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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吉林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裝配式混凝土綜合管廊工程技術規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precast assembledconcrete urban utility tunnel engineeringDB22/JT 158-2016主編部門:吉林省建設標準化管理辦公室 批準部門: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施行日期:2016年08月17日2016 長春根據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全省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 的實施意見(吉政發(2015) 38號)文件要求,加快推進裝配式綜 合管廊試點工作,充分發揮裝配式綜合管廊標準化設計、工廠化生產、 裝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優勢

2、,由吉林省中盛設計咨詢股份 有限公司會同有關單位,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 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本 規程。本規程的主要內容:1總則:2術語和符號:3基本規定:4 規劃;5材料;6設計;7構件生產:8施工安裝;9質量驗收:10 運營維護。本規程由吉林省建設標準化管理辦公室負責管理,由吉林省中 盛設計咨詢股份有限公司負責規程具體內容的解釋。1總則12術語和符號22.1 術語22.2 符號43基本規定54規劃74.1 一般規定74.2 平面規劃84.3 豎向規劃94.4 斷面94.5 安全防災規劃104.6 建設時序105材料115.1 混凝土11

3、5.2 鋼材135.3 接縫材料145.4 其他材料146設計156.1 一般規定156.2 作用及作用組合156.3 結構分析176.4 構造要求206.5 連接設計216.6 抗宸設計226.7防水設計247構件生產267.1 一般規定267.2 模具277.3 鋼筋骨架297.4 混凝土澆筑、脫模307.5 構件養護327.6 構件檢驗337.7 堆放及運輸368施工安裝388.1 一般規定388.2 基礎工程398.3 安裝準備408.4 安裝與連接408.5 質量檢驗428.6 安全與環境保護439質量驗收459.1 一般規定459.2 驗收內容479.3 結構實體檢驗519.4 主

4、體結構工程驗收5210運營維護5410.1 運營5410.2 維護54本規程用詞說明56引用標準名錄57附:條文說明591總則1.0.1為規范裝配式混凝土綜合管廊工程的規劃設計、施工及驗收, 在城市綜合管廊建設中充分發揮裝配式混凝上結構的優越性,推進市 政工程建設產業現代化的進程,做到安全適用、經濟合理、技術先進、 保證質量、便于施工和維護,制定本規程。1.0.2本規程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裝配式混凝土綜合管廊工程 的規劃、設計、施工及驗收等。1.0.3裝配式混凝上綜合管廊工程,除應符合本規程外,尚應符合 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92術語和符號2.1 術語2.1.1 綜合管廊 utility

5、tunnel建于城后地下用于容納兩類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線的構筑物及 附屬設施。2.1.2 裝配式混凝土綜合管廊 precast assembled utility tunnel在工廠分節段澆筑成型,現場采用拼裝工藝施工成為整體的綜 合管廊。以下簡稱裝配式綜合管廊。2.1.3 裝配整體式綜合管廊 monolithic precast assembled utility tunnel由僅帶縱向拼接接頭的預制混凝上管段通過可靠的方式進行 連接并與現場后澆混凝土形成整體的裝配式混凝土結構。簡稱裝配 整體式綜合管廊02.1.4 裝配疊合式綜合管廊 composite precast assembled u

6、tility tunnel采用疊合構件拼裝組成的裝配式綜合管廊結構.2.1.5 管段 tunnel section僅帶縱向拼接接頭的單個預制構件,管段長度是指綜合管廊縱 向長度°2.1.6 構件 component在預制構件廠生產的用于拼裝成綜合管廊的成品構件。2.1.7 疊合構件 composite component根據預制管段的結構圖,將管段結構合理分成各種便于生產、 安裝且能保證結構安全的構件。2.1.8 接縫 seam構件和構件的連接縫。2.1.9 接頭 joint構件和構件的連接處,有伸縮接頭和撓性接頭。2.1.10 鋼筋套筒灌漿連接 rout-filled sleeve

7、 connection在金屬套筒中插入鋼筋并港注水泥基灌漿料的鋼筋連接方式。2.1.11 預應力鋼材 prestressed steel用于施加預應力的高強度鋼材.2.1.12 無粘結預應力鋼材 non bonded prestressed steel為防止與混凝土附著而涂上覆蓋材料的的預應力鋼材。2.1.13 套管 spigot在后張法的預應力混凝土構件中,為容納預應力鋼材、在混凝 土中預埋的管道。2.1.14 錨具 anchorage用來將預應力鋼材的頂端固定在混凝土上,將預應力傳遞到部 件上的裝置。2.1.15 接縫材料 joint material綜合管廊接頭處用于止水的材料。2.1.

8、16 預埋件 embedded structure為聯接或固定某種構件或設備而在混凝土澆搗前埋設的金屬 件,2.2 符號2.2.1 材料性能Fp5預應力筋或螺栓的抗拉強度設計值。民一混凝土的彈性模量:HR&oo強度級別為400MPa的普通熱軋帶肋鋼筋: HPBjoo一強度級別為300MPa的熱軋光圓鋼筋; .以、入一混凝土軸心抗壓強度標準值、設計值: 啟、工一混凝上軸心抗拉強度標準值、設計值;2.2.2 作用和作用效應M一彎矩設計值;M裝配式綜合管廊方段橫向接縫接頭處彎矩設計值;,Wk裝配式綜合管廊節段橫向接縫接頭處彎矩標準值: Mz-裝配式綜合管廊節段整澆部位彎矩設計值: N軸向力設

