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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8-其次框權利行使留意界限學習任務核心素養1.描述與分類:法律對民事主體行使人身權、學問產權的限制。2.解析與論證:明確對民事權利進行限制的緣由。3.預料與選擇:妥當處理相鄰關系,維護社會安定。4.辨析與評價:對學問產權的必要限制,有利于更大范圍發揮學問技術的社會作用。1.政治認同:堅持權利義務統一原則,行使權利不得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不得阻礙他人合法權利。2.科學精神:明確作品合理運用與法定許可運用的條件。3.法治意識:不動產權利人在維護自己合法權利的同時,應當留意到相鄰方的合法權利。4.公共參加:有限制地行使民事權利。議題一|民事權利有限制韓某在報紙上發表多篇文章,如《礦泉壺的“神力”有待商榷》《當心礦泉壺的副作用》《礦泉壺也有害》等,稱有關探討表明,礦泉壺的礦化、磁化、滅菌裝置有害,提示消費者“慎用”“當心”,并對幾家礦泉壺生產企業的廣告提出指責。被點名指責的企業向法院起訴,認為韓某的行為侵擾了他們的名譽權。探究1(描述與分類·科學精神)企業行使名譽權的邊界是什么?提示:企業行使名譽權不能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不能損害消費者的監督權。探究2(解析與論證·公共參加)假如法院認定韓某存在侵權行為,你認為法院駕馭了哪些客觀事實作為依據?提示:如文章的內容與事實不符,或夸大事實等。1.限制的內容(1)民事主體行使民事權利時不能超過正值的界限。(2)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2.對于人身權設定了界限(1)表現:對經營者的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進行指責、評論,就不能認定為侵害名譽權。(2)緣由:這些行為是保障消費者指責監督權所必需的。(3)例外:借機以誹謗、詆毀、羞辱等方式損害對方利益的,則構成侵權。3.對學問產權的限制(1)作品的合理運用①處理:運用作品不須要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必支付運用費。②情形:為個人學習、探討或者觀賞,運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行避開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為課堂教學或者科學探討,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運用。[想一想]甲老師在期中考試題目中引用某乙的一幅漫畫,某乙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認定甲老師構成對某乙侵權。法院審判的依據可能是什么?提示:甲老師引用某乙的一幅漫畫命題,屬于作品的合理運用,一般狀況下不構成侵權;但是應當在命題時注明作者的姓名和作品的出處,否則也會形成侵權。(2)作品的法定許可運用①處理:可以不經著作權人同意,干脆運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但應當依據規定支付運用費。②情形:報刊轉載其他報刊上發表的作品;在為實施九年義務教化和國家教化規劃而編寫出版的教科書中,匯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樂作品等。1.合理運用制度的意義(1)合理運用制度是學問產權權利限制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環節,意在維護公眾利益,建立良好公允的市場秩序,實現權利人利益和公眾利益的平衡。(2)民事活動應當遵守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國家經濟安排,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學問產權從本質上說是一種特定主體依法享有的專有財產權,屬于私權的范疇,該項權利的行使當然應遵循“公共利益”原則。