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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施管理制度15篇【導語】消防設施管理制度怎么寫受歡迎?本為整理了15篇優秀的消防設施消防平安管理制度范文,為便于您查看,點擊下面《名目》可以快速到達對應范文。以下是我為大家收集的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僅供參考,盼望對您有所關心。

名目

【第1篇】幼兒園消防設施設備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斗武器,要求全體員工都要愛惜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平安標志。

二、非火災狀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平安標示。特別狀況確需使用時,需經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三、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平安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

四、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厲?處理,造成嚴峻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五、按有關規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六、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進行日常巡檢,根據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準時更換或修理。

七、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7.1室內消火拴系統定期檢查

室內消火拴箱應常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修理。檢查要求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二)、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敏捷。

(三)、報警按鈕、指示燈及掌握線路功能正常,無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五)、消火拴、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全部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7.2消防平安疏散設施的定期檢查

消防平安疏散設施包括疏散通道、平安出口、疏散樓梯、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燈具等設施。應根據有關規范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平安疏散設施,并建檔管理。

1、每日對平安疏散設施進行巡查,發覺有以下問題之一的,應馬上整改。

(1)、占用疏散通道。

(2)、堵塞平安出口。

(3)、鎖閉疏散門。

(4)、在疏散樓梯上堆放物品。

(5)、破壞、掩蓋、挪用疏散指示標示、應急照明燈具。

2、每月對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燈具的性能進行檢測,發覺故障準時更換或修理。

3、每月進行一次電源切換試驗,以檢測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的完好率,并依據實際狀況進行調整。

7.3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日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1、外觀檢查

(一)、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需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堅固鉛封

(二)、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在紅色區域,應查明緣由,檢修后重新灌裝

(三)、檢查可見部位反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準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修理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反腐處理

(四)、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五)、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準時疏通

2、定期檢查

(一)、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準時充填

(二)、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裂開。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三)、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化學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后,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連續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四)、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愛護措施是否正常

【第2篇】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按國家消防技術標準制定消防設施、器材配備方案,并按方案落實;

2、消防設施、器材實行定位、定人、定標準管理;

3、消防設施、器材每年四次檢查、測試、修理、失效的器材應準時更換;

4、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挪用,不得損壞;

5、消火栓不得圈占和埋壓,每年放水1次,室外栓冬季遇寒冷時,應實行防寒措施愛護。

【第3篇】消防設施、滅火器具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操作維護人員必需熟識和把握消防設施的功能和操作狀況。

二、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消防產品以及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對消防設施、器材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部位、檢查及修理單位(人員)、更換藥劑時間等有關狀況。

三、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即應保證其處于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盼故障工作。需要修理時,應實行相應的措施,修理完成后,應馬上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四、應定期對建筑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巡查,單項檢查、聯動檢查,做好維護保養。

五、消防平安重點單位每日應進行一次建筑消防措施,器材巡查,其他單位每周應至少進行一次。建筑消防設施新城應明確各類建筑消防設施、器材巡查部位和內容。

六、建筑消防設施電源開關、管道閥門、均應指示正常運行位置,并標示開、關的狀態;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的閥門,應當實行鉛封、標示等限位措施。

七、設有建筑消防設施的單位每年應至少進行一次建筑消防設施聯動檢查,每月應至少進行一次建筑消防設施單項檢查。

八、建立建筑消防設施、器材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退的登記制度。發生故障,應當準時組織修復。因故障、修理等緣由,需要臨時停用系統的,應當經單位消防平安責任人批準,系統停用時間超過24h的,在單位消防平安責任人批準的同時,應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并實行有效措施確保平安。

九、滅火器具的維護管理應符合《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2022)和《滅火器修理與報廢規程》(ga95-2022)的有關規定。

十、滅火器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重點檢查滅火器型號、壓力值和修理期限。

【第4篇】消防設施停用管理制度執行標準

一、加強消防設施的管理工作,確保消防設施停用期間的消防平安。

二、裝修、擴建、改建工程,按消防法規的要求進行管理。

三、由施工單位出具書面申請報告,并填寫《消防設施停用呈報表》。

四、由主管工程師審批后,簽發《消防設施停用通知書》并通報有關部門。

五、工程部接到停用通知后,屬于停用消防水的,由主管工程師核定水費,憑財務的水費收據開具《操作票》。

六、工程完工確認后,依據操作票的要求恢復供水。

【第5篇】機關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機關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單位必需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修理保養工作。

二、消防設施設備必需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三、單位必需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學問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修理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便修理保養消防設施設備。

四、消防值班人員應每日對消防掌握設備進行檢查,發覺特別狀況立即通知維護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五、單位應當托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力量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并出具月報告書。

