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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建筑業統計報表制度(簡明版本)(2017年統計年報和2018年定期報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制定2017年10月本報表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七條規定: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及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等統計調查對象,必須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的資料,不得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不得遲報、拒報統計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九條規定: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對在統計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本制度由國家統計局負責解釋。目 錄一、總 說 明- 2 -二、報 表 目 錄- 3 -三
2、、調 查 表 式- 4 -建筑業企業生產情況- 4 -建筑業企業財務狀況- 5 -建筑業企業房屋竣工面積及價值- 6 -四、指標解釋及填報說明- 7 -1.生產活動情況- 7 -2.財務狀況- 13 - 14 -建筑業統計報表制度(簡明版本) 一、總 說 明(一)為了解全國建筑業企業生產經營的基本情況,為各級政府制定政策和計劃、進行經濟管理與調控提供依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是國家統計調查制度的一部分,各地區和各部門應按照全國統一的統計范圍、計算方法、統計口徑和填報目錄,認真組織實施,按時填報。本制度的調查內容包括各級政府和業務主管部門共同的基本的需要,地方、部門
3、特殊需要的統計資料應通過地方統計調查和部門統計調查搜集,并避免與國家統計調查相重復。(三)統計范圍、內容和原則1.統計范圍:2017年年報和2018年定期報表的統計范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轄區內具有建筑業資質的所有獨立核算建筑業企業(包括沒有工作量的建筑業企業)及所屬產業活動單位;國務院各有關部門(或企業)直屬的具有建筑業資質的所有獨立核算建筑業企業。建筑業企業資質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新的資質管理辦法。2.統計內容:建筑業企業基本情況,建筑業企業所屬產業活動單位基本情況,從業人員及工資總額情況,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信息化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等。其報送單位為具有建筑資質等級的建筑業企業,各省
4、、自治區、直轄市統計局以及國務院各有關部門。3.統計原則:轄區內有資質的建筑業企業按照法人單位注冊地原則進行統計。(四)本制度的表式按報告期別分為年報和定期報表。(五)資料來源:建筑業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表、財務狀況表、房屋竣工面積及價值表及勞務分包建筑業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表的統計資料取自具有建筑業資質的所有獨立核算建筑業企業的基層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計局及國務院各有關部門上報的綜合表資料。(六)本制度實行全國統一的統計分類標準和統一編碼,各級統計部門和有關業務部門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七)具有建筑業資質的所有獨立核算建筑業企業直接從網上報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計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分別以電
