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海上搜救專項應急預案
目錄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2.1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1.4工作原則
2組織體系
2.1應急指揮機構
2.2運行管理機構
2.3咨詢機構
2.4現場指揮員
2.5海上救助力量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預警信息來源
3.2風險分析與分級
3.3風險信息發布
3.4預警預防行動
4.海上突發事件的分級與上報
4.1海上突發事件分級
4.2信息報告
5海上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和處置
5.1海上遇險報警
5.2海上遇險信息的核實與評估
5.3遇險信息的處置
5.4指揮與控制
5.5應急處置
5.6分級響應
5.7醫療救援
5.8應急行動人員的安全防護
5.9遇險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安全防護
5.10搜尋救助效果評估與處置方案調整
5.11水上應急行動的中止
5.12海上應急行動的終止
5.13信息發布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6.2保險
6.3搜尋救助行動效果總結評估
7應急保障
7.1應急準備
7.2通信與信息保障
7.3應急力量與應急資源保障
7.4宣傳、培訓與演練
7.5監督檢查
8附則
8.1名詞術語解釋
8.2特別狀態下的水上搜尋救助
8.3預案管理
8.4獎勵與責任追究
8.5解釋部門
8.6預案實施時間
AA市管轄的沿海海堞口通海河流(下稱轄區)等水域內突發事件的應急反
應行動。
在上述水域以外,涉及AA籍商船、漁船遇險或可能對AA市造成重大影響
或損害的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行動。
參與上述水域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的單位、船舶、航空器、設施及人員。
1.4工作原則
1.4.1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在AA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照有
關法律法規,整合海上突發事件應急反應資源,建立科學、高效的應急反應機制,
形成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群策群應的聯動工作局面,及時、高效地開展應急反
應行動。
1.4.2分級管理,屬地為主。根據海上突發事件的發生區域、性質、程度
與實施救助投入的力量所需,實行市、縣(區)二級管理的原則。各縣(區)在
實施突發事件應急行動時,應及時分析判斷形勢,正確決策,相機處置,提高應
急反應行動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1.4.3統一指揮,就近快速。對海上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行動實行由AA
海上搜救中心統一組織協調指揮,科學協調調動周邊應急資源,保證信息暢通和
應急救助力量快速抵達現場展開行動,以取得最佳應急反應效果。
1.4.4以人為本,科學決策。充分履行政府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人民群
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優先救助人命。建立健全海上搜尋救助決策體系,
充分發揮專家咨詢作用,盡力控制災害損失,保證搜救決策的科學性。
1.4.5預防與搜尋救助相結合。各涉海單位應做好海上突發事件的預防預
控工作,尤其是做好自然災害的預警工作,減少自然災害引發的海上突發事件;
突發事件發生后,能夠及時有效地組織力量對海上遇險人員進行救助,減少海上
險情,確保救助效果。
1.4.6專業搜尋救助與社會搜尋救助相結合。以專業搜尋救助力量或被確
定的搜尋救助力量為主,綜合協調其他社會搜尋救助力量參與海上搜尋救助行
動,形成多部門協作、多學科技術支持、全社會參與的海上搜尋救助體系,有效
應對海上突發事件。
2組織體系
AA市海上搜救組織體系由應急指揮機構、運行管理機構、咨詢機構、現場
指揮?口應急救助力量等組成。
2.1應急指揮機構
AA海上搜救中心作為AA市海上搜尋救助工作的應急指揮機構,在市政府
的領導下,負責研究議定海上搜救工作重大問題,組織領導全市海上突發事件的
應急反應工作。中心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市領導擔任。中心常務副主任由AA海事
局局長擔任。中心副主任由市政府分管秘書長和AA市海洋與漁業局局長擔任。
成員由AA海事局、市海洋與漁業局、AA警備區、解放軍94587部隊、海軍
91316部隊、江蘇省海警支隊第三大隊、AA邊防檢直站、AA海關緝私分局、
市財政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局、市氣
象局、市民政局、市環保局、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市港口管理局、東海救助局
AA基地、連云區人民政府、^榆縣人民政府、灌云縣人民政府、灌南縣人民政
府、AA港口集團有限公司、市電信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AA分公司和中國
聯通AA分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相關人員不在崗時,由臨時指定人員替代。
2.1.1AA海上搜救中心職責
