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刑法規范的適用性解釋論略法律刑法規范的適用性解釋論略黃明儒摘要:刑法規范因其文字載體的抽象性與模糊性以及與其他法律規范的 協調等因素,而必須通過解釋才能得以適用。從維護罪刑法定原則的精神出發, 對刑法規范采取一種實質觀基礎上的形式解釋論的路徑更為妥當,畢竟刑法條文 的行為指導意義是防止有罪類推,保障國民自由的防火墻。刑法規范的適用 應當排斥立法解釋與統一刑法司法解釋,而倡導在具體適用中由法官針對具體案 件事實進行個案解釋。但無論是何種刑法解釋,都必須在罪刑法定原則的框架下 遵循一個合理的標準或者準則,并將司法解釋與刑法的理論詮釋控制在一個科學 的限度范圍內,以防止過度詮釋而無視罪刑法定原則的危
2、險。關鍵詞:刑法解釋刑法規范適用個案適用解釋解釋路徑解釋限度 刑法規范的適用過程在某種程度上是一個刑法的解釋過程”但刑法的解 釋卻是一個系統工程,存在諸多問題需要解決,比如這個解釋權限是應該集中于 最高司法機關,還是由審理案件的法官在解決具體問題時予以行使;以及刑法的 解釋是否需要遵循相應的基本原則,是否應該有一個框架,有權解釋的主體是否 在司法機關之外還存在;刑法解釋是否應該控制在一個合理的限度內;以及刑法 解釋的基本理論與方法等等,這些都是在刑法規范適用時需要考慮的問題,本文 擬就刑法規范的適用性解釋作一些基本討論,以期澄清某種理論紛爭。、刑法規范適用的解釋意義 刑法制定的功能就在于其規范
3、性條文的有效適用。作為針對特定犯罪行為的刑事制裁依據的刑法條款”乃是就具體的犯罪事實,經過類型化、抽象化與條文化而成者。只有通過對刑法規范的有效適用,才能將類型化的犯罪與具 體實際中發生的犯罪事實對應起來使其成為活的法,罪刑法定原則才能真正得以 貫徹。作為刑法規范淵源的刑法條文,其適用當然必須通過解釋來實現,只是刑 法總則規范的適用往往也是通過刑法分則規范而展開的”因而刑法規范的適用, 最重要的是刑法分則規范的理解與適用。在古典刑法學時代,一般都主張嚴格的三權分立z恪守嚴格的罪刑法定主義,刑事法官根本沒有解釋刑事法律的權利,如貝卡里亞就說:,法律的精 神需要探詢,再沒有比這更危險的公理了。但立
4、法機關制定刑法的最終目的 在于對將來發生的實際案件予以規范,并期以用人們可以理解且能接受的方式, 將正義實現到人類的生活關系中去。所以這種觀點在現代已經基本無人再堅持 了。在刑事法典與案件事實之間對向交流的刑法規范適用過程中,必須將在考慮 可能適用的法條之下,由未經加工的案件事實形成作為陳述之終局的案件事 實,同時也必須在考慮終局的案件事實之下,將可能適用的刑法規范內容盡可能 精確化。之所以會對法律文字的精確意義,一再產生懷疑,其首要原因在于法 律經常利用的日常用語與數理邏輯及科學性語言不同,它并不是外延明確的概 念,毋寧是多少具有彈性的表達方式,后者的可能意義在一定的波段寬度之間搖 擺不定,
5、端視該當的情況、指涉的事物、言說的脈絡,在句中的位置以及用語的 強調,而可能有不同的意涵。即使是較為明確的概念,仍然經常包含一些本身欠 缺明確界限的要素。而且作為立法者而言,無論何時試圖用不給官員留下特 殊情況下的自由裁量權的一般標準,去清晰地、預先地調解某些行為領域,都會 遇到兩種不利條件,這是人類、也是立法所不能擺脫的困境。其一是我們對事實 的相對無知;其二是我們對目的的相對模糊 o在這一意義上,無論如何審慎從 事的法律,其仍然不能對所有案件解決提供明確答案,甚至還有可能針對同一案 件事實,有兩個法條賦予彼此相互排斥的法效果。任何選擇用來傳遞行為標準的 工具立法或判例,無論它們怎樣順利地適
6、用于大多數普通案件,都會在某 點上發生適用上的問題,將表現出某種空缺結構特征的不確定性。絕對具體、 明確的法律規定是沒有的,也是不可能存在的。因此,把注意力集中在法實務 的法學,其首要任務在從事法律解釋。作為制定法存在的刑法規范同樣也因成文法的局限性與抽象性面臨規范具有一定程度的抽象性與模糊性問題,需要使抽象的刑法規范適用于具體實 際,而這些并不僅是單純事實的陳述,而是考量法律上的重要性,對事實所做的 某些選擇、解釋及聯結的結果。法律解釋在司法實踐中的作用日顯重要,正如我 國臺灣學者蔡墩銘所言,刑法之解釋不啻刑法以生命,無解釋刑法等于死文, 毫不發生作用"。除了刑法規范本身具有一定程
7、度的抽象性與模糊性需要解釋外,還存在規范之間如何協調的問題。因為刑法作為其他法律的保障與救濟,犯罪圈的劃定 及其刑事責任的追究,均需要考察其他法律部門的相關規定來協調確立刑法的調 整內容。也就是說,刑法關于犯罪的規定必須以行政法、民商法等其他法律的規 走為基礎,但現實中,卻存在刑法與其他法律規定的內容基本一致處罰卻不一樣 的情況。如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0條對違反該條規定的行為一般是處10日 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 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但其中第(二)項規 定的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與刑法第244條
