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術革命、公共治理轉型與治道變革_第1頁
信息技術革命、公共治理轉型與治道變革_第2頁
已閱讀5頁,還剩18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PAGE PAGE - 23 -信息技術革命、公共治理轉型與治道變革進入21世紀以來,移動互聯網和智能手機的發明與普及,以及以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為代表的信息技術革命,重組了市場和商業的運作模式,深刻地影響和改變了大眾的生活方式和社會的方方面面。伴隨著“電子政務”“智慧治理”“智能社區”“數字經濟”的興起,信息技術開始被廣泛應用于政府改革、社會管理等公共領域,促使當代社會又開啟了一次新的重大時代轉型1。在信息技術以前所未有的態勢介入公共治理的背景下,反思和探討信息技術革命與公共治理變革之間的張力與合力,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成為當今政治學、公共管理等學科領域亟待破解的重大理

2、論課題和現實難題。關于信息技術革命與公共治理轉型的討論,理論界迄今出現了兩種截然不同的看法。樂觀主義者認為,信息技術在改革政府效率2、降低政府成本3、提高政府透明度4、增強政府回應性和公信力5、促進民主發展以及實現社會善治6等方面具有無限潛力,未來大多數國家的治理變革有賴于互聯網的力量7。這種力量還將會形成新型的公共治理模式,意即通過信息技術解決社會問題而衍生出的具有開放、包容、合作的一種智慧化的治理體制8。不可否認,在互聯網和智能手機普及的現時代,信息技術在公共治理中開始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但是,隨著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和數字經濟向縱深推進,部分學者開始質疑信息技術的大規模應用對公共治理轉型的

3、良性作用,認為諸如網絡民粹主義9、計算機官僚機構10、信息泄露風險11、隱私權安全威脅12以及政府主體的決策和行動能力的弱化13等負面影響都和信息技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加上信息時代網絡權力差異性所帶來的數字鴻溝和極化效應14,更是侵蝕公共治理的公平性基礎,這些都會使得治理轉型的方向與“善治”的目標背道而馳,在歧路上越走越遠。信息技術本無“好”“壞”之分,它的影響在于對現實社會的政治關系、利益結構、思維方式等治理元素的重塑15,這種重塑既可能帶來“善治”,也會導致社會轉型和公共治理的混亂無序16。一方面,信息技術的服務和賦權功能會給政府、企業和公眾帶來諸多現實的和潛在的發展機遇以增加社會福祉1

4、7;另一方面,信息技術的侵入和約束特征也可能導致系統的社會風險和政治風險的發生18,從而在公共治理中表現出“仁慈”和“陰暗”的兩副面孔19。因此,我們既不能將信息技術作為“萬能藥”,希冀可以利用技術解決社會發展中的種種難題;也不應將其視為“洪水猛獸”,簡單地拒絕甚至封鎖信息技術給體制機制變革帶來的巨大機遇,自閉于信息化的大潮之外。正確認識和把握信息技術革命之于當今中國社會轉型和公共治理變革的利弊得失,探討調適因應之道,助推治道變革與公共治理模式的重構,其理論與實踐意義不言而喻。一、信息技術革命與治理轉型:結構、主體、工具由信息技術的發展、普及、應用而衍生的去中心化、共建共享、網絡化治理等理念價

5、值已經深入人心,沖擊著工業化時代原有的公共組織生產方式、運作機制、結構特性。因此,信息技術已經成為推動公共治理轉型的重要力量,各級政府開始將信息技術作為公共組織進行科學管理、風險管理、精細管理的有效工具和重要思路,拓寬治理主體、優化治理結構、豐富治理工具,促進了政府管理創新。(一)信息技術與治理結構的重塑:由封閉性結構轉向開放性結構中國社會的傳統治理結構是中央集權的金字塔形的科層制封閉結構,其主要特征就是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政府縱向等級管理,及同一層次政府各職能部門的橫向分工合作,這種稱之為“條條塊塊”的統合管理模式構成了公共政策制定、執行、監督的權力體系和運行鏈條。在內部封閉性的治理結構之中,

