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精品文檔】如有侵權,請聯系網站刪除,僅供學習與交流 海商法期末復習知識點.精品文檔. 海商法概念:調整海上運輸關系以及與船舶有關的各種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調整關系:海上運輸關系:海上合同關系(提單、航次租船合同、多式聯運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賃合同、海上旅客運輸合同、海上拖航合同、海上保險合同等)、海上侵權關系(船舶碰撞、海洋環境污染、海上人身傷亡、海事欺詐)、海上特殊風險所產生的法律關系(海難救助、共同海損、承運人責任限制、海事賠償責任限制)與船舶有關的關系:船舶管理、船員配備、船舶所有權、船舶租賃、船舶留置權、船舶抵押權、船舶優先權、船舶扣押等。特點:技術性、國際性、綜合性,受國際立
2、法和國際慣例的影響較大,與航海實踐和商貿實務息息相關強調航海安全。體現在船舶必須適航,否則不能免除船方責任;很早就建立了共同海損責任;強調保護海洋環境重視船方利益,以鼓勵航運。承運人的不完全過失責任制度與免責制度;海事賠償責任限制;船舶抵押權可以就建造中之船舶設定;貨物的性質及價值未聲明并注明于載貨證券者,運送人或船舶所有人就每一件僅負法定限制責任。重視人命安全之保護。船舶責任限制制度對人身傷亡賠償高于財產賠償;為救助人命而違反規定航線,船舶所有人不得要求賠償;船舶碰撞時對于人命采取連帶責任;船長在不威及自身船舶/船員/旅客安全范圍內,有義務救助海上出于危難人;于海難救助中救人者,對于船舶及財
3、務之救助報酬有權要求分配;船舶碰撞后,對于他船應盡力救助,除非危及本船及船上人員安全。歷史沿革:古代海事法:海商法萌芽時期漢穆拉比法典羅德海法中世紀三大海法:奧列隆慣例集康索拉度海商法典維斯比海法近代海商法:國家制定海商法,并由國家的強制力保證實施時期。現代海商法:國際統一立法趨勢。a.IMO、CMI、UNCTAD等:國際公約b.民間機構:格式合同、國際慣例。 c.沖突法律規范適用范圍:海江之間、江海之間的直達運輸。貨物運輸不適用港口之間、沿海和內河;旅客運輸不適用內河。海上拖航制度不適用港區內對船舶提供的拖輪服務海上救助、船舶碰撞、共同海損要求在海上或者與海相通的可航水域所發生。 船舶概念:
4、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動式裝置,但是用于軍事的、政府公務的船舶和總噸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包括船舶屬具。(海商法第三條)特征:應當是海船。海船是指在遠洋、近海、沿海三類區域。必須是用于水上航行的,即是海上移動式裝置,必須有航行能力,有一定構造,具備浮性,呈現某種凹型或內空狀態。所以燈船、橋船、竹筏、木排等不屬于船舶本體:龍骨、外板、甲板、船艙、船機等。海難救助、船舶碰撞中船舶大于上述范疇。*屬具:指輔助船舶發生效用,但與船舶形體及船舶移動能力沒有多大關系的部件。如錨、錨鏈、救生艇、索具、醫療設備、廚房設備、消防、電信、航海日志、船上漁具等。法律性質:人格屬性:具船名、國籍、船籍港、年齡等人格化特征。在
5、英美還有對物訴訟。雖是動產,但具有不動產的法律特性。整體屬性(合成物)。在買賣、抵押、租賃、委付時,船舶及其屬具應一并進行。*涉及共同海損分攤時,船舶保險委付以及賠償、船舶司法扣押及執行等都涉及全部。但從技術上講,對于具備獨立價值部分,可特別約定。國籍:意義:國內法上:內河、沿海運輸、拖航、捕魚、勘探、開發國際法上:公海自由航行權。 法律適用和管轄:在公海上航行的船舶受本國法約束。取得:船公司資本構成中本國50以上;船公司在本國有住所或主要辦事處;雇傭本國船員50以上。(我國)“方便旗”船:原因:船舶所有人有利可圖;船旗國可以獲得稅費;具有靈活性。弊端:逃避有關國家的正常監督檢驗,安全系數低,