5、子郵件形式報送年報基層表數據和定報綜合表數據。(八)本制度基層表和綜合表以“千元”為計量單位的指標,均不保留小數。二、報 表 目 錄表 號表名報表期別填 報 范 圍頁碼綜合表式C401表建筑業企業生產情況季報轄區內有總承包和專業承包資質的建筑業法人單位;部門直屬的有總承包和專業承包資質的建筑業法人單位4C402表建筑業企業財務狀況季報同上5C403表建筑業企業房屋竣工面積及價值季報同上6三、調 查 表 式綜合表式建筑業企業生產情況表 號:表制定機關:國 家 統 計 局文 號:國統字(2017)157號綜合機關名稱: 年 季有效期至:年月指標名稱計量單位代 碼總計國有控股企業甲乙丙12一、企業個
6、數二、建筑業合同情況簽訂合同額上年結轉合同額本年新簽合同額三、建筑業總產值其中:裝飾裝修產值其中:在外省完成的產值建筑工程產值安裝工程產值其他產值四、竣工產值五、房屋施工面積 其中:新開工面積六、從業人員從事建筑業活動的平均人數個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平方米平方米人0103040510111213141516171826建筑業總產值在外省完成情況省(自治區、直轄市)名稱代碼產 值(千元)甲乙25單位負責人: 填表人: 報出日期: 年 月 日說明:1.本表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計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或企業)報送。2.統計范圍:轄區內有總承包和專業承包資質的建筑業法人單位。建
7、筑業企業財務狀況表 號:表制定機關:國 家 統 計 局文 號:國統字(2017)157號綜合機關名稱:年 季有效期至:年月指標名稱計量單位代 碼總計國有控股企業甲乙丙12一、期末資產負債流動資產合計其中:應收工程款存貨資產總計負債合計二、損益及分配營業收入其中: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201203205213217301302308310312313317323327單位負責人: 填表人: 報出日期: 年 月 日 說明:1.本表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計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或企業
8、)報送。2.統計范圍:轄區內有總承包和專業承包資質的建筑業法人單位。建筑業企業房屋竣工面積及價值表 號:表制定機關:國 家 統 計 局文 號:國統字(2017)157號綜合機關名稱:年 季有效期至:年月房屋建筑分類代碼自年初累計房屋竣工面積 (平方米)房屋竣工價值 (千元)國有控股企業國有控股企業甲乙1234合 計 住宅房屋 商業及服務用房屋商廈房屋(批發和零售用房)賓館用房屋(住宿用房)餐飲用房屋(餐飲用房)商務會展用房屋其他商業及服務用房屋(居民服務業用房) 辦公用房屋 科研、教育、醫療用房屋科學研究用房屋教育用房屋醫療用房屋(衛生醫療用房) 文化、體育、娛樂用房屋 廠房及建筑物廠房 倉庫
9、 其他未列明的房屋建筑物011020212223242530404142435060617080單位負責人: 填表人: 報出日期: 年 月 日說明:1.本表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計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或企業)報送。2.統計范圍:轄區內有總承包和專業承包資質的建筑業法人單位。四、指標解釋及填報說明1.生產活動情況簽訂合同額 指建筑業企業在報告期直接同建設單位簽訂的各種國內工程合同的總價款和以前年度同建設單位簽訂的各種國內工程合同的未完工程跨入本年度繼續施工工程合同的總價款余額。上年結轉合同額 指以前年度同建設單位簽訂合同的未完工程跨入本年度繼續施工工程合同的總價款余額。本年新簽合同額 指建筑
10、業企業在報告期內同建設單位直接新簽訂的各種國內工程合同的總價款,不包括與其他建筑業企業新簽的分包合同額。以上三個指標的填報依據有施工合同管理臺賬的企業,依據施工合同管理臺賬填報;沒有施工合同管理臺賬的企業,依據企業與項目建設單位簽訂的各種施工合同文本。填寫時應注意三個指標均指建筑業企業直接同建設單位簽訂合同,即甲方必須是業主(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額包括公開投標、暗標、甲方指定、口頭協議等,不管企業用什么方式,也不管合同的形式,只要是從建設單位直接承包的工程項目都應統計;在填寫上年結轉合同額時,只須填報未完工程跨入本年度繼續施工工程合同的總價款余額部分。如果企業在上年實際完成工作量超過了合同總
11、價款,并且在本年度尚有施工任務,在填報該指標時應把上年結轉合同額視同為零。審核關系簽訂的合同額=上年結轉合同額+本年新簽合同額,即:01=02+03建筑業總產值指以貨幣表現的建筑業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的建筑業產品和服務的總和。建筑業總產值包括建筑工程產值、安裝工程產值和其他產值三部分內容。勞務分包企業建筑業總產值指勞務分包企業與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承包企業簽定勞務分包合同后,從事建筑安裝工程取得的所有勞務收入。注意事項:根據稅法規定,在勞務分包合同中,支付給勞務的報酬不繳納稅金,所以有部分勞務企業就把這部分人工費沒有核算到建筑業總產值中,包括裝飾裝修產值、營業收入甚至人數也沒有統計,所以,在填報本