(3)作為學問產權客體的智力成果,是在前人已有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成果的基礎上,通過創建性勞動取得的,其本身對整個社會科技文化事業的發展有著更為重要的意義。所以,較之一般的民事權利,學問產權應受更多的限制;否則,必將阻礙整個社會的發展。學問產權法既給予智力成果的創建人以專有權,激勵創建者的主動性,又對這種權利設立肯定必要的限制,以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實現法律公允和正義。2.對民事權利的限制(1)必要性:為了防止濫用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提示:濫用民事權利的構成要件(1)被濫用的權利本身是合法的。(2)當事人有濫用權力的有意。(3)濫用權利造成了損害。(4)損害與濫用權力和行為有因果關系。(2)表現①從權利的類別來看,公民在行使民事權利時,有人身權的界限、財產權的界限、學問產權的界限等。②從限制的來源來看,公民在行使民事權利時,有法律法規的限制、國家政策的限制、社會公德的限制、他人合法權益的限制等。公民行使權利受到肯定的限制,事實上也是對公民行使權利的愛護,二者是對立統一的。提示:我國法律規定,公民在行使民事權利時,必需敬重他人的人身權和財產權,不得濫用權利,這充分說明我國公民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公民既是權利的主體又是義務的主體,在民事活動中不能割裂二者關系。3.法定許可制度與合理運用制度(1)限制的權利范圍不同:法定許可制度依法承認和愛護作者或著作權人對其作品的財產權,其限制的對象僅僅是作者人身的、精神上的權利,即不須要征得作者同意或者許可,便可運用其作品,而合理運用制度,不僅限制了作者的人身權利,也限制了作者的財產權益,這是兩者最主要的區分。(2)運用的目的不同:法定許可制度下運用人的運用目的是營利,運用人隨時可以運用他人作品,并且在運用的數量和次數上無任何限制。而合理運用制度下的運用人運用目的具有非商業性,凡是以營利或者商業性目的運用他人作品的行為,均不構成合理運用。(3)法定許可制度往往涉及困難的利益關系:在法定許可條件下的運用行為,除了運用者與原作者之間的關系外,往往還涉及與鄰接權人,如表演者、演唱者、演奏者等之間的法律關系,法定許可制度比合理運用制度的法律關系要困難得多。[典例]甲因家中失火,在情急之中,甲將乙曬在外面的被子泡濕,披在身上搶救家中物品。后來,乙以該被子是其結婚紀念物為由向甲索賠1萬元。乙的行為()A.是合法的,財產權被侵擾理應索賠B.是符合社會公德和國家政策的C.是不合法的,不能因維護財產權而濫用權利D.是不合法的,甲因緊急避險占用他人財產不擔當賠償責任[思維建模]審設問1.本題是一道推斷分析題。2.本題須要作出是非推斷,同時給出正確的法律依據。審材料1.“情急之中”說明甲并非主觀有意損壞他人財物。2.據“索賠1萬元”可知顯失公允。析選項首先要明確乙的財產權被侵害,有權提出賠償。乙行使合法權利不能建立在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基礎上,“索賠1萬元”是濫用財產權的表現。解除推斷錯誤的A、B,再解除推斷正確但依據錯誤的D。故選C。定答案C【跟蹤訓練】1.某啤酒廠因運用啤酒瓶不當,造成消費者在飲用時被炸傷,消費者所在地的某報社對此事進行了跟蹤報道并提出指責,使該啤酒廠的銷售額大幅削減。該報社的行為()A.是侵權行為,侵擾了啤酒廠的名譽權B.是侵權行為,侵擾了啤酒廠的財產權C.不是侵權行為,該報社實事求是,而不是羞辱、誹謗,沒有侵擾啤酒廠的名譽權D.不是侵權行為,報刊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可以侵擾啤酒廠的名譽權C[新聞單位正確行使新聞監督權,內容報道基本屬實的,沒有羞辱性內容的,不應當認定其侵害名譽權。因此本題中的報社沒有侵擾啤酒廠的財產權,也沒有侵擾其名譽權。]2.依據著作權法的規定,在特定的情形中,運用作品不須要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必支付運用費。下列選項中屬于這種情形的是()A.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化和國家教化規劃而編寫出版的教科書中,匯編某一作品片段B.