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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編號:時間:2021年X月X日書山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作舟 頁碼:第12頁共12頁國有企業的法人治理中國的國有企業改革已有二十多年的歷史,圍繞“產權明晰、政企分開”的目標不 斷深入,國有企業的經營狀況也因此得到很大的改善。但是,國有企業依然沒有充分發揮 其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從某種程度上講,反而成了制約經濟發展的因素之一。之所以 出現這種情況,筆者認為原因有二:1,國有資產所有者的激勵約束機制低效:2,生產 率提高而引起的大量失業人員難以得到有效的安置。本文試圖從國有企業與法人治理結構融合的角度,對現代產權理論創新運用,提出 一種國有資產改革的新方案,以期較好地解決上述兩個問題。在我國,由于

2、國家控股與 法人控股,其激勵與約束機制問題的根源相似,解決思路也無很大差別。本文將不對二 者加以嚴格區分,并以國家控股的國有企業為主要研究對象。一國有企業與法人治理結構融合的必要性(-)國有企業的現實困境國有企業是指依照出資比例國家因為占有相對股權優勢而擁有控制權的企業組織, 是建立在國有產權基礎上的企業。由于國有產權這種制度設計自身存在的一些缺陷,使 得國有企業至少面臨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難以解決。1,自負盈虧難。自負盈虧使企業內存動力,外有壓力。國有企業既然作為一種企業,自負盈虧,合理合法。但是,誰來負盈虧,誰有能力、有責任來負這個盈虧?很難回答。是企業自身嗎?不是。企業是一個集體概念,它自

3、身是不能負擔起任何責任的。企業盈 虧實際上指的是企業對自己的各方利益相關者的利益保護程度,特別是對所有者的利益 保護。從這個角度講,企業自負盈虧是指所有者自負盈虧。那么,作為國有企業所有者 的國家能負企業的盈虧嗎?回答是否定的。因為國家,或者說代表國家的政府是一級行 政權力機構,它是各種經濟法律法規的制定者。如果讓國家,或者政府來負擔企業的盈 虧,必然會出現各級政府運用他們所掌握的權力保護自身利益,市場經濟公平交易的基 本法則將蕩然無存。因此,國家作為國有資本的所有者雖然有能力、有責任擔負起國有 企業盈虧的重擔,但它不能。作為國有資產最終所有者的公民應該擔負這個責任嗎?回 答依然否定。雖然說社

4、會主義制度條件下,憲法規定了我國的所有制結構是全民所有。 但是,由于公民與企業經營者之間的委托代理層次多,公民作為初始所有者的控制須經 歷政治和經濟兩個程序,市場和非市場兩個領域,其行為能力大大減弱,代理成本也相 應升高。即使有微弱的行為能力到達經營者,也會因為公民的所有對象不明確而變得無 效。在這種情況下,公民雖然是企業的最終所有者,但讓他們來負企業的盈虧是不可能 的,也是不合理的。國有企業無法成為能真正自負盈虧的企業。2,目標定位難。企業的產生是為了節約交易費用,滿足各利益相關方的利益要求。 那么,企業的目標也應成為各利益相關方目標的集中體現,特別是所有者目標的體現, 是所有者目標的外化。

5、對于中國的國有企業,它的所有者是國家,因此它的目標也必然 體現國家或政府的意志。就目前的情況概括而言,國有企業的經營目標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1)盈利目標。國有企業作為企業的一種,在這點上與非國有企業是一致的。它為 了養活本企業職L在市場經濟競爭中占據一定的優勢,完成國家下達的各項財務指標, 國有企業必須具有盈利意識,事實也是如此。(2)社會目標。國有企業既然是國家所有,它最終要受到政府機構的控制,服從于 社會整體利益,肩負眾多的社會目標,發揮服務社會的功能。如在增加就業機會、緩解 失業壓力、調整產業結構、提供福利性產品和服務方面,國有企業都義不容辭。所以說,目前的國有企業肩負著政治與經濟雙重

6、目標,這顯然是與市場經濟的激烈競爭 是不適應的。那么企業的目標究竟如何定位?如果說合理的定位是企業放棄社會目標而 專司盈利目標,那乂通過怎樣的制度設計可以限制政府不把自己的目標強加給企業呢?3,股東權力行使難。股東大會是股份制企業的最高決策機構。為了使股東大會的決 策達到最優,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1)參會的各位股東,特別是擁有控股權的股東 或大股東擁有充分的企業內部信息、行業信息和市場信息。(2)具備有效的激勵和約束 機制,促使股東努力工作,正確決策。我國目前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各地雖有不同,但基本的思路是一致的。即政府成 立一個類似于國有資產管理局的機構,代表政府管理國有資產。在這種思想