8、強迫 勞動罪中的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的行為類 似,后者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 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第(三)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 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行為則與刑法第238條非法拘禁 罪的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以及第 245條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中的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 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文字表述相同,但處罰卻完全不同,前罪的處罰是3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后兩罪的處罰則是3年以下有期徒 刑或者拘役。再如檔案法第24條規定:有下列
9、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 上人民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有關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 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損毀、 丟失屬于國家所有的檔案的;(-)擅自提供、抄錄、公布、銷毀屬于國家所有 的檔案的;(三)涂改、偽造檔案的;(四)違反本法第16條、第17條規定, 擅自出賣或者轉讓檔案的;(五)倒賣檔案牟利或者將檔案賣給、贈送給外國人 的;(六)違反本法第10條、第11條規定,不按規定歸檔或者不按期移交檔案 的;(七)明知所保存的檔案面臨危險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檔案損失的;(八)檔 案工作人員玩忽職守,造成檔案損失的。但這一條文只有少量的規制行為可以
10、 在刑法典中找到相應的條文對應適用z而另外一些其他法律規定的構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行為卻無法可依。類似的條款還有很多,這種情形下就 存在如何協調刑法規范與其他法律規范之間關系的問題,即存在對規范本身進行 解釋的必要性,否則就可能導致刑法與其他法規的邊界不清”而混淆犯罪與一般 違法的范疇。二、刑法條文適用的解釋路徑無論一部刑法制定得多么詳盡,也僅僅是由文字表達出來并由概念和規則組成的規范系統,而很難與紛繁復雜的社會事實一一對應,司法者不可能通過 簡單機械的相互對照即可按圖索驥地予以適甩更何況刑法規范本身也存在相應 的模棱兩可之處而容易引起歧義或者含義模糊,甚至存在漏洞。在針對這些所謂 疑
11、難問題時,司法者必須借助于某種技術特別是解釋技術來處理刑法規范與客觀 事實之間不能契合對應之處,從而達到刑法規范的合理科學適用。對于這種技術 處理,通常會涉及對法律條文含義的重新界走或者認走,因而可以說刑事司法適 用活動即是一種刑法解釋工作。在對刑法規范進行解釋之時,就本質來說,存在形式解釋與實質解釋兩 種不同的路徑之爭。所謂形式解釋,是以刑法規范的字面含義為核心,強調尊重 字面含義、注重從概念推導出結論的一種解釋,形式的刑法解釋主張對刑法規范 進行字面的、形式的、邏輯的解釋;形式解釋論主張在對刑法進行解釋的時候, 只有當行為包含在法律文本當中,這種刑法解釋才是符合罪刑法定原則的;形式 解釋論
12、者反對通過實質判斷將實質上值得科處刑罰但又缺乏形式規定的行為人 罪。而實質的解釋則是以重視社會情勢的變化與刑法適用為目的,主張根據變化 了的情勢與目的的考量來發現刑法規范的意義、目的的一種解釋,實質的刑法解 釋主張對刑法法規進行實質的、價值的、合目的的解釋。實質解釋論主張對構成 要件的解釋必須以保護法益為指導,而不能僅僅停留在法條的字面含義上,并且 不反對不利于被告的擴大解釋。筆者認為,從維護罪刑法定原則的精神出發,形式解釋的路徑更值得提倡。當然,這里所主張的形式解釋并不反對將單純符合刑法分則條文含義但實質 上不具有刑罰處罰性的行為排除在犯罪圈之外z這就不會導致處罰范圍的擴大。 同時,這種形式
