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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主要內容目前的形式和我們的任務1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2不動產權籍調查3不動產權籍測量4、目前的形勢和我們的任務年月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第號國務院令,公布《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自年月日起施行。《條例》共章條,對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簿、登記程序、登記信息共享與保護等作出規定。早在年就已將“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年月,經中央編辦批復,在國土部地籍司加掛成立不動產登記局。月日不動產登記中心一、《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頒布施行、目前的形勢和我們的任務不動產統一登記時間表:年:《物權法》正式實施,明確規定“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年:基本完成各級職責整合,建立基礎性制度。《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正式發布;年:健全配套制度,平穩有序實施;月日實施年:全面形成制度體系,正常有效運行。年將實現信息共享,依法公開查詢;年前預計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投入運行,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基本形成。、目前的形勢和我們的任務不動產權籍調查和測量的現狀國土部門房產部門林業部門農業部門海洋部門調查內容地籍調查(包括農村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等)房產調查林權調查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海籍調查、無居民海島調查調查基本單位宗地幢、戶(丘)林班、小班承包地塊宗海用島區塊依據規范《地籍調查規程》《房產測量規范》、《城市測量規范》《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技術規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規程》《海籍調查規范》《無居民海島使用測量規范》數據庫規范《城鎮地籍數據庫標準》《土地利用數據庫標準》《森林資源數據庫建設技術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數據庫規范》、目前的形勢和我們的任務農村土地確權年月,國土資源部、財政部和農業部下發了《關于加快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的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年月日國土資發〔〕號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加快農村地籍調查推進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是對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使用權等土地權利的確權登記發證。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包括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地籍調查規程》《農村地籍和房屋調查技術方案》《房產測量規范》。、目前的形勢和我們的任務農村土地確權主要任務是對農村范圍內包括農村宅基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等在內的每一宗地的權屬、界址、位置、面積、用途等進行調查。主要內容包括土地權屬調查和地籍測量,同步開展地上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調查工作,建立農村地籍調查數據庫。農村地籍調查方法的選擇要充分兼顧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等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以充分保護土地權益、維護交易安全為基礎,統籌考慮基礎條件、工作需求和經濟技術可行性,避免重復投入,因事、因地、因物,審慎科學地選擇符合本地區實際的調查方法。農村地籍調查工作主要包括:準備工作、權屬調查、地籍測量、房屋調查和成果歸檔與建庫等內容。、目前的形勢和我們的任務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農村土地承包人對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流轉等權利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是一種物權登記。就是依據法律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將農戶承包土地的地塊、面積、空間位置等信息及其變動情況記載于登記簿,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等證書,以進一步明確農民對承包土地的各項權利。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的主要內容:()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姓名(名稱)及基本情況(性別、出生年月);()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名稱和編號;()承包經營期限和起止日期;()發包農村土地的集體經濟組織名稱、土地區位、土地面積、土地用途;()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變動情況;()核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機關及日期;()其他應當注明的事項。、目前的形勢和我們的任務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年月農業部印發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規程(試行)》附件:農村承包土地調查技術規范附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承包合同)和承包地塊編碼規則附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樣本)附件:測繪管理工作國家秘密范圍的規定年月農業部頒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規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要素編碼規范》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數據庫規范》三項行業標準,宣告了全國性的確權項目的啟動和開展。調查規程規定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的任務、內容、步驟、方法、指標、成果和要求等。適用于農村土地(耕地等)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進行的調查工作。已有農經版軟件,如南方數碼農經版軟件。、目前的形勢和我們的任務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的任務查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狀況:查清發包方、承包方的名稱,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地址、承包方土地承包經營權權屬等信息;查清承包地塊的名稱、面積、四至、空間位置、土地用途等信息。建設土地承包數據庫和信息系統:建立集影像、圖形、權屬為一體的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數據庫和管理信息系統。采用國家大地坐標系,采用國家高程基準。調查基本比例尺為。統一選擇高斯—克呂格投影,采用標準的°分帶平面直角坐標系統。確有必要時,可按°分帶或任意中央經線的°分帶。、目前的形勢和我們的任務不動產權籍調查作為不動產登記的前提和基礎,是“四統一”的內在要求,是條例實施,薄冊證統一和信息平臺建設的重要支撐。是保證已完成不動產登記職責和機構整合地區順利開展不動產登記工作,實現日常不動產權籍調查有序運行的必要前提。