六、單位不得將室內消火栓箱封閉,并應定期對消火栓進行試壓、試水,凡發覺箱門無手動緊急開啟裝置、栓體銹蝕、水管霉爛或漏水,水帶及水槍缺少或消火栓無水等問題,要限期整改滅火器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平安疏散。滅火器檢查、消火栓試壓和自動消防設施運行狀況,應記錄齊全。

七、單位應當對消防設施設備根據規定時間進行修理保養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專業清洗維護部門進行一次全面清洗。

【第6篇】某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平安管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平安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平安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掌握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柜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表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

(6)、將有關狀況記入運行記錄。

3、每月工作: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設備、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火災應急廣播的掌握、顯示、運行、聯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同區域進行全聯動測試,觀看消防監控中心消防掌握設備信號反饋狀況;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狀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仔細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托付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于4月、10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系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二、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由主管平安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3、主管平安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并制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協作平安部門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狀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托付修理單位對全部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需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10年,推車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12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第7篇】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11)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十一)

一、消防設施器材包括防盜門、應急照明燈、指示燈、各種消防標識及干粉滅火器等。

二、由消防監管員每月根據《消防設備設施月檢查記錄表》中的巡回路線項目檢查一遍,并把檢查狀況登記在表格中。

三、檢查內容:

1、防火門:是否關閉狀態,鉸鏈是否敏捷,整體有無損壞。

2、應急照明燈及指示燈:電源是否正常,整體有無損壞,清掃表面灰塵等。

3、各種消防標識:安裝是否堅固,定位是否精確?????,整體有無損壞,清掃表面灰塵等。

4、各種滅火器:瓶體是否完好,固定是否牢靠,保險栓是否完好,氣體壓力是否在規定的范圍內等。

四、相關表格

《消防設備設施月檢查記錄表》gd/e-qe-001-027-01

【第8篇】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平安管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平安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平安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掌握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柜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表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

(6)、將有關狀況記入運行記錄。

3、每月工作: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設備、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火災應急廣播的掌握、顯示、運行、聯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同區域進行全聯動測試,觀看消防監控中心消防掌握設備信號反饋狀況;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狀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仔細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托付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于4月、10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系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二、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由主管平安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3、主管平安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并制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協作平安部門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狀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托付修理單位對全部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需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年,推車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第9篇】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1、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2、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4、物品的堆放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5、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需要修理時,應實行相應的措施,修理完成后,應馬上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6、應根據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7、自動消防設施應根據有關規定,每年托付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第10篇】z小區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編號:管理-w-013

版本:2022-001

小區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目的:

為加強消防設施的管理,有效地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使用。

適用范圍

中山市**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屬下各物業小區

內容:

1、全部消防設施設備由當班的巡崗隊員負責檢查巡察,外圍和車庫每小時最少檢查1次,梯間每班最少檢查1次(8小時)。

2、巡崗隊員主要負責查看消防封條有無特別,如有特別必需打開消火栓蓋,檢查內部配置是否齊全完好。在正常狀況下,通知當班領班準時貼好封條,以便檢查;

3、隊員日常檢查時,若發覺內部配件缺損,應準時上報領班、隊長、主任查明緣由,進行相應處理,由主任書面上報公司,屬責任問題的,則追究處理。

4、每月底之前,對各項目進行全方位消防大檢查一次,由主任帶隊,主要針對消防器材的數量是否有缺少、有無移動、水閥水壓是否正常、小區消防是否存在平安隱患。正常狀況下,統一更換上月封條。

5、主任帶隊檢查時,如發覺小區內消防設施有水壓不夠、滅火器過期或存在平安隱患等現象,應準時與管理處協商解決,并上報公司。

6、特別狀況下,需動用消防器材時,要經過隊長、主任批準后方可使用,使用過后,部門主任要專題上報公司,并準時配置。

7、每月底之前由部門主任對各項目新進隊員進行一次消防學問培訓,以便隊員能夠了解并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8、每月對各小區檢查記錄上交物業總監審核,本制度從2022年3月21日起正式執行。

編制:審批:

維護:生效日期:

抄報:董事辦、總經辦、行政人事部各1份

下發:平安服務部各項目各班各1份

【第11篇】公共消遣場所立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應明確消防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設施的檢查內容和要求,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的要求。消防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二)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三)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四)物品的堆放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五)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需要修理時,應實行相應的措施,修理完成后,應馬上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六)應根據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七)自動消防設施應根據有關規定,每年托付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第12篇】自動消防設施管理制度范文

1、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使用單位應指定部門負責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

2、消防設施應具備有系統竣工圖、設備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調試開通報告、竣工報告、竣工驗收狀況表等有關資料,建立技術檔案;

