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B/T 16904.1-2006 標準軌距鐵路機車車輛限界檢查 第1部分:檢查方法》相比于《GB/T 16904.1-1997 標準軌距鐵路機車車輛限界規 一般規定及機車車輛限界檢查方法》,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調整和更新:

  1. 結構與內容劃分:2006版標準將內容分為多個部分發布,此為第1部分,專門針對檢查方法進行詳細規定,而1997版則將一般規定與檢查方法合并于同一標準中,未做分部處理。這種變化旨在提供更為細致和針對性的指導。

  2. 技術更新與細化:2006版標準可能根據十余年間的科技進步和鐵路行業的發展,對檢查手段、測量技術及限界尺寸的具體要求進行了修訂和完善,以適應新型機車車輛的技術特征和安全需求。

  3. 標準化語言與格式:遵循了當時最新的國家標準編寫規則,對標準的語言表述、符號使用、圖表展示等方面進行了規范化處理,提高了標準文本的可讀性和實用性。

  4. 安全標準提升:鑒于鐵路運輸安全要求的不斷提高,新版標準可能加強了對機車車輛安全限界的界定,增加了或強化了某些安全相關的檢查項目和指標,確保鐵路運行的安全性。

  5. 適應性增強:考慮到國際鐵路合作與交流的需要,2006版標準可能對部分內容進行了國際化接軌的調整,使得中國鐵路機車車輛限界標準更加符合國際通行規范,便于國際聯運的實施。

  6. 操作流程優化:對于檢查方法的具體步驟、流程和要求,2006版標準可能基于實踐反饋進行了優化,使之更具有操作性和效率,便于現場執行人員理解和執行。

這些變動體現了標準隨時間發展而進行的必要更新,旨在更好地服務于鐵路機車車輛設計、制造及運營的安全與效率。


如需獲取更多詳盡信息,請直接參考下方經官方授權發布的權威標準文檔。

....

查看全部

  • 現行
  • 正在執行有效
  • 2006-12-14 頒布
  • 2007-05-01 實施
?正版授權
GB/T 16904.1-2006標準軌距鐵路機車車輛限界檢查第1部分:檢查方法_第1頁
GB/T 16904.1-2006標準軌距鐵路機車車輛限界檢查第1部分:檢查方法_第2頁
GB/T 16904.1-2006標準軌距鐵路機車車輛限界檢查第1部分:檢查方法_第3頁
免費預覽已結束,剩余5頁可下載查看

下載本文檔

GB/T 16904.1-2006標準軌距鐵路機車車輛限界檢查第1部分:檢查方法-免費下載試讀頁

文檔簡介

ICS45.060.01S0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16904.1—2006代替GB/T16904.1-1997標準軌距鐵路機車車輛限界檢查第1部分:檢查方法Checkingofrollingstockclearanceforstandardgaugerailways-Part1:Methodsforinspecting2006-12-14發布2007-05-01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GB/T16904.1—2006GB/T16904《標準軌距鐵路機車車輛限界檢查》分為兩個部分:-第1部分:檢查方法;第第2部分:限界規。本部分為GB/T16904的第1部分.本部分代替GB/T16904.1—1997《標準軌距鐵路機車車輛限界規-般規定及機車車輛限界檢查方法》本部分與GB/T16904.1—1997相比主要變化如下:-將GB/T16904.1一1997中有關限界規的內容調整到GB/T16904.2—2006中去(1997版的GB/T16904.1中;3限界規的一般規定".本版的GB/T16904.2-2006中:3限界規的一般規定"):將GB/T16904.1-1997《標準軌距鐵路機車車輛限界規一般規定及機車車輛限界檢查方法》名稱修改為現名稱:將將表4內容改為文字敘述1997年版的表4,本版的3.2.3c)、3.2.3d);刪除了附錄C(1997年版的附錄C)。本部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提出。本部分由鐵道部標準計量研究所歸口。本部分起草單位:鐵道部標準計量研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張成森、翟建平。本部分于1997年首次發布,本次為第一次修訂。

GB/T16904.1—2006標準軌距鐵路機車車輛限界檢查第1部分:檢查方法1范圍本部分規定了標準軌距鐵路機車車輛限界檢查的環境條件、限界檢查的操作和記錄本部分適用于標準軌距鐵路機車車輛的限界檢查。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B/T16904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勒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GB146.1標準軌距鐵路機車車輛限界機車車輛限界檢查條件3.1境條件不應在有影響檢查的風、雨、雪和強烈振動環境條件下進行機車車輛限界檢查。3.2對被檢機車車輛的要求3.2.1被檢機車車輛(以下簡稱被檢車)的設計制造應符合(B146.1的各項有關要求。3.2.2對被檢車需要調整的機構(如機車的排障器、撒砂管、受電弓等)進行調整3.2.3被檢車應在以下狀態下分別進行檢查:被檢內燃機車及蒸汽機車空車及全整備狀態應符合表1的規定被檢電力機車的空車及全整備狀態應符合表2的規定:被檢車輛在自重或全整備加載重狀態:被檢動車組在自重或全整備加載重狀態。表表1內燃機車及蒸汽機車空車及全整備狀態裝載情況備料(柴油或煤)空空水(工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提供的標準文本僅供個人學習、研究之用,未經授權,嚴禁復制、發行、匯編、翻譯或網絡傳播等,侵權必究。
  • 2. 本站所提供的標準均為PDF格式電子版文本(可閱讀打印),因數字商品的特殊性,一經售出,不提供退換貨服務。
  • 3. 標準文檔要求電子版與印刷版保持一致,所以下載的文檔中可能包含空白頁,非文檔質量問題。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