不動產權籍調查和測量的意義四統一: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臺、目前的形勢和我們的任務不動產統一登記時間表:年將實現信息共享,依法公開查詢;年前預計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投入運行,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基本形成。《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第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界址坐標、空間界限、權籍調查表、權屬界線協議書、宗地圖或者宗海圖、房屋測繪報告、房屋平面圖等材料,申請人或者不動產登記機構可以委托專業技術單位通過權籍調查獲得。二、測繪事業的新機遇、新要求和新任務、目前的形勢和我們的任務盡管在法規出臺的最后時刻“廢止”了不動產產權的“總登記”。但是,作為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的牽頭部門,國土資源部并未放棄對全國不動產的產權產籍進行全面清查。年月日,國土資源部發出關于做好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的通知(號文件)附《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通知》旨在指導各地有序開展日常不動產權籍調查,并不意味著開展一次全國性的不動產權籍調查。《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為年。二、測繪事業的新機遇、新要求和新任務、目前的形勢和我們的任務配合《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已完成不動產登記職責和機構整合的地區將啟動不動產權籍調查。年月日從國土資源部獲悉完成職責整合,分別占全國市縣總數的、。地方不動產登記職責機構整合情況專項督察已全面啟動。年月日:國土資源部關于做好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工作的通知。〔〕號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總體方案》數據整合領域里的最大項目。二、測繪事業的新機遇、新要求和新任務、目前的形勢和我們的任務三、我們怎么做?號通知主要內容一、統一基礎,做好調查工作的有效銜接(一)堅持地籍調查作為不動產權籍調查的基礎。以地籍調查為基礎,以宗地為依托,穩妥有序地組織開展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的權屬調查和測量工作,避免因調查基礎不一而可能導致的權力交叉、重疊、信息不對稱等問題,依法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二)堅持已有地籍調查成果作為調查銜接的主要依據。以現有地籍調查成果為依據,充分利用房屋、林木等各類不動產調查、登記、審批、交易等資料,開展不動產權籍調查。、目前的形勢和我們的任務二、多規程并行,保持調查工作的連續穩定(一)繼續沿用現行的不動產權籍調查標準。為保證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的連續運行和平穩過渡,過渡期間繼續執行現行的《地籍調查規程》、《房產測量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規程》、《海籍調查規范》等標準規范。(二)協調一致、避免現行調查標準間的差異。現行不動產權籍調查標準在數據基礎、精度要求等方面的要求存在差異,對于不一致的,原則上以《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以下簡稱《技術方案》)的要求為準。、目前的形勢和我們的任務三、規范調查,堅持調查工作的便民利民(一)實施各項不動產權籍調查的一體化。一個不動產單元的權籍調查事項應盡可能由一家調查機構主導完成,避免多家調查機構多次調查同一不動產單元。(二)合理確定不動產權籍調查內容。不動產權籍調查應以不動產登記申請人申請登記的不動產單元為對象,遵循“權屬清楚、界址清晰、面積準確”的原則,根據申請調查或登記的不動產權利類型,合理確定不動產權籍調查的內容。(三)規范不動產權籍調查程序。按照準備工作、權屬調查、不動產測量、成果審查入庫、整理歸檔等程序完成權籍調查。、目前的形勢和我們的任務四、嚴格要求,規范調查結果(一)規范提交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以不動產單元為單位,按照《技術方案》要求的不動產權籍調查表、不動產測量報告和不動產權籍圖等成果樣式提交紙質成果和相應的電子數據(二)確保不動產單元代碼的唯一與完整。《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明確規定不動產單元應具有唯一代碼。(三)認真審核確認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一經登記,具備法律效力。(四)建立不動產權籍調查數據庫和管理系統。應以現有的地籍數據庫為基礎,建立不動產權籍調查數據庫和管理系統,實現對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的圖形、屬性、檔案等信息的一體化存儲、管理與應用。、目前的形勢和我們的任務五、強化組織管理,保障調查工作的順利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協同做好工作。
(二)明確機構和人員。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由現有土地、房屋等各類不動產權籍調查機構承擔。調查機構應按照《技術方案》的要求開展調查工作,提交調查成果。繼續保持現有各類不動產權籍調查人員、隊伍和管理體制不變,通過全面、系統的業務培訓,使得現有土地、房屋等各類不動產權籍調查人員、機構能夠逐步綜合承擔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滿足不動產登記的需要。各地應采用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方式,規范不動產權籍調查行為,原則上,誰委托,誰出資,對于利用已有成果進行不動產權籍調查的,不得重復收費。