3、調度室應建立系統的使用操作規程,明確值班人員的職責,并做好系統的運行記錄,發覺故障準時報告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修理保養,確保系統的完好有效;

4、應做好調度室的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記錄;

5、調度室的消防設施應保持連續正常運行狀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隨便中斷運行;

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投入運行2年后,其中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應每隔3年由特地清洗單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應作響應閥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試驗,不合格的應準時更換,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7、每年應托付具有建筑消防自動設施檢測資格的單位對系統進行全面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連續使用。

【第13篇】消防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1、委派專職消防員對儲配站全部消防設備、設施進行統一管理。

2、消防水池及池內儲水量每天檢查一次,觀看有無滲漏或無端流失,如水量不足則準時補足。

3、消防水泵完好,每月至少開啟一次試運轉。每天盤車試運轉一次,以達到良好的供水性能和供水壓力,并且仔細填寫運行記錄。

4、消防管線(明線)、消防栓及根部閥門、噴淋閥門、噴淋頭每周檢查二次,發覺問題準時修理以達到良好的狀態。

5、消防水帶、水槍、大閘、鑰匙等應時刻保持完好,放置整齊不準挪作它用,消防員每天應對以上器具至少檢查一次。

6、滅火器應放置在指定位置,消防員、平安員每天至少檢查一次滅火器所在位置。

7、每周檢查一次滅火器附件,每月擦拭一次滅火器外表,每年檢查一次桶體,換粉,標簽齊全。

8、每周至少檢查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路障使其暢通。

9、以上設備必需掛牌明確設備保管人。

10、運行記錄完整。

【第14篇】企業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是指滅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設施是指建筑物內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幕系統、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鈴等固定設施。消防平安標志是指與消防有關的文字、圖案等。

二、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斗武器,要求全體員工都要愛惜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平安標志。

三、非火災狀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平安標示。特別狀況確需使用時,需經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四、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平安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

五、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厲?處理,造成嚴峻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六、按有關規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七、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進行日常巡檢,根據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準時更換或修理。

八、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8.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定期檢查

1、每日檢查

每日應檢查集中報警掌握器和區域報警掌握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檢查方法:有自檢、巡檢功能,可通過搬動自檢、巡檢開關來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沒有自檢、巡檢功能的,也可采納給一只探測器加煙(或加溫)的方法使探測器報警,來檢查集中報警掌握器或區域報警掌握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時檢查復位、消音、故障報警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覺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準時處理。

2、季度試驗和檢查

每季度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下列試驗和檢查

(一)、按生產廠家說明書的要求,用專用加煙(或加溫)等試驗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是否正常,確認燈顯示是否清楚。試驗中發覺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測器應準時拆換。

(二)、檢驗火災自動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是否正常。在實際操作試驗時,可一次全部進行試驗,也可部分進行試驗。但試驗前肯定要做好妥當支配,以防止不應有的恐慌或混亂。

(三)、自動噴水系統管網上的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是電動報警裝置,應試驗他們的報警功能、信號顯示是否正常。

(四)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詳細試驗方法:切斷主電源,看是否自動轉換到備用電源供電,備用電源指示燈是否亮燈,4h后,再恢復主電源供電,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五)、有聯動掌握功能的系統,應用自動或手動檢查消防掌握設備的掌握顯示功能是否正常。

(六)、強制消防電梯停于首層試驗。如條件許可,客梯和貨梯也易切除外選,接通內選,進行一次強制電梯停首層試驗。

(七)、消防通信設備應進行消防掌握室與所設置的全部對講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晰。

(八)、檢查全部的手動、自動轉換開關,如電源轉換開關、滅火轉換開關、防排煙、防火門、防火卷簾門轉換開關、警報轉換開關、應急照明轉換開關等是否正常。

(九)、進行強切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

(十)、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加煙、加溫試驗器等是否齊備,并處于平安無損和適當愛護狀態。

(十一)、直觀檢查全部消防用電設備的動力線、掌握線、報警信號傳輸線、接地線、接線盒及設備等是否處于平安無損狀態。

(十二)、巡察檢查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和指示裝置的位置是否精確?????,有無缺漏、脫落和丟失,每個探測器的下方及四周各方向,手動報警按鈕的四周是否留出規定的空白空間。

(十三)、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按生產廠家說明書的要求進行試驗和檢查。

3、年度檢查試驗

每年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全面檢查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

