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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2023年陜西省漢中市成考專升本民法自考真題(含答案)學校:________班級: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號:________
一、單選題(30題)1.我國《物權法》沒有明確規定的用益物權是()
A.典權B.建設用地使用權C.宅基地使用權D.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與乙約定,如果乙考上名牌大學,甲將贈送一臺電腦給乙,約定屬于()
A.無效的民事行為B.可撤銷的民事行為C.附期限的民事行為D.附條件的民事行為
3.權利人對標的物僅能于一定限度內為一定范圍支配的物權,稱為()
A.完全物權B.定限物權C.法定物權D.意定物權
4.下列行為中構成無因管理的是()
A.甲的鄰居乙家中失火,甲拿自家的滅火器救火
B.甲將跌倒于路旁的乙扶起
C.甲管理自己事務,客觀上使乙受益的行為
D.甲錯把自己的事務當成乙的事務而管理
5.訴訟時效中止事由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
A.延長B.縮短C.繼續計算D.重新計算
6.下列選項中,屬于默示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是()
A.租期屆滿后,承租人繼續交付租金,出租人繼續收取租金
B.代理期限屆滿后,委托人沒有繼續委托,而代理人仍然進行代理行為
C.甲向乙提出書面要約,在要約中明確提出,若乙不在1個月內提出反對意見,就視為同意要約。1個月后,乙沉默
D.甲向妻子乙提出離婚,乙沉默。后甲以乙沉默為由要求法院判決離婚
7.下列哪項屬于私法范疇()
A.行政法B.組織法C.婚姻家庭法D.刑法
8.甲向乙借款5000元,還款期屆滿后甲無力償還。后乙得知,丙將甲打傷尚欠甲2000元的醫療費未還,丁欠甲3000元借款也已到期但甲并未要求丁還款。那么乙可向()主張代位權
A.只能向丙B.可以向丙或丁C.只能向丁D.不能向丙或丁主張
9.甲搬家公司指派員工張某為顧客李某搬家,張某私下請王某幫忙。搬家過程中,王某扭傷腰部住院就醫。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張某應當承擔賠償責任B.李某應當補償部分醫藥費C.甲搬家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D.甲搬家公司應當和張某承擔連帶責任
10.張三與某商場訂立了一份買賣100臺電腦的合同,該合同產生的債屬于()
A.多數人之債B.按份之債C.連帶之債D.單一之債
11.對無效民事行為的正確理解是()
A.不發生當事人預期法律后果的行為
B.不發生任何法律效力的行為
C.通過當事人追認后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為
D.通過享有權利的第三人追認后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為
12.甲不慎將自己的相機丟失,被乙拾得,下列選項中,正確的說法是()
A.乙應將相機返還甲B.乙的行為構成不當得利C.甲喪失相機的所有權D.乙依先占取得相機的所有權
13.張三欠李四一萬元,月底到期。月底到期前,張三將自己僅有的值錢的財產包括2000元的冰箱和5000元的摩托車贈送給了王五,張三別無其他財產。則李四有權()
A.行使追索權B.行使代位權C.主張贈與無效D.請求法院撤銷張三的贈與行為
14.高某向周某借用一頭耕牛,在借用期間高某意外死亡,其子小高不知耕牛非屬高某所有而繼承。不久耕牛產下一頭小牛。期滿后周某要求小高歸還耕牛及小牛,但此時小牛已因小高管理不善而死亡。下列哪個說法是正確的()
A.周某有權請求小高歸還其耕牛,但無權請求返還小牛
B.周某有權請求小高歸還其耕牛及小牛
C.周某有權請求小高返還其耕牛及小牛,但應向小高支付必要費用
D.周某可以請求小高賠償小牛死亡的損失
15.2018年5月放在趙某樓房陽臺上的花盆墜落。致使路過樓下的行人甲受傷,關于該責任的表述正確的是()
A.由趙某和甲分擔責任
B.如果甲不能證明張某有過錯,則趙某無需承擔責任
C.如果趙某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則應該承擔責任
D.無論趙某是否有過錯都應該承擔責任
16.張三欠李四3000元,因張三無錢償還,張三用一臺電腦抵賬。張三向李四交付了電腦,雙方之間的債務關系消滅,這種現象稱為()
A.充抵B.抵銷C.債務承擔D.代物清償
17.下列有關人身權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人身權損害只能用金錢賠償B.人身權可以有償轉讓C.人身權只能無償轉讓D.人身權不具有直接的財產內容
18.下列選項中,不屬于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特征的是()
A.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具有平等性
B.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具有普遍性和廣泛性
C.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具有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性
D.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具有差異性
19.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的合同是()
A.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B.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C.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D.無權代理訂立的合同
20.抗辯權的作用在于()
A.支配特定物B.對抗請求權C.對抗絕對權D.結束請求權
21.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未履行債務時,債權人()
A.向債務人或第三人主張違約責任B.向債務人和第三人主張違約責任C.向債務人主張違約責任D.向第三人主張違約責任
22.民事法律關系可分為()
A.人身關系和物權關系B.財產關系和債務關系C.人身關系和債務關系D.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23.關于宅基地使用權,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可以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外的主體
B.宅基地使用權只能用于村民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C.宅基地使用權不得轉讓
D.城市居民可以通過審批取得新增的宅基地使用權
24.關于企業法人對其法定代表人行為承擔民事責任,下列選項中,表述正確的是()
A.僅對其合法的經營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B.僅對其符合法人章程的經營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C.僅對其以法人名義從事的經營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D.僅對其符合法人登記經營范圍的經營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25.甲、乙互為鄰居。甲裝修房屋搬運建筑材料必須從乙門前經過。甲向乙提出在其花園內存放建筑材料10天,乙不同意。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即使乙不同意,甲依然可以在乙花園內存放建筑材料
B.乙有權利要求甲不得在搬運建筑材料時經過自己門前
C.甲搬運建筑材料經過乙門前時,需要向乙支付一定的費用
D.甲有權利在搬運建筑材料時經過乙門前
26.關于先占,下列選項中,表述正確的是()
A.甲發現摔下懸崖的一只已死的野獸,甲可依先占取得所有權
B.11周歲的甲拋棄了一塊手表,乙可依先占取得所有權
C.甲欲拋棄自己的舊手表,自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時即發生拋棄效力,相對人可依先占取得所有權
D.甲拋棄乙的手表,丙可依先占取得所有權
27.甲乙丙三人依法成立一個合伙組織,推舉甲為負責人,其他合伙人的經營活動()
A.對全體合伙人不發生效力B.只有經甲認可后方發生效力C.對全體合伙人發生效力D.須經全體合伙人認可后方發生效力
28.甲為了灌溉自己的土地,需要從他人土地引水而取得引水權,這一權利從用益物權角度看為()
A.相鄰權B.地役權C.地上權D.典權
29.以對標的物的支配范圍的不同為標準,物權可以分為()
A.有期限物權與無期限物權B.動產物權與不動產物權C.所有權與限制物權D.本權與占有
30.下列選項中,屬于民法的基本原則的是()
A.合同自由原則B.過錯責任原則C.誠實信用原則D.嚴格責任原則
二、單選題(30題)31.根據債的主體雙方的人數,債可分為()
A.主債與從債B.單一之債與多數人之債C.法定之債與意定之債D.特定物之債與種類物之債