9、計值%-裝配式綜合管廊節段橫向接縫接頭處軸力設計值: M裝配式綜合管廊節段整澆部位軸力設計值。2.2.3 幾何參數A密封墊溝槽截面面積:A。一密封墊截面面積;Ap預應力筋或螺栓的截面面積;一截面高度;x混凝土受壓區高度。3基本規定3.0.1裝配式綜合管廊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技 術規范GB 50838的規定。3.0.2裝配式綜合管廊構件制作、運愉、安裝施工的各流程應有健 全的管理制度,并應重視構件生產和施工過程兩階段的質量管理.3.0.3構件廠、物流運輸、施工總承包和相關施工單位的資質應符 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3.0.4裝配式綜合管廊在規劃和方案設計階段,建設、入廊管線、

10、生產企業、施工安裝等有關單位應統籌協調、相互配合,共同制定 工程設計方案、構件生產方案及施工安裝方案,并應因地制宜地采用 新材料、新產品、新技術。3.0.5裝配式綜合管廊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結構的整體性:2宜采用高強混凝土、高強鋼筋:3行點和接健應受力明確、構造可靠,并應滿足承載力、變形、裂 縫、耐久性等要求C3%.6預制構件生產前,應加強施工圖和預制構件生產圖紙的審核, 確認圖紙的一致性并編制預制構件制作方案。3.0.7預制構件出廠前,構件廠應對構件進行質量檢查,出具構件 質保資料及出廠合格證。同時預制混凝土構件應在明顯部位標明工程 名稱、生產單位、構件型號、生產日期和

11、質量驗收標志。3.0.8物流運輸單位應制定詳細的預制構件運輸方案,針對不同類 型構件采取可靠的安全運輸措施,確保預制構件運抵現場之前無損 壞。3.0.9預制構件安裝施工前,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編制預制構件安裝 施工方案,對預制構件的現場安裝制定專項技術、質量和安全保障措 施。3.0.10現場安裝應由專業化的預制構件施工隊伍完成,按照施工工 種劃分,選擇熟練的技術工人C3.0.11現場施工前,對施工技術人員進行現場交底,并要求受交底 人嚴格按照施工操作規程作業。3.0.12預制構件安裝過程中,應確保各項施工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落實到位,各工序及質量控制應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3.1 .13用于構件制作

12、和施工安裝的建材和配件應符合相關的材質、 測試和驗收等規定。3.2 .14預制構件連接部位宜設置在結構受力較小的部位,其尺寸和 形狀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滿足管廊使用功能、模數化、標準化要求,并應進行優化 設計,以實現構件少規格、多組合的目的:2應根據預制構件的功能和安裝部位、加工制作及施工精度等 要求,確定合理的公差:3應滿足制作、運輸、堆放、安裝及質量控制要求,3.0.15預制構件應作為獨立的檢驗批進行質量驗收,并納入工程統 一驗收范疇。4規劃4.1 一般規定4.1.1 裝配式綜合管廊的規劃,應確保施工安全、經濟,同時注意 保護周邊環境。4.1.2 裝配式綜合管廊的規劃應與城市地下空間規劃、

13、工程管線專 項規劃及管線綜合規劃相銜接。4.1.3 裝配式綜合管廊規劃應堅持因地制宜、遠近結合、統一規劃。4.1.4 裝配式綜合管廊工程規劃應集約利用地下空間,統籌規劃綜 合管廊內部空間,協調綜合管廊與其他地上、地下工程的關系。4.1.5 裝配式綜合管廊工程規劃應包含平面布局、斷面、位置、近 期建設計劃等內容。4.1.6 裝配式綜合管廊的規劃要考慮道路整體的情況。4.1.7 裝配式綜合管廊規劃前應調查道路地上、地下建(構)造物 的現狀及規劃情況,與相關機構充分協商并作出一定調整后,再計劃 建設裝配式綜合管廊。4.1.8 裝配式綜合管廊主體和支護結構的間隔應根據施工性和經濟 性而決定。4.1.9

14、 裝配式綜合管廊的分支口等孔口位置,由于結構復雜不利于 預制構件設計生產的位置,宜采用現澆施工的方式進行。4.1.10 裝配式綜合管廊穿越鐵路、高架道路等設施時,宜考慮裝配 式與現澆施工結合的方式。4.2 平面規劃4.2.1 平面規劃應符合下列規定:1管廊宜設置在道路一側的人行道和綠化帶下,宜與道路中心 線平行,不宜從道路一側轉到另一f則:與鐵路公路交叉時宜采用垂直 交叉方式布置:2根據道路紅線,綠化帶的綠線和管廊所在位置、外形尺寸等 確定平而黃線控制范圍:3在黃線控制范圍內,禁止有危害管廊安全的管線及建構筑物建 設。4.2.2 管廊平而線形應繪制在平面位置圖內,并且標注管廊的位置、 沿線道路

15、規劃或道路現狀布局、主要建構筑物、企事業單位、文物古 跡、立交橋梁及主要相交道路及附屬道路系統的關系。4.2.3 管廊平面位置圖應標注綜合管廊每個艙室人員出入口、逃生 口、吊裝口、通風口、管線分支口及與其他管廊、河流、公路、鐵路 等建構筑物相交節點。4.2.4 管廊平而位置圖范圍內應標注現狀和規劃未入廊管線位置, 數量及規格。與管廊間距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城市工程管線綜合規 劃規范GB 50289的要求。4.2.5 管廊平而位置圖范圍內的管線分支口應標注出入管廊管線的 位置、數量及規格。4.2.6 當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宜采用裝配式綜合管廊:1交通運輸繁忙,對于綜合管廊施工周期要求較短,需要盡快