8.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定期檢查

1、日常檢查

系統在使用中,應每日定期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一)、水源的水量和水壓。

(二)、消防泵動力。消防水泵應每天運轉一次。若采納自動掌握時,應模擬自動掌握參數進行啟動運轉,每次運轉易為5min。

(三)、報警閥各部件的工作狀態。每天巡檢一切供水總掌握閥、報警掌握閥及配件,進行外觀檢查,保證系統處于無故障狀態。

(四)、自動充氣裝置的工作狀態(如氣壓水罐、增壓水灌)。

2、定期檢查

除日常檢查時,應每月對系統進行一次定期檢查

(一)、噴頭。每月檢查一次噴頭外觀,噴頭外表應清潔,尤其是感溫元件部分,對輕質粉塵可用空氣吹除或用軟布擦凈;對含有污垢的噴頭應將其分批拆換,集中清理,但不能用酸堿溶液或熱水洗擦。

(二)、報警閥。每月檢查一次室外閥門井中的掌握閥,保證閥門處于開啟狀態。對報警閥進行開閥檢驗,觀看閥門開啟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水力警鈴、延遲器的性能。此試驗可通過末端裝置進行。如發覺閥門開啟不通暢或密封不嚴,可拆開閥門檢查,視狀況調換閥瓣密封件。對安裝的壓力表要定期檢驗。

(三)、管路。檢查系統管路有無腐蝕滲漏,濕式系統管路內的水應定期排空、沖洗。對水霧系統管路中的過濾裝置應定期清掃。如發覺管路中有沉積物,應進行沖洗。

(四)、水源。每月檢查一次貯存消防用水的水池、消防水箱,核對水位以及消防水不被他用的技術措施,發覺故障,準時進行修理。檢查消防泵的啟動、吸水、流量和揚程,利用報警掌握閥旁的泄放試驗閥進行一次供水試驗,驗證系統供水力量。

(五)、每月檢查一次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其部件,保證接口完好、無滲漏、有悶蓋。

(六)、每月對水流指示器試驗一次,利用末端裝置試驗閥排水,檢查其能否準時報警。

(七)、檢查火災探測報警裝置和壓力開關、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狀態。如發覺故障準時調換或檢修。

3、年度檢查

(一)、每兩年對儲水設備應修理一次,進行修補和重新油漆。

(二)、每兩年對消防水泵應解體修理一次。

(三)、自動噴水系統每年應進行一次牢靠性評價,并對施工驗收、日常管理維護、修理狀況進行總結。

8.3、二氧化碳滅火系統的定期檢查

要使二氧化碳滅火系統保持良好的狀態,在發生火災時能夠快速有效地投入使用,必需依據規定的使用要求進行常規檢查和定期檢查、保養。

1、常規檢查

公司必需配有經過特地培訓的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對滅火系統進行常規檢查。常規檢查每周進行一次。

(一)、檢查貯氣瓶組室內清潔衛生狀況,是否有潮濕或陽光直射的現象。冬季和夏季應檢查室內溫度是否符合規定。

(二)、檢查起動瓶上的壓力表指針是否處于正常位置。發覺特別應按下列方法檢查:如起動瓶內貯氮氣,每年內部壓力降低值不得大與其200c時額定充裝壓力的10%;若起動瓶內貯二氧化碳,每年泄漏量不得大與其額定充裝量的5%。

(三)、檢查管道系統有無松脫、損壞和嚴峻腐蝕。

(四)、檢查閥門和檢測掌握器等零部件是否完好無損,全部旋鈕、開關是否調定到正常位置。

(五)、檢查電源指示燈是否常亮,備用電源是否牢靠。

(六)、檢查愛護區,特殊是火災探測器和噴嘴的清潔衛生狀況,噴嘴是否暢通。如裝有罩膜的,其罩膜是否完好。

2、定期檢查保養

公司與制造單位或施工安裝單位應簽定期修理合同。滅火系統應每年至少檢修一次,自動檢測報警系統每半年至少檢查一次。

8.4、室內消火拴系統定期檢查

室內消火拴箱應常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修理。檢查要求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二)、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敏捷。

(三)、報警按鈕、指示燈及掌握線路功能正常,無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五)、消火拴、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全部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8.5、消防平安疏散設施的定期檢查

消防平安疏散設施包括疏散通道、平安出口、疏散樓梯、防火門、防火卷簾門、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燈具等設施。應根據有關規范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平安疏散設施,并建檔管理。

1、每日對平安疏散設施進行巡查,發覺有以下問題之一的,應馬上整改。

(1)、占用疏散通道。

(2)、堵塞平安出口。

(3)、鎖閉疏散門。

(4)、在疏散樓梯上堆放物品。

(5)、破壞、掩蓋、挪用疏散指示標示、應急照明燈具。

2、每月對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燈具的性能進行檢測,發覺故障準時更換或修理。

3、每月對防火卷簾門和防火門的開啟狀況進行檢查,發覺開啟不敏捷、閉門器損壞等故障準時修理。

4、每月進行一次電源切換試驗,以檢測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的完好率,并依據實際狀況進行調整。