、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共用五章及五個附錄構成一、適用范圍二、調查內容三、技術路線與方法四、調查程序五、不動產權籍調查數據庫和管理系統建設附錄不動產單元設定與代碼編制規則(試行)附錄不動產權籍調查資料協助查詢單(試行)附錄不動產權籍調查表(試行)附錄不動產單元圖樣式及編制要求(試行)附錄不動產測量報告格式及編寫要求(試行)、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共用五章及五個附錄構成一、適用范圍二、調查內容三、技術路線與方法四、調查程序五、不動產權籍調查數據庫和管理系統建設附錄不動產單元設定與代碼編制規則(試行)附錄不動產權籍調查資料協助查詢單(試行)附錄不動產權籍調查表(試行)附錄不動產單元圖樣式及編制要求(試行)附錄不動產測量報告格式及編寫要求(試行)、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方案條款選擇詞:各地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條款的選擇并展開,不能一味地照搬。實際情況是指已有資料和以開展工作的情況。“應”表示:必需,應該。如果做不到,應作出必要的說明。“宜”表示:最好,最佳。根據當時實際,也可做其他選擇。“可”表示:一般選擇。帶“可”的條款一般是選擇性的,選其中的一種,或不選擇規程的條款,可采用其他標準替代。無“應”、“宜”、“可”的條款,根據前后語句的含義,確定其選擇性。“技術設計書”就是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盡可能地把“宜”、“可”的條款變成“應”的條款。從而真正實現其可操作性。、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一、不動產權籍調查的意義對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的不動產權籍調查是不動產登記的基礎,是《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簿冊統一和信息平臺建設的重要支撐。慎重穩妥做好《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后的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意義重大。二、調查內容以宗地、宗海為單位,查清宗地、宗海及其房屋、林木等定著物組成的不動產單元狀況,包括宗地信息、宗海信息、房屋(建、構筑物)信息、森林和林木信息等。、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三、技術路線與方法(一)主要技術依據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地籍調查規程()房產測量規范()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技術規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規程()海籍調查規范()國務院令第號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國土資源部關于啟用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試行)的通知(國土資發〔〕號)附錄:房屋代碼編碼標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要素編碼規則、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三、技術路線與方法(二)技術路線以地(海)籍調查為基礎,以宗地(海)為依托,以滿足不動產登記要求為出發點,充分利用已有不動產權籍調查、登記以及前期審批、交易、竣工驗收等成果資料,采用已有集體土地所有權地籍圖、城鎮地籍圖、村莊地籍圖、海籍圖、地形圖、影像圖等圖件做工作底圖,通過內外業核實、實地調查測量的方法,完成不動產權屬調查和不動產測量等工作。、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三、技術路線與方法(三)調查的基本方法.不動產單元的設定與編碼。應按照附錄的要求,設定不動產單元,編制不動產單元代碼(即不動產單元號)。.不動產權屬調查。采用內外業核實和實地調查相結合的方法開展不動產權屬調查,查清不動產單元的權屬狀況、界址、用途、四至等內容,確保不動產單元權屬清晰、界址清楚、空間相對位置關系明確。.不動產測量。統籌考慮基礎條件、工作需求、經濟可行性和技術可能性,在確保不動產權益安全的前提下,依據不動產的類型、位置和不動產單元的構成方式,因地制宜,審慎科學地選擇符合本地區實際的不動產測量方法,確保不動產單元的界址清楚、面積準確。權屬清晰:法律法規、證明材料、歷史與現狀、全覆蓋界址清楚:程序合法、簽字蓋章、丈量邊長,圖文并茂面積準確:方法得當,精度合理,繼承歷史登記的技術目標:權屬合法、界址清楚、面積準確權屬清晰≠權屬合法權籍調查權利登記全覆蓋非全覆蓋調查成果應做到:權屬清晰、界址清楚、面積準確、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四、調查程序不動產權籍調查按照準備工作、權屬調查、不動產測量(詳見后面)、成果審查入庫、成果整理歸檔的次序開展工作。(四)成果審查與入庫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主要為文字成果、表格成果、圖件成果。包括不動產權籍調查授權委托書、權源資料、不動產權籍調查表、界址點坐標成果表、不動產測量報告、宗地圖、宗海圖、房產分戶圖等。.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應由不動產登記機構或授權機構審查。凡在前期審批、交易、竣工驗收等行政管理中經相關行政職能部門和授權機構確認的且符合登記要求的成果,可繼續沿用。四、調查程序、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四)成果審查與入庫.審查的內容有六個方面:一是調查程序是否規范,即權屬調查、測量、成果審查、整理歸檔等是否按照本方案及相關技術標準實施;二是調查成果是否完整,即測繪資料、權屬資料、圖件和表格資料等是否齊全;三是調查成果是否有效,包含調查機構是否具有相應資質、從事調查工作的人員是否具有相應資格、調查成果是否經過自檢等;四是調查成果格式是否符合規定要求;五是調查成果是否正確保持宗地、宗海及其房屋、林木等定著物之間的內在聯系;六是宗地圖、宗海圖和分戶房產圖中的空間要素與相鄰的界址、地物、地貌是否存在空間位置矛盾。四、調查程序、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四)成果審查與入庫.審查的方法。主要采用室內外復核的方法審查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應充分利用已有數據庫、信息系統、辦文系統、電子政務系統審查調查成果。()應將調查機構提供的宗地圖、宗海圖和房產分戶圖的電子數據導入已有的權籍空間數據庫,查看其與相鄰的界址、地物、地貌是否存在空間位置矛盾。()對權籍空間要素,如果室內無法判定其是否正確時,可到實地查看。()對調查成果存在的問題,應責成調查機構修改完善,直至成果合格為止。四、調查程序、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四)成果審查與入庫.成果入庫和地(海)籍圖更新。成果通過審查后,審查部門或單位應將審查后的成果提交給不動產權籍調查數據庫和成果管理機構,在完成不動產登記后,更新相關數據庫和不動產登記數據庫。四、調查程序、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月日不動產登記數據庫相關技術標準研討會:《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總體方案》、《不動產登記數據庫標準》、《不動產登記數據整合建庫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年月日國土資源部關于做好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號
