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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X市X鎮X管理管控管控處

_日

編制:______________日期:_一年—_月_

校對:日期:—一年—月—日

審核:_____________日期:_一年一_月__日

批準:______________日期:_一年一一月一—0

目錄

業主公約5

樓宇使用及維護管理管控管控規定--------------------------15

精神文明公約------------------------------------19

房屋裝修管理管控管控規定--------------------------------20

裝修人員管理管控管控規定--------------------------------25

住宅小區物品搬進(出)管理管控管控------------------------27

管理管控管控處治安管理管控管控規定

---------------------------------------------28

小區園林綠化管理管控管控規定----------------------------32

小區消防管理管控管控規定--------------------------------35

小區環境保護管理管控管控規定----------------------------39

供水、供電管理管控管控規定------------------------------40

燃氣安全管理管控管控規定--------------------------------42

電梯使用管理管控管控規定--------------------------------44

智能化設施使用管理管控管控規定--------------------------46

臨時用電管理管控管控規定--------------------------------47

有線電視和智能化網絡管線使用管理管控管控規定-----------48

商場、寫字樓管理管控管控規定----------------------------49

文化娛樂場所管理管控管控規定----------------------------51

暫住人員管理管控管控規定--------------------------------54

出租房管理管控管控規定----------------------------------55

業主公約

為加強本物業管理管控管控,維護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保障

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公共秩序,創造優良環境,同意簽訂

本公約,并共同遵守。

一、業主的權利、義務

業主是指房地產所有權人。

(一)、權利

1、依法享有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設施、共同部位和本物業內公用

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進行室內裝飾裝修。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物業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

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修繕,但法規政策規定必須由專業部門或

機構施工的除外。

5、有權根據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所屬物業管理

管控管控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管控管控公司

及時組織修繕。

6、有權參加業主大會,并擁有對本物業重大管理管控管控決策

的表決權。

7、有權就物業管理管控管控的有關事項向業主委員會、物業管

理管控管控公司提出咨詢,并得到答復。

8、有權要求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管控管控公司按照規定的期

限定期公布物業管理管控管控收支帳目。

9、有權對物業管理管控管控工作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

10、有權對物業管理管控管控主管部門進行投訴或提出意見與

建議。

IE有權要求房屋建設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負責人承擔維修養

護責任,對方不維修養護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業主委員會或物業

管理管控管控公司強制維修養護,并按規定分攤費用。

(二)、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所擁有物業時,應遵守物業管理管控管

控法規政策規定。

2、執行和服從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的決議、決定。

3、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

4、按規定繳交物業管理管控管控服務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等

費用。

5、業主如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必須遵守本物業裝飾裝修管理

管控管控規定,并填寫申請表,報物業管理管控管控公司審查批準

后,向物業管理管控管控公司繳交裝飾裝修押金方可按規定施工,

完工后由物業管理管控管控公司進行查臉,如無違規、違章情況或

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業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押金予以退

還,否則視違章情況予以扣除并限期整改;如屬統一清運垃圾和粉

刷樓梯的,還應同時交納垃圾清運費和粉刷費;如有額外使用公用

設施(如電梯、供電增容等)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補償費用。

6、業主如請物業管理管控管控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及設施設備、

毗連部位及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應支付有關費用。

7、明白并承諾與其他非業主使用人在是立合法使用、維護、改

造所擁有物業的法律關系時,應告知并要求對方遵守本物業管理管

控管控的有關規定和本業主公約,并承擔連帶責任。

8、明白并承諾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與物業管理管控管控公司在

本物業內不存在人身、財產保管或保險關系(另有專門合同合約合約

規定除外)。

9、在本物業范圍內,必須:

(1)各寫字樓物業的業主,只可將其物業用作寫字樓辦公用途;

(2)各住宅樓物業的業主,只可將其物業用作居住用途;

(3)各商場店鋪的業主,只可將其物業用作商業性店鋪用;

(4)停車場/停車位的用戶,只可將其物業用作停放車輛用

途。未經物業管理管控管控公司書面同意,停車位不得用于其他用

途。

10、在出租所擁有的物業時,需到管理管控管控處登記,退租

時書面通知管理管控管控處。

11、嚴禁從空中拋棄任何物品,否則須承擔因故意或過失向地

面拋棄物品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的責任。

12、在本物業范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擅自改變房屋建筑及其設施設備的結構、外貌(含外墻、外

門窗陽臺等部位設施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

等。

(2)對房屋的內外承重墻、梁、柱、板、陽臺進行違章鑿拆、搭

建。

(3)占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

車房(棚)等公用部位、設施及公共場所。

(4)擅自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排水、排

污、消防等公用設施。

(5)不按規定堆放物品、丟棄垃圾、高空拋物。

(6)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

有害危險物品及飼養家禽、寵物等。

(7)踐踏、占用綠地,損壞、涂劃園林建筑小品。

(8)影響市容觀瞻或本物業外觀的亂搭、亂貼、亂掛、設立廣告

牌等。

(9)隨意停放車輛,鳴喇叭制造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10)進行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為。

(11)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二、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

1、業主大會是由全體業主組成,決定本物業管理管控管控重大

事項的業主自治管理管控管控組織。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常設

(執行)機構,經政府部門批準成立后,維護全體業主的物業權益,

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均應接受市、鎮、區物業管理管控管控

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

2、第一次業主大會,在本物業交付使用且住用率達到百分之五

十以上時,由鎮、區物業管理管控管控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

委托的物業管理管控管控單位,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并選舉產

生首屆業主委員會。

3、本物業所有享有投票權的已住用業主,均應按時出席業主大

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4、業主應親自出席業主大會并投票,或委托他人出席和投票,

否則視作棄權,并應服從業主大會作出的決定。委托他人投票的,

必須出具授權委托書,否則該項委托無效。授權委托書必須有業主

簽字,如業主為法人,須加蓋法人公章。

5、業主大會可以采用會議或書面征求意見等形式,會議表決采

取投票、舉手等形式。

6、業主委員會成立后,負責召集此后的業主大會,并每年至少

召開一次。經持有百分之十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提議,業主委員會應

于接到該項提議后十四天內就其提議召開業主大會。

業主委員會應于召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合適

的合適的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并報告鎮、區物業管理管

控管控主管部門。

7、業主大會必須有已住用業主中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投票權的

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住用業主中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投票權

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8、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規定人數時,在會上提出的需經決

定的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有效。

9、業主投票時,各類房屋按建筑面積每十平方米計算為一票;

