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高新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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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 總則1.1 編制目的和依據為指導規范我區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全面提高應對各種突發事件和風險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持社會穩定,促進我區國民經濟持續健康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XX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XX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1.2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XX高新區(虎丘區)行政區域范圍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包括本區行

2、政區域范圍內需要由管委會(區政府)負責處置的一般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以及配合上級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對發生在本區行政區域范圍內的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本預案指導全區突發事件應對工作。1.3 突發事件的分類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輻射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

3、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事件,食品和藥品安全事件,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刑事案件,群體性事件,油氣供應中斷突發事件,金融突發事件,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等。上述各類突發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要具體分析,統籌應對。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科學應對的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危害,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1.4 突發事件的分級各類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造成損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級(特別重大

4、)、級(重大)、級(較大)和級(一般)。具體事件分級標準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分級標準是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1.5 工作原則1.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原則。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底線思維、著力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重要論述,高度重視風險防范和應急準備,推進全區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及其危害。2.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協同的原則。完善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系,構建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應急管理體制。

5、引導社會和公眾有序參與,充分動員和發揮管委會(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鎮(街道、功能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有效整合政府和社會資源,健全信息和資源共建共享機制。3.堅持快速反應,科學應對的原則。健全完善各類力量快速反應、聯動協調機制,高效應對各類突發事件。強化應急裝備技術支撐,依靠科技,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科學化、專業化、智能化水平。4.堅持信息公開,正確引導的原則。及時、準確、客觀、統一發布權XX息,認真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輿論。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提高宣傳引導的導向性、針對性和有效性。1.6 分級應對與響應分級1.6.1 分級應對突發事件應對遵循分級負責、屬地為主、

6、分類應對、協調聯動的原則。在本區行政區域內發生一般突發事件由管委會(區政府)負責及時處置。管委會(區政府)立即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在本區行政區域內發生較大以上超出管委會(區政府)自身控制能力的突發事件,由上級政府負責協調或應對。管委會(區政府)立即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上報市人民政府并在上級人民政府的指揮協調下積極開展應對處置工作。在全區行政區域內發生一般突發事件超出管委會(區政府)應對能力的一般突發事件,由管委會(區政府)提請市政府協調或應對。涉及跨行政區域的一般突發事件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市政府負責應對。管委會(區政府)立即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并在上級

7、應急領導機構的指揮協調下積極開展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XX高新區(虎丘區)突發事件分級應對體系圖見附件9.1。1.6.2 響應分級應急響應一般由高到低分為四級:級、級、級、級。應急響應分級以及分級響應措施在專項、部門等預案中根據實際情況分別作出規定。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或其他需要區級響應的突發事件,管委會(區政府)根據情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本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應急響應由高到低分為四級。當突發事件對本區造成特別重大危害,影響整個XX高新區(虎丘區),需省級及以上應急救援力量控制時,由管委會(區政府)主任(區長)決定啟動級響應;當突發事件對本區造成重大危害,影響多個鎮(街道、功能區

8、),需省級應急救援力量控制時,由管委會(區政府)主任(區長)決定啟動級響應;當突發事件對本區造成較大危害,影響鎮(街道、功能區)的部分范圍區域,需通過市級應急救援力量控制時,由管委會(區政府)分管領導決定啟動級響應;當突發事件對本區造成較小危害,影響鎮(街道、功能區)較小范圍區域,需通過本級應急救援力量控制時,由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決定啟動級響應。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情況及時調整響應級別。發生一般以上突發事件,管委會(區政府)根據情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突發事件發生后,管委會(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突發事件初判級別、應急處置能力以及預期影響后果,綜合研判本層級響應

9、級別。對于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重點地區或重大活動舉辦、重要會議召開等時期的,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1.7 應急預案體系全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按照制定主體劃分為管委會(區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基層組織和單位制定的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及為應急預案提供支撐的工作手冊和事件行動方案。XX高新區(虎丘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圖見附件9.2。1.7.1 應急預案管委會(區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包括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等。其中,總體應急預案是管委會(區政府)組織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專項應急預案是管委會(區政府)為應對涉及面廣、情況復雜的某一類型突發事件,預先制定的

