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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1994年12月1日衛生部、國家教委發布)第一條為提高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質量,保證兒童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所有招收06歲兒童托兒所、幼兒園。第三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主管全國托兒所衛生保健工作。指導全國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主管轄區托兒所、指導轄區內幼兒園的衛生保健管理工作。第四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助衛生行政部門檢查、指導幼兒園的衛生保健工作。第五條托兒所、幼兒園園舍、桌椅、教具、采光、照明、衛生設施、娛樂器具及運動器械等必須安全并適合兒童健康發育的需要,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安全標
2、準要求。第六條各類托兒所、幼兒園必須設立保健室,并符合保健室設備標準。(見附件1)第七條各類托兒所、幼兒園必須設立隔離室,(收托兒童在70名以下的單位可設立隔離床),隔離室應配備相應的設施。第八條托兒所、幼兒園必須根據接收兒童的數量配備兒童保健人員。(一)日托兒童100名以下,全托兒童50名以下,設專職或兼職保健人員1名;日托兒童100150名,全托兒童50100名設專職兒童保健醫(護)師(士)一至二名,以后每增加100名兒童,增設專職兒童保健醫(護)師(士)一名。幼兒園依據勞動人事部、國家教委勞人編 198732號文關于全日制、寄宿制幼兒園編制標準(試行)配備保健人員。(二)醫師應當具有醫學
3、院校畢業程度,醫士和護士具有中等衛生學校畢業程度,或者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的資格認可,保健員應當具有高中畢業程度,并受過兒童保健培訓。第九條托兒所、幼兒園必須嚴格遵守衛生部頒發的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制度和有關規定。第十條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包括:(一)建立合理的生活制度,培養兒童良好的生活習慣,促進兒童身心健康。(二)為兒童提供合理的營養。應為母乳喂養提供必要條件,有哺乳室的應設立奶庫。及時添加輔助食品,確保兒童膳食平衡,滿足其正常生長發育需要。(三)建立定期健康檢查制度,3歲以下兒童生長發育監測,并做好常見病的預防,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報告。(四)完成計劃兔疫工作,預防傳染病的發生,做好傳
4、染病的管理。(五)根據不同年齡開展與其相適應的體格鍛煉,增進兒童身心健康及抗病能力。(六)制定各種安全措施,保障兒童人身安全,防止事故的發生。(七)選擇適合兒童身心發展和健康的兒童玩具、教具以及制作材料。(八)做好環境衛生、個人衛生及美化綠化工作,為兒童創造安全、整潔、優美的環境。(九)對兒童進行健康教育,學習自我保健的技能,培訓健康的生活習慣。第十一條兒童入園所要求:(一)兒童入園所必須經當地婦幼保健機構或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并填寫健康檢查表(見附件2)。(二)對離開園所三個月以上或有肝炎接觸史的兒童應檢疫四十二天;經體檢證實其健康后方能回班。第十二條托兒所、幼兒
5、園工作人員健康檢查要求:(一)托兒所、幼兒園的工作人員每年必須在當地婦幼保腔機構或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并填寫健康檢查表(見附件3)。(二)工作人員體檢合格,由健康檢查單位簽發健康證明書后(見附件4),方能上崗工作。托兒所、幼兒園工作人員健康證明書由衛生部統一監制。(三)患有國家法定傳染病、滴蟲性及霉菌性*炎、化膿性皮膚病、精神病的保教人員、炊事員不得從事保教工作、炊事員工作。第十三條托兒所、幼兒園從事飲食工作的人員應接受有關兒童營養及食品衛生方面的專門培訓。第十四條托兒所,幼兒園應貫徹保教結合的方針,認真做好衛生保健工作,并將其作為園所評估的重要指標。第十五條對
6、認真執行本辦法,在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及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給以表彰和獎勵。第十六條對違反本辦法的,由衛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限期整頓、停止招生、停止辦園的的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七條小學附設學前班和單獨設立的幼兒班(學前班)參照本辦法執行。第十八條本辦法由衛生部負責解釋。第十九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各地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附件1:保健室設備標準一、一般設備桌椅、藥品柜、保健資料柜、流動水或代用流動水設施、診察床、電冰箱二、體檢設備體重計(杠桿式)、燈光視力箱、對數視力表、身高坐高
7、汁(供3歲以上使用)臥式身長計(供3歲以下兒童使用)三、消毒設備高壓消毒鍋、紫外線燈、常用消毒液四、常規醫療用品常用醫療器械(針、鑷子、剪刀、彎盤等)、聽診器、血壓計、體溫計、手電筒、壓舌板、敷料、軟皮盡五、常用藥品1外用藥2防治常見病的中西成藥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積極發展學前教育,著力解決當前存在的“入園難”問題,滿足適齡兒童入園需求,促進學前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把發展學前教
8、育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學前教育是終身學習的開端,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改革開放特別是新世紀以來,我國學前教育取得長足發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但總體上看,學前教育仍是各級各類教育中的薄弱環節,主要表現為教育資源短缺、投入不足,師資隊伍不健全,體制機制不完善,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入園難”問題突出。辦好學前教育,關系億萬兒童的健康成長,關系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關系國家和民族的未來。 發展學前教育,必須堅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保障適齡兒童接受基本的、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必須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落實各級