32.債權人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
A.口頭通知債務人即可B.不須通知債務人即可C.須經債務人書面同意D.須經債務人同意
33.普通訴訟時效的期間為()
A.2年B.3年C.1年D.4年
34.某賓館客房內備有零食、酒水、香煙等,標價高于市場同類商品。關某誤認為這些商品是酒店免費提供的,因而飲用了一瓶洋酒。結賬時酒店欲按標價收費,關某拒付。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關某應按標價付款B.關某應按市價付款C.關某不應付款D.關某應按標價的一半付款
35.甲家的魚塘與乙家的魚塘相鄰,因一場暴雨導致甲家魚塘的魚進入乙家魚塘中。這一法律事實是()
A.事件B.行為C.混合D.共有
36.建設用地使用權人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應當向國家支付()
A.使用費B.租金C.安置費D.出讓金
37.14歲的中學生張某出于好奇自書一份遺囑,后張某因意外事故死亡,則該遺囑的效力為()
A.無效B.有效C.效力待定D.可撤銷
38.某縣長甲欲將一套住房以50萬元出售,其侄子乙找到甲,出價30萬元,甲拒絕。乙對甲說:你不答應,我就將你得乙肝的事情說出去。甲無奈之下只能以30萬元將該房賣給乙。關于該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存在欺詐行為,屬可撤銷合同
B.存在脅迫行為,屬可撤銷合同
C.存在乘人之危的行為,屬可撤銷合同
D.存在重大誤解,屬可撤銷合同
39.甲、乙約定:甲將100噸汽油賣給乙,合同簽訂后3天交貨,交貨后10天內付貨款。還約定:合同簽訂后乙應向甲支付10萬元定金,合同在支付定金時生效。合同訂立后,乙未交付定金,甲按期向乙交付了貨物,乙到期未付款。對此,下列哪一項表述是正確的()
A.甲可請求乙支付定金B.乙未支付定金不影響買賣合同的效力C.甲交付汽油使得定金合同生效D.甲無權請求乙支付價款
40.甲公司經常派業務員乙與丙公司訂立合同。乙調離后,又持蓋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書與尚不知其已調離的丙公司訂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丙公司貨款,后逃匿。對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認為該合同與己無關,予以拒絕。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甲公司不承擔責任B.甲公司應與丙公司分擔損失C.甲公司應負主要責任D.甲公司應當承擔簽約后果
41.下列不能成為民事法律關系主體的是()
A.胎兒與死者B.植物人C.正在服刑的犯人D.監護人
42.甲因經營需要向好友乙借款20萬元,借款期限屆滿,甲無力償還,同時丙欠甲到期借款25萬元,甲不積極向丙主張支付借款,則()
A.乙可以請求丙向自己清償25萬元
B.乙不能直接受領丙的清償
C.乙可以請求法院執行丙的財產
D.乙應以甲的名義請求丙向自己清償
43.根據標的物的性質分類,物權可分為動產物權和不動產物權,下列選項中,屬于不動產物權的是()
A.抵押權、地役權、留置權B.土地承包經營權、地役權C.抵押權、留置權D.地役權、質押權、留置權
44.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
A.無效B.有效C.部分有效,部分無效D.在撤銷死亡宣告后才有效
45.三元酸奶新來的送奶工小張,誤將李大爺家的酸奶放到了張大爺家的奶箱內,張大爺取用了該酸奶的行為屬于()
A.無因管理B.合理行為C.侵權行為D.不當得利
46.某演出公司與黑胡子四人演唱組合訂立演出合同,約定由該組合在某晚會上演唱2首自創歌曲,每首酬金2萬元。由此成立的債的關系屬于()
A.特定之債B.單一之債C.選擇之債D.法定之債
47.根據法律規定,下列合同中,屬于承攬合同的是()
A.委托合同B.居間合同C.勘察設計合同D.修理合同
48.甲對乙說:如果你在三年內考上公務員,我愿將自己的一套住房或者一輛寶馬轎車相贈。乙同意。兩年后,乙考取某國家機關職位。關于甲與乙的約定,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屬于種類之債B.屬于選擇之債C.屬于連帶之債D.屬于勞務之債
49.關于相鄰關系,下列選項中,說法錯誤的是()
A.只有不動產的權利人之間才可能發生相鄰關系
B.法律、法規對相鄰關系沒有規定的,按照習慣處理
C.相鄰關系是一種獨立的物權類型
D.要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來處理相鄰關系
50.張某有兩子張甲與張乙,張甲育有兩女張丙與張丁。張甲于2018年因疾病去世。張某于2019年死亡,留有遺產四間房。遺產應由()
A.張乙全部繼承,張丙、張丁無權繼承
B.張乙、張丙、張丁平均繼承
C.張乙繼承兩間,張丙、張丁共同繼承兩間
D.張丙、張丁各繼承兩間、張乙無權繼承
51.買賣合同中,出賣人出賣運輸途中的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外,毀損、滅失風險自何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A.貨物裝運上車B.合同生效C.合同成立D.貨物被卸下車
52.所有權從法律性質上講,不屬于下列何種權利()
A.支配權B.財產權C.絕對權D.專屬權
53.甲公司向乙公司提出購買100噸水泥,每噸價格500元,乙公司同意供應100噸水泥,但認為價格太低,要求每噸價格提高到550元,甲公司表示同意,乙公司的行為屬于()
A.反要約B.承諾C.要約邀請D.要約引誘
54.甲乙丙三人依法成立一個合伙組織,推舉甲為負責人,其他合伙人的經營活動()
A.對全體合伙人不發生效力B.只有經甲認可后方發生效力C.對全體合伙人發生效力D.須經全體合伙人認可后方發生效力
55.中學生王某在暑假時到李某開辦的制衣廠幫忙,李某答應等假期結束時給其1000元報酬。當假期結束時,李某以王某才13周歲,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為由,拒絕給付其報酬。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王某無權要求該項報酬,因為他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B.王某無權要求該項報酬,只有經過其父母的同意才可以
C.王某有權要求該項報酬,因為接受報酬不以民事行為能力為限
D.王某有權要求該項報酬,但具體金額應由其和李某共同協商
56.對于民法調整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人身關系都具有固有性
B.等價有償原則不適用于人身關系
C.侵害人身利益的情形下刑法保護手段更嚴厲,所以可以代替民法保護手段
D.人身關系具有非財產性,所以與財產關系沒有聯系
57.債務人張某與其兒子達成協議,并經債權人同意,將債務移轉給其兒子承擔,這種行為的性質為()
A.債的實現B.債權讓與C.債務承擔D.債的履行
58.某中學委托其職工王某購買一批電教器材。王某到百貨公司購買時,正好該公司舉行有獎銷售,規定購買商品若干元可參與抽獎。王某購買電教器材后,抽中一等獎,得到電視機一臺,該電視機應當()
A.歸某中學所有B.歸某中學所有,但應當給王某適當補償C.歸王某所有D.歸某中學與王某共有
59.甲于2013年5月將乙打傷,乙為此花去醫藥費5000元,但未及時向甲索賠。2018年6月,乙要求甲承擔責任,提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上法院你也沒有道理!甲遂向乙支付5000元。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訴訟時效期間未滿,甲應承擔該賠償責任
B.訴訟時效期間已滿,甲不再承擔該賠償責任
C.甲自愿支付的5000元,不能要求返還
D.甲受乙的欺詐而支付的5000元,可以要求乙返還
60.在同一個標的物上不能同時存在兩個以上內容不相容的物權,此為物權的()
A.排他效力B.排除妨害C.優先效力D.追及效力
三、單選題(30題)61.我國民法對自然人出生時間的確定以嬰兒()
A.全部脫離母體為準B.第一聲啼哭為準C.脫離母體能獨立呼吸為準D.部分脫離母體為準
62.一般情況下,債權人和債務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留置財產后的債務履行期間,則留置權人給予債務人的期間應當不少于()
A.1年B.3個月C.2個月D.1個月
63.我國民法中的平等原則是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平等
A.法律地位B.社會地位C.民事權利D.民事義務
64.關于民事權利中的形成權,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確的()
A.形成權只能通過明示方式行使
B.效力待定的合同中相對人的催告權并非形成權
C.債權人撤銷權屬形成權
D.形成權不受訴訟時效期間的限制
65.某機關處長甲欲將一套住房以100萬元的價格出售。某電視臺記者乙找到甲,希望以80萬元的價格買下來,甲拒絕。乙對甲說:我有你違紀的材料,不答應我就舉報你。甲因害怕被舉報,便答應了乙的要求。其實乙并無甲的違紀材料。關于該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該合同是因欺詐而訂立的合同,屬于可撤銷合同
B.該合同是因脅迫而訂立的合同,屬于可撤銷合同
C.該合同是因乘人之危而訂立的合同,屬于可撤銷合同