10、涉及多個部門和單位職責的工作方案。部門應急預案是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本部門(行業、領域)某一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應急資源保障等工作而預先制定的部門工作方案。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和鎮(街道、功能區)根據實際,組織編制重要基礎設施保護、重大活動保障和跨區域應急預案。XX高新區(虎丘區)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目錄見附件9.3。XX高新區(虎丘區)各鎮(街道、功能區)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目錄見附件9.4。基層組織和單位應急預案是由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村(社區)等法人,針對本單位和基層組織面臨的風險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1.7.2 應急預案支撐性文件應急工作

11、手冊是預案涉及的有關部門和單位對自身承擔職責任務進一步分解細化的工作安排,是本部門和單位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指引。管委會(區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涉及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根據自身的應急職責編制工作手冊,把每一項職責任務細化、具體化,明確工作內容和流程,并落實到具體責任單位、具體責任人。基層組織和單位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單獨編制工作手冊,或將有關內容融入應急預案合并編制。事件行動方案是負責突發事件處置的現場指揮機構按照應急預案、工作手冊或上級指揮機構要求,組織相關救援隊伍、專家隊伍等,為執行具體任務并結合實際情況而制訂的工作安排。事件行動方案要明確隊伍編成、力量預置、指揮協同、行動預想、戰勤保障、通信

12、聯絡等具體內容,以及采取的具體對策措施和實施步驟。2 組織體系XX高新區(虎丘區)突發事件應對組織指揮體系結構圖見附件9.5。2.1 領導機構區工委、管委會(區政府)是負責本區行政區域范圍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統籌制定全區應急管理工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解決全區風險防控、監測預警、處置救援、資源保障、恢復重建等重大問題,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區一般以上突發事件防范應對工作,指導其它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本應急預案領導機構由管委會(區政府)主任(區長)、管委會(區政府)分管領導、區黨政辦主任、區黨政辦副主任、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由管委會(區政

13、府)主任(區長)負責統籌制定全區應急管理工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領導指揮全區應急處置工作。2.2 專項應急指揮機構依據本級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管委會(區政府)成立各類突發事件專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指揮協調相關類別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一般下設辦事機構,明確成員單位。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各自職責,負責相關類別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具體為:區城鄉發展局牽頭設立區防御臺風指揮部、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區生態環境局牽頭設立區突發環境事件指揮部;區應急管理局牽頭設立各類企業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指揮部、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指揮部、區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區地質災害指揮

14、部;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牽頭設立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區社會事業局牽頭設立區重大傳染病疫情指揮部。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要求,成立各專項應急指揮部。各專項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相關類別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相關類別的突發事件專項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的起草與實施,貫徹落實管委會(區政府)有關決定事項,承擔相關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的工作,及時向管委會(區政府)報告重要情況和建議,指導和協助鎮(街道、功能區)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恢復重建工作。各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分別設在相關牽頭部門,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牽頭部門負責人擔任。各專項指揮部應明

15、確成員單位組成,制定各成員單位職責。(1)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導全區的防汛抗旱工作;開展汛前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做好汛前各項準備工作,及時處理影響防汛抗早的有關問題;制定全區防汛抗旱預案,及時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和災情,部署和組織實施抗洪搶險,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防汛抗旱相關協調工作。辦公室設在區城鄉發展局,主任、副主任由區城鄉發展局局長、分管局長擔任,主要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防汛抗旱的日常應急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防汛抗旱應急救援相關決定事項;修訂完善防汛抗旱專項預案;指導和協助鎮(街道、功能區)、企事業單位、村(社區)做好防汛抗旱的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等工作

16、,組織相關人員業務培訓,開展防汛抗旱應急救援演練活動。主要成員單位有:區宣傳部、區經濟發展委員會、區教育局、區事業社會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公安分局、區住房和建設局、區城鄉發展局、區城市管理局、區商務局、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國資辦、區生態環境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區總工會、區紅十字會、區消防救援大隊、鎮(街道、功能區)。防汛抗旱專項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分別在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中進行明確劃分。(2)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負責領導全區抗震救災工作;發生地震災害時,啟動應急響應,迅速了解震情和災情,分析判斷地震趨勢,確定應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組織管委

