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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目標量化管理

蔣四安工程師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E-mail:jiangsian123@163.com一、重點單位消防管理的法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四、十六條規定的十項消防安全職責;2、公安部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風險自擔)1、消防安全職責2、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3、場所設置要求4、消防安全管理措施5、防火檢查6、火災隱患整改7、消防宣傳教育、培訓8、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與演練9、火災事故處理10、消防檔案二、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目標③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將其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并建立與當地公安消防機構聯系制度,按時參加公安消防機構組織的消防工作會議,按時報送重點單位消防工作報告表,及時反映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況。④房屋出租、承包、租賃、合作或委托經營。

A.房屋出租、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訂立的合同中應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B.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設施應由產權單位或委托管理的單位統一管理。兩個以上產權單位或產權人合作經營的場所,各產權單位或產權人應明確管理責任,也可委托統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經營的單位或個人應當接受產權單位統一管理,自覺履行消防安全職責。⑤商場、市場、賓館飯店、歌舞娛樂等公眾聚集場所和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場所應當加強風險管理,積極投保火災公眾責任險,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強社會防災防損能力。2、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重點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其職責有: ①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消防工作業務經費預算方案; ②確定本單位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③組織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3、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重點單位應當根據需要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其職責有: ①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工作業務經費預算方案,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②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③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④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4、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職責:①掌握消防法律法規,了解本單位消防安全狀況,有關消防工作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②提請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提出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議;③實施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及時發現火災隱患,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④管理、維護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⑤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員工進行教育培訓;⑥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演練;⑦記錄消防工作開展情況,完善消防檔案;⑧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④落實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確保本責任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滅火器材、消防設施及疏散指示標志完好有效;⑤定期開展消防安全自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組織整改,重大情況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及保衛部門報告;⑥發生火災時,組織員工按預案疏散人員,撲救火災⑦完成本單位確定的其它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單位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和監督。6、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職責:

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應經公安消防機構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其職責有:①掌握自動消防系統的功能及操作規程;②每日測試主要消防設施功能,發現故障應在24小時內排除,不能排除的應逐級上報;③核實、確認報警信息,及時排除誤報和一般故障;④發生火災時,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時報警和啟動相關消防設施。

7、義務消防隊員職責:

①熟悉本單位滅火與應急疏散預案,知道本人在義務消防組織中的職責分工;②參加消防業務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了解防火知識,掌握滅火與疏散技能,會使用滅火器材及消防設施; ③做好本部門、本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傳消防安全常識,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④發生火災時須立即趕赴現場,服從現場指揮,積極參加撲救火災、疏散人員、保護現場等工作。8、員工職責:

①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嚴格執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及安全操作規程;②班前班后檢查本崗位工作設施、設備、場地,發現隱患及時排除并向上級主管報告;③熟悉本工作場所滅火器材、消防設施及安全出口的位置,積極參加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發生火災時,現場員工應當組織引導群眾安全疏散、撲救火災和及時報警;④指導、督促外來人員遵守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影響消防安全行為。消防管理網絡圖消防責任人煙葉科生產科物資科原葉他庫復烤倉庫煙草站收購點農藥庫肥料庫存消防職能部門消防管理人消防管理人分管領導分管領導1、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例會制度,包括:會議召集、人員組成、會議頻次、議題范圍、決定事項、會議記錄等。2)消防組織管理制度,包括:組織機構及人員、工作職責例會,教育培訓、活動要求等。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頻次、培訓對象(包括特殊工種及新員工)、培訓要求、培訓內容、考核辦法、情況記錄等。4)防火巡查、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制度,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檢查頻次、參加人員、檢查部位、內容和方法、火災隱患認定、處置和報告程序、整改責任和看護措施、情況記錄等。此外,還有(根據不同單位):

1)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2)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3)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4)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5)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6)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7)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三)場所設置要求

總要求是:本單位建筑的建筑結構、耐火等級、總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符合GBJ16、GB50045、GB50098、JGJ48等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的具體規定。1、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和安全布局:

1)耐火等級 不同生產、經營和儲存性質以及規模、高度的場所其建筑物的耐火等級要求是不同的。如商(市)場建筑不應低于二級,確有困難時,可采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但不應超過二層,不應采用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室外市場構筑物的承重構件應采用不燃材料,頂棚應采用不燃、難燃材料。2.4商場和倉庫、車間與倉庫、性質相抵觸的車間、倉庫之間應有完全的防火分隔。2.5地下商場不應設在地下三層及三層以下,不應經營和儲存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儲存物品屬性的商品。2.6高層民用建筑內的人員密集場所不應布置在有爆炸危險的鍋爐房、燃油發電機房的上面或貼鄰。2、安全出口及疏散:1)安全出口

1.1建筑物安全出口數一般不應少于2個。 1.2人員集中場所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應分散布置,相鄰2個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m。 1.3疏散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不應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側拉門等。疏散門內外1.4米范圍內不應設置踏步。安全出口處不應設置門檻、臺階、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1.5疏散樓梯和走道上的階梯不應采用螺旋樓梯和扇形踏步。2)疏散寬度

不同性質的建筑物安全疏散寬度要求是不同的。如:商場市場內疏散樓梯、走道及首層疏散外門的各自總寬度,均應根據GBJl6、GB50045、GB50098、JGJ48規定的有關疏散寬度指標和實際疏散人數計算確定。商場營業廳貨架、柜臺的布置應便于人員安全疏散,通向安全出口的主要疏散通道凈寬不應小于3m,其它疏散通道凈寬不應小于2m;每層建筑面積小于500m2時,通向安全出口的主要疏散走道的寬度不應小于2m,其他疏散走道寬度不應小于1.5m。首層疏散外門最小凈寬不小于1.4m。4)疏散樓梯間(以商場為例)

4.1下列商場市場建筑應設置封閉樓梯間: a)超過5層的公共建筑; b)建筑面積≥500m2,底層地坪與室外出入口高差不大于10m的地下建筑; c)建筑高度不超過32m的二類高層民用建筑或高層民用建筑裙房; d)其他應設置封閉樓梯間的建筑。封閉式樓梯間和防煙樓梯間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

4.2下列商場市場建筑應設置防煙樓梯間: a)一類高層民用建筑或建筑高度超過32m的二類高層民用建筑; b)底層地坪與室外出入口高差大于10m的地下建筑; c)其他應設置防煙樓梯間的建筑。 注:高層民用建筑的分類按GB50045標準確定。 4.3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設置應符合GBJ16、GB50045、GB50098中的有關要求。4.4高層民用建筑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門應采用不低于乙級的防火門,多層民用建筑內封閉樓梯間可采用雙向彈簧門。4.5地下、半地下室與地上層不應共用樓梯間,當必須共用樓梯間時,應在首層與地下或半地下層的出入口處,設置耐火極限不低于2h的隔墻和乙級防火門隔開,并應有明顯標志。4.6樓梯間的首層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出口。4.7樓梯間及其前室內不應附設燒水間,可燃材料儲藏室,并不應有影響疏散的凸出物。3、建筑內部裝修

建筑內部裝修應符合GB50222、GB50354等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的要求。

1)內部裝修不應影響消防設施2)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門廳,其頂棚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裝修,其它部位應采用難燃性以上的材料裝修。3)消防水泵房、排煙機房、固定滅火系統鋼瓶間、配電室、變壓器室、通風和空調機房等,其內部所有裝修均應采用不燃材料。

4)公眾聚集的場所應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5)建筑物的地下部分的辦公室、客房、公共活動用房等,其頂棚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裝修,其它部位應采用難燃性以上的材料裝修。6)一類高層民用建筑內的商業營業廳,其頂棚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窗簾、帷幕及其它裝飾材料應不低于B1級。二類高層民用建筑內的商業營業廳,其頂棚、墻面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7)當建筑物內裝有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和自動滅火系統時,一些部位的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適當放寬。4、建筑消防設施(以商場為例)