D.該合同是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屬于可撤銷合同
66.下列選項中可以作為我國民法淵源的是()
A.習慣
B.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C.某學者關于名譽權保護的專著
D.最高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
67.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未履行債務時,債權人()
A.向債務人或第三人主張違約責任B.向債務人和第三人主張違約責任C.向債務人主張違約責任D.向第三人主張違約責任
68.甲妻病故,膝下無子女,養子乙成年后常年在外地工作。甲與村委會簽訂遺贈扶養協議,約定甲的生養死葬由村委會負責,死后遺產歸村委會所有。后甲又自書一份遺囑,將其全部財產贈與侄子丙。對此,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甲的遺產應歸村委會所有
B.甲所立遺囑應予以撤銷
C.村委會、乙和丙共同分割遺產,村委會可適當多分
D.村委會和丙平分遺產,乙無權分得任何遺產
69.下列選項中能體現物權特征的是()
A.形成權B.支配權C.請求權D.相對權
70.裝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項工程后,將剩余的木地板廚衛用具等賣給了物業管理公司乙。但甲營業執照上的核準經營范圍并無銷售木地板、廚衛用具等業務。甲乙的買賣行為()
A.屬于有效的法律行為B.屬于無效的民事行為C.屬于可撤銷的民事行為D.屬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
71.必須以實際發生損害為前提而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是()
A.違約金B.實際履行C.定金D.損害賠償
72.張三欠李四一萬元,月底到期。月底到期前,張三將自己僅有的值錢的財產包括2000元的冰箱和5000元的摩托車贈送給了王五,張三別無其他財產。則李四有權()
A.行使追索權B.行使代位權C.主張贈與無效D.請求法院撤銷張三的贈與行為
73.對物的處分,可以分為事實上的處分和法律上的處分,下列選項中,屬于事實上的處分的是()
A.將汽車變賣B.將手機贈給他人C.將日用生活用品消費掉D.將電腦借給他人
74.權利人對標的物僅能于一定限度內為一定范圍支配的物權,稱為()
A.完全物權B.定限物權C.法定物權D.意定物權
75.下列不能成為民事法律關系主體的是()
A.自然人B.法人C.標的物D.國家
76.下列選項中,不屬于行使形成權的行為的是()
A.被代理人對越權代理進行追認
B.監護人對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純獲利益的合同進行追認
C.受遺贈人于知道受贈的期限內作出受贈的意思表示
D.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77.根據我國民事法律關系的理論,可以以行為作為其客體的是()
A.所有權B.繼承權C.生命權D.債權
78.甲向乙借款20萬元做生意,由丙提供價值15萬元的房屋作為抵押,并訂立了抵押合同。甲因辦理登記手續費用過高,經乙同意未辦理登記手續。本案中抵押合同的效力如何()
A.抵押合同有效B.抵押合同無效C.抵押合同效力待定D.抵押合同可撤銷
79.2018年8月7日,因連下暴雨、路面泥濘,李某跌入修路挖的坑里(施工單位未設置保護措施),對李某所受到的損害()
A.由李某和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B.由李某和施工單位承擔按份責任C.由施工單位承擔全部責任D.由李某承擔全部責任
80.某化工廠架設了一條高壓電線,一日該電線掉落,將行人甲電死,則對于甲的損害應由()
A.甲自己承擔B.化工廠和甲共同承擔C.由國家承擔D.化工廠承擔
81.甲將自己的電腦賣給乙,雙方約定電腦賣給乙后仍然由甲使用一個月。乙是通過哪種交付方法取得電腦所有權的()
A.現實交付B.占有改定C.指示交付D.簡易交付
82.我國《物權法》沒有明確規定的用益物權是()
A.典權B.建設用地使用權C.宅基地使用權D.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
83.抵押人將已經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書面通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
A.終止B.繼續有效C.解除D.效力待定
84.對于業主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業主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包括對共有部分的單獨轉讓權
B.業主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包括對共有部分的請求分割權
C.業主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包括對整個建筑物享有的共同所有權
D.業主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包括對專有部分的所有權
85.下列哪一種情況下,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據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應物權()
A.保留所有權的動產買賣中,尚未付清全部價款的買方將其占有的標的物賣給不知情的第三人
B.電腦的承租人將其租賃的電腦向不知情的債權人設定質權
C.動產質權人擅自將質物轉質于不知情的第三人
D.受托代為轉交某一物品的人將該物品贈與不知情的第三人
86.下列選項中,能夠成為民法上的物的是()
A.鉆石B.空氣C.鑲在嘴中的假牙D.商標
87.下列選項中,屬于特定物的有()
A.甲廠生產的電視機B.甲商場待售的冰箱C.甲購買的數碼相機D.乙廠倉庫存放的水泥
88.下列屬于我國《民法總則》規定的非營利法人的是()
A.事業單位法人B.機關法人C.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D.股份有限公司
89.張某是某企業的銷售人員,隨身攜帶蓋有該企業公章的空白合同書,便于對外簽約。后張某因收受回扣被企業除名,但空白合同書未被該企業收回。張某以此合同書與他人簽訂購銷協議,問:該購銷協議的性質應如何認定()
A.不成立B.無效C.可撤銷D.成立并生效
90.甲公司要運送一批貨物給收貨人乙公司,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丙電話聯系并委托某汽車運輸公司運輸。汽車運輸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機劉某駕駛。在運輸過程中,因劉某的過失發生交通事故,致貨物受損。乙公司因未能及時收到貨物而發生損失。請問乙公司應向誰要求承擔損失()
A.甲公司B.丙C.劉某D.汽車運輸公司
四、單選題(10題)91.甲雇傭乙做家務,乙在擦窗戶時不慎摔倒,花去醫藥費3000元,下列選項中,正確的說法是()
A.由甲承擔藥費B.由乙承擔藥費C.由甲、乙平攤藥費D.由甲、乙按責任大小分攤藥費
92.甲將借用給乙的一臺電腦轉讓給丙,甲丙約定:甲將其對乙的返還請求權讓與丙,由丙以自己名義直接要求乙返還電腦。那么甲丙之間電腦交付的方式屬于()
A.指示交付B.占有改定C.簡易交付D.現實交付
93.某甲向銀行取款時,銀行工作人員因點鈔失誤多付給10萬元。甲以這10萬元作本錢經商,獲利5000元,其中2000元為其勞務管理費用成本。1個月后銀行發現了多付款的事實,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甲無須返還,因系銀行自身失誤所致
B.甲應返還銀行多付的10萬元
C.甲應返還銀行多付的10萬元,同時還應返還1個月的利息
D.甲應返還銀行多付的10萬元,同時還應返還1個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潤
94.下列選項中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是()
A.精神病人B.聾啞人C.嬰兒D.盲人
95.下列請求權中,一般認為適用訴訟時效的是()
A.損害賠償請求權B.消除危險請求權C.停止侵害請求權D.排除妨礙請求權
96.甲作為乙還貸款的保證人,但雙方未約定擔保的范圍,那么甲應當對乙貸款債務的()承擔責任
A.大部分B.一半C.全部D.一部分
97.甲、乙、丙三人合伙開設一家西餐廳,甲出資10萬元,乙出資5萬元,丙以技術出資,擔任廚師。三人約定利潤均分,虧損由甲負擔。后經營不善,負債9萬元。對此債務()
A.甲、乙、丙各承擔3萬元B.按約定由甲獨自承擔9萬元C.甲、乙各承擔4.5萬元D.甲、乙、丙承擔連帶責任
98.買賣合同中,出賣人出賣運輸途中的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外,毀損、滅失風險自何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A.貨物裝運上車B.合同生效C.合同成立D.貨物被卸下車
99.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的合同是()