9、政府責任,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必須堅持改革創新,著力破除制約學前教育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必須堅持因地制宜,從實際出發,為幼兒和家長提供方便就近、靈活多樣、多種層次的學前教育服務;必須堅持科學育兒,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促進幼兒健康快樂成長。 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發展學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大力發展學前教育作為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的突破口,作為推動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的重要任務,作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民生工程,納入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緊抓好。 二、多種形式擴大學前教育資源。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提供“廣覆蓋、保基本”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擴建一批安全、適
10、用的幼兒園。不得用政府投入建設超標準、高收費的幼兒園。中小學布局調整后的富余教育資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資源,優先改建成幼兒園。鼓勵優質公辦幼兒園舉辦分園或合作辦園。制定優惠政策,支持街道、農村集體舉辦幼兒園。 鼓勵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舉辦幼兒園。通過保證合理用地、減免稅費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辦園。積極扶持民辦幼兒園特別是面向大眾、收費較低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減免租金、以獎代補、派駐公辦教師等方式,引導和支持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服務。民辦幼兒園在審批登記、分類定級、評估指導、教師培訓、職稱評定、資格認定、表彰獎勵等方面與公辦幼兒園具有同等地位。 城鎮小區沒有配套幼兒園的,應根據居
11、住區規劃和居住人口規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套建設幼兒園。新建小區配套幼兒園要與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建設用地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保障。未按規定安排配套幼兒園建設的小區規劃不予審批。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作為公共教育資源由當地政府統籌安排,舉辦公辦幼兒園或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城鎮幼兒園建設要充分考慮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的需求。 努力擴大農村學前教育資源。各地要把發展學前教育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將幼兒園作為新農村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優先建設,加快發展。各級政府要加大對農村學前教育的投入,從今年開始,國家實施推進農村學前教育項目,重點支持中西部地區;地方各
12、級政府要安排專門資金,重點建設農村幼兒園。鄉鎮和大村獨立建園,小村設分園或聯合辦園,人口分散地區舉辦流動幼兒園、季節班等,配備專職巡回指導教師,逐步完善縣、鄉、村學前教育網絡。改善農村幼兒園保教條件,配備基本的保教設施、玩教具、幼兒讀物等。創造更多條件,著力保障留守兒童入園。發展農村學前教育要充分考慮農村人口分布和流動趨勢,合理布局,有效使用資源。 三、多種途徑加強幼兒教師隊伍建設。加快建設一支師德高尚、熱愛兒童、業務精良、結構合理的幼兒教師隊伍。各地根據國家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生師比,核定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逐步配齊幼兒園教職工。健全幼兒教師資格準入制度,嚴把入口關。2010年國家
13、頒布幼兒教師專業標準。公開招聘具備條件的畢業生充實幼兒教師隊伍。中小學富余教師經培訓合格后可轉入學前教育。 依法落實幼兒教師地位和待遇。切實維護幼兒教師權益,完善落實幼兒園教職工工資保障辦法、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評聘機制和社會保障政策。對長期在農村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公辦幼兒教師,按國家規定實行工資傾斜政策。對優秀幼兒園園長、教師進行表彰。 完善學前教育師資培養培訓體系。辦好中等幼兒師范學校。辦好高等師范院校學前教育專業。建設一批幼兒師范專科學校。加大面向農村的幼兒教師培養力度,擴大免費師范生學前教育專業招生規模。積極探索初中畢業起點五年制學前教育專科學歷教師培養模式。重視對幼兒特教師資的
14、培養。建立幼兒園園長和教師培訓體系,滿足幼兒教師多樣化的學習和發展需求。創新培訓模式,為有志于從事學前教育的非師范專業畢業生提供培訓。三年內對1萬名幼兒園園長和骨干教師進行國家級培訓。各地五年內對幼兒園園長和教師進行一輪全員專業培訓。 四、多種渠道加大學前教育投入。各級政府要將學前教育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新增教育經費要向學前教育傾斜。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在同級財政性教育經費中要占合理比例,未來三年要有明顯提高。各地根據實際研究制定公辦幼兒園生均經費標準和生均財政撥款標準。制定優惠政策,鼓勵社會力量辦園和捐資助園。家庭合理分擔學前教育成本。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
