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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淺論金融創新的風險及防范    摘要:金融創新在促進金融發展時若使用不當,會加大金融風險,因為創新促使商業銀行改變經營策略,金融體系改變其構成,以及金融風險的隱蔽性更強。要防范金融創新帶來的風險必須進行制度創新,對金融創新進行立法和完善金融監管體系。    關鍵詞:金融創新 金融風險 監管 金融創新是各金融要素的新的結合,是為了追求利潤機會而形成的市場改革。金融創新泛指金融體系和金融市場上出現的一系列新事物,如新的金融工具、新的融資形式、新的金融市場、新的支付手段以及新的金融組織形式與管理方法等內容。從二十世紀六十

2、年代起,全球掀起了旨在擺脫金融壓抑的金融創新浪潮,在金融創新的過程中,其動因與金融產品雖然有所變化,但金融創新的過程卻一直沒有停止。金融創新的不斷發展提高了金融業的效率,導致金融深化和發展。    金融創新在促進金融發展的同時,如果處理不當,也會加大金融風險,發生金融危機,甚至會對整個經濟造成破壞性影響。據imf的統計,自 1980年以來,130多個國家,幾乎占imf成員國的34,經歷了金融業的嚴重問題,發展中國家和市場經濟國家都受到了影響。從英國巴林銀行破產到美國長期資本管理公司的經營危機,從東南亞金融危機到拉美金融危機,都表明金融創新使得金融機構面臨

3、更多的風險。 一、金融創新所產生的風險    (一)金融創新改變了商業銀行的經營策略,由此給銀行體系注入了不穩定因素。由于銀行傳統業務的贏利性下降,商業銀行被迫尋找新的有潛在風險的表外業務來保持其贏利水平,表外業務是不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上的業務,包括與傳統信貸相結合的業務,如承諾、擔保、承兌等,以及與有價證券衍生工具買賣相關的業務,如買賣金融期貨合約、安排掉期和互換等,這些業務的開展增大了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風險。利用新金融工具開展的表外業務具有的“或有負債”性質蘊含著極大風險,銀行開展此類業務大多采用支持性信用工具,也就是說,當市場上出現某種情況時,銀行有

4、義務向其客戶提供資金,這樣就形成了銀行的或有負債。或有負債的形成使銀行承擔了較大的信用風險,如票據發行便利這種與直接融資相結合的表外業務越來越集中在大型銀行身上,使得風險集中化,給金融體系的穩定性和安全性造成威脅。    表外業務弱化了風險管理。首先是表外業務逃避了中央銀行的監管,商業銀行因其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特殊而受到中央銀行的嚴格監管,中央銀行對其進行監管的一項重要措施就是規定其資本充足比率(自有資本與風險加權資產總值的比值),通過對這一比率的規定,迫使商業銀行不斷改善自身的資本基礎,這一資本要求與銀行的資產風險成正向關系,以此加強對商業銀行的風險控

5、制。對商業銀行而言,資本要求越高,其經營成本也就越高,因此,為在不提高資本充足比率的前提下增加贏利,商業銀行就開創了由金融創新工具支撐的表外業務。這一業務并不改變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表,這樣中央銀行就無從對其真實的風險狀況實施監督,而隨商業銀行表外業務規模的擴大,其資本充足比率就潛在地下降,承受風險的能力也隨之降低,金融體系的內在不穩定性也隨之上升;其次是,商業銀行的表外業務削弱其自身的風險內控管理,金融創新給銀行內部管理會計帶來許多困難,降低了資產負債表上的信息質量,表外業務的或有負債性質增加了會計報表中所含風險信息的不確定性,在實際工作中則往往降低了銀行管理者的風險意識。總之,贏利動機的存在

6、使商業銀行對表外業務產生了特殊偏好,它們迅速地運用新型信用工具取代了傳統的信貸工具,但同時削弱了銀行體系的風險管理,因此,對表外業務加強監管勢在必行。正是基于此認識,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在補充有效銀行監管原則時加入了“考慮到可構成銀行大規模風險暴露的表外業務”這一條款。    (二)金融創新改變了金融體系的構成,新型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加速發展加大了金融體系中的風險因素。眾所周知,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大量出現及迅速發展是近年來金融體系的一大特征,它改變了金融體系的原有結構:商業銀行地位的下降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地位的上升,這一變化也改變了金融體系的穩定性狀況。首先,

7、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商業銀行不能涉足過多的證券業為主業,大量參與具有高杠桿性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并且它們參與此類交易的目的與傳統意義上的銀行不一樣,傳統銀行是為了避免其資產頭寸面臨的市場風險,而非銀行金融機構則純粹以獲取高額投機利潤為目的,所以非銀行金融機構通常十分注重運用衍生證券的杠桿原理。作為金融體系日益重要的組成部分,非銀行金融機構高風險的經營策略為金融體系埋下了隱患。其次,同為金融體系的兩大組成部分,非銀行金融機構與銀行體系的關系密切,使得非銀行金融機構創新的經營手法給自身招致的風險極易在整個金融體系中蔓延開去,兩者間巨額的資金借貸關系使得前者的虧損與倒閉就意味著后者將難逃厄運。金融體系中這