A.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B.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C.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D.無權代理訂立的合同
100.甲、乙為好朋友,在乙的婚禮上,乙的朋友們酒酣耳熱后對甲說:乙欠你的1萬元錢就算了,別要他還了。甲礙于情面,當場未表態。后甲要求乙還錢,乙拒絕,遂起糾紛。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甲與乙之間構成不當得利關系B.甲與乙之間構成贈與關系C.甲與乙之間構成借貸關系D.甲與乙之間已構成債的免除
五、單選題(10題)101.下列選項中,不屬于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特征的是()
A.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具有平等性
B.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具有普遍性和廣泛性
C.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具有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性
D.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具有差異性
102.除斥期間屬于()
A.可變期間B.不變期間C.消滅時效D.取得時效
103.關于先占,下列選項中,表述正確的是()
A.甲發現摔下懸崖的一只已死的野獸,甲可依先占取得所有權
B.11周歲的甲拋棄了一塊手表,乙可依先占取得所有權
C.甲欲拋棄自己的舊手表,自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時即發生拋棄效力,相對人可依先占取得所有權
D.甲拋棄乙的手表,丙可依先占取得所有權
104.甲在乙處修理自行車,取回自行車時,因帶錢不夠,乙就將自行車扣留,稱等甲將錢交清之后再取回自行車,乙對此自行車的占有基于()
A.質權B.抵押權C.留置權D.所有權
105.依據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的合同是()
A.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
B.包含因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的合同
C.因欺詐而訂立且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D.無權代理訂立的合同
106.下列屬于我國民法調整對象的是()
A.財產關系B.人身關系C.商品關系D.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
107.乙公司向甲公司發出要約,旋即又發出一份要約作廢的函件。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長發函給乙公司,提出只要將交貨日期推遲兩個星期,其他條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締約,雙方締約沒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A.要約已被撤回B.要約已被撤銷C.甲公司對要約作了實質性改變D.甲公司承諾超過了有效期間
108.根據物權能否獨立存在,可將物權分為()
A.有期物權與無期物權B.主物權與從物權C.完全物權與定限物權D.意定物權與法定物權
109.債權人甲拒絕受領債務人乙的履行,乙在難以履行的情況下,將標的物提存。提存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
A.乙承擔B.甲和乙共同承擔C.甲承擔D.甲和乙分別承擔
110.甲欠乙1萬元到期未還。2018年4月,甲得知乙準備起訴索款,便將自己價值3萬元的全部財物以1萬元賣給了知悉其欠乙款未還的丙,約定付款期限為2019年底。乙于2018年5月得知這一情況,于2019年7月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乙提出的下列哪一項訴訟請求能夠得到法院支持()
A.請求宣告甲與丙的行為無效
B.請求法院撤銷甲與丙的行為
C.請求以自己的名義行使甲對丙的1萬元債權
D.請求丙承擔侵權責任
六、單選題(0題)111.下列哪一項不屬于我國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A.合同自由原則B.誠實信用原則C.綠色原則D.鼓勵交易原則
參考答案
1.AA我國《物權法》沒有規定典權,考生須注意
2.DD附條件的法律行為,是指行為人設定一定條件,將條件的成就與否作為決定民事行為效力發生與否的民事行為。本題中,甲乙雙方的贈與合同是否生效,將以乙是否順利考上名牌大學為條件,所以該贈與協議屬于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考生還須注意附條件和附期限的區別,簡單來說條件是可能發生可能不發生的,而期限是一定會發生的,本題乙可能考上名牌大學也可能考不上,所以是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3.BB根據物權人對標的物的支配范圍,物權可分為完全物權(所有權)與定限物權。完全物權是指權利人對標的物為全面支配的物權。定限物權,也稱限制物權,它是指權利人對標的物僅能于一定限度內為一定范圍支配的物權。定限物權包括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故應選B項。根據物權的發生是基于當事人的意思還是依據法律的規定,物權可分為意定物權與法定物權。意定物權,是指依據當事人的意思而設立的物權。絕大部分物權都是意定物權,如我國法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地役權、抵押權、質權等。法定物權,是指依據法律規定而直接產生的物權。少部分物權,如留置權、船舶優先權、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等,為法定物權
4.AA成立無因管理需具備三個條件:(1)管理他人事務;(2)有為他人利益而管理的意思;(3)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A項符合上述三個條件,應選
5.CC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進行中,因發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從而暫時停止計算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中止的事由應當發生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事由:(1)不可抗力。(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3)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4)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訴訟時效期間中止的效果:(1)訴訟時效期間停止計算。一旦出現訴訟時效中止的事由,訴訟時效期間立即停止計算,中止事由消除之前的期間將不計入訴訟時效期間。(2)中止事由發生前的時效期間仍然有效。(3)中止事由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再計算6個月
6.AA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默示形式是指當事人不是通過語言或者文字的方式來作出意思表示,而是通過一定的行為作出意思表示。B項委托代理期限屆滿,屬于代理權終止的法定情形,代理期間屆滿,代理人仍然進行代理的行為,屬于無權代理。只有在法律的特別規定、當事人的特別約定或當事人之間存在交易習慣時通過沉默的行為方式締約才有效,C、D兩項不符合要求,不當選
7.CC本題考查公私法的劃分。公法和私法的劃分最初是由羅馬法學家烏爾比安提出的。他主張利益說,即根據法律所保護的利益涉及的是公共利益還是私人利益區分公法和私法。將社會關系的性質和主體的性質結合起來,作為區分公法和私法的標準。從原則上說,凡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都屬于私法關系,而具有等級和隸屬性質的關系屬于公法關系。私法主體能夠自由作出決策,不同于刑法、行政法、組織法等公法部門,我國婚姻家庭法從民法中分離出去,成為相對獨立的法律部門,但是仍然屬于私法的范疇,是私法多元體制下的重要部分
8.CC根據《合同法》第73條: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根據《合同法的解釋(一)》第12條,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是指基于撫養關系、扶養關系、贍養關系、繼承關系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老金、撫恤金、安置費、人壽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債權。醫療費屬于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故應選C項