12、表時,一定要按照簽定的合同全口徑的填報建筑業總產值。裝飾裝修產值 包括裝飾、裝修兩部分產值。裝修裝飾指對新舊房屋及建筑物進行的內外裝修裝飾;對新建房屋及建筑物經過施工后,尚未完全達到使用標準,而進行的二次裝修裝飾;以及對原有房屋經使用若干年后進行的二次內外裝飾。包括抹灰、門窗、玻璃、吊頂、隔斷、飾面板(磚)、涂料、裱糊、刷漿、花飾等。在外省完成的產值 指建筑業企業在其他省份施工所完成的建筑業產值。建筑工程產值 指列入建筑工程預算內的各種工程價值,包括:(1)各種房屋如廠房、倉庫、辦公室、住宅、商店、學校、醫院、俱樂部、食堂、車庫、招待所等房屋建筑,按照當前預算制度規定,列入房屋工程預算內的暖氣
13、、衛生、通風、照明、煤氣等設備價值及其裝飾油漆工程,以及列入建筑工程預算內的各種管道(如蒸汽、壓縮空氣、石油、給排水等管道),電力、電訊電纜導線的敷設等工程。(2)設備基礎、支柱、操作平臺、梯子、煙囪、涼水塔、水池、灰塔等建筑工程、煉焦爐、裂解爐、蒸汽爐等各種窯爐的砌筑工程及金屬結構工程。(3)為施工而進行的建筑場地的布置,工程地質勘探,原有建筑物和障礙物的拆除及平整土地,施工臨時用水、電、汽、道路工程,以及完工后建筑場地的清理,環境綠化工作等。(4)礦井的開鑿、井巷掘進延伸、露天礦的剝離、石油、天然氣鉆井工程和鐵路、公路、港口、橋梁等工程。(5)水利工程,如水庫、堤壩、灌渠以及河道整治等工程
14、。(6)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7)裝飾裝修工程。安裝工程產值 指設備安裝工程價值,包括:(1)生產、動力、起重、運輸、傳動和醫療、實驗等各種需要安裝設備的裝配和安裝與設備相連的工作臺、梯子、欄桿等裝設工程,附屬于被安裝設備的管線敷設工程、被安裝設備的絕緣、防腐、保溫、油漆等工作。(2)為測定安裝工作質量,對單個設備、系統設備進行單機試運和系統聯動無負荷試運工作。在設備安裝產值中,不得包括被安裝設備本身價值。其他產值 建筑業總產值中除建筑工程、安裝工程以外的產值。包括房屋構筑物修理產值、非標準設備制造產值、總包企業向分包企業收取的管理費以及不能明確劃分的施工活動所完成的產值。房屋構筑物修理
15、產值:指房屋和構筑物的修理所完成的產值,但不包括被修理房屋、構筑物本身價值和生產設備的修理價值。非標準設備制造產值:指加工制造沒有定型的非標準生產設備的加工費和原材料價值(如化工廠、煉油廠用的各種罐、槽,礦井生產統一使用的各種漏斗、三角槽、閥門等)以及附屬加工廠為本企業承建工程制作的非標準設備的價值。建筑業總產值相關指標填報時應注意事項:(1)直接從建設單位承攬工程完成的產值該指標統計的對象是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所有有效合同的工程項目;該指標是指在報告期內完成的工程總值,不管是自行完成還是分包出去的都應統計在內;該指標還包括分包企業繳納的管理費;提醒注意,簽訂的合同額與直接從建設單位承攬工程完成的
16、產值的關系,這兩個指標的口徑一致,核算的工程都是一致的,都是從建設單位直接承包的。簽訂的合同額和直接從建設單位承攬工程完成的產值在數量上,沒有嚴格的關系,但簽訂的合同額一般應大于等于直接從建設單位承攬工程完成的產值,尤其是當有分包出去的產值時,至少自行完成產值應小于簽訂的合同額,如果出現簽訂的合同額小于直接從建設單位承攬工程完成的產值時,一定要查明原因。(2)自行完成施工產值該指標統計的對象是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所有有效合同的工程項目中本企業自行施工部分;該指標包括總承包企業和專業承包企業向分包企業收取的管理費;該指標包括分包給非獨立核算的經濟實體完成的那部分產值,如:分包給一些非獨立核算的零散的
17、建筑業包工隊(組)等,為了保持相關數據的一致性,包工隊(組)參與施工的人數也應統計在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承包企業的從業人員內。(3)分包出去工程的產值該指標統計的對象是與建設單位承攬的工程項目中本企業不施工部分,并且分包企業是一個獨立核算的經濟實體的那部分工程;該指標不包括總包企業向分包企業收取的管理費;如果分包給一個非獨立核算的經濟實體,其完成的產量產值,不包括在該指標內,應在總包企業自行完成產值中反映。(4)從建設單位以外承攬工程完成的產值該指標統計的對象是從其他建筑企業承攬的工程項目。(5)建筑工程產值列入建筑工程預算內的產值;只要是裝飾裝修工程都應統計在建筑工程產值中。(6)安裝工程產值安