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總體方案》(兩附件)(五)成果的整理與歸檔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結束后,應該對成果進行整理和歸檔。.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經相關部門審查確認后,調查機構應以宗地、宗海為單位,按照統一的不動產權籍調查表、不動產測量報告和不動產權籍圖等成果樣式,形成不動產單元調查成果,提交紙質成果和相應的電子數據。.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應按照統一的規格、要求進行整理、立卷、組卷、編目和歸檔。四、調查程序、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五、不動產權籍調查數據庫和管理系統建設以現有的地(海)籍數據庫為基礎,對接與整合土地、房產、海域、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木等各類不動產登記數據,建立統一的不動產權籍調查數據庫和管理系統,實現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一體化管理。應及時更新不動產權籍調查數據庫,并做好數據庫的運行和維護工作。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總體方案年月日國土資源部關于做好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發〔〕號
附件:《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總體方案》建立統一的信息平臺是《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明確要求,是落實不動產登記制度的重要技術支撐,是保障交易安全和實現信息共享的重要手段,對于規范開展不動產登記業務,促進職責機構整合和工作流程再造,提升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強化產權保護和便民利民具有重要意義。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總體方案各地要緊緊圍繞《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關于信息平臺建設的要求,依據《總體方案》,對各級各類不動產登記數據、信息平臺、軟件系統及網絡資源進行整合集成,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的實時共享,實現與相關部門審批、交易信息的實時互通共享,加強與公安、民政、財政、稅務等部門間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的互通共享,提供不動產登記資料的依法查詢。各地要按照年下半年信息平臺上線試運行,年基本完成各級不動產登記數據整合建庫,年基本建成覆蓋全國的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的總體部署,上下聯動,協調配合,加快推進信息平臺建設。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總體方案加快推進重點工作(一)編制省級信息平臺建設實施方案。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于年月日前將省級信息平臺建設實施方案報部。(二)做好平臺、系統改造開發。信息平臺年下半年上線試運行。確保年年底前各省(區、市)均有不少于個市縣登記信息接入國家級信息平臺(三)開展不動產登記數據整合建庫。力爭年底前基本完成存量不動產登記數據的整合建庫工作。(四)健全網絡系統環境。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各級國土資源主干網改造及與同級部門間的網絡改造建設。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總體方案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總體方案一、基本定位與目標任務二、總體思路與建設原則三、總體框架四、信息平臺運行和應用五、工作部署六、進度安排七、保障措施附件:《不動產登記數據庫標準(試行)》附件:《不動產登記數據整合建庫技術規范(試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總體方案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服務對象與服務內容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總體方案總體目標到年底,基本建成覆蓋全國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基本形成標準統一、內容全面、覆蓋全國、相互關聯、布局合理、實時更新、互通共享的不動產登記數據庫體系;主要任務.建立技術標準體系.建立數據庫體系.建立應用服務體系.建立基礎保障體系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總體方案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總體構成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總體方案國家級平臺組成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總體方案相關技術標準——《不動產登記數據庫標準》;——《不動產登記數據整合建庫技術規范》;——《不動產登記數據匯交規范》;——《不動產登記數據共享交換規范》;——《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接入技術規范》;——《不動產登記信息系統建設技術規范》;——《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服務規范》。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總體方案國家級平臺應用服務部署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總體方案國家級平臺登記應用模式一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總體方案國家級平臺登記應用模式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總體方案不動產登記數據庫標準標準規定了不動產登記數據庫的內容、要素分類與編碼、數據庫結構等。適用于不動產登記數據庫建設、數據交換和共享等。《不動產登記數據庫標準》以《條例》、登記制度和《簿冊樣式》為主要依據,基于原有土地、房屋、林業、草原、海域等登記數據,面向各級不動產登記數據庫建設需求,明確不動產登記數據庫的術語定義、內容、要素分類與編碼、數據結構、命名規則、字段常量等內容,指導不動產登記數據庫建設、數據交換與數據共享。《不動產登記數據庫標準》主要規范不動產登記結果數據,各地結合本地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整合等實際情況,在此基礎上擴展,滿足本地不動產登記業務需要。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總體方案不動產登記數據整合建庫技術規范規范規定了不動產登記數據整合建庫的目標、任務、內容、方法、程序。規范適用于指導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開展不動產登記數據整合建庫依據《不動產登記數據庫標準》,面向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施前各級(主要是市、縣級)已有的各類不動產登記存量數據整合建庫,明確不動產登記數據整合建庫的目標、任務、內容、方法和程序,指導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開展存量不動產登記數據整合建庫工作。