1)消火栓 下列建筑應設置室內消火栓: a)超過5層或體積≥5000m3的建筑; b)超過6層的,底層設有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 c)高層民用建筑; d)建筑面積>300m2的地下建筑;e)工業建筑。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2.1下列建筑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a)每層建筑面積>3000m2,或總建筑面積>9000m2的單層、多層商場市場; b)建筑面積>500m2的地下商場市場; c)設在高層民用建筑及其裙房內的商場市場和建筑面積>200m2的可燃物品庫房。 2.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設置應符合GB50084的有關要求。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3.1下列建筑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a)每層建筑面積>3000m2的單層、多層商場市場; b)建筑面積>500m2的地下商場市場; c)設在一類高層民用建筑內的商場市場、設在二類高層民用建筑內且建筑面積>500m2的商場市場營業廳。 3.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置應符合GB50116中的有關要求。

4)防排煙系統

4.1下列建筑應設置防排煙系統: a)單層、多層建筑內的商場市場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其開窗面積不應小于地面面積的2%;每層建筑面積>3000m2或總建筑面積>9000m2的商場市場,當開窗面積不能滿足要求時應設置機械排煙; b)設在高層民用建筑及其裙房內的商場市場; c)地下商場市場。

4.2不應設置影響商場市場自然排煙的貨架、柜臺、室內外廣告牌等。 4.3不超過6m凈高的商場市場應劃分500m2的防煙分區,每個防煙分區均應設有排煙口,排煙口距最遠點的水平距離不應超過30m。 4.4防排煙系統的設置應符合GB50045、GB50098中的有關要求。5)火災應急照明

5.1下列部位應設有火災應急照明 a)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 b)設有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的建筑物的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 c)單層、多層建筑內的每層建筑面積>1500m2的營業廳、建筑面積>300m2的地下商場市場及高層建筑內的商場市場營業廳; d)消防控制室、自備發電機房、消防水泵房以及發生火災仍需堅持工作的其它房間。

5.2火災應急照明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火災應急照明燈宜設置在墻面或頂棚上,地上建筑的應急照明照度不應低于0.5Lx,地下建筑不應低于5Lx;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房間應保持正常的照度; b)火災應急照明燈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然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c)火災應急照明燈可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其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min(設置在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內,不應少于30min); d)正常電源斷電后,火災應急照明電源轉換時間應不大于15s。6)疏散指示標志

6.1商場市場營業廳、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上方、疏散走道及疏散樓梯間應設有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6.2地下商場市場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線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墻上應設有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6.3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置醒目,方向指示標志圖形應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 b)設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標志,其下邊緣距門的上邊緣不宜大于0.3m;c)設置在墻面上的疏散指示標志,標志中心線距室內地坪不應大于1m(不易安裝的部位可安裝在上部),燈光疏散指示標志間距不應大于20m(設置在地下建筑內,不應大于15m);d)設置在地面上的疏散指示標志,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線連續設置,當間斷設置時,燈光型疏散指示標志不應大于5m;e)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f)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可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其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min(設置在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內,不應少于30min)。工作電源斷電后,應能自動接合備用電源。 7)滅火器

7.1滅火器的配置應符合GBJ140中的有關要求。 7.2滅火器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要求: a)撲救A類(固體)火災應選用水型、泡沫、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 b)撲救B類(液體)火災應選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型滅火器,撲救極性溶劑B類火災不得選用化學泡沫滅火器; c)撲救C類(氣體)火災應選用干粉、二氧化碳型滅火器; d)撲救帶電火災應選用二氧化碳、干粉型滅火器; e)撲救D類火災的滅火器材應由設計單位和當地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協商解決。7.3一個滅火器設置點的滅火器不應少于2具,每個設置點的滅火器不宜多于5具。7.4手提式滅火器宜設置在掛鉤、托架上或滅火器箱內,其頂部離地面高度應小于1.5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應小于0.15m。 8)其它消防設施 商場市場還應設置的其它消防設施應符合GBJ16、GB50045、GB50098等規范的有關要求。(四)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一般規定