6、既存在公共組織與市場組織、社會組織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也存在政府層級之間、職能部門之中的信息封鎖20,以至于治理轉型過程中表現得極不協調,無法適應后工業社會發展的需要?;ヂ摼W時代的到來,信息技術的雙向賦權無疑為拉近社會組織和政府組織的距離創造了一個基礎性的治理結構21。如同工業技術變革需要科層制的結構形式以適應社會轉型一樣22,作為一項革命性的信息技術也需要重新分配權力職責,以及調整機關部門內部、公共部門與私人部門之間的治理結構,而信息技術的零邊際成本、高流動性、跨區域性、非集中性等特征恰恰為打破官僚制的封閉性提供了技術潛力23,使得治理結構不再以傳統等級制為基礎,而主要依靠信息流動。首先,大數

7、據技術的應用,使得科層機構大范圍地共享公共數據成為可能,信息作為一種要素資源能夠在科層制的內部進行流動,從而打破公共組織內部治理結構的封閉性,拉平橫向部門分工和縱向層級劃分的鴻溝,部門機構之間、政府上下級之間因信息流動而形成一種有別于制度性協同治理的扁平化、開放性的治理結構,有的學者稱之為技術性協同治理1767,當前各級地方政府和各個職能部門合作開發的各類綜合治理平臺就是這種技術性協同治理模式的有益嘗試和探索。其次,打通了信息雙向流動的外部渠道。在信息技術的引領下,普通的社會公眾在網絡空間獲得了虛擬社會角色,政府組織也不得不通過公開政務信息以回應信息時代社會公眾的利益訴求,這既使得科層體制中能

8、夠滲入外界的信息,也有助于建立社會公眾獲取政府信息的制度性渠道,逐漸減輕公共組織與社會群體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進而強化了公共組織的透明性、開放性。因此,隨著信息技術革命的持續深入,原有的封閉式治理結構勢必難以為繼,具有彈性的開放性治理結構成為新的選擇。(二)信息技術與治理主體的嬗變:從單一化主體轉向多元化主體在傳統的社會治理格局中,政府組織通常被認為是最權威甚至是單一的治理主體。但是,現代信息技術完全改變了這種現象,由于網絡時代與生俱來的開放、流動、共享的特性,信息資源不再局限于政府組織內部,技術同樣能夠向市場組織和社會組織賦權,使之具備不弱于政府組織的數據治理能力,因而治理主體單一化的現象備受

9、質疑。政府組織無法再繼續獨享公共決策和社會治理的絕對權威,政府僅僅作為公共治理過程中的重要參與者、利益推動者和協調者的角色24,決策過程將以一種行動者網絡的形式呈現出來25,從而塑造出政府組織、市場組織、社會組織三者之間普遍合作的行為模式和社會秩序。例如,進入21世紀以來,各地興起的網絡論壇、電視問政、微博問政、政務微信等公共治理創新方式,就是社會公眾獲取政治信息、表達政治意愿和利益訴求以及政府、市場、社會等主體進行多元共治的技術性平臺。對于社會個體而言,現代信息技術降低了普通民眾影響公共決策過程的成本,也克服了社會成員參與公共事務的時空障礙,任何單獨的社會個體通過互聯網節點式的傳播模式都能隨

10、時隨地作為公共事務的參與主體介入自己感興趣的公共話題。在這里,公民個體不再只是政府自上而下信息發布的受聽者,而同時作為具有主觀能動性的信息傳播者。信息技術將社會公眾作為一個個信息傳播節點連接起來,形成去中心化、多元化的傳播網絡26。特別是對于那些擁有共同政治意愿和價值取向的社會公眾,能夠在信息技術的驅動下進行自我組織,形成松散的利益聯盟或者話語共識圈,由此而產生不同于政府組織的非制度性的治理權力,在網絡公共空間發出屬于自己的聲音甚至演變為線下的集體行動,形成網絡時代獨特的多元利益抗衡機制27。因此,信息技術革命,為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打造共建、共

