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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ICS03.100.01DB12A02天津市地方標準DB12/T662—2016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實施指南Greensupplychainmanagementsystems—Implementationguide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DB12/T662—2016目次前言................................................................................II12345678910范圍..............................................................................1規范性引用文件....................................................................1術語和定義........................................................................1組織所處的環境....................................................................1領導作用..........................................................................3策劃..............................................................................5支持..............................................................................9運行.............................................................................13績效評價.........................................................................14持續改進........................................................................17IDB12/T662—2016前言本標準的主體結構與DB12/T632-2016《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要求》保持一致,是對DB12/T632-2016中條款的解釋與說明,應與DB12/T632-2016配套使用。本標準方框內的條款為DB12/T632-2016的原文。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本標準由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并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天津市標準化研究院、天津低碳發展與綠色供應鏈管理服務中心有限公司、中環聯合(北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高麗梅、張小丹、范旭、顧江源、楊奎發、姚慧穎、張勤修、劉璟、曹艷、趙美煥、穆玲玲、李智靜、張靜雯。本標準為首次發布。IIDB12/T662—2016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實施指南1范圍本標準規定了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實施指南的術語和定義、組織環境、領導作用、策劃、支持、運行、績效評價和持續改進。本標準適用于天津市行政區域內任何有意愿建立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的組織。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DB12/T632-2016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要求3術語和定義DB12/T632-2016確立的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4組織應識別和確定與其目標和戰略方向相關并影響其實現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預期結果的各種外組織基于其使命和愿景確定的目標和戰略方向與其不同時期的內部和外部因素有關,這些因素預期結果是組織預先期望通過實施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所達到的結果。預期結果可包括:提升組織的綠色供應鏈管理績效、實現組織的綠色供應鏈管理目標、提高組織應對風險和機遇的能力等。外部因素可包括國際、國內和所在地區的,會對組織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有效性產生影響的政內部因素主要包括組織所擁有的客觀條件、工作狀況以及組織的綜合能力,是組織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運行的內部基礎。