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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污染影響類)項目名稱:綠色環保型水處理新材料建設項目建設單位(蓋章):江蘇長磊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編制日期:2024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制目錄TOC\o"1-1"\h\u24420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125039二、建設項目工程分析 264871三、區域環境質量現狀、環境保護目標及評價標準 5223203四、主要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 629206五、環境保護措施監督檢查清單 964542六、結論 100——PAGE9—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建設項目名稱綠色環保型水處理新材料建設項目項目代碼2207-320259-89-03-903343建設單位聯系人**聯系方式***********建設地點江蘇省(自治區)無錫市江陰縣(區)申港鎮鄉(街道)長源路1號(5號碼頭)(具體地址)江蘇省(自治區)無錫市江陰縣(區)夏港鎮鄉(街道)濱江西路353號(具體地址)地理坐標(120度9分22.300秒,31度54分47.470秒)、(120度11分51.190秒,31度54分33.110秒)國民經濟行業類別C3099其他非金屬礦物制品制造建設項目行業類別二十七、非金屬礦物制品業30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屬礦物制品制造309;建設性質£新建£改建R擴建£技術改造建設項目申報情形R首次申報項目£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部門(選填)江蘇江陰臨港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號(選填)江陰臨港備[2024]283號總投資(萬元)20000環保投資(萬元)450環保投資占比(%)2.25施工工期6個月是否開工建設R否£是:用地(用海)面積(m2)8968專項評價設置情況對照專項評價具體設置原則,本項目不設置專項評價,具體見表1-1。表1-1專項評價設置情況專項評價的類別設置原則是否涉及大氣排放廢氣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氣且廠界外500米范圍內有環境空氣保護目標的建設項目本項目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氣排放地表水新增工業廢水直排建設項目(槽罐車外送污水處理廠的除外);新增廢水直排的污水集中處理廠本項目不新增工業廢水直排環境風險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險物質存儲量超過臨界量的建設項目本項目危險物質存儲量未超過臨界量生態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圍內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類建設項目本項目不新增取水口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本項目不屬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設項目規劃情況******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情況******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符合性分析(1)園區相符性分析①對照《無錫(江陰)港總體規劃》,無錫(江陰)港劃分為石利港區、申夏港區、黃田港港區和長山港區等四個港區。申夏港區是無錫(江陰)港的大型綜合性公用港區,重點發展集裝箱、雜貨和散貨運輸,依托港口資源發展臨港產業、物流業,同時服務后方工業區的開發。本項目水洗廠區位于申港鎮長源路1號(5號碼頭區域),屬于申夏港區,從事非金屬礦物制品業,不屬于工業區禁止引進的項目,與園區產業定位相符。對照《江陰臨港開發區工業園區開發建設規劃(2021-2035)環境影響報告書》(澄環發〔2024〕6號),規劃范圍:《江陰臨港開發區工業園區開發建設規劃(2021-2035)》規劃面積約30.08km2,規劃范圍為《江陰市鎮(街)工業園區四至范圍》(澄工改辦〔2022〕1號)劃定的臨港開發區工業園區四至范圍(約57.25km2),扣除獨立開展規劃及規劃環評的三個省級以上園區(省級開發區、省級化工園區、國家級綜合保稅區)以及無錫(江陰)港的范圍(約27.17km2)。產業定位為:著力打造千億級新材料特色產業,提升新能源和高端裝備兩大新興產業,大力發展節能環保、智能制造兩大未來產業,全面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兩業”深度融合,大力發展新興生產性服務業態。著力提升“江陰制造”品牌效應,打造具有區域影響力的先進制造業基地和現代服務業高地。本項目烘干廠區位于江陰市夏港街道濱江西路353號,不在上述規劃范圍內,從事非金屬礦物制品業。根據長磊系經“一事一議”認定的園區外非優勢企業,原則上可視同園區內企業審批,允許開展適度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項目,項目在包括容積率、安全(包括消防)、環保、能耗等在內的指標應滿足相關部門的管理要求,情況說明詳見附件。②本項目位于江陰市申港鎮長源路1號(5號碼頭區域)以及江陰市夏港街道濱江西路353號。對照2022年江陰市工業園區升級改造文件,臨港開發區-申(港)夏(港)工業園區分為兩個重點工業園區和一個特色工業園區,具體如下:重點工業園區:東至申港河、老夏港河,西至泰常高速,南至躍進河、濱江西路,北至長江。重點工業園區:東至新夏港河,西至亞包大道、蘇港路,南至芙蓉大道、規劃道路,北至鎮澄路。特色工業園區(數字創新港):東至海港大道,西至申港河、亞包大道,南至福星路、港城大道,北至濱江西路。本項目申港鎮長源路1號的水洗廠區在臨港開發區-申(港)夏(港)工業園區范圍內,濱江西路353號的烘干廠區不在上述規劃范圍內。根據長磊系經“一事一議”認定的園區外非優勢企業,原則上可視同園區內企業審批,允許開展適度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項目,項目在包括容積率、安全(包括消防)、環保、能耗等在內的指標應滿足相關部門的管理要求。③對照關于印發《江陰市工業園區產業定位實施方案》的通知(澄工改辦〔2022〕7號),申夏工業園以新能源(風電、光伏、儲能)為主導產業,新材料(包裝新材料、金屬新材料)為特色產業。