7、指導下設計 出的任何一種制度都不能滿足上述兩個基本條件。(1)股東(這里主要指代表國家行使股東權力的國有資產管理者)獲取信息難。一 方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作為政府的一個附屬機構,要想獲得決策所需的各種企業內部 信息,比如財務狀況、研發信息等必須由企業匯報。問題是企業會不會如實匯報?會不 會顧忌商業秘密或其它因素而不完全匯報?更何況還有一些企業內部信息并不是能通過 匯報這種方式獲得。另一方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管理大量的國有資產,涉及各行各業, 面對瞬息萬變的市場狀況,不可能全面而準確的掌握各類市場信息。如此以來,由于缺 乏足夠的可用于決策的信息,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難以在股東大會上有效的代表國家行使

8、 國有資產所有者的權力。必然的結論是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在代表政府行使國有資產所有 者權力方面成為一個虛設或成為影響企業發展的絆腳石。(2)缺乏有效的機制激勵和約束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官員與企 業的領導者一樣,同為政府所任命。在大家公認對國有企業的領導者缺乏有效的激勵與 約束機制的情況下,乂有什么機制能促使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官員努力工作,為企業負 責呢?上述分析發現,在現行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下,無法找到,也不可能找到能代表國 家行使其作為國有資產所有者權力的人或者機構。即無人代表“國”行使“有”的權 力。(二)法人治理結構理論及其有效條件法人治理結構,是指在股東、債權人、職工、關聯

9、企業等企業權益人之間有關經營 與權利配置的一種機制,涉及到企業的產權制度和組織制度,是以企業法人財產的獨立 性為基礎,在此基礎上,以委托一一代理形式實真正的資產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的高度 分離。其核心是通過決策者之間相互制約,消除單個決策者的決策缺陷,最終使決策達到最優。關于該理論,其它文獻已有深入分析,筆者不在贅述。當代資本主義國家的實踐已經充分證明了這種制度安排的有效性。但是,它的有效 是有條件的。最基本的就是:資本的所有者是對資本充滿關愛的,為了追求資本利益而 存在的私人。也就是說:法人治理結構只有在私有產權的前提下才能形成一套有效的激 勵與約束機制,合理而有效的配置各種權利。因為只有在私

10、有產權的條件下,資本的所 有者才有充分的理由和動力去關愛資本,對經營者才能起到真正的激勵與約束作用。因此,在我們這樣的以國有產權為基礎的社會主義國度,為了搞活國有企業,就有 必要在認識到法人治理結構效性基本條件的基礎上,使目前最優的企業治理機制-法人 治理結構與國有企業相互融合,改革國有企業,解決國有企業制度缺陷的問題.二國有企業與法人治理結構融合的可能性(一)一個理論命題及簡單證明一個機構或個人擁有另一機構的股份達到或超過某一界限時.,擁有方將會全力以赴 的為被擁有方工作,無論其控股與否,其工作的努力程度將不會因其股份額的增加而增 力口。命題中的“界限”并非固定,會因其股份擁有者的不同而不同

11、。該命題隱含著一個假設條件即:機構或個人的努力程度是有上限的。因為人的努力 受到自己本身智力、生理等方面的限制,機構也存在著其運行機制、激勵與約束機制的 效用極限,他們不可能永遠地更加努力地去工作。按照已有的理論研究成果,委托代理模型中行為人的努力選擇(effort choice)可用如下函數關系來表示:E二F(A、C、S、e)其中:E表示行為人工作的努力程度A表示行為人擁有的股權份數C表示行為人努力工作的成本S表示行為人的自身因素e表示隨機因素在該表達式中,e是系統隨機變量,非人為可控制,C、S是行為人自身因素或由自 身因素而決定,可以在市場競爭中逐步形成。那么,在行為人追求自己效用函數最大