(1)貫徹國家海上搜尋救助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履行相關海
上救助國際公約;
(2)編制、管理和更新市海上搜救應急專項預案和子預案,并組織貫徹實
施;
(3)制訂AA海上搜救工作規程和內部工作制度;
(4)組建全市海上搜救專家庫;
(5)組織開展轄區海上防風、抗汛、防冰凍災害性天氣的預警防抗工作;
(6)統一組織、指揮、協調轄區海上突發事件應急反應行動;
(7)組織開展海上搜尋救助的訓練、演習及培訓;
(8)對社會力量參與海上搜救行動的支出和被征用的財產進行補償,對在
海上搜尋救助工作中做出顯著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9)負責重大海上突發事件應急反應行動的信息發布;
(10)對有關海上搜尋救助力量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全市海上搜尋救助宣
傳教育工作,組織交流和推廣海上搜救預防和應急反應工作經驗;
(11)負責毗鄰市海上搜救和相關活動的協調和配合工作。
(12)負責全市海上搜尋救助應急反應專業資源和社會資源的組織、動員、
儲備和調動;
(13)指導市各搜救分中心及各縣區海上搜救機構的業務工作。
2.1.2搜救成員單位職責
各搜救成員單位應建立參與海上搜救行動的工作機制,建立相應的工作制度
報AA海上搜救中心備案。其中有船單位應定期將可參加海上應急搜救的船舶名
單報AA海上搜救中心,由AA海上搜救中心編制搜救力量值班表,各單位值班
船舶狀況發生變化不能參加海上搜救行動時,應及時報告AA海上搜救中心。
(1)AA海事局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轄區海上突發事件應急反應行動,
負責搜尋救助現場水域海上交通管制,負責組織、協調有關船舶參與海上搜尋救
助彳亍動;承擔AA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組織協調漁業船舶參與海上搜尋救助應急反應行
動,制定并組織實施漁業船舶險情應急反應預案,對漁業船舶遇險應急提供必要
的技術支持,實施漁業船舶災害性天氣預警防抗工作。負責市海上漁業搜救分中
心的日常工作。
(3)AA警備區、海軍91316部隊、解放軍94587部隊負責按照軍事部
門批準權限和程序組織、指揮所屬部隊的艦船、飛機和官兵參與海上突發事件的
應急反應工作,遇有緊急情況可邊行動邊報告。
(4)江蘇省海警支隊第三大隊負責應急處置海上突發事件中的保安事件;
負責海上搜尋救助水域警戒區域的安全保衛;派出船艇參與海上突發事件的應急
反應行動。
(5)AA邊防檢查站負責外籍獲救人員入境手續的應急查驗工作;根據需
要派出船艇參與海上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行動。
(6)AA海關緝私分局負責獲救外籍船舶和人員所攜帶物品的入關查驗工
作;根據需要派出船艇參與海上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行動。
(7)市財政局負責審核嗖救中心提交的年度財政預算,落實相關搜救專項
經費。
(8)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指導安全生產工作,為海上搜救提供支持,
組織、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資源參加水上搜尋救助行動。
(9)市公安局負責接報海上險情報警信息的轉遞,搜尋救助現場的治安管
理,陸上交通秩序維護和道路交通管制,獲救外籍人員的出入境手續的應急辦理
以及遇難人員遺體鑒定處理等相關工作。
(10)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公路車輛及其他資源參加海上搜尋救助行動,
為海上搜尋搜救行動提供應急保障。
(11)市衛生局負責建立醫療與救助聯動機制,協調獲救傷病員醫療救治
工作及海上緊急醫療援助。
(12)市氣象局負責提供相關區域的天氣預報和災害性氣象信息,并提供
海上搜尋救助行動所需的應急氣象服務。
(13)市民政局負責協調做好獲救人員的臨時生活救助,配合有關部門做
好遇難人員遺體處理的相關工作,并接受社會捐贈。
(14)市環保局負責為海上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提供必要的環保監測技術支
持;根據需要派出力量參與水域污染應急反應行動。
(15)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負責協調海上搜救無線通信保障工作及無線電
定位工作。
(16)市港口管理局負責協調港口各外事單位在海上應急行動中的各項工
作。
(17凍海救助局AA基地負責搜救中心'與東海救助局專業搜救力量的信息
傳遞和協調工作,根據需要派出專業救助力量參與海上突發事件應急反應行動。
(18)連云區人民政府、籟榆縣人民政府、灌云縣人民政府、灌南縣人民
政府負責接報海上險情報警信息的轉遞,及時組織協調力量應急處置其所管理行
政區劃內漁船等各類船舶的海上突發事件,負責涉及海上突發事件應對處置過程
中可能發生的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
(19)AA港口集團有限公司負責建立完善內部海上突發事件應急反應機
制,根據需要派出船艇等力量參與海上搜尋救助行動。
(20)市電信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AA分公司和中國聯通AA分公司負
責在海上突發事件應急反應行動中通信支持保障和無線定位技術服務等工作。
2.1.3海上漁業搜救分中心
AA海上搜救中心在市海洋與漁業局設立海上漁業搜救分中心(以下簡稱:漁
業分中心),主要承擔或參與涉及漁業船舶的海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主要
職責是:
(1)貫徹落實海上搜尋救助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履行相關海上救助國際
公約。
(2)承擔職責范圍內的應急值守,實施涉及漁業船舶的極端惡劣天氣的預
警防抗工作。
(3)具體負責或參與涉及漁業船舶的海上突發事件應急反應行動的組織、
指揮、協調。
(4)及時向AA海上搜救中心報告海上突發事件信息及處置情況。
(5)編制搜尋救助預案并組織演練。
(6)組織交流和推廣海上搜尋救助工作經驗,對在海上搜尋救助工作中做
出顯著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及補償;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1.4各縣(區)搜救分中心職責
各縣(區)搜救分中心是本行政區域內海上搜尋救助工作的應急指揮機構,
在縣(區)政府的領導下,承擔本行政區域海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
職責是:
(1)貫徹落實海上搜尋救助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履行相關海上救助國際
公約。
(2)編制、管理和更新本行政區域海上搜救應急預案。
(3)制定海上搜尋救助工作規程和內部工作制度。
(4)組建海上搜尋救助專家庫。
(5)統一組織、協調、指揮管轄水域海上突發事件應急反應行動。
(6)及時向AA海上搜救中心報告海上突發事件信息及處置情況。
(7)組織開展海上搜尋救助訓練、演習及相關培訓。
(8)組織交流和推廣海上搜尋救助工作經驗,對在海上搜尋救助工作中做
出顯著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及補償。
(9)負責本中心年度經費使用管理,編制下一年度經費預算,并報當地人
民政府批準。
(10)開展海上搜尋救助宣傳教育工作。
(11)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2.2運行管理機構
AA海上搜救中心在AA海事局設立辦公室,負責海上搜救中心的日常運行
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有:
(1)貫徹落實AA海上搜救中心的規定和決定,制訂各項工作制度。
(2)承擔搜救中心的應急值班工作,接收海上險情信息,并按規定處置。
(3)組織擬訂全市海上嗖救力量的組織、動員、儲備、調動和建設方案,
并具體組織實施。
(4)擬訂AA海上搜救演習計劃并組織實施。
(5)編制AA海上搜救中心'搜救專項經費預算,具體管理海上搜救專項經
費。
(6)制訂AA海上搜救分項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
(7)承辦搜救中心重要會議和搜救專業會議。
(8)組織起草搜救中心文件,編發《AA海上搜救簡報》。
(9)組織海上搜救工作經驗交流和培訓,管理搜救專用設備和設施。
(10)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2.3咨詢機構
咨詢機構包括海上搜救專家組和其它相關咨詢機構。
2.3.1搜救專家組
AA海上搜救中心組建搜救專家組,專家庫由航運、救助、海事、海洋漁業、
航空、消防、醫療衛生、環保、石油化工、海洋工程、海洋地質、水文氣象、海
洋環境預報、安全管理等行業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AA海上搜救中心根據海上搜尋救助需要從專家庫抽取專家成立專家組,提
供海上搜尋救助行動的技術咨詢和建議,參與相關海上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研究
工作,提供海上搜尋救助法規建設、體系建設、發展規劃咨詢。
2.3.2其它咨詢機構
其他咨詢機構主要包括院校、科研單位等提供技術業務咨詢的咨詢機構,應
AA海上搜救中心要求提供咨詢服務。AA海上搜救中心可與其他咨詢機構之間
就提供技術咨詢事項達成協議。
2.4現場指揮員
海上搜救現場指揮員由負責組織海上搜救行動的搜救指揮機構指定。現場指
揮員的指定應遵循屬地、專業為主的原則,被指定的現場指揮員按照指揮機構指
令承擔現場組織、協調工作,參與現場搜救的力量(軍隊搜救力量除外)應聽從
現場指揮員的指揮和協調。主要職責有:
(1)執行應急指揮機構的各項應急指令。
(2)確定現場通信方式,負責現場信息的采集和傳遞。
(3)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確定現場救援方案,報應急指揮機構后組織實施,
必要時可先行組織實施。
(4)及時向應急指揮機構報告進展情況和結果。
(5)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向搜救指揮機構提出搜救行動的建議及終止行動的
建議。
2.5海上救助力量
AA海上救助力量由國家專業救助力量、成員單位救助力量、社會救助力量
和其它救助資源構成。救助力量包括船舶、航空器、車輛、人員和海上應急物資
等資源。
2.5.1國家專業救助力量
AA海上國家專業救助力量主要是指東海救助局在本轄區內設立的搜救力
量,是遠距離和惡劣氣象海況條件下主要和關鍵的海上救助力量。在接到搜救中
心通知后,應迅速參加搜救行動。
2.5.2成員單位救助力量主要是指本轄區各搜救成員單位中能用于海上應
急搜救的救助力量,是近岸海上搜救的主要力量。在接到搜救中心的指令后,在
不危及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應迅速執行海上搜救任務,救助人命,保護水域環境。
成員單位中的軍隊武警搜救力量在接到搜救中心的通知后,在不危及自身安
全的前提下,迅速按照軍事部門批準權限和程序組織、指揮所屬部隊的救助力量
參與海上搜救行動。
2.5.3社會救助力量是指非搜救成員單位內可用于海上突發事件應對處置