6、事故發生率高;不利于發展本國船隊,影響發達國家船員就業船員待遇保障少;容易產生海事欺詐。防范:海洋法公約、船舶登記公約 船長的職責1.駕船管船。不因引航員引領船舶而解除。2.司法職能。(海商法第36條第一款 “為保障在船人員和船舶的安全,船長有權對在船上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人采取禁閉或者其他必要措施,并防止其隱匿、毀滅、偽造證據。)3.公證職能。船上發生的出生或者死亡事件。出生證明、死亡證明書和遺囑。4.應變職能。發生海上事故,不嚴重危及在船人員和財產的安全時,盡力施救。船舶的沉沒、毀滅不可避免時,可作出棄船決定(除緊急情況外,應當報經船舶所有人同意)5.處分職能。對人處分權。對船上其他人員和
7、財產安全構成嚴重威脅,且不聽制止時,可將其拘禁,暫時限制其人身自由。對物處分權。人員持的兇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強制保管和將其丟棄;所載危險品,將貨物卸下、銷毀、投棄入海或使之不能為害止對事處分權。海事或污染事故,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損害擴大,制作報告書6.代理權。簽單權(海商法72第2款)、簽訂救助合同的權利(海商法175第2款) 船舶抵押船舶抵押權:抵押人對于抵押權人提供的作為債務擔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債務時,可以依法拍賣,從賣得的價款中優先受償的權利。抵押人:所有權人或所有人授權的人。(共有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共有人間另有約定除外><共有應當登記,否則不對抗第三人
8、>)標的物:包括建造中的船舶; 船舶滅失,抵押權消滅,保險賠償可優先受償(船舶保險費由抵押人負擔)共有權分割的,抵押權不受影響;設定:應當簽訂書面合同;登記對抗;未經同意抵押人不得轉讓(?)效力優先:船舶優先權>留置權>抵押權 2個以上的,先登記>后登記>未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淪為普通債權?) 船舶優先權概念:海事請求人依照規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經營人提出海事請求,對該船有優先受償的權利標的:產生該海事請求的船舶(我國僅限船舶本身,不包括其代位物)特點:法定權利,非當事人的約定。秘密性,不以登記為條件,第三方不可知。追及性,隨船轉移(受讓前可通過法
9、院剔除優先權:公示60天)優先性,船舶優先權>留置權>抵押權程序性,必須通過法院對船舶的扣押、拍賣程序。(不能自力救濟)有優先權的海事請求:在編船上工作人員的工資、其他勞動報酬、船員遣返費用和社保 營運中發生的人身傷亡的賠償請求; 船舶噸稅、引航費(主要指強制引航)、港務費和其他港口規費 海難救助款項(特別補償+報酬+酬金)營運中因侵權行為產生的財產賠償請求(不包括合同債權;例外1)順序:執行費用、共益費用先于船舶優先權發生于后的,先受償(保全了它們的利益);兩個,后先其他的按順序(法定順序,非發生順序),同一順序按比例?(以每一次海難為分界線,順序為:后,后,前,前)消滅:期間屆
10、滿:1年(不得中止或中斷)經法院強制出售船舶滅失被剔除(法院公告期限屆滿)獲得適當擔保其他:債的消滅、設定“責任限制基金”、權利登記期限屆滿 優先權滅失,不等于海事請求權(債權)的滅失留置權: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時,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證造船費用或者修船費用得以償還的權利。船舶留置權在造船人、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者所修的船舶時消滅。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概念:是指承運人收取運費、負責將托運人托運的貨物經海路由一港運至另一港的合同范圍:不適用我國港口之間。適用涉港澳臺的海上運輸分類:班輪運輸Liner shipping,提供船期表航次租船合同Voyage charter par
