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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所得稅培訓講義【DOC】企業所得稅培訓講義文件格式:DOC/Microsoft Word - HTML版企業所得稅培訓講義一,有關企業所得稅法出臺情況簡介1991年4月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從1991年7月1日起施行.:9600/gxtax/zcswszjfiles/1 . 292K 2009-12-7一、有關企業所得稅法出臺情況簡介1991年4月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從1991年7月1日起施行。1993年12月,國務院將國營企業所得稅條例(草案)、國營企業調節稅征收辦法、集體企業所得稅

2、暫行條例和私營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整合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從改革開放20多年的實踐來看,在改革開放初期對外國投資者來中國投資制定單獨的企業所得稅法,對于我國吸引外資、引進先進技術、擴大出口、增加稅收、推動我國國民經濟快速發展,確實發揮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兩法并存也存在一些突出的問題:1、稅基不統一我國原外資稅法原則上允許外資企業的成本費用在稅前據實扣除,對內資企業卻限制扣除,不利于內資企業進行成本費用的補償。2、稅率不統一根據全國企業所得稅稅源調查資料測算,2005年內資企業平均實際稅負為24.53%,外資企業平均實際稅負為14.89%,內資企業高

3、出外資企業近10個百分點,說明我國內外資企業面臨著一個嚴重不公平的競爭環境。3、優惠政策不統一在稅收優惠方面,外資企業比內資企業享受的面更廣,數額更大,從而實際稅負更輕。4、稅制不統一,導致了稅收征管和資源配置的低效率5、“兩法并存”導致一些通過“假合資”、“返程投資”等方式騙取稅收優惠的問題屢屢發生,造成國家財政收入的流失。6、“兩法并存”在對稅收征管效率造成損害的同時,也影響了市場機制的健康運行和資源的有效配置。十六屆三中全會確立了“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管理”的稅制改革原則和方向1、2007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并以主席令第6

4、3號發布,標志著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的最終統一。(2826票贊成、22票反對、35票棄權)2、2007年11月28日,國務院第197次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2007年12月6日,以國務院第512號令公布。兩法合并的深遠意義:1、新稅法為各類企業公平競爭和市場經濟體制的進一步完善創造了良好的條件2、新稅法有利于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升級3、新稅法有利于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和和諧社會的全面建立4、新稅法有利于建立完善的所得稅制度和促進稅制的進一步現代化5、新稅法有利于加強稅收征管, 堵塞稅收漏洞二、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

5、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適用本法(自然人性質企業)。 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 本法所稱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 本法所稱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 實際管理機構,是指對企業的生產經營、人員、賬務、財產等實施實質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機構。 稅法第50條規定:“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并

6、繳納企業所得稅”。 法人、公司稅制是企業所得稅制國際慣例。 改變了以往內資企業所得稅以“獨立經濟核算”(在銀行開設結算賬戶、獨立建立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表、獨立計算盈虧)為條件判定納稅人標準的作法。 將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根據“登記注冊地”和“實際管理控制地標準”劃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 新稅法: 注冊地或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之一在中國 雙重標準有利于限制利用避稅地避稅。機構、場所(非居民):ü 管理機構、營業機構、辦事機構;ü 工廠、農場、開采自然資源的場所;ü 提供勞務的場所;ü 承包、建筑、安裝、裝配、勘探等工程作業的場所;ü 其他從事經營

7、活動的機構、場所三、征稅對象及其確定征稅對象,是指對什么征稅。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指對企業或其他取得了收入組織的收益課稅。即對其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稅 。所得概念包括了以下幾方面的含義:一是非法所得應當具有可稅性。二是臨時性、偶然性所得也是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 三是所得是扣除成本、費用等后的純收益,企業所得稅對納稅人的純收益征收,是區別于其他稅種的本質特征四是所得是貨幣或者非貨幣的所得,即所得應當有一定的載體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

8、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1、銷售貨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動發生地確定;2、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3、轉讓財產所得,不動產轉讓所得按照不動產所在地確定,動產轉讓所得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4、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確定;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照

9、負擔或者支付所得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負擔或者支付所得的個人的住所所在地確定;6、其他所得,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 四、納稅義務根據稅收管轄權(居民稅收管轄權、收入來源地稅收管轄權)劃分為無限納稅義務和有限納稅義務。(一)無限納稅義務(全面納稅義務)居民企業:境內所得、境外所得(25%)(二)有限納稅義務非居民企業: 1、有機構、場所(境外,有聯系) 25%2、沒有機構、場所(境內) 20%五、稅率 法定稅率: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 優惠稅率:稅收優惠政策六、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一)確定應納稅所得額的重要原則 納