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施后產生的登記數據滿足統一的標準規范要求。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總體方案《不動產登記數據庫標準》側重于數據庫成果的信息表達規范性、邏輯性和完整性。《不動產登記數據庫整合技術規范》強調可操作性,主要解決如何利用現有的資料(電子和紙質),建成能支撐管理平臺運行,又符合《不動產登記數據庫標準》,同時還要保持登記信息的完整性、連續穩定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總體方案不動產登記數據整合流程圖、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六、權籍的有關概念、土地不同學科的學者,從各自研究的角度,賦予土地以不同的含義。一般認為:土地是指地球表層的陸地部分(包括內陸水域和沿海灘涂)及其以上一定高度和以下一定深度范圍內的土壤、巖石、大氣、水文和植被所組成的自然資源綜合體。土地是多學科的研究對象土地概念有狹義和廣義之分,平面土地和立體土地之分不動產包括土地、房屋、林木、礦藏、海域等多種類型,但處于基礎性地位的是土地。土地是其他各類不動產的載體。從實踐層面看,以土地為基礎和核心的統一,是自羅馬法以來一切建立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市場經濟國家和地區的共同做法。與土地相關的概念土地與土壤土地與國土土地與土地資源土地與土地資產、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海域原意是指包括水上、水下在內的一定海洋區域。是“海的區域”的簡稱。《海域使用管理法》規定海域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水、領海的水面、水體、海床和底土。海域中的內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基線向陸地一側至海岸線的海域。房屋:土地(海域)上的建筑物、構筑物,包括獨立成棟、有固定界限的封閉空間,以及區分幢、層、套、間等可以獨立使用、有固定界限的封閉空間。定著物:固定于土地(海域)并不能移動的房屋、森林、林木等有獨立使用價值的物。、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不動產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地籍不同的歷史時期,不同的專家學者對地籍概念的認識有所不同。當前我們可以認為:地籍是記載有關土地的權屬、位置、數量、質量、價值、利用等基本狀況的圖薄冊及數據。(見地籍調查規程)、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地籍的特性:地籍是國家建立的:國家產生導致地籍產生,征收土地稅費、保護土地產權、提供決策依據。土地權屬是地籍的核心:地籍回答的首要問題:這塊地是誰的,即土地的歸屬。以地塊為基礎建立地籍:地籍的內涵之一就是以地塊為基礎,準確地描述每一塊土地的自然屬性和社會經濟屬性。重要地塊:宗地、圖斑、丘等。地籍記載土地及其附著物:土地和附著物是不可分離的。地籍是土地基本信息的集合:土地清冊、土地信息系統.海籍(見海籍調查規范)指記載各項目用海的位置、界址、權屬、面積、類型、用途、用海方式、使用期限、海域等級、海域使用金征收標準等基本情況的簿冊和圖件。、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地籍不同的歷史時期,不同的專家學者對地籍概念的認識有所不同。當前我們可以認為:地籍是記載有關土地的權屬、位置、數量、質量、價值、利用等基本狀況的圖薄冊及數據。(見地籍調查規程).宗海指被權屬界址線所封閉的同類型用海單元。.不動產單元權屬界線固定封閉,且具有獨立使用價值的空間。權屬界線:具有明確的界址或界線封閉空間:地理空間是的確定性與唯一性具有獨立的使用價值、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宗地土地權屬界線封閉的地塊或者空間。(丘、圖斑、承包地塊).不動產單元代碼即不動產單元號,是按一定規則賦予不動產單元的唯一和可識別的標識碼。七、不動產單元的設定有關概念、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地籍區在縣級行政轄區內,以鄉(鎮)、街道辦事處為基礎結合明顯線性地物劃分的不動產管理區域;根據實際情況,可以行政村、街坊為基礎將地籍區再劃分為若干個地籍子區。、地籍區和地籍子區劃分)在縣級行政轄區內,以鄉(鎮)、街道界線為基礎結合明顯線性地物劃分地籍區。)在地籍區內,以行政村、居委會或街坊界線為基礎結合明顯線性地物劃分地籍子區。)地籍區、地籍子區劃定后,其數量和界線應保持穩定,原則上不隨所依附界線或線性地物的變化而調整。)海籍調查可不劃分地籍區和地籍子區。、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宗地劃分在地籍子區內,按照以下情形劃分宗地:)依據宗地的權屬來源,劃分國有土地使用權宗地和集體土地所有權宗地。在集體土地所有權宗地內,劃分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宅基地使用權宗地、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和其他使用權宗地等。)兩個或兩個以上農民集體共同所有的地塊,且土地所有權界線難以劃清的,應設為共有宗。)兩個或兩個以上權利人共同使用的地塊,且土地使用權界線難以劃清的,應設為共用宗。)土地權屬未確定或有爭議的地塊可設為一宗地。、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宗海(含無居民海島)劃分在縣級行政轄區內,按下列情形劃分宗海和無居民海島使用權范圍:)依據宗海的權屬來源,劃分海域使用權宗海。)依據無居民海島的權屬來源,劃分無居民海島使用權范圍。、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定著物單元的劃分在使用權宗地(宗海)內,應將房屋、林木等定著物劃分為不同的定著物單元。、不動產單元設定)集體土地所有權宗地應設定不動產單元。)無定著物的使用權宗地(宗海)應設為一個不動產單元。)有定著物的使用權宗地(宗海),宗地(宗海)內的每個定著物單元與該宗地(宗海)應設為一個不動產單元。其中:)獨立成棟以及區分幢、層、套、間等房屋與宗地(宗海)應設為一個不動產單元。)同一宗地(宗海)范圍內同一權利人擁有的全部整棟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以及定著物與宗地(宗海)可設為一個不動產單元。、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不動產單元編碼)代碼結構按照每個不動產單元應具有唯一代碼的基本要求,依據規定的信息分類原則和方法,不動產單元代碼采用七層位層次碼結構,由宗地(宗海)代碼與定著物代碼構成。、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不動產單元編碼)宗地(宗海)代碼為五層位層次碼,采用規定的編碼規則,按層次分別表示縣級行政區劃、地籍區、地籍子區、宗地(宗海)特征碼、宗地(宗海)順序號,其中宗地(宗海)特征碼和宗地(宗海)順序號組成宗地(宗海)號。)定著物代碼為二層位層次碼,按層次分別表示定著物特征碼、定著物單元編號。)不動產單元代碼結構如下圖所示:、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八、不動產單元的設定與編碼、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