的有效力量。在接到搜救中心的通知后,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有義務參
加海上搜尋救助行動。
2.5.4其它救助資源是指相鄰省、市海上搜救力量。在需要時,AA海上搜
救中心可與其聯系,請求援助。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預警信息來源
3.1.1轄區內信息來源
轄區內氣象、地震、海洋漁業等部門提供可能引起海上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
3.1.2轄區夕M言息來源
中國海上搜救中心、江蘇省水上搜救中心及其他有關機構通報的海上災難信
息。
3.2風險分析與分級
根據可能引發海上突發事件的緊迫程度、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將預警信息
的風險等級分為四個級別。
3.2.1特別重大風險信息(I級)
以〃紅色〃預警信號表示并發布,包括:
(1)6小時內可能或已受熱帶氣旋(包括臺風、強熱帶風暴、熱帶風暴、
熱帶低壓,下同)等天氣系統影響,沿海(陸地)平均風力12級以上或陣風14
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2)受熱帶氣旋或溫帶天氣系統影響,預計未來沿岸受影響區域內有代表
性的驗潮站將出現達到或超過當地警戒潮位80厘米以上的高潮位;
(3)受海嘯影響,預計沿岸驗潮站出現3米以上(正常潮位以上,下同)
海嘯波高、300公里以上岸段嚴重受損、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情形;
(4)霧、雪、暴風雨等造成能見度不足100米;
(5)監測預報山體滑坡處于滑坡階段;
(6)內河主要河段水位達到保證水位,且監測預報洪峰即將通過。
3.2.2重大風險信息(II級)
以〃橙色〃預警信號表示并發布,包括:
(1)12小時內可能或已受熱帶氣旋等天氣系統影響,沿海(陸地)平均風
力10級以上或陣風12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2)受熱帶氣旋或溫帶天氣系統影響,預計未來沿岸受影響區域內有代表
性的驗潮站將出現達到或超過當地警戒潮位30厘米以上、80厘米以下的高潮
位;
(3)受海嘯影響,預計沿岸驗潮站出現2-3米海嘯波高、局部岸段嚴重
受損、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情形;
(4)霧、雪、暴風雨等造成能見度不足500米;
(5)監測預報山體滑坡處于加速階段;
(6)內河主要河段水位達到警戒水位,且監測預報洪峰即將通過。
3.2.3較大風險信息(川級)
以〃黃色〃預警信號表示并發布,包括:
(1)24小時內可能或已受熱帶氣旋、冷空氣等天氣系統影響,沿海(陸地)
平均風力8級以上或陣風10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2)受熱帶氣旋或溫帶天氣系統影響,預計未來沿岸受影響區域內有代表
性的驗潮站將出現達到或超過當地警戒潮位30厘米以內的高潮位;
(3)受海嘯影響,預計沿岸驗潮站出現1—2米海嘯波高、受災地區發生
房屋及船只等受損的情形;
(4)霧、雪、暴風雨等造成能見度不足800米;
(5)監測預報山體滑坡處于勻速階段;
(6)內河主要河段水位汛速上漲,監測預報即將到達警戒水位且洪峰即將
通過。
3.2.4一般風險信息(IV級)
以“藍色"預警信號表示并發布,包括:
(1)24小時內可能或已受熱帶氣旋、冷空氣等天氣系統影響,沿海(陸地)
平均風力6級以上或陣風8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2)受熱帶氣旋或溫帶天氣系統影響,預計在預報時效內,沿岸受影響區
域內有代表性的驗潮站將出現低于當地警戒潮位30厘米的高潮位;或預計熱帶
氣旋將登陸我省沿海地區,或在距沿岸100公里以內(指臺風中心位置)轉向
以及溫帶天氣系統將影響我市沿海地區,即使受影響海區岸段不出現超過當地警
戒潮位的高潮位;
(3)受海嘯影響,預計沿岸驗潮站出現小于1米海嘯波高、受災地區損失
輕微的情形;
(4)霧、雪、暴風雨等造成能見度不足1000米;
(5)監測預報將出現海冰。
3.3風險信息發布
市海洋與漁業局、氣象局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及時發布相應的自然災害預警
信息,并向AA海上搜救中心通報。
AA海事局、市海洋與漁業局等部門應及時將自然災害預警信息通過有效途
徑向有關船舶、漁船以及涉海作業單位播發。
3.4預警預防行動
AA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室通過網絡、電視、廣播等渠道及時接收國家、省有
關部門發布的自然災害預警信息,根據不同預警級別有針對性地做好應急準備。
從事水上、水下作業或者其他活動的有關單位、船舶、設施和人員應當注意
接收預警信息,根據不同預警級別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防止人員傷亡、水域污
染等危害。
4海上突發事件的分級與上報
4.1海上突發事件分級
根據《國家海上搜救應急預案》、《江蘇省水上搜救應急預案》等要求,并結
合AA海上險情的特點、危害程度和事態發展趨勢,將海上突發事件分為四級別,
即:特別重大海上突發事件、重大海上突發事件、較大海上突發事件和一般海上
突發事件。
4.1.1特別重大海上突發事件(I級)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海上突發事件(工級):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的海上突發事件;
(2)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海上突發事件;
(3)客船、化學品船發生嚴重危及船舶或人員生命安全的海上突發事件;