15、受普惠性學前教育。發展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中央財政設立專項經費,支持中西部農村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和邊疆地區發展學前教育和學前雙語教育。地方政府要加大投入,重點支持邊遠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發展學前教育。規范學前教育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五、加強幼兒園準入管理。完善法律法規,規范學前教育管理。嚴格執行幼兒園準入制度。各地根據國家基本標準和社會對幼兒保教的不同需求,制定各種類型幼兒園的辦園標準,實行分類管理、分類指導。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批各類幼兒園,建立幼兒園信息管理系統,對幼兒園實行動態監管。完善和落實幼兒園年檢制度。未取得辦園許可證和未辦理登記注冊手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幼兒園。對社會
16、各類幼兒培訓機構和早期教育指導機構,審批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 分類治理、妥善解決無證辦園問題。各地要對目前存在的無證辦園進行全面排查,加強指導,督促整改。整改期間,要保證幼兒正常接受學前教育。經整改達到相應標準的,頒發辦園許可證。整改后仍未達到保障幼兒安全、健康等基本要求的,當地政府要依法予以取締,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兒。 六、強化幼兒園安全監管。各地要高度重視幼兒園安全保障工作,加強安全設施建設,配備保安人員,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責任制,落實各項措施,嚴防事故發生。相關部門按職能分工,建立全覆蓋的幼兒園安全防護體系,切實加大工作力度,加強監督指導。幼兒園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加強內部安全
17、管理。幼兒園所在街道、社區和村民委員會要共同做好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 七、規范幼兒園收費管理。國家有關部門2011年出臺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省級有關部門根據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園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按照非義務教育階段家庭合理分擔教育成本的原則,制定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加強民辦幼兒園收費管理,完善備案程序,加強分類指導。幼兒園實行收費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加強收費監管,堅決查處亂收費。 八、堅持科學保教,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加強對幼兒園保教工作的指導,2010年國家頒布幼兒學習與發展指南。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面向全體幼兒,關注個體差異,堅持以游戲為基本活動,保教結合,寓教于樂,促進幼兒
18、健康成長。加強對幼兒園玩教具、幼兒圖書的配備與指導,為兒童創設豐富多彩的教育環境,防止和糾正幼兒園教育“小學化”傾向。研究制定幼兒園教師指導用書審定辦法。建立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監管體系。健全學前教育教研指導網絡。要把幼兒園教育和家庭教育緊密結合,共同為幼兒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環境。 九、完善工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學前教育的統籌協調,健全教育部門主管、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形成推動學前教育發展的合力。教育部門要完善政策,制定標準,充實管理、教研力量,加強學前教育的監督管理和科學指導。機構編制部門要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發展改革部門要把學前教育納入當地經濟社會
19、發展規劃,支持幼兒園建設發展。財政部門要加大投入,制定支持學前教育的優惠政策。城鄉建設和國土資源部門要落實城鎮小區和新農村配套幼兒園的規劃、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制定幼兒園教職工的人事(勞動)、工資待遇、社會保障和技術職稱(職務)評聘政策。價格、財政、教育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幼兒園收費管理。綜治、公安部門要加強對幼兒園安全保衛工作的監督指導,整治、凈化周邊環境。衛生部門要監督指導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民政、工商、質檢、安全生產監管、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根據職能分工,加強對幼兒園的指導和管理。婦聯、殘聯等單位要積極開展對家庭教育、殘疾兒童早期教育的宣傳指導。充分發揮城市社區居委會和農村
20、村民自治組織的作用,建立社區和家長參與幼兒園管理和監督的機制。 十、統籌規劃,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各省(區、市)政府要深入調查,準確掌握當地學前教育基本狀況和存在的突出問題,結合本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適齡人口分布、變化趨勢,科學測算入園需求和供需缺口,確定發展目標,分解年度任務,落實經費,以縣為單位編制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有效緩解“入園難”。2011年3月底前,各省(區、市)行動計劃報國家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地方政府是發展學前教育、解決“入園難”問題的責任主體。各省(區、市)要建立督促檢查、考核獎懲和問責機制,確保大力發展學前教育的各項舉措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各級教育督