16、 恢復使用的道路;2當地氣候條件不利于進行現澆施工的區域。43豎向規劃4.3.1 管廊覆土深度應符合下列規定:1管廊豎向空間定位應依據地下空間規劃。并結合地下軌道交 通、人防建設、綜合體建設等集約利用地下空間;2應考慮管廊上部綠化種植覆土的要求、管廊與橫穿道路各種 管線交叉關系、各種節點要求,并經經濟技術論證。4.3.2 管廊豎向線形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繪制管廊頂板、空間、底板縱斷并標注主要控制參數(如 頂板覆土深度,空間高度等);2應標注各種口部(通風口、投料口、引出口)縱向布置情況 及出地而情況:3應標注管廊與現狀及規劃地下管線交叉情況:4應標注管廊與沿線地上地下構造物避讓情況。4.3.3

17、 各類地下管線橫向穿過管廊時應滿足城市工程管線綜合規 劃規范GB 50289要求。管廊宜避讓重力流管線。4.3.4 管廊與管廊交叉,管廊橫穿過鐵路、快速路、河流等應繪制 其空間位置詳圖按相關規范要求標注豎向參數。1.1.21.1.3 橫斷面規劃圖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標注管廊所在位置覆土深度:2應標注管廊與所在道路紅線、綠線及兩側建構造物關系;3應標注現狀和規劃未入廊管線的位置關系。1.1.4 標準斷而規劃圖應符合下列規定:1依據裝配式管廊水平300mm為模數,垂直100mm為模數 確定斷面尺寸:2根據入廊管線不同,分別規劃管廊分艙和標準斷面圖:3應標注入廊管線的布置、廊體尺寸及管線類別、規格和

18、安裝 凈距等:4應標注入廊管線支撐(或支墩)形式、檢修通道、排水形式 的相對位置等。1.1.5 為實現預制最大化,應集約化設計標準構件和特殊構件。4.5 安全防災規劃4.5.1 裝配式綜合管廊出入口、吊裝口、通風口等都應設置在地勢 相對較高的位置,所有孔口標高應高于室外地面,并滿足當地防洪要 求。4.5.2 抗震設防區的裝配式綜合管廊要嚴格按照抗震設防標準規 劃,設防標準應不低于本地區抗宸設防烈度等級的要求,重點或特殊 工程應進行抗震專項論證。4.5.3 裝配式綜合管廊應設可靠的消防設施,火災報警系統應具有可 靠性、穩定性、技術先進、組網靈活、經濟合理、易于維護保養,并應 有擴展功能、抗電磁干

19、擾能力強等特性。如特殊工程應進行消防專項 論證。4.5.4 裝配式綜合管廊應設安保系統。對各種人員能進入口部安裝 可靠監控防入侵報警裝置。內部空間應有全面時時顯示現場的電子畫 而,同時能傳送到監控中心專用安保計算機并報警。4.5.5 裝配式綜合管廊工程選址應避開災害性地質區域(如滑坡、崩 塌、沖溝、地震帶等),如無法避讓時,應采取必要的技術措施。4.6 建設時序4.6.1 應結合新區建設、舊城改造、道路新(改、擴)建等因素規 劃管廊建設時序,管廊建設時序還應考慮建設區域內給水、排水、 電力、通信、廣電、燃氣、供熱等工程規劃和新(改、擴)建計劃, 分析項目同步實施的可行性,確定入廊的時序。5材料

20、1.1.1 土5.1.1 裝配式綜合管廊主要材料宜采用鋼筋混凝上,在地下水對鋼 筋有腐蝕作用的地區宜采用纖維塑料筋和高性能混凝上,并滿足現 行國家標準混凝上結構耐久性設計規范GB/T50476中對于環 境作用的要求。5.1.2 裝配式綜合管廊結構的混凝上強度等級不應低于C4031.1.3 用于混凝土的水泥應符合下列規定:1水泥應采用強度等級不低于42.5MPa的硅酸鹽水泥、普通硅 酸鹽水泥,也可采用抗硫酸鹽硅酸鹽水泥。水泥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 標準通用硅酸鹽水泥GB 175、抗硫酸鹽硅酸鹽水泥GB 748的規定;2進場水泥應有水泥生產廠提供的標注有生產許可證編號的 質量合格證書或質量檢驗報告:3

21、使用袋裝水泥時,應按品種、強度等級、生產廠、生產日期 分別堆放整齊,不應混垛,堆放層數不宜超過12層。倉庫內應有 防潮措施;4使用散裝水泥時,不同廠商、不同品種、不同強度等級的水 泥應分倉儲存,不應混倉:5水泥要先到先用,存放期不應超過3個月,過期或對質量有 懷疑時,應復驗其強度等級、標準稠度用水量、凝結時間和體枳安定 性:6水泥中的氯離子含量不得超過0.06%,堿含量不得超過 0.60% e1.1.4 用于混凝土的的料應符合下列規定:1細骨料宜選用細度模量為2.33.3的中粗砂,含泥量不大于 2%,其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設用砂GB/T 14684和現行 行業標準普通混凝上用砂、石質量及檢