10、稅調整原則 權責發生制原則 真實性原則 實質重于形式原則 實現原則1、納稅調整原則(稅法優先原則)(1)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計算。(2)稅法沒有明確規定的遵循會計準則與慣例。(3)也是申報納稅的基本方法。 申報表設計:會計利潤±納稅調整 2、權責發生制原則權責發生制,是指以實際收取現金的權利或支付現金的責任的發生為標志來確認本期的收入、費用及債權、債務。 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

11、已經在當期收付,也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1)什么是“屬于當期”?收入和費用的確認時點應當以與之相關的經濟權利和義務是否發生為判斷依據。(2)“不論款項是否支付”只是為了與收付實現制區別,但有時現金的收付與權責的發生是同步的,也不能認為不按現金的收付確認收入和費用就是權責發生制。(3)交易事項發生后,與其相關因素均應在當期確認,否則不執行權責發生制原則的事項必須有明確規定。3、真實性原則(1)真實性原則是與權責發生制密切相關。 企業應當提供證明收入、費用實際已經發生的適當憑據。發票是收付款的憑據收付實現制,與企業按權責發生制確認收入、配比費

12、用可能存在時間差。 企業在年度申報納稅時,某些支出可能按權責發生制屬于當期應該扣除,但由于沒有付款,暫時沒有取得發票(2)真實性原則應用應考慮 企業有的業務無法取得發票或不需要發票的情況; 比如,某些其他事項核算都很準確的五星賓館,也可能從集貿市場采購餐飲物資;房地產企業拆遷戶領取拆遷費等。 取得不合格發票、甚至假發票的情況。 有的發票內容真實,金額準確,但不符合發票管理規范 也有的無意取得的假發票,實際支出真實存在;甚至有意取得假發票,比如購買發票抵賬,有真實支出存在。(3)按照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任何合理支出未扣除,都不能得出應納稅所得額在日常征管中,要允許納稅人使用諸如合同

13、、支票等作為適當憑據對某些項目支出申報扣除;也可能針對某個、或某些項目進行核定。4、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對交易事實的評價必須根據誠實信用的經濟和商業實質進行判斷,而不是法律形式。該原則主要針對的是人為或虛假的交易,表面看來具有某種商業目的,但實際僅具有稅收的動機。會計基本準則第條: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應僅以交易或事項的法律形式為依據。5、實現原則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雖然是基于凈資產增加的經濟學意義上的所得概念,但為了便于征管,同時必須以“交易”實現或完成為前提。 在涉及接受捐贈非貨幣性資產、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以及涉及大規模資產交易的企業重組時,要考慮所得實

14、現甚至納稅必須的現金流問題(因為企業重組中涉及的資產交易量大,許多交易是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沒有變現要納稅,可能阻礙這類交易的發生,因而,從經濟意義上分析是無效率的)。(二)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新稅法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扣除額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原內資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準予扣除項目金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免稅所得比較:1.增加了“不征稅收入”的概念2.把免稅收入首先從收入總額中減除,國家優惠稅收政策得到充分的貫徹落實,稅基更加準確,更符合稅收法定主義原則,有效解決實踐中對免稅的投資收益、國債利息收入征稅的做法。(三)收入的

15、確定1、確認的原則權責發生制,是以實際收取現金的權利或支付現金的責任的發生為標志來確認本期的收入、費用及債權、債務。 權責發生制條件下,企業收入的確認一般應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一是支持取得該收入權利的所有事項已經發生;二是應該取得的收入額可以被合理地、準確地確定。除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另有規定外,企業銷售收入的確認,必須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和實質重于形式原則。稅法規定,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具體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收捐贈收入、其他收入的相關內容。收入確認的特殊

16、情況:企業的下列生產經營業務可以分期確認收入的實現:(1)以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的,按照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2)企業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以及從事建筑、安裝、裝配工程業務或者提供其他勞務等,持續時間超過12個月的,按照納稅年度內完工進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確認收入的實現。稅法規定:提供工程或勞務持續時間超過12個月的,均應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3)采取產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業分得產品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其收入額按照產品的公允價值確定。(4)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