1DB12/T662—20164.1.4識別、評價、跟蹤組織所處的不斷變化的環境是一項系統工程,組織應根據其行業和專業特性,采取適當的方法對內部和外部因素進行定性或定量評價,以確定哪些因素會對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預期結果造成影響。4.2理解相關方的需求和期望組織應確定:a)b)與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有關的相關方;各相關方的綠色需求和期望。4.2理解相關方的需求和期望4.2.1識別相關方是理解組織所處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組織應確定與其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有利益關系的內部和外部相關方。外部相關方可包括最終使用者、供應鏈中的上下游合作伙伴、立法機構、政府管理部門和所在社區、社會公眾等;內部相關方可包括組織內部相關職能部門、員工和投資者等。4.2.2組織可通過滿意度調查、市場分析、輿情監測、教育培訓、社會文化心理分析等活動來了解相關方的綠色需求和期望。4.2.3組織應基于其在綠色供應鏈中所處的地位和角色,確定哪些需求和期望是必須滿足或選擇滿足的,相關方的需求與其使命和愿景是否一致。一些需求和期望已被納入法律、法規、規章、政府或法庭判決的許可和授權中,組織必須滿足。當相關方認為其受到組織綠色供應鏈管理績效的有關決策或活動影響時,則組織應考慮該相關方的相關需求和期望。確定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的范圍各種內部和外部因素,見4.1;b)相關方的需求和期望,見4.2;范圍一經界定,在該范圍內組織的所有活動、產品和服務均須納入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應保持所界定范圍的形成文件的信息,并可為相關方所獲取。確定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的范圍確定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的范圍旨在明確組織的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所適用的、預先設定的組織邊界。組織可自主靈活地界定其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的邊界和應用范圍,可選擇在整個組織內實施,或只在組織的特定部分實施。組織在確定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范圍時,應考慮組織結構、產品和服務、業務職能及邊界的選取的合理性,以及與其綠色供應鏈管理目標的一致性。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的范圍不能用于排除具有重要綠色因素的活動、產品和服務。如果組織的某一部分被排除在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之外,組織應作出明確合理的解釋。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的范圍應是真實存在的,且不會誤導相關方。組織在確定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范圍時,應從全生命周期的觀點考慮能夠對與綠色供應鏈相關2DB12/T662—20164.4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及其過程4.4.1組織應按照本標準的要求建立、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包括所需過程及其相互作用。組織應確定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所需的過程及其在整個組織內的應用,且應:a)b)c)確定這些過程所需要的輸入和期望的輸出;確定這些過程的順序和相互作用;確定和應用所需的準則和方法(包括監視、測量和相關績效指標),以確保這些過程的運行和有效控制;d)e)f)g)h)確定并確保獲得這些過程所需的資源;規定與這些過程相關的主體、責任和權限;應對按照6.1的要求所確定的風險和機遇;評價這些過程,實施所需的變更,以確保實現這些過程的預期結果;改進過程和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4.4.2在必要的程度上,組織應:a)b)保持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及其過程的形成文件的信息,以支持過程運行;保持確認其過程按策劃進行的形成文件的信息。4.4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及其過程4.4.1將過程方法用于建立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如運用策劃、實施、檢查、改進的循環模式,系統識別和確定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所需過程,應將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要求融入其各項業務過程中。b)c)d)確定過程的順序和相互關系、每個過程的輸入和輸出、過程之間的接口。規定過程運行的準則和控制方法,以及這些過程相關的部門(人員)的責任和權限。對過程進行評價,建立自我完善的機制,必要時做出變更,并考慮變更可能帶來的新的風險和機遇,以確保過程能夠實現所預期的結果和進行持續改進。