17、會(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及受災鎮(街道、功能區)進行搶險救災;請求上級抗震救災指揮部指導,請求派遣省、市地震災害應急救援隊,協調有關部門進行支援;派遣全區地震災害應急救援隊;必要時提出采取緊急應急措施的建議;及時將震情、災情向管委會(區政府)及上級政府匯報,并傳達落實上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指示;承擔其他有關地震應急和救災重大事項;執行上級抗震救災指揮部及區工委、管委會(區政府)下達的其它任務。辦公室設在區應急管理局,主任、副主任由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分管局長擔任,主要職責:在區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下,協調全區地震應急救援工作;匯集上報震情、災情和抗震救災進展情況;提出具體應急工作方案和措施建議;貫

18、徹落實上級抗震救災指揮部及區工委、管委會(區政府)的指示和部署;掌握震情監視和分析會商情況;組織地震災害損失調查和評估;起草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文件、簡報,負責各類文書資料的準備和整理歸檔;承擔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主要成員單位有:區組織部、區宣傳部、區經濟發展委員會區教育局、區事業社會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公安分局、區住房和建設局、區城鄉發展局、區城市管理局、區商務局、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國資辦、區生態環境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區總工會、區紅十字會、區消防救援大隊、鎮(街道、功能區)。抗震救災專項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分

19、別在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中進行明確劃分。(3)區地質災害指揮部負責貫徹落實上級人民政府和管委會(區政府)的部署要求,負責組織領導和指揮全區突發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決定啟動、變更和結束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下達應急救援指令,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突發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并組織實施突發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措施,開展災后處置工作;督促、指導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鎮(街道、功能區)和企事業單位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對工作。辦公室設在區應急管理局,主任、副主任由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分管局長擔任,主要職責:協助組織開展突發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并督辦落實;負責上級地質災害指揮部、區工委、管委會(區政府

20、)相關信息的上傳下達;承擔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辦公室文件、文稿準備和整理歸檔;完成區突發地質災害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主要成員單位有:區宣傳部、區經濟發展委員會、區教育局、區事業社會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公安分局、區住房和建設局、區城鄉發展局、區城市管理局、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區應急管理局、區生態環境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區總工會、區紅十字會、區消防救援大隊、鎮(街道、功能區)。地質災害專項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分別在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中進行明確劃分。(4)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監督檢查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

21、門、鎮(街道、功能區)貫徹執行有關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情況;負責全區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的決策、指揮;向管委會(區政府)報告森林火災預警、應急處置情況;在緊急情況下,組織有關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鎮(街道、功能區)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救;協調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鎮(街道、功能區)之間有關森林火災撲救方面的重要問題;決定森林防火其他重大事項。辦公室設在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主任、副主任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局長、分管局長擔任,主要職責:執行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有關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命令、指示;處理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鎮(街道、功能區)、事故責任單位有關森林火災的報告、信息;協調應

22、急救援隊伍的行動;負責擬定應急預案,記錄應急過程,評價應急行動,起草應急工作總結;加強與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鎮(街道、功能區)和企事業單位的聯絡及信息交換,落實各項應急保障措施;建立森林火災預警系統和應急資料庫,掌握火情動態;負責制定撲火預備方案,統一組織和指揮撲救森林火災,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做好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主要成員單位有:區宣傳部、區經濟發展委員會、區教育局、區事業社會局、區財政局、區公安分局、區住房和建設局、區城鄉發展局、區城市管理局、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區應急管理局、區生態環境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區紅十字會、區消防救援大隊、鎮(街道、功能

23、區)。森林防火專項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分別在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中進行明確劃分。2.3 工作機構區應急管理局是管委會(區政府)應急管理的工作部門,負責指導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統籌全區應急能力建設,協助管委會(區政府)領導組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按分類管理原則,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行業、領域)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指導相關類別突發事件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的起草和實施;承擔相關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的工作,及時向管委會(區政府)報告重要情況和建議;在管委會(區政府)的統一領導指揮下,協助完成各類突發事件應對工作。2.4 鎮(街道、功能區)機構在地方黨委領導下,鎮(街

24、道、功能區)是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關,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體系,成立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制定和完善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本行政區域各類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鎮(街道、功能區)要協助上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突發事件應對工作。2.5 現場指揮部突發事件發生后,管委會(區政府)結合突發事件實際情況設立由管委會(區政府)、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工作。在全區發生較大以上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管委會(區政府)主任(區長)擔任,現場指揮部副總指揮由管委會(區政府)分管領導、專項應急組織機構負責人擔任。在全區