18、裝企業負責施工的工程,不一定都是安裝工程產值;在安裝工程產值中,不得包括被安裝設備本身價值,以及場外及合同外的運費等相關費用。(7)其他產值其他產值包括房屋構筑物修理產值,但不包括被修理房屋、構筑物本身價值和生產設備的修理價值;其他產值中的非標準設備制造產值,強調的是用于工程,包括非標準設備的加工費和原材料價值兩部分。建筑業產值部分審核關系 直接從建設單位承攬工程完成的產值=自行完成施工產值+分包出去工程的產值建筑業總產值=自行完成施工產值+從建設單位以外承攬工程完成的產值建筑業總產值裝飾裝修產值建筑業總產值在外省完成的產值在外省完成的產值=除本省之外的各項之和建筑業總產值=建筑工程產值+安裝
19、工程產值+其他產值竣工產值 一般是以單位工程為對象,當該工程按照設計所規定的工程內容全部完成,達到了設計規定的交工條件,經有關部門檢查驗收鑒定合格的單位工程價值,即為竣工產值。(1)竣工產值包括范圍:竣工產值是報告期內竣工的單位工程從開工到竣工的全部自行完成的價值,包括范圍是:對跨年度施工的單位工程,其竣工產值應當包括該工程從開始到竣工的全部自行完成價值。對有些大型單位工程,如大型廠房、高級賓館、各種管道、公路、鐵路等,能夠分跨、分層、分段施工并按合同規定,能夠分開交付使用的,可以分開計算竣工產值。竣工產值不包括附屬輔助企業或內部核算的其他單位為外單位生產和服務的價值。(2)竣工產值統計依據:
20、竣工產值統計的依據是企業承包的工程只有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時,才能計算竣工產值。承包合同中規定的單位工程內容全部完成,達到設計規定的交工條件。經有關部門檢查驗收鑒定合格。(3)竣工產值填報依據:竣工產值填報的依據是工程驗收鑒定合格證書(或文本)、工程結算(或決算)文本。房屋建筑面積指房屋全部平面面積的總和。它從房屋的外墻線算起,包括可供使用的有效面積和墻柱等結構占用面積。多層房屋按各層(包括地下室)面積總合計算。舊房加層或改造,只計算增加的建筑面積;舊房拆除重建,計算其全部面積;臨時房屋不計算建筑面積。(1)房屋建筑面積的計算范圍包括:單層建筑物不論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層計算,其建筑面積按建筑物外
21、墻勒腳以上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單層建筑物內如帶有部分樓層者,亦應計算建筑面積。高低聯跨的單層建筑物,也需分別計算建筑面積。當高跨為邊跨時,其建筑面積按勒腳以上兩端山墻外表面的水平長度乘勒腳以上的外墻表面至高跨中柱外邊線的水平寬度計算。當高跨為中跨時,其建筑面積按勒腳以上兩端山墻外表面的水平長度乘以中柱外邊線的水平寬度計算。多層建筑物的建筑面積按各層建筑面積的總和計算,其底層按建筑物外墻勒腳以上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二層及二層以上按外墻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車間、倉庫、商店、地下指揮部等及相應出入口的建筑面積,按其上口外墻(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層及其保護墻)外圍的水平面積計算。用深
22、基礎做地下架空層加以利用,層高超過2.2米的按架空層外圍的水平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筑面積。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腳做架空層加以利用,且層高超過2.2米的,按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筑面積。穿過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內的門廳、大廳不論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層計算建筑面積。門廳、大廳內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筑面積。圖書館的書庫按書架層計算建筑面積。電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層計算建筑面積。舞臺燈光控制室按圍護結構外墻水平面積乘以實際層數計算建筑面積。建筑物的技術層,層高超過2.2米的應計算建筑面積。柱雨棚按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筑面積,獨立柱的雨棚按頂蓋的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筑面積。
