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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頁腳內容約評價中按規定扣分。第五條、竣工驗收合格后15日內,施工單位應積極配合建設單位辦理備案手續。第六條、監理資料的歸檔內容應符合《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第七條、保修階段的監理資料,由原項目監理機構負責跟蹤整理,完成后及時歸檔。進度管理制度為了嚴格控制工程施工進度,確保工程按施工合同規定工期完工,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條所有參加本工程施工的單位必須遵守本制度。第二條開工前制定總的施工進度計劃、階段進度計劃、月進度計劃,報監理及建設單位審批,建設單位及監理審批認可后,施工單位應嚴格按進度計劃配置資源、安排施工。第三條施工單位應及時整理有關資料,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及時檢查和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進度統計分析資料和進度控制報表。每周、月例會施工單位向監理單位報本周(月)工程完成情況和下周進度計劃;由監理審核后,作為下周(月)工程進度的控制依據。第四條通過實際工程進度與計劃施工進度進行對比,對影響進度的原因進行分析,若發現實際進度過慢并可能影響工程進度如期完成,施工單位應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進度,以保證工程進度目標如期實現。第五條由于施工單位責任造成工程進度的延誤,而且施工單位拒絕接受監理工程師加快工程進度的指令或雖采取了加快工程進度的措施,但仍然無法完成合同期內的工程,監理應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能力重新進行審查和評價,必要時向建設單位提出書面報告,建議對工程的一部分實行指定分包或考慮更換施工單位。施工計劃中每一分項工程超出計劃完成時間的,扣減施工費1000元,并在施工合同履約評價中按規定扣分。第六條建設單位對監理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研究后形成決議,由監理予以執行。以上各制度自參加建設各單位工地主要負責人簽字之日起實施。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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