25、發生一般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管委會(區政府)分管領導,現場指揮部副總指揮由專項應急組織機構主要負責人、管委會(區政府)相關主管部門負責人擔任。現場指揮部在管委會(區政府)領導下,按照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制定并實施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方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隊伍,指揮突發事件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管委會(區政府)報告事故事態發展、應急救援情況和處置工作進展。切實加強黨對應急指揮工作的領導,現場指揮部按照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辦法(試行)有關要求,成立臨時黨組織,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發揮戰斗堡壘作用。2.6 工作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現場指揮部可根據需要設立綜合協調組、災害監測組、搶險救援組、交

26、通管制組、醫療衛生組、后勤保障組、信息發布組、善后處置組、調查評估組等工作組和專家組。XX高新區(虎丘區)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及其主要職責清單見附件9.6。管委會(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應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專家庫,建立專家咨詢制度,研究突發事件應對等重大問題,提出應對措施建議。根據突發事件應對需要組成專家組,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救援、調查評估等決策咨詢服務工作。XX高新區(虎丘區)突發事件專家庫專家名單見附件9.7。3 風險防控、監測與預警3.1 風險防控1.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風險調查和評估制度。管委會(區政府)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風險調查和評估制度,制定風險分類分級管理辦法,

27、依法對各類危險點和危險區域進行調查、辨識和評估,建立清單與臺賬,加強檢查監控,針對風險隱患采取安全防控措施,建立信息共享與公開機制。職能部門定期綜合評估和分析潛在風險,研判突發事件可能趨勢,分析可能造成的極限影響,提出防范措施建議并上報管委會(區政府)。2.統籌建立網格化風險防控體系。管委會(區政府)要統籌建立完善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鎮(街道、功能區)、村(社區)、重點單位網格化風險防控體系。拓寬信息收集渠道,完善重要緊急信息收集機制,廣泛通過新聞媒體、互聯網、信息員隊伍等多種手段和渠道,及時收集掌握重要緊急風險信息。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要及時發現和處置各類風險和隱患,要制定重大風險

28、源防控措施、應急預案,同時做好監控和應急準備工作。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企事業單位定期檢查本單位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掌握并及時處理本單位存在的可能引發社會安全事件的問題,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況,要按照規定及時向所在鎮(街道、功能區)或者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報告。4.強化基礎設施安全防控。管委會(區政府)制定城鄉規劃要充分考慮公共安全風險以及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工作的需要,5.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管委會(區政府)及有關部門、鎮(街道、功能區)、企事業單位要加強應急能力建設,堅持底線思維,完善社會治安防

29、控體系,切實做好防范化解3.2 監測管委會(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監測制度,整合監測信息資源,完善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各突發事件牽頭應對部門負責統籌整合、匯總集成、分析評估相應突發事件監測信息。各突發事件牽頭應對部門負責相應突發事件監測信息集成。根據突發事件的特點,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監測體系,完善監測網絡,劃分監測區域,確定監測點,明確監測項目,提供必要的設備、設施,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監測。管委會(區政府)及有關部門、鎮(街道、功能區)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重大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建立數據庫,及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隱患。3.3

30、 預警3.3.1 確定預警級別對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有關部門接到相關征兆信息后,及時組織進行分析評估,研判突發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強度和影響范圍以及可能發生的次生、衍生災害,確定預警級別。按照突發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預警級別分為級、級、級、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級(紅色)為最高級別。XX高新區(虎丘區)突發事件預警級別預警級別級別描述顏色標識事件情形級特別嚴重紅色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級嚴重橙色預計將要發生重大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級較重黃色預計將要發生較大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31、。級一般藍色預計將要發生一般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預警信息的分級標準按照國家有關部門及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或相關行業部門的規定執行。3.3.2 發布預警信息(1) 預警信息發布工作原則預警信息發布工作遵循“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分類管理、分級負責,規范統一、快速及時,手段多樣、無償播發或刊載預警信息”的原則。(2) 預警信息發布程序1、分析研判。負有預警信息發布職能的部門和單位要針對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進行分析研判,必要時組織有關專家學者、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會商,形成預警信息發布建議。2、信息制作。達到預警級別標準的突發事件,經會商研判需要向社會發布的,由相關部