8.6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日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1、外觀檢查

(一)、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需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堅固鉛封

(二)、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在紅色區域,應查明緣由,檢修后重新灌裝

(三)、檢查可見部位反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準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修理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反腐處理

(四)、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五)、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準時疏通

2、定期檢查

(一)、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準時充填

(二)、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裂開。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三)、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化學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后,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連續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四)、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愛護措施是否正常

【第15篇】消防設施、器材檢查修理管理制度

為加強xx供電分公司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檢查、檢測、保養、修理和管理,使其常常保持完整好用,隨時處于良好的待用狀態,適應撲救火災的需要,依據國家消防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包括:自動防火報警系統及監控系統、手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及掌握系統、消防廣播、消防水泵系統、消防給水管道、消防水箱、防煙及排煙設備、防火門及防火卷簾、消火栓、火災救助器材及防護器材、消防器材及器具、隨車滅火器具等。上述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檢查、檢測、保養、修理、配備和管理,必需列入分公司年度工作方案,并由分公司生技科、實業公司修理組仔細組織實施。

二、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是分公司和各單位進行火災報警、初期火災撲救的設備,各單位及人員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要落實責任制,達到會使用,指定專人保管和管理,并負責定期檢查、檢測、維護和保養。

三、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一)分公司電力調度辦公大樓的消防設施(自動防火報警系統及監控系統、手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及掌握系統、消防水泵系統、消防給水管道、消防水箱、防煙及排煙設備、防火門及防火卷簾、消火栓等)、家屬樓的消防設施由實業公司修理組負責使用和保管,并建立和執行相關管理制度。

(二)分公司直屬各單位、實業公司及下屬各單位的辦公和營業場所、變電站、供電營業所、調度室、倉庫、鍋爐房等的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消防水泵系統、消火栓、推車或手提滅火器、防火沙箱、消防鍬、鉤、桶等,由各單位負責使用和管理。

(三)隨車配備的滅火器具,由車輛使用單位負責使用和管理。

四、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檢查、維護和保養。

(一)電力調度辦公樓、分公司庫房和家屬樓的消防設施,由實業公司修理組負責檢查、維護和保養。應實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

1、不定期例行檢查、維護和保養。

(1)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應有專人保管和使用,值班員交接班前后必需進行檢查和擦拭保養,要常常保持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清潔,防止丟失損壞。

(2)分公司電力調度辦公樓門衛值班室值班人員、電建公司修理組人員要仔細學習和把握消防設施的運行學問,熟記心里,熟識設備和各種操作程序。熟識探頭和手報的詳細位置,會聯動操作,遇有報警應精確?????無誤地確定詳細位置。堅守工作崗位,作好本班運行記錄,堅持交接班制度,室內不準使用電爐子,閑雜人員禁止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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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目

【第1篇】幼兒園消防設施設備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斗武器,要求全體員工都要愛惜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平安標志。

二、非火災狀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平安標示。特別狀況確需使用時,需經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三、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平安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

四、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厲?處理,造成嚴峻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五、按有關規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六、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進行日常巡檢,根據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準時更換或修理。

七、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7.1室內消火拴系統定期檢查

室內消火拴箱應常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修理。檢查要求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二)、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敏捷。

(三)、報警按鈕、指示燈及掌握線路功能正常,無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五)、消火拴、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全部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7.2消防平安疏散設施的定期檢查

消防平安疏散設施包括疏散通道、平安出口、疏散樓梯、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燈具等設施。應根據有關規范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平安疏散設施,并建檔管理。

1、每日對平安疏散設施進行巡查,發覺有以下問題之一的,應馬上整改。

(1)、占用疏散通道。

(2)、堵塞平安出口。

(3)、鎖閉疏散門。

(4)、在疏散樓梯上堆放物品。

(5)、破壞、掩蓋、挪用疏散指示標示、應急照明燈具。

2、每月對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燈具的性能進行檢測,發覺故障準時更換或修理。

3、每月進行一次電源切換試驗,以檢測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的完好率,并依據實際狀況進行調整。

7.3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日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1、外觀檢查

(一)、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需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堅固鉛封

(二)、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在紅色區域,應查明緣由,檢修后重新灌裝

(三)、檢查可見部位反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準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修理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反腐處理

(四)、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五)、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準時疏通

2、定期檢查

(一)、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準時充填

(二)、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裂開。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三)、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化學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后,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連續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四)、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愛護措施是否正常

【第2篇】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按國家消防技術標準制定消防設施、器材配備方案,并按方案落實;

2、消防設施、器材實行定位、定人、定標準管理;

3、消防設施、器材每年四次檢查、測試、修理、失效的器材應準時更換;