12、化 過程中努力選擇的時候,唯一能對其產生影響的就是他的財富即他擁有的股權份額。必 然地,行為人努力工作的程度會隨其擁有被擁有方財富數量的增加而增加。當行為人的 財富達到一個足以使他選擇最努力工作的數量時,再增加其財富數量對其激勵將是無效 的。同時,我們也無法證明這一界限與行為人控股的財富數量的排序有何必然聯系。(二)國有企業與法人治理結構融合的可能性在上述命題成立的條件下,依照相同的邏輯思路,可以得出:現代公司法人治理機 制要求能盡最大努力為公司謀發展的股東控制并管理公司,而并不一定要求掌握股權最 多的股東來控制公司。在以私有產權為基礎建立的企業治理結構中,我們無法證明擁有 股權最多的股東與最

13、努力的股東不是同一行為人。因此,人們普遍認為最大股東控制公 司天經地義、理所應當。但是,建立在國有產權基礎上的國有企業,可以證明控股方一一 國家并不能盡最大努力去管理企業,至少從制度上無法保證。明確這一點,就可以得出 國有企業管理體制改革的過程實際上就是在保證國家利益的條件下,尋求一種機制,限 制國家對企業正常經營的干預,使那些能盡自己最大努力的股東控制和管理企業,在企業內部形成一種符合法人治理結構內在要求的決策和管理體制。國有企業與法人治理結 構是可以融合的。三國有企業與法人治理結構融合的方式研究通過以上分析,已經明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國有企業與法人治理機制 相融合是必要的,也是可

14、能的。并且,二者有機融合是國有企業改革的必由之路。基于 此基本認識,筆者以前述命題思路為主線,本著國家、企業、職工三者共贏的原則,仔 細研究國有企業現狀和已有的理論成果之后提出如下國有企業改革設想:(-)國家以拍賣、招標等市場方式將部分的國有股權轉讓給數家外國資本、民營 資本等非國有資本,但最終的股權結構還是國家絕對控股。這樣以來,在國有企業的內 部形成了幾只真正為了追求利潤而存在的力量,它們之間相互制約、相互影響,共謀企 業發展。從制度上保證了企業決策過程的科學性,使法人治理結構可以有效運行。同時., 為了充分發揮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的優越性,還要求國家在最終的股權結構中控股。(二)國家放棄其擁

15、有的股份在公司日常運營中的表決權,同時保留在非常情況下 的行使股東權利的權力。如前所述,理論上找不到能真正代表國家行使股東權利的機構 和個人,即使勉強找到一個,在缺乏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的情況下,很難保證其決策 的有效性。然而,目前的股權結構中,國有資本“一股獨大”。如果國家不放棄表決權, 必然的結果是在企業股東大會決策過程中,一個從制度上不能保證其有效性的決策占了 優勢,這對企業的發展是不利的。相反,在國家放棄權利之后,引進的非國有資本便可 按照科學的程序,以盈利為目標進行科學決策。上述“非常情況”是指:(1)非國有股東聯合一起,做出一些合法但對國家利益嚴 重侵害的事情時。(2)國內宏觀經濟

16、狀況出現危機或其他全局性的變故時。“非常情況” 下國有股權的保留一方面避免了由于我國法制建設不是很完善而對國家造成的損失,另 一方面也增強了國有經濟在“非常情況”下控制國家經濟命脈的能力。(三)國家對企業派出監督小組,負責監督企業的日常運營并直接對政府負責,同 時,制定相關的政策法規賦予小組成員列席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檢查公司各種文件 資料的權力。從制度上保證“非常情況”被查出的可能性。(四)當監督小組提供充分證據(充分的標準可以靈活確定,筆者認為較公允的方 式是讓獨立的外部專家組來確定其是否充分)證明其他非國有股東有損害國家利益的行 為時,政府行使其股東權力,阻止該行為的發生或為國家追回不

17、必要的損失。(五)進一步完善資本市場,為非國有股權的轉讓創造良好的條件。這是為非國有 資本創造一個良好的退出機制,使它們可以順利實現自己努力管理公司所得的報酬。如 此以來,為非國有股東乂增加了一個為獲取資本利得而奮斗的目標,在資本市場上形成 一個良性循環:非國有資本進入國有企業,通過銳意改革、努力管理使其所用有的股權 升值,然后乂退出投入下一個目標。非國有資本就像一個垃圾清理的機器,清除市場上 不好的國有企業。可以看出,上述設想是突破了傳統的法人治理結構中同股、同權、同利的基本原則。第9頁共12頁編號:時間:2021年x月X日書山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作舟頁碼:第9頁共12頁利用非國有資本所有