(4)單船10000總噸以上船舶發生碰撞、觸礁、火災等對船舶及人員生命
安全造成威脅的海上突發事件;
(5)需由省或國家搜救中心協調有關地區、部門或軍隊共同組織救援的海
上突發事件;
(6)其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危害或社會影響的海上突發事件。
4.1.2重大海上突發事件(H級)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海上突發事件(n級):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的海上突發事件;
(2)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海上突發事件;
(3)載員30人以下的民用航空器在海上發生的突發事件;
(4)3000總噸以上、10000總噸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險化學品船發生碰
撞、觸礁、火災等對船舶及人員生命安全造成威脅的海上突發事件;
(5)其他可能造成嚴重危害或社會影響的海上突發事件。
4.1.3較大海上突發事件(HI級)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海上突發事件(印級):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的海上突發事件;
(2)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海上突發事件;
(3)500總噸以上、3000總噸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險化學品船發生碰撞、
觸礁、火災等對船舶及人員生命安全造成威脅的海上突發事件;
(4)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海上突發事件。
4.1.4一般海上突發事件(IV級)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一般海上突發事件(IV級):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的海上突發事件;
(2)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海上突發事件;
(3)500總噸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險化學品船發生碰撞、觸礁、火災等對
船舶及人員生命安全造成威脅的海上突發事件;
(4)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后果的海上突發事件。
4.2信息報告
(1)各級搜救機構接到海上突發事件信息后,應當對信息進行分析核實,
并按照信息報告的有關規定和程序逐級上報。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時間、地點、
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發展趨勢、已采取的措施、救助需求等。
(2)發生HI級以上海上突發事件或有人員傷亡、失蹤和可能造成水域污染
的IV級海上突發事件,縣(區)海上搜救分中心應立即向縣(區)人民政府和
AA海上搜救中心報告。
(3)AA海上搜救中心收到發生ID級以上水上突發事件或有人員傷亡、失
蹤和可能造成水域污染的IV級水上突發事件信息,應立即向AA市人民政府和江
蘇省水上搜救中心報告;需要通報相關部門的,應及時通報。
(4)AA海上搜救中心接到n級以上海上突發事件信息報告的,在向江蘇
省水上搜救中心報告的同時,可直接向中國海上搜救中心報告。
(5)各級搜救機構或搜救成員單位在接到海上突發事件信息后,應立即向
本單位負責人報告。
5海上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和處置
5.1海上遇險報警
5.1.1海上遇險者報警通信方式
(1)水上通信無線電話(甚高頻VHF,單邊帶SSB);
(2)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
(3)衛星地面站(GES);
(4)甚高頻、高頻、中頻數字選擇性呼叫(DSC);
(5)應急無線電示位標(EPIRB);
(6)應急示位發信機(ELT);
⑺個人示病的);
(8)公眾通信網(水上遇險求救專用電話:
5.1.2其他遇險信息來源
(1)船舶報告系統(CHISREP);
(2)船舶交通管理系統(VTS);
(3)民用和軍用航空器;
(4)目擊者或知情者;
(5)中國海上搜救中心、江蘇省水上搜救中心;
(6)其他接獲報警部門.
5.1.3海上遇險信息的內容
報警者發送海上遇險信息時,應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位置、遇險狀況,遇
險者的姓名、單位、國籍、聯系方式,以及船舶和航空器的名稱、種類、國籍、
呼號、聯系方式等。
接警者應要求報警者盡可能提供下列信息:
(1)船舶或航空器的主要尺度、所有人、代理人、經營人、承運人;
(2)遇險人員的數量及傷亡情況;
(3)遇險船舶、航空器的損傷、損失情況及當時狀況;
(4)載貨情況,特別是危險貨物的名稱、種類、數量;
(5)事發直接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救助請求;
(6)事發現場的氣象、海況信息,包括風力、風向、流向、流速、潮汐、
水溫、浪局等。
5.1.4發送海上遇險信息的要求
(1)用于發送海上遇險信息的報警設備應按規定做好相關報警與信息的預
設工作;
(2)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或獲悉船舶、設施、航空器及其人員在海上發生