不足十平方米及五平方米以上的計算為一票,不足五方米的不計票。

10、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委員會章程的合適的合適的內容不

得與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抵觸。違反規定的,鎮、區物業管

理管控管控主管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銷。

三、違約責任

1、違反本業主公約義務條約條約條款中1、3、4、5、6、7、9、

10、11、12項規定的,物業管理管控管控公司有權處理,并要求限

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有權強制整改,包括采取停水、停電、停

氣等催改措施;對本物業公共利益造成損失的,物業管理管控管控

單位有權要求責任人予以賠償并承擔違約金;強制整改措施予以公

告,賠償金和違約金納入本物業公共收入;賠償金和違約金的相關

相關項目及標準,由物業管理管控管控公司與業主委員會議定,業

主委員會未成立的,經鎮、區物業管理管控管控主管部門核準后執

行。

2、不按規定繳交管理管控管控服務費、房屋本體基金等費用以

及賠償金、違約金的,處以每日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逾

期三個月仍拒絕繳交的,物業管理管控管控公司可采取停水、停電、

停氣等催繳措施。

四、其他事項

1、本公約由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管控管控公司報

鎮、區物業管理管控管控部門審核批準,在辦理住、用手續時由業

主簽字,并經百分之十五的已住用業主簽字后生效。

2、本公約對本物業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同等效力。業

主更換,本公約繼續有效。

3、業主大會可以根據本物業的實際情況對本公約進行修

補充,并提前報鎮、區物業管理管控管控主管部門核準備案。修改

補充條約條約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

訂。

4、若本公約任何條文于法律下成為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本

公約其余條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執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損。

5、任何需專函送達本物業業主的通知,凡注明地址送至有關業

主的單元,或使用普通郵寄式掛號送至有關業主的單元或所知業主

的最后通訊地址,均被視為送達有關業主。所有以其單元為通訊地

址之業主應將其選擇之通訊地址事先通知管理管控管控處。

6、業主之間、業主與業主委員會之間、業主與物業管理管控管

控公司之間因本公約發生的糾紛,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

請市物業管理管控管控主管部門調解,或提交x市仲裁委員會依法

裁決。

7、本公約一式三份,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管控管控公

司各執一份。

五、管理管控管控費、有償服務、代收費用表。(見附表)

序號服務相關相關項單位收費標準備注

—安裝類

1空調(窗式)臺60有預留孔

2空調(窗式)臺100無預留孔,不含支架

3空調(分體)臺200不含支架、配件

4鋁合金空調支架副200

5洗衣機臺10含調試

6抽油煙機臺60

7排風扇臺20

8熱水器(電)臺60

9熱水器(氣)臺80

10防盜門扇200

11水表塊30

12洗手盆個80

13洗菜盆個80

14門鎖個30

15玻璃平米成本價

16燈具、門鈴等個成本價

17水管米成本價

18閥門個成本價

19室內電路米成本價

一二維修類

1浴缸堵塞個/次成本價

2浴缸漏水個/次成本價

3洗手、菜盆堵塞個/次成本價

4馬桶堵塞個/次成本價

5馬桶漏水個/次成本價

6地漏疏通個/次成本價

7水龍頭漏水個/次成本價

8水表漏水個/次成本價

9抽油煙機臺成本價

10排風扇臺成本價

11熱水器(電)臺成本價

12熱水器(氣)A成本價

13室內電路米成本價

14電話部成本價

15電源插座個/次成本價

16電表箱開關個/次成本價

17修補瓷磚平方米20

18刷油漆平方米10

19空調(窗式)臺成本價

20空調(分體臺成本價

21燈具個成本價

22鋁合金拉手個成本價含料

各類門個成本價

三保潔類

1抽油煙機臺50

2排風扇臺10

3空調過濾網個/次10

4房間請潔時/人10

四租賃類

1房屋套半月租金

2車位個半月租金

五其他類

代辦購物次/人成本價

表中除特別指明外均不含材料費。

樓宇使用及維護管理管控管控規定

為保障住宅區的房屋和公共設施的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

共秩序,創造安全、清潔、舒適、優美的生活環境,住宅區內(高層、

商場、辦公樓)所有業主(或房屋承租人或其他使用人,下同)擁有居

住權和享用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管理管控管控

處受業主委員會委托,對小區內樓宇公共配套設施等物業實施管理

管控管控,并對部份實行有償服務,費用從本體維修基金內支出,

業主有合理使用權利和維護的義務。

一、業主(房屋使用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未經房管部批準,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1)、住戶如對室內進行裝修,應嚴格遵守本區關于裝修管理管

控管控的一切規定,不得對房屋的內外承重梁、柱、樓板、陽臺、

天臺、屋面防火隔熱層和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占及封堵通風口,

不得用鋁合金、鐵皮、木板、鋼網等封閉主陽臺,違者按有關規定

處罰。

(2)、住戶不得裝設門牌(涉及商業用途),住戶單元之外墻及窗

戶禁止豎立任何廣告或標志,并不得改變房屋原設計外墻裝飾和防

盜網、門窗的材料、規格形式,不得亂掛、亂搭、舌L貼、亂畫,違

者處一百元以上罰款并責令恢復原狀。

(3)、嚴禁改變陽臺為衛生間、廚房等,嚴禁將陽臺雨水管改為

排污管,嚴禁私自改變室內外明暗電氣管道及未經許可更換水、電、

氣計數表,若造成嚴重后果,一切由住戶負責。

2、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

的活動及堆放危險物品以及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等。

(1)、樓宇公共地方、住宅區綠化地、道路等不得擺放家私、物

品,嚴禁停放車輛和鳴號,違者罰款一千元。

(2)、嚴禁傳播黃色錄像、黃色書刊,嚴禁在休息時間高聲播放

音樂、聚眾喧嘩、賭博、吸毒等活動,不能收留“三無”人員,違

者送交公安部門收容審查。

(3)、嚴禁高空拋垃圾、雜物、傾倒污水,違者罰款五十元至五

百元;禁止把垃圾、布屑、膠袋等雜物投入廁所或下水道、如導致

堵、損壞,住戶應負全部修理費用。

(4)、禁止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如槍支彈藥、

炸藥、汽油等。

3、為了使住宅區經常保持整潔優美的環境,住戶應遵守公

共道德:

(1)、禁止踐踏綠地,破壞或采折花草樹木,禁止損壞、涂畫園

林藝術雕像,違者罰款一百元。

(2)、禁止隨地吐痰、亂丟紙屑、煙頭及瓜殼,違者罰款五十元。

(3)、嚴禁飼養家禽、家畜,違者罰款一百元。

4、住戶應按期繳納各項管理管控管控費用。

二、住宅區房屋的維修責任,按下列規定劃分:

1、室內部份由業主負責維修。

2、房屋的外墻面、樓梯面、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

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

公用設施,由管理管控管控處組織定期養護和維修,其費用從住宅

本體維修基金中支出。

3、住宅區的道路、路燈、溝渠、池、弁、綠化、娛樂場所、停

車場、走廊、自行車房(棚)等住宅區公用設施由管理管控管控處統

一管理管控管控維修養護,費用從管理管控管控費中支出,人為造

成公共設施損壞的,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4、住宅區的水、電、氣、通訊等管線的維修養護,由有關供水、

供電、供氣及通訊單位負責,維修費用由有關業務單位支付。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的,

按規定應由業主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

由管理管控管控處進行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三、管理管控管控處定期對住宅區主要的公共設施和房屋共用

部份的養護規定如下:

(一)、公共設施部份:

1、上下管道、明暗溝、污雨水井、檢查井,每年清理1—2次,

化糞池每年清理一次;

2、道路;

3、綠化;

4、路燈;

5、供水、供電設施設備;

6、停車場;

7、公共建筑;

8、其他。

二、房屋專用部份:

1、屋面每年維修一次,四年中修一次,八年大修一次:

2、水池;

3、室內上下水主管、電線、電氣、陽臺護欄三年刷新一次;

4、消防水管、水箱;

5、樓梯間、墻面、扶手;

6、電子防盜門;

7、其它。

做到大修有相關相關計劃安排,小修隨時處理,房屋不破、不

漏、管道不堵、公共設施機電設備運作保養良好。

精神文明公約

為搞好本轄區精神文明建設,使廣大住戶享有文明、良好的工

作和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公約,請共同遵守。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x市有關法律、法規、政策

的規定以及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管控管控規定;

二、各鄰里互相尊重、互相關心、互相幫助、和睦相處;

三、不把黃色淫穢的物品、書刊、雜志、錄像等違禁物品帶進

小區和家庭;

四、遠離毒品,不得將有害物品帶進小區和家庭;

五、養成講文明、講禮貌、講衛生、講秩序和心靈美、語言美、

行為美、環境美的習慣;

六、不亂丟垃圾、果殼、紙屑、煙頭、不隨地吐痰和大小便,

不往室外拋物和亂倒污水,共同維護住宅區公共衛生;

七、不在公共場所、走廊堆放物品,不占用公共場所,不堵塞

通道;不在公共建筑物上亂涂畫、亂張貼和亂豎廣告牌等,保持公

共建筑物的原樣和美觀;

八、愛護公共財物、維護公共秩序、共同創造一個環境優美、

秩序良好、安全舒適的居住環境。

房屋裝修管理規定

為加強本小區房屋裝修的管理管控管控和監督,有效制止違章

裝修行為,保障房屋的結構安全和外觀統一、美觀。根據X市政府

的有關規定,結合X的實際情況,現對本住宅區房屋裝修的有關事

宜規定如下:

一、裝修申報

業主(承租人或其他使用人對房屋所有進行裝修,應經房屋所奉

權書面授權)裝修,應提前三天會同其委托的裝修者向物業管理管控

管控處申報,填寫家居裝修申報表,如實申報裝修相關相關項目、

標準、施工人數、擬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等合適的合適的內容,并

提交裝修合同合約合約復印件,交驗裝修者(承建資格證書)原件,

管理管控管控處收件后,出具回執。

二、裝修審批

1、業主必須如實填報裝修合適的合適的內容,并向管理管控管

控處提交裝修設計圖紙和消防部門裝修審批材料批文(涉及消防規

定的應向消防部門辦理報批手續)。

2、在接業主(住戶)遞交裝修合適的合適的方案及資料三個工作

日內,管理管控管控處裝修主管人員對合適的合適的方案進行審核,

確保不出現違章裝修合適的合適的方案。

3、業主(住戶)收到批復后,業主和裝修單位分別向管理管控管

控處交納1000元裝修押金,裝修單位憑身份證或暫住證等有效證件

到管理管控管控處辦理臨時出入證,簽訂《裝修施工隊伍防火責任

書》,領取裝修許可證,方可進入小區進行裝修。

4、辦公樓或商場的裝修面積50平方米以上須報消防部門審批

后,按審批要求進行裝修。

三、裝修范圍

1、所有施工必須按照管理管控管控處審批的合適的合適的方案

進行,不得有任何更改,如需更改,必須報管理管控管控處審批,

管理管控管控處出具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2、房屋裝修不得改變或損壞原有的結構、外貌及公共設施,不

得改變房屋及配套設施的使用功能,禁止在承重墻、梁上穿洞,拆

除連接陽臺的墻體、門窗,確需改變建筑物主體或承重結構、明顯

加大負荷的,業主應委托建筑物原設計單位或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

位提出設計合適的合適的方案,報有關審批部門審批。

3、允許對房屋樓面、內墻面、天棚進行表面裝修,樓地面不程

鑿除水泥,只允許鑿毛,地面裝修材料不得超過10MM,禁止不適

當增加樓面靜荷載,包括在室內砌墻,超負荷吊頂,安裝大型燈具,

鋪設厚大理石等。

4、陽臺不得安裝防盜網,嚴禁改變其使用功能,窗戶內側防護

欄必須按照管理管控管控處規定的規格及樣式安裝,允許在客廳、

主人房落地門處裝設不銹鋼拉閘門。

5、住戶裝修時,進戶門允許更換(加裝)不銹鋼防盜門,但須按

管理管控管控處統一式樣安裝,不得改變防盜門原有的安裝位置及

原有門洞尺寸,不得妨礙鄰近住戶出入及占用公共通道。

6、允許改變廚房的灶臺、洗滌池和衛生間的便池、洗臉盆、浴

缸等,但不得改變廚房、衛生間的結構和功能,嚴禁將生活污水排

入雨水管網,禁止破壞廚房、廁所的地面防水層。

7、門窗不得隨意改動,確需改動的,須經過審批。管理管控管

控處按小區整棟統一規格、統一色調、統一施工期限的原則協調安

裝。

8、嚴禁改動或損壞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墻、上下水主管道、

供電線路、屋面防水隔熱層等。禁止任意包鑿、重擊頂板、外墻內

側及排煙管道,禁止不經穿管直接埋設電線或改線。

9、禁止擅自改動,暗藏燃氣管道設施,確需改動,應提前一個

月向燃氣經營管理管控管控單位提出申請,由其組織實施。浴室內

不得安裝直排式熱水器(安裝熱水器必須符合燃氣公司要求,否則其

不予點火)。

10、裝修施工作業應遵守消防規定,現場至少配備兩個有效滅

火器;禁止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材料,大量使用木材時應有防火

措施。

四、施工管理管控管控

1、從裝修開工起立即采取防火措施,確保戶內外安全,管理管

控管控處對裝修每天不定時進行巡查,裝修人員憑出入證出入小區,

工作時需佩帶裝修出入證,不佩帶證件、涂改或轉借出入證的人員

一經查出,將處以罰款和沒收證件,直至取消裝修資格。

2、房屋裝修者應自開工之日起三個月內完工。裝修工作時間:

上午8:00-12:00,下午2:00晚上7:00。節假E

允許施工,但嚴禁施工時發出噪音或散發有刺激性氣味氣體。

3、裝修垃圾必須按管理管控管控處指定位置、方式和時間進行

堆放、清運。禁止違章堆放、拋棄裝修垃圾或損壞公共設施、管線、

路面、綠化。否則可按規定予以處罰。如同一棟樓兩戶以上同時裝

修施工,不能分清責任的,各裝修戶要共同負責.

4、裝修施工用電,應提前7天向管理管控管控處申報,并說明

電器工具的品種、負荷、使用時間、操作人員等。住戶不得私自在

戶外接駁水、電,違者照章罰款。因裝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

漏水、停電、損毀他人物品等,應由裝修戶負貢修復和賠償。

5、住戶安裝空調應到管理管控管控處申請,并按指定位置安裝,

空調支架應用不銹鋼材料,不得使用鐵架子,否則,住戶要承擔由

此造成的返工及其它損壞后果(如鐵銹污染外墻面等)。

6、裝修人員保證公共設施完好、清潔,不得隨意在樓道堆放裝

修材料,不得在樓道、電梯內亂涂亂畫,否則將按規定予以處罰。

五、驗收

1、裝修工程完畢后,業主和施工隊負責人共同向管理管控管控

處申請竣工驗收,管理管控管控處將派人進行查驗。

2、竣工驗收合格后,由管理管控管控處負責人在《家居裝修申

請表》上驗收欄內簽名,否則,限期改正,再行復驗。驗收合格后

10天,確定無明顯問題,將押金退回業主和裝修單位。裝修完工一

年內,如發現有滲、漏、堵、損壞等情況,仍由裝修單位和業主共

同負責。

六、違章裝修處理

管理管控管控處工作人員有權檢查裝修情況,裝修人員應自覺

接受管理管控管控處工作人員的檢查、監督、指導,對違反規定者,

管理管控管控處有權作如下處理:I、責令停工;2、責令恢復原貌;

3、扣留或沒收工具;4、停水、停電;5、賠償經濟損失,承擔違約

金;6、其它按照x市政府有關規定處以罰款。以上幾種處罰可同肘

并處。

裝修人員管理管控管控規定

為確保住宅小區的根本利益,并對裝修施工隊進行有序管理管

控管控,根據X市政府有關規定和X房屋親修管理管控管控規定,

特制定如下辦法.

一、任何施工單位進入小區施工,都要接受資質審查,提供:

1、室內裝修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章):

2、裝修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復印件加蓋章);

3、與業主簽約的正規家居裝飾合同合約合約書(復印件)。

同時,要接受管理管控管控處對其進行小區裝修基本要求、行

為規范、注意事項和違規處罰等方面的培訓和管理管控管控。

二、本小區內裝修隊實行憑《裝修施工許可證》進場和施工人

員憑(出入證)進出制度。

各施工隊還必須加強內部管理管控管控,不得使用三無人員,

政府要求要持證上崗的工種工人要求證件齊全。

三、裝修施工時間:

每天7:00—12:00;14:00—19:00,法定節假日原則上不允

許施工,若有施工不得發出任何噪音影響鄰里休息,超時施工,影

響鄰里休息,管理管控管控處有權責令停工,扣留其施工工具。如

需延長施工工期必須提前向管理管控管控處申報。

四、施工隊在取得進入小區施工需辦理如下手續:

1、交納施工押金業主、施工隊各1000元;

2、辦理裝修施工許可證,每份交納工本費10元;

3、辦理施工人員出入證,每位施工人員需交一寸免冠相片兩張,

出入證工本費5元。

五、施工人員只能在《裝修施工許可證》指定的現場作業,不

得亂竄場地,違者每人每次罰款50元,更不得私下接工程而不辦手

續,違者除補交有關費用外,每隊每次罰款1000元,情節嚴重者,

將驅逐小區,取消施工資格。

六、施工過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裝清運,每天垃圾應當天清運,

樓梯過道、天臺、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為加工、堆放材料和

垃圾的地方,不得損壞公用設備、設施,保持公用地面;墻壁完好

和整潔。

七、施工隊應絕對按市政府裝修施工管理管控管控規定及《裝

修管理管控管控規定》及附件和《消防管理管控管控規定》執行。

八、施工后施工隊和業主共同向管理管控管控處申請驗收時交

回進場“裝修施工許可證”和“出入證”如丟失”裝修施工許可證”、

“出入證”者每證罰款50元。

九、每項工程驗收后,經十天后復驗,確定無質量問題,辦理

退押金手續。

住宅小區物品搬進(出)管理管控管控

一、目的。本規定旨在加強規定物品搬進(出)管理管控管控。

有效控制偷盜等治安案件,維護小區內業主(住戶)、商家、單位利

益。

二、申報制。小區內業主(住戶)及商家、單位凡有物品搬出本

小區時,必須是業主(產權人或業主書面委?6),事先向管理管控管

控處申報,管理管控管控處應登記、開具放行條給業主,并應及時

通知小區護衛員,保證在搬進(出)物品時提供方便。

三、盤查制。管理管控管控處護衛員均有責任對所有物品搬出,

根據放行條合適的合適的內容進行盤查,發現情況及時處理,本小

區出入口崗亭護衛員須密切注意進口車輛及人員,發現可疑情況及

時進行檢查、處理。盤查時注意禮節,以禮貌的態度,請求當事人

的配合,盡量快速地完成檢查以減少當事人之不便,不得無故刁難

當事人。

四、應急處理。小區發現有關可疑情況并且當事人逃脫時,應

立即以對講機、電話等方式迅速與出入口崗亭護衛員、巡邏護衛員

聯系,報告有關特征請求截停,有關人員接到截停請求時,須及時

反應并予截停盤查。

五、案件處理。經盤查發現違法現象時,須及時移交派出所處

理。

六、登記制。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向護衛隊長匯報,隊長應準

確及時記錄在案,做到凡事有案可查;記錄時間、地點、人、事等

要素齊全。

管理管控管控處治安管理管控管控規定

為了加強住宅區治安管理管控管控,保護業主(住戶)的合法權

益,由管理管控管控處與當地派出所負責轄區的民警共同組成小區

治安辦,以維護本小區良好的生活秩序,并制定本規定:

一、治安辦的職責和權利:

1、嚴格執行國家公安條例,密切配合公安機關維護本區業主(住

戶)的生命、財產安全;

2、治安辦以固定崗、流動巡邏和閉路電視監控相結合的形式,

實行24小時全天候值班制度;

3、負責本區的機動車輛、摩托車、自行車的管理管控管控和保

管,非本區機動車輛不得駛入。若確需駛入的車輛,要登記其車輛

號碼,駛入原因等。駛出時復查驗車內裝棧物品,如有可疑要查明

后,方可放行,維護本區交通秩序,保障小區內車輛安全。

4、流動人員、暫住人員、無臨時出入記不得放入,禁止各類修

補、收舊等流動閑雜人員出入。

5、門口、道口崗作好登記并控制好升降欄桿,住戶搬家私或搬

貴重、大件物品離開本小區,沒有管理管控管控處簽發的放行條不

予放行。

6、在本小區發生治安、消防、交通等方面的突發事件時,要挺

身而出,依法維護居民、用戶的合法權益,及時采取搶救,補救措

施,制止事態的進一步惡化,維護現場秩序,要迅速查問時間和責

任,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并協助查處。

7、維護本小區業主委員會,管理管控管控處公布的各項規章制

度,對不遵守制度的住戶,應進行勸阻、制止、直至移交有關部門

處理。

8、受公安機關委托,協助轄區民警核查有關車輛、人員的證件

及其他情況;對破壞本區治安秩序的人、事有權勸阻、制止、直至

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負責本小區俁安設施如閉路電視系統、交通管理管控管控系

統和消防設施的看護、檢修。

二、住宅區內嚴禁下列行為:

1、使用音量過大或發出噪音的器材影響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

2、擅自撬開他人信箱,隱匿、毀棄或私自開拆他人郵件、電報、

信函等;

3、非法攜帶、存放槍支彈藥,非法儲存、使用爆炸、劇毒、易

燃、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4、非法制造、販賣和攜帶匕首、彈簧刀等管制刀具;

5、非法吸毒、販毒、嫖娼賣淫、制造銷售各類賭具或聚賭;

6、窩藏窩留各類犯罪分子;

7、利用住宅為盜竊活動提供方便;

8、制造、復制、發售、出租或傳播淫穢錄像物品;

9、未經批準擅自安裝、使用家庭電網或改裝、破壞正常供電線

路;

10、損壞、移動消防器材、標志,挪用消防水源:

11、故意損壞住宅區內各種公共設施;

12、侵入他人住宅、損毀他人財物;

13、使用汽槍在住宅區內進行射擊。

有上述行為,治安辦按治安條例予以處罰,并視情節的惡劣程

度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三、本住宅區住戶職責和義務

1、遵守國家、政府的有關治安管理管控管控條例和本小區業主

委員會公布的,旨在維護本小區生活秩序和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

2、密切配合保安隊的治安管理管控管控工作,在護衛員前來查

詢時,應給予主動合作;

3、勇于制止,舉報破壞本小區治安秩序或造成治安隱患的人、

事,并協助護衛員處理;

4、及時向護衛隊申報留住的流動人員、暫住人員;流動人員應

在三天內,暫住人員應在十天內持有效證件到護衛隊登記。

5、正確使用電子防盜門、電子防盜對講系統,并教育小孩愛護

有關設施;

6、注意鎖好住宅門、窗和自己的車輛,不得讓陌生人進入住宅

或跟進住宅樓。

四、護衛員應嚴格執行治安條例規定,嚴禁打罵和無故刁難住

戶,不得扣留住戶身份證、索要錢財、亂罰款、收款不給單據等,

抓到嫌疑人員,不得毆打和擅自審訊,只能嚴加看管,盡快移交有

關部門處理。

五、凡管理管控管控處員工均有責任維護本區治安,若有看見

違法的事不管或監守自盜者,住戶有權向管理管控管控處護衛隊或

公安機關舉報,一經核實,將給予嚴厲懲處,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小區園林綠化管理管控管控規定

為搞好住宅區的綠化養護管理管控管控工作,保持住宅區環境

優美,特制定本規定。

一、住宅區的綠化,指區內綠化、花草、樹林,園林建筑小品

等,屬住宅區公用設施組成部份,其更新、改造和完善工程由管理

管控管控處負責,并按市政府綠化達標要求管理管控管控區內綠化。

二、管理管控管控處采用各種形式開展宣傳,使“保護綠化、

美化住宅區”成為居民共識,形成良好風氣,自覺愛護區內“一草

一木

三、管理管控管控處綠化人員職責如下:

1、熟悉住宅區的綠化面積和布局,花草樹木的品種和數量,充

分利用綠化面積,保持綠化完好率在98%以上,并且合理布置花草

樹木的品種和數量。

2、熟悉花草樹木的名稱,特性和培植辦法,并對較為名貴、稀

有或數量較大的品種在適當地方公告其名稱、種植季節、生長特征、

養護辦法等,供居民觀賞。

3、對花草樹木定期進行培土、施肥、除雜草和病蟲害,并修枝

補苗、淋水,大棵的灌木要給予造型,豐富綠化合適的合適的內容。

4、保持綠化地清潔,保證不留雜物、不缺水、不死苗、不被偷

竊,使花木生長茂盛。

5、每月檢查、記錄、報告樹木情況,及時勸阻和處理違反有關

綠化管理管控管控規定的行為。

6、維護好剪草機、噴灑器、電機及其它器材、工具。

四、本區住戶是綠化的享用人,賦有愛護、管理管控管控本區

綠化的權利和義務,嚴禁下列破壞生態環境、妨害綠化的行為:

1、占用綠化地段;