11、享、共治的治理結構提供了契機。(三)信息技術與治理工具的轉型:從制度化工具走向技術化工具信息技術既是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的生產性工具,也是推動社會經濟轉型的治理工具。傳統的治理工具主要包括科層體制(組織激勵、行政問責、政策網絡等)、市場機制(公私合營、民營化、自由競爭等)和社會規范(倫理道德、合作互惠、行動規則等)等制度性層面的治理工具。但是,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到來,不同于傳統的治理工具,以物聯網、傳感器、APP軟件等為代表的技術手段,由編碼、參數、程序、腳本等構成的技術標準以及大數據信息存儲、云計算信息挖掘等形成的技術資源1769,將會共同形成一個技術性治理的工具箱,在推動治理結構轉型、規范治理

12、主體行為、優化社會資源配置等方面顯得十分重要。(1)技術手段的治理工具。政府可以采用包括智能化設備、移動網絡以及各類綜合治理平臺、各式各樣的APP軟件等信息技術手段,不斷完善公共政策的民情收集、過程評估、動態調整以及落地實施,從而大幅度提升包括政策制定的科學性、政策執行的精準化、政府回應的有效性等在內的政府治理能力。例如,浙江省在原有“四張清單一張網”的基礎上,開發建設“綜治工作、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便民服務”四個功能性技術應用平臺,將基層治理工作整合其中28。依托綜合信息系統和APP軟件,根據程序標準和技術篩選,完成基層信息上報、綜合信息流轉、事件分級處置等繁雜流程,確保相關事項能夠得到有效

13、回應和妥善解決。(2)標準體系的治理工具。技術標準、程序標準、環境設施標準等標準化思維理念已經滲透到社會經濟發展的各個領域,例如,公共服務領域的ISO9000質量管理標準、政府改革領域的行政審批制度的標準化體系等,都在不同程度上推動著公共治理轉型。特別是當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結合線上政府建設,用技術標準和程序標準來制約公共權力,科學分解和合理配置行政審批的辦理和監管過程29,壓縮了公共權力和管理規范對審批流程的自由裁量空間,進而提升行政審批的效能和透明度。以上種種將標準化植入公共管理運作過程中的探索實踐,都是標準化作為現代社會政府創新工具和治理協調手段的重要內容。(3)信息資源的治理工具。大數據

14、資源將是事關未來社會發展和治理轉型的亟待開發的寶貴金礦,正如有學者所指出的:未來的國家治理將建立在信息數據的基礎之上,這可以被稱之為“數據立國”,信息時代,數據從作為事物及其關系的表征走向了主體地位,成為社會治理的質料。記錄公眾日常生活、描述自然科學世界、刻畫人類精神世界30。大數據和云計算技術能夠把雜亂無章的信息轉變為有效的治理工具,就是通過把數學算法運用到海量的數據上來預測事情發生的可能性116。例如,公共部門綜合運用趨勢預測、模式識別、熱點探測、關聯分析等技術手段分析所掌握的信息資源,對交通擁堵、恐怖襲擊、自然災害等公共問題和危機進行模擬、預測31。總之,以現代信息技術為依托的技術性治理

15、工具十分符合當今中國社會轉型和公共治理的需求,信息技術革命帶來的治理工具的變化,為推動政府管理創新與治理轉型,促進社會治理的科學化、專業化、精細化提供了廣泛的應用前景。二、信息技術革命與公共治理轉型:現狀與問題對于中國這樣一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從全能型政府到多元治理過渡的國家而言,信息時代的顛覆性變革既為政府改革和治理轉型提供了契機,也為轉型期的公共治理帶來了風險與挑戰,造成了諸如開放性治理結構下的網絡壟斷與技術侵入風險、多元化治理主體的限制性參與和選擇性賦權、技術性治理導致的數字支配與工具理性盛行等潛在隱患,如果應對不當,勢將影響社會轉型與治理的績效。(一)開放性治理結構下的網絡壟斷