53DB12/T662—20165.1.1最高管理者除了應為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運行提供必要資源之外,還應充分發揮領導作用。DB12/T632-2016中5.1明確了最高管理者如何履行對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的領導作用和承諾。最高管理者可向他人委派這些行動的職責,并有責任確保這些行動得到實施。最高管理者的親自參與、支持和承諾是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建立、實施、保持和改進的必要條件。5.1.25.1.3DB12/T632-2016中5.1不僅適用于組織的最高管理者,也適用于各層次的管理者。最高管理者應支持和激勵員工為提升綠色供應鏈管理績效做出貢獻,發動組織的各個職能和層次共同努力實施綠色方針,實現綠色供應鏈管理目標。5.2綠色方針最高管理者應制定、實施和保持綠色方針,方針應:a)b)c)d)e)與組織的使命和綠色發展戰略相匹配;為制定綠色供應鏈管理目標提供框架;包括綠色的承諾和持續改進管理體系的承諾;保持綠色方針的形成文件的信息,在組織內部進行溝通和傳達,并付諸實施;適宜時,可向相關方提供。5.2綠色方針5.2.1綠色方針是組織的綠色理念和發展戰略的概括化,為組織建立、實施、保持和改進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指引了方向。5.2.2最高管理者應依據組織的戰略,考慮組織的內外部因素、相關方需求和期望、法律法規要求,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符合本標準的要求;最高管理者負責策劃組織結構、崗位設置、職權范圍。應力求組織結構科學、管理層次清晰、部門職責明確、崗位責任具體、人力資源配置合理,以確保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各相關過程獲得其預期結果。當組織的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發生變更時,應確保各過程、各崗位職責和權限的連續性和完整64DB12/T662—20166.1應對風險與機遇的措施6.1.1策劃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時,組織應從全生命周期的觀點,確定需要應對的風險和機遇,應考慮:a)4.1所描述的因素和4.2所提及的要求;b)c)d)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的范圍;綠色供應鏈管理的各個環節;環境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平衡。以確保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能夠實現預期結果,增強有利影響,實現持續改進。注1:全生命周期觀點要求適當進行具體的生命周期分析,生命周期階段包括原材料獲取、設計、生產、運輸和(或)交付、使用、壽命結束后處理和最終處置。注2:綠色供應鏈管理的環節可能包括:綠色設計、綠色采購、綠色生產、綠色包裝、綠色物流、綠色使用、回收再利用及綠色處置。6.1.2組織應策劃:a)應對這些風險和機遇的措施;b)在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過程中整合并實施這些措施;c)評價這些措施的有效性。6.1應對風險與機遇的措施6.1.1風險是指不確定因素對預期結果的影響。機遇是指有利的時機、境遇、條件。組織應事先采取措施應對風險與機遇。組織在策劃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時,應全面考慮DB12/T632-2016中4.1、4.2所確定的內部和外部因素及相關方需求。應根據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范圍,從產品全生命周期的觀點,對綠色供應鏈管理各個環節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識別、評價,制定有針對性的風險控制措施,通過實施進而消除、規避或減少風險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將風險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組織內部的戰略、管理、經營、技術、活動、產品和服務;供應鏈上下游運營過程中合作的信息、文化、信任、能力。組織應評審應對風險和機遇的措施,充分考慮環境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平衡,分析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并及時調整,持續改進。組織對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所需的相關職能、主體、層次和過程設定綠色供應鏈管理目標。目5DB12/T662—2016g)h)予以溝通;適時更新。6.2.2組織策劃如何實現其綠色供應鏈管理目標時,應確定:a)需要做什么;b)需要哪些資源;c)由誰負責;d)如何將其與組織的供應鏈管理過程相結合;e)何時完成及相應的時間表;f)如何評價結果。6.2.3組織應確定變更的需求和機會,以保持和改進綠色供應鏈管理績效。6.2.46.2.5組織應有計劃、系統地進行變更,識別風險和機遇,并評價變更的潛在后果。組織應保持目標的形成文件的信息。6.2目標及其實現的策劃6.2.1綠色供應鏈管理目標應在組織綠色方針、戰略、愿景的框架內展開和具體化,同時考慮到短期和長期的需要。