4、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挪用,不得損壞;

5、消火栓不得圈占和埋壓,每年放水1次,室外栓冬季遇寒冷時,應實行防寒措施愛護。

【第3篇】消防設施、滅火器具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操作維護人員必需熟識和把握消防設施的功能和操作狀況。

二、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消防產品以及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對消防設施、器材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部位、檢查及修理單位(人員)、更換藥劑時間等有關狀況。

三、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即應保證其處于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盼故障工作。需要修理時,應實行相應的措施,修理完成后,應馬上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四、應定期對建筑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巡查,單項檢查、聯動檢查,做好維護保養。

五、消防平安重點單位每日應進行一次建筑消防措施,器材巡查,其他單位每周應至少進行一次。建筑消防設施新城應明確各類建筑消防設施、器材巡查部位和內容。

六、建筑消防設施電源開關、管道閥門、均應指示正常運行位置,并標示開、關的狀態;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的閥門,應當實行鉛封、標示等限位措施。

七、設有建筑消防設施的單位每年應至少進行一次建筑消防設施聯動檢查,每月應至少進行一次建筑消防設施單項檢查。

八、建立建筑消防設施、器材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退的登記制度。發生故障,應當準時組織修復。因故障、修理等緣由,需要臨時停用系統的,應當經單位消防平安責任人批準,系統停用時間超過24h的,在單位消防平安責任人批準的同時,應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并實行有效措施確保平安。

九、滅火器具的維護管理應符合《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2022)和《滅火器修理與報廢規程》(ga95-2022)的有關規定。

十、滅火器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重點檢查滅火器型號、壓力值和修理期限。

【第4篇】消防設施停用管理制度執行標準

一、加強消防設施的管理工作,確保消防設施停用期間的消防平安。

二、裝修、擴建、改建工程,按消防法規的要求進行管理。

三、由施工單位出具書面申請報告,并填寫《消防設施停用呈報表》。

四、由主管工程師審批后,簽發《消防設施停用通知書》并通報有關部門。

五、工程部接到停用通知后,屬于停用消防水的,由主管工程師核定水費,憑財務的水費收據開具《操作票》。

六、工程完工確認后,依據操作票的要求恢復供水。

【第5篇】機關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機關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單位必需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修理保養工作。

二、消防設施設備必需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三、單位必需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學問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修理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便修理保養消防設施設備。

四、消防值班人員應每日對消防掌握設備進行檢查,發覺特別狀況立即通知維護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五、單位應當托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力量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并出具月報告書。

六、單位不得將室內消火栓箱封閉,并應定期對消火栓進行試壓、試水,凡發覺箱門無手動緊急開啟裝置、栓體銹蝕、水管霉爛或漏水,水帶及水槍缺少或消火栓無水等問題,要限期整改滅火器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平安疏散。滅火器檢查、消火栓試壓和自動消防設施運行狀況,應記錄齊全。

七、單位應當對消防設施設備根據規定時間進行修理保養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專業清洗維護部門進行一次全面清洗。

【第6篇】某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平安管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平安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平安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掌握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柜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表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

(6)、將有關狀況記入運行記錄。

3、每月工作: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設備、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火災應急廣播的掌握、顯示、運行、聯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同區域進行全聯動測試,觀看消防監控中心消防掌握設備信號反饋狀況;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狀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仔細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托付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于4月、10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系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二、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由主管平安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3、主管平安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并制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協作平安部門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狀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托付修理單位對全部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需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10年,推車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12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第7篇】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11)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十一)

一、消防設施器材包括防盜門、應急照明燈、指示燈、各種消防標識及干粉滅火器等。

二、由消防監管員每月根據《消防設備設施月檢查記錄表》中的巡回路線項目檢查一遍,并把檢查狀況登記在表格中。

三、檢查內容:

1、防火門:是否關閉狀態,鉸鏈是否敏捷,整體有無損壞。

2、應急照明燈及指示燈:電源是否正常,整體有無損壞,清掃表面灰塵等。

3、各種消防標識:安裝是否堅固,定位是否精確?????,整體有無損壞,清掃表面灰塵等。

4、各種滅火器:瓶體是否完好,固定是否牢靠,保險栓是否完好,氣體壓力是否在規定的范圍內等。

四、相關表格

《消防設備設施月檢查記錄表》gd/e-qe-001-027-01

【第8篇】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平安管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平安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平安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掌握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柜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表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