16、與技術侵入風險隨著“數字政府”“智能社區”“智慧城市”建設的推進,出乎意料的是,這種由信息技術塑造的開放性治理結構逐步被信息技術本身所束縛,變得越來越脆弱,網絡壟斷危機和技術侵入風險愈演愈烈,甚至威脅著公共治理的基礎。需要指出的是,當下的開放性治理結構是建立在互聯網企業作為技術供給者和各級政府作為政策實施者這種強大的市場組織和公共組織的利益結盟的政策框架基礎之上的。在此背景下,由于這些互聯網企業都掌握了大數據、云計算以及人工智能等先進的信息應用技術,在其迅猛發展和擴張過程中,往往利用已經積累的經濟地位、政治聯系、技術壁壘以及信息資源等優勢不斷鞏固作為互聯網領域先占者的壟斷地位,因而具備影響公民

17、日常行為和政府公共決策的能力,甚至能夠綁架公共組織和公民意志,形成公共組織的行政權力壟斷與互聯網企業的技術掌控力并存的公共治理結構。一旦行政權力與技術掌控力相結合,勢必會強化了一部分人的能力,造成信息資源配置的不對稱、不平等,進一步拉大技術公司與用戶之間、政府與公民之間的數字鴻溝,使這種開放性的治理結構產生新的馬太效應和兩極分化32。例如,國內以百度、阿里巴巴、騰訊為代表的BAT互聯網巨頭,在引擎搜索、移動支付、即時通信等信息技術領域占據絕對性的壟斷地位,而國際上信息通信領域的硬件和軟件技術則幾乎都牢牢掌握在諸如Google、Cisco、IBM、Microsoft、Intel、西門子等實力雄厚

18、的技術寡頭和跨國公司手中,正所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這些技術供給者所擁有的網絡壟斷權將會給開放性治理結構帶來巨大沖擊。此外,在開放性治理結構之中,信息技術除了具有生產、賦權這些正向特征,也蘊藏著因信息技術的侵入性、不透明以及約束性等特征而導致的公共治理的不確定性和風險性,對社會發展過程中的經濟、環境、文化、法律、道德等問題產生廣泛的負面效應33。正如烏爾里希貝克所描繪的工業社會的風險那樣:“風險是人類活動和疏忽的反映,是生產力高度發展的表現。這意味著危險的來源不再是無知而是知識。”34實際上,信息時代的這種知識風險甚至表現得更為隱蔽、更為嚴峻,未來治理轉型面臨的最大風險和不確定性將可能是信

19、息技術本身。雖然政治決策層和社會精英試圖通過控制技術來促進公共治理轉型,但是呈幾何級數發展的信息技術并不隨人類意志的轉移而改變,更不用說法律規范、制度建設等基礎性治理元素相對于信息技術革命的滯后性。因此,如果我們對信息技術革命之于公共治理的角色和作用過于樂觀,那么,信息技術極有可能將會在人類難以預期與承受范圍之內重塑公共治理的基礎,科學技術也將從幫助人們走出愚昧和黑暗的、溫文爾雅的賽先生,變成無所不在、能量巨大、超出人類控制力的新型利維坦,屆時社會依舊面臨“新的治理困境”321537。(二)多元化治理主體的限制性參與和選擇性賦權盡管信息技術能夠同時向國家、市場、社會進行賦權,為政府組織、社會組

20、織、市場組織創造了一個共同參與公共事務的多元合作治理的基礎性結構。但是,在信息化時代,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傳感器等技術研發、應用和基礎設施的建設、更新,既離不開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持,也少不了市場組織的創新、發展、擴張。因此,信息技術形塑的多元化治理主體表現為賦權的不對等,政府組織與市場組織(尤其是大型互聯網技術公司)占據著主導性地位,社會組織及公民個體則處于相對弱勢的限制性參與地位。故而,除了治理過程中的權力因素,需要補充的是,信息技術背后深層次的力量是天然具有逐利性的資本,大型的信息技術公司能夠將自身的意圖、理念植入技術開發和應用的環節,深刻影響作為社會治理對象的公民個體并使之產生預期的行