6.2.2綠色供應鏈管理目標的制定應平衡環境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應與組織的其它目標協調一致,其制定應有一定的依據,包括歷史數據、同行業水平、標桿組織數據等,目標應具有先進性和可實現性。6.2.36.2.4目標應是具體的,可測量,可評價。組織應建立綠色供應鏈管理目標的考評機制。應在相關職能部門、管理權限或相關過程中,建立與組織的綠色供應鏈管理過程相融合的、不隨著組織所處環境的變化,組織應對綠色供應鏈管理目標的適宜性進行評審,必要時進行更新。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的完整性;資源的可獲得性;當組織所處的環境發生變化時,組織應策劃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的變更或調整,以預防變更造6DB12/T662—2016——資源、環境以及影響人體健康安全等因素發生變化;——隨著社會的發展,“綠色”的內涵獲得拓展和延伸等。b)法律、法規和供應鏈上下游合作方因素發生變化,如:——國際、國內、地區和當地的涉及資源、環境和人體健康要求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供應鏈上下游合作方的綠色要求發生變化等。c)相關技術的更新、設備的變化、經驗方法的改進且適用,如:——更加節能、節水、減排的工藝可獲取;——對報廢產品的再利用、再制造、資源化利用的技術有新的突破;——產品逆向物流管理有更加成功的經驗可參考借鑒時等。6.3.3變更可能是反應式的(如原料改進導致生產過程相應調整或變更),也可能是顛覆性的(如大規模機構重組),組織應進行論證、試驗,確定變更的可行性,分析變更后可能帶來的新的風險和機遇,并策劃相應措施保證變更的實現以及可能的風險得到有效應對。6.3.4變更應以穩妥、系統的方式來進行,保持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的完整性和連續性。變更時,要注意體系各部分之間的銜接,在確定的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的范圍內,變更后的體系應覆蓋DB12/T632-2016的所有條款;a)b)變更要盡可能汲取原有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的優勢,在原有基礎上進行改進,平穩過渡,以保持體系的連續性。6.3.5策劃體系變更時,應理順部門職能和崗位職責的相互關系,確保資源的可獲得性,同時應考慮其技術、財務、運行和經營等要求。6.3.6應對體系變更實施監控并進行有效性評價。綠色要求;綠色設計與產品和服務全生命周期各個環節密切相關。在設計開發階段應系統考慮原材料獲取、生產、運輸(或交付)、使用、回收再利用及處置等環節對資源、環境、人體健康造成的影響。力求最大限度降低資源消耗、少用或不用含有毒有害物質的原材料,減少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采用可拆卸、可維護、模塊化、標準化設計,便于再制造和回收利用,最大限度節約資源。7DB12/T662—20166.4.1.3綠色設計在滿足產品和服務的功能要求、安全要求和成本要求的基礎上,應統籌考慮資源屬性、能源屬性、環境屬性和品質屬性。6.4.1.4綠色設計應積極采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同時也應考慮經濟性要求,平衡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合理控制成本。6.4.1.5產品和服務的設計既要基于客戶的需求,同時也要對客戶需求進行綠色引領。6.4.2綠色采購策劃組織應考慮:a)b)c)d)e)綠色供應商;綠色原料;性價比;持續供應能力;應急響應能力。6.4.2綠色采購策劃6.4.2.1組織應策劃并制定選擇綠色供應商的方法和準則,不但要考慮產品質量、交貨期、價格、持續供應能力、應急響應能力等因素,還要重點考慮綠色因素。6.4.2.26.4.2.3綠色采購的對象既包括原材物料,也包括服務等其他外部提供。組織不得采購含有法律法規中明確規定禁用的有毒有害物質的材料,優先選用綠色材料,采購成本既要符合組織的盈利目標,也應符合綠色供應鏈管理目標。減少排放和對環境的影響;減少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在策劃綠色生產過程時,應考慮采用先進的工藝技術與設備、改善管理、綜合利用等措施,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減少或避免生產過程中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減輕或消除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危害。如:積極實施精益生產,合理優化生產工藝和計劃,減少物料消耗,縮短流程時間,提高勞動效率,避免資源浪費;采取工程控制和(或)程序控制措施,預防和處理有毒有害物質、減少噪音、治理粉塵,減少或消除對人體健康的負面影響;8DB12/T662—20166.4.4綠色物流策劃組織應考慮:a)b)c)d)設備設施標準化;包裝減量化、易回收、環保性;倉儲布局、使用效率和可能對周圍環境造成的影響;運輸方式與工具選擇、運輸網絡設計、運輸效率等。6.4.4綠色物流策劃6.4.4.1綠色物流應從運輸、倉儲、包裝、流通加工、裝卸、搬運、信息處理等環節融入綠色理念。組織可從物流系統規劃的層面,對綠色物流過程進行策劃。6.4.4.26.4.4.36.4.4.4a)組織應考慮使用標準化的、節能環保型的物流設備和設施,以提高物流效率和循環共用。綠色包裝策劃應遵循減量化、再利用、再循環、可降解原則。