9.CC用人單位責任,是指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由用人單位作為賠償責任主體,為其工作人員致害的行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特殊侵權責任。用人單位在承擔了賠償責任之后,對于有過錯的直接行為人,可以依法追償。本題中甲搬家公司應承擔用人單位責任,對王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10.DD單一之債是指債的雙方主體即債權人、債務人都僅為一人的債。多數人之債,根據各方各自的權利或享有的義務以及相互間的關系,分為按份之債與連帶之債
11.AA無效民事行為,是指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在內容上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而應當被宣告無效的民事行為。無效民事行為具有如下特點:(1)無效民事法律行為具有違法性。(2)對無效民事法律行為實行國家干預。法院和仲裁機構可以依據職權主動審查該法律行為是否具有無效的因素。(3)無效民事法律行為具有不得履行性。(4)無效民事法律行為自始無效。民事法律行為一旦被確認無效,就將產生溯及力,民事法律行為自實施之時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以后也不能轉化為有效的法律行為。對于已經履行的,應當通過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方式使當事人的財產恢復到無效民事法律行為實施之前的狀態。B項錯在民事行為無效后還發生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效力
12.AA拾得遺失物應當將遺失物返還給所有人,相機仍歸甲所有。如果乙拾得相機后自己使用,構成不當得利
13.DD債權人的撤銷權,是指因債務人實施減少其財產的行為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行為的權利。撤銷權兼有請求權和形成權的性質。債務人為撤銷之訴的被告,受讓人為訴訟中的第三人。本題中,王某在債權快到期時,無償轉讓財產,導致沒有其他財產可供履行到期債務,損害李四的債權,這種行為屬于可撤銷的行為。故李四有權請求法院撤銷張三的贈與行為
14.AA《物權法》第116條規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本題中,耕牛屬于周某借給高某使用的,故周某是耕牛的所有權人。小牛屬于天然孳息,按照法律規定,小牛應當由所有權人周某取得。小高不知耕牛非屬高某所有而繼承表明小高為耕牛與小牛的善意無權占有人。《物權法》第243條規定:不動產或者動產被占有人占有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及其孳息,但應當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維護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支出的必要費用。因此,小高負有將耕牛與小牛返還給周某的義務,但此時小牛已因小高管理不善而死亡,根據《物權法》第242條,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致使該不動產或者動產受到損害的,惡意占有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為小高為善意無權占有人,不必對周某承擔小牛死亡的賠償責任,所以周某有權請求小高歸還耕牛,但無權請求返還小牛
15.CC因建筑物、構筑物或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責任主體為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責任
16.DD清償就是指當事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正確地、適當地履行了其合同義務,并使當事人訂約目的得以實現。以他種給付代替原定給付的清償稱為代物清償。本題中,張三因無錢還債,雙方協商決定張三以一臺電腦抵賬,從而代替了貨幣清償,故為代物清償
17.DD人身權是不具有直接財產的內容,與主體人身不可分離的權利。人身權不能轉讓,對于人身權損害,除了金錢賠償外,還有其他民法上的救濟方法
18.DD自然人的民事權利一律平等,故應選D項
19.AA可撤銷合同,又稱為可撤銷、可變更的合同,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因意思表示不真實,法律允許撤銷權人通過行使撤銷權而使已經生效的合同歸于無效。可撤銷合同的種類:(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2)顯失公平的合同。(3)因欺詐、脅迫而訂立的合同。(4)乘人之危的合同。B、C兩項是無效合同,D項是效力待定合同
20.BB抗辯權是對抗或否認對方請求權的權利
21.CC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未向債權人履行債務或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這體現了債的相對性
22.DD民事法律關系可以分為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兩大類。監護、婚姻等屬于人身關系;債的關系屬于財產關系
23.BB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組織的成員依法享有的在宅基地上建設住宅的權利。宅基地使用權主體只能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所以A、D兩項說法錯誤,宅基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可以繼承,所以C項說法錯誤
24.CC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超出法人登記經營范圍的經營行為如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也是有效的
25.DD地役權,是指土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為了便利的使用自己的土地,而通過法律行為設定的或者依法取得的對他人所有或使用的土地加以使用的權利。甲在乙花園內存放建筑材料屬于地役權,是約定權利,未經供役地人乙同意,不得為之。A項說法錯誤。相鄰不動產的物權人在對不動產進行占有、使用、收益或處分時,相互給予對方便利或對一方權利加以限制而對他方權利予以延伸,由此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就是相鄰關系。搬運貨物從門前走過屬于相鄰關系的內容,是法定權利,甲不需要支付報酬。B、C兩項說法錯誤,D項說法正確
26.BB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占有無主的動產而取得該動產所有權的法律事實。先占為事實行為,只要以所有的意思而占有無主動產的事實存在,就發生取得所有權的法律效果。在符合先占之構成要件時,先占人即時取得動產的所有權。此種取得屬于原始取得,動產上原先存在的權利負擔一概消滅。先占的構成要件:(1)無主的動產。(2)該動產并非是法律禁止流通的物。(3)先占人須以所有的意思而占有。A項野獸可能為國家所有的禁止流通物,不成立先占。B項中甲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影響先占的成立。C項拋棄的意思發出后即生效。D項仍為有主物,不成立先占
27.CC合伙人對合伙組織的經營行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的經營行為對全體合伙人發生效力
28.BB《物權法》第156條規定:地役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以提高自己的不動產的效益。地役權是為需役地的便利而設立的物權,一般地說,地役權的便利內容主要有:(1)以供役地供利用,如通行、汲水地役權等;(2)以供役地供收益,如引水地役權等;(3)排除相鄰關系規定的適用;(4)禁止或限制供役地為某種使用,如禁止在供役地建筑高樓等
29.CC完全物權(所有權)與限制物權是以對于標的物的支配范圍的不同對物權所作的區分。完全物權(所有權)是全面支配標的物的物權。限制物權是于特定方面支配標的物的物權
30.CC我國民法的基本原則包括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原則、平等原則、意思自治原則、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公序良俗原則、綠色原則。誠實信用原則是民法的基本原則,被稱為帝王條款帝王規則
31.BB根據債的主體雙方的人數,債可分為單一之債與多數人之債。單一之債是指債的雙方主體即債權人和債務人都僅為一人的債。多數人之債是指債的雙方主體均為二人以上或其中一方主體為二人以上的債
32.AA根據《合同法》第80條:債權人轉讓債權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故債權人轉讓債權的,不論采用什么方式,只需要通知債務人即可生效。故應選A項
33.BB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故應選B項