21、為,從而在多元化的社會治理主體中選擇性地融入了資本的話語權35,這也就意味著互聯網時代的公民參與既要期望于政府的態度,也要依托于部分資本巨頭所掌握的技術,將會在體制性約束和技術性約束的夾縫中生存。一方面,在技術性約束下,憑借著技術的門檻效應和壓倒性優勢會不斷強化自身的資源配置和信息支配的能力,一些互聯網商業機構能夠利用自身掌握的海量數據,借助“流量為王”的營銷手段,通過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技術潛在地引導公民參與,甚至試圖影響國家政治,如通過信息技術了解公民的偏好,在特定人群中傳播、曝光很多虛假信息,潛移默化地影響人們的價值判斷,進而支配公民的政治行為,使得公民在信息的狂轟濫炸下失去自身的判斷,

22、最終導致整個社會秩序被資本所驅動36。另一方面,在體制性約束下,公民參與的方式、作用、回應都基于政府的選擇性賦權,政府部門可以利用技術的程序機制建立公民參與的分流機制和對社會組織進行分類控制。那么,符合政府治理目的的項目更容易被默許和重視,獲得源源不斷的經費支持,類似于杭州市“我們的圓桌會”、寧波市“寧波網對話”、溫州市“民情中轉站”、桐廬縣智慧治理中心等網絡互動平臺和社會管控平臺因而能夠長久存續下來。然而,那些更符合政治改革價值訴求的創新則可能由于政治風險而被封鎖、扼殺,或難以獲得相應的資源支持。因而,在限制性參與的基礎上,信息技術要想深層次介入公共治理過程之中顯得尤為艱難,各級政府都會傾向

23、于在外圍進行技術性改革,避免觸碰到政治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37,將公民參與從政治領域分流到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領域,間接地用“技術性管控”換取“表面的維穩秩序”1899。在政府對于應用信息技術進行公共治理的邏輯和認知沒有改變的情況下,社會機制和公民力量終究無法發揮主體地位,具有實質意義的多元主體治理格局也會大打折扣。(三)技術性治理導致的數字支配與工具理性盛行相比于傳統的治理工具,信息技術具有可計算性、理性決策的優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善規則流程、避免非理性因素的干擾,進而提高科層制的治理效能。然而,技術性治理工具的濫用,也會不斷弱化地方政府行為主體的政策和行動能力,數字支配型社會的雛形已經逐步呈

24、現。在現實生活實踐中,信息技術因其在公共治理的各個領域取得顯著的成效而被決策者廣泛采納和提倡,已經成為人人心目中解決社會痼疾的良藥。有的學者甚至斷言:“這些大數據實驗研究的結果證明,人類的大部分行為都遵循于一定的規律、模型以及原理法則,而且在可重現性和可預測性方面與自然科學不相上下”38。其實,信息技術的分析、模擬、預測的結果僅僅作為一種信息決策參考的依據而已,不應該代替社會公眾和政府部門去判斷、決策與執行。但是,當前這種對公共治理工具技術性特征的盲目崇拜很可能促使人們失去基于社會經驗積累和生物進化本能而得出的判斷力、執行力,甚至在治理公共事務中舍棄人性化的決策關懷,將作為生命而存在的直覺、情

25、感、想象等主觀意識讓位于信息時代的數碼、標準、腳本、程序、數據等冷冰冰的技術元件39,使得作為社會人的角色陷入技治主義者所認為的“政治已經逐漸變為一個維持機器運轉的技術任務”40的窘境而難以自拔。技術性治理工具不同于制度性治理工具,它天然具有注重效率的傾向,然而,在當今中國治理轉型過程中,效率績效雖不能忽視,但更為重要的是包括公平、正義、法治等價值理性在內的各種價值需求,而這是技術性治理工具很難全面兼顧的,過度地重視信息技術在治理轉型中的作用將不可避免地強化效率至上,而忽視科層體制、市場機制以及社會規范等制度性治理工具本身所蘊含的道德價值,這也是公共治理轉型過程亟須解決的關鍵性難題。與之相反,