23、有柱的車棚、貨棚、站臺等按柱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筑面積,單排柱、獨立柱的車棚、貨棚、站臺等按頂蓋的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筑面積。突出屋面的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等按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筑面積。突出墻外的門斗按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筑面積。封閉式陽臺、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筑面積。凹陽臺、挑陽臺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筑面積。建筑物墻外有頂蓋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邊線水平面積計算建筑面積,無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筑面積。兩個建筑物間有頂蓋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積計算建筑面積,無頂蓋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筑面積。室外樓梯做為主要通道
24、和用于疏散的均按每層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筑面積。樓內有樓梯的室外樓梯按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筑面積。跨越其他建筑物、構筑物的高架單層建筑物,按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筑面積,多層者按多層計算。(2)不計算建筑面積的范圍:突出墻面的構件配件和藝術裝飾,如柱垛、勒腳、臺階、無柱雨蓬等。檢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層高在2.2米以內的技術層。構筑物,如獨立煙囪、煙道、油罐、水塔、貯油(水)池、貯倉、圓庫、地下人防干、支線等。建筑物內外的操作平臺、上料平臺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間安置箱罐的平臺。沒有圍護結構的屋頂水箱,舞臺及臺后懸掛幕布,布影的天橋、挑臺。單層建筑物內分隔的操作間、控制室、儀表間等單層房間。層高小于
25、2.2米的深基礎地下架空層、坡地建筑物吊腳架空層。注意事項(1)舊房加層或改造,只計算增加的建筑面積(2)舊房拆除重建,計算其全部面積(3)臨時房屋不計算建筑面積房屋施工面積 指報告期內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積。包括本期新開工的房屋建筑面積、上期跨入本期繼續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積、上期停緩建在本期恢復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積、本期竣工的房屋建筑面積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緩建的房屋建筑面積。多層建筑應填各層建筑面積之和。房屋新開工面積 指報告期內新開工建設的房屋建筑面積,以單位工程為核算對象,即整棟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積,不能分割計算。不包括在上期開工跨入報告期繼續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積和上期停緩建而在本期恢復施工的房
26、屋建筑面積。房屋的開工應以房屋正式開始破土刨槽(地基處理或打永久樁)的日期為準。房屋竣工面積 指報告期內房屋建筑按照設計要求已全部完工,達到住人和使用條件,經驗收鑒定合格或達到竣工驗收標準,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棟房屋建筑面積的總和。竣工面積以房屋單位工程(棟)為核算對象,在整棟房屋符合竣工條件后按其全部建筑面積一次性計算,而不是按各棟施工房屋中已完成的部分或層次分割計算。計算房屋竣工面積,要求嚴格執行房屋竣工驗收標準。民用建筑一般應按設計要求在土建工程和房屋本身附屬的水、電、衛(包括設計中有的煤氣、暖氣)工程已經完工,通風、電梯等設備已經安裝完畢,做到水通、燈亮,經驗收鑒定合格,并正式交付給使用
27、單位后,才能計算竣工面積。工業及科研等生產性房屋建筑一般應按設計要求在土建工程(包括水、暖、電、衛、通風)及屬于房屋組成部分的生活間、操作間等已經完成(不包括安裝設備的基礎工程),可以進行工藝設備和管線安裝時,方可計算房屋竣工面積。房屋竣工價值 指報告期內按規定已經上報竣工的房屋本身的建造價值。一般按房屋設計和預算規定的內容計算。包括竣工房屋本身的基礎、結構、屋面、裝修以及水、電、衛等附屬工程的建筑價值;也包括作為房屋建筑組成部分而列入房屋建筑工程預算內的設備(如電梯、通風設備等)的購置和安裝費用。不包括廠房內的工藝設備、工藝管線的購置和安裝,工藝設備基礎的建造;室外的水、暖、電、衛、道路工程
