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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ccxlvPAGEcm重點學科、特色專業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我院重點學科和特色專業的管理工作,充分發揮重點學科、特色專業在培養優秀科技人才方面的作用,提高我院醫療、科研、教學水平,特制定本管理辦法。第二章組織管理第二條醫院學術委員會負責院重點學科、特色專業建設的組織與領導工作。第三條科研部負責重點學科、特色專業建設的實施與日常管理工作。第四條醫院對重點學科、特色專業的人員配備、學術交流與合作、儀器設備購置等問題予以優先解決。第五條重點學科、特色專業負責人負責本重點學科、特色專業的全面工作,包括本學科、專業的發展規劃、人才培養、科研運作和資金的使用等。第六條重點學科、特色專業應建立健全有關技術檔案,包括科學研究檔案,參加國際和國內一、二級會議資料檔案、專項儀器設備購置清單和應用情況報告檔案、圖書期刊資料檔案、參加國際國內技術培訓研修資料檔案等。

第三章申報條件第七條學科或專業甲級病案率達98%以上,近3年內未發生醫療事故。申報重點學科的科室每年收治病人數應在醫院排名均值以上。第八條重點學科帶頭人應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在本學科領域的理論和技術上有一定創新,在國內有一定的知名度,有培養博士研究生的能力,具有穩定的研究方向,該學科醫療業務收入在全院排名均值以上,能夠達到建設目標。特色專業帶頭人應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在省內有一定的知名度,有培養碩士研究生的能力。第九條重點學科、特色專業應努力培養和建設一支業務素質高、結構合理的專業技術隊伍。重點學科45歲以下的高級職稱人員應占30%以上,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應占90%,其中博士生應達50%。特色專業50歲以下的高級職稱人員應占20%,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應占80%以上。第十條重點學科的學科帶頭人,必須具有省部級以上相關課題1項或近3年內至少取得過省部級獎(第一位)1項,學科梯隊成員至少應有省部級課題3項,重點學科近五年內至少應發表3篇SCI論文。特色專業帶頭人必須具有廳局級以上相關課題一項或近3年內至少取得過廳局級獎(第一位)1項,專業組成員近3年內至少應在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5篇。第十二條重點學科、特色專業應積極組織本學科、本專業人員參加國內外學術研討會活動。重點學科近3年來至少已有4人次參加國際及國內一、二級學術會議(其中國際會議應有1人次以上);特色專業近3年來至少已有3人次參加國內一、二級學術會議。第四章建設目標第十三條重點學科和特色專業應有明確的階段性建設目標。重點學科所具備的研究方向應對本學科的發展有較大的理論和實際意義,處于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特色專業應有獨具特色和優勢的研究方向,處于省內領先或國內先進水平,成立特色專業課題組,形成良好的人才梯隊。第十四條重點學科、特色專業應積極申報各級科研計劃課題。重點學科三年內必須至少有3項省部級相關計劃課題或國家級計劃課題1項。特色專業3年內至少有1項省部級相關計劃課題。重點學科和特色專業應根據本學科特點,積極開展自選課題的研究。第十五條重點學科、特色專業研究課題結束后應及時總結鑒定。重點學科3年內應至少有2項國內先進水平以上的相關科研成果(其中至少有1項獲省部級及以上相關科技成果獎),主編專業著作1部,在XX大學規定的核心期刊上發表的相關論著不應少于20篇,SCI收錄論文3~5篇。特色專業3年內至少應有1項省內先進水平以上的科研成果并獲廳局級科技成果獎,在XX大學規定的核心期刊上發表的論著不應少于10篇。第十六條重點學科、特色專業應積極組織和承擔國際和全國性學術交流活動。重點學科3年內應組織至少1次全國性或國際性學術交流活動,并聘請1-2名國外知名專家來國內講學和開展其他學術活動。特色專業3年內應組織至少1次省內以上學術交流活動,并聘請1-2名國內知名專家來我院講學和開展其他學術活動。第十七條重點學科、特色專業應積極承擔進修及住院醫師培訓任務,積極爭取承擔國家或省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重點學科3年應至少承擔一項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特色專業應至少承擔一項省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第十八條重點學科、特色專業應有計劃地向國內外派出各層次的研修人員。重點學科3年內應向國內外派出3人次以上(其中向國外派出1人次),特色專業3年內應向國內外派出1人次以上,學習和引進國內外的先進技術和理論。學科內應經常組織學術交流活動。第五章經費使用第十九條被評為省級重點學科的科室,自然是院級重點學科,不再參與醫院組織的院級重點學科的評審,醫院每年撥付15萬元作為其建設經費(該經費從科室成本中支出)。其管理辦法參照XX省衛生廳《XX省醫藥衛生重點學科、特色專科和初級衛生特色項目建設試行辦法》和XX省教育廳《XX省十一五重點學科建設管理辦法》(X教研字〔2017〕2號)執行。第二十條被評為院級重點學科和特色專業的科室,醫院每年分別撥付10萬元、5萬元作為其建設經費(該經費從科室成本中支出)。重點學科、特色專業負責人有權支配本重點學科的資金。要嚴格控制資金實施,確保資金的合理使用。第二十一條重點學科、特色專業經費要加強管理,統籌安排,專款專用。計財部要建立重點學科的獨立賬戶和收支名細賬。科研部和學科負責人也應隨時掌握和監督經費的使用情況。經費的支出及報銷應嚴格執行《XXX市人民醫院科研經費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重點學科、特色專業建設經費的使用范圍:1.重點學科建設必需儀器、設備的購置占35%左右;2.科學研究所需實驗材料與實驗動物的購置占25%左右;3.人才培養占15%左右;4.測試、計算、印刷、復印、資料、信息檢索及鑒定費等占10%左右;5.學術交流(包括學術會議、版面費)占15%,其他費用如餐費、購買禮品等一律不予報銷。第六章檢查與獎懲第二十三條院級重點學科、特色專業建設周期均為三年,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包括醫療工作、教學工作、科研工作、人才隊伍和管理工作五項內容(具體考核指標見附件),每項滿分為100分,總分為500分。如總分少于350分(即不合格)或出現一項不達標(少于60分)者給予警告,連續2年被警告者,取消其重點學科或特色專業資格;如一年中出現2項不達標或總分少于300分者,立即取消其重點學科或特色專業資格。三年建設周期結束后,全院范圍內評估驗收并重新評選。第二十四條重點學科、特色專業應積極準備條件申報省醫藥衛生重點學科(特色專業)和國家重點學科,申報并被確定后,獎勵學科(專業)建設經費5萬元,獎勵學科(專業)負責人2萬元。第二十五條在年度檢查評估中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由院學術委員會討論,將根據具體情況,限期整頓、停止資助、降級或撤銷學科點,直至追究有關人員責任:1.指導思想不端正,有弄虛作假的行為;2.階段性規劃目標未完成;3.重點學科或特色專業遲遲不能啟動運行,落實規劃不力,水平提高緩慢;4.臨床診斷、治療、搶救水平與重點學科或特色專業確立時相比沒有明顯提高。第二十六條對3年建設目標沒有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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