26、一旦社會治理事項進入技術化工具的程式之中,那些原先由政治價值衍生出的政治行動,都會逐漸落入被技術化工具去政治化的漩渦中,技術的操甚至不考慮治理行動正當與否,只會更加重視如何改進技術來促進治理效率和獲得技術收益41。如果各級政府部門過度依賴于程序化、標準化、數據化等技術變革帶來的治理績效,并將其長期作為治理創新和政府改革的方式,甚至試圖用技術性改革代替制度性變革,這是極其危險的,相對于21世紀初,當下各級地方政府社會治理創新案例更多地停留在“技術應用”等技術性工具和形式創新層面而缺乏制度化創新,就是技術治理過程中“低水平鎖定”3777的典型表現。對社會治理效果的判斷陷入過于短視的窠臼之中,以致無

27、法識別社會治理轉型的結構性的根本性問題,也使得治理工具難以滿足社會發展的真正需求42。長此以往,工具理性的盛行勢必會削弱治理的價值取向,進而脫離國家治理現代化變革的核心內涵及其運行軌道,從而大大延緩治道變革與公共治理轉型的進程。三、信息技術革命與治道變革:調適與展望大數據、云計算和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的突破性發展,移動互聯網和智能手機的普及,對當代中國的社會轉型和治道變革的影響至為深遠。信息技術之于治理轉型,涉及的將會是技術工具的政治性運用,在這方面,信息技術的發展和使用是一把雙刃劍,運用得當則可助推治理轉型彰顯善治,應對失當則控制社會扼殺自治而淪為惡政。因此,我們對信息技術與治理轉型的利弊

28、得失關系要有清醒的認識,尤其需要警惕并防范“數字利維坦”對社會自治空間的侵害和剝奪。在全面深化政治體制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過程中,要全面推進市場建設、社會建設和法治建設,加快治道變革,優化公共治理,彰顯和保障以公平、正義為基本價值的善治。(一)完善對信息技術企業巨頭的監管,防范“數字利維坦”的侵權風險如前所述,大型信息技術企業巨頭的網絡壟斷、技術侵入風險以及由此可能產生的政府權力與市場資本的合謀給開放性治理結構帶來了空前的風險和隱患。問題在于,在信息技術突飛猛進的現時代,任何試圖削弱市場資本、政府力量的設想似乎都是不切實際的,兩者強大的地位根源于信息技術研發、

29、應用、改進等特定的競爭門檻以及我國政治結構等體制性因素?;诖耍覀儾皇且蛞瓘U食禁止信息技術相關企業對社會治理過程的介入,而是需要對基于信息技術壟斷可能形成的“數字利維坦”風險作出必要的規范,并加以精準、有效的監管,限制技術巨頭的網絡壟斷和市場擴張對開放性治理結構的沖擊和破壞。具體言之,可以借鑒美國、歐盟等發達經濟體的相關經驗,從人大立法的層面啟動信息技術有關立法和修法進程,制定并完善一套包括我國信息技術發展戰略、“互聯網+”社會治理以及“智慧城市”建設等相關法律法規在內的切實有效的監管體系,依據法律嚴格規范信息技術企業巨頭參與社會治理平臺建設的范圍與權限,特別是將阿里巴巴、騰訊、滴滴、??低?/p>

30、視這類具有壟斷地位的信息技術企業巨頭納入國家法律監管框架之內,規范并限制其技術無序化、混亂化的市場擴張,保護社會公眾的基本權利。此外,信息技術參與社會治理的實踐環節中,還需要進一步發揮地方政府對“數字利維坦”的馴服作用,讓各級政府可以根據國家立法規范,采取行政和市場監管措施,防止地方治理被技術企業所綁架、操縱、俘獲,在購買有關信息公司的技術服務之時,從地方治理的整體性角度對信息企業提供的技術架構、標準以及方式進行重點監管與矯正,避免因資本逐利性而脫離政府服務平臺最初設計的核心理念。(二)強化為社會賦權,打破信息技術向治理主體賦權的非均衡性現代治道變革有賴于社群機制發揮基礎性作用,而限制性參與和