險情時,應當立即向當地海上搜救機構或者海事管理機構報告,并設法與遇險者
聯系;
(3)海上險情發生變化后,遇險船舶、設施、航空器及其所有人、經營人
應當及時補充報告。任何I單位和個人在誤報海上險情后,應當立即重新報告,并
采取措施消除影響。
5.2海上遇險信息的核實與評估
各級搜救機構通過以下途徑對海上遇險信息進行核實與評估,確定海上突發
事件的級別:
(1)直接與遇險或事故船舶、設施、航空器及其所有人、經營人、承運人、
代理人聯系;
(2)向始發港或目的港查詢、核實相關信息或資料;
(3)查核船舶衛星應急示位標數據庫信息;
(4)通過現場附近的過往船舶、人員或知情者核實;
(5)向中國船舶報告中心查詢;
(6)通過船舶交通管理系統(VTS)核實;
(7)通過中國船訊網核實;
(8)派出飛機、船舶等應急力量到現場核實;
(9)向中國海上搜救中心、江蘇省水上搜救中心查詢;
(10)其他有效途徑。
5.3遇險信息的處置
(1)海上突發事件發生在本轄區的,按規定啟動相應預案。
(2)海上突發事件發生在本轄區以外地區的,接警后應立即向事發地海上
搜救機構通報,同時報告江蘇省水上搜救中心。
(3)AA海上搜救中心直接接到突發事件報警后,應立即通知事發地政府,
涉及漁業船舶的,通知市海洋與漁業局。
(4)涉及保安事件的,發照保安事件處置程序處理和通報。
(5)涉及船舶污染事件的,按照船舶油污應急反應程序處理和通報。
5.4指揮與控制
無論險情是否發生在本轄區,接到海上突發事件信息后,應立即進行應急反
應,直至海上突發事件應急反應工作已明確移交給其他相關搜救機構或上一級搜
救機構指定新的搜救機構為止。
海上突發事件應急反應過程中,應按規定程序向上一級搜救機構請示、報告,
并及時做出搜救決策。
5.5應急處置
5.5.1應急指揮任務
海上突發事件確認后,承擔應急指揮職責的搜救機構應立即進入應急救援行
動狀態:
(1)根據海上突發事件的情況制定搜尋救助方案,下達搜尋救助任務;
(2)按照海上突發事件級別通知有關人員進入指揮位置;
(3)在已掌握情況基礎上,確定搜尋救助區域,明確搜尋救助的工作任務
與具體救助措施;
(4)根據已制定的應急預案,調動應急力量執行搜尋救助任務;
(5)調動事發附近海域有搜尋救助能力的船舶前往搜尋救助;
(6)建立應急通信機制;
(7)指定現場指揮員;
(8)搜尋救助現場需實施海上交通管制的,通知當地海事管理機構組織實
施;
(9)根據搜尋救助情況,及時調整搜尋救助措施。
5.5.2搜尋救助指令內容
承擔應急指揮職責的搜救機構應向搜尋救助力量明確告知以下事項:
(1)險情種類和情況、救助需要、搜尋救助任務及其目的;
(2)險情發生的時間、位置;
(3)搜尋救助區域和該區域的海況或水文氣象;
(4)已指定的現場指揮員;
(5)通信聯絡要求;
(6)實施搜尋救助過程中的工作與現場報告要求;
(7)其他所需信息。
5.5.3海上突發事件處置保障措施
根據搜尋救助行動的情況及需要,承擔應急指揮職責的搜救機構應及時協調
安排下列事項:
(1)做好遇險人員的醫療救護;
(2)當險情可能對公眾造成危害時,通知有關部門組織人員疏散或轉移;
(3)做出維護安保的安徘;
(4)協調有關部門提供其他應急反應支持保障。
5.5.4搜尋救助任務
參與搜尋救助的各方力量應:
(1)立即執行搜尋救助指令;有特殊情況不能立即執行的,應當及時報告;
(2)及時將出動情況、突發事件現場及搜尋救助進展情況報告搜救機構;
(3)服從搜救機構或現場指揮員的協調和指揮。
5.5.5現場指揮員的行動
(1)根據搜救機構指令,組織和指揮現場搜尋救助行動;
(2)及時報告現場及搜尋救助進展情況,提出應急行動建議;
(3)海上搜尋救助現場出現嚴重危及救助方、遇險人員安全等情況,遇險
人員拒絕接受救助時,現場指揮員可以決定強制實施救助。
5.5.6調用與指揮搜尋救助力量
(1)搜救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搜尋救助力量;未經搜救機構同意,任何單
位不得調用正在執行搜尋救助任務的救助力量;
(2)搜救機構應與軍事指揮機關建立信息渠道,共同制定工作程序,協調
軍事力量參加海上搜尋救助行動。
5.6分級響應
5.6.1分級響應的原則
(1)根據海上突發事件分級標準,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2)任何級別的海上突發事件,搜尋救助區域內最低一級搜救機構應首先
進行響應;
(3)上一級搜救機構對下一級搜救機構的應急響應行動給予指導;
(4)無論何種情況,均不免除各級搜救機構對其搜尋救助區域內海上突發
事件應承擔的責任,也不影響各級搜救機構先期或將要采取的有效救助行動。
5.6.2I級響應
海上突發事件達到特別重大等級,需要中國海上搜救中心統一協調、救助的,
啟動I級響應行動。
(1)AA海上搜救中心應立即將水上突發事件信息報AA市人民政府、江
蘇省水上搜救中心和中國海上搜救中心,并啟動本預案;
(2)AA海上搜救中心按照要求,全力配合江蘇省水上搜救中心、中國海
上搜救中心開展現場搜尋救助工作,并派工作組到現場;
(3)AA海上搜救中心領導進入指揮位置,承擔指揮工作,并派工作組到
現場協調、指導。
5.6.3II級響應
水上突發事件達到重大等級,需要江蘇省水上搜救中心統一協調、救助的,
啟動n級響應行動。
(1)AA海上搜救中心應立即將水上突發事件信息報AA市人民政府、江
蘇省水上搜救中心、中國海上搜救中心,并啟動本預案;
(2)AA海上搜救中心按照要求,全力配合江蘇省水上搜救中心開展現場
搜尋救助工作;
(3)AA海上搜救中心領導進入指揮位置,承擔指揮工作,并派工作組到
現場協調、指導。
5.6.4in級響應
海上突發事件險情達到較大等級的,應啟動m級響應行動。
(1)AA海上搜救中心應立即將水上突發事件信息報AA市人民政府、江
蘇省水上搜救中心,并啟動本預案,調集力量全力開展搜尋救助工作;
(2)AA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室領導進入指揮位置,承擔指揮工作,并派工
作組到現場協調、指導。
5.6.5IV級級響應
海上突發事件險情達到一般等級的接獲險情的搜救機構應啟動IV級響應行
動.