17、,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一是,企業發生下列情形的處置資產,除將資產轉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資產所有權屬在形式和實質上均不發生改變,可作為內部處置資產,不視同銷售確認收入,相關資產的計稅基礎延續計算。1、將資產用于生產、制造、加工另一產品;2、改變資產形狀、結構或性能;3、改變資產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轉為自用);4、將資產在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之間轉移;5、上述兩種或兩種以上情形的混合;6、其他不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二是,企業將資產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資產所有權屬已

18、發生改變而不屬于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1、用于市場推廣或銷售;2、用于交際應酬;3、用于職工獎勵或福利;4、用于股息分配;5、用于對外捐贈;6、其他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三是,企業發生第二條規定情形時,應當視同銷售,計價如下:屬于企業自制的資產,應按企業同類資產同期對外銷售價格確定銷售收入;屬于外購的資產,可按購入時的價格確定銷售收入。2、收入的確認(1)銷售商品收入的確認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企業銷售商品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可以確認收入的實現:一是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二是企業獲得已實現經濟利

19、益或潛在的經濟利益的控制權;三是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四是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合理地計量。下列商品銷售,按規定的時點確認為收入:1.銷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辦妥托收手續時確認收入。2.銷售商品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3.銷售商品需要安裝和檢驗的,在購買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裝和檢驗完畢時確認收入。如果安裝程序比較簡單,可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4.銷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續費方式委托代銷的,在收到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采用售后回購方式銷售商品的,銷售的商品按售價確認收入,回購的商品作為購進商品處理。有證據表明不符合銷售收入確認條件的,如以銷售商品方式進行融資,收到的款項應確認

20、為負債,回購價格大于原售價的,差額應在回購期間確認為利息費用。銷售商品以舊換新的,銷售商品應當按照銷售商品收入確認條件確認收入,回收的商品作為購進商品處理。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而在商品價格上給予的價格扣除屬于商業折扣,商品銷售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后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債權人為鼓勵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而向債務人提供的債務扣除屬于現金折扣,銷售商品涉及現金折扣的,應當按扣除現金折扣前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作為財務費用扣除。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的減讓屬于銷售折讓;企業因售出商品質量、品種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屬于銷售退

21、回。企業已經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和銷售退回,應當在發生當期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企業以買一贈一等方式組合銷售本企業商品的,不屬于捐贈,應將總的銷售金額按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的比例來分攤確認各項的銷售收入。(2)提供勞務收入企業在各個納稅期末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應采用完工進度(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收入。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指同時滿足下列條件:一是收入的金額能夠合理地計量;二是交易的完工進度能夠可靠地確定;三是交易中已發生和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合理地核算。企業提供勞務完工進度的確定,可選用下列方法:1、已完工作的測量。2、已提供勞務占勞務總量的比例。3、發生成本占總成本的比

22、例。企業應按照從接受勞務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確定勞務收入總額,根據納稅期末提供勞務收入總額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納稅年度累計已確認提供勞務收入后的金額,確認為當期勞務收入;同時,按照提供勞務估計總成本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納稅期間累計已確認勞務成本后的金額,結轉為當期勞務成本。下列提供勞務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應按規定確認收入:1.安裝費。應根據安裝完工進度確認收入。安裝工作是商品銷售附帶條件的,安裝費在確認商品銷售實現時確認收入。2.宣傳媒介的收費。應在相關的廣告或商業行為出現于公眾面前時確認收入。廣告的制作費,應根據制作廣告的完工進度確認收入。3.軟件費。為特定客戶開發軟件的收費,應根據

23、開發的完工進度確認收入。4.服務費。包含在商品售價內可區分的服務費,在提供服務的期間分期確認收入。5.藝術表演、招待宴會和其他特殊活動的收費,在相關活動發生時確認收入。收費涉及幾項活動的,預收的款項應合理分配給每項活動,分別確認收入。6.會員費。申請入會或加入會員,只允許取得會籍,所有其他服務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費的,在取得該會員費時確認收入。申請入會或加入會員后,會員在會員期內不再付費就可得到各種服務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會員的價格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該會員費應在整個受益期內分期確認收入。7.特許權費。屬于提供設備和其他有形資產的特許權費,在交付資產或轉移資產所有權時確認收入;屬于提供初始及后續

24、服務的特許權費,在提供服務時確認收入。8.勞務費。長期為客戶提供重復的勞務收取的勞務費,在相關勞務活動發生時確認收入。(3)轉讓財產收入當企業的轉讓財產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應當確認收入:一是企業獲得已實現經濟利益或潛在的經濟利益的控制權;二是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三是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合理地計量。(4)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應在被投資企業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實現,不論企業是否實際收到股息、紅利等收益款項。(5)利息收入企業的利息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收入:一是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二是收入的金額能夠合理地計量