34.BB(1)酒店(標價陳列洋酒)系發出了訂立買賣合同的要約,關某(飲用洋酒的行為)系作出贈與的承諾。(2)關某飲用洋酒的行為被解釋為對買賣合同的承諾。如此,在關某與酒店間成立以標價為內容的洋酒買賣合同。(3)關某的內心意思(贈與的承諾)與經由解釋的客觀意思(買賣的承諾)不一致,關某對行為的性質發生錯誤認識,且符合重大誤解的構成要件,故關某享有撤銷合同的權利。(4)關某撤銷合同后,應對酒店承擔締約過失責任或返還不當得利的責任,即關某須按照市場價格支付價款
35.AA民事法律事實,是指依法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或消滅的客觀現象。根據客觀事實是否與人的意志有關,可以將法律事實分為事件和行為兩大類。暴雨屬于與人的意志無關而導致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消亡的事件
36.DD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是指國家以國有土地所有人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的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權人,并由土地使用人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故應選D項
37.AA《繼承法》第22條第1款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只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具有遺囑能力
38.BB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本題中乙以披露甲的患病信息為由對甲進行威脅,應認定為存在脅迫行為,該房屋買賣合同屬于可撤銷合同
39.BB從交付定金來說,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交付,當事人未在規定的時間交付或者收受定金一方提出異議并拒絕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定金合同是從合同,不影響主合同效力。本題中甲乙之間的合同為附有生效條件的合同,在條件滿足時才能生效,但是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履行行為表明雙方已就合同生效條件進行了變更,也就是合同已經生效。A項說法錯誤,B項說法正確。定金合同是實踐合同,所以不支付定金,定金合同不生效。C項說法錯誤。支付價款是雙方約定的義務,甲在履行完合同義務后,有權要求乙支付價款。D項說法錯誤
40.DD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構成表見代理,該代理行為有效。本題構成表見代理,故D項說法正確
41.AA自然人自出生時起至死亡時止,都有資格成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
42.CC《合同法》第73條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是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代位權行使的效力:(1)對債權人的效力:債權人向次債務人提起的代位權訴訟經人民法院審理后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次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清償義務,債權人與債務人、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相應的債權債務關系消滅。(2)對債務人的效力:代位權行使的直接效果應歸屬于債務人。(3)對次債務人的效力:代位請求一旦成立,次債務人便應當依據法院的裁判向債權人作出履行。乙可以向法院提出以自己的名義受領丙20萬元的清償
43.BB不動產物權,是指存在于不動產之上的物權。包括自然資源的國家所有權、集體土地所有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建筑物與其他土地附著物的所有權、養殖權、捕撈權、取水權、海域使用權、探礦權、采礦權等
44.BB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行為有效
45.DD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使他人受損的事實。題目中張大爺的行為屬于不當得利
46.BB根據債的主體上的區分,債可分為單一之債和多數人之債。單一之債是債權主體和債務主體僅為一人之債。該演唱組合是作為一個主體去履行合同的,故本題中成立的債的關系屬于單一之債
47.DD承攬合同,是指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其中,完成工作并將工作成果交付給對方的一方當事人為承攬人,接受工作成果并向對方給付報酬的一方當事人為定作人。依承攬具體內容的不同,承攬合同可以分為如下一些具體合同種類:(1)加工合同。這是承攬合同中很常見的一種,指定作人向承攬人提供原材料,承攬人以自己的技能、設備和工作,為定作人進行加工,將原材料加工成符合定作人要求的成品并交付給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該成品并向承攬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加工合同中材料必須由定作人提供,而不能由承攬人自備。(2)定作合同。指依合同約定,由承攬人自己準備原料,并以自己的技術、設備和工作對該料進行加工,按定作人的要求制成特定產品,將該產品交付給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該產品并向承攬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定作合同與加工合同的區別在于材料提供人的不同。(3)修理合同。指定作人將損壞的物品交給承攬人,由承攬人負責將損壞物品以自己的技術、工作修理好后歸還給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該工作成果并向承攬人支付報酬的合同。(4)復制合同。指承攬人依定作人的要求,將定作人提供的樣品重新依樣制作成若干份,定作人接受該復制品并向承攬人支付報酬的合同。(5)測試合同。指承攬人依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技術、儀器設備以及自己的工作,為定作人對定作人指定的項目進行測試,并將測試結果交付給定作人,定作人接受其成果并向承攬人支付報酬的合同。(6)檢驗合同。指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對定作人提出的需要檢驗的內容,以自己的設備、儀器、技術等進行檢驗,并向定作人提供關于該檢驗內容相關問題的結論,定作人接受這一結論并向承攬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48.B[考點]債的分類
[解析]首先,選項A考查種類之債。種類之債與特定之債是相對應的,是從債的標的物的屬性上進行的分類。即種類之債是以種類物為標的物的債,特定之債是以特定物為標的物之債。所謂的種類物是指具有相同品質、可用相同物進行替代的物。本題中,甲與乙成立的合同之債的標的物為甲的住房或者寶馬轎車一輛,二者都屬于特定之物而非種類之物,據此,選項A錯誤。
其次,選項B考查選擇之債。所謂選擇之債。它與簡單之債相對應,特點在于債成立時存在兩種以上的不同類型的給付,但履行債務時由債務人為其中一種給付。本題中,甲與乙成立的合同之債,在成立時存在兩種不同類型的給付,甲乙約定屬于選擇之債無疑,選項B正確。
再次,選項C考查連帶之債。連帶之債屬于多數人之債,根據債權人一方是多數還是債務人一方是多數,可將連帶之債分為連帶債權和連帶債務。在連帶債權中,各債權人都有權單獨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應一個連帶債權人的請求履行了債務時,其他連帶債權因目的已經實現而消滅;在連帶債務中,任何一個債務人都有義務履行全部債務,不得拒絕超過在債務人內部自己分擔部分的給付。本題中,甲、乙之間的合同之債,無論債權人還是債務人均是單數,所以不屬于連帶之債,故選項C錯誤。
最后。選項D考查勞務之債。勞務之債與財物之債相對應,它是以給付內容不同進行的分類。財物之債是以給付一定的財物為內容,而勞務之債是以債務人提供一定勞務為標的的債。本題中,甲、乙成立的合同之債中,甲提供的住房或者寶馬轎車,均屬于財物而非勞務,據此,選項D錯誤。
49.CC相鄰關系不是一種獨立的物權類型,而是法律基于私人利益的協調而對不動產物權作出的某種限制
50.CC代位繼承,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時,由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先死亡的被繼承人的子女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法定繼承制度。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其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所以張丙、張丁共同繼承其父張甲應繼承的兩間房