32、門和單位按以下分工制作預警信息:涉及臺風、暴雨、暴雪、寒潮、大風、高溫、雷暴、冰雹、道路結冰、霧、霾等氣象災害的突發事件,其預警信息依托市氣象局制作;涉及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的突發事件,其預警信息分別由區應急管理局、區城鄉發展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等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制作;涉及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事故災難的突發事件,其預警信息分別由區應急管理局、區公安分局、區住房和建設局、區生態環境局等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制作;涉及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等公共衛生事件,其預警信息分

33、別由區社會事業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制作。3、審核批準。預警信息發布應實行嚴格的審簽制。負有預警信息發布職能的部門和單位應當針對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進行分析研判,形成預警信息發布建議。發布一級、二級預警信息應由管委會(區政府)主要負責人、突發事件專項應急指揮機構主要負責人或受管委會(區政府)委托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發;發布三級、四級預警信息應由受管委會(區政府)委托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簽發。發布可能引起公眾恐慌、影響社會穩定的預警信息,需經省、市政府批準。4、信息發布。承擔預警信息發布職能的有關部門和單位將審核批準的預警信息發送到當地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平臺統一發布。上級人民政府

34、及其有關部門和單位發布的可能影響我區的預警信息,管委會(區政府)相對應的職能部門和單位應通過當地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及時轉發并注明信息來源,同時報區應急管理局備案存檔。未經批準和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管委會(區政府)、鎮(街道、功能區)、村(社區)承擔應急處置職責的相關單位接收到預警信息后,應及時向發布預警信息的單位反饋接收結果。預警信息發布要充分利用信息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等方式多種方式,及時、準確、客觀地公開播發預警信息。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要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3)預警信息要素。預警信息要素主

35、要包括發布單位、發布時間、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影響時間、可能影響的范圍、警示事項、相關措施等內容。3.3.3 采取預警措施發布三級、四級警報,宣布進入預警期后,管委會(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根據即將發生的突發事件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1)啟動應急預案;(2)責令有關部門、專業機構、監測網點和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向社會公布反映突發事件信息(3)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有關專家學者,隨時對突發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預測發生突發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響范圍和強度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級別;(4)定時向社會發布與公眾有關的突發事

36、件預測信息和分析評估結果,并對相關信息的報道工作進行管理;(5)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可能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警告,宣傳避免、減輕危害的常識,公布咨詢電話。發布一級、二級警報,宣布進入預警期后,管委會(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除采取以上措施外,還應當針對即將發生的突發事件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措施:(1)增加觀測頻次,加強預報,暢通信息接收渠道,及時收報有關信息,向社會公告采取的有關特定措施避免或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2)組織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并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視情預置有關隊伍、裝備、物資等。(3)調集應急救援所需

37、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必要時,集結應急救援力量預先布置到可能事發區域。(4)加強對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衛,維護社會治安秩序。(5)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6)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7)轉移、疏散或者撤離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并予以妥善安置,轉移重要財產。(8)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的活動。(9)有關地區和部門發布預警后,管委會(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及時組

38、織分析本地區和本行業可能受到影響的范圍、程度等,安排部署有關防范性措施。(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3.3.4 調整、解除預警發布預警信息的管委會(區政府)、各相關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或部門要加強對預警信息動態管理,根據事態發展變化,適時調整預警級別、更新預警信息內容,及時報告、通報和發布有關情況。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發布預警信息的管委會(區政府)、各相關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或部(1)信息發布主體單位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預警信息發布的綜合協調、檢查評估等組織管理工作。(2)管委會(區政府)、鎮(街道、功能區)負責組織落實預警信息在基層的傳播工作,

39、督促村(社區)、企業事業單位組織指定專人負責預警信息接收傳遞工作,在使用微信、微博、短信、電子屏等信息手段的同時,針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和通信、廣播、電視盲區及偏遠地區的人群,要充分發揮基層信息員的作用,通過走街串巷、進村入戶,采用廣播、高音喇叭、鳴鑼吹哨等傳統手段傳遞預警信息,確保預警信息全覆蓋。(3)學校、醫院、車站、廣場、公園、商場、旅游景點、廠礦企業等人員密集區和公共場所管理單位收到預警信息后,應(4)承擔預警信息發布職能的各部門和單位應嚴格按照XX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蘇府辦2017380號)落實實施。4 應急響應XX高新區(虎丘區)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流程圖見附件9