25、。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6)租金收入一是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二是收入的金額能夠合理地計量。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7)特許權使用費收入一是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二是收入的金額能夠合理地計量。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特許權使用人應付特許權使用費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新稅法實施前已按其他方式計入當期收入的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在新稅法實施后,凡與按合同約定支付時間確認的收入額發生變化的,應將該收入額減去以前年度已按照其它方式確認的收入額后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收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

26、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8)接受捐贈收入企業取得的接受捐贈收入,按實際收到受贈資產的時間確認收入實現。 (9)其他收入企業的其他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收入:一是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二是收入的金額能夠合理地計量。 (四)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新稅法第五條提出了“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的概念,并規定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不征稅收入與免稅收入不同,從根源上和性質上,不屬于營利性活動帶來的經濟利益,是專門從事特定目的獲得的收入。是指從企業所得稅原理上講應

27、不列入征稅范圍的收入范疇。稅法規定不征稅收入,其主要目的是對非經營活動或非營利活動帶來的經濟利益流入從應稅總收入中排除。 免稅收入是納稅人應納稅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是國家在特定時期或對特定項目取得的經濟利益給予的稅收優惠。1、不征稅收入(1)財政撥款; (2)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3)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財政撥款,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對納入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撥付的財政資金,但國務院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行政事業性收費,是指依照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按照國務院規定程序批準,在實施社會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特定公共服務過程中,向

28、特定對象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費用。政府性基金,是指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財政資金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一、財政性資金(一)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屬于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后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二)對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準予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29、三)納入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按照核定的預算和經費報領關系收到的由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撥入的財政補助收入,準予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但國務院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本條所稱財政性資金,是指企業取得的來源于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財政補助、補貼、貸款貼息,以及其他各類財政專項資金,包括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種稅收,但不包括企業按規定取得的出口退稅款;所稱國家投資,是指國家以投資者身份投入企業、并按有關規定相應增加企業實收資本(股本)的直接投資。二、關于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一)企業按照規定繳納的、由國務院或財

30、政部批準設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繳納的不符合上述審批管理權限設立的基金、收費,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二)企業收取的各種基金、收費,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三)對企業依照法律、法規及國務院有關規定收取并上繳財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準予作為不征稅收入,于上繳財政的當年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未上繳財政的部分,不得從收入總額中減除。三、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

31、、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87號):一、對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一)企業能夠提供資金撥付文件,且文件中規定該資金的專項用途;(二)財政部門或其他部門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三)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二、根據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上述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

32、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三、企業將符合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條件的財政性資金作不征稅收入處理后,在5年(60個月)內未發生支出且未繳回財政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的部分,應重新計入取得該資金第六年的收入總額;重新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發生的支出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關于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36號):對社保基金理事會、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保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證券投資基金、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證券投資基金紅利收入,股票的股息、

33、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及產業投資基金收益、信托投資收益等其他投資收入,作為企業所得稅不征稅收入。對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從事社保基金管理活動取得的收入,依照稅法的規定征收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8號):經國務院批準,現對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以下簡稱期貨保障基金)有關稅收政策問題通知如下:一、對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期貨保障基金公司)根據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38號)取得的下列收入,不計入其應征企業所得稅收入:1.期貨交易所按風險準備金賬戶總額的15%和交易手續費的3%上繳的

34、期貨保障基金收入;2.期貨公司按代理交易額的千萬分之五至十上繳的期貨保障基金收入;3.依法向有關責任方追償所得;4.期貨公司破產清算所得;5.捐贈所得。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118號):(一)企業根據搬遷規劃,異地重建后恢復原有或轉換新的生產經營業務,用企業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建造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資產和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重置固定資產),或對其他固定資產進行改良,或進行技術改造,或安置職工的,準予其搬遷或處置收入扣除固定資產重置或改良支出、技術改造支出和職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額,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二)企業沒

35、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資產、技術改造或購置其他固定資產的計劃或立項報告,應將搬遷收入加上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變賣收入、減除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折余價值和處置費用后的余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注意事項:(1)企業利用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改良的固定資產,可以按照現行稅收規定計算折舊或攤銷,并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2)企業從規劃搬遷次年起的五年內,其取得的搬遷收入或處置收入暫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在五年期內完成搬遷的,企業搬遷收入按上述規定處理。2、“免稅收入”(“稅收優惠”中介紹)(五)稅前扣除1、稅前扣除的基本結構一般肯定條款:稅法第八條,確定了稅前扣除的相關性、合理