13、解釋論亦并非一味地反對實質解釋,只是主張實質解釋應該在罪 刑法定原則的指導下受到形式解釋的限制,對行為的人罪解釋不應僅僅考察其社 會危害性,還要考察其是否在刑法條文的規范本質含義之中,只有肯定刑法分則 條文的行為指導意義,才能使得社會一般人能夠預測自己的行為后果,不至于因 為罪刑不可測而限制自己的行為;相反,如若不考慮刑法分則條文的規范本質含 義,片面強調罪刑法定原則的實質層面,僅對行為作法益侵害性或社會危害性的 實質考察,就有可能陷入類推解釋的泥潭,使得罪刑法定原則的限制任意人罪功 能喪失殆盡;同時,這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對社會一般人的過度期許,畢竟并非每 個人都是刑法專家,在行為之前會作刑法上
14、的法益侵害性的實質考察。因此,堅 持形式解釋論所主張的刑法條文的行為指導意義是防止有罪類推,保障國民自由 的防火墻。另外,考慮到我國當前司法整體水平還有待提高的現狀,形式解 釋論也更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和維護司法公正。因此,筆者主張的是基于罪刑法定原則,通過對具體問題運用各種刑法解釋方法從而達到符合構成要件效果的形式解釋觀。具體而言,這種形式解釋觀 肯定法益在犯罪構成中的作用。在當前我國四要件犯罪構成體系之中,除了符合 刑法條文所規定的構成要件外,還必須在實質上具有嚴重的法益侵害性,才能認 走構成相應的罪名,如果不具備嚴重的法益侵害性,即使符合這刑法條文所規定 的構成要件,也完全應當排除在犯罪之
15、外,也就是說,這種形式的解釋路徑肯定 了法益的限制任意人罪功能,可謂一種實質觀基礎上的形式解釋論。其與實質解 釋論的根本分歧不在于是否拋棄實質解釋,而在于是否肯定刑法條文的限制人罪 功能。實質觀基礎上的形式解釋論主張對任何行為或規范進行解釋時,應該分兩 步進行考量:首先是實質違法性即法益侵害性的考量;其次是形式違法性即刑法 規范本質含義的考量。行為欲人罪,則兩者缺一不可,行為欲出罪,則無任意一 者即可。如將軍警人員搶劫解釋為冒充軍警人員搶劫,就不屬于這種形式解釋論 的立場,而屬于實質解釋論,而這種實質解釋論顯然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則,因為 無論如何,軍警人員本身搶劫都不能解釋出冒充之意。三、刑法規
16、范適用的解釋主體刑法解釋往往涉及有權解釋與無權解釋。就有權解釋而言,一般有立法 解釋、司法解釋與個案適用解釋三種,但在刑法規范適用的過程中誰有權解釋刑 法,應當由誰來解釋刑法適用刑法,在刑事司法實踐中則不無問題。針對法律需要解釋的現象,我國立法法第42條明確規定了法律解 釋權的歸屬(僅僅屬于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與兩種需要作岀解釋的情形。但 人大常委會作為立法權主體而非法律的實踐者,不可能遭遇所有司法實踐中可能 出現的規范矛盾、規范競合及其適用效力范圍界限等情形,刑法規范適用于實際 案件仍然依賴司法機關的具體運作。因而有學者主張廢棄刑法立法解釋,認為立 法解釋與法律本身事實上沒有實質區別,但立法
17、解釋的程序比制定法律的程序簡 單得多,顯然用一種比制定法律更為簡便的程序制作與法律具有相同效力的 立法解釋,必然不利于實現良法之治。而且,刑法條文含義的解釋應當屬于司 法權的內容,而不能由立法者作出,否則就是立法介入了司法,而并不妥當。但 筆者認為,這種批評并不完全妥當,并不可完全否定立法解釋的地位與作用,- 是立法機構的法律解釋權是由法律明確賦予的,二是盡管有些解釋內容由司法機 構可以同樣作出,但在具有司法解釋權的不同機構之間就相同問題所作岀的解釋相互發生沖突時,由立法機構出面作出相應的統一立法解釋,可以做到定分止爭, 從而避免實踐中司法權威的喪失。目前在我國刑事司法實踐中,刑事司法解釋為我
18、國統一開厚司法作出了非常巨大的貢獻,在我國刑法適用過程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甚至有學者認為在我國的實際司法活動中,刑事司法解釋已成為刑事法律的淵源之一,并指導 著刑事司法活動。或者說司法解釋權是一種介于立法與法律適用之間的準立法 權。在立法法修訂之前,學者們一般是從198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關于 加強法律解釋工作的決議的授權與人民法院組織法來論證最高人民法院和 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解釋權。而2015年3月15日修訂的立法法在第104條明確增設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解釋權,該條第1款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作岀的屬于審判、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 解釋,應當主要針對具體的