51.CC《合同法》第142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需要特殊注意的特殊情況有:(1)出賣人出賣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受人承擔。(2)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3)出賣人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4)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5)買受人親自提取標的物的,出賣人將標的物置于約定或法定地點之時起,風險由買受人承擔。(6)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7)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的,不影響因出賣人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買受人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52.DD本題考查民事權利的分類。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所有權從權利的內容角度看屬于財產權,從權利的作用看屬于支配權,從義務人的范圍看屬于絕對權。另外根據權利有無移轉性(或者說民事權利與主體的關系)可以把權利分為專屬權和非專屬權,非專屬權不是專屬于某一權利人享有,可以轉移,也可以繼承,所有權一般屬于非專屬權
53.AA乙公司對甲公司要約的主要條款進行了變更,則成立新的要約,即反要約
54.CC合伙人對合伙組織的經營行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的經營行為對全體合伙人發生效力
55.CC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又稱為不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指自然人部分獨立地,或者說在一定范圍內具有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類型:(1)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2)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法律只允許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從事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和與其智力及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法律允許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從事獲得報酬這種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所以不因甲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就無權要求獲得報酬
56.BB本題考查民法調整對象的特點及相互之間的關系。民法調整的身份關系不一定具有固有性,比如說配偶身份關系就只能因結婚行為方可以產生。特殊的人格權可以有償轉讓。民法保護手段具有不可替代性。人身權的實現可以使民事主體獲得經濟利益,所以人身關系并非與財產關系毫無聯系
57.CC債務承擔,是指不改變債的內容,債務人將其負擔的債務轉移于第三人負擔。債務承擔的條件:(1)須有可移轉的債務;(2)債務承擔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58.AA委托合同,又稱委任合同,是指一方委托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諾處理事務的合同。委托他方處理事務的,為委托人。允諾為他方處理事務的,為受托人。受托人負有財產轉交義務,受托人因處理委托事務所取得的財產,應當轉交給委托人。這些財產,包括金錢、物品及其孳息、權利等,不論是以委托人名義取得的,還是受托人自己名義取得的。也不論是轉委托中的第三人取得的還是受托人在處理事務時直接取得的,均須交付給委托人。電視機屬于受托人王某處理委托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轉交給委托人某中學
59.CC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只是導致義務人產生抗辯權,債權依然存在。一方當事人如已履行義務,不能再以訴訟時效經過為由主張返還
60.AA物權的效力,是指為實現物權的內容,法律上所賦予權利人的權能。物權的一般效力分為排他效力與優先效力兩種,它們是物權為實現其內容所必備的權能。物權請求權,是物權的保護方法,不屬于物權效力。追及效力是物權優先效力或者物上請求權的應有之義,不屬于一項獨立的物權效力。物權的優先效力一方面意味著物權具有優先于債權的效力,另一方面也意味著同一物上多項物權并存時它們之間的優先效力。物權的排他效力指在同一物上不能同時存在兩個以上內容不相容的物權。物權的排他效力是由物權的支配性所決定。為保障權利人支配權的實現,法律必須賦予其排他效力,以使物權的直接支配權不致落空
61.CC自然人的出生標準:出應為胎兒完全脫離母體。生,應為脫離后須有自主呼吸能力。只有兩者同時具備,方能為出生,方能具有法律上的民事權利能力
62.CC《物權法》第236條第1款規定:留置權人與債務人應當約定留置財產后的債務履行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留置權人應當給債務人2個月以上履行債務的期間,但鮮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動產除外。債務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議以留置財產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留置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63.AA民法中的平等原則是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64.AA本題考查形成權的概念和特征。形成權是指當事人一方可以自己單方的意思表示,使法律關系發生變動的權利,形成權也能夠通過默示的方式行使,如根據《繼承法》第25條,受遺贈人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沒有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意思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所以A項說法錯誤。催告權只是請求權的一種權能,是催告相對方對合同的效力予以追認,只是催告行為本身不能發生法律關系的變化,所以催告權不是形成權,B項說法正確。通常認為,債權人的撤銷權兼具形成權與請求權雙重性質,所以C項說法正確。訴訟時效僅適用于請求權,不適用于形成權,所以D項說法正確
65.BB脅迫是以將來要發生的損害或以直接施加損害相威脅,使對方產生恐懼并因此而訂立合同。因脅迫行為而導致合同無效,須具備以下條件:(1)脅迫人具有脅迫的故意。脅迫的故意是指脅迫人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將造成受脅迫人心理上的恐懼而故意進行威脅。(2)脅迫者實施了脅迫行為。包括以將要發生的損害或直接施加損害威脅他人。(3)受脅迫者因脅迫而訂立了合同。脅迫行為產生恐怖和懼怕心理,在這種心理支配下,受脅迫人被迫訂立了合同。(4)脅迫行為是非法的。排除以將要提起起訴等有合法根據向對方施加壓力的行為。(5)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應作為無效合同;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但并沒有損害國家利益,只是損害了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對此類合同應按可撤銷合同處理。甲因受脅迫而訂立的合同,屬于可撤銷合同
66.BB在我國目前國家認可的民事習慣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都屬于民法淵源,由此可見習慣作為民法淵源是受限制的,不是所有的民事習慣都可以作為民法淵源。另外,學說及法院判決皆不能作為法院裁判的依據,不屬于民法淵源
67.CC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未向債權人履行債務或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這體現了債的相對性
68.AA《繼承法》第5條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據此可知,遺贈撫養協議的效力大于遺囑或遺贈的效力,遺囑或遺贈的效力大于法定繼承
69.BB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物權的特征:(1)物權是支配權,直接支配客體的權利。支配即權利人依其意思對權利客體進行管領或處置。物權是最典型的支配權。(2)物權是絕對權。在法律上,物權人外的任何人都有義務不去干預物權人依法對物進行支配,不得侵害、妨害物權人的權利。(3)物權是財產權。是可通過對有體物和權利的直接支配,或者通過對他人請求為一定行為(包括作為和不作為),而享受生活中的利益的權利