(1)險情及時報告AA海上搜救中心,AA海上搜救中心應立即將水上突
發事件信息報AA市人民政府、江蘇省水上搜救中心,并啟動本預案,調集力量
全力開展搜尋救助工作。
(2)AA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室領導進入指揮位置,承擔指揮工作。
5.7醫療救援
5.7.1醫療救援的方式
市、縣(區)衛生行政部門應指定具備一定醫療技術和條件的醫療機構(含
120急救中心)承擔海上醫療救援任務。
被指定的醫療機構應水上搜救機構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提供遠程海上醫療咨詢、醫療指導;
(2)派出醫療人員攜帶醫療設備,隨船或航空器趕赴現場執行海上醫療救
援、醫療移送任務;
(3)需要時,根據搜救機構的通知,為接收傷病人員開展救治做出必要安
排,同時將此安排通知相關的搜救機構,并報告衛生行政部門;
(4)各承擔海上醫療救助任務的機構應相互配合支援,全力實施海上醫療
救援行動。
5.7.2醫療救援的實施
海上醫療援助由事發地醫療機構承擔;如果需要支援,可請求其他承擔海上
醫療救助任務的機構或其他醫療機構予以支援。
5.8應急行動人員的安全防護
(1)參與應急行動的單位負責本單位人員的安全防護。AA海上搜救中心
和各搜救分中心對參與救援行動單位的安全防護工作提供指導;
(2)參與危險化學品應急反應行動的人員,必須按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
護措施,無安全防護裝備的人員不得進入現場。進入現場的,應先登記;離開現
場的,應進行醫學檢查,有人身傷害的,應立即采取救治措施;
(3)參與應急反應行動人員的安全防護裝備不足時,可請求江蘇省水上搜
救中心協調解決。
5.9遇險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安全防護
(1)在實施救助行動中,應根據險情現場與環境情況,組織做好遇險人員
和其他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告知其可能存在的危害和自我應急防護措施,及時
調集應急人員和防護器材、裝備、藥品;
(2)承擔應急指揮職責的搜救機構要對海上突發事件可能產生的次生、衍
生危害采取必要措施,對可能影響范圍內船舶、設施及人員的安全防護、疏散方
式做出安排;
(3)船舶、浮動設施和民用航空器的所有人、經營人應制訂緊急情況下對
遇險人員和其他人員采取的應急防護、疏散措施;在搜尋救助行動中服從搜救機
構的指揮。
5.10搜尋救助效果評估與處置方案調整
承擔應急指揮職責的搜救機構應及時對海上搜尋救助行動進行兩古:
(1)引發海上突發事件的主要因素;
(2)判斷海上突發事件的發展趨勢;
(3)采取針對性措施對危險源進行控制、處置;
(4)對現場進行檢測,分析、評價措施的有效性;
(5)針對海上突發事件衍生出的新情況、新問題采取進一步措施;
(6)對應急行動方案進行調整和完善。
5.11海上應急行動的中止
受氣象、海況、技術狀況等客觀條件限制,海上搜尋救助行動無法進行的,
承擔應急指揮職責的搜救機構可以決定中止搜尋救助行動;中止原因消除的,應
當立即恢復搜尋救助行動。
5.12海上應急行動的終止
負責應急指揮的搜救機構,根據下列情況決定是否終止應急行動,必要時報
請本級人民政府決定:
(1)所有可能存在遇險人員的區域均已搜尋;
(2)遇險人員在當時的氣溫、水溫、風浪等自然條件下已經不可能生存;
(3)遇險人員已經成功獲救或者緊急情況已經消除;
(4)海域污染事件的危害已經消除或受到控制。
5.13信息發布
海上突發事件信息由市政府、縣(區)級人民政府或者AA海上搜救中心向
社會發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海上突發事件事態發展以及與搜尋救
助工作有關的虛假信息。
5.13.1信息發布原則
(1)海上突發事件信息發布單位應指定專人依法及時發布海上突發事件信
息。其他搜救成員單位及各種嗖尋救助力量均不得以任何名義通過任何方式對外
提供、發布有關水上搜尋救助行動的報道;
(2)信息發布應及時、主動、客觀、準確,注意社會效果,有利于維護人
民群眾切身利益,有利于社會各界了解海上突發事件的真實情況和發展趨勢,有
利于社會穩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處理。
5.13.2信息發布內容
(1)海上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
(2)遇險船舶或航空器概況、船員和旅客、載貨情況;
(3)搜尋救助情況,包括已采取的措施、取得的進展、擬采取的措施;
(4)獲救人員的醫療、安置情況;
(5)善后處理情況;
(6)公眾關心的其他問題。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6.1.1傷員的處置
獲救傷病人員的救治由市衛生局組織當地相關醫療機構負責實施。
6.1.2獲救人員的處置
民政部門蝴救人員所在單位負責協調做好獲救人員的臨時安置、基本生活
救助工作;港澳臺或外國籍人員由市政府港澳臺事務部門或外事部門負責安置;
外國籍人員的遣返由公安部門負責,外事部門協助。
6.1.3死亡人員的處置
有工作單位的死亡人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處理;無工作單位的死亡人員由公
安、民政、衛生行政部門按照規定處理;港澳臺或外國籍死亡人員,由公安部門
會同有關部門共同處理。
6.2保險
(1)參加現場救助的政府公務人員由其所在單位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參加搜尋救助的專業救助人員由其所屬單位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3)參加救助的其它人員由其所屬單位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6.3搜尋救助行動效果總結評估