22、驗方法標準JGJ 52的規 定;冬期施工時,攪拌混凝土用細骨料不應混有冰塊:進廠時應按標 準規定進行檢驗,合格后方能使用。檢驗項目至少包括含泥土量和顆 粒級配:2粗骨料宜選用5mm-25mm連續粒級的碎石,最大粒徑不 宜大于壁厚1/3和鋼筋凈間距的3/4;泵送時其最大粒徑不應大于 輸送管徑的1/4:吸水率不應大于1.5%;不得使用堿活性竹料:其 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設用砂GB“ 14684和現行行業標 準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質量及檢驗方法標準JGJ 52的規定。碎 石進廠時應按標準規定進行檢驗,合格后方能使用。檢驗項目至少包 括含泥土量、壓碎值、針片狀含量和顆粒級配。1.1.5 混凝上外加劑

23、品種應通過試驗室進行試配后確定,外加劑進 場應有質保書,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上外加劑GB 8076 的規定。1.1.6 在拌制混凝土時可摻入適量的粉煤灰、磨細礦渣粉等混凝土 摻合料,粉煤灰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 1596的規定。磨細礦渣粉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用于水泥中的 粒化高爐礦渣GB“ 18046的規定。其他摻合料應符合相關標準 要求。1.1.7 混凝土拌合用水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混凝上用水標準JGJ 63的規定。1.1.8 在凍上地區,在混凝土拌合物中摻入一定量的引氣劑、減水 劑使混凝上抵抗凍融破壞的能力提高,從而提高混凝土的抗凍耐久 性。其用量與品種經試驗

24、確定。1.1.9 混凝土原材料計量允許偏差應符合表5.1.9的規定。表5.1.9材料每批計量允許偏差值原材料允許偏差(%)水泥、摻合料±2骨科±3水、外加劑±25.2 鋼材5.2.1 根據設計圖紙及規范要求,選用相應型號、級別、直徑的鋼 筋。所用鋼筋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要求。5.2.2 宜采用冷軋帶肋鋼筋、熱軋帶肋鋼筋和熱軋光圓鋼筋,鋼筋 的性能應分別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冷軋帶肋鋼筋GB 13788、鋼 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GB 1499和鋼筋混凝上用熱軋光圓鋼 筋GB 1499.1的規定。5.2.3 鋼筋進廠時應按規定進行檢驗。檢驗項目至少包括屈服強度、 抗拉強

25、度和延伸率。如采用閃光對焊焊接鋼筋,應按照現行行業標準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JGJ 18的規定進行驗收。5.2.4 鋼筋應按進廠批次的級別、品種、直徑和外形分類碼放,妥 善保管,且掛標識牌注明產地、規格、品種和質量檢驗狀態等。5.2.5 縱向受力鋼筋的強度應滿足設計要求,以保證構件達到抗震 設防要求;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對一、二級抗震等級,檢驗所得的 強度實測值應符合以下規定:1鋼筋的抗拉強度實測值與屈服強度實測值的比值不應小于 1.25:2鋼筋的屈服強度實測值與強度標準值的比值不應大于1.3:3鋼筋的最大力下總伸長率不應小于9%。5.2.6 采用頂進施工技術的構件的鋼承口環鋼板應根據設計要求選

26、用。鋼板的性能和技術要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碳素結構鋼和低合金結構鋼熱軋厚鋼板和鋼帶GB/T3274和碳素結構鋼GB/T 700等標準的要求。5.3 接縫材料5.3.1 裝配式綜合管廊接縫所用的防水密封材料應選用耐候性密封 膠,密封膠應與混凝上具有相容性,并具有低溫柔性、防街性及耐水 性等性能。5.3.2 彈性橡膠密封圈材質宜采用氯丁橡膠或三元乙丙橡膠。彈性 橡膠密圈的主要性能指標有硬度、拉伸強度(MPa)、扯斷伸長率 (%)、壓縮永久變形,應符合設計圖紙和現行國家標準橡膠密 封件給、排水管及污水管道用接口密封圈材料規范GB“ 21873 的有關規定。5.3.3 遇水膨脹橡膠圈宜采用氯丁橡膠或丁

27、基橡膠:遇水膨脹橡膠 圈的主要性能指標有體積膨脹倍率(%)、拉伸強度(MPa)、扯斷 伸長率()、硬度,應符合設計圖紙和現行國家標準高分子防 水材料第3部分遇水膨脹橡膠GB/T 18173.3的有關規定。5.4 其他材料5.4.1 灌漿材料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水泥基港漿材料應用技術規 范GBfT 50448的有關規定。5.4.2 不發火材料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 收規范GB 50209的有關規定。5.4.3 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材料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水泥基滲 透結晶型防水材料GB 18445的有關規定。6設計6.1 一般規定6.1.1 裝配式綜合管廊應在綜合評價綜合管廊的目的、

28、周邊環境、 施工條件和經濟性等因素后確定構造形式。6.1.2 裝配式綜合管廊縱向節段的長度應根據行段吊裝、運輸等施 工過程的限制條件綜合確定。6.1.3 裝配式綜合管廊管段的連接應確保構造上的安全性和防水效 果。6.1.4 裝配式綜合管廊的構件應設置接頭。6.1.5 裝配式綜合管廊的連接部位宜設置在結構受力較小的部位, 具體連接方式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 JGJ 1的規定。6.1.6 裝配式綜合管廊的結構安全等級應為一級,結構中各類構件 的安全等級宜與整個結構的安全等級相同。6.1.7 裝配式綜合管廊構件節點及接縫處后澆混凝上強度等級不應 低于預制構件的混凝土強度等級。6.