40、.8。4.1 信息報告管委會(區政府)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信息快速獲取機制。統籌各項應急資源,完善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和信息共享系統,建立健全基層網格員制度,做到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報告和先期處置,為突發事件及時應對提供信息保障。突發事件發生后,基層網格員和有關單位及時向所在鎮(街道、功能區)及有關主管部門報告。有關主管部門向鎮(街道、功能區)和區主管部門報告突發事件信息,同時通報本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和可能受影響的區域。事發地鎮(街道、功能區)按照規定及時向管委會(區政府)報送突發事件信息。針對可能發生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事件,管委會(區政府)及時向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鄰或者有關地區

41、的人民政府通報。敏感性突發事件或可能演化為較大以上突發事件的,不受突發事件分級標準限制,鎮(街道、功能區)要立即逐級上報至省政府。涉及港澳臺僑、外籍人員,或影響到境外的突發事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相關部門、涉外機構通報。信息報告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做到及時、客觀、真實、準確,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內容包括: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基本過程、已造成后果等。事件起因、事件性質、影響范圍、發展趨勢、處置情況等如第一時間已掌握,應一并報告,如第一時間不能掌握,應迅速核實、及時續報。4.2 先期處置事發單位立即組織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工作人員開展應對處置工作,營救受害人員,疏散

42、、撤離、安置受威脅人員;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擴大;迅速控制可疑的傳染源,積極救治病人,組織醫療衛生人員加強個人防護;向所在地鎮(街道、功能區)及其有關部門和單位報告。對因本單位的問題引發的或者主體是本地區、本單位人員的社會安全事件,有關單位負責人迅速趕赴現場開展勸解、疏導工作。事發地村(社區)要在第一時間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并服從上級政府或相關部門的決定,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協助維護社會秩序;鎮(街道、功能區)組織協調基層應急隊伍,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并及時向管委會(區政府)報告。管委會(區政府)要立即依法組織先期處置

43、,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或者災情蔓延,并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報告。4.3 指揮協調(1)組織指揮。發生一般突發事件,啟動本級應急響應,根據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形,必要時,由管委會(區政府)負責人帶領區工作組赴現場指導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啟動相應區專項應急預案,區專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人、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專家,迅速趕往事發現場,指揮協調應急處置與救援等工作。發生較大以上突發事件或跨區行政區域一般突發事件及超出本區應急能力的一般突發事件,由上級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響應。管委會(區政府)及相關部門、鎮(街道、功能區)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按照上級人民政府相關要求積極協助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等工作。(

44、2)現場指揮。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者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應急預案和處置突發事件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并指定現場指揮長,負責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和救援(3)協同聯動。區城市管理局、區公安分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紅十字會、區相關部門和單位等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規定的指揮關系、指揮權限和協同機制,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救援。社會組織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與救援,由4.4 處置措施4.4.1 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管委會(區政府)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應急處置措施,責任單位積極落實現場指揮部指令:(1)組織人員利用有效手段做好現場信息獲取工作,開展災情研

45、判,提出處置方案初步意見,并向現場指揮部和有關部門報告。(2)在確保應急救援人員安全情況下,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組織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控制傳染源,加強現場公共衛生監測與防疫工作。(3)迅速組織開展搶險工作。控制危險源、減輕或消除危害,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中止人員密集活動或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采取其他保護措施。(4)立即切斷污染源,控制和處置污染物,開展災情評估(5)立即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短時間難以恢復的,實施臨時過渡方案,

46、保障社會生產生活基本需要。區公安分局、區住房和建設局、區城市管理局等有關部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6)區應急管理局、區財政局、區經濟發展委員會根據各自職能啟用管委會(區政府)設置的財政預備費和儲備的應急救援與救災物資,必要時調用其他急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保障食品、飲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應。區應急管理局、區社會事業局、區慈善總會、區紅十字會根據各自職能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活動,接收、管理、分配救災捐贈款物,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做好遇難人員家屬安撫,開展遇難人員善后處置工作。(7)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公安分局依法從嚴懲處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捏造散布漲價