21、導部門要把學前教育作為督導重點,加強對政府責任落實、教師隊伍建設、經費投入、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督導檢查,并將結果向社會公示。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進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組織宣傳和推廣先進經驗,對發展學前教育成績突出的地區予以表彰獎勵,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學前教育的良好氛圍。 國務院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湖北省學前教育機構審批管理辦法(試行) 來源:湖北省教育廳 | 作者:原創 | 日期:2012年3月30日 | 瀏覽118 次 字體:大 中 小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學前教育管理,統一規范學前教育機構審批工作,促進我省學前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發展學前教育
22、的若干意見和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學前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本辦法所指學前教育機構是指招收3-5周歲幼兒并對其實施保育和教育的機構。 第二條 湖北省行政轄區內一切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部隊、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或其他社會組織以及公民個人舉辦的學前教育機構(包括幼兒園、學前班)均適用本辦法。未經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學前教育機構。 第三條 縣(市、區)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是學前教育機構審批機關,負責審查轄區內學前教育機構的辦園資質、頒發辦園許可證。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應配合教育行政部門作好學前教育機構審批工作。 中外合作舉辦的學前教育機構
23、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及實施辦法之規定,由省教育行政部門審批,頒發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批準書,并報教育部備案。 第二章 舉辦條件 第四條 舉辦學前教育機構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學前教育機構的設置應符合當地教育發展規劃和布局要求,符合國家安全標準,達到湖北省學前教育機構辦園基本標準(試行)的要求。 (二)舉辦學前教育機構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個人舉辦者,應為享有政治權利、無犯罪記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三)學前教育機構名稱應符合規范要求,不得帶有與實際不符或者易產生誤導作用的詞語,不得冠以“中華”、“中國”、“全國”、“國際”等或其它超出本地區行政區劃
24、的區域字樣。學前教育機構對外用名必須與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同意的名稱一致。 (四)有符合國家教育方針的辦園宗旨;有合法的機構章程、組織機構;有符合國家要求的教職工隊伍;有符合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和教育規律要求的保育、教育計劃。 (五)有必備的辦學資金和穩定、可靠、合法的經費來源。 (六)有安全穩定的辦學場所和基本辦學條件。 第三章 籌設申請及審批第五條 申請舉辦學前教育機構的單位和個人,在向審批機關提出籌設申請時,應提交下列材料:(一)舉辦學前教育機構申請報告(原件)。申請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舉辦者、學前教育機構名稱與地址、舉辦目的和培養目標、機構性質、規模、形式(全日制、寄宿制等)、條件、內部管理體
25、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舉辦單位負責人或舉辦者的簽字、印簽,以及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簽署意見、蓋章。(二)學前教育機構舉辦者的資質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舉辦者是個人的,須提供身份證及簡歷,注明現住址、聯系方式,戶口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舉辦者是法人單位的,需提供政府部門或舉辦單位的批準建立文件、單位營業執照(或單位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及法定代表人簡歷等(驗原件,交復印件)。(三)學前教育機構資產及經費來源的有效證明文件(原件)。由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的驗資證明。舉辦者為兩個及以上單位和個人的,需提供各自的出資數額、出資比例證明。各縣(市、
26、區)可根據申辦學前教育機構的規模和園舍產權狀況自行確定本地區的資金數額標準。(四)園產來源證明材料(驗原件,交復印件)。屬自建園舍的需載明產權;屬租房辦園的須提供經公證部門公證的租賃合同意向書(原件);屬捐贈性質并提供產權證明材料的園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證明文件(原件)。租借園舍要有10年以上租借協議。(五)學前教育機構章程(原件)。包括名稱、地址、舉辦者、辦園宗旨、培養目標、組織機構、決策機構及議事規則、擬建級別、招生范圍、招生對象和規模、資產數額及來源、園所管理、出資人或單位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章程修改程序、幼兒園終止事由等內容。民辦幼兒