本項目水洗廠區從事綠色環保型水處理新材料的生產,符合國家及地方政策,且不屬于江陰臨港開發區工業園區開發建設規劃(2021-2035)中限制和禁止類項目,不屬于工業區禁止引進的項目,與園區產業定位相符。④對照《江陰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要求,本項目位于城鎮空間及城鎮開發邊界內,不在劃定的農業空間、生態空間,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內(見附圖10),符合“三區三線”規劃要求。(2)土地利用規劃相符性本項目烘干廠區位于江陰市夏港街道濱江西路353號,根據《臨港開發區工業園區開發建設規劃》(見附圖6),該地屬于二類工業用地,符合用地要求。本項目水洗廠區位于申港鎮長源路1號(5號碼頭區域),根據《臨港開發區工業園區開發建設規劃》(見附圖6),該地屬于港口碼頭用地,本項目僅對依托的碼頭砂石來料做簡單的預處理加工。(3)環境保護規劃相符性項目建設地污水管網已接通,水洗廠區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接管江陰市申港工業園區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集中處理,烘干廠區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接管光大水務(江陰)有限公司澄西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均不新增廢水排污口,故該項目的建設符合環保規劃要求。綜上所述,本項目建設符合建設地園區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環境保護規劃。(4)規劃環境影響環評價審查意見的相符性分析與《關于江陰臨港開發區工業園區開發建設規劃(2021-2035)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澄環發〔2024〕6號)相符性分析,具體相符性分析見表1-2。表1-2與規劃審查意見的相符性分析序號審查意見本項目情況相符性分析1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綠色發展、協調發展,加強規劃引導。突出生態優先、集約高效,以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做好與各級國土空間規劃和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的協調銜接,進一步優化《規劃》布局、產業定位和發展規模。本項目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符合工業集中區產業定位,防護距離內無敏感目標。相符2嚴格空間管控,優化空間布局。嚴格落實《太湖流域管理條例》《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等相關管理要求。著力推動園區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落實《南理工江陰校區周邊區域產業準入管控辦法》中的管控要求,落實《報告書》中關于現有與規劃產業定位及環境保護政策不相符企業的整改計劃,推動2家化工企業按期騰退搬遷。強化工業企業退出和產業升級過程中的污染防治。園區內基本農田、綠地及水域規劃為生態空間,限制開發利用。落實《報告書》中居住用地周邊產業項目準入要求,強化綠化隔離帶建設,確保園區產業布局與生態環境保護、人居環境安全相協調。本項目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符合工業集中區產業定位,防護距離內無敏感目標。相符3嚴守環境質量底線,實施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根據國家和江蘇省關于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區域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相關要求,建立以環境質量為核心的污染物總量控制管理體系。落實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中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推進主要污染物排放濃度和總量“雙管控”,為推進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作出積極貢獻。本項目廢氣排放總量在夏港街道內平衡。與“污染物排放管控”相符。相符4加強源頭治理,協同推進減污降碳。強化企業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高效治理設施建設以及精細化管控要求。嚴格落實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禁止建設與園區產業準入、空間布局、污染物排放管控、環境風險防控不相符的項目,引入項目的生產工藝及設備、資源能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等應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全面開展清潔生產審核,推動重點行業依法實施強制性審核,引導其他行業自覺自愿開展審核。推進園區綠色低碳轉型發展,于2030年達到碳排放峰值,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目標。本項目烘干、研磨分篩工序產生的顆粒物廢氣收集后經旋風除塵+布袋除塵裝置處理后,達標排放。項目廢氣污染物經治理后可做到達標排放,已提出長期有效的管理方案和監控方案。相符5完善環境基礎設施。完善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基礎設施運行效能。加快推進工業污水處理廠建設,推進西利污水處理廠、澄西污水處理廠提升改造,確保區內工業廢水、生活污水全部接管處理,滿足《江蘇省工業廢水與生活污水分質處理工作推進方案》(蘇環辦〔2023〕144號)分質處理要求。工業污水處理廠可研階段充分論證其建設規模合理性,與園區發展需求銜接。加快推進供熱管網建設,依托江陰蘇龍發電有限公司和江蘇利港電力有限公司實施集中供熱。加強園區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一般工業固廢、危險廢物應依法依規收集、處理處置,做到“就地分類收集、就近轉移處置”。本項目無生產廢水排放,水洗廠區生活污水接管江陰市申港工業園區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集中處理,烘干廠區生活污水接管光大水務(江陰)有限公司澄西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相符6建立健全環境監測監控體系。