28、、擋土墻等環境工程的費用;辦公和生活用家具的購置等費用;購置土地的費用;遷移補償費和場地平整的費用及城市建設配套投資。房屋竣工價值不僅包括該竣工房屋在報告期內完成的價值,也包括跨年施工的房屋在本期以前完成的價值。未竣工而轉讓給其他單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出讓單位不計算竣工價值,待接受單位繼續施工并符合竣工條件后,由接受單位計算其竣工價值,包括出讓單位在出讓前所完成的價值。房屋竣工價值一般按結算價格(或中標價)計算。房屋建筑面積按房屋設計所規定的用途進行劃分,一般分為以下幾種:住宅房屋指專供居住用的房屋。包括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房、別墅、公寓、各部門的職工家屬宿舍和集體宿舍(包括職工單身宿舍和學生宿
29、舍)等供居住的房屋。不包括住宅樓中作為人防工程用的房屋,也不包括不住人的地下室。商業及服務用房屋 包括批發和零售用房、賓館用房屋、餐飲用房屋、商務會展用房屋和其他商業及服務用房屋五類。商廈房屋(批發和零售用房)指批發和零售企業對外營業的各種批發市場、超級市場、商店、門市部、糧店、書店、供銷店等房屋。不包括批發零售企業的廠房和倉庫。賓館用房屋(住宿用房) 指住宿行業對外營業的賓館、度假村、招待所及各種飯店等房屋。餐飲用房屋(餐飲用房) 指餐飲行業對外營業的酒樓、餐廳、快餐店、酒吧茶館等房屋。商務會展用房屋 指用于商務及會議展覽,信息交流,商務會談服務,商務研討及培訓等房屋。包括國際會議展覽中心、
30、俱樂部、商務活動中心等房屋建筑。其他商業及服務用房屋(居民服務業用房) 指上述4類用途外的其他商業及服務用房。辦公用房屋指企業、事業、機關、團體、學校、醫院等單位的辦公用房,也包括商務辦公樓。科研、教育、醫療用房屋 指用于科學實驗研究,學生教育和衛生醫療的房屋建筑。包括科研、教育和醫療用房屋。科學研究用房屋指獨立的科學實驗研究機構或企業、事業單位進行科學實驗研究工作所用的房屋(包括天文臺的科研用房)。教育用房屋指各類學校(包括黨校、技校、干校、工讀學校、幼兒園在內)的教室、圖書館、試驗室、體育館、展覽館等有關教育用房。不包括學校的教職員工宿舍、學生宿舍、食堂、浴室等非教育用房。醫療用房屋(衛生
31、醫療用房)指各類醫療機構(包括防疫站、防治所)的病房、門診部、保健站、衛生所、化驗室、藥房、病案室、太平間等房屋,不包括醫護人員的職工宿舍、食堂及獨立的辦公用房。文化、體育、娛樂用房屋指各種俱樂部、博物館、圖書館、影劇院、文化館、展覽館、宗教寺院等文化用房;各種健身房、體育館等體育用房;各種娛樂廳、游樂園、夜總會等休閑娛樂用房。不包括各類學校內的文化體育用房。廠房及建筑物 指直接用于生產或為生產配套的各種房屋及建筑物。包括車間、鍋爐房、煙囪、水塔、其他廠房及建筑物。廠房 指直接用于生產或為生產配套的各種房屋,包括主要車間、輔助用房及附屬設施用房。凡工業、農業、建筑業、交通運輸業、商業等單位中的
32、廠房都包括在內。倉庫倉庫指工業、農業、建筑業、交通運輸業、商業、供銷、外貿及其他企事業單位建造的成品庫、原材料庫、貨物倉庫、物資儲備庫以及冷藏庫、糧油庫等。其他未列明的房屋建筑物指凡不屬于上述各項用途的房屋。如各種人防工程、廁所等。從事建筑業活動的平均人數 指建筑業企業(或單位)報告期實際擁有的、與建筑施工活動有關的人員的平均人數,包括參加本企業(或單位)建筑施工活動的非本企業(或單位)人員,但不包括企業內部社會服務性機構的人員以及由本企業支付工資但所從事的工作與本企業生產基本無關的人員。注意:如果企業自行完成施工產值中,包括分包給非獨立核算經濟實體完成的那部分產值,如:分包給一些非獨立核算的
33、零散的建筑業包工隊(組)等,為了保持相關數據的一致性,包工隊(組)參與施工的人數也應統計在總包企業從事建筑業活動的平均人數內。以人員在哪里干活就在哪里統計為原則,不是以支付工資(即誰發工資誰統計)為原則。現行統計制度規定勞動生產率是按“產品法”計算,因此確定從事建筑業活動的平均人數必須遵循可比性原則,即生產的產品與勞動消耗在時間范圍和空間范圍上必須一致。計算月平均人數應注意兩點: A公休日和節假日的人數應按前一天的人數計算。B新成立企業(月中或月末成立),在計算成立當月的平均人數時,應以實有人數之和除以日歷天數求得。從事建筑業活動的平均人數是一個時期指標。2.財務狀況資產總計 指企業過去的交易