27、園需首屆董事會全體成員簽名(無董事會的獨資舉辦者除外)。(六)合作辦園的須提供合作辦園意向書(原件)。其中要有統一的辦園思想、辦園目標,明確各方權利和義務。(七)審批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六條 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籌設申請之日起,在30個工作日內會同有關部門,對提交的申請書和相關材料進行材料審核并組織專家實地核查,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同意籌設的,發給籌設批準書。不同意籌設的,應當說明理由。籌設期不得超過2年,超過籌設期的,申辦者應當重新申請;籌設期間不得招生和刊登廣告。 第四章 正式申請及審批第七條 申請正式設立學前教育機構時,申辦者應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一)籌設批準書(復印
28、件)。(二)籌設情況報告(原件)。(三)湖北省舉辦學前教育機構審批登記表(四)學前教育機構工作人員(擬任園長或主要行政負責人、擬聘教師以及其他工作人員)的身份證、專業資格證、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工資、社會保險費用說明及聘任合同等(驗原件,交復印件)。(五)學前教育機構資產及經費來源的有效證明文件(驗原件、交復印件)(六)提供房產證或經公證部門公證的租賃合同(驗原件、交復印件);建筑質量檢測合格證(原件);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驗原件、交復印件);食堂衛生許可證和衛生保健合格意見(驗原件、交復印件)(七)合作辦園的須提供正式合作辦學協議書(原件)。協議書內容應包括:統一的辦園思
29、想、辦園目標;明確各方權利和義務;合作各方簽字、蓋章。(八)學前教育機構設施設備清單(原件)。(九)審批機關按法律法規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對于具備辦園條件,達到設置標準的,可以免去籌設申請,直接申請正式設立,并應當提交本辦法第五條和第七條規定的材料。第八條 審批機關應在接受正式申請相關材料后的3個月內,會同相關部門進行材料審核和實地驗收,以書面形式決定是否同意批準,并送達申辦人。對不予批準設立的,審批機關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民辦學前教育機構頒發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審批機關應將批準正式設立的學前教育機構及其章程向社會公告。學前教育機構根據性質(舉辦者出資款的性質和比例),分別到相關部門申請辦
30、理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辦理組織機構代碼和收費等相關手續。學前教育機構在辦理好收費手續后方可招生。學前教育機構實行一證一點(址)管理,只能使用經審批機關核準的一個名稱,不得將承擔的教育教學任務委托或承包給其他組織和個人實施。若有分支機構或異地舉辦,必須經分支或新辦機構所在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審批機關不批準設立學前教育機構:(一)擬設立的學前教育機構規模、層次、條件、形式及地址設置不符合當地教育發展規劃和科學保教要求的;(二)在申請籌建中弄虛作假的;(三)舉辦者、行政負責人、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不符合法定資格的;(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
31、其他情形。 第五章 變更和終止第十條 已通過審批的學前教育機構因故更名、合并、遷址、變更單位或舉辦者、改變性質等,均應提前1個月向原審批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批機關審核同意后,方可辦理變更手續。學前教育機構因故停辦時,舉辦者應提前3個月向原審批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同時提交資產清理方案和原在園幼兒安置預案,經核準后,由審批機關監督實施,收回有關證件,并發布公告。 第六章 年檢第十一條 學前教育機構實施年度檢驗制度和動態管理。學前教育機構應接受教育行政部門管理并在每年年初向審批部門提交年檢報告(包括安保衛生、辦園方向、行政管理、人員資格及配備、保教質量、設施設備、資產和經費運行等情況),審批部門每年
32、對學前教育機構開辦情況進行審查。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達到相應辦園等級的,視為年檢合格。年檢時達不到相應辦園等級要求,經限期整改仍未達標的,做降級處理。年檢時達不到辦園標準,經限期整改后仍未合格的,取消其辦學資格,收回有關證件,并進行公告。拒絕年檢、不接受年檢處理決定的,依照本辦法取消辦學資格并向社會公告。民辦幼兒園的年檢工作按湖北省民辦學校年檢辦法(試行)的規定執行。 第七章 其他第十二條 在本辦法施行之前舉辦的學前教育機構,應按本辦法規定,補辦或重新辦理申辦、審批手續。對符合條件的,可予以審批通過,并同時確定其相應的等級。對不符合條件的,應暫緩審批,限期整改,待符合條件后再予以
33、審批;暫緩審批期間應停止招生;經限期整改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審批機關責令其停辦。在本辦法施行之后新開辦的學前教育機構,必須按本辦法申辦,經審批后方可開辦;未經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學前教育機構。第十三條 湖北省學前教育機構審批登記表(見附件)全省統一制樣。各市(州、林區)、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自行印制。第十四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由湖北省教育廳。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湖北省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112013年)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鄂政辦發201160號)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湖北省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已經省人民政