倉儲策劃:應布局合理,節約運輸成本,提高運輸效率;b)倉儲建設應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c)應采用先進技術進行倉儲空間設計和設施配備,以提高效率、降低能耗、節約資源。優化運輸網絡和運輸方式,有效整合資源,提高綜合效率。組織應對物流相關信息進行及時有效地收集、整理、儲存、傳遞與應用,加強綠色供應鏈上6.4.4.56.4.4.6下游的協調、合作和信息共享。回收再利用包括再使用、再生利用以及回收利用。處置包括采用焚燒、填埋或其他改變廢棄物的物理、化學、生物特性的方法,達到減量化或者消除其危害性的活動,或將廢棄物最終置于符合環境保護規定要求的場所或者設施的活動。組織應根據當前技術和實際情況,按照再使用、再生利用、能量回收、最終處置的處理順序,組織應確保進行回收再利用及處置過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對人體建康和環境造成不良影響或污染到其他物品。必要時,可建立相關處理處置的方法和準則,避免處置不當造成的損失。79DB12/T662—20167.1資源7.1.1總則組織應確定并提供建立、實施、維護和持續改進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所需的資源。組織應考慮:a)b)現有內部資源的能力和局限性;需要從外部相關方獲得的資源。7.1資源7.1.1總則7.1.1.1資源是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及過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人力、財力、物力、技術、軟件、信息、基礎設施和工作環境等。7.1.1.27.1.1.3資源配置應重視節能降耗、保護自然資源,并與組織的實際情況相適應,合理配置。組織應識別自身資源的優勢和局限性,立足于組織的優勢,優化內部資源,整合集成供應鏈上下游資源,為實現綠色供應鏈管理目標提供保障。7.1.1.4組織應評價資源的有效性,主要從所提供的資源是否滿足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的保持和改進、是否獲得適宜的過程績效來分析和評價。7.1.2人員組織應確定并提供所需的人員,以有效實施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并運行和控制其過程。組織應:確保相關人員知曉綠色供應鏈方針、目標及他們對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有效性的貢獻;確定關鍵崗位人員所需具備的知識和能力;為保障實現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的預期目標,組織需要確定并保證提供所需的人員。組織應在內部宣傳貫徹綠色供應鏈的綠色方針、目標,保證相關人員知曉組織的政策,明確組織應明確關鍵崗位的人員需要具備哪些知識和能力,如學歷、專業技能、工作經歷等;當人員與所在崗位需求的能力不相匹配時,可通過培訓、教育、技能培養或崗位人員調整等措施,來保證這些人員能夠勝任工作;評價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組織應確定、提供和維護綠色供應鏈過程運行所需的設施設備,以實現組織的綠色供應鏈管理目標。組織應提供綠色供應鏈過程運行所需的設施設備,如基礎設施、生產設備、物流設備、軟件10DB12/T662—20167.1.3.2組織應對設施設備進行管理和維護,并分類建立管理制度,對基礎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檢修、更新、改造等實施控制,以滿足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運行的需要。7.1.4資金7.1.4.17.1.4.2組織應提供必需的資金,確保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正常運行。組織應對資金的使用過程進行控制,并對資金使用的有效性進行評審。7.2信息交流7.2.1總則7.2.1.1組織應確定與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相關的內部和外部信息交流的過程。包括:a)b)信息交流的內容;信息交流的時機;c)信息交流的對象;a)信息交流的方法、工具和方式。7.2.1.2組織應當保證其信息交流的質量。適當時,組織應保留信息交流的形成文件的信息,作為其信息交流的證據。7.2.2內部信息交流組織應:a)在其各職能和層次間就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的相關信息進行內部信息交流,適當時,包括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變更的交流;組織應:信息交流對于組織加強理解、協調行動、增強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運行時的時效性,提高效率是至關重要的。信息交流是一個雙向的過程,交流范圍為組織內部的信息交流和與組織外部的信息交流。組織應制定信息交流的方法和準則,保證信息交流的效率和質量。組織內部信息交流包括各職能和層次之間的信息交流。高效的內部信息交流有助于提升綠色供應鏈管理績效和持續改進;向組織的員工提供適當的信息,有助于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履行其職責。組織外部信息交流包括與綠色供應鏈合作伙伴及相關方的信息交流。