(1)AA海上搜救中心負責一般和較大級別的海上突發事件搜尋救助效果
評估。對社會影響較大的險情,在海上搜尋救助行動終止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提出評估報告,報江蘇省水上搜救中心。
(2)一般和較大級別的海上突發事件搜尋救助效果評估工作由AA海上搜
救中心辦公室領導決定。評估應注重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
(3)AA海上搜救中心每季度、每年對搜救工作進行總結分析,形成搜救
簡報上報AA市人民政府、際省水上搜救中心等上級機關,分發各搜救成員單
位。
7應急保障
7.1應急準備
根據《江蘇省水上搜尋救助條例》的要求,市、縣(區)人民政府將海上搜
尋救助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對海上搜尋救助工作的組織領
導,建立海上搜尋救助體系,完善搜尋救助機制,加強搜尋救助能力建設。
7.1.1基礎建設
(1)市海洋與漁業局和各縣(區)人民政府根據應對處置海上突發事件的
需要,分別設立漁業分中心和縣(區)搜救分中心;
(2)各搜救分中心應當整合所轄區區域海上搜尋救助應急資源,確定海上
搜尋救助力量,配備必要的海上搜尋救助設施、設備;
(3)鼓勵支持社會力量組建海上搜尋救助志愿者隊伍。
7.1.2避險水域
(1)AA海事局應當結合海上突發事件的特點,協調相關部門劃定海上突
發事件避險水域;
(2)市海洋與漁業局在劃定海上自然保護區、特別保護區和進行海洋功能
區劃時應對劃定避險水域給予支持,充分考慮避險水域的需要。
7.1.3危險源、危險區域辨識
AA海事局和AA市海洋與漁業局應當對本轄區水域內容易引發特別重大、
重大突發事件的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并將結果報告當
地人民政府。
7.2通信與信息保障
7.2.1市電信、移動、聯通通信及其下屬分公司應當按照各自職責要求,為
海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提供通信保障、無線定位技術服務支持。
7.2.2AA海上搜救中心配"12395〃海上遇險求救專用電話,保持24小時
連續值守;各搜救分中心應明確并公布其應急值班電話,保持24小時連續值守。
7.2.3AA海上搜救中心和各搜救分中心應配備能保證搜尋救助行動通信暢
通的手段與設備,制發海上應急通信錄,確保海上搜尋救助應急通信暢通。
7.2.4AA海上搜救中心和各搜救分中心在實施水上搜尋救助行動時,可根據
現場具體情況,指定參加海上搜尋救助活動所有部門的應急通信方式。通信方式
包括:
(1)海上通信,常用海上遇險報警、海上突發事件應急反應通信方式;
(2)公眾通信網,包括電話、傳真、互聯網;
(3)其他一切可用手段.
7.3應急力量與應急資源保障
7.3.1應急力量和裝備保障
(1)AA海上搜救中心和各搜救分中心應收集本地區可參與海上應急行動
人員的數量、專長、通信方式和分布情況信息,建立海上應急保障隊伍信息庫;
(2)AA海上搜救中心和各搜救分中心應依據《海上搜救力量指定指南》,
收集本地區船艇、飛機和應急設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和布局信息,登記造冊建
立信息庫;
(3)專業救助力量應當發照要求配備搜尋救助設備和救生器材。
73.2交通運輸保障
市、各縣(區)人民政府應為其設置的海上搜救機構配備應急專用交通工具,
保障海上應急指揮人員及時趕赴事發現場、運送應急器材;同時應建立交通工具
緊急征用機制,為應急行動提供保障。
7.3.3資金保障
(1)市、各縣(區)人民政府將海上搜尋救助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為
搜尋救助工作提供經費保障;
(2)各搜救機構應建立嗖尋救助經費使用管理規定,定期向同級人民政府
匯報搜尋救助經費的使用情況,接受政府部門的審計與監督。
7.4宣傳、培訓與演練
7.4.1公眾信息交流
通過公眾信息交流讓社會公眾了解海上安全知識,提高公眾安全和風險防范
意識,增強應對海上突發事件能力。
(1)AA海上搜救中心組織編制并通過多種形式宣傳海上險情預防、應急
等安全知識宣傳資料;通過媒體和其他適當方式公布海上應急預案信息,介紹應
對海上突發事件的常識;
(2)各有關單位應當根據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結合各自實際情況,開
展有關海上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名表買賣合同范本
- 美容設備合作合同范本
- 倉存服務合同范本
- 建筑工用工合同范本
- 2025酒店服務合同酒店服務合同范本
- 2025年上海市綠色農藥購買合同示范文本
- 2025健身設備采購合同范本
- 2025鋁合金窗戶施工承包合同
- 2025智慧廣告代理合同
- 高一英語自我小測:Bodylanguage-SectionⅠ
- 口腔科感染控制策略與措施實施指南
- NPI培訓資料NEW課件
- 2025-2030年中國太陽能供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 霧化吸入療法合理用藥專家共識(2024版)解讀
- DLT-596-1996-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
- Unit 4 Healthy food Part A Lets spell(說課稿)-2024-2025學年人教PEP版(2024)英語三年級下冊001
- 2025新北師大版英語七年級下單詞表
- 動脈瘤病人的觀察及護理
- pph儲罐施工方案
- 小紅書種草營銷師(初級)認證考試題庫(附答案)
- 河南省汝州市實驗中學2025屆高考英語一模試卷含解析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