34、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及時調整修訂本地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湖北省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112013年)按照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要求,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學前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鄂政發201127號),結合我省學前教育發展實際,特制定本行動計劃。一、發展現狀截止2010年底,全省共有幼兒園4395所,共有在園幼兒(含學前班)1118360人,幼兒園教職工66202人,專任教師38494人。其中,公辦幼兒園909所,在園幼兒561294人,教職工19048人,專任教師12201人;民辦幼兒園3
35、486所,在園幼兒557066人,教職工47154人,專任教師26293人。全省適齡幼兒三年毛入園率57.4%,全省公、民辦園在園幼兒數各占50%。目前,我省學前教育發展主要存在總體發展不足、城鄉發展不平衡、公益性和普惠性不夠、幼兒園辦園條件較差、辦園行為有待進一步規范等問題,與人民群眾對學前教育的需求還有較大差距。二、發展目標與任務三年總體目標:2011年-2013年,全省新建和改擴建幼兒園1500所,培訓3萬名以上幼兒園園長和教師。到2013年,全省各鄉(鎮)至少建有1所中心幼兒園;全省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60%以上,其中市轄區、縣城城區達90%以上,經濟比較發達地區的鄉鎮達80%以上;鄉
36、鎮及以下入園幼兒基本享受普惠性服務,城市、縣鎮享受普惠性服務的入園幼兒數占本地全部入園幼兒數的70%以上。三年間,全省每年新建和改擴建幼兒園500所,每年組織幼兒園園長和教師培訓1萬名以上。2011年、2012年全省學前三年毛入園率分別達到58%和59%,2013年全省學前三年毛入園率基本達到60%。三、主要舉措(一)加快幼兒園建設步伐。1落實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的辦園體制。各縣(市、區)將幼兒園用地統一納入本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優先保障和滿足幼兒園合理用地需求。探索公、民辦學前教育機構合作辦園;鼓勵推進優質園辦分園和股份制辦園,走連鎖化、集團化、品牌化道路。公辦園主要由財政資金投
37、入建設;民辦園主要由社會資金投入建設。原則上,現有幼兒園達到1988年教育部頒布的城市幼兒園建筑面積定額標準(試行);新建、改擴建幼兒園達到2011年教育部新頒布的幼兒園建設標準,做到園舍建設與基本的保教設施、玩教具、幼兒讀物等配備同步跟進,建一所合格一所。2加大公辦幼兒園建設力度。各級人民政府安排專項建設資金,有計劃地建好一批公辦幼兒園,努力擴大公益性、普惠性辦園資源。城區在進行舊城改造、新區建設和城中村改造時,優先規劃和預留幼兒園建設用地。城鎮幼兒園的建設,充分考慮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的需求。辦好現有部門辦、企事業單位辦幼兒園,對其中收費低于一定標準的幼兒園,各地政府可通過購買
38、服務、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等方式,鼓勵、幫助其擴大辦學規模,然后面向社會就近招收適齡幼兒入園。積極支持街道、集體興辦幼兒園。鼓勵和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公辦幼兒園和福利機構,對殘疾幼兒開展學前康復教育。3重點加快農村公辦幼兒園建設步伐。全省各地優先安排在每個鄉鎮至少建設1所中心幼兒園,三年內實現鄉鎮全覆蓋。生源充足的村,可獨立辦園;生源不足的村,可聯合辦園或辦鄉鎮中心幼兒園分園。各地對農村中小學布局調整后富余的校舍,優先改擴建為幼兒園。鼓勵有條件的農村小學舉辦相對獨立的附屬幼兒園。4狠抓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把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作為解決城鎮“入園難、入園貴”問題的重要措施之一。嚴格執行
39、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建設幼兒園的規定。各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與小區建設同步設計、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當地縣(市、區)政府,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舉辦公辦園或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不按規定安排配套幼兒園建設的小區規劃不予審批;2010年底前已竣工但未建設配套幼兒園的住宅小區,按有關規定予以補建;對改變小區配套幼兒園性質和用途的,予以整改、糾正。5引導、支持社會力量舉辦托幼園所。各級政府積極研究制定支持民辦幼兒園發展的具體政策,鼓勵社會資金投入發展民辦教育事業。利用閑置國有、集體資產舉辦民辦幼兒園,降低或免除租金。民辦幼兒園的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居民用水、用電、用氣價格執行。積極探
40、索公共財政委托管理、購買服務、貸款貼息、落實減免優惠減免政策、以獎代補、派駐公辦教師等體制機制,大力扶持社會力量舉辦面向大眾、收費較低的普惠性、公益性民辦幼兒園。民辦幼兒園在審批登記、分類定級、評估指導、教師培訓、職稱評定、資格認定、表彰獎勵等方面與公辦幼兒園享受同等待遇。(二)建立促進學前教育可持續健康發展的經費保障機制。1從2011年開始,各級政府將學前教育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新增教育經費向學前教育傾斜。學前教育經費在同級財政性教育經費中要占合理比例,未來三年要有明顯提高。2落實公辦幼兒園改擴建資金。縣級政府努力增加學前教育的投入,設立學前教育專項經費,分步建設規劃中的公辦幼兒園,同步配齊基
41、本的保教、生活設施;同時用于公辦幼兒園園舍維修,確保校舍安全。確保學前教育經費專款專用,不截留,不挪用。3確保公辦幼兒園正常運轉。2011年,省物價、財政、教育等部門應根據我省幼兒園發展的實際制定湖北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在此基礎上,各地應根據生均培養成本、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以及財政投入等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幼兒園收費管理的實施細則。同時,各地根據實際研究制定公辦幼兒園生均經費標準和生均財政撥款標準。4逐步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各級政府多方籌措資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幼兒、烈士子女、孤兒和殘疾幼兒入園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給予資助。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行一定年限的殘疾兒童學前免費教育。(三)努