11、ty:航線、航期不定(適航、不得不合理繞航)多式聯運合同(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 contract)海上運輸+其他方式(海上貨物運輸總合同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人物:承運人: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義與托運人訂立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人。(船舶所有人、承租人、運輸組織者或者無船承運人)實際承運人:接受承運人委托,從事貨物運輸或者部分運輸的人,包括接受轉委托從事此項運輸的其他人。 托運人: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義或者委托他人為本人與承運人訂立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人。實際托運人: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義或者委托他人為本人將貨
12、物交給承運人的人。 FOB貿易術語下的賣方。合同:班輪運輸,托運人向承運人訂艙,承運人表示接受時合同即成立 航次租船合同,書面合同 *光船租賃合同和定期租船合同,書面合同無效:合同/提單/其他運輸單證/違反規定的,條款無效。將貨物的保險利益轉讓給承運人的條款或者類似條款,無效。 單位賠償責任限制(實際)承運人及其受雇人、代理人:總)貨物滅失損害:按件/貨運單位(66667 SDR)或按毛重(2 SDR/公斤),兩者取其高例外:裝運前已經申報其性質和價值,并在提單中載明的(高于?)另行約定,高于本條規定的賠償限額(低于的能例外嗎?)延遲交付:貨滅損同上。經濟損失為所遲延交付的貨物的運費。兩者都有
13、同上。*用集裝箱等裝運器具的,每個裝運器具按提單中載明的件數計;未載明的,每一裝運器具為一件。裝運器具本身為一件*該權利喪失:承運人等人放任結果發生(惡意不適用)承運人vs實際承運人:承運人對全部運輸負責。合同可約定實際承運人承擔的責任期間內,承運人不負責。兩人都負有賠償責任的,負連帶責任。承運人的特別協議(額外承擔義務或放棄權利)對承運人有效,其中經實際承運人明確同意的,對實際承運人生效。兩者間可追償。 海商法來自:海牙規則:承運責任與免責維斯比規則:提單證據效力;非合同之訴;承運人受雇人/代理人的法律地位;訴訟時效漢堡規則:承運人/托運人定義;有關實際承運人;托運人的責任;運輸單證;貨物交
14、付 承運人的義務一、適航義務(不能由他人代替,但可以向獨立合同人追償):謹慎處理或due diligence使船舶處于適航狀態(能夠抵御 預定航次的、通常出現的、可合理預見的風險)妥善配備船員(數量上、質量上)裝備船舶和配備供應品(供在下一停靠港添加之前使用)貨倉適貨(使貨艙/冷藏艙/冷氣艙/其他載貨處所,適于并能安全收受/載運/保管貨物)*獨立合同人如修船人、驗船師、羅經校正師等。因果關系:貨損與不適航間需有因果關系才對貨損負責舉證責任:貨方證明船舶不適航。承運人欲免責,需證明已盡謹慎處理使船舶適航的義務時間:開航前和開航當時。裝貨時貨倉適貨;船舶起錨或解纜離泊之時,全面適航。開航后不適航:
15、因管船過失,免責;管貨過失,不能免責。 the voyage:整個航次二、管貨義務:過失責任制妥善(技術上)謹慎(責任心)地裝載、搬移、積載、運輸、保管、照料和卸載所運貨物。承運人的雇用人和代理人也應嚴格履行這一義務。三、直航義務:不得不合理繞航(按照約定的/習慣的/地理上的航線)合理繞航:救助或者企圖救助海上人命或者財產、政府等要求對船貨雙方而言都合理在B/L中明確訂有繞航條款,實際繞航也沒有超出該范圍繞航與本航次的任務沒有嚴重的抵觸其他:躲避臺風,送病危船員上岸治病等。*不合理繞航:為了承運人本身的利益和方便。法律后果:海牙維斯比規則的規定。四、合理速遣:不得延遲交付遲延交付:未能在明確約
16、定的時間內,在約定的卸貨港交付。漢堡規則還規定,沒有約定交付時間的,若在合理的時間內未交付的也是。責任:貨物滅失或損害賠償遭受的經濟損失賠償賠償限額:貨物滅失損害與經濟損失同時發生的,適用單位賠償限制。僅貨物滅失或損害的,可以適用單位賠償責任限制僅經濟損失,賠償數額最多為所遲延交付的貨物的運費。*約定的時間屆滿六十日內交付貨物的,賠償請求權人可以認為貨物已經滅失。*免責事項只免貨物滅失和損害,不適用于經濟損失。*承運人自向收貨人交付貨物的次日起連續60天內,未收到收貨人就貨物因遲延交付造成經濟損失而提交的書面通知的,不負賠償責任。*經濟損失的計算:市價損失,利息損失,增加的關稅損失,對轉售合同