31、選擇性賦權現象的存在,使得信息時代社會治理主體的均衡性、平等性參與也就無從談起。因此,我們在推進現代治理體系建設和治理變革的過程中,要警惕信息技術在促進多元主體共治過程中的行政化和內卷化傾向,意即強調在技術治理過程中引入更多的社會元素、盡可能地為公民賦權,只有公民力量的壯大和社會機制的完善,才能真正打破信息技術向治理主體賦權的非均衡性,為政府部門、市場力量、社會組織等多元治理主體之間提供更為公正、平等的參與平臺。信息時代的治道變革絕不是建立一個“管控型社會”,而是需要實現有效治理的“善治”局面,其關鍵不在于借助信息技術控制社會,而是發揮信息技術的互動性、便捷性等顯著優勢充分挖掘社群機制的基礎性

32、作用。首先是信息技術的去行政化,杜絕信息技術對官僚機構行政化程度的強化,防止其成為政府權力和市場資本的附庸。那么,將信息技術運用于公共治理之中,其治理理念的定位必然是完善民生服務導向的現代化治理體系,在建設智慧社區、智慧治理等綜合平臺之前,其技術設計、研發、優化的目標一定是做優做好民生服務,弱化管控色彩,強調社會組織和公民的廣泛參與,絕不能偏離服務的理念,用技術化了的考核機制、審批限制等軟件程序,去打造一個提升行政管控能力和延伸權力監控范圍的“數字黑箱”,更不應在信息化治理項目中納入綜治、維穩等特定意圖,限制和扼殺社會自主治理的空間和活力。這就需要明確界定技術治理過程中政府的角色,防止過度行政

33、化的信息技術為了特定的政治目標、政績工程取代社群機制,損害公民的基本權利和人格尊嚴。質言之,通過厘清政府權力與社會權利的邊界,建立權力的負面清單,發揮各級政府的“工程師”和“園丁”角色,既要利用信息技術整體性地落實簡政放權、優化審批流程等體制機制改革,也要推動信息技術的開放共治1931,讓信息技術嵌入社群機制之中,形成良好的政社互補關系。在信息技術去行政化的前提下,各級政府還應向不同類型的社會組織賦權授能,逐步從社會組織能夠提供的公共服務領域退出,將一些“互益性”“準公共性”“專業性”等治理任務剝離出去,交還給社會組織,在實踐中激活社會的自治能力,拓展社群機制的成長空間,做到還權于民,讓公民、

34、市場、政府共同承擔起治道變革的重任。(三)回歸人本主義,從技術性治理走向包容性治理現代治道變革的終極目標在于達成社會整體的“善治”,以實現人的全面自由發展為宗旨,具體表現為建立共建、共享、共治的現代治理格局,這既包括制度層面的,也包括技術層面的。但是,信息技術是自然科學的理性產物,社會治理更多的是人文社科的價值范疇,當制度性的價值理念尚未得到有效認同和傳播之時,即使再先進的信息技術的工具理性也難以實現公共治理的實際功效,甚至會適得其反,導致這些缺乏自由、平等價值理念的工具被用于歧途。為了克服技術本身的理性局限,信息時代的社會治理變革,不能簡單地以物化的、工具化的態度對待,應以社會化的、人性化的

35、方式推動,其內在寓意應該集技術性工具理性與制度性價值理性于一體并使兩者達成平衡的狀態,逐漸從技術性治理走向包容性治理43。如前所述,當前數字支配型社會的形成和工具主義的盛行正是缺少對人本主義和制度性價值理性的考慮,其技術性工具因素較多而制度性價值因素較少。故此,在信息化浪潮之中,需要轉變當前各級政府重技術硬件投入而輕制度建設的行為邏輯,將信息技術作為智慧治理工具的同時,依舊需要良好的制度和規范加以引導。一方面,在技術擴張和應用的框架之內納入諸如合法性、正當性等制度性的價值屬性和政治倫理,以現代社會發展所普遍認同的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為價值取向,而不是僅僅依賴于信息技術的辦事效率、最終結果等評判標準。在落實智慧治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