42、力建設好數量充足的高質量保教隊伍。1研究確定我省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2011年,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出臺湖北省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意見,按照總量控制,動態管理的原則,合理確定生師比,和專任教師、保育員及其他職員的配備比例。各地據此努力配齊幼兒園教職工,非專任教師可以實行合同制。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幼兒教師專業標準,實行幼兒園園長、教師持證上崗制度,實行保教人員資格準入制度。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幼兒教師資格考試和資格認定。2構建我省幼兒教師培養體系。大力發展中等幼兒師范教育;規范中等職業學校學前教育專業,根據需要培養足夠的中專層次幼兒教師。調整部分高職院校專業結構和辦學方向,積極探索初中畢業起點
43、五年制學前教育專科學歷教師培養模式;辦好高等院校學前教育專業。全省布10個左右專科層次、5個本科層次的學前教育專業培養點,為全省培養高水平的幼兒教師和管理人員。3搭建省、市、縣三級幼兒教師培訓網絡。全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計劃,有步驟地分級組織對幼兒園園長、專任教師、保育員和保健醫生等進行業務培訓。全省每年培訓1萬人以上。其中,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組織對2000名園長和骨干教師進行省級集中培訓。在實施“楚天中小學教師校長卓越工程”中,每年遴選一定數量的園長和骨干教師進行重點培養。市、縣兩級政府保障投入,加強教師培訓基地和培訓資源建設。4配齊必需的保育員及其他工勤人員。根據辦園規模,按規定配備足
44、夠的保育員、專(兼)職財務人員和符合健康標準的炊事員等。幼兒園根據辦園規模配備專職保安和專(兼)職具有衛生專業執業資格證書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5認真落實學前教育教師地位和有關待遇。對公辦幼兒園在編教職工,按辦學資金渠道由各舉辦部門(或單位)實行工資全額預算;對長期在農村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公辦幼兒教師,按國家規定實行工資傾斜政策;對公辦幼兒園其他聘用人員以及民辦幼兒園教職工,由聘用單位(或舉辦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聘任合同,依法保障其工資、福利待遇和購買保險等。將幼兒教師納入“楚天園丁獎”、“荊楚師德楷模”、“湖北名師”等評選活動。6解決好2011年-2013年間幼兒教師急缺問題。
45、各縣(市、區)和舉辦者結合實際,努力做好新增師資的聘用工作。可公開招聘具有教師資格的大、中專畢業生,經專項培訓后充實到幼兒教師隊伍;可鼓勵學前教育專業畢業但在中小學任教的教師轉崗到幼兒園任教;可引導中小學富裕的在編教師,在通過專項培訓合格后到幼兒園擔任專任教師或保育員;鼓勵中、高等院校在校學生轉入學前教育專業學習。公辦幼兒園的公開招聘應在編制范圍內進行;轉崗教師通過編制劃轉的辦法充實幼兒教師隊伍。第3頁 湖北省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112013年)接上頁(四)切實抓好學前教育科學保教工作。1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綱要和幼兒園工作規程。同時,完善幼兒園家長學校和家長委員會,
46、切實開展家庭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家庭教育質量。2加強學前教育課程建設與師生用書管理工作。省教育廳組織力量編寫我省學前教育教師指導用書,安排專項資金開發配套遠程教育視頻資源。建立全省學前教育幼兒用書審定準入制度。3規范學前教育保教工作。樹立以幼兒發展為本的教育理念,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面向全體幼兒,關注個體差異。堅持科學保教方法,以游戲為基本活動,保教結合,寓教于樂,堅決防止和糾正幼兒園教育“小學化”、“大班額”傾向。加強對幼兒健康水平的監測和評估。4切實做好學前教育教學研究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研部門建設好一支數量充足的學前教育專職教研員隊伍,到2013年,每個市、縣至少配備1名學前教育專
47、職教研員。教研員在本地開展教學研究和組織交流,指導本地幼兒教學工作。5發揮好示范園的輻射帶頭作用。開展示范園對口幫扶薄弱園活動,加強片區合作交流,努力保證并逐步提升學前教育保教質量。(五)切實加強對學前教育工作的領導與管理。1建立健全“以縣為主,縣、鄉鎮(街道)共管”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各級政府把學前教育作為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重大民生工程予以推進,并努力實現“廣覆蓋、保基本”、“公益性、普惠性”、“化解入園難”等工作目標。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學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制定相關政策和標準。市(州)級人民政府按國家和省要求,指導、督促所轄縣(市、區)發展學前教育。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縣域內幼兒教育的規劃
48、、布局調整、公辦幼兒園的建設和各類幼兒園的管理,按照改革創新、因地制宜、有序推進和公益、普惠的原則,推進和落實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的辦園體制,加快學前教育改革與發展。鄉(鎮)政府將幼兒園的建設納入新農村建設規劃,負責協調幼兒園土地征用及村辦幼兒園建設,做好幼兒園安全及周邊環境治理工作。充分發揮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作用,建立村、居委會和家長參與幼兒園管理和監督的機制。同時,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學前教育的地位、作用和有關政策,營造全社會重視、關心和支持學前教育發展的良好氛圍。2建立學前教育工作聯席協調機制。2011年上半年,各級政府牽頭建立由教育、機構編制、發展改革、財政、城鄉