34、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資產一般按流動性(資產的變現或耗用時間長短)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其中流動資產可分為貨幣資金、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款項、其他應收款、存貨等;非流動資產可分為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其他非流動資產等。根據會計“資產負債表”中“資產總計”項目的期末余額數填報。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或小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資產總計=流動資產合計+非流動資產合計;執行其他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資產包括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等。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應歸為流動資產:(1)預計在一個正常營業
35、周期中變現、出售或耗用,主要包括存貨、應收賬款等;(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3)預計在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含一年)變現;(4)自資產負債日起一年內,交換其他資產或清償負債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包括貨幣資金、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存貨等項目。根據會計“資產負債表”中“流動資產合計”項目的期末余額數填報。應收工程款 指建筑業企業在報告期末向發包單位應收而未收的工程款。根據會計“應收賬款應收工程款”明細賬對應科目填報。注意事項:(1)應收工程款中不包括質量保證金和工程款押金,一般納入“其他應收款”;(2)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或保修金,是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
36、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工程質量的資金。存貨 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通常包括原材料、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商品以及周轉材料等。根據會計“資產負債表”中“存貨”項目的期末余額數填報。其中:“年初存貨”根據會計“資產負債表”中“存貨”項目的年初余額數填報。注意:“存貨”具有實物形態,不屬于無形資產,由于企業持有存貨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出售,所以房地產開發企業(單位)購置的土地、尚未銷售的商品房等均計入“存貨”。負債合計 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負債一般按償還期長短分
37、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根據會計“資產負債表”中“負債合計”項目的期末余額數填報。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或小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負債合計=流動負債合計+非流動負債合計;執行其他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負債包括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營業收入 指企業經營主要業務和其他業務所確認的收入總額。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根據會計“利潤表”中“營業收入”項目的本年累計數填報。主營業務收入 指企業確認的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的收入。根據會計“主營業務收入”科目的本年各月貸方余額(結轉前)之和填報。如未設置該科目,以“營業收入”代替填報。營業成本 指企業經營主要業務和其他業務所發生的成本總額。包括企業(單位)在報告期內從事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發生的各種耗費。包括“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成本”。根據會計“利潤表”中“營業成本”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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