19、法律條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則和原意。遇有本 法第45條第2款規定情況的,應當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法律解 釋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關法律的議案。這一規定在某種意義上為在我 國刑法適用中起到了舉足輕重作用的司法解釋提供了憲法性依據。但毋庸置疑, 我國目前刑法規范適用處于一個刑法司法解釋非常發達并且經常越權立法,刑法 立法解釋則相對比較薄弱,法官在具體司法過程中所尋之法往往是刑法司法解釋 而不是自主解釋適用刑法條文本身的現狀。這種現狀顯然不是刑法規范適用的理 想狀態”而且也不應當成為刑法規范適用的常態。有學者由此提岀了 以罪刑法定原則為界限,以立法解釋為主導,以自由裁量為主體,以
20、司法解釋為補充的新的刑法解釋體制。還有學者提岀規范性 解釋與個案性解釋并立、最高和高級兩級司法系統同時有權解釋法律的兩級二元 的新的刑法司法解釋權配置機制。但這些觀點并不能解決實際問題,只能是在一 走程度上改善我國的刑法解釋工作。因為刑法條文要適用于在事實上發生的案件 事實上,判斷者必須首先考慮個別事實在法律上的重要性。從應然的角度來看,立法機構應盡量減少立法解釋,同時,應當取消任 何司法機關的刑法解釋權,以克服刑法解釋形式上與實質上可能存在的問題。首 先,立法解釋盡管可以解決司法適用的爭議問題,但在一定程度上會侵害罪刑法 定原則。比如目前的立法解釋存在以形式的擴張解釋而實質的類推解釋來僭越立
21、 法權的現象,如2004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法)有關信用卡規定的解釋將刑法規定的信用卡,解釋為是由商業銀行 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發行的具有消費支付、信用貸款、轉賬結算、存取現金等全部 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電子支付卡,將不具有信用支付功能的銀行借記卡也解釋為 信用卡,同時還將商業銀行之外的金融機構發行的電子支付卡也解釋為信用卡, 就屬于典型的類推立法解釋,違背了信用卡本來的含義。盡管根據立法法的 規定,刑法立法解釋具有等同于刑法的效力,但是,作為立法解釋本身依然僅僅 是一種解釋,而不能創設法律規范,否則就會導致人大常委會通過程序與審議相 對簡單的立法解釋來變相替代刑法修
22、改本身。再者,刑法司法解釋從表面上看, 可以統一司法,從而實現公平正義,但目前大量的司法解釋存在不少背離法律原 則的現象:既有存在僭越立法權的現象,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 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將交通肇事后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 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解 釋為交通肇事罪的共犯,顯然違反了刑法典第25條規定的共同過失犯罪行為不 能視為共同犯罪的原理,而僭越了立法權;也有大量的由兩高聯合一些無權解釋 刑法的行政機關參與行使刑法司法解釋的現象(這一現象不用列舉,隨便翻開幾 個司法解釋,就會發現除了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之外還有