8、種特殊的連鎖反應極大地強化了風險的沖擊力,整個金融體系的崩潰可能僅由一家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破產引致。再次,非銀行金融機構一向不是中央銀行的監管重點,所以中央銀行并沒有有效的臨管措施;同時,市場對非銀行金融的監管作用也十分有限,因為對于內容及原理都極其復雜的衍生品交易很難形成統一的信息披露制度,也很難被投資者所理解,市場上有效的自發監督機制也就無從形成,風險的滋生與擴大就十分容易??梢?,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成長和壯大在提高金融效率的同時,也為金融體系孕育著越來越大的風險。 (三)金融創新使金融風險更為集中和隱蔽,增強了金融風險對金融體系的破壞力。金融創新為單個投資者提供了轉移因價格等市場總變量變動所產

9、生的市場風險即所謂的系統性風險的手段,如期貨與期權彌補了單純進行證券組合投資無法避免系統性風險的缺陷,使得市場上的所有風險似乎都可避免。但不幸的是,金融創新的這一經濟功能對于整個經濟體系而言并不存在,金融創新工具在為單個經濟主體提供市場風險保護的同時卻將風險轉移到了另一經濟主體身上,也就是說,對整個經濟體系而言,風險只發生了轉移,并沒有被消除,風險仍然存在于經濟體中。而當市場主體都想轉移同一方向的風險時(如都認為價格下跌,都希望通過金融工具轉移這一風險),風險出售者就無法找到風險承擔者,金融創新工具提供的保險功能將不復存在,風險在此時會集中暴露,給金融體系和經濟體系造成嚴重打擊。如1987年1

10、0月19日的黑色星期一的紐約股票市場暴跌就是一例,那天股票價格在一天里下挫了20。有人認為在股票價格期貨市場上做文章的交易戰略是導致這次市場暴跌的禍根,股票指數期貨價格的下瀉導致了股市上的拋售,這表明金融創新工具的使用會加劇金融市場的動蕩,增強動蕩產生的破壞力。 二、防范金融創新風險的對策建議 (一)進行制度創新,推動金融業發展。 由于規避管制和盈利動機,金融企業進行市場性的金融創新,在市場性創新的過程中,金融企業有倒閉乃至危及整個金融企業穩定發展的可能性,這就要求政府進行制度創新以配合市場性創新。 1、必須徹底進行銀行體系的改革,銀行現在不良資產比例很高,如果不解決可能會導致銀行破產,或政府

11、填補而造成很高的通貨膨脹,兩者都將使銀行存款遭到巨大損失。目前,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經過股份制改造,充實了資本金,降低了不良資產,并相繼上市,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環境。其次,發展地區性的中小銀行,我國現在每年農村和城市各新增八百萬個勞動力,只有發展勞動力密集型的產業能解決他們的就業問題,而勞動密集型產業中的企業大多數是中小企業,只有地區性的中小銀行,才能夠給中小企業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務。 2、資本市場應該做到決大多數上市公司是盈利的,是能夠分紅的,個人投資者可以通過股票分紅來獲取收益,基金也可以幫助個人投資者選擇比較好的上市公司,而不必靠坐莊、炒作來獲利。 3、建立社會誠信和建立信用體系,當企業在短期內

12、資金周轉有困難的時候,可以用未來的收入做抵押來借錢,以渡過當前的困難關。銀行也不用成為必須有抵押才貸款的當鋪。 (二)完善和加強金融監管體系,構建符合國際慣例的監管模式,積極防范金融風險。監管當局在加強監管的同時,應積極支持和引導金融創新。 1、創新監管理念。監管當局應變合規性監管為合規性和風險監管并重,在鼓勵法人內部風險監控的同時,建立風險預警機制,提高系統性風險的防范和化解水平。借鑒發達國家成功的監管經驗,積極構建市場化、國際化的金融監管模式。將金融監管的重心放在構建各金融機構規范經營、公平競爭、穩健發展的外部環境上來,更多地運用新的電子及通訊技術進行非現場的金融監管,對金融機構的資本充足

13、率、備付金率、呆壞賬比例等指標實行實時監控,以此來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快速反應能力。 2、注重監管的有效性。隨著國有商業銀行的不斷創新和業務的國際化,監管當局必須從以監管信用風險為特征的傳統監管方式轉向對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聲譽風險等各種風險的全面風險監管。新巴塞爾協議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從信用風險管理轉向逐步實施全面的風險管理,隨著中國加入國際金融一體化步伐的加快,中國銀行業必須考慮各種可能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等風險,為未來銀行經營環境留有足夠的空間。 (三)對金融創新進行立法,為金融創新提供保駕護航功能。一是通過立法保護金融創新者的利益。對金融創新產品,要有一定時間的收益保護期或應用專利保護期。二是規范創新規則。金融創新不是無序創新,而應在一定的規則內運行,要通過立法或管理條例等形式,規定各種創新、程序、保護期,使創新有規可循。在金融全球化的浪潮中,我國金融企業面對加入wto后激烈的市場競爭而不斷創新的金融產品,如銀證通、離岸銀行業務、網上銀行業務等需要立法予以規范,這是金融創新業務順利運作的外部法制框架。三是建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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