47、信息、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制假售假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穩定市場價格,維護市場秩序;依法從嚴懲處哄搶財物、干擾破壞應急處置工作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維護社會治安。(8)區宣傳部加強輿情監管,依法打擊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虛假信息的行為。(9)采取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急處置措施。具體措施按專項預案規定執行。4.4.2 社會安全事件發生后,管委會(區政府)要立即組織相關部門針對事件的性質和特點,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應急措施,責任單位積極落實現場指揮部指令:(1)盡快了解和分析事件起因,有針對性

48、地開展法制宣傳和說服教育,及時疏導、化解矛盾和沖突。(2)區公安分局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封鎖有關場所、道路,查驗現場人員的身份證件,限制有關公共場所內的活動。強制隔離使用器械相互對抗或者以暴力行為參與沖突的當事人,妥善解決現場糾紛和爭端,控制事態發展。(3)區經濟發展委員會、區住房和建設局、區城鄉發展局、區城市管理局對特定區域內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設備、設施以及燃料、燃氣、電力、水的供應進行控制。必要時,區宣傳部依法對網絡、通信進行管控。(4)區公安分局加強對易受沖擊的核心機關和單位的警衛,在行政機關單位附近設置臨時警戒線,加強對重要場所、部位和標志性建筑的安全保護。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事件發

49、生時,立即依法出動警力,加大檢查、巡邏,根據現場情況依法采取相應的強制性措施,盡快使社會秩序恢復正常。(5)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具體措施按專項預案規定執行。4.5 信息發布管委會(區政府)XX區宣傳部制定統一的信息發布方案,與相關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同時研究、同時部署、同步行動。一般突發事件發生后,在市委、市政府指導協調下,管委會(區政府)做好權XX息及時發布工作,根據突發事件處置進展動態發布信息。較大以上突發事件發生后,管委會(區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導下,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第一時間通過主流媒體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根據突發事件處

50、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做好正確引導輿論導向工作。法律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信息發布的形式主要包括提供新聞稿、舉行新聞發布會、接受媒體采訪以及運用官方網站、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手機短信等。區宣傳部完善全區輿情收集分析和信息發布機制,依法依規發布信息。加強網絡媒體和移動新媒體信息發布內容管理和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迅速澄清謠言,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社會輿論。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各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有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情況和事態發展的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4.6 應急結束突

51、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有關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宣布應急結束或逐步停止有關應急處置措施,應急隊伍和工作人員有序撤離。同時,采取或者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發社會安全事件。現場指揮部停止運行后,通知相關方面解除應急措施,進入過渡時期,逐步恢復生產生活秩序。5 后期處置5.1 善后處置管委會(區政府)要根據本地區遭受損失的情況,制訂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妥善解決因處置突發事件引發的矛盾和糾紛。對突發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按照規定給予撫恤、救助,并提供心理輔導與司法援助;對緊急調集、征用有

52、關部門和單位及個人的物資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區經濟發展委員會、區應急管理局、區社會事業局、區住房和建設局等相關部門做好災民安置和救災款物的接受、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確保災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災民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區社會事業局、區城鄉發展局根據需要做好突發事件現場消毒、疫情防治消除等工作。區生態環境局開展災后環境風險排查,整治污染隱患,做好突發事件現場污染物的收集、清理和處置工作,并加強對現場環境質量的監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組織、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查勘和理賠工作。5.2 恢復重建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受災群眾自救的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機制。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啟動救災級響應

53、的特別重大自然災害,國務院有關部門XX省政府啟動恢復重建工作,按程序組建災后恢復重建指導協調小組。指導協調小組負責研究解決恢復重建中的重大問題,指導恢復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省政府啟動級救災響應且造成重大損失的自然災害的災后恢復重建,堅持省委、省政府統一領導,省有關部門指導支持,市黨委、市政府具體負責。市政府啟動級救災響應且造成較大損失的自然災害的災后恢復重建,堅持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市有關部門指導支持,區委、管委會(區政府)具體負責。管委會(區政府)啟動級救災響應且造成一般損失的自然災害的災后恢復重建,堅持區委、管委會(區政府)統一領導,區有關部門指導支持,受災影響的鎮(街道、功能區)