高效的外部信息交流有助組織的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應包括:11DB12/T662—2016a)b)本標準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信息;組織確定的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有效性所需的形成文件的信息。7.3.1總則7.3.1.1形成文件的信息是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策劃、支持、運行、績效評價、持續改進過程的承載媒介。它包括文件、信息和記錄等。7.3.1.2組織應制定形成文件的方法和準則,創建并保持充分的形成文件的信息,提供符合DB12/T632-2016要求和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的證據。7.3.2創建和更新創建和更新形成文件的信息時,組織應確保適當的:a)b)c)標識和說明(如:標題、日期、作者、索引編號等);格式(如:語言、軟件版本、圖示)和媒介(如:紙質、電子格式);評審和批準,以確保適宜性和充分性。7.3.2創建和更新7.3.2.1組織應對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文件所屬的信息標識、格式和媒介等做出具體規定,并確保得到貫徹實施。7.3.2.2對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運行依據的文件應經評審和批準后才能發布,并保持文件的適宜性和充分性。a)b)存儲和防護,包括保持可讀性;對策劃和運行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所必需的來自外部的原始的形成文件的信息,組織應進行應對所保存的作為符合性證據的形成文件的信息予以保護,防止非預期的更改。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文件控制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各個過程所使用的文件是適宜的和充分的。組織應確定形成文件的信息的控制過程,對文件的編制、審核、批準、發放、使用、變更、處理等活動做出規定,明確文件的存放方式和保留時間,確保文件的安全、完整和被正確地使用。12DB12/T662—20167.3.3.3來自外部的形成文件的信息可能包括法律法規、技術標準、顧客或供應商的驗收準則等。對外來文件應識別并跟蹤最新動態,確保獲得和使用的來自外部的形成文件的信息是有效的。7.3.3.4形成文件的信息應妥善保存,保持清晰、易于識別和檢索,防止非預期性的使用和更改。8運行8.1運行策劃和控制8.1.1組織應從全生命周期的觀點出發,策劃、實施、控制和保持滿足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要求所需要的過程(見4.4),并實施第6章中所確定的措施,通過:a)b)制定過程的運行準則;按照運行準則實施過程控制。8.1.2組織應對計劃內的變更進行控制,并對非預期性變更的后果予以評審,必要時,應采取措施降低對綠色供應鏈管理績效的有害影響。8.1.3組織應確保對外包過程實施控制或施加影響。應在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內規定對這些過程或組織實施控制或施加影響的類型與程度。8.1.4組織應保持必要的形成文件的信息,以確信上述過程已按策劃得到實施。8.1運行策劃和控制8.1.1運行是組織的產品和服務實現的過程,直接體現組織的綠色供應鏈管理要求。主要控制對象是與重要綠色因素相關的活動。組織應從全生命周期的觀點出發,策劃、實施、控制和保持滿足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要求所需要的過程(見DB12/T632-2016中4.4),并實施DB12/T632-2016中第6章所確定的措施。組織應制定過程運行的方法和準則,并按照準則實施過程運行控制。運行控制的類型和程度取決于運行的性質、風險和機遇及綠色因素。組織可靈活選擇能夠確保過程有效和實現預期結果的運行控制方法。外部提供能夠整合組織外部的優勢資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強組織應變能力。但外部提供過程存在風險,組織應確保對外部提供過程實施控制或施加影響,并在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內規定對這些過程實施控制或施加影響的類型與程度,同時應對外部供方進行評價和篩選。組織應建立、實施和保持對6.1.1中識別的對綠色供應鏈管理有影響的潛在緊急情況進行應急根據緊急情況和潛在的對綠色供應鏈績效的影響程度,采取相適應的措施預防或減輕緊急情況帶來的后果;定期評審并修訂過程和策劃的響應措施,特別是發生緊急情況后或進行試驗后;適用時,向有關的相關方,包括在組織控制下工作的人員提供應急準備和響應相關的信息和培13DB12/T662—2016訓。8.2.2組織應保留必要的形成文件的信息,以確信過程按策劃得到實施。8.2應急準備和響應8.2.1應急準備是針對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準備和應急保障。應急響應是指緊急情況發生后,有關組織和人員依據應急預案采取的應急行動,以預防或減輕有害影響。8.2.2組織應制定綠色供應鏈緊急情況的識別方法、機制和應對措施,做好應對緊急情況的準備,對實際發生的緊急情況按照制定好的應急預案做出響應,采取相適應的應對措施。8.2.3如有條件,對應急預案應進行模擬實驗或演練,特別是緊急情況發生后,應對應急預案進行驗證、評審和修訂。9績效評價9.1監視、測量、分析和評價9.1.1總則9.1.1.1組織應監視、測量、分析和評價其綠色供應鏈管理績效。