2、踐踏綠化草地、林帶;

3、攀折花木,毀損涂污園林小品:

4、行人和車輛在綠化帶上行駛,碰壞綠籬和柵欄;

5、在綠化區內堆放物品,設置廣告招牌:

6、在花木、建筑物、雕塑小品上拉繩眼曬衣物;

7、在綠化地上傾倒垃圾、拋灑雜物。

凡有上述第一項行為,按侵占每平方米罰款20—50元處理,并

限期恢復原貌;其余各項中,凡損壞花草樹木,按“損一罰五”罰

款;凡損壞設施者,按造價的2倍罰款。

五、根據市政府規定,凡人為造成花木及保護設施損壞的,作

如下處罰:

1、對亂砍或碰斷樹木主子,每株罰款150元,對攀爬樹木、剝

樹皮造成損傷的每株罰款15元;

2、攀摘花朵、枝條的,每朵(枝)罰款1元。因亂放材料或其它

事故損壞花木的,每枝罰款20元,破壞草坪每平方米罰款8元。

3、撞壞鐵欄柵,每公尺罰款150元。

4、對在綠化地帶晾曬衣物、被褥者,由管理管控管控人員予以

警告,并對其進行教育。為了做好這項工作,對檢舉破壞綠化的人

員,給予罰款收入的50%作為獎勵,獎罰由管理管控管控處執行。

對違反園林綠化規定,不聽勸阻、刁難或毆打管理管控管控人員情

節嚴重的,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小區消防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本住宅區消防工作,保護住宅區的公共財產和廣大業

主的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市政慶

有關消防規定,特制定管理管控管控規定如下:

一、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管理管控管控

處主任為消防責任人,管理管控管控處全體員工均為兼職義務消防

員,其職能如下: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批示,開展防

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學習使用消防器材,每月學習訓練一次。

2、經常檢查、記錄消防器材設備完好情況,確保消防器材設置

裝置處于良好狀態;檢查防火通道,時刻保持暢通;檢查防火安全

公約的履行情況,及時糾正消防違章和消除火災隱患。

3、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奔赴

現場,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4、按住宅區樓宇整棟為單位,實行防火責任制,組織業主制定

防火安全公約,責任到戶由樓長督促履行。

5、當臺風、暴雨來臨時,管理管控管控處應提前通知各住戶,

做好防風、防雨的準備措施,以保障住戶財產及生命安全。

6、暴雨、臺風來臨前,管理管控管控處應全面檢查住宅區溝渠,

是否受雜物堵塞,以免積水泛濫。

二、本區內居民均有防火、防暴風雨的責任和義務,除了自身

和他人的安全,應遵守以下公約:

1、不讓兒童及需要照顧的老、弱、病、殘人單獨在家。

2、不準把掃把、衣物等可燃物曬在陽臺防盜網上晾衣物

應不超出陽臺平面,并且晾干后及時收入戶內。

3、安全使用氣瓶裝液化氣,煙頭及火柴余灰要隨時清理。出門

時,關閉燃氣閥門。

4、不得把煙頭及其他帶火物品投向室外。

5、教育小孩不要玩火和在住宅區燃放煙花炮竹。

6、使用氣體燃氣時,盡量將窗戶打開,保持室內空氣流通,一

旦發生漏氣時,亦可避免氣體積聚,在燃氣報警時,不得使用門鈴

和室內電話。

7、發生火災,應立即拔火警電話119,同時告知管理管控管控

處,并關閉電閘和燃氣閥門,迅速離開住所。

8、發生火災,切勿搭乘電梯逃生,應使用樓梯走廊;煙霧濃密

時,應盡量貼近地面爬行,并以濕毛巾遮蓋面部,免受煙霧熏暈。

9、當臺風,、暴雨來臨時,各住戶應做好以下措施。

1)、檢查容易被風吹倒的物件,如:窗口、冷氣機、盆栽花草

等。

2)、緊扣門窗,防止強風吹開,切勿在玻璃門窗附近停留,防

止吹破玻璃后碎片散落傷人。

3)、收回室外晾曬的衣物等。

4)、遇強雷電天氣,盡量關閉所有電器,拔掉電源插座,以免

燒壞電器或發生火災。

三、住宅區內嚴禁下列妨礙消防安全的行為:

1、嚴禁損壞、挪用消防器材、挪用消防水源。

2、禁止不審批進行室內裝修。

3、進行室內裝修需要增設電氣線路時,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嚴

禁亂拉亂接電氣線路。

4、嚴禁用不符合防火要求,未經防火處理的材料進行裝修。

5、燒焊等作業,必須向管理管控管控及申請,審批后在安全狀

態下方可作業(如用電線路符合安全規定,樓下窗戶已關好,各部份

無易燃易爆物品,也不妨礙他人,燒及草地等),嚴禁未辦理手續和

非持證作業人員進行動火作業。

6、嚴禁占用、堵塞住宅區任何消防通道,樓梯通道、天臺出匚

或其它安全疏散口;嚴禁在樓道、天臺進行噴油漆等作業。

7、嚴禁在戶內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小量存放時必須避開

高溫撞擊。

8、嚴禁封閉或損壞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或消防等標志。

9、嚴禁在住宅區內以至冰箱內存放乙醇等易產生爆炸的化學物

品。

10、嚴禁在陽臺堆放燃油、油漆、天那水及其他可燃性溶劑,

泡沫塑料類、紙、布屑等易燃易爆物品。

11、各住戶必須服從消防機關和本管理管控管控處有關消防方

面的管理管控管控、監督,不得刁難、辱罵或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妨

礙消防監督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縱火者,則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以上第一至十條任何一條者,根據情節輕重,處以人民幣

1000元至2000元罰款,并可上報處以行政拘留;違反第十一條者,

處以人民幣300至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按治安管理管控管控

條例從嚴處理。

小區環境保護管理管控管控規定

為了維護本小區的幽雅、寧靜;舒適的居住環境,提高小區管

理管控管控的環境效益,實現住宅區可持續發展戰略,對本區的環

境保護作出如下規定:

一、做好X的綠化規劃設計,小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0%以上,

綠化完好率達到99%以上。

二、愛護小區綠化,不踩踏草地,攀折樹木花草,共同參與綠

化管理管控管控。

三、充分利用空間,擴大綠化面積,采用屋頂、墻面、陽臺綠

化,挖掘小區綠化潛力。

四、居民生活垃圾必須按指定地點投放。不得在走廊和公共場

所堆放垃圾和雜物。

五、嚴禁在小區內鳴放汽車喇叭、高音音響及大聲喧嘩等,特

別在休息時間,必須共同維護小區的寧靜。

六、合理排放廚房煙氣,管理管控管控處重點檢測商業網點的

廢氣排放,對于超檢者將按市有關環保規定處理。

七、合理排放污水,并交納排污費。

八、小區居民應愛護小區內的垃圾收集等環保設施,未經管理

管控管控處批準,不得拆除或挪作他用。

九、定期對小區的蚊蠅的孽生點進行消殺。

供水、供電管理管控管控規定

為了加強住宅區劃各項配套設施的管理管控管控,保障住戶正

常用水、用電,維護小區內良好的生活環境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一、凡經管理管控管控處接收、接管或未辦移交手續由供水、

供電部門委托管理管控管控處管理管控管控的供水、供電系統,一

律由管理管控管控處依照下列規定實施管理管控管控。

1、在住宅區移交時,管理管控管控處必須抄表到戶,并檢查水、

電的計表、管線的完好程度,詳細記錄,以備保修單位維修和備查。

2、管理管控管控處維修工是住宅區供水、供電的管理管控管控

責任人,應熟悉住宅區供水、供電設備機組的維修保養規定。

3、每天檢查記錄配電房、水泵房的運行情況,發現小型故障應

及時維修,大型故障隱患應立即書面報告管理管控管控處,通知有

關專業單位進行維修。

4、若臨時停水、停電、停氣,必須提前書面通知住戶做好準備,

并聯系供電、供水、供氣系統提供臨時解決措施。

二、住戶使用供水、供電的各種設施,應注意安全,遵守下列

規定:

1、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更改原安裝好的供水、供電等設備。

2、除業務主管部門、維修員工外,任何人不得擅入水泵房、配

電室。

3、供水、供電的開關、閘門不得隨意扳動(如屬小孩所為,追

究其家長的管理管控管控責任)。

4、住戶離家、家中又無人照料時,應關閉水、電閥門。

5、若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或事故,均由當事人

負責。

三、凡未經批準在本住宅區所屬供水、供電系統管線路接駁用

電、用水,均屬偷用電,偷用水行為,按如下規定處理:

1、私自增加設施容量接駁水管、電線的,除暫停供電、供水外,

按每增容(14伏安),每用10度電罰款20元。

2、私自裝電、接水,除追計補水電費外,處以十至一百倍罰款,

并責令重新申請增容。

3、私自啟動(改動)電子計量器、水表的封印或運行回路,每次

罰款300—500元;停用計量器的,不管其停用時間長短,量少按六

個月追補水、電費,并停止供水、供電三天至七天。

4、違反安全用電、用水規定,或拒絕供電、供水部門和管理管

控管控處水電工檢查和不采納安全用水、用電意見及措施而造成事

故者,按事故所造成的實際損失處以罰款。

四、住戶用電需要增容時,須向管理管控管控處申請,經審查

符合增容要求,批準后,按如下規定辦理:

1、增容每千伏安(即千瓦,不足按千瓦計算)收增容費600元。

2、增容時,如原線路不足負荷,需另拉電纜、電線的,工程費

由使用人負責。

3、批準增容的電表,按增容后,電表容量計收電費基本費。

燃氣安全管理管控管控規定

為了加強x小區燃氣的安全管理管控管控,保護住戶的人身和

財產安全,根據市燃氣安全管理管控管控規定以及國家有關規定,

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定:

1、市管道燃氣由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統一經營。

2、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部門負責管理管控管控燃氣安全工作,

勞動行政部門負責全市燃氣的安全監察,公安消防部門負責燃氣的

消防監督。

3、燃氣安全管理管控管控體制實行“企業負責,行業管理管控

管控,國家監察,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J

4、物業管理管控管控處應當確定相應的安全管理管控管控機構,

明確專人負責,管理管控管控處負責人為燃氣安全管理管控管控第

一責任人。

5、作為管道燃氣的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或當地規定的質量標

準,保證燃氣的熱值、組份、臭味、壓力等達到國家標準,并保證

持續穩定地供氣,涉及用戶的停氣降壓過程,須提前24小時通知用

戶(緊急情況除外)。

6、管道燃氣管網及設施的安全管理管控管控。入戶分支閥內以

后的燃氣管道、設備及燃器具由燃氣用戶負責日常安全管理管控管

控。商業用戶負責其入戶總閥以后的燃氣管道及設施的日常安全管

理管控管控。

7、管理管控管控處應掌握本轄區內燃氣管及控制閥門的分布和

運行狀況,建立健全燃氣管道及設施日常安全管理管控管控的規章

制度及安全管理管控管控檔案加強對管理管控管控轄區范圍內燃氣

管道設施用戶燃氣設施的巡視和監控及燃氣用戶及相關人員應當配

合。

8、任何單位或個人在物業轄區未向物業管理管控管控處申報,

擅自在轄區內進行地下開挖作業,管理管控管控處有權責令停工

并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9、任何單位、用戶不得擅自拆、改遷、裝燃氣管道和設施,不

得將燃氣管道及設施埋墻或暗設。嚴禁明火檢漏,如發現有上述現

象,管理管控管控處將處以1千元罰款.

10、確因需要拆除、遷移管道供氣設施的,必須到燃氣經營單

位辦理手續。

電梯使用管理管控管控規定

為保證電梯正常運行,更好地為住戶服務,制定本規定:

一、電梯機房除電梯維修管理管控管控人員外,其它人未經允

許不得進入,機房內的設備非電梯維修人員不得操作。

二、運行中電梯出現突然故障,值班人員盡可能先救援出乘客,

并通知電梯維修員檢修,值班人員如不能救援乘客時,應安慰乘客,

不要驚慌并盡快通知維修人員救援乘客。

三、當電梯超載報警時,后上的乘客應自覺退出轎箱,分批搭

乘,以免超載發生危險。

四、切勿讓幼兒單獨搭乘或進入電梯,以免發生危險。

五、發生火警時,切勿搭乘電梯,因電梯可能隨時在半途停頓,

將人困于電梯內,被困者可能因濃煙而窒息。

六、電梯管理管控管控員每天對電梯作例行檢查,并作好記錄,

如發現有震蕩,不正常的聲音或電梯有損壞,應立即停梯檢修。

七、發現有水滲入電梯或電梯槽底有積水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以免觸電,并設法將電梯升高至較安全地方。