、不動產單元編碼)編碼方法)第一層次為縣級行政區劃,代碼為位,采用規定的行政區劃代碼。)第二層次為地籍區,代碼為位,碼值為;其中,海籍調查時,地籍區可用“”表示。)第三層次為地籍子區,代碼為位,碼值為;其中,海籍調查時,地籍子區可用“”表示。、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不動產單元編碼)第四層次為宗地(宗海)特征碼,代碼為位。其中:)第位用、、表示。“”表示國家土地(海域)所有權,“”表示集體土地所有權,“”表示土地(海域)所有權未確定或有爭議。、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不動產單元編碼)第位用、、、、、、、、、、、表示。“”表示集體土地所有權宗地,“”表示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表),“”表示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上),“”表示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下),“”表示宅基地使用權宗地,“”表示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耕地),“”表示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林地),“”表示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草地),“”表示海域使用權宗海,“”表示使用權無居民海島,“”表示使用權未確定或有爭議的土地(海域),“”表示其它使用權土地(海域),用于宗地(宗海)特征擴展。、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不動產單元編碼)第五層次為宗地(宗海)順序號,代碼為位,碼值為,在相應的宗地(宗海)特征碼后順序編號。)第六層次為定著物特征碼,代碼為位,用、、、表示。“”表示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表示森林或林木,“”表示其他類型的定著物,“”表示無定著物。)第七層次為定著物單元編號,代碼為位。、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不動產單元編碼)代碼變更規則宗地特征、界址未發生變化的不動產單元代碼變更宗地特征發生變化、界址未發生變化的不動產單元代碼變更宗地特征未發生變化、界址發生變化的不動產單元代碼變更宗地特征、界址均發生變化的不動產單元代碼變更縣級行政區界線發生變化的不動產單元代碼變更宗海(含無居民海島)特征、界址未發生變化的不動產單元代碼變更宗海(含無居民海島)特征、界址發生變化的不動產單元代碼變更不動產滅失的不動產單元代碼變更:原不動產單元代碼不再使用、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集體土地所有權宗地
案例說明:如某宗地位于某縣第地籍區,第地籍子區,宗地順序號為的土地屬于某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宗地代碼:定著物代碼:不動產單元代碼:、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九、不動產單元編碼及案例.無地上建筑物、構筑物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案例說明:某國有使用權宗地,位于某縣第地籍區,第地籍子區,宗地順序號為,且該宗地上無建筑物。宗地代碼:定著物代碼:不動產單元代碼:
、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住宅小區(例一)
案例說明:某縣第地籍區第地籍子區,宗地順序號為的國有土地
使用權宗地上建有一住宅小區,內有多幢住宅樓,其中一幢樓在第地籍子區內的編號為;在宗地內的順序號為。現對該幢樓中的第戶進行編碼。以地籍子區為單元編制不動產單元代碼方法如下:宗地代碼:定著物代碼:不動產單元代碼:
、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住宅小區(例二)
案例說明:某縣第地籍區第地籍子區,宗地順序號為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宗地上建有一住宅小區,內有多幢住宅樓,其中一幢樓在第地籍子區內的編號為;在宗地內的順序號為。現對該幢樓中的第戶進行編碼。以宗地為單元編制不動產單元代碼方法如下:宗地代碼:定著物代碼:不動產單元代碼:
、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農村單戶獨院宅基地
案例說明:某縣第地籍區第地籍子區的集體所有權土地,宗地順序號為的宗地為一處農村宅基地,且該處宅基地上建有棟住房,房屋同屬于一個產權人。這棟房屋可構成一個定著物單元,該定著物單元的幢順序號可標識為,編制不動產單元代碼方法如下:
宗地代碼:定著物代碼:
不動產單元代碼:、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農村多戶共用宅基地
案例說明:某縣第地籍區第地籍子區內宗地順序號為的宗地為宅基地,其上建有棟房屋,分屬不同產權人所有,針對其中的第棟房屋進行編碼。該棟房屋在地籍子區內的順序號為;宗地內的順序號為。以宗地為單元編制不動產單元代碼方法如下:宗地代碼:定著物代碼:不動產單元代碼:
、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大學或機關大院用地
案例說明:某縣第地籍區第地籍子區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宗地,宗地順序號為,該宗地使用權人為某大學,建設有多幢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辦公樓、學生宿舍、教師宿舍、圖書館、食堂、體育場等)。學校內全部設施作為一個完整的定著物單元,該定著物單元的幢順序號可標識為,編制不動產單元代碼方法如下:宗地代碼:定著物代碼:不動產單元代碼:、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大學或機關大院用地
案例說明:現學校將若干棟教師宿舍依規定給予部分教師,其中張老師獲得第棟中的第戶房屋所有權,現對該不動產單元進行編碼。以
宗地為單元編制不動產單元代碼方法如下:
宗地代碼:定著物代碼:不動產單元代碼:
、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上的森林、林木
案例說明:某縣第地籍區、第地籍子區、宗地順序號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內種植有一片林木,該片林木的順序編號為,屬于權利人王某所有。宗地代碼:定著物代碼:不動產單元代碼:、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宗地不變,新增樓棟
案例說明:某第地籍區第地籍子區內,宗地順序號為的土地上建有幢房屋,宗地內最大房屋幢號為。現在該宗地上新建一幢樓房,對新建樓幢中的第戶進行不動產單元編碼。
變更說明:該宗地內已有不動產單元代碼不變;新增不動產單元編碼中的宗地代碼段不變,若幢號在宗地內統一編制,該定著物單元編號中的幢順序號由宗地內最大幢號后續編。即新建樓房中的第戶的不動產單元編碼為