①單位有新建、改建、擴建、內部裝修、經營布局改變或變更使用性質時,應當依法將消防設計圖紙報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經審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時,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驗收合格后應申報消防安全檢查,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和開業。 ②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③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④單位內部舉辦展銷等大型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并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經公安消防機構對活動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大型活動期間,單位應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對舉辦活動的現場應加強管理,落實消防安全措施。2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

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將營業廳、倉庫、重要設備用房、消防控制室等容易發生火災、火災容易蔓延、人員和物資集中、消防設備用房等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并實行嚴格的管理。3電氣防火管理

1)一般規定

1.1電器設備應由具有電工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1.2防爆、防潮、防塵的部位安裝電氣設備應符合有關安全要求。 1.3每年應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性能檢查,必要時應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電氣消防安全檢查。

2)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的防火

2.1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a)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難燃PVC管保護,導線不應裸露,并應留有1至2處檢修孔; b)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采用不燃材料制作。配電箱不應安裝在可燃和易燃的裝修材料上; c)開關、插座應安裝在難燃或不燃材料上; d)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不燃材料、或導線穿越可燃或易燃的裝修材料時,應采用不燃材8料保護隔熱; e)保險絲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2.2電氣設備的安裝和線路的敷設還應符合GB50303、GBJ16、GB50045、GB50098中的有關要求。

3)電氣防火管理 單位應加強電氣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a)電氣線路改造、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審批手續,不得私拉亂接電氣設備; b)生產、營業、使用期間不應進行設備檢修、電氣焊作業; c)未經允許,不得在生產區、營業區、倉庫區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

4可燃物、火源管理

加強可燃物及明火設施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a)商場營業廳、有火災爆炸危險的車間、倉庫禁止使用明火; b)商場營業廳、有火災爆炸危險的車間、倉庫禁止吸煙,商場、賓館等人員密集場所營業期間禁止明火維修和油漆粉刷作業; c)地下商場、地下建筑禁止經營和儲存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的商品、物品。d)配電設備等電氣設備周圍不應堆放可燃物;e)地下室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高層建筑嚴禁使用和存放瓶裝液化石油氣;f)單位進行維修、裝修施工現場動用電氣焊等明火時,應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的可燃物,并設專人監督,禁止在運行中的管道、裝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和切割。違章電焊引起火災案例:5安全疏散設施管理

a)防火門、防火卷簾、疏散指示標志、火災應急照明、火災應急廣播等設施應設置齊全、完好有效。 b)應在明顯位置設置安全疏散圖示,在常閉防火門上設有警示文字和符號,防火卷簾下應設有禁放標志;c)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物品的懸掛或擺放不應占用樓梯間及其前室、電梯前室、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應遮擋、覆蓋疏散指示標志,妨礙人員安全疏散; d)生產、營業期間禁止將安全出口上鎖,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裝固定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禁止在公共區域的外窗上安裝金屬護欄; e)商場市場、超市等安全疏散門應采用消防安全推栓門、門禁系統等先進的安全疏散設施。安全疏散設施相關要求(視頻):6建筑消防設施、器材管理

1)一般規定 1.1單位應加強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證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齊全,并能正常使用。 1.2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場所,應建立維護保養制度,確定專職人員維護保養;自身沒有能力維護保養的,應當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組織或單位進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并與受委托組織或單位簽訂合同,在合同中確定維護保養內容。維護保養,應當保留記錄。1.3消防設施所使用的標志分為“使用”、“故障”、“檢修”、“停用”四類。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與消防設施的特點,制定適合實際的使用標志,指定人員根據消防設施的狀態及時調整標志,并進行記錄。單位應采取措施確保標志的完好,不因時間及責任人員的變動導致標志的損毀、遷移和錯掛。

