄、準備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合并會計報表及相關的內 部管理報表;負責收集財務信息,編制對外報送的財務信息披露。5、財務監督與考核職能按會計監督工作規范的要求進行會計監督管理。參與審核集團公司重大經濟

41、合同的訂立,對合同執行情 況進行財務監督。對集團公司費用預算、固定資產更新改造、大修理及收支計劃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對公司 公司財務管理中心下屬會計機構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6、資產管理職能為保證公司實物資產的安全與完整,負責制訂或參與協助相關部門共同制訂公司固定資產、備品配件相 關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資產更新改造大修理預算制度、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制度、工程審核制度、設備及工程 驗收制度、設備內部調撥制度、固定資產報廢與處置、設備維護保養制度、備品配件預算制度、備品配件盤 點制度、安全庫存量制度、備品配件驗收入庫制度、備品配件庫齡分析制度等。7、稅務管理職能負責公司的稅務相關工作,嚴格遵守國家稅收法

42、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公司內部規章制度。保證公司合 理、合法地納稅,實現涉稅零風險。保證稅金核算準確、完整,正確反映公司的納稅情況。充分尊重稅法, 在經營過程中進行納稅籌劃,合法減輕稅收負擔,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8、財務戰略規劃職能:負責與其他相關部門一起研究、策劃集團公司的財務戰略規劃,包括:中長期籌資策略、多元化投資戰略、稅務規劃等;負責和投資部門一起規劃集團公司資本運作方案;負責制定集團公司會計核算制度與程序、財務管理制度與財務規范;負責制訂集團公司財務指標。9、成本管理職能:以公司經營目標為導向,按成本發生的各環節、與成本責任部門共同落實責任成本,以責任成本為目標,進行全過程的成本監控、

43、預警、反饋、分析匯報。10、融資管理:負責測算項目發展資金需求,聯絡各類金融機構為項目發展提供資金支持。11、其他綜合管理職能:(1)負責提交并執行董事會利潤分配和股利分配方案;(2)負責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3)負責保管有價證券;負責保管財務公章;(4)組織、協調公司各項外部檢查和審計工作,包括年度會計報表審計、中期會計報表審閱、年度外匯 年檢等;(5)協助辦理各項資產保險業務的報批手續;(6)負責建立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對委派財務主管人員提名和考核,提出聘任、調動和解聘建議。第十一條崗位職責1、集團財務總經理崗位描述:財務總經理是指由集團公司董事會決定的,全面負責對企業的財務、會計活動進行

44、全面監督 與管理的高級管理人員。崗位職責:(1)審核集團公司的重要財務報表和報告,與集團公司法人共同對財務報表和報告的質量負責;(2)參與審定集團公司的財務管理規定及其他經濟管理制度,監督檢查集團子公司財務運作和資金收支情況;(3)監督檢查企業經營性、融資性、投資性、固定資產購建支出和匯往境外資金及擔保貸款事項;(4)參與審定集團公司重大財務決策,包括審定集團公司財務預、決算方案,參與審定集團公司重大經 營性、投資性、融資性的計劃和合同以及資產重組和債務重組方案,參與擬訂集團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 補虧損方案;(5)對董事會批準的集團公司重大經營計劃、方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6)依法檢查集團

45、公司財務會計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及時發現和制止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的行為和可能造成出資者重大損失的經營行為,并向董事會報告;(7)依法審定集團公司及子公司財務、會計、審計機構負責人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事項;WORD格式可編輯(8)負責保管財務印章。承擔的經濟和法律責任:(1)對報出的集團公司的財務報表和報告的真實性,與集團公司法人共同承擔責任;(2)對集團公司因財務管理混亂、財務決策失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相應責任;(3)對集團公司重大投資項目決策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相應責任;(4)對集團公司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承擔相應責任。財務總經理主要權限:(1)對集團及

46、下屬企業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制度和企業各項內控制度,有可能在經 濟上造成損失、浪費的行為,有權制止或者糾正。制止或者糾正無效時,提請董事會處理。(2)有權組織本單位各職能部門、直屬基層組織的經濟核算、財務會計和成本管理方面的工作。(3)主管審批財務收支工作。除一般的預算內財務收支可以由財會機構主管人或者其他指定人員審批 外,重大的財務收支,須經財務總經理報董事長批準。(4)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成本和費用計劃、信貸計劃、財務專題報告、會計決算報表,須經財務總經 理簽署。(5)涉及財務收支的重大業務計劃、經濟合同、經濟協議等,在單位內部須經財務總經理會簽。(6)會計人員的任用、晉升