36、性原則(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特殊否定條款:稅法第十條等,規定不得扣除范圍。如:股東個人費用不得在公司扣除;資本性支出不得一次性扣除。特殊肯定條款:規定特定費用支出扣除的方法和限制條件不得混淆扣除項目的歸類,如在宣傳活動中隨機發放禮品(宣傳費)和向固定客戶送禮品(業務招待費),或者企業將以上支出放在企業一般性管理費用(其他)中;勞保費與福利費;贊助費與捐贈、廣告和業務宣傳費2、稅前扣除的一般原則(1)真實性原則(基本原則)真實性是稅前扣除的首要條件。真實性是指除稅法規定的加計費用等扣除外,任何支出除非確屬

37、已經真實發生,否則不得在稅前扣除。 實際發生,并非實際支付的概念,一般認為支付義務產生,即意味著費用支出發生。真實性原則:企業應當提供證明收入、費用實際已經發生的適當憑據,要根據具體業務去判斷。但能夠取得發票的,并不能以此為由不去獲取發票;如果確實無法取得發票或善意取得虛假發票的,稅務機關將適當從低核定。(2)相關性原則稅前扣除必須從根源和性質上與收入相關(收入相關性) 根源直接相關 性質區分個人費用與經營費用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或者財產,不得扣除或者計算對應的折舊、攤銷扣除(3)合法性原則合法性是指支出必須符合稅法有關扣除的規定,即使按財務會計法規或制度規定可作為費用支出,如

38、果不符合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也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非法支出不能扣除,非法收入應征稅。矛盾?罰款、稅收滯納金、政治捐款一般都不允許扣除;賄賂支出和秘密支付不允許扣除;支付恐怖組織費用能否扣除?(4)合理性原則合理性是指可在稅前扣除的支出是正常和必要的,計算和分配的方法應該符合一般的經營常規和會計慣例。 (5)配比原則納稅人發生的費用應在費用應配比或應分配的當期申報扣除,納稅人某一納稅年度應申報的可扣除費用不得提前或滯后申報扣除。(6)確定性原則納稅人可扣除的費用不論何時支付,其金額必須是確定的,不允許估計。(7)區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原則前者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后者不得在發生當期直

39、接扣除,應當分期扣除或計入有關資產成本; (8)其他要求ü 企業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復扣除;ü 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資產在以后年度全部收回和部分收回時,應計入當期收入;ü 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或者財產,不得扣除或者計算對應的折舊、攤銷扣除。ü 企業發生的損失,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后的余額,作為扣除額。ü 有些費用必須符合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ü 有些費用必須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準;(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等

40、)3、扣除項目的有關規定一般規定: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成本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成本、銷貨成本、業務支出以及其他耗費;費用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已經計入成本的有關費用除外;稅金是指企業發生的除企業所得稅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稅以外的各項稅金及其附加;一般包括納稅人繳納的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以及發生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但不包括由消費者在價外負擔的增值稅。 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

41、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企業發生的損失,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后的余額,依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扣除;企業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資產,在以后納稅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時,應當計入當期收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57號),主要規范什么是資產損失,如何確定扣除,屬于政策性文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88號),稅務機關在具體執行中如何管理,屬于征管性文件。其他支出,是指企業實際發生的與經營活動有關的

42、、合理的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之外的支出。(1)合理的工資、薪金工資薪金支出,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稅務機關在對工資薪金進行合理性確認時,可按以下原則掌握:(一)企業制訂了較為規范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二)企業所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

43、平;(三)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四)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五)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 “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屬于國有性質的企業,其工資薪金,不得超過政府有關部門給予的限定數額;超過部分,不得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也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原執行工效掛鉤辦法的企業,在2008年1月1日以前已

44、按規定提取,但因未實際發放而未在稅前扣除的工資儲備基金余額,2008年及以后年度實際發放時,可在實際發放年度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2)福利費企業職工共同需要的集體生活、體育、文化等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國稅函20093號:(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

45、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該單獨設置賬冊,進行準確核算。沒有單獨設置賬冊準確核算的,稅務機關應責令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稅務機關可對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進行合理的核定。2008年及以后年度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首先沖減上述的職工福利費余額,不足部分按新稅法規定扣除;仍有余