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化和國家教化規劃而編寫出版的教科書中,匯編某一短小的文字作品C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化和國家教化規劃而編寫出版的教科書中,匯編某一攝影作品D.為課堂教學或者科學探討,翻譯或者少量復制他人作品,供教學科研人員運用D[解答本題應留意區分好作品的合理運用和法定許可運用。運用作品不須要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必支付運用費是合理運用,A、B、C屬于法定許可運用,D是合理運用。]議題二|妥當處理相鄰關系薛女士家所在的小巷有三戶人家,由于平常都沒有和巷口的鄰居搞好關系,去年鄰居家在修建時將圍墻拓展,僅僅留下了1米的出入通道。現在薛女士的私家車無法開進去。探究1(描述與分類·科學精神)薛女士家的什么權利受到了侵害?提示:相鄰通行權。探究2(預料與選擇·公共參加)假如你是社區人員,負責調解薛女士與鄰居之間的沖突,你打算怎樣向雙方提出和解建議?提示:堅持有利生產、便利生活、團結互助、公允合理的原則,建議鄰居重新修建圍墻,由薛女士對鄰居的經濟損失予以適當補償,并對小巷鄰里和諧相處提出建議。1.相鄰關系(1)實質:是對不動產全部權的限制或延長。(2)類型:包括相鄰用水、排水,相鄰通行,相鄰不動產利用與管線安設,相鄰通風、采光、日照,相鄰有害物質排放,等等。2.正確處理相鄰關系(1)緣由①鄰里之間假如在排水、通行、通風、采光、觀景等方面處理不當,就可能引發侵權糾紛。②對于愛護相鄰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穩定社會秩序,具有重要的意義。(2)處理①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依據有利生產、便利生活、團結互助、公允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②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系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依據當地習慣。[想一想]甲與乙是某村村民,平日關系甚好。但在年初甲在乙房屋后面建房時,沒有留出足夠的空間,其房屋的滴水檐距乙房屋后墻太近,以致下雨時乙房屋后墻墻體因水滴受潮導致屋內墻皮脫落,進而影響正常居住生活,甲屢勸乙不聽,兩家關系交惡,最終甲將乙告上法庭。法院處理甲乙兩人的糾紛的實質是什么?處理這種糾紛應當堅持什么原則?甲應當負什么責任?提示:甲乙兩人的糾紛的實質是相鄰關系糾紛;處理這種糾紛應當堅持有利生產、便利生活、團結互助、公允合理的原則;甲應當負責賠償乙的損失,并加固乙的房屋。1.相鄰關系的基本要素(1)相鄰關系的主體是不動產的全部人或者占有人。(2)相鄰關系的主體全部或占有的不動產之間相互毗鄰。(3)相鄰關系是基于不動產的相互毗鄰而發生,隨不動產的存在而存在。提示:“相鄰”意味著只要他人不動產的運用對自己不動產的運用產生影響,或者說對本人不動產的運用影響到他人不動產運用的整個輻射面積和空間,都可稱作“相鄰”。如一樓產生噪音,六樓被感知,仍可謂一樓與六樓相鄰,可徑直基于相鄰關系行使相鄰權。2.相鄰關系的詳細類型(1)鄰地利用關系。不動產全部人或運用人為了行使自己的不動產權利而必需利用其相鄰之不動產權利人的不動產,則相鄰之不動產權利人不得基于其全部權或運用權而予以禁止,但利用人必需選擇給對方造成最小損失的方式并給對方以補償。(2)用水和排水關系。上流土地之全部人或者運用人不得自行變更水流的方向,也不得擅自堵截自然水流或者以其他方式使得水流干枯,從而確保下游土地權利人能夠依照習慣用水方式獲得相應之水流的利用。自然流至之水,低地全部人不得妨阻。因低地全部人或運用人對于自然流至之水,有義務進行承受,而高地全部人或運用人則有自然排水權。土地全部人或運用人進行人工排水,原則上無運用鄰地的權利。土地全部人或運用人不得設置屋檐或其他工作物,使雨水直注于相鄰之不動產。(3)妨害妨免關系。不動產全部人在行使自己之不動產權利時不得給相鄰之不動產權利人造成不應由其忍受的妨害。(4)越界關系。土地全部人在自己土地上建立建筑物,越過邊界而占了相鄰土地,相鄰之土地全部人不得要求其拆除,即不得行使其妨害解除懇求權,但是可以要求其賠償或者以合理的價格購買該占用部分的土地。