17、的違約金損失。五、交付貨物交付的辦理:通知 交接收貨人提交貨物滅失損壞情況書面通知(聯合檢查的可不用)非顯而易見的,七日內,集裝箱十五日內(次日起)未提交書面通知的結果:加重貨方對貨物損失的舉證責任交付的完成/擬制交貨。*必須嚴格憑正本提單放貨,否則賠償由此對正本提單持有人造成的實際損失,包括對第三方的責任或合理的營業損失(時效一年) 承運人的責任演變:嚴格責任不負過失責任不完全過失責任(1893年美國哈特法,最基本的責任不能免責)海牙規則、維斯比規則完全過失責任(不入流)貨物滅失損害賠償滅失:實際價值(CIF價格),減去因貨物滅失少付/免付的費用;損害:受損前后實際價值的差額/修復費用,減去
18、因損壞少/免付的遲延交付的損失(見上)特殊貨物:活動物(承運人證明已履行運輸活動物的特別要求、滅失損害是由于此種固有的特殊風險造成)艙面物(同托運人達成協議/符合航運慣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危險物(托運人應告知、加標,承運人可在中途采取措施使之不能為害)鹿責任期間: 承運人承擔海上貨物運輸法規定的強制性最低責任的地域和時間范圍 (不得約定減少,可約定增加;可約定增加段的責任)*集裝箱:從裝貨港收貨起至卸貨港交貨時止,貨物處于承運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間*非集裝箱:從貨物裝上船時起至卸下船時止,貨物處于承運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間 承運人免責事由船長、船員、引航員或者承運人的其他受雇人,駕船
19、/管船過失:火災,但是由于承運人本人的過失所造成的除外;(索賠人舉證)(火烤煙熏踩踏也免)天災,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險或者意外事故;(前提是適航,采取適當措施)戰爭或者武裝沖突;(不含海盜,海盜屬其他)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行為、檢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非由承運人本人引起的)罷工、停工或者勞動受到限制;(同上)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圖救助人命或者財產;托運人、貨物所有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的行為;貨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盡到管貨義務)貨物包裝不良或者標志欠缺、不清;11經謹慎處理仍未發現的船舶潛在缺陷;12其他(如活動物、甲板物、危險物等)*誰主張,誰舉證*約定免責,不得減輕承運人根據法律應負的最
20、低責任。 海難救助特別補償獲得條件:救助方對構成環境污染損害的船舶或船上貨物進行了救助,不論救助是否有效救助方沒有獲得救助報酬,或者獲得的救助報酬少于救助費用。各情況:既無效,又未保護環境。無報酬,有特別補償。雖無效,但保護了環境。無報酬,有特別補償(救助費用+救助費用*1.32)雖有效,但未保護環境。有報酬。最少為救助費用(有權獲得差額)既有效,又保護了環境。有報酬。最少為的特別補償(有權獲得差額)剝奪:由于救助方的過失未能防止或者減少環境污染損害的,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地剝奪。() 定期租船合同Time C/P概念: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約定的由出租人配備船員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約定的期間內按照