29、1.8 裝配式綜合管廊結構應根據設計使用年限和環境類別進行耐 久性設計,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上結構耐久性設計規范 GB“ 50476的有關規定。6.2 作用及作用組合6.2.1 裝配式綜合管廊結構上的作用,按性質可分為永久作用和可 變作用。6.2.2 結構設計時,對不同的作用應采用不同的代表值。永久作用 15應采用標準值作為代表值;可變作用應根據設沖要求采用標準值、 組合值或準永久值作為代表值。作用的標準值應為設計采用的基本 代表值。6.2.3 當結構承受兩種或兩種以上可變作用時,在承載力極限狀態 設計或正常使用極限狀態按短期效應標準值設計時,對可變作用應 取標準值和組合值作為代表值。6.

30、2.4 當正常使用極限狀態按長期效應準永久組合設計時,對可變 作用應采用準永久值作為代表值。6.2.5 裝配式綜合管廊結構上的作用,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 結構荷載規范GB 50009、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的有關 規定,并應考慮結構內各種管線運行時所產生的作用。6.2.6 預應力綜合管廊結構上的預應力標準值,應為預應力鋼筋的 張拉控制應力值扣除各項預應力損失后的有效預應力值。張拉控制 應力值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上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的 有關規定。6.2.7 制作、運輸、堆放、安裝等短暫狀況下的預制構件驗算,應 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上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 50666的有關

31、規定。6.2.8 預制構件在翻轉、運輸、吊運、安裝等短暫設計狀況下的施 工驗算,應將構件自重標準值乘以動力系數后作為等效靜力荷載標準 值。構件運輸、吊運時,動力系數宜取1.5;構件翻轉及安裝過程 中就位、臨時固定時,動力系數可取1.2»6.2.9 預制構件進行脫模驗算時,等效靜力荷載標準值應取構件自 重標準值乘以動力系數與脫模吸附力之和,且不宜小于構件自重標 準值的1.5倍。動力系數與脫模吸附力應符合下列規定:1動力系數不宜小于L2:2脫模吸附力應根據構件和模具的實際狀況取用,且不宜小于 1.5kN/m6.3 結構分析6.3.1 裝配式綜合管廊結構可采用與現澆混凝土結構相同的方法進

32、行結構分析,地震設計狀況下宜對現澆抗側力在地震作用下的彎矩和 剪力進行適當放大。6.3.2 裝配式綜合管廊結構承載能力極限狀態及正常使用極限狀態 的作用效應可采用彈性分析法。6.3.3 裝配式綜合管廊結構上宜采用預應力筋連接接頭、螺栓連接 接頭或承插式接頭。當有可靠依據時,也可采用其它能夠保證裝配式 綜合管廊結構安全性、適用性和耐久性的接頭構造。6.3.4 僅帶縱向接縫接頭的裝配式綜合管廊結構的截而內力計算模 型宜采用與現澆混凝土綜合管廊結構相同的閉合框架模型。6.3.5 帶縱、橫向接縫接頭的裝配式綜合管廊的截面內力計算模型 應考慮接縫接頭的影響,接縫接頭影響宜采用K一,法(旋轉彈簧 一,法)

33、計算,構件的截面內力分配按下式計算:M=Ks(63.5-1)必=(1 七)財,Nj=N(63.5-2)Mz= (1+匕)M, NkN(63.5-3)式中:K旋轉彈簧常數,25000kNnVradK 50000/kNnVrad:M按照旋轉彈簧模型計算得到的帶縱、橫向接縫接頭的裝 配式綜合管廊截面內各構件的彎矩設計值(kN - m);Mj裝配式綜合管廊方段橫向接縫接頭處彎矩設計值(kN m);裝配式綜合管廊節.段整澆部位彎矩設計值(kN - m): N按照旋轉彈簧模型計算得到的帶縱、橫向接縫接頭的預 制拼裝綜合管廊截而內各構件的軸力設計值(kN):包裝配式綜合管廊節段橫向接縫接頭處軸力設計值(kN

34、);N:一裝配式綜合管廊節段整澆部位軸力設計值(kN -m):0裝配式綜合管廊接縫相對轉角(rad):<一接縫接頭彎矩影響系數。當采用拼裝時取4=0,應采用 橫向錯健拼裝時取0.3< f <0.60K、f的取值受接縫構造、拼裝方式和拼裝預應力大小等多方 面因素影響,一般情況下應通過試驗確定。6.3.6 帶縱、橫向接縫接頭的裝配式綜合管廊結構應按荷載效應的 標準組合,并應考慮長期作用影響對接縫接頭的外緣張開量進行驗算, 且應符合下式要求:A=Mk/K.h < Zmax(6.3.6)式中:/裝配式綜合管廊接縫外緣張開量(mm);s一接縫外緣最大張開量限值,一般取2mm;力一

35、接健截面高度(mm);K旋轉彈簧常數;裝配式綜合管廊接縫截而彎矩標準值(kN.m)。6.3.7 裝配式綜合管廊結構中,現澆混凝上截而的抗彎承載力、受 剪承載力和最大裂縫寬度宜符合與現澆混凝上綜合管廊相同的規 定。6.3.8 裝配式綜合管廊結構采用預應力筋連接接頭或螺栓連接接頭 時,其接縫接頭的抗彎承載力應按下列公式計算:mu18圖6.3.8:接頭受彎承載力簡圖M< 血Ap”? 公12 2J(6.3.8-1)(63.8-2)X =- afib式中:M一接頭彎矩設計值(kN-m):.fPy預應力筋或螺栓的抗拉強度設計值Ap預應力筋或螺栓的截而面枳(mm2 ):h構件截而高度(mm);x構件混