組織應確定:a)b)需要監視和測量的內容;分析和評價監視、測量結果的時機。組織應確保使用經過校準或驗證的監視和測量設備,并對其予以維護。組織應評價其綠色供應鏈管理績效和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的有效性。組織應按其建立的信息交流過程的規定以及法律法規的要求,就有關綠色供應鏈管理績效的組織應保留適當的形成文件的信息,作為監視、測量、分析和評價結果的證據。監視、測量、分析和評價是為了判斷是否達到規定的要求,或評價管理和控制系統的有效性,確定監視和測量的內容時,組織應考慮綠色供應鏈管理目標和可能影響重要綠色因素運行控制的所有關鍵特性。關鍵特性通常為綠色設計、綠色采購、綠色生產、綠色物流、回收再利用及綠色處置等。組織應建立和保持綠色供應鏈管理績效評價的過程,規定進行監視、測量、分析和評價所使用的方法及準則,確定實施監視、測量、分析和評價的時機,通過建立適當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評價綠色供應鏈管理績效。14DB12/T662—20169.1.1.4對于組織使用的監視和測量設備,應按規定周期進行校準或驗證,并予以妥善維護,以保持其檢測結果的準確度。9.1.1.5對監視和測量結果進行分析和評價,并保留監視和測量記錄,按照規定的信息交流的方法和準則及法律法規的要求,在內部和外部進行信息交流。9.1.2分析與評價9.1.2.1組織應分析和評價通過監視和測量獲得的適宜的數據和信息。這應包括適用方法的確定。應利用分析結果評價:a)b)確定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確保活動、產品和服務能持續滿足利益相關方要求;確保過程的有效運行和控制;c)d)識別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的改進機會。9.1.2.2數據分析和評價的結果應作為管理評審的輸入。9.1.2分析與評價9.1.2.1組織應通過適宜的統計技術和分析方法對獲得的數據和信息進行分析,并利用分析的結果評價綠色供應鏈管理目標完成的情況,以及綠色設計、綠色采購、綠色生產、綠色物流、回收再利用及綠色處置等過程的運行狀況。9.1.2.2基于數據分析與評價,形成評價結論作為管理評審的輸入。組織應按照策劃的時間間隔進行內部審核,以提供有關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的下列信息:a)是否得到了有效地實施和保持。組織應建立、實施并保持一個或多個內部審核方案,包括實施審核的頻次、方法、職責、策建立內部審核方案時,組織應考慮相關過程對于綠色績效的重要性、影響組織的變化以及以15DB12/T662—20169.2.1總則內部審核是對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要素進行定期、全面檢查的方式,目的是評價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實施和運行的符合性和有效性。9.2.2內部審核方案9.2.2.1組織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每次審核的內容,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調整審核方案,保證對內審活動的有效管理。策劃內部審核方案時,應考慮相關過程對于綠色績效的重要性、影響組織的變化和以往審核的結果。9.2.2.2內部審核的實施步驟:a)策劃內部審核方案。內部審核方案包括審核的目的、準則,實施審核的范圍、時機、頻次、人員和方法,審核員的職責等;b)c)制定內部審核計劃。每次審核前,審核組應制定審核計劃,對審核日程、審核時間、審核員分工、受審核部門和地點等做出安排;實施審核活動。審核活動包括審核啟動、準備和現場審核三個階段。通過現場審核,審核員從受審核方處獲取信息,經驗證后形成審核證據,將審核證據與審核準則對照,評價后形成審核發現,并判斷是否滿足審核準則,針對不滿足的事項提出不符合報告;形成審核結論。審核組綜合匯總審核發現,形成審核結論,向管理者提出審核報告。審核結論是指審核組綜合考慮審核目的和所有的審核發現后,得出的對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符合性、有效性的最終評價結果;d)e)實施糾正和糾正措施并跟蹤驗證。受審核方管理者針對提出的不符合事項應及時予以糾正,以消除不符合,同時分析不符合發生的原因,采取必要的糾正措施,以防止類似問題重復再發生。審核組對受審核方實施的糾正和糾正措施進行跟蹤驗證,并提出后續報告。組織應確保審核過程的客觀性和公正性,審核員應獨立于被審核的活動,并應在任何情況下最高管理者應按計劃的時間間隔對組織的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進行評審,以確保其持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16DB12/T662—20166)7)自愿義務;審核結果。d)e)f)資源的充分性;應對風險和機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改進的機會。9.3.3管理評審的輸出9.3.3.1a)管理評審的輸出應包括與下列事項相關的決定和措施:改進的機會;b)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所需的變更;資源需求。c)9.3.3.2組織應保留作為管理評審結果證據的形成文件的信息。9.3管理評審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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