70.AA本題考查超越經營范圍的民事行為的效力。當事人超越經營范圍訂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認定合同無效。但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規定的除外。本題中,裝修公司超越經營范圍銷售木地板、廚衛用具等,并不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的規定,甲乙之間的買賣行為屬于有效的法律行為
71.DD違約金,是指由當事人通過協商預先確定的、在違約發生后作出的獨立于履行行為以外的給付。實際履行是指在一方違反合同時,另一方有權要求其依據合同的規定繼續履行。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根據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由一方當事人預先支付給另一方的一定款項。損害賠償,又稱違約損害賠償,是指違約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依據法律和合同的規定應承擔損害賠償的責任
72.DD債權人的撤銷權,是指因債務人實施減少其財產的行為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行為的權利。撤銷權兼有請求權和形成權的性質。債務人為撤銷之訴的被告,受讓人為訴訟中的第三人。本題中,王某在債權快到期時,無償轉讓財產,導致沒有其他財產可供履行到期債務,損害李四的債權,這種行為屬于可撤銷的行為。故李四有權請求法院撤銷張三的贈與行為
73.CC事實上的處分,是指對物進行物理、化學性質上的改變。A、B、D三項屬于法律上的處分
74.BB根據物權人對標的物的支配范圍,物權可分為完全物權(所有權)與定限物權。完全物權是指權利人對標的物為全面支配的物權。定限物權,也稱限制物權,它是指權利人對標的物僅能于一定限度內為一定范圍支配的物權。定限物權包括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故應選B項。根據物權的發生是基于當事人的意思還是依據法律的規定,物權可分為意定物權與法定物權。意定物權,是指依據當事人的意思而設立的物權。絕大部分物權都是意定物權,如我國法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地役權、抵押權、質權等。法定物權,是指依據法律規定而直接產生的物權。少部分物權,如留置權、船舶優先權、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等,為法定物權
75.C民事法律關系主體是指參與民事法律關系、享有民事權利并承擔民事義務的“人”。這里的“人”應作寬泛的理解,包括公民(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組織。在—定情況下,國家也可以成為民事主體。考點:民事法律關系主體
76.BB形成權是指當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單方的意思表示,使法律關系發生變動的權利。追認權、撤銷權、抵銷權、解除權等皆屬于形成權。本題中A、C兩項屬于追認權,D項為解除權,三者都屬于解除權的范疇。由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純獲利益的合同不需要經過監護人的追認就能發生相應的法律效果,所以B項不屬于行使形成權的行為
77.DD所有權的客體是物。生命權的客體是生命利益。繼承權的客體是被繼承人的遺產
78.AA我國法律明確區分了合同的效力與物權登記的效力。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引發不動產物權變動的合同一經成立,只要在內容上不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定和公序良俗,即可發生效力。而物權登記與否只是決定了物權變動的效力是否發生,不影響合同本身的效力。即便該物權登記是不動產物權變動的生效要件,也不影響合同的效力。所以本題中抵押權不成立不影響抵押合同的效力
79.CC物件損害責任,即是為自己管領下的物件造成他人損害,應當由物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的特殊侵權責任。只有不可抗力、受害人以及第三人原因造成損害才能免責,即便發生了意外事故,也應當承擔責任。在公共場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沒有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施工單位未對修路挖坑設置保護措施,應承擔侵權責任
80.DD高壓線屬于高度危險作業,高度危險責任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所以雖然對于高壓線的斷落,化工廠沒有過錯,但其仍應承擔該損害責任
81.B解析A、B項:占有改定是指動產物權的讓與人與受讓人之間特別約定,標的物仍然由出讓人繼續占有,此時,在物權讓與的合意成立時,視為交付。《物權法》第27條規定:動產物權轉讓時,雙方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效力。本題中,甲將自己的電腦賣給乙,雙方約定電腦賣給乙后仍然由甲使用一個月,該電腦的占有雖并未現實地轉移給乙占有,但乙已經取得了電腦的所有權,此種交付方式實際上就是占有改定。擬制交付是指出讓人將標的物的權利憑證交給受讓人,以代替物的現實交付。本題當中的行為是屬于擬制交付中的占有改定,不是現實交付,因此,B選項正確,A項錯誤。C項:指示交付是指動產由第三人占有時,出讓人將其對于第三人的返還請求權讓與受讓人,以代替交付。《物權法》第26條規定: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該動產的,負有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通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代替交付。本題當中不符合指示交付的要件,因此,C選項錯誤。D項:簡易交付,即受讓人已經占有動產,物權變動的合意成立時,視為交付。《物權法》第25條規定: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依法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法律行為生效時發生效力。本題當中不符合簡易交付的條件,因此,D選項錯誤。綜上所述,本題正確答案為B。
82.AA我國《物權法》沒有規定典權,考生須注意
83.BB《物權法》第190條規定: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經出租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
84.DD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是指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具有整體性和不可分割性,權利人不能保留其中的一項權利而轉讓或拋棄其他權利。不可單獨轉讓和分割,A、B兩項錯誤。C項應為享有對專有部分之外的共有部分的共有權
85.D根據《民法典》第311條的規定,善意取得動產所有權構成要件有五:(a)動產適合善意取得(占有委托物可以善意取得;相反,盜臟、遺失物等占有脫離物原則上不發生善意取得;貨幣或禁止流通物也不適用善意取得);(b)動產的占有人實施無權處分;(c)受讓人為善意;(d)受讓人以合理的價格受讓(贈與、繼承、企業合并不發生善意取得);(e)已經完成了動產的交付(以占有改定的方式交付的不發生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動產質權的構成要件參照動產所有權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但有一點不同,動產質權的善意取得少一個構成要件,不要求受讓人以合理的價格受讓(原因在于:質押合同和抵押合同都是單務、無償合同,談不上質權人或抵押權人以合理的價格受讓的問題)。
A選項中,只要符合前述要件,就可善意取得所有權,不存在障礙,故A選項不當選。
B選項中,只要符合前述要件,就可善意取得質權,不存在障礙,故B選項不當選。
C選項中,若符合善意取得的過程要件,也沒有問題,故C選項不當選。
D選項中,贈與不發生善意取得,故D選項當選。
綜上,本題的正確答案為D選項。
86.AA本題考查對民法上的物的判斷。民法上的物必須是存在于人體之外,這里所說的人體并不以生理上的人體為限,鑲在嘴中的假牙已經成為人體的一部分,就不能再看作是物,所以C項說法錯誤。民法上的物還需要具有稀缺性,空氣能夠無限供給,一般不具有稀缺性,所以B項說法錯誤。商標屬于知識產權的范疇,不屬于民法上的物,民法上的物與知識產權同屬于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所以D項說法錯誤
87.CC特定物是獨具特征或被特定化而無從替代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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