54、具體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管委會(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立即組織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組織受影響地區盡快恢復生產、生活、工作和社會秩序,科學制定恢復重建和發展規劃,并向市政府報告。管委會(區政府)要及時組織和協調區經濟發展委員會、區住房和建設局、區公安分局、區城市管理局等有關部門要盡快組織修復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科學制定恢復重建和發展規劃,有序開展恢復重建工作。受一般突發事件影響地區的鎮(街道、功能區)在管委會(區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統一領導指揮下,制定恢復重建和發展規劃,協助管委會(區政府)及相關部門、企業、個體商戶積極開展恢復重建工

55、作。突發事件影響地區的企業在管委會(區政府)統一領導指揮下,立即組織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上報管委會(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制定恢復生產計劃,有序開展恢復生產工作。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管委會(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受災影響的鎮(街道、功能區)在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者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人民政府指導下,作為恢復重建執行和落實主體,要建立專門工作機制,負責轄區內災后恢復重建各項工作,組織力量進行廢墟清理,制定建材、運輸、施工保障方案,引導災區集中力量抓恢復重建。受突發事件影響地區的鎮(街道、功能區)、企業、個體商戶開展恢復重建工作需要管委會(區政府)支持的,可以向管委會(區政府)提出請求。管委

56、會(區政府)開展恢復重建工作需要市政府支持的,可以向市政府提出請求。市政府要根據受影響地區遭受的損失和實際情況,提供資金、物資支持和技術指導,組織其他地區提供支援。5.3 調查評估管委會(區政府)要及時查明突發事件的發生經過和原因,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制定改進措施,將調查與評估情況向市人民政府報告。發生較大以上突發事件,管委會(區政府)配合上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總結調查評估工作。法律法規對事故調查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6 保障措施6.1 應急隊伍保障區消防救援大隊。區消防救援大隊是應急救援的主力,由管委會(區政府)加強消防救援隊伍建設和管理,為建設一支專常兼備、反應靈敏、

57、作風過硬、本領高強的應急救援隊伍提供支持保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區宣傳部、區應急管理局、區經濟發展委員會、區住房和建設局、區城市管理局、區社會事業局、區城鄉發展局、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區生態環境局、區公安分局等部門和單位依據職能分工和實際需要,建設和管理本行業、本領域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提高人員素質,加強裝備建設。基層應急隊伍。基層應急隊伍是應急救援的先期力量。鼓勵鎮(街道、功能區)和企事業單位整合各類應急資源,推進專兼結合、一隊多能的綜合性鎮(街道、功能區)應急隊伍建設,發展災害信息員、氣象信息員、安全網格員等一員多職應急信息員隊伍。社會應急隊伍。社會應

58、急隊伍是應急救援的輔助力量。各有關部門、鎮(街道、功能區)要制訂相關政策措施,充分發揮紅十字會作用,鼓勵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等有序參與應急救援和服務工作。管委會(區政府)建立健全應急隊伍跨區域的交流與合作機制,積極參與“長三角”“XX流域”等區域應急救援行動。請求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執行搶險救災等任務時,按有關規定執行。XX高新區(虎丘區)應急救援隊伍情況表見附件9.9。6.2 財力保障管委會(區政府)要將應急預案編制與演練、平臺建設、物資儲備、培訓和宣傳教育、救援隊伍建設,以及監測與預警等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并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對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

59、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督評估。完善突發事件風險社會分擔機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建立健全災害風險保險體系,鼓勵單位和公民參加保險。加快推進巨災保險制度,推行安全生產、環境污染和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等。管委會(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為專業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包括國際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為人民政府應對突發事件工作提供物資、資金、技術支持和捐贈,引導社會資金參與應急體系項目建設。6.3 物資保障管委會(區政府)要制定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并組織實施。區經濟發展委員會、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城鄉發展局、區

60、社會事業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建立健全區重要應急物資保障系統,完善重要應急物資監管、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區經濟發展委員會參與工業、信息化的應急管理,參與緊急狀態下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需品等重要物資的儲備、管理、調度和協調工作。區財政局、區審計局負責對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專項資金的安排,并對其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督評估。區應急管理局組織救災捐贈,牽頭擬訂救災款物分配方案,XX有關方面協調災民轉移安置、生活救助,指導災區救災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管理食品、藥品、醫療器械、應急裝備等各類應急物資的質量安全,同時組織監督管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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