嚴格落實《全省省級及以上工業區(集中區)監測監控能力建設方案》(蘇環辦〔2021〕144號)、《工業園區(集中區)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實施方案編制技術指南(試行)》(蘇環辦〔2022〕6號)的要求,完善園區監測監控體系建設。指導區內企業按《全省排污單位自動監測監控全覆蓋(全聯全控)工作方案》(蘇環辦〔2021〕146號)要求和監測規范,安裝在線監測設備及自動留樣、校準等輔助設備,實時監測獲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濃度、流量數據;暫不具備安裝在線監測設備條件的企業,應指導企業做好委托監測,并及時上報監測數據。本項目嚴格執行環境監控計劃,符合管理要求。相符7健全園區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建立環境應急管理制度,提升環境應急能力。完善園區三級環境防控體系建設,加快推進區內河道閘控體系及“水環境安全緩沖區”建設。配備與園區風險等級相適應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完善應急物資裝備儲備及環境應急監控、應急響應系統建設。及時修編園區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報告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長效機制,定期排查突發環境事件隱患,建立隱患清單并督促整改到位,保障區域環境安全。本項目建成后企業將制定和落實各類事故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杜絕泄漏物料進入環境,配備必須的事故應急設備、物資,并定期組織實戰演練。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三線一單生態紅線對照《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北京等省(區、市)啟用“三區三線”劃定成果作為報批建設項目用地用海依據的函》(自然資辦函〔2022〕2207號)、《江蘇省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公告》,以及江陰市“三區三線”劃定情況,本項目不涉及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和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見附圖8-1、8-2),廠址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內,不占用生態保護紅線和基本農田(見附圖10)。環境質量底線,因此判定為不達標區。根據引用數據,水洗廠區納污水體新溝河各監測因子可達《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水質標準。烘干廠區項目納污水體老夏港河各監測因子可達《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水質標準。根據《2023年度江陰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全市晝間、夜間聲環境質量基本保持穩定,聲環境質量總體較好。本項目位于3類聲環境功能區。資源利用上線項目進行綠色環保型水處理新材料和鑄造砂的生產,主要原輔材料均在國內購買,項目用水來源為市政自來水,取水水源為長江。項目用電由市政電網供電。項目原輔料、水、電供應充足,盡可能做到合理利用資源和節約能耗。廠內使用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生態環境準入清單①長江經濟帶相關要求與《長江經濟帶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的相符性分析對照《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本項目水洗廠區位于申港鎮長源路1號(5號碼頭區域),距離長江1.45km;烘干廠區位于江陰市夏港街道濱江西路353號,距離長江1.51km,位于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與《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相符,主要從事綠色環保型水處理新材料和鑄造砂的生產,與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相符,不屬于關于印發《江蘇省“兩高”項目管理目錄(2024年版)》的通知(蘇發改規發[2024]4號)中“兩高”項目范圍。與《長江經濟帶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相符。②與《江蘇省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公告》相符性分析本項目烘干廠區位于江陰市夏港街道濱江西路353號,屬于太湖流域,位于“江蘇省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綜合服務”系統中“夏港街道工業集中區”重點管控區內,項目地不在優先保護單元內,本項目東北側的長江(江陰市)重要濕地,其優先保護單元區域范圍距離本項目最近距離約1810m,具體詳見附圖8-1。對照《2023年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動態更新工作方案》(環辦環評函﹝2023﹞81號)(附件3江蘇省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總體要求)對太湖流域的重點管控要求,以及“江蘇省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綜合服務”系統中“夏港街道工業集中區”重點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要求,分析如下:表1-3與江蘇省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相符性分析管控類別內容相符性分析空間布局約束(1)各類開發建設活動應符合無錫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等相關要求。(2)優化產業布局和結構,實施分區差別化的產業準入要求。(3)合理規劃居住區與園區,在居住區和園區、企業之間設置防護綠地、生態綠地等隔離帶。本項目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符合集中區產業定位,防護距離內無敏感目標。