土地全部人或運用人在自己土地上種植樹木等其根系或者枝葉越界進入相鄰之土地內,該相鄰土地之權利人有權懇求其鏟除。3.正確理解處理相鄰關系的原則(1)兼顧各方的利益,互諒互讓,團結互助。促進社會安定團結,正確處理相鄰各方因運用權或全部權發生的爭議,相鄰方的沖突糾紛如不能剛好化解,必定會影響社會的穩定,正確的處理相鄰關系對穩定社會秩序具有主動作用。(2)正確處理相鄰關系,有利于促進生產發展。提高勞動生產率,能夠提高社會成員的社會責任感。(3)公允合理的原則。相鄰關系種類繁多困難,在處理因相鄰關系產生的糾紛時,應當實事求是,從實際狀況動身,進行深化的調查探討,兼顧各方面的利益,依據公允原則,應當留意到歷史形成的習慣,合情合理地妥當處理好糾紛。提示:相鄰權糾紛中當事人都是鄰居,甚至有些還是親戚,在生產生活中朝夕相處,本著和平友好相處的看法相互退讓、協商一樣,是最佳的解決方式。一般狀況下,發生居民間的相鄰權糾紛,可以通過自主協商,或者找如物業公司、居委會、片區民警等的第三方介入調解,解決沖突。[典例]葉某將自有房屋賣給沈某,在交房和過戶之前,沈某擅自撬門裝修,施工導致鄰居趙某常常失眠。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沈某對趙某形成有意侵權B.趙某有權要求沈某擔當違約責任C.趙某有權要求葉某解除阻礙D.葉某已經賣出房屋,不再負有責任[思維建模]審設問本題為案例分析題。審材料1.“在交房和過戶之前”說明此時房產全部權未轉移。2.“沈某擅自撬門裝修,施工導致鄰居趙某常常失眠”說明白存在相鄰妨害妨免問題。析選項明確侵權責任中的過錯有有意與過失之分。明確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不同。明確不動產全部權取得方式的條件。綜合分析上述狀況,C為正確答案。定答案C【跟蹤訓練】1.下列哪些體現的是“相鄰關系”引起的糾紛()①蓋房子比凹凸②在鄰居房屋地基處挖水池,長年蓄水③在集市上為都看好的一件商品相互爭吵④因承包的土地邊界引起糾紛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B[法律關于“相鄰關系”的規定,指的是不動產權利人的權益,③是屬于動產,應解除,所以選B項。]2.“相鄰原則”要求人們必需保持必要的留意或謹慎,以免讓可預見的作為或者不作為傷及四鄰。比如,我國民法典規定,在高空墜物傷人案件中,業主要舉證墜物與自己無關,未能舉證或者確系無法找到實際拋物者(墜物全部人)的,該樓道全體業主共同擔當賠償責任。這就是“相鄰原則”的應用。這一原則對公民的啟示是()①行使權利時不能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②義務是法定的,不容推卸③行使權利必需堅持他人利益優先的原則④樹立邊界意識,在法律范圍內行使權利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B[①正確,“相鄰原則”要求人們必需保持必要的留意或謹慎,以免讓可預見的作為或者不作為傷及四鄰。告知我們,行使權利時不能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②錯誤,材料強調了公民行使權利時不能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不體現“義務是法定的”;③錯誤,“堅持他人利益優先的原則”說法錯誤;④正確,“相鄰原則”要求人們必需保持必要的留意或謹慎,以免讓可預見的作為或者不作為傷及四鄰。告知我們行使權利時,要樹立邊界意識,在法律范圍內行使權利。](老師用書獨具)1.民事主體行使民事權利時不能超過正值的界限,并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2.對經營者的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進行指責、評論是保障消費者指責監督權所必需的。但是,借機以誹謗、詆毀、羞辱等方式損害對方利益的,則構成侵權。3.相鄰關系是對不動產全部權的限制或延長。法律規定相鄰關系,對于愛護相鄰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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