八、電梯保潔員應每天用清潔劑擦電梯一遍。

九、電梯管理管控管控維修人員應每天檢查電梯機房的通風、

降溫設備、機房必須上鎖。

十、電梯內求救警鈴、電風扇必須保持工作狀態。

十一、電梯管理管控管控員實行每天24小時值班制。

十二、因維修、保養、正常停用等任何情況下的停梯,應在一

樓掛牌告示。

十三、裝修期間、電梯轎廂應用夾板將電梯轎廂面板封閉,以

免裝修搬材料時,將電梯碰壞。

十四、業主(住戶)搬運家私時,應將電梯置于手動狀態。

智能化設施使用管理管控管控規定

為了智能化設施的正常使用功能,發揮其在物業管理管控管控、

治安防范和便利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一、住戶在入住前,應參加管理管控管控處舉辦的智能化設施

使用培訓或由管理管控管控處派發智能系統使用說明書。更好地了

解智能化設施安裝情況和使用操作方法,減少誤報、錯報等。

二、住戶裝修不得拆墻體或擅自更改智能化設施預埋管路線,

以免影響使用功能。如確需改動,請和管理管控管控處聯系,由管

理管控管控處聯系廠家或施工單位組織實施.

三、按照正確操作程序對大堂的門禁系統進行布防,并牢記密

碼,特別對生人和小孩加強教育和培訓。

四、住戶在發生緊急事件而使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威脅

的情況下,如:受到非法入侵、突發疾病、發生火災等時使用緊急

求助按鈕,管理管控管控中心人員將在2分鐘內到現場或用電話對

話核實。

五、住戶應愛護各類智能化公用設施,不得私自拆卸室內各表、

探頭、按鈕,發現有人為損壞時,應予以制止并及時通知管理管控

管控處。

六、智能化各元器件不得靠近熱源,元器件除塵應用干布擦拭,

嚴禁用水擦洗。

臨時用電管理管控管控規定

一、為了維護住宅區(大廈)正常的用電秩序,保證用電安全,

杜絕違章用電現象,特制定本措施。

二、各臨時用電戶在拉線前,需向管理管控管控處提出書面申

請,填寫《臨時用電申請表》,經管理管控管控處主管審批后,由維

修技工審核其安全保護措施,方可臨時用電。

三、對未辦理臨時用電申請手續的違章用電處罰,未經電表和

私自搭接用電的,按竊電處理。

四、違章用電一次處罰50口200元,并立即拆除,竊電一次處

罰200—500元,嚴重送公安機關按盜竊罪處理。

有線電視和智能化網絡管線使用管理管控管控規定

為保證住戶電視接收效果,智能化設施處于良好狀態,特制定

本規定:

一、本區使用的有線電視系統統一由管理管控管控處組織相關

單位負責調校、養護、維修.

二、住戶及無關人員不得轉動、移動、損壞有線電視系統,否

則承擔恢復原狀的費用.

三、如因臺風、暴雨等客觀原因造成電視收視效果不良、住戶

應立即通知管理管控管控處值班室,管理管控管控處應在2小時內

通知相關單位派員檢修、維修。

四、住戶應爰護公用天線,平時要鎖好天臺門,以防無線或放

大器被盜。發現有人在動用或盜竊天線時,應予以制止并通知管理

管控管控處。

五、禁止住戶私自從頂樓安裝電視天線,既影響房屋外觀,又

不便于統一管理管控管控,違者罰款1000元以下,并責令立即拆除,

如有特殊要求,請到無線電管理管控管控委員會申請后,報管理管

控管控處通過。

六、住戶正確使用智能化設施,禁止對預埋或已安裝的智能化

管線進行更改或破壞,若因此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追究違章住戶的

責任。

商場、寫字樓管理管控管控規定

為了加強住宅區內各商場、寫字樓的管理管控管控,住宅區營

業的單位和業主除嚴格遵守國家和特區有關政策和法規,依法經營

外,還應遵守本住宅區制定的下列規定:

1、嚴禁隨意動用水電設施、消防器具,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00

元以下罰款。

2、嚴禁在走廊、公用場所堆放物品或擴大營業場地,違者要限

令搬走,恢復原貌,逾期不整改者,處以100元至1000元罰款,并

沒收其物品。

3、必須按規定向管理管控管控處申請懸掛招牌事宜,凡在公共

場所貼廣告、標牌,亂豎指示牌、廣告牌等,罰款100元以上,并

責令限期拆除。

4、必須按管理管控管控處規定的地方置放垃圾桶,嚴格遵守“門

前三包,戶內達標”的衛生公約,保持店容店貌及環境清潔,無蚊

蠅孽生地,違者罰款200元至2000元。

5、合法經營,嚴禁變賣過期、變質食品和假冒偽劣產品,以及

從事賣淫、賭博等違法活動,違者送交有關部門并責令停業整頓、

中止租賃合同合約合約或吊銷執照直至拘留審查。

6、不哄抬物價,短斤少兩,違者處罰同上第五條。

7、商場、寫字樓使用人必須加強安全防范,下班鎖好房門、財

物、重要文件等,保險柜鎖鑰匙隨身帶走,關閉水、電、氣開關,

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8、商場、寫字樓裝修必須嚴格遵守住宅區裝修管理管控管控規

定。

9、按時繳納管理管控管控費、衛生費、水電費。

文化娛樂場所管理管控管控規定

為了豐富和方便居民的文化生活,促進兩個文明建設,特制定

本區文體娛樂場所管理管控管控規定。

1、本區文體娛樂活動場所屬非營利性質,由管理管控管控處立

足于提高整個住宅區居民的文化層次,而提供健康的、老少皆宜的

各類活動場所。

2、管理管控管控處印發通知,張貼于各大堂告示牌,向住戶提

供活動相關相關項目、時間、如何聯系、有償和無償分類,以及簡

明扼要的規則。

3、為了給住戶提供“安全第一,衛生第一,服務第一,開心第

一”之最佳服務的活動環境:

1)、文明工作,禮貌待人,佩證上崗,儀表端莊,和藹可親,

勤于打理,創造良好的活動環境。

2)、游泳場的救生員應具備健康的身體和嫻熟的水性,熟悉各

種救生技術。值班時,必須保持精神高度集中,以保障游泳者的安

全和避免事故發生。

3)、游泳場的水管員是保障游泳池水質衛生的責任人,應嚴格

按照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每周抽水樣一至二次,每天做好詳細的

交貨、消毒、水循環情況工作記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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