36、凝土受壓區截面高度(mm);"/系數,當混凝上強度等級不超過C50時,"/取1.0,當 混凝土強度等級為C80時,”/取0.94, 'C50 C80”間按線性內插 法確定。6.3.9 采用高強鋼筋或鋼絞線作為預應力筋的裝配式綜合管廊結構 的抗彎承載能力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上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的有關規定。6.3.10 采用纖維增強塑料筋作為預應力筋的綜合管廊結構抗彎承載 能力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纖維增強復合材料建設工程應用技術規范 GB 50608的有關規定。6.3.11 裝配式綜合管廊結構接縫受剪承載力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 裝配式混凝上結構技術規程JGJ 1

37、的有關規定,應力強度的檢查可參照下列公式計算:c Xa = 2-_ 1 <a<22d ,(6.3.11)式中:u構件受剪應力強度(kN/m2);a-距檢查位置的支點的距離(m):d構件的有效高度(m):x在02d的范圍內進行。但分布載荷的情況,在x=G, x=2d 的2處進行。6.3.12 為防止因受拉鋼材錨固處附近的混凝上由拉伸應力產生的 裂縫,錨固處附近的混凝土必須采取加固措施。6.3.13 混凝土構件最小鋼筋量應配置混凝土全斷面積的0.15%以 上的鋼材,配置要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 GB 50010的有關規定。6.4 構造要求6.4.1 裝配式綜合管廊應設置

38、變形縫,變形縫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裝配式綜合管廊結構變形縫的最大間距不宜大于35m。當按 照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采取相應措施 時伸縮縫間距可適當增大:2結構縱向剛度突變處以及上覆荷載變化處或下臥上層突變 處,應設置變形縫;3變形縫的縫寬不宜小于30mm;4變形縫應設置橡膠止水帶、填縫材料和嵌縫材料等止水構 造。6.4.2 裝配式綜合管廊結構主要承重側壁的厚度不宜小于250mm, 非承重側壁和隔墻等構件的厚度不宜小于200mlm6.4.3 裝配式綜合管廊結構中鋼筋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結構迎水 面不應小于50mm,結構其他部位應根據環境條件和耐久性要求并 按現行國家標準混

39、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的有關規定確 定。6.4.4 裝配式綜合管廊各部位金屬預埋件的錨筋而枳和構造要求應 按現行國家標準混凝上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的有關規定確 2C定。預埋件的外露部分,應采取防腐保護措施。6.4.5 疊合式預制構件側壁最小厚度不宜小于250mm,并符合10 的模數。其寬度和高度按設計確定,運輸重量應以方便運輸為宜。6.4.6 預制構件間剛性連接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裝配式混凝土結 構技術規程JGJ 1的相關要求。6.4.7 鋼筋保護層及預應力筋、套管或套管群及錨具的保護層厚度 的最小值應符合以下公式求得,其值應大于鋼筋直徑且大于 25mm,按下列公式計算:C m

40、in = «Co(6.4.7)式中:C,nin最小保護層厚度(cm):a根據混凝上的標準設計強度確定,當伍kW400kgf/cm2, “二0.8:Q-基本的保護層,與構件種類有關。6.4.8 預制構件端部預應力筋外露長度不宜小于150mm,擱置長度 不宜小于15mm。6.4.9 在同一斷而配置多個錨具的情況,應考慮錨具的數量、錨固 力的大小及各錨具間所需的最小間隔等,確定錨固處混凝土斷面的 形狀及尺寸。6.5 連接設計6.5.1 構件接頭、構件連接吸收變形等部位的構造應充分考慮防水。在 地形及地質情況良好的地基上設置的綜合管廊,可采用伸縮接 頭:設置在松軟地基、地基驟變處的綜合管廊構

41、造變化處,宜采用撓 性接頭;松軟地基和不等下沉的地方,通過管套對接頭進行加強。6.5.2 縱向預應力束的構件接頭,應設置在構件的中央部。6.5.3 裝配式綜合管廊預制構件之間的連接構造以及節點處的連接 要求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預制預應力混凝上裝配整體式框架結構技術規程JGJ 224的有關規定。6.6 抗震設計6.6.1 裝配式綜合管廊抗宸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 計規范GB 50011和構筑物抗版設計規范GB 50191的有關規 定。6.6.2 裝配式綜合管廊應根據反應位移法對綜合管廊縱向進行抗震 計算。6.6.3 裝配式綜合管廊所處的場地和地基應符合下列規定:6.6.4 程的特點并根據

42、地宸安全性評價報告,對沿線場地 做出對抗震有利、不利地段的劃分和綜合評價:2應避開不利地段,當無法避開時應采取有效的抗震措施;3同一結構單元的基礎不宜設置在性質截然不同或差異顯著 的地基上:4地基為軟弱粘性上、液化上、新近填上或嚴重不均勻上時, 應估計地震時地基不均勻變形產生的不利影響,并采取相應的措 施。6.6.5 裝配式綜合管廊的結構體系應滿足下列要求:1體形及結構布置宜規則、對稱,結構質量及剛度宜均勻分布、避 免突變;2體形不規則的結構部分,宜結合使用功能要求合理設置結構變 形縫,形成較規則的結構單元:3結構體系及結構構件應具備良好的延性和變形能力;4對重要的結構節點及可能出現的薄弱部位