47、、調動、獎懲,應當事先征求財務總經理的意見。財會機構負責人或者會計 主管人員的人選,應當由財務總經理進行業務考核,依照有關規定審批。2、集團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崗位描述:組織并負責集團公司的財務管理、預算管理、會計管理及會計監督等方面的工作,參與集團 公司績效管理、投資管理、預算管理等重要經營問題的研究、分析、論證的中級財務管理人員。主要崗位職責(1)參與制訂集團公司財務管理、預算管理、會計核算制度,并參與監督各項制度的執行;(2)組織集團公司的會計核算、 財務預算的編制和財務報表的匯總、 審核;確保財務信息的準確、及時;(3)進行稅務規劃,識別稅務風險、提出規避風險的改進建議;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

48、,減少公司稅收負 擔;(4)組織對集團公司財務指標進行分析與評估,為公司的相關決策提供支持,并為規劃、績效考核等工作的進行提供事實依據;(5)組織集團公司對外投資的財務可行性研究及收益分析;專業知識整理分享WORD格式可編輯(6)組織制定集團公司資金運作與調配流程與規范,制定融、籌資方案并監督執行;(7)組織集團公司內部收費價格的調研、制定工作;(8)組織集團公司財務系統的電算化發展規劃及管理工作;(9)對集團公司外匯申領,各類除社會保險外的其他保險進行審核;(10)與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外部機構建立多樣的融資渠道,提高融資能力,確保公司財務管理 工作的順利進行;(11)組織建立并保存集團

49、公司財務檔案,并按公司及部門有關規定及時上繳檔案,以確保部門運行的 有效和集團內知識、信息的共享;(12)制定和完善部門內部工作計劃、管理制度、業務流程、財務預算等,確保部門工作有序、高效、 協調、規范;(13)負責下屬主管的業績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和實際工作表現實施溝通、培訓、獎懲和工作調整, 幫助其進行職業生涯設計,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主要管理權限(1)對集團公司辦公會中討論的事務具有建議權;(2)對集團本部財務人員和全資公司財務經理的人員招聘、辭退、考核、獎懲和晉升有主要建議權;(3)對集團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有審議權;(4)對部門內的工作計劃和預算有審議權;(5)對財

50、務管理事務,有權要求集團本部相關人員和外派管理人員予以配合;(6)對集團公司現金支出有審核權;(7)對集團下屬的全資子公司、控股公司的股權融資、財務杠桿比例一定幅度以上變化有建議權。3、集團財務管理中心財務管理及財務分析崗位(財務經理暫代,根據工作量可設獨立崗)崗位描述:負責集團公司的財務分析等財務管理工作,以支持集團公司重大決策和經營管理。主要崗位職責(1)負責對集團公司財務狀況進行專門的分析測算,編寫財務狀況分析報告,上報季度、年度分析結果;(2)負責對集團公司的投資項目包括對外投資、對子公司(包括成員企業及參股公司) 的投資及成員企業對外投資提供財務方面的分析意見,為制定集團公司投資規劃

51、,新設、收購、合并、轉讓、撤銷子公司和 投資項目以及子公司和投資項目增加或減少注冊資金提供財務決策依據;(3)負責定期對成員企業的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及財務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指導, 提出建設性意見和方案;(4)對集團公司投資項目進行評標,對建設項目驗收提出建議;(5)負責擬定、修改、完善集團公司財務分析等財務管理制度等相關文件;(6)負責組織進行集團公司財務分析,為集團公司重大財務決策提供依據;(7)負責建立健全對子公司的財務分析制度,指導子公司進行財務分析工作, 對財務分析中暴露的問題進行專題調研和檢查,并將有關結論和意見向集團領導進行報告;(8)負責組織實施集團公司的內部價格