(6)、將有關狀況記入運行記錄。

3、每月工作: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設備、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火災應急廣播的掌握、顯示、運行、聯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同區域進行全聯動測試,觀看消防監控中心消防掌握設備信號反饋狀況;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狀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仔細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托付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于4月、10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系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二、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由主管平安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3、主管平安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并制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協作平安部門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狀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托付修理單位對全部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需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年,推車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第9篇】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1、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2、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4、物品的堆放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5、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需要修理時,應實行相應的措施,修理完成后,應馬上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6、應根據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7、自動消防設施應根據有關規定,每年托付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第10篇】z小區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編號:管理-w-013

版本:2022-001

小區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目的:

為加強消防設施的管理,有效地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使用。

適用范圍

中山市**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屬下各物業小區

內容:

1、全部消防設施設備由當班的巡崗隊員負責檢查巡察,外圍和車庫每小時最少檢查1次,梯間每班最少檢查1次(8小時)。

2、巡崗隊員主要負責查看消防封條有無特別,如有特別必需打開消火栓蓋,檢查內部配置是否齊全完好。在正常狀況下,通知當班領班準時貼好封條,以便檢查;

3、隊員日常檢查時,若發覺內部配件缺損,應準時上報領班、隊長、主任查明緣由,進行相應處理,由主任書面上報公司,屬責任問題的,則追究處理。

4、每月底之前,對各項目進行全方位消防大檢查一次,由主任帶隊,主要針對消防器材的數量是否有缺少、有無移動、水閥水壓是否正常、小區消防是否存在平安隱患。正常狀況下,統一更換上月封條。

5、主任帶隊檢查時,如發覺小區內消防設施有水壓不夠、滅火器過期或存在平安隱患等現象,應準時與管理處協商解決,并上報公司。

6、特別狀況下,需動用消防器材時,要經過隊長、主任批準后方可使用,使用過后,部門主任要專題上報公司,并準時配置。

7、每月底之前由部門主任對各項目新進隊員進行一次消防學問培訓,以便隊員能夠了解并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8、每月對各小區檢查記錄上交物業總監審核,本制度從2022年3月21日起正式執行。

編制:審批:

維護:生效日期:

抄報:董事辦、總經辦、行政人事部各1份

下發:平安服務部各項目各班各1份

【第11篇】公共消遣場所立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應明確消防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設施的檢查內容和要求,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的要求。消防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二)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三)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四)物品的堆放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五)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需要修理時,應實行相應的措施,修理完成后,應馬上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六)應根據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七)自動消防設施應根據有關規定,每年托付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第12篇】自動消防設施管理制度范文

1、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使用單位應指定部門負責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

2、消防設施應具備有系統竣工圖、設備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調試開通報告、竣工報告、竣工驗收狀況表等有關資料,建立技術檔案;

3、調度室應建立系統的使用操作規程,明確值班人員的職責,并做好系統的運行記錄,發覺故障準時報告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修理保養,確保系統的完好有效;

4、應做好調度室的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記錄;

5、調度室的消防設施應保持連續正常運行狀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隨便中斷運行;

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投入運行2年后,其中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應每隔3年由特地清洗單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應作響應閥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試驗,不合格的應準時更換,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7、每年應托付具有建筑消防自動設施檢測資格的單位對系統進行全面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連續使用。

【第13篇】消防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1、委派專職消防員對儲配站全部消防設備、設施進行統一管理。

2、消防水池及池內儲水量每天檢查一次,觀看有無滲漏或無端流失,如水量不足則準時補足。

3、消防水泵完好,每月至少開啟一次試運轉。每天盤車試運轉一次,以達到良好的供水性能和供水壓力,并且仔細填寫運行記錄。

4、消防管線(明線)、消防栓及根部閥門、噴淋閥門、噴淋頭每周檢查二次,發覺問題準時修理以達到良好的狀態。

5、消防水帶、水槍、大閘、鑰匙等應時刻保持完好,放置整齊不準挪作它用,消防員每天應對以上器具至少檢查一次。

6、滅火器應放置在指定位置,消防員、平安員每天至少檢查一次滅火器所在位置。

7、每周檢查一次滅火器附件,每月擦拭一次滅火器外表,每年檢查一次桶體,換粉,標簽齊全。

8、每周至少檢查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路障使其暢通。

9、以上設備必需掛牌明確設備保管人。

10、運行記錄完整。

【第14篇】企業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是指滅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設施是指建筑物內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幕系統、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鈴等固定設施。消防平安標志是指與消防有關的文字、圖案等。

二、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斗武器,要求全體員工都要愛惜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平安標志。

三、非火災狀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平安標示。特別狀況確需使用時,需經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四、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平安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

五、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厲?處理,造成嚴峻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六、按有關規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七、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進行日常巡檢,根據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準時更換或修理。

八、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8.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定期檢查