21、約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特征:出租人負責配備船長、船員(區別光船租賃),負責船舶航行及內部管理,支付有關費,負責適航(交付時適航,可解約索賠;使用中的適航,滿24小時的不付租金)、修理義務。轉租的,由始租者負責。承租人負責船舶的營運、調度工作,負擔有關營運費用; 租金按租金率和時間長短計算;承租人承擔租期內的時間損失,不計算滯期費、速遣費。(區別航次租船合同)格式合同: 1993紐約土產交易格式(“NYTP93”),較維護承租人的利益。特征條款:交船與解約:未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交船的,可解約索賠;上面合理告知的,48小時通知是否繼續租交船等泊的時間損失,按約定 租金:NYPE93每半
22、個月預付一次(對承租人的財務/貨物/轉租收入有留置權) 停租:Off-hire:在租期內,船全部/部分不能使用,承租方無過錯,中斷支付。出租方有過錯的,可追償。停租事項必須法定或合同明確約定。(人員或者物料不足;船體、船機或者設備的故障或者損壞;船舶或者貨物遭受海損事故而引起延誤;船舶入干塢或者清洗鍋爐)還船:約定地點,狀態良好(自然磨損除外) 提前:接受,有權索賠租金損失(應采取措施減少損失) 合理超期:有權,支付租金(合同/市場租金率取其高)船速vessels speed和燃油消耗量fuel consumption:交付時符合實際船速<約定船速,承租人可進行船速索賠(損失時間)實際燃
23、油消耗量>合同規定,承租人可提出燃油索賠。解約事項:出租人未按時交付船舶 出租人提供的船舶不適航 承租人未在約定的安全港口(地理&政治)或者地點之間運輸 承租人未按約定付租金(全額)(留置權)賠償損失:以上四者 承租人運輸不合法貨物;未經出租人同意運輸活動物/危險物 還船時船舶狀態不好(超出自然磨損) 租期內船舶不適航滿24小時,承租人可以不付該時間租金。 船速索賠、燃油索賠、停租過錯索賠(承租人享有);提前/超期還船(出租人)*承租人可轉租,及時通知出租人;船舶所有人可轉讓所有權,及時通知承租人。*出租人的免責事項,首要條款:出租人的一切責任、權利和豁免,適用海牙規則或相應的國
24、內法中關于承運人責任、權利和豁免規定。 光船租賃合同 Bareboat C/P概念: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備船員的船舶,在約定的期間內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營運,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特點:承租人負責雇傭、配備船長/船員,負責船舶的使用/經營(處分權仍在出租人手中)出租人只提供一艘空船,只負擔船舶的折舊費和交船時驗船時間損失保險費負擔:合同中應訂明租金按船舶的裝卸能力和租期長短計算*財產租賃性質,海商法未規定的,受合同法調整。格式合同:1974 “BARECON”(貝爾康)特征條款:交船與還船:進行船舶狀態檢查,交船時間損失由出租人承擔,還船由承租人 租金:超過7天未付的,有權解約和索賠
25、;船滅失的停付,多交的返還租購條款:承租人按約定向出租人付清租購費時,船舶所有權即歸于承租人還船(除,同定期租船)解約事項:出租人未按時、按地點交付船舶 出租人提供的船舶不適航 承租人未在約定的安全港口(地理&政治)或者地點之間運輸賠償損失:以上三者 承租人運輸不合法貨物;未經出租人同意運輸活動物/危險物 還船時船舶狀態不好(超出自然磨損)租金未按合同約定延遲交付7天的 承租人對船舶占有、使用和營運的原因,出租人遭受損失 所有權爭議/出租人負債使船舶被扣押,承租人遭受損失未經承租人事先書面同意設定抵押權*承租人承擔:保險金,船舶的修理/保養,配備船長、船員*經承租人書面同意,出租人方可
26、抵押;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方可轉租 航次租船合同概念: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艙位,載運約定的貨物,從一港運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約定運費的合同。特征:承租人不負責船舶經管費用、船員的相關費用,貨物裝卸費用由雙方約定。按照貨物數量收取運費,而不按時間。因此裝卸期限、滯期費、速遣費為特征條款。合同約定貨物的名稱/種類/數量/裝卸港口。(vs班輪運輸) 常使用標準合同格式。格式合同:金康合同“GENCON”,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工會制定。對出租人較為有利。我國法律規定:來自金康合同,除適航和不得不合理繞航外,均為任意條款特征條款:裝卸時間:出租人保證適于裝卸,承租人在運費之外不承擔任