43、應采取針對性措 施提高其抗震能力。6.6.6 周邊地基在地震時有可能液化的,要對綜合管廊抗浮穩定性 抗力進行計算,且抗浮穩定性抗力系數不應低于1.05。6.6.7 裝配式綜合管廊進行抗震設計時,應考慮靜載荷、土壓、水 壓、浮力、地基變動及地震的影響。6.6.8 抗震設計上的地基類別應根據地基的特性值進行區別,并按 國家現行有關標準執行。6.6.9 適用反應位移法的地基位移的振幅,應根據表層地基的固有 周期及地域特性進行計算。6.6.10 用反應位移法的地基震動波長,應考慮表層地基及地基的 剪切彈性波及表層地基的固有周期而進行計算。6.6.11 裝配式綜合管廊周邊地基液化應按如下順序進行確定。6

44、.6.12 象地點的抽取;2液化的判定與綜合管廊上浮的探討:3地基補充調查的實施與基于調查結果的液化判定及綜合管 廊上浮的探討:4液化對策的探討。表6,6.10基于微地形分類的液化發生的判斷基準區域地基<A)液化可能性高的地域現有河道、舊河道、舊水面上的填土地、填埋地<B)有可能液化的地域不屬于(A)、(C)的沖積低地(C)液化可能性低的地域臺地、丘陵、山地、扇形地6.6.13 地下水位面距地基面10m以內的沖積層、且距地基而20m 以內范圍的平均粒徑D50在0.02mm以上0.2mm以下的飽和砂質 上層,在地震時有可能液化,因此應考慮地基構成條件進行液化的判 定。6.6.14 裝

45、配式綜合管廊的抗震斷面力,應采用裝配式綜合管廊的等 價剛度,依據反應位移法確定。6.6.15 裝配式綜合管廊的等價剛度因接縫處產生的位移而發生變 化時,應根據其變化進行計算確定。6.6.16 為防止地震對管廊及管線的安全性造成不良影響,整體裝配 式綜合管廊應配置縱向連接預應力筋,并采用抗震性能良好的撓性接 頭。236.7 防水設計6.7.1 裝配式綜合管廊的防水等級為二級,防水標準應符合現行國 家標準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GB 50108的有關規定。6.7.2 裝配式綜合管廊地下工程部分宜采用自防水混凝土,接縫處 和預制構件連接處應進行加強防水設計。6.7.3 裝配式綜合管廊接縫防水應采用預制成

46、型彈性密封墊,彈性 密封墊的界而應力應不小于1.5MPa。6.7.4 接縫彈性密封墊應沿環、縱而兜繞成框型。溝槽形式、截面 尺寸應與彈性密封墊的形式和尺寸相匹配(圖6.7.4)。圖6.7.4 接縫接頭防水構造 a-彈性密封墊材;b-嵌縫槽 6.7.5接縫處至少設置一道密封墊溝槽,密封墊及溝槽的截面尺寸 應符合下式要求:A=l.OAoL5Ao(6.7.5)式中: A密封墊溝槽截而面積;A()密封墊截面面積。6.7.6 接縫處應選用彈性橡膠與遇水膨脹橡膠制成的復合密封墊。 彈性橡膠密封墊宜采用三元乙丙(EPDM)橡膠或氯丁(CR)橡膠。 復合密封墊宜采用中間開孔、下部開槽等特殊截面的構造形式,并應

47、 制成閉合框型。6.7.7 施工縫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1水平施工縫澆筑混凝上前,應將其表面浮漿和雜物清除.然 后鋪設凈漿或涂刷混凝上界面處理劑、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涂料等 材料.再鋪3050mm厚的1: 1水泥砂漿,并應及時澆筑混凝土:2垂直施工縫澆筑混凝上前,應將其表面清理干凈,再涂刷混 凝上界面處理劑或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涂料,并應及時澆筑混凝 土。6.7.8 裝配式綜合管廊的防水設防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地下防水 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8的相關規定。257構件生產7.1 一般規定7.1.1 預制構件制作廠家應具備相應的資質等級,建立完善的預制 構件制作質量管理體系,并具有完善的預制

48、構件制作工藝和必備的試 驗檢測手段。7.1.2 應配備相應的技術、質量、材料、安全和生產管理人員,滿 足技術質量、工期和成本管理要求。7.1.3 應做好模具、鋼筋、水泥、外加劑、摻合料和竹料等主要原 材料的采購、供應計劃和質量控制措施。7.1.4 預制構件生產前,應對各種生產機械設施設備進行安裝調試、 工況檢查和安全檢查,確認其符合生產要求。7.1.5 預制構件制作前應進行深化設計,深化設計包括以下內容:7.1.6 模具圖、配筋圖、預埋吊件及預埋件的細部構造圖等; 2預制構件脫模、翻轉過程中混凝上強度、構件承載力、構件變形以及吊具、預埋吊件的承載力驗算等。7.1.7 預制構件制作前應編制生產加

49、工方案,內容應包括:1生產計劃及生產工藝:2模板方案及模板計劃:3技術質量控制措施:4成品保護及運輸等內容。7.1.8 進行裝配式綜合管廊構件預制時,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構造 計算書以及說明等的要求,在明確裝配式綜合管廊的構造、使用情 況之后,再進行構件拆分預制。7.1.9 預制構件制作可劃分為模具安裝、鋼筋竹架制作、混凝土澆表725模具組裝尺寸允許偏差(mm)測定部位允許偏差檢驗方法邊長±2鋼尺四邊測量對角線 誤差3細線測量兩根對角線尺寸,取差值平整度3對角用細線固定,鋼尺測型細線到底模各點距離的差 值,取最大值側板高差2銅尺兩邊測量取平均值扭曲2對角線用細線固定,綱尺測量中心點高度