23、大量的諸如公安部、司法部這樣的行政機關作為刑法司法解釋主體的現象);同時還存在解 釋過于隨意甚至存在前后矛盾的現象,如2013年7月15日公布關于辦理尋 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后不久,馬上又在2013年9月5日 頒行的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里對尋釁滋事罪的適用進行了補充解釋,顯然并非理性的做法,如果可以將利用 信息網絡的相關行為解釋為該罪行為,應當在前一個司法解釋中予以闡釋,以體 現司法解釋的嚴肅性。甚至還存在類推解釋的現象,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檢察院在2001年4月10日關于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 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4、中規定:醫療機構或者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不符 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而購買、使用, 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以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定罪處罰。“這樣 將購買評價為銷售,實際上屬于類推解釋。對于購買、使用不符合保障 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的行為,只有準備用 于銷售,或者廣泛使用于病人從而牟利或者最終達到銷售目的的,才能視為銷售 的預備行為,這一解釋顯然不具有合法性。無論是刑法立法解釋還是刑法司法解釋,都只能注重刑法規范適用解釋的單一性和形式性z盡管能夠統司法,形式上公平適用了刑法,但問題是,具體案件事實即使相同,其社會危
25、害性程度也不會完全一樣,而會影響到其刑事可 罰性及其程度。如同樣是盜竊2000元,對窮人與富人、發達地區與貧困地區的 影響就會完全不一樣,是基于貧困、疾病或者其他急需用錢救命的動機與基于賭 博、吸毒等動機也應當影響到其可罰性及其程度,如果統一了司法解釋就無法考 慮個案具體實際情況z而會使有些案件不能得到妥善處理。因此可以說,只有面 對具體案件事實的法官,才能夠比較準確地適用刑法規范,如果倡導刑法規范在 具體適用中由法官進行個案解釋,情形就可能大不一樣。刑法規范只有在不同的 案件中被具體適用解釋,才能使刑法規范與客觀案件事實之間對應起來而有效適 用刑法,真正實現公平正義。法律是一種闡釋性的概念。
26、(四去律的生命通 過司法者特別是法官在司法過程中對其進行闡釋予以適用而彰顯出豐富絢麗。當然,如果對刑法規范的適用依賴于法官個人的具體解釋,就必須重視法律共同體的塑造,強調法律人人格及司法能動性的養成,尊重法官自由心證, 裁判文書必須重視說理性,對裁判的理由要予以充分闡釋,同時建立案件質量法 官終身負責制與有效的案件質量法律監督制度。否則,就可能導致法官違法適用 解釋刑法,甚至枉法裁判,而與筆者所倡導的法官個案適用解釋刑法的宗旨相背 離。在我國目前的司法體制下”很難消除刑法司法解釋的影響”也難以馬上廢除所有的刑法司法解釋,另外,各地司法水平參差不齊,司法人員的司法能動 性與獨立性有所不足,很難準
27、確把握現行刑法規走的罪與刑的范圍、幅度,特別 是對存在模糊界域的罪與刑時更難把握。因此,在某種意義上,統一司法適 用對保持刑法規范適用的相對公平性之意義仍然不能否定。四、刑法規范適用的解釋限度 在刑事司法的適用過程中,刑法規范解釋是一種必不可少的方式與手段,它是連接刑法文本與刑事案件裁決的橋梁。只有刑法解釋,才能使刑法文本 具體適用到個案當中,進而發揮刑法的作用。刑法從觀念的紙面上的罪與刑演變 為現實的活生生的罪與刑,刑法規范解釋的功效不可謂不大,刑法規范解釋的價 值也日益彰顯。但無論是法官解釋,還是立法解釋、司法解釋,都必須嚴格遵循 罪刑法定原則,按照科學的解釋原則與方法,合理運用解釋技巧,
28、從而有機地將 現實中實際發生的案件事實與刑法規范有機結合起來,準確適用刑法規范。法律解釋的任務在探求法律意旨z而這個意旨即在追求正義在人類共 同生活上的體現。”刑法解釋必須體系性地考察刑法規定,而不是僅僅看到刑法 條文中的某一詞語。當解釋者面對一組特定語詞序列時,他本人必須看到,語 言規范并不是只對那些限制、要求和期待模式的組合,而是指各不相同的一系 列基本原則,這些原則,在不同的語言表達中是彼此明顯地不相同的。而且, 基于精神作品 必須被整體地了解這一要求,在法律規范,它的每一個用語、 條文或規定都必須考慮到整個法體系。有的刑法規范解釋就存在這種缺乏整體 性考慮的情形,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29、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 若干問題的解釋(2013年1月23日施行,以下簡稱解釋)第8條對用人 單位實際控制人的規定,就缺乏對刑法條文整體的考量。對該罪單位犯罪主體與 自然入主體的界定必須基于刑法總則有關單位犯罪的規定。其實,用人單位的實際控制人實施拒不支付勞動報酬行為,是構成單位犯罪抑或個人犯罪,應該綜合 考量單位犯本罪的成立條件來認定,而并非直接認定為個人犯罪,這種解釋顯然 違背了刑法的總體性考量要求,而沒有遵循體系性解釋刑法規范的原則。同時,作為刑法解釋,只應該解釋刑法規范在司法適用過程中所必須要解釋的內容,而不需要沒有任何新意地簡單重復刑法條文以保持整個司法解釋的 完整性。這種