1、每日檢查

每日應檢查集中報警掌握器和區域報警掌握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檢查方法:有自檢、巡檢功能,可通過搬動自檢、巡檢開關來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沒有自檢、巡檢功能的,也可采納給一只探測器加煙(或加溫)的方法使探測器報警,來檢查集中報警掌握器或區域報警掌握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時檢查復位、消音、故障報警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覺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準時處理。

2、季度試驗和檢查

每季度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下列試驗和檢查

(一)、按生產廠家說明書的要求,用專用加煙(或加溫)等試驗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是否正常,確認燈顯示是否清楚。試驗中發覺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測器應準時拆換。

(二)、檢驗火災自動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是否正常。在實際操作試驗時,可一次全部進行試驗,也可部分進行試驗。但試驗前肯定要做好妥當支配,以防止不應有的恐慌或混亂。

(三)、自動噴水系統管網上的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是電動報警裝置,應試驗他們的報警功能、信號顯示是否正常。

(四)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詳細試驗方法:切斷主電源,看是否自動轉換到備用電源供電,備用電源指示燈是否亮燈,4h后,再恢復主電源供電,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五)、有聯動掌握功能的系統,應用自動或手動檢查消防掌握設備的掌握顯示功能是否正常。

(六)、強制消防電梯停于首層試驗。如條件許可,客梯和貨梯也易切除外選,接通內選,進行一次強制電梯停首層試驗。

(七)、消防通信設備應進行消防掌握室與所設置的全部對講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晰。

(八)、檢查全部的手動、自動轉換開關,如電源轉換開關、滅火轉換開關、防排煙、防火門、防火卷簾門轉換開關、警報轉換開關、應急照明轉換開關等是否正常。

(九)、進行強切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

(十)、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加煙、加溫試驗器等是否齊備,并處于平安無損和適當愛護狀態。

(十一)、直觀檢查全部消防用電設備的動力線、掌握線、報警信號傳輸線、接地線、接線盒及設備等是否處于平安無損狀態。

(十二)、巡察檢查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和指示裝置的位置是否精確?????,有無缺漏、脫落和丟失,每個探測器的下方及四周各方向,手動報警按鈕的四周是否留出規定的空白空間。

(十三)、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按生產廠家說明書的要求進行試驗和檢查。

3、年度檢查試驗

每年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全面檢查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

8.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定期檢查

1、日常檢查

系統在使用中,應每日定期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一)、水源的水量和水壓。

(二)、消防泵動力。消防水泵應每天運轉一次。若采納自動掌握時,應模擬自動掌握參數進行啟動運轉,每次運轉易為5min。

(三)、報警閥各部件的工作狀態。每天巡檢一切供水總掌握閥、報警掌握閥及配件,進行外觀檢查,保證系統處于無故障狀態。

(四)、自動充氣裝置的工作狀態(如氣壓水罐、增壓水灌)。

2、定期檢查

除日常檢查時,應每月對系統進行一次定期檢查

(一)、噴頭。每月檢查一次噴頭外觀,噴頭外表應清潔,尤其是感溫元件部分,對輕質粉塵可用空氣吹除或用軟布擦凈;對含有污垢的噴頭應將其分批拆換,集中清理,但不能用酸堿溶液或熱水洗擦。

(二)、報警閥。每月檢查一次室外閥門井中的掌握閥,保證閥門處于開啟狀態。對報警閥進行開閥檢驗,觀看閥門開啟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水力警鈴、延遲器的性能。此試驗可通過末端裝置進行。如發覺閥門開啟不通暢或密封不嚴,可拆開閥門檢查,視狀況調換閥瓣密封件。對安裝的壓力表要定期檢驗。

(三)、管路。檢查系統管路有無腐蝕滲漏,濕式系統管路內的水應定期排空、沖洗。對水霧系統管路中的過濾裝置應定期清掃。如發覺管路中有沉積物,應進行沖洗。

(四)、水源。每月檢查一次貯存消防用水的水池、消防水箱,核對水位以及消防水不被他用的技術措施,發覺故障,準時進行修理。檢查消防泵的啟動、吸水、流量和揚程,利用報警掌握閥旁的泄放試驗閥進行一次供水試驗,驗證系統供水力量。

(五)、每月檢查一次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其部件,保證接口完好、無滲漏、有悶蓋。

(六)、每月對水流指示器試驗一次,利用末端裝置試驗閥排水,檢查其能否準時報警。

(七)、檢查火災探測報警裝置和壓力開關、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狀態。如發覺故障準時調換或檢修。

3、年度檢查

(一)、每兩年對儲水設備應修理一次,進行修補和重新油漆。

(二)、每兩年對消防水泵應解體修理一次。

(三)、自動噴水系統每年應進行一次牢靠性評價,并對施工驗收、日常管理維護、修理狀況進行總結。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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