2)消防控制室 2.1消防控制室應制定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員職責、接處警操作規程等工作制度。 2.2消防控制室的設備應當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確保及時發現并正確處置火災和故障報警。 2.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當在崗在位,認真記錄控制器日運行情況,每日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自檢、消音、復位功能以及主備電源切換功能,并按規定填寫記錄相關內容。2.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當經消防專門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2.5正常工作狀態下,報警聯動控制設備應處于自動控制狀態;若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應有確保火災報警探測器報警后,能迅速確認火警并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措施;但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3)滅火器管理

3.1對滅火器應加強日常管理和維護,建立維護、管理檔案,記明類型、數量、部位、充裝記錄和維護管理責任人。 3.2滅火器應保持銘牌完整清晰,保險銷和鉛封完好,應避免日光曝曬、強輻射熱等環境影響。 3.3滅火器應放置在不影響疏散、便于取用的明顯位置,并擺放穩固,不應被挪作它用、埋壓或將滅火器箱鎖閉。4)消火栓系統管理

消火栓系統管理應達到下列要求: a)消火栓不應被遮擋、圈占、埋壓; b)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c)消火栓箱不應上鎖; d)消火栓箱內配器材配置齊全,系統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理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理應達到下列要求: a)灑水噴頭不應被遮擋、拆除; b)報警閥、末端試水裝置應有明顯標識; c)定期進行測試和維護; d)系統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管理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管理應達到下列要求: a)探測器等報警設備不應被遮擋、拆除; b)不得擅自關閉系統,維護時應落實安全措施; c)應由具備上崗資格的專門人員操作; d)定期進行測試和維護; e)系統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自動消防設施管理不善造成火災案例: 7)防排煙系統管理

防排煙系統管理應達到下列要求: a)自然排煙外窗不應被遮擋; b)布局調整時,每個防煙分區均應設有排煙口且滿足規范要求; c)排煙口平時應關閉,其手動開啟裝置應醒目,方便使用。8)防火卷簾管理

防火卷簾管理應達到下列要求: a)電動防火卷簾兩側的升、降、停按鈕不宜上鎖; b)防火卷簾機械手動裝置應便于操作,并應有明顯標志; c)防火卷簾下方不應堆放物品; d)應加強維護保養,保證防火卷簾封閉性能; e)防火卷簾投影下方兩側應設置黃色警戒線或“防火卷簾下方不得占用”的提示語。 9)常閉式防火門管理

常閉式防火門管理應達到下列要求:

a)常閉式防火門應設置隨手關門的提示語; b)因日常管理需要設置推閂或門禁系統的防火門應設置開啟提示,門禁電磁應定期測試開啟的功能。常閉式防火門請隨手關閉(五)防火檢查1一般規定

①單位應對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況進行防火巡查和檢查,落實防火巡查、檢查人員,填寫巡查、檢查記錄。 ②檢查前,應確定檢查人員、部位、內容。檢查后,檢查人員、被檢查部門的負責人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存入單位消防檔案。 ③防火巡查、檢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2防火巡查 1)營業性場所營業期間,防火巡查應至少每2小時進行一次.班組交班前,班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共同進行一次巡查。夜間停止營業期間,值班人員應對火、電源、可燃物品庫房等重點部位進行不間斷的巡查。

2)其它類場所每班至少巡查一次。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a)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c)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d)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密,防火卷簾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e)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是否在崗; f)其它需巡查的情況。3防火檢查

①單位內部各部門、班組每周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單位每月應至少組織一次全面防火檢查。 ②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a)火災隱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b)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情況; c)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狀況; d)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e)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f)重點工種人員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g)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h)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及其它重要場所防爆、防火措施落實情況; i)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情況; j)防火巡查開展情況; k)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l)其它需檢查的內容。4建筑消防設施功能測試檢查

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明確各類建筑消防設施日常巡查、單項檢查、聯動檢查的內容、方法和頻次,并按規定填寫相應的記錄。5火災探測器的清洗

探測器投入運行二年后,應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應作響應閾值及其他必要的功能試驗,試驗不合格的探測器一律報廢,嚴禁重新安裝使用。被拆換檢修的探測器應用備用品或新生產的原型號探測器替補。清洗時,可分期分批進行,也可一次性清洗。