50、差值翹曲2四角固定細線,鋼尺測量細線到鋼模邊距離,取最大值彎曲2四角固定細線,鋼尺測量細線到鋼模頂距離,取最大值側向扭曲HW300 1.0側模兩對角用細線固定,鋼尺測量中心點高度H> 300 2.0側模兩對角用細線固定,鋼尺測量中心點高度7.1.10 定在模板上的連接件、預埋件、預留孔洞位置的偏差應符 例726-1、726-2的規定。表726-1連接件、預埋件的允許偏差(mm)項目允許偏差檢驗方法連接件中心線位置±3綱尺檢查安裝垂直度1/40拉水平線、豎直線測量兩端差值 且滿足連接套管施工誤差要求偵埋件(插筋、螺 栓、吊具等)中心線位置±5綱尺檢查外露長度+50綱尺檢

51、查28表726-2預留孔洞的允許偏差(mm)項目允許偏差檢驗方法預留孔洞中心線位置±5鋼尺檢查尺寸+8, 0鋼尺檢查其它需要先安裝的 部件安裝狀況:種類、數量、位置、固定 狀況與構件制作圖對照及 目視7.3鋼筋骨架7.3.1 內、外縱筋下料應按設計要求進行配置,尺寸允許偏差不應 超過表7.3.1的規定。表7.3.1內、外縱筋下料的允許尺寸偏差項目允許偏差(mm)受力鋼筋沿長度方向全長的凈尺寸±10彎起鋼筋的彎折位置±20箍筋內徑尺寸±57.3.2 鋼筋竹架制作應符合下列規定:1鋼筋的品種、等級、規格等必須符合設計要求;2鋼筋骨架制作宜在符合要求的胎膜上進

52、行;3鋼筋竹架制作應進行試生產,檢驗合格后方可批量制作;4鋼筋連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 收規范GB 50204的規定;5當卅架采用綁扎連接時應選用不銹鋼絲并綁扎牢固,并采取 可靠措施避免扎絲在混凝土澆筑成型后外露;6鋼筋骨架應采用自動焊接或人工焊接成型,確保不對構造產 生不良影響。7.3.3鋼筋竹架安裝應滿足下列要求:1鋼筋錨固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2懸挑部分的鋼筋位置正確;3使用適當材質和合適數量的墊塊、確保鋼筋保護層厚度符合 要求:4鋼筋骨架應有足夠的剛度,接點牢固,不松散、下塌、傾斜, 無明顯的扭曲變形和大小頭現象,在骨架運輸、裝模及成型過程中應 保持其整體性。7.3

53、.4保證鋼筋竹架整體尺寸準確,鋼筋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 混凝上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4的規定。預制構 件鋼筋安裝尺寸允許偏差應符合表7.3.4的規定。表734鋼筋安裝的允許偏差項目允許偏差(mm)綁扎鋼筋網長、寬±10網眼尺寸±20綁扎鋼筋骨架長±10寬、高±5受力鋼筋間距±10排距±5保護層國度±3綁扎箍筋、橫向鋼筋間距±5鋼筋彎起點位置20偵埋件中心線位置5水平高差+3, 07.3.5焊健不得出現過火燒傷、咬肉、氣孔及夾渣現象:不得有漏 焊、脫焊:焊縫高度符合規范要求:焊接后焊絲及焊渣清除干凈

54、口1.1.2 土澆筑、脫模7.4.1 混凝土澆筑前應檢查輔助振動器及送料系統是否正常,并對 混凝土質量、鋼筋竹架、模具、預埋件、止水膠條的安裝進行檢查,合 格后方能進行混凝土澆筑。1.1.3 混凝土澆筑、振搗應符合下列要求:1混凝土應分層加料,分層振搗密實。每層加料厚度控制在 2501nm450mm,上端面最后一層料厚度應不少于250mm。加料 時應使送料斗出口處于加料中心位置,以使加料均勻:2振搗時快插慢拔,先大而后小而:每次插入深度控制在進入下 層50100mm:振點間距不超過300mm,振點應按一定方向移動, 不得漏振:混凝上澆筑應連續完成,每層振搗時間間隔不宜大于 30min;3振搗過

55、程中振搗棒不得碰撞模具,尤其是模具的底模;不得 碰撞吊裝口、注漿孔和其他預埋件:不宜碰撞鋼筋骨架;4振搗時長應隨氣候和混凝上拌合物性能而變化。一般以混凝 上與側板接觸處不再有噴射狀氣、水泡,表面浮漿不再下沉為止:5不可用力振混凝土,以免混凝土分層離析,如混凝土內已無 氣泡冒出,應立即停振該位置的混凝土:6振搗混凝土時,應避免鋼筋、板模等振松。1.1.4 混凝土澆注全部完成后,及時清除上端而余料,抹平上部混 凝上,進行一次抹而。根據氣溫和混凝土凝結硬化情況,在混凝土終 凝前,上端面需進行不少于二次的收水抹而,應使上端面與鋼模上端 基準而平齊,且端而光潔、平整。1.1.5 混凝土表面抹面收水完進結束后及時罩上蒸養罩進入靜停階 段。1.1.6 脫模前檢查混凝上凝結情況,確保混凝上強度符合脫模要求。1.1.7 模板的拆除順序應按模板設計施工方案進行。1.1.8 脫模應滿足下列要求:1模具拆除時混凝土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 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上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204的要求:2對后張預應力構件,側模應在預應力張拉前拆除:底模如需 拆除,則應在完成張拉或初張拉后拆除:3脫模時,應能保證混凝土預制構件表面及棱角不受損傷;4模具吊離模位時,模板和混凝上結構之間的連接應全部拆 除,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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