與“空間布局約束”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嚴格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根據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確保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本項目廢氣排放總量在夏港鎮內平衡,廢水總量在夏港鎮控源截污平衡。與“污染物排放管控”相符。環境風險防控應建立環境風險防范體系,制定園區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1)園區建立環境應急體系,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加強應急物資裝備儲備,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2)生產、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或其他存在環境風險的企事業單位,應當制定風險防范措施,編制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防止發生環境污染事故。(3)加強環境影響跟蹤監測,建立健全各環境要素監控體系,完善并落實園區日常環境監測與污染源監控計劃。建設單位將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與“環境風險防控”相符。資源開發效率要求(1)禁止銷售使用燃料為“Ⅲ類”(嚴格),具體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漿、型煤、焦炭、蘭炭等);2、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專用鍋爐或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4、國家規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2)禁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用能設備。(3)引進項目的生產工藝、設備、能耗、污染物排放、資源利用等均須達到相關要求。本項目使用清潔能源天然氣作為燃料,不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用能設備,與“資源開發效率要求”相符。表1-4與江蘇省省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太湖流域)相符性分析管控類別重點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情況太湖流域空間布局約束1.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禁止新建、改建、擴建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染料、印染、電鍍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業和項目,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和《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除外。本項目從事鑄造砂的生產,項目僅排放生活污水,無氮磷工業廢水外排。相符2.在太湖流域一級保護區,禁止新建、擴建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禁止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禁止新建、擴建高爾夫球場、水上游樂等開發項目以及設置水上餐飲經營設施。本項目從事鑄造砂的生產,無生產廢水排放,僅排放生活污水。相符3.在太湖流域二級保護區,禁止新建、擴建化工、醫藥生產項目,禁止新建、擴建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本項目從事鑄造砂的生產,無生產廢水排放,僅排放生活污水。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城鎮污水處理廠、紡織工業、化學工業、造紙工業、鋼鐵工業、電鍍工業和食品工業的污水處理設施執行《太湖地區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重點工業行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項目不屬于城鎮污水處理廠、紡織工業、化學工業、造紙工業、鋼鐵工業、電鍍工業和食品工業相符環境風險防控1、運輸劇毒物質、危險化學品的船舶不得進入太湖。本項目不涉及相符2、禁止向太湖流域水體排放或者傾倒油類、酸液、堿液、劇毒廢渣廢液、含放射性廢渣廢液、含病原體污水、工業廢渣以及其他廢棄物。本項目不涉及相符3、加強太湖流域生態環境風險應急管控,著力提高防控太湖藍藻水華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本項目擬在建成后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加強風險應急管控相符資源利用效率要求1、嚴格用水定額管理制度,推進取用水規范化管理,科學制定用水定額并動態調整,對超過用水定額標準的企業分類分步先期實施節水改造,鼓勵重點用水企業、園區建立智慧用水管理系統。本項目從事鑄造砂的生產,無生產廢水排放,僅排放生活污水。相符2、推進新孟河、新溝河、望虞河、走馬塘等河道聯合調度,科學調控太湖水位。本項目不涉及相符本項目水洗廠區位于申港鎮長源路1號(5號碼頭區域),屬于太湖流域,位于“江蘇省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綜合服務”系統中“申港街道工業集中區、江陰市中心城區”重點管控區內,項目地不在優先保護單元內,本項目西北側的長江(靖江)重要濕地,其優先保護單元區域范圍距離本項目最近距離約2830m,具體詳見附圖8-2。對照《2023年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動態更新工作方案》(環辦環評函﹝2023﹞81號)(附件3江蘇省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總體要求)對太湖流域的重點管控要求,以及“江蘇省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綜合服務”系統中“申港街道工業集中區、江陰市中心城區”重點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要求,分析如下:表1-5與江蘇省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相符性分析(申港街道工業集中區)管控類別內容相符性分析空間布局約束(1)各類開發建設活動應符合無錫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等相關要求。