18、者對資本關愛時的特殊情結,在公司內部形成了現代企業法人治理 機制所要求的股東之間相互約束、謀求企業發展的機制,實現了國有企業與法人治理結 構的有效融合.四關于上述設想的幾點說明(一)非國有資本的“退出權”保護國有產權。在國有產權基礎上,國家與企業之間存在一種隱含的長期和約關系,但是,當政府 作為和約一方履行所有者職能時,它通過行使“退出權”懲罰企業的違約行為的威脅事 實實際上是不可信的。因為,政府所承擔的社會責任使其一旦解除與企業的和約關系將 承擔巨大的潛在退出成本。因此,政府難以運用“退出權”來保護國有產權。但是,在 前述設想中,政府不必運用“退出權”來保護國有產權,非國有資本的可能退出,從

19、客 觀上保護了國有產權。在資本所有者與企業之間的和約關系中,為解決“履約問題”, 和約雙方都擁有終止和約關系的“退出權”作為懲罰性對策使自己的權利和利益免受他 人侵害。如前所述,國家不能運用“退出權”來保護國有產權。但非國有資本不承擔任 何社會責任,它完全可以運用“退出權”來保護自己的利益。在這一過程中,國家與非 國有資本所有者的利益緊密相關,非國有資本所有者“退出權”的行使,客觀上保護了 國有產權。(二)該設想是可以為非國有資本所有者接受的資本的天性是追求剩余價值非國有資本所有者擁有資本的目的也是為了獲取利潤。第10頁共12頁編號:時間:2021年X月X日書山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作舟 頁碼

20、:第12頁共12頁但是,資本有效帶來利潤是有一定條件的,它必須具有一定的規模。在目前的情況下,非 國有資本一般數額較小,想獲得規模報酬是很難的,即使對于一些國外的大公司來說, 它們要想用較小的資本取得規模效應也是不容易的。然而,在上述的設想中,非國有資 本注入到國有企業之后,它們獲得了企業控制權或者可以對企業產生重大影響,使企業 按照自己的思路發展,使資本獲得高于一般利潤率的包含規模報酬的利潤率。從某種意 義上講,這種方式是國家把國有資本以租賃的形式交由非國有資本所有者代為經營,只 不過租金率是與資本運營狀況完全正相關的。國家分擔可企業的部分經營風險。非國有 資本所有者獲得的高于一般利潤率的部

21、分可以看作是其努力管理企業應得的報酬。另一 方面,也即最重要的一點,一個企業或個人控制另外一個集體,對其經營者進行控制, 促使努力工作的成本是很低的。在筆者就此問題所調查的四十三位企業集團負責人中, 有四十位認為“只要多過問一下就夠了。最后,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國家還可以用 某些靈活的優惠政策吸引非國有資本因此該設想是可以為非國有資本所有者接受的。(三)該設想可以使國家、非國有資本所有者、企業、職工等多方共贏在這種設想下,國家愛把國有資本交給了對資本有天生關愛的非國有資本所有者運 營。將國家對資產的所有權轉換為正常情況下的現金流和“非常情況”下的控制權。在 國家對資產所有權并未虛置的前提下,盤

22、活了國有資產,并可能獲得利潤,為社會保障 資金尋找到了可靠的現金流入來源。另一方面,國家可以利用轉讓國有股權所得安置企業 改革過程中的下崗、失業人員,保持安定團結的良好局面。更重要的是國有企業活力的 恢復,為整個宏觀經濟創造了良好的微觀基礎,對于資本市場等產生了不可忽視的促進 作用,使整個宏觀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非國有資本所有者則因為資本運營而獲 得利潤。企業因為政府放棄了在日常情況下的表決權,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為了追求利潤 而獨立存在的實體,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政企分開”。對于職工來說,雖然部分人員 可能會在非國有資本注入后的改革過程中失業,但政府可以用轉讓國有股權所得給予資 助,使他們找到更合適的發展空間。五結論國有企業改革關系到中國經濟的長遠發展,但20多年的努力尚未在國有企業改革上 取得根本成功,原因在于目前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下,沒有真正找到關愛資本,能為其 負責的所有者代表,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對國有資產所有者和經營者的激勵與約束問題。 雖然在我國涌現了一批非常成功的國有企業,如海爾、長虹等,但他們的內部治理問題 沒有得到根本解決,企業的長期發展依然沒有制度保證。按照本文的分析邏輯,國有企業與法人治理結構有必要而且有可能融合。但是,由 于法人治理結構理論產生的基礎和條件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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