27、何費用的時間。滯期費:超裝卸時間,支付給出租人的費用。速遣費:少于裝卸時間,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的費用。*移墊料算,動力不足不算。修理時間算*可要求損失賠償裝卸準備就緒通知書(NOR):12點前的,當天13點;12點以后的,次日6點 交給托運人(裝)/收貨人(卸),或承運人等裝卸時間計算:準備好而沒有泊位的,起算。移位時間不算。檢查不合格前算。船舶和貨物更換:出租人經承租人同意可更換船舶,過失應負賠償責任,后者可解約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更換貨物,過失應負賠償責任,后者可解約*受載期滿出租人未提供準備好裝貨船舶的,承租人可解約;同意延期的,48小時,僅一次 船舶碰撞概念:船舶在海上或者與海相通
28、的可航水域發生接觸造成損害的事故。 船舶包括與(本法第三條所指)船舶碰撞的任何其他非用于軍事的或者政府公務的船艇 *因操縱不當或者不遵守航行規章,雖未與其他船舶發生碰撞,但是使其他船舶以及船上的人員、貨物或者其他財產遭受損失的,適用本章的規定。(浪損等)*海商法第3條:本法所稱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動式裝置,但是用于軍事的、政府公務的船舶和總噸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構成要件:必須發生在船舶之間(撞碼頭、棧橋等不算;一方必須是第3條的船舶,另一方只要非用于軍事/政府公務(20總噸以下、內河船、內湖船可)船舶之間必須發生接觸,即直接碰撞(船舶操縱設備算,漁船的漁網不算)碰撞發生地:海上或與海相通的
29、可航水域。損害事實(人身傷亡、財產的滅失或損害) 分類:過失碰撞:單方過失碰撞(過失方賠償);雙方過失碰撞(按過失比例賠償)(過失與 *當事人負過失比例的舉證責任,不能舉證的協商或平分。事實推定 *雙失賠償范圍:本船貨損(不可免責的部分)、他方(對方和第三人)過失) 貨損、港口等設施、救助費、人命傷亡(連帶)。*雙方互有責任碰撞條款:載貨船舶的承運人有權向本船貨主追回其本應免責但卻間接地賠付了50的貨物損害(英國財產是連帶平分的)無過失碰撞:不可抗力:主張方舉證:已盡到通常的技術和謹慎;無駕船和管船過失;造成碰撞的原因是不可預見和不可避免的意外事故:欲援引的一方負舉證責任(船長/船員/引航員等
30、已已盡合理的技術和謹慎;非有意;不可避免;不可預見。)不明原因的碰撞:無法查明原因,各自承擔損失(同)故意碰撞:船員/引航員全額賠償、刑事責任/所有人喪失責任限制權/無保險利益 間接碰撞:船舶因操縱不當或者不遵守航行規章*特殊作業過失:沉船所有人有打撈沉船和加標義務;拖行碰撞由被拖行方承擔;引航過失由船舶所有人承擔;救助方應承擔經濟責任損害賠償的基本原則:恢復原狀:受害方追償損害的尺度與標準。直接損失賠償:碰撞造成的財產損失;相繼發生的有關費用和損失(救助、拖航或打撈,修理期間的營運損失)為避免或者減少損害而產生的合理費用和損失預期可得利益的損失(可合理預見)。受損方盡力減少損失:由此產生的費
31、用可要求賠償(見上)加害方可從中獲益,并對減少的不賠償受害方因經濟實力不足的,不能索賠*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要件:過失;碰撞的事實;損害的事實;過失與損害之間有因果關系責任主體:船舶所有人(登記光船租賃的除外);船舶經營人/管理人(有過失)與所有人/光船承租人承擔連帶責任。船長的施救義務: 施救義務(不嚴重危及本船和船上人員安全)通知義務(將船舶名稱、船籍港、出發港和目的港通知對方)詳細地收集、記錄和保存有關碰撞情況的資料(本船詳細情況/他船名和船籍港/日期及大致區域/航次的詳細情況) 共同海損概念: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貨物和其他財產遭遇共同危險,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