(2)優化產業布局和結構,實施分區差別化的產業準入要求。(3)合理規劃居住區與園區,在居住區和園區、企業之間設置防護綠地、生態綠地等隔離帶。本項目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符合集中區產業定位,防護距離內無敏感目標。與“空間布局約束”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嚴格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根據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確保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本項目水洗工序產生的廢水經循環水處理裝置處理后,回用于水洗工序,僅添加,不外排,沉淀下來的污泥經壓濾過后,委托資質單位處置,不新增廢氣總量。與“污染物排放管控”相符。環境風險防控園區建立環境應急體系,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加強應急物資裝備儲備,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2)生產、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或其他存在環境風險的企事業單位,應當制定風險防范措施,編制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防止發生環境污染事故。(3)加強環境影響跟蹤監測,建立健全各環境要素監控體系,完善并落實園區日常環境監測與污染源監控計劃。建設單位將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與“環境風險防控”相符。資源開發效率要求(1)禁止銷售使用燃料為“Ⅲ類”(嚴格),具體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漿、型煤、焦炭、蘭炭等);2、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專用鍋爐或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4、國家規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2)禁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用能設備。(3)引進項目的生產工藝、設備、能耗、污染物排放、資源利用等均須達到相關要求。本項目不使用“Ⅲ類”燃料;使用的設備均不屬于國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用能設備;項目的生產工藝、設備、能耗、污染物排放、資源利用等均達到相關要求。與“資源開發效率要求”相符。表1-6與江蘇省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相符性分析(江陰市中心城區)管控類別內容相符性分析空間布局約束(1)各類開發建設活動應符合無錫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等相關要求。(2)禁止引進列入《無錫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錫政辦發〔2008〕6號)禁止淘汰類的產業。本項目位于申港鎮長源路1號(5號碼頭區域),主要從事綠色環保型水處理新材料的生產,不在禁止的產業定位內,與園區產業定位基本相符,根據《臨港開發區工業園區開發建設規劃》(見附圖6),該地屬于港口碼頭用地,本項目僅對依托的碼頭砂石來料做簡單的預處理加工。本項目符合環境保護規劃,不屬于《無錫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錫政辦發〔2008〕6號)禁止淘汰類的產業,符合《江蘇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要求,與“空間布局約束”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嚴格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根據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2)強化餐飲油煙治理,加強噪聲污染防治,嚴格施工揚塵監管,加強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與修復。本項目水洗工序產生的廢水經循環水處理裝置處理后,回用于水洗工序,僅添加,不外排,沉淀下來的污泥經壓濾過后,委托資質單位處置,不新增廢氣總量。本項目不涉及餐飲油煙。與“污染物排放管控”相符。環境風險防控合理布局工業、商業、居住、科教等功能區塊,嚴格控制噪聲、惡臭、油煙等污染排放較大的建設項目布局。本項目50m范圍內無聲環境保護目標,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局,噪聲設備遠離居民區。資源開發效率要求(1)全面開展節水型社會建設,推進節水產品推廣普及,限制高耗水服務業用水。(2)岸線應以“保護優先”為出發點,原則上禁止一切影響及妨礙生態環境保護與河道安全的開發利用行為。不涉及表1-7與江蘇省省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太湖流域)相符性分析管控類別重點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情況太湖流域空間布局約束1.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禁止新建、改建、擴建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染料、印染、電鍍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業和項目,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和《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除外。2.