49、建設和國土資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物價、綜治、公安、衛生、預防、民政、工商、質量監督、安全生產監管、食品藥品監管、婦聯、殘聯等部門組成的學前教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及時研究、解決推進學前教育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明確的工作職責,相互協調,通力合作,共同推進學前教育有序、快速、健康發展。3堅持民辦幼兒園年檢制度。嚴格執行幼兒園準入制度,教育、工商、民政等相關部門嚴格幼兒園審批管理,加大對非法舉辦幼兒園的查處力度。2011年,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對本地所有各類民辦幼兒園進行重新審查。對符合辦園條件的幼兒園,重新登記備案、重新
50、核準發放辦園許可證;對不合格的幼兒園,限期整改,并采取措施幫助他們達到辦園標準,在規定期限內確已無法達到辦園標準的,堅決予以注銷。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登記管理部門要堅持對本地民辦幼兒園進行年檢。對年檢不合格者,限期整改;連續兩年年檢不合格的,收回辦園許可證。年審結果在每年秋季招收新生入園前發布公告。4強化幼兒園所安全監管。幼兒園出口處設有安全通道和警示標志,園所內配有視頻監控、紅外報警等技防設施并與公安機關聯網。幼兒園建立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實行園長負責制;建立安全工作檔案,落實門衛制、登記制、巡查制等安全管理制度,及時消除隱患,預防發生事故。幼兒園與家長一起,共同對入園幼兒進行飲食、衛生、消防、
51、交通及用電用氣等安全常識教育。縣級以上相關部門不斷完善制度,加強對各類幼兒園所安全保衛、衛生防疫、飲食安全、設施設備、兒童用品等方面的監管,指導幼兒園制訂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定期開展安全防范演練,經常性開展周邊環境綜合整治。街道、社區和村民委員會參與做好轄區內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嚴格執行湖北省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配備校車的學前教育機構依法申請使用校車專用標志、標識,嚴格校車及駕駛人安全管理,落實校車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各級教育、公安、交通、安監等部門加強園所車輛使用安全監管,組織開展園所、校車運營車輛排查治理,嚴厲打擊和依法清理、取締轄區內非法園所、“黑校(園)車”,凈化園所、校車安全環境,
52、確保師生交通安全。將幼兒園安全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到縣、鄉兩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和管理。5建立學前教育工作評估督導制度。將學前教育工作情況,納入縣(市、區)級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和縣(市、區)黨政主要負責人抓教育工作督導考核。建立健全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監測體系,頒布湖北省學前教育工作督導評估細則,將學前教育工作督查,作為近三年教育督導工作的重點,不定期組織專項抽查,檢查結果通過媒體向社會及時予以公布。6實施學前教育工作推進獎勵計劃。從2011年起,全省開展“學前教育工作示范縣(市、區)”創建工作。縣(市、區)每年10月底以前向省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申報。對符合條件的縣(市、區)予以授牌,對在
53、學前教育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同時,對推進學前教育發展舉措不得力、三年行動計劃完成不好和安全措施不到位的縣(市、區)及其主要領導予以批評,并進行問責。省級設立學前教育專項資金,對發展學前教育工作成績顯著的地方給予一定獎勵,實行“以獎代補”。四、重大項目為保證三年行動計劃的實施,2011年-2013年間,全省配套實施公辦幼兒園建設工程、幼兒園園長和教師培訓提高工程、學前教育工作獎勵計劃等3個重大工程項目。武昌教育十二五規劃出臺 七大工程繪藍圖2011-02-17學前教育新活力武昌區在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中,明確提出率先高質量普及學前教育,每年新增1000萬元,拓展學前教育資源,
54、加大普惠性幼兒園供給量,努力形成園所充足、開放多元、特色鮮明、生態健康的學前教育新格局。關鍵詞:科學布局把發展學前教育作為重大民生工程,納入武昌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編制之中,科學布局學前教育機構,滿足幼兒就近入園的需求。重點在舊城改造、新區建設時,根據區域人口規模預留幼兒園建設用地,合理配建小區幼兒園。關鍵詞:公益普惠堅持公益性與普惠性原則,整合挖掘資源,利用中小學布局調整后閑置的校舍,優先舉辦幼兒園,增加公辦園供給量。到2013年底,按照國家關于城市幼兒園建筑面積定額標準,完成12所教辦園的新、改、擴建目標。支持有條件的街道、企事業單位舉辦幼兒園。公辦幼兒園在園幼兒數達到7
55、0%以上。采取購買服務、以獎代撥等方式扶持社會組織及個人舉辦面向大眾收費較低的普惠性幼兒園。關鍵詞:優質健康在師資方面,通過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以薪養崗等方式,逐步按標準配齊教師,并用三年時間滾動完成全區園長及教師的全員專業培訓,優化師資隊伍,提供質量保障。在質量方面,以幼兒為本,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堅持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努力杜絕“學科化”、“小學化”傾向,促進幼兒健康快樂成長。在機制方面,探索托幼一體化辦園模式,積極構建06歲學前教育服務體系,整體推動學前教育優質健康發展。下面內容為贈送的工作總結范文,不需要的朋友下載后可以編輯刪除!工作總結怎么寫:醫院個人工作總結范文一年的時間很快過去了,在一年里,我在院領導、科室領導及同事們的關心與幫助下圓滿的完成了各項工作,在思想覺悟方面有了更進一步的提高,本年度的工作總結主要有以下幾項:1、工作質量成績、效益和貢獻。在開展工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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