32、的特殊犧牲、支付的特殊費用。*單獨海損:由于自然災害/意外事故/船舶駕駛人員的過失所直接造成的船舶或貨物的損害。 構成要件:同一航程中,船舶貨物/其他財產,遭遇共同危險(非:救助他船/為單方/空載)采取的措施有意(船長明知會有損失,但不得不)、合理(必要/最有成效/最節約)犧牲/費用:特殊(非正常情況)、直接(不含延期交付/船期/行市/其他間接損失)采取的措施必須有效果。犧牲:船舶:滅火(煙熏火烤除外)、有意擱淺(無論勢必擱淺)、機器/鍋爐損害(超負荷)割棄殘損部分、船用材料/物料作為燃料(備足燃料下)、拋棄貨物的損害、擱淺貨物:撲滅火災的貨物犧牲、有意擱淺/減載的貨損、卸貨等過程中的損害、用
33、作燃料時的貨損、拋棄貨物(按公認貨運習慣運輸)、其他財產:貨物的滅損所造成的運費損失。(應得-應付)費用:救助報酬(特別補償除外)與避難港有關的費用:必須駛向或已駛回的費用;移動或卸下貨物、燃料/物料的船員的工資、給養和其他諸如燃料物料等費用。代替費用。不得超過被代替的共同海損的特殊費用其他:墊款手續費(計算利息、手續費2)、共同海損利息7、共同海損理算費共同海損理算:準據法:適用理算地法律(航程終止地/航程中斷地/共同約定)規則:合同約定/本章規定以航行終了時和終了地的價值為準。程序:宣布(48小時)提供有關材料:事故證明、損失證明(海事聲明書/海事報告/航海 日志摘錄)確認共同海損:確定損
34、失金額1(犧牲+費用) 計算分攤價值2(受益+補償)確定分攤額3編制共同海損理算書其他:共同海損分攤請求權時效,一年,自理算結束之日起計算。擔保(保證金交由海損理算師)*引起共同海損是由航程中一方的過失造成的,不影響其要求分攤共同海損的權利(分攤前共損原因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是其不能免責的過失所致的除外)。非過失方可索賠。1.船舶犧牲金額=實際支付的修理費-合理的折舊。尚未修理的,按合理貶值計算,全損或不值得修的,犧牲金額=完好狀態下的估值-非共同海損損壞的估計的修理費-殘值貨物犧牲金額=貨物裝船時價值+保險費+運費-由于犧牲無需支付的運費-出售貨物凈得運費犧牲金額=損失的運費金額-本應支付但
35、無需支付的營運費用2.船舶分攤價值=航程終止時的完好價值-自然損失(或=實際價值+共同海損犧牲金額)貨物分攤價值=裝船時價值+保險費+運費-非損失金額-承運人承擔風險的運費。貨物在抵達目的港以前售出的=出售凈得金額+共同海損犧牲金額*未申報/謊報的貨物,參加共同海損分攤;其特殊犧牲不列入共同海損。*以不正當低價申報的,按實際價值分攤共同海損;按申報價值計算犧牲金額。運費分攤價值=航程終止時有權收取的運費-事故后的營運費用+共同海損犧牲金額共同海損分攤金額=分攤價值×共同海損犧牲和費用總額×100%共同海損分攤價值總額3. 海難救助概念:在海上或與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對于遇險的
36、船舶和其他財產進行救助的行為。性質:強制救助:主管機關命令所有人打撈影響安全航行的沉沒物/飄浮物(或打撈收費) 主管機關,從事/控制救助,成功,pay。未成功,補償救助中的支出費用自愿救助。救助雙方無需達成協議;無效果,無報酬。被救助人享有救助拒絕權。契約救助。合同行為,救助方式和救助報酬按約定。(船長訂立合同)義務救助。船長,不嚴重危及本船和船上人員安全,有義務盡力救助海上人命海上救助的方式:拖帶/擱淺/搶險/守護/滅火/打撈構成要件:法定救助對象:船舶(同碰撞船舶要求,不適用平臺和鉆井裝置);非永久地和非有意地依附于岸線的任何財產(貨物、風險運費等)救助水域(海上或者與海相通的可航水域)被
37、救物處于危險之中。船或貨,真實客觀的危險。不考慮引起危險發生的原因救助方沒有救助義務,而被救助方自愿接受救助*負有義務:法定:船長,碰撞時雙方的船長和船員(對方的人命和財物)根據合同:船長/船員/旅客對本船舶/船上貨物和人命,拖航,引航*無權獲得救助款項:履行拖航等合同約定義務(合同外的特殊勞務除外)被明確/合理拒絕后,仍進行救助的。救助一般必須取得效果。例外:特別補償;其他法規(主管機關);合同約定救助報酬:分配:救助各方協商/判決/仲裁確定:無效果無報酬原則最高限額(不得超過船舶和其他財產的獲救價值)特別事項:救助人命無酬金,但可從財產中分得特別補償無權或減少:被拒絕;有欺詐行為的;過失使