、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概述(一)準備工作根據授權委托的不動產權籍調查任務,調查機構應做好收集、整理和分析所調查的不動產登記、抵押、查封、權屬來源、交易、控制點坐標、界址點坐標等相關資料(包括圖件、表格、數據和文件等),制定調查方案,發放指界通知書,計算測量放樣數據等工作。不動產登記和管理的資料分散于不同部門的,調查機構應攜帶不動產權籍調查資料協助查詢單(見附錄),到國土、房產、林業、農業、海洋、水務、規劃、檔案等部門的檔案室或在數據庫中查詢、核對并獲取被調查對象的檔案資料和數據,并要求出具證明或在資料復印件上加蓋檔案資料專用章。、不動產權籍調查(二)權屬調查權屬調查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組織完成。權屬調查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核實和調查不動產權屬和界址狀況、繪制不動產單元草圖、填寫不動產權籍調查表(見附錄)等。對界址線有爭議、界標發生變化和新設界標等情況,宜現場記錄并拍攝照片。.核實確認不動產的現狀:確定權屬調查具體方法。.新設界址與界址發生變化的不動產權屬調查.界址未變化的不動產權屬調查、不動產權籍調查為了按計劃正確地指導調查工作,避免調查工作中的重漏現象,應制作調查工作底圖。基礎圖件:比例尺、坐標系統地籍圖、地形圖、土地利用現狀圖、航空航天正射影像圖作業步驟:在平臺上,按照下列次序制作工作底圖。工作底圖的制作第一步:在基礎圖件上疊加鄉鎮、行政村、地籍區和地籍子區界線,并處理好各級界線與影像的有效銜接。可按照村莊范圍或圖幅方式打印輸出,用于現場作業。注意事項:比例尺(精度)的差異引起各類界線與影像不一致。日常地籍變更的基本要求之一:高精度替代低精度。依所有權數據庫的點、線描述進行修正。第二步:在基礎圖件上標注所有自然村的名稱和村名小組的名稱。第三步:在室內,把收集到的已有宗地,依不同情形在基礎圖件上標繪出來。()位置確切的宗地,在圖上標繪出準確的位置,以備實地查看核實。()位置不確切的宗地,在圖上大致圈定其范圍(如房屋的輪廓,或構筑物的輪廓),以備實地查看核實。()無法定位的宗地,則到實地詢問,獲取調查所需要的聯系人信息。第四步:從影像上判讀,對沒有標繪到的集體建設用地區域和宅基地區域,則到實地詢問,獲取調查所需要的聯系人信息,并在數字影像圖上大致圈定其范圍。第五步:對標注到圖上的宗地預編宗地號。(一)宗地的含義地籍調查規程:宗地是指土地權屬界線封閉的地塊或空間。地塊是可辨認出同類屬性的最小土地單元。地塊的特征如下:()空間的連續。()空間位置是固定的,界線是相對明確的。()宗地、圖斑等都是具有確定的“同類屬性”的地塊。因此,宗地是指權利上具有同一性的地塊。權利要素:權利人、權利類型、取得方式、用途、取得時間終止時間、土地等級、權利限制,等等。宗地的劃分方法(二)宗地的劃分.宗地劃分設立的基本方法()在集體土地所有權宗地范圍內劃分設立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和宅基地使用權宗地。()兩個或兩個以上權利人共同使用的地塊,且界線難以劃清的,應設為共用宗。()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或宅基地使用權有爭議的地塊可設為一宗地。城鎮村莊內部的廣場、停車場、道路、綠地、設施用地、空閑地等可分別單獨設立宗地。()房屋與附屬設施以院落(圍墻、活樹籬笆、鐵絲網等)的形式相連在一起的,應設為一宗地;同一權利人的房屋與房屋、房屋與附屬設施分離,且相距較近的,各地可以實際情況和四鄰權屬界線確定是設立一宗地或多宗地。注意:深刻理解宅基地的含義一宅多基≠一宅多宗.同一權利人擁有或使用的相連成片的用地,可設立若干宗地。按照宗地的定義:()權屬來源不同的。()權利的起始時間、或終止時間、或使用年期不同。()存在經濟獨立核算單位的。()能夠明顯區分不同用途的。()符合法律法規的其它情形。(一)調查的方法采用核實和調查相結合的方法調查土地權屬狀況。.對土地權屬來源資料完整的宗地,實地核實清楚土地權屬狀況。.土地權屬來源資料缺失、不完整的宗地,實地核實調查清楚土地權屬狀況。.對無土地權屬來源資料的宗地,實地調查清楚土地權屬狀況。土地權屬狀況調查(二)調查的內容.土地權利人。權利人的信息。.土地權屬性質及來源。權源、性質、類型、期限等。重點注意以下幾點:、因繼承取得但因歷史久遠等原因無書面遺囑等證明材料的,由村委會調查清楚情況并出具證明;、對涉及轉讓但無書面協議的,由村委會組織相關權利人按照當地村規民俗約定確定使用權人,并補充簽訂協議;、年前形成的老宅基地,因保管不當等原因導致證明資料缺失的,由村委會召開村民代表大會確定老宅基地座數、位置、面積、建設年限等,統一出具權屬證明資料報鄉鎮政府確認。、確實無權屬來源或屬于違法用地的,按照實際情況調查并填寫地籍調查表,并備注情況說明。.土地位置。坐落、四至、所在圖幅等。.土地用途。批準用途:權源材料或用地批文確定。實際用途:現場調查確定。利用農村宅基地開辦的食雜店、飯店、旅店、浴池、藥店、診所、老年公寓等用地,應在調查表說明欄中說明情況。.其他。包括土地的共用、土地權利限制等情況。界址調查包括指界、界標設置、界址邊長丈量等工作。(一)指界經過室、內外核實或核查權源資料中的界址,依情況分別處理:無變化的宗地:無需指界界址不明確的宗地:需要指界界址與實地不一致的宗地:需要指界無土地權屬來源資料的宗地:需要指界與未確定土地使用權的土地相鄰的宗地,或本宗地界址線臨街、臨巷,可邀請集體土地所有權人代表見證,根據權屬來源資料單方指界。界址調查注意事項:.宅基地分布較為分散的地區,宜委托村民委員會或村民代表通過村內廣播、召開村民大會等形式下發通知。.對土地權利人不在本地居住或在外務工等原因無法到場指界的,應通過電話、傳真等方式告知權利人可提前辦理委托指界手續,屆時由受托人代為指界。違約缺席指界處理。相鄰權利人不簽字的處理(程序合法、嚴密是權屬清晰、合法的基礎)指界結果處理。無爭議:填寫地籍調查表,簽字蓋章。有爭議:填寫土地權屬爭議原由書并簽字蓋章。(二)界址點和界標設置.界址點設置()界址點的設置應能準確表達界址線的走向。()相鄰宗地的界址線交叉處應設置界址點。()土地權屬界線依附于溝、渠、路、河流、田坎等線狀地物的交叉點應設置界址點。滴水線的法律意義——與地方習俗和滴水的建筑功能密切相關(二)界址點和界標設置.界址點設置()在一條界址線上存在多種界址線類別時,變化處應設置界址點。()本宗地的相鄰兩個界址點間距小于的,可設置一個界址點。.界標設置界標類型由界址線雙方的土地權利人確定。設置界標有困難時,采用標注界址點位說明、權屬界線走向等方式描述界址點具體位置。損壞的界標,可采用放樣方法恢復界址點。(三)界址邊長丈量.應實地丈量界址邊長。.至少丈量一條栓距。條或條相關距離:兩點間的距離。條件距離:界址點、線與地面各類點、線存在的關系。如垂直、平行、圓弧、角度等。.無法丈量,應在說明欄中說明原因。.采用鋼尺應控制在個尺段以內。超過個尺段時,解析法測量的界址點,可采用坐標反算界址邊長,并在界址標示表的說明欄中說明。.丈量邊長所使用的鋼尺應有檢驗記錄。可自行檢驗,采用與全站儀比較的方法進行檢驗。自檢文件歸檔保存,用于驗收。米處的較差不應超過±,米處的較差不應超過±。.可采用手持測距儀丈量界址邊長丈量時,要確保手持測距儀的零點與界址點在同一鉛垂線上,光線保持水平。如果在界址點位置上沒有支撐手持測距儀或反射片的穩定支撐物,則不宜采用手持測距儀丈量界址邊長。手持測距儀應有檢驗記錄。可自行檢驗,檢驗方法、較差及其相關要求與鋼尺相同。宗地草圖:描述宗地位置、界址點、界址線和相鄰宗地關系的現場記錄。(一)宗地草圖的特征()是宗地的原始描述;()圖上數據是實量的,精度高;()所繪宗地草圖是近似的,相鄰宗地草圖不能拼接;(二)宗地草圖的作用()是土地確權登記的原始資料;()配合地籍調查表,為測定界址點坐標和制作宗地圖提供初始信息;()可為界址點的維護、恢復和解決權屬糾紛提供依據。(三)宗地草圖的內容.本宗地號、坐落地址、權利人。.宗地界址點、界址點號及界址線,宗地內主要地物。.相鄰宗地號、坐落地址、權利人或相鄰地物。.界址邊長、界址點與鄰近地物的距離。.確定宗地界址點位置、界址邊方位所必需的建筑物或構筑物。.丈量者、丈量日期、檢查者、檢查日期、概略比例尺、指北針等。(四)繪制的一般規定.經實地核查,宗地實際狀況與原地籍調查表中的宗地草圖一致的,無需重新繪制宗地草圖;否則,須重新繪制宗地草圖。.如果土地權屬來源資料中沒有地籍調查表或沒有宗地草圖,應繪制宗地草圖。.宗地草圖應現場繪制。.可以利用正射影像圖、地形圖、地籍圖等,依據實地丈量的界址邊長、界址點與鄰近地物的相關距離或條件距離繪制宗地草圖。
可手工繪制,也可計算機繪制可粘貼,但應加蓋印章()編制思路
以現有的地籍調查表、海籍調查表、房屋調查表、承包地塊調查表等為基礎,充分考慮房屋、林地、草地等調查內容,在滿足不動產登記內容前提下,按照統一性、繼承性和兼容性的原則設計與編制不動產權籍調查表,以滿足不動產調查與登記的需要。
(二)權屬調查不動產權籍調查表的填寫、不動產權籍調查封面地籍調查表土地承包經營權、農用地其他使用權調查表集體土地所有權宗地分類面積調查表 房屋調查表 林權調查表 海籍調查表 構(建)筑物調查表 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填表說明 (二)權屬調查不動產權籍調查表的填寫、不動產權籍調查不同的不動產單元,填寫不同的調查表()不動產權籍調查表組成.地籍調查表
主要包括宗地基本信息表、界址標示表、界址簽章表、宗地草圖、界址說明表、調查審核表和共有共用宗地面積分攤表。
與《地籍調查規程》()的比較:
宗地基本信息表:新增權利類型、權利性質、權利設定方式、等級、價格、不動產單元號、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等欄目;修改建筑總面積、建筑占地總面積等部分欄目的填寫說明。共有共用宗地面積分攤表:新增定著物單元數、定著物代碼()不動產權籍調查表組成、不動產權籍調查.土地承包經營權、農用地其他使用權調查表
在綜合考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規程》相關調查表基礎上,根據不動產登記薄包括如下調查內容:發包方、承包方、土地用途、地力等級、是否是基本農田、水域灘涂類型、養殖業方式、適宜載畜量和草原質量等。()不動產權籍調查表組成、不動產權籍調查.集體土地所有權宗地分類面積調查表.房屋調查表
主要包括房屋基本信息調查表、建筑物區分所有權業主共有部分調查表和房產分戶圖在現有房屋調查表基礎上根據不動產登記薄內容在房屋基本信息表中新增如下調查內容:證件種類、證件號、權利人類型、項目名稱、房屋性質、共有情況、規劃用途、總套數、專有建筑面積、分攤建筑面積;新增建筑物區分所有權業主共有部分調查表;新增房產分戶圖
()不動產權籍調查表組成、不動產權籍調查.林權調查表
按照不動產登記薄中內容進行了設計,主要包括:森林、林木所有權人、森林、林木使用權人、證件種類、證件號、代理人、權利人類型、坐落、造林年度、小地名、林班、小班、面積、起源、株數、主要樹種、林種、附記等。()不動產權籍調查表組成、不動產權籍調查.海籍調查表
主要包括宗海基本信息表、宗海及內部單元記錄表、宗海現場測量記錄表、宗海位置圖和宗海界址圖。在現有海籍調查表的基礎上根據不動產登記薄內容在宗海基本信息表中新增如下調查內容:權利人類型、證件種類、證件號、項目性質、等級、使用金總額、使用金標準依據、使用及繳納情況、使用期限、共有情況等。增加無居民海島情況,具體包括海島名稱、海島代碼、用島范圍、用島面積、海島位置、用途()不動產權籍調查表組成、不動產權籍調查.構(建)筑物調查表
根據不動產登記薄內容增加構(建)筑物基本信息表,具體包括:坐落、構(建)筑物所有權人、證件種類、證件號、權利人類型、構(建)筑物類型、構(建)筑物規劃用途、構(建)筑物面積、竣工時間、備注和附圖()不動產權籍調查表組成、不動產權籍調查不動產測量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控制測量、界址測量、宗地(海)圖和分戶房產圖的測繪、面積計算、不動產測量報告的撰寫等。、不動產權籍測量序號工作內容技術與方法土地權屬調查攝影測量與遙感、技術土地利用調查攝影測量與遙感、技術地籍控制測量技術、導線測量界址測量全野外數字測量、攝影測量、技術地籍圖測繪全野外數字測量、攝影測量與遙感、技術面積測算與匯總地理信息系統地籍信息系統建設地理信息系統地籍測量技術體系.控制測量精度指標分情況按照《地籍調查規程》()、《海籍調查規范》()執行。過渡期間,在同一縣級行政區域內,宜采用地籍圖的坐標系統和投影方法,并適時建立與國家大地坐標系和國家高程基準的轉換關系。最終測量成果須轉換到國家大地坐標系和國家高程基準。、不動產權籍測量.方法:動態定位、快速靜態、導線測量.(含)圖根點的測量選點條件、腳架觀測、固定解穩定秒鐘。檢核方法:.獨立觀測兩次,平面較差不得大于±、高程的較差不得大于±,在限差內取平均值。.全站儀測量相鄰圖根點的水平邊長,其檢測邊長的水平距離的相對誤差不得大于。建議:測站點與定向點之間不要小于。加強測站檢查,實時掌握控制精度。圖根控制測量實時動態()作業當基準站坐標已知時,基準站將載波相位觀測量及基站坐標等信息,通過數據鏈傳輸到流動站,在流動站解算出兩站間的基線向量和流動站的坐標,通過預置的轉換參數,轉換為地方坐標。當基準站坐標未知時可采用其單點定位結果。此時,流動站應先在幾個已知點上安置,測定出各點的坐標,計算轉換參數。依據的測量原理,利用多基站網絡技術取代單獨設站,建立連續運行參考站系統(簡稱系統),信標差分.圖根導線測量()起算點:二級以上的點(含點)或導線點。圖根點:相鄰圖根點相對中誤差小于。()附合單導線、閉合單導線或結點導線網。()圖根導線按照城市測量規范規定進行平差計算。()布設圖根導線時,一般不做地表邊長高斯投影改正。()因受地形限制圖根導線無法附合時,可布設圖根支導線,每條支導線總邊數不超過條,總長度不超過起算邊的倍。支導線邊長往返觀測,轉折角觀測一測回。.界址測量()應基于不動產類型、保障不動產權利人切身利益、不動產管理的需要等條件選擇界址測量的精度。對同一權籍要素,如果技術標準之間的精度要求不一致,宜以精度要求高的規定為準。()依不同的界址點精度要求選擇不同的界址點測量方法。具體的測量方法和程序按照各行業現行技術標準執行。、不動產權籍測量(一)界址點測量方法解析法和圖解法。.解析法。是指采用全站儀、接收機、鋼尺等測量工具,通過全野外測量技術獲取界址點坐標和界址點間距的方法。.圖解法。是指采用標示界址、繪制宗地草圖、說明界址點位和說明權屬界線走向等方式描述實地界址點的位置,由數字攝影測量加密或在正射影像圖、土地利用現狀圖、掃描數字化的地籍圖和地形圖上獲取界址點坐標和界址點間距的方法。界址點測量.宅基地宜采用解析法測量的區域:鄉鎮所在地(含合并前的鄉鎮所在地)、獨立工礦、風景名勝、特殊用地市級、縣級政府所在地的周邊規劃區等。可采用圖解法測量的區域:其他區域。.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應采用解析法測量。在宅基地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調查中,圖解界址點坐標不能用于面積量算,不能用于放樣確定實地界址點的精確位置,也不能作為解決權屬糾紛的依據。圖解界址點坐標,應在地籍調查表的“地籍測量記事”欄注明:“圖解坐標”。條件許可時,應采用解析坐標代替圖解坐標。為了充分利用權屬調查丈量邊長的成果,對于一個村莊,可測量少量界址點或輔助點坐標,采用附有條件的間接平差方法求解所有界址點坐標,其精度也可達到規程要求。第一步:實測至少個界址點坐標第二步:圖解所有界址點坐標第三步:組織間接平差方程()第四步:組織條件方程:三點共線方程正交方程(兩條直線相互垂直)第五步:平差運算與檢驗。運用此方法的條件:控制網平差軟件學習過測量平差知識(二)界址點的精度.解析界址點的精度級別界址點相對于鄰近控制點的點位誤差相鄰界址點間距誤差()中誤差允許誤差一±±二±±三±±土地使用權明顯界址點精度不低于一級,隱蔽界址點精度不低于二級。土地所有權界址點可選擇一、二、三級精度。.圖解界址點的精度圖解法獲取界址點坐標和界址點間距的精度與地籍圖的精度相同。(三)解析界址點測量的方法極坐標法、直角坐標法(正交法)、截距法(內外分點法)、距離交會法、角度交會法、測量方法等。.全站儀測量:應做測站檢查檢查點:定向點、鄰近控制點和已測設的界址點。.當采用鋼尺量距時,宜丈量兩次并進行尺長改正,兩次較差的絕對值應小于。.無論采用哪種方法測量界址點,都應進行有效檢核。有兩種檢核界址點測量誤差的方法:一是界址點坐標點位檢核(測站檢查)二是界址點間距檢核檢(地籍調查表)建議:每天進行兩項檢核,及時糾正和改進作業方法。.起算點:圖根以上級別的控制點。已知的界址點或輔助點。.極坐標法、直角坐標法(正交法)、截距法(內外分點法)、距離交會法、角度交會法等方法應相互配合使用。.解析法的條件:環境、角度、關系距離。偏心測量(縱向、橫向)。.不能應用免棱鏡測量:會產生系統誤差和飛點。.慎用手持測距儀:經試驗,產生的誤差比鋼尺顯著。(四)圖解法測量界址點坐標的方法圖解界址點坐標的精度與基礎圖件的比例尺和質量緊密相關。圖解獲取界址點坐標的具體做法有:①借助制圖軟件(、等),在掃描影像圖或數字化圖上,依據圖上的數學基礎,經必要的配準糾正后,結合宗地草圖,定位界址點,采集界址點坐標。②以正射影像圖、地形圖等紙介質(含膠片、聚酯薄膜、相片)為基礎,參照宗地草圖,用坐標量測儀,直接量算界址點坐標。③采用數字攝影測量成圖時,參照宗地草圖,直接在立體模型下,量取界址點坐標。偶然誤差特性有界性單峰性對稱性抵償性:(五)界址點誤差的檢驗一宅基地有四條界址邊長,兩次用鋼尺丈量,其較差分別為、、、,問:這種丈量結果符合要求嗎?對調查區,檢測條界址邊長,其誤差絕對值全部小于,但誤差絕對值小于的邊長有條,調查區的界址邊長的丈量精度能夠達到要求嗎?
同精度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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