52、、收費工作;(9)負責組織集團公司對外投資的財務可行性研究和財務收益分析。主要管理權限(1)對集團公司的財務分析報告有建議權;(2)各成員企業上報的財務分析報告有建議權;(3)在財務分析工作范圍內,有權要求相關人員給予配合;(4)對集團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有建議權;(5)對集團公司的財務分析和財務預算有主要建議權;(6)對集團本部及各成員企業上報的財務分析有審核權;(7)對集團本部及各成員企業上報的財務預算有審核權;(8)在財務分析、預算管理工作范圍內,有權要求相關人員給予配合。4、集團財務管理中心融資及資本金管理崗位(財務經理暫代,根據工作量可設獨立崗位)崗位描述負責集團公司資信維護工作,具體

53、實施籌資方案。負責集團公司的資金及融資管理工作。主要崗位職責(1)負責具體實施融資及資信維護工作, 收集、分析國內外金融市場主要籌資工具及各金融市場的情況, 對集團公司融資方案的制定提出建議;專業知識整理分享WORD格式可編輯(2)負責根據集團公司融資計劃,具體實施人民幣資金和外幣資金籌集,保證日常還本付息正常進行, 維持公司的債信;(3)負責維持與投資者、評級機構和境外監管部門的聯系,做好評級接待工作;(4)就重大金融政策變化對集團公司的影響提出建議;(5)負責擬定集團公司有關融資、資金管理和現金管理的政策、制度等相關文件;(6)負責監督集團公司各成員企業及單位之間的資金劃轉和結算;(7)負

54、責擬定資金運作方案并組織實施,以提高集團公司資金周轉率;(8)負責研究和擬定資金清算業務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并監督其認真落實執行,加強內部風險控制;(9)負責根據有關法規,對集團下屬企業進行授信管理及債務監控;(10)負責了解國內外金融市場主要籌資工具及各金融市場的情況,通過比較不同方式、不同市場籌資 的特點,根據公司資金需求,擬定集團公司融資方案;(11)負責指導集團下屬企業關于外幣融資的方式、國家政策、公司政策,以及國家外匯其他政策的有 關問題;(12)負責組織資金資本檔案、融資業務檔案的歸檔及文書處理。主要管理權限(1)對集團公司籌資方案有建議權;(2)在融資職責范圍內,有權要求相關人

55、員給予工作配合。(3)在工作職責范圍內,對集團公司及全資子公司資金資本的管理工作有主要建議權;(4)在融資、資金管理工作范圍內,有權要求相關人員給予配合。5、集團財務管理中心預算控制及會計審核崗位(財務經理暫代,根據工作量可設獨立崗位)崗位描述承辦集團公司的財務預算工作;參與集團公司內部收費價格的調研、定價。會計審核工作,加強會計風險控制及管理主要崗位職責(1)負責擬定財務預算的規程及制度,對集團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提出建議;(2)負責組織編制集團公司的財務預算,監督、指導、審核集團下屬公司財務預算工作,協助相關部門 對集團下屬單位進行經營績效管理 ;專業知識整理分享WORD格式可編輯(3)負責

56、對集團公司的財務預算落實和指標完成狀況進行跟蹤,評價和分析,進行專題調研和檢查,向 集團高層領導和成員企業提出預警信息和調整建議;(4)負責對集團公司內部收費價格進行調研、并對收費價格提出建議;參與集團本部和全資子公司的會計制度制定、修改、并貫徹執行;(5)負責審核憑證;(6)負責聯系中介機構對集團公司進行會計咨詢,決算審計;(7)負責對集團本部按月進行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及會計報表的稽核;(8)負責對集團本部財務核算進行審核,保證會計明細賬記錄的準確性和完整性;(9)負責對集團本部財務報表進行審核,確保公司業務往來賬、投資收益分配等財務信息明晰、準確、 完整;(10)負責對全資子公司會計審核業務進行指導。主要管理權限(1)對集團本部各部門和成員企業上報的預算有建議權;(2)在預算、收費價格工作范圍內,有權要求相關部門人員給予配合;(3)對集團公司會計核算、會計報表等工作具有建議權;(4)在會計審核業務范圍內,有權要求集團相關人員予以配合。6、集團財務管理中心會計及成本核算崗位崗位描述負責集團公司會計、成本核算,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