在太湖流域一級保護區,禁止新建、擴建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禁止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禁止新建、擴建高爾夫球場、水上游樂等開發項目以及設置水上餐飲經營設施。3.在太湖流域二級保護區,禁止新建、擴建化工、醫藥生產項目,禁止新建、擴建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本項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從事綠色環保型水處理新材料的生產,不屬于禁止行業,與“空間布局約束”相符。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城鎮污水處理廠、紡織工業、化學工業、造紙工業、鋼鐵工業、電鍍工業和食品工業的污水處理設施執行《太湖地區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重點工業行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項目不屬于城鎮污水處理廠、紡織工業、化學工業、造紙工業、鋼鐵工業、電鍍工業和食品工業相符環境風險防控1、運輸劇毒物質、危險化學品的船舶不得進入太湖。本項目不涉及相符2、禁止向太湖流域水體排放或者傾倒油類、酸液、堿液、劇毒廢渣廢液、含放射性廢渣廢液、含病原體污水、工業廢渣以及其他廢棄物。本項目不涉及相符3、加強太湖流域生態環境風險應急管控,著力提高防控太湖藍藻水華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本項目擬在建成后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加強風險應急管控相符資源利用效率要求1、嚴格用水定額管理制度,推進取用水規范化管理,科學制定用水定額并動態調整,對超過用水定額標準的企業分類分步先期實施節水改造,鼓勵重點用水企業、園區建立智慧用水管理系統。本項目水洗工序產生的廢水經循環水處理系統預處理后,回用于水洗工序,僅添加,不外排,沉淀下來的污泥經壓濾過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項目僅排放生活污水,無氮磷工業廢水外排。相符2、推進新孟河、新溝河、望虞河、走馬塘等河道聯合調度,科學調控太湖水位。本項目不涉及相符③環境準入負面清單1)與江陰臨港開發區工業園區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相符性分析根據《關于江陰臨港開發區工業園區開發建設規劃(2021-2035)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澄環發〔2024〕6號),本項目與江陰臨港開發區工業園區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相符,具體見表1-8。表1-8江陰臨港開發區工業園區生態環境準入清單類別準入內容相符性分析空間布局約束禁止引入整體要求1.禁止新建、擴建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無錫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明確的淘汰類、禁止類項目,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產落后工藝及裝備項目。本項目主要從事綠色環保型水處理新材料和鑄造砂的生產,符合國家及地方政策。2.禁止引入不符合《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和《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蘇長江辦發〔2022〕55號)產業發展要求的項目,包括:(1)禁止新建化工項目。(2)禁止單獨新建酸洗、堿洗、電鍍氧化等金屬表面處理和產生爆炸性金屬粉塵等項目。(3)新(擴)建投資5000萬元以下含酸處理工藝的電子電器、機械加工項目,新(擴)建投資2000萬元以下表面酸洗、涂裝項目。(4)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本項目不屬于化工項目,不涉及金屬表面處理和產生爆炸性金屬粉塵等,不屬于電子電器、機械加工、表面酸洗、涂裝項目,不屬于高耗能高排放項目。3.禁止新建《無錫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中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規定的液體化工品倉儲項目,中轉項目中有劇毒、持久性污染等產品不能進入。本項目不屬于液體化工品倉儲項目、中轉項目。4.禁止建設生產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項目。本項目不從事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生產。5、嚴格執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城市污水處理能力建設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處理率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22〕42號),新建冶金、電鍍、化工、印染、原料藥制造(有工業廢水處理資質且出水達到國家標準的原料藥制造企業除外)等工業企業排放含重金屬、難降解廢水、高鹽廢水的,不得排入西利、澄西污水處理廠(城市污水集中收集處理設施)。嚴格執行《關于印發<江蘇省地表水氟化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蘇污防攻堅指辦〔2023〕2號),新建企業含氟廢水不得接入西利、澄西污水處理廠(城鎮污水處理廠)。本項目無生產廢水排放,水洗廠區生活污水接管江陰市申港工業園區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集中處理。6、嚴格執行《南理工江陰校區周邊區域產業準入管控辦法》(澄港開發〔2019〕10號)文件要求:南理工江陰校區周邊區域產業準入管控辦法后期如有調整,則同步調整,動態銜接。本項目在《南理工江陰校區周邊區域產業準入管控辦法》(澄港開委發〔2019〕10號)有條件準入區中,本項目主要從事從事綠色環保型水處理新材料生產,與產業定位相符,不屬于上級文件列明的禁止類。申夏工業園其中《南理工江陰校區周邊區域產業準入管控辦法》(澄港開發〔2019〕10號)規定的有條件準入區,按照該文件中相應的準入要求執行。污染物排放管控整體要求1.園區應持續改善所在區域大氣、水環境。