30、類似于重復刑法條文本身的解釋,純屬一種不必要的司法成本的浪 費,需要在今后的司法解釋工作中引起重視。如上述解釋第9條即屬于這種 簡單重復刑法第276條第2款條文本身的現象,不符合司法解釋的目的, 司法解釋從來不應該在意解釋本身條文的體系性,而是應注重對法律旨意的探究。另外,刑法解釋與規范適用必須保持協調一致”使各種犯罪的構成要件之間的關系保持協調,否則就容易導致同案不同判的實質不公平。如前引解釋 第9條對單位犯罪處罰的規定,與1998年12月23日頒行的關于審理非法 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13條有關單位犯罪與個 人犯罪認定標準的司法解釋缺乏一致性:前者對單位犯罪的認定
31、標準是參照個人 犯罪的規定,后者對單位犯罪定罪的起刑點卻要高于自然人犯罪。當然,協調性 解釋與適用刑法規范,不僅包括刑法范圍內的協調一致,也包括解釋適用刑法規 范時必須合憲并且與其他法律規范協調一致,違反憲法的解釋刑法并予以適用, 顯然無效,而若解釋刑法規范導致與其他法律規范相沖突或者矛盾,顯然也是不 妥當的,畢竟刑法僅僅是其他法律的制裁手段,因此,一般而言,刑法劃定的犯 罪邊界必須小于行政法、經濟法、民商法等所規定的違法圈、侵權圈或者違約圈, 否則,犯罪的立法規定就會無法與其他法律規定區分開來,而難以顯示其制裁性特質。另外,刑事司法也要富有謙抑精神,也就是司法實際處:的犯罪圈必須小于或者充其
32、量等于刑事立法所規定的犯罪圈。再者,刑法分則條文的適用與解釋必須符合刑法總則的原則,刑法總則規定盡管是通過刑法分則條文的適用而成為鮮活的法律規范的,但不是簡單的依 附,而是刑法分貝啲解釋必須以刑法總貝啲規定為指導,刑法總則規定對刑法分 則適用的指導主要體現在犯罪的構成要件以及不同犯罪形態下對刑法分則條文 的理解。如刑法總則第15條第2款規定: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 刑事責任。那么就不能對刑法分則中故意犯罪的條文解釋為基于過失心態的行 為也可以構成該罪。再如根據刑法總則第25條的規走,共同犯罪只能是兩 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那就不能將現實生活中發生兩人以上共同過失行為構成犯 罪的視為共同犯罪來處理,而只能按照行為人各自應當承擔的責任分別定罪處 理。在刑法解釋理論上,存在主張過度詮釋刑法條文的問題,如有的學者秉 承法律不是嘲笑的對象,而是法學硏究的對象,主張解釋者要善于通過各 種途徑、運用各種方法收集文本可能具有的意義,而不能單純質疑文本的意義, 應當”盡可能通過解釋完善刑法的內容。只是盡管刑法學的一大任務就是刑法 典的詮釋,由此理論上也有成立刑法解釋學或者刑法信條學這樣的分支學科的需 要或可能,基于不同的學者有不同的詮釋,基于方法論的不同、解釋的立場不同, 對刑法解釋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任務七船舶中央空調控制系統引言船舶空氣調節裝置概述一對船舶
- 2025年GCP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知識考試題與答案
- 2025醫療設備、耗材、試劑采購協議合同
- 2025存量房買賣合同附加協議(現房)
- 二年級上冊科學教案-太陽的位置和方向-1教學設計
- 亞馬遜商城的課件
- 2025私人倉庫租賃合同書
- 關于電動自行車騎行安全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
- Scratch 編程《揭秘機器學習》(教案)六年級下冊信息科技Scratch編程
- 《全球金融市場概述》課件
- 2025數學步步高大一輪復習講義人教A版復習講義含答案
- 欠薪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 電磁爐作業指導書
- 2024詳解新版《公司法》課件
- 給水排水(中級職稱)試題
- 銀行業金融機構安全評估標準
- CJT244-2016 游泳池水質標準
- 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2023-2024學年六年級下學期期末語文試題
- 大學生科研訓練與論文寫作全套教學課件
- HCIA H13-111鯤鵬應用開發考試復習題庫(含答案)
- 校本課程建設方案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