消防安全檢查和巡查(視頻):(六)火災隱患整改1一般規定

①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消防安全責任人為火災隱患整改第一責任人,提供人員、場地、資金等資源,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人員、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逐級上報至消防安全責任人。未能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個人或部門,單位應根據相關獎懲措施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②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檢查、驗收。對于確有正當理由不能在限期內改正完畢的,應在期限屆滿前向公安消防機構提出書面延期申請。③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當采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2整改要求

①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并做好記錄:

a)違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b)使用甲、乙類可燃液體、氣體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爐具的; c)在商場營業廳等禁煙場所吸煙的; d)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鎖、遮擋、占用影響疏散的; e)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或挪作它用的;f)常閉式防火門關閉不嚴,防火卷簾下方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g)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h)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i)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為。②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并向上級部門報告。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業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3火災隱患預防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根據火災隱患原因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提交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防止同類隱患的再發生。(七)消防宣傳教育培訓1一般規定

1)春、冬季防火期間、重大節日、活動期間、“3.29”、“11.9”、安全生產月期間應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2)新員工上崗前應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3)對全體員工應當每年進行一次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4)對宣傳教育、培訓情況,應做好記錄。2宣傳教育、培訓內容

宣傳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a)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b)本單位和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c)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e)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f)其它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內容。3專門培訓

下列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a)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b)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c)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d)消防設施的工程維修人員; e)特殊工種人員; f)其它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4培訓應達到的效果

員工經培訓后,應懂得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預防火災措施、火災撲救方法、火場逃生方法,會報火警119、會使用常用的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與演練1一般規定

單位應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以掌握滅火逃生技能,減少火災危害。2預案內容①組織機構 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應包括下列組織: a)指揮員:公安消防隊到達之前指揮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 b)滅火行動組:按照預案要求,及時到達現場撲救火災; c)通訊聯絡組:報告火警,迎接消防車輛,與相關部門聯絡,傳達指揮員命令; d)疏散引導組:維護火場秩序,引導人員疏散,搶救重要物資; e)安全防護救護組:救護受傷人員,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 f)其它必要的組織。②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要點:發現火警信息,值班人員應核實、確定火警的真實性。發生火災,立即向“119”報火警,同時,向領導和保衛部門負責人報告,發出火災聲響警報。③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要點:開啟火災應急廣播,說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線。組織人員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過程中,應開啟自然排煙窗,啟動防排煙設施,保護疏散人員安全;情況危急時,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員;經營場所的員工應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引導幫助顧客疏散。④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序和措施要點:火場指揮員組織人員,利用滅火器材迅速撲救,視火勢蔓延的范圍,啟動滅火設施,協助消防人員做好撲救火災工作。⑤通訊聯絡、安全防護的程序措施要點:

按預定通信聯絡方式,保證通信聯絡暢通。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進行必要的救護,并及時通知醫護人員救護傷員。 ⑥善后處置程序要點:火災撲滅后,尋找可能被困人員,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機構開展火災事故調查,指揮員組織填寫事故報告。3演練

①屬于重點單位的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其他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參照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演練一次。②演練前應通知單位內所有人員,并在相應位置設置帶有“正在進行消防演練”字樣的標志牌,防止發生意外混亂,尤其是經營場所更應作好精心準備。③演練結束,應總結問題,做好記錄,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地修訂、完善預案內容。(九)火災事故處理處置程序:1單位發生火災時,應立即向公安消防機構報警,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并為公安消防機構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2發生火災后,單位應當保護火災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3單位應當對事故發生因素進行全面分析,研究制定改進對策,對有關責任者應當進行追查處理,教育全體員工。穿插的內容:公安消防機構在火災事故調查中的職責:

1、調查、認定火災原因;2、火災損失核定;3、查明火災事故責任。起火單位在火災調查中的法定義務:

1、保護火災現場;2、接受事故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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