排放污染物必須達到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VOCs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VOCs無組織排放控制應嚴格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2.新、改、擴建涉重金屬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必須遵循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減量置換”或“等量替換”的原則實現總量平衡。3.引進項目的生產工藝、設備裝置、污染治理技術、清潔生產水平等應達到同行業國內領先水平。4、嚴格執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從事新化學物質研究、生產、進口和加工使用的企事業單位主動開展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落實新化學物質環境風險防控主體責任。5.新建企業不得新設排污口。入園企業雨水排放嚴格按照《關于印發<江蘇省重點行業工業企業雨水排放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蘇污防攻堅指辦〔2023〕71號)進行管理。6.根據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要求,完善園區監測監控能力建設。7.協同推進“減污降碳”,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幅完成上級下達目標。本項目水洗工序產生的廢水經循環水處理系統預處理后,回用于水洗工序,僅添加,不外排,沉淀下來的污泥經壓濾過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本項目烘干、研磨分篩工序產生的顆粒物廢氣收集后經旋風除塵+布袋除塵裝置處理后,達標排放。本項目不涉及新化學物質,不新設排污口。本項目已制定自行監測計劃,建設單位將定期開展自行監測。污染物排放總量1.新建排放顆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揮發性有機物的項目,按照相關文件要求進行總量平衡。2.新建排放化學需氟量、氨氮、總磷、總氮的項目,按照相關文件要求進行總量平衡。本項目新增污染物排放總量在區域內平衡。環境風險防控整體要求1,持續完善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防范體系,完善“企業+園區+河道”突發水污染事件三級防控體系建設,提升事故應急救援能力,加強應急設備物資裝備儲備,定期完善《江陰臨港開發區工業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開展應急演練。將突發環境事件管理納入智慧園區管理平臺。2、依據《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存在環境風險的企業編制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對重點風險源編制環境風險評估報告。3.加強環境影響跟蹤監測,建立健全各環境要素監控體系,完善并落實園區日常環境監測與污染源監控計劃。建立健全有毒有害氣體預警體系,完善重點監控區域預警和應急機制,涉及有毒有害氣體的企業全部安裝毒害氣體監控預警裝置并與智慧園區管理平臺聯網,加強監控。4.①存儲、使用危險化學品及產生大量生產廢水的企業,應配套有效措施,合理設置應急事故池,根據污水產生、排放、存放特點,劃分污染防治區,提出和落實不同區域水平防滲方案,防止因滲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廢水直排污染地表水體。②產生、利用或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的企業,在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過程中,應配套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5.加強風險源布局管控,園區內部的功能布局應充分考慮風險源對區內及周邊環境的影響,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遠離區內人群聚集的辦公樓及河流;園區不同企業風險源之間應盡量遠離,防止其中某一風險源發生風險事故引起其他風險源爆發帶來的連鎖反應,降低風險事故發生的范圍。6.對建設用地污染風險重點管控區內關閉搬遷、擬變更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使用權人的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由土地使用權人負責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暫不開發利用或現階段不具備治理與修復條件的污染地塊,實施以防止污染擴散為目的的風險管控。已污染地塊,應當依法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治理與修復,符合相應規劃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后,方可進入用地程序。7、園區應構建與臨港開發區、江陰市之間的聯動應急響應體系,實行聯防聯控。建設單位將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與“環境風險防控”相符。本項目已制定自行監測計劃,建設單位將定期開展自行監測。申夏工業園建立健全環境風險管控體系,加強環境管理能力建設。加大環境監管與執法,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與設備,完善環境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設單位將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資源開發利用要求1.規劃期末,單位工業增加值新鮮水耗≤5.64t/萬元;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75%;再生水回用率≥30%。本項目水洗工序產生的廢水經循環水處理系統預處理后,回用于水洗工序,僅添加,不外排,無生產廢水排放。2.本次規劃評價范圍總面積30.08km,其中建設用地面積2893.36ha,規劃期建設用地不得突破該規模。單位工業用地面積工業增加值≥0.104億元/ha。本項目利用現有租賃廠房進行建設,不新增工業用地。3.園區實行集中供熱,規劃期能源利用主要為電能和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單位工業增加值綜合能耗≤0.5噸標煤/萬元;單位工業產值碳排放強度≤2.26噸CO2/萬元。本項目使用能源為電能。4.