46、額的,繼續留在以后年度使用。企業2008年以前節余的職工福利費,已在稅前扣除,屬于職工權益,如果改變用途的,應調整增加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國稅函2008264號)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住房補貼、通訊補貼、交通補貼(車改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尚未實行貨幣化改革的,企業發生的相關支出作為職工福利費管理。(3)“五險一金”:醫療、養老、工傷、失業、生育和住房公積金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

47、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準予扣除。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內,準予扣除。關于補充養老保險費 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27號):自2008年1月1日起,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

48、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4)工會經費企業撥繳的職工工會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5)職工教育經費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財建字2006317號:上崗和轉崗培訓;各類崗位適應性培訓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對于在2008年以前已經計提但尚未使用的職工教育經費余額,2008年及以后新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應先從余額中沖減。仍有余額的,留在以后年度繼續使用。國家

49、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執行中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02號):軟件生產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中的職工培訓費用,(財稅20081號)規定,可以全額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軟件生產企業應準確劃分職工教育經費中的職工培訓費支出,對于不能準確劃分的,以及準確劃分后職工教育經費中扣除職工培訓費用的余額,一律按照2.5%的比例扣除。(6)不需資本化的借款費用企業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經過12個月以上的建造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的存貨發生借款的,在有關資產購置、建造期間發生的合理的借款費用,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有關資產的成本,并依照實施條例37條的規定扣除。(7)利息支出和匯兌損益企

50、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準予扣除: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準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企業在貨幣交易中,以及納稅年度終了時將人民幣以外的貨幣性資產、負債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算為人民幣時產生的匯兌損失,除已經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以及與向所有者進行利潤分配相關的部分外,準予扣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準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21號):一、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

51、出,不超過以下規定比例和稅法及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計算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在發生當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條規定外,其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為:(一)金融企業,為5:1(二)其他企業,為2:1二、企業如果能夠按照稅法及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提供相關資料,并證明相關交易活動符合獨立經營原則的;或者該企業的實際稅負不高于境內關聯方的,其實際支付給境內關聯方的利息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三、企業同時從事金融業務和非金融業務,其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應按照合理方法分開計算;沒有按照合理方法分開計算的,一律按本通知第一條有關其

52、他企業的比例計算準予稅前扣除的利息支出。四、企業自關聯方取得的不符合規定的利息收入應按照有關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投資者投資未到位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9312號):關于企業由于投資者投資未到位而發生的利息支出扣除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凡企業投資者在規定期限內未繳足其應繳資本額的,該企業對外借款所發生的利息,相當于投資者實繳資本額與在規定期限內應繳資本額的差額應計付的利息,其不屬于企業合理的支出,應由企業投資者負擔,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具體計算(略)(8)業務招待費按實際發生額的60%扣除,

53、但最高不得超過0.5%(千分之五)。(9)廣告費和宣傳費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無限期結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企業在2008年以前按照原政策規定已發生但尚未扣除的廣告費,2008年實行新稅法后,其尚未扣除的余額,加上當年度新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后,按照新稅法規定的比例計算扣除。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行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72號 ):1.對化妝品制造

54、、醫藥制造和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下同)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2.對采取特許經營模式的飲料制造企業,飲料品牌使用方發生的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可以在本企業扣除,也可以將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歸集至飲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由飲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作為銷售費用據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3.煙草企業的煙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一律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4.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執行。(10)專項基金(棄置費用扣除)企業依照法律、行政

55、法規有關規定提取的用于環境保護、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準予扣除。上述專項資金提取后改變用途的,不得扣除。(11)企業按照規定參加財產保險繳納的保險費(12)租賃費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按照以下方法扣除:A、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租賃期限均勻扣除;B、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13)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準予扣除(14)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分攤的境外總機構的費用(與該機構場所生產經營有關的費用,并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文件)(15)公益

56、性捐贈支出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扣除。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公益性社會團體,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基金會、慈善組織等社會團體:A、依法登記,具有法人資格;B、以發展公益事業為宗旨,且不以營利為目的;C、全部資產及其增值為該法人所有;D、收益和營運結余主要用于符合該法人設立目的的事業;E、終止后的剩余財產不歸屬任何個人或者營利組織;F、不經營與其設立目的無關的業務;G、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H、捐贈者不以任何形式參與社會團體財產的分配;I、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民政部門等登記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直接向受益人的捐贈不得列支。財稅2008104號:自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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