38、救助更困難的確定因素:船舶和其他財產的獲救的價值救助方在防止或者減少環境污染損害方面的技能和努力救助方的救助成效危險的性質和程度救助方在救助船舶、其他財產和人命方面的技能和努力救助方所用的時間、支出的費用和遭受的損失救助方或者救助設備所冒的責任風險和其他風險救助方提供救助服務的及時性用于救助作業的船舶和其他設備的可用性和使用情況救助設備的備用狀況、效能和設備的價值。分攤:按船舶/財產各自的獲救價值占全部獲救價值的比例承擔。報酬請求權人:船長和其他船員施救船舶的所有人或承租人(光船租賃僅承租人)引航員遇險船舶的船員。船上旅客專業救助公司和團體 *僅當其超出其義務范圍時*同意船舶所有人的不同的船之
39、間,亦適用。 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概念:在發生重大海損事故時,給他人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依法負有賠償責任的船舶所有人、救助人、經營人承租人等可以根據法律規定,僅在法律規定的最高限度內承擔損害賠償的責任制度意義:海上風險巨大 海上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 海運業的發展要求船舶人格化,船長以及船員所為被法律擬制為船舶所為,由船舶自身負責方式及其沿革:委付制:原則無限責任,委付后僅及于海上財產(船及本航次運費)執行制:僅以其海上財產負有限責任(多了退還),債權人有擔保權船價制:以航次終了時的船舶價值和運費為限(可先提存船價和運費為基金保船自由,若委付船舶則不論航次發生幾次事故,均以船舶價值為限。)噸位金額制:每次事故,按船舶噸位*每一噸的限制額(1957)并用制:和取其低(1924)特征:vs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爆破區域搬遷方案范本
- 東莞防滑地坪施工方案
- 木材防潮處理方案范本
- 升降機頂升施工方案
- 惠州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教育測量》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洛陽師范學院《建筑構造技術》2023-2024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試卷
- 浙江科技學院《英語泛讀(1)》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鄭州經貿學院《遙感原理與方法》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咸寧職業技術學院《實驗室安全教育》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上海中醫藥大學《西方文化導論及經典文本》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湖北省武漢市2025屆高中畢業生四月調研考試語文試卷及答案(武漢四調)
- 道路普通貨物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
- 分娩鎮痛后護理
- 2025年河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招職業適應性測試歷年(2019-2024年)真題考點試卷含答案解析
- 【9數一模】2025年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九年級中考一模數學試卷(含答案)
- 2025年無錫市錫山環保能源集團招聘筆試參考題庫含答案解析
- 2024年江西省高考化學試卷(真題+答案)
- 田徑運動會各種記錄表格
- 五年級語文下冊第八單元【教材解讀】
- 報價單(報價單模板)
- 4173845485社保系統操作說明(金保工程)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