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100%。本項目集塵、廢包裝袋、濾袋外售綜合利用。污泥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5、優化能源結構,加強能源清潔利用,禁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用能設備,引進項目的生產工藝、設備、能耗、污染物排放、資源利用等均須達到相關要求。本項目生產工藝、設備、能耗、污染物排放、資源利用等均達到相關要求。6.禁止銷售使用燃料為“Ⅲ類”(嚴格),具體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漿、型煤、焦炭、蘭炭等);2、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專用鍋爐或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4、國家規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本項目不使用“Ⅲ類”燃料。2)與《關于印發<申港街園產業準入負面清單依據>的通知》(申委發〔2018〕86號)相符性分析根據《關于印發<申港街園產業準入負面清單依據>的通知》(申委發〔2018〕86號),本項目與申港街園產業準入負面清單相符性見表1-9。表1-9申港街園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內容及要求相符性分析限制類對現有的冶金業、紡織印染業、造紙皮革輕工業、化工業、倉儲業等企業,不得新建、擴建并不斷提檔升級改進生產工藝,加裝先進的治污設施設備,提高安全環保管理水平。冶金業:現有鋼鐵及有色金屬的冶煉、壓延加工等企業生產工藝安全、環保水平要達標,清潔生產水平要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等;紡織印染業:現有印染等生產工藝安全、環保水平要全面達標,清潔生產水平要達到國內先進水平;輕工業:現有造紙、皮革制造等企業生產工藝安全、環保水平要全面達標,清潔生產水平要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等;化工業:現有化工產品制造、加工、倉儲等企業,生產工藝安全、環保水平要全面達標,清潔生產水平要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等;升級改造不到位企業予以關停;倉儲業:鐵礦石、煤炭儲運中心、煤炭交易市場建設點必須遠離水源地500米以上,不能露天經營。本項目主要從事綠色環保型水處理新材料的生產,不屬于限制類項目。禁止類采礦業:禁止新建煤炭、礦石、建筑石塊的采選加工等項目;冶金業:禁止新建鋼鐵及有色金屬的冶煉、壓延加工、小鑄造鍛造等項目;電力業:禁止新建燃煤鍋爐等項目;紡織業:禁止新建開毛、印染等項目;輕工業:禁止新建造紙、皮革制造、小家具等項目;化工業:禁止新建化工產品制造、加工、倉儲,以及原料中含危險化學品的制造項目;建材業:禁止新建磚瓦陶瓷、石膏、水泥、玻璃制造等項目;金屬制品業:禁止新建酸洗、堿洗、電鍍氧化等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等項目;其他:禁止新建廢塑料加工、塑料造粒、噴涂、小汽修、小食品加工、小印刷、廢舊回收拆解等項目。本項目主要從事綠色環保型水處理新材料的生產,不使用廢塑料,不屬于禁止類項目。3)與關于印發《夏港街園產業準入負面清單》的通知(夏街攻堅辦發〔2019〕3號)相符性分析本項目與江陰市夏港街道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指揮部辦公室文件關于印發《夏港街園產業準入負面清單》的通知(夏街攻堅辦發〔2019〕3號)相符性分析見表1-10。表1-10與夏港街園產業準入負面清單相符性分析類別內容相符性分析一、限制類現有的冶金業、紡織印染業、造紙輕工業、化工業等企業,應不斷提檔升級改進生產工藝,加裝先進的治污設施設備,提高安全環保管理水平。冶金業:現有鋼鐵及有色金屬的冶煉、壓延加工等企業生產工藝安全、環保水平要達標,清潔生產水平要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等;紡織印染業:現有印染等生產工藝安全、環保水平要全面達標,清潔生產水平要達到國內先進水平,通過提升逐年減少排污總量;輕工業:現有造紙制造等企業生產工藝安全、環保水平要全面達標,清潔生產水平要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等;化工業:現有化工產品制造、加工、倉儲等企業,生產工藝安全、環保水平要全面達標,清潔生產水平要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等;升級改造不到位企業予以關停。本項目為鑄造砂的生產,不屬于限制類、禁止類項目。二、禁止類采礦業:禁止新建煤炭、礦石的采礦項目;電力業:禁止新建燃煤鍋爐等項目;紡織業:禁止新建開毛、印染等項目;輕工業:禁止新建造紙、皮革制造、小家具(含噴漆、電鍍、打磨等工藝)等項目;化工業:禁止新建化工產品制造、加工、倉儲,以及原料中含危險化學品的制造項目;建材業:禁止新建磚瓦陶瓷、石膏、水泥、玻璃制造等項目;金屬制品業:禁止單獨新建酸洗、堿洗、電鍍氧化等金屬表面處理和產生爆炸性金屬粉塵等項目;其他:禁止新建其他環境污染嚴重的項目。4)與南理工江陰校區周邊區域產業準入負面清單相符性分析根據《關于印發<南理工江陰校區周邊區域產業準入管控辦法>的通知》(澄港開委發〔2019〕10號),本項目水洗廠區位于南理工周邊管控區中的有條件準入區,烘干廠區不在上述范圍內,本項目與南理工江陰校區周邊區域產業準入負面清單相符性見表1-11。表1-11南理工江陰校區周邊區域產業準入負面清單類別內容相符性分析限制類冶金業:鋼鐵及有色金屬冶煉,現有企業不得進行擴能。紡織:現有印染企業不得技改擴能。輕工業:造紙、皮革制造、食品加工、木材加工、家具制造,現有企業不得擴能。倉儲業:鐵礦石、煤炭儲運、煤炭交易市場等易污染項目,現有企業不得技改擴能。本項目主要從事綠色環保型水處理新材料的生產,不屬于限制類項目。禁止類采礦業:新(改、擴)建煤炭、礦石、建筑石塊的采選加工等項目。冶金業:新(改、擴)建鋼鐵及有色金屬的冶煉、壓延加工、小鑄造鍛造等項目。電力業:新(改、擴)建燃煤鍋爐等項目。紡織業:新(改、擴)建印染、開毛、洗毛、后整理等項目。輕工業:新(改、擴)建造紙、皮革制造、食品加工、木材加工、家具制造等項目。化工業:新(改、擴)建化工產品制造、加工、倉儲,以及原料中含危險化學品的制造項目。建材業:新(改、擴)建磚瓦、陶瓷、石墨、石灰、石膏、水泥、混凝土、人造石、玻璃纖維、瀝青等項目。金屬制品業:新(改、擴)建酸洗、堿洗、電鍍氧化、噴漆等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等項目。其他:新(改、擴)建廢塑料加工、塑料造粒、噴涂、小汽修、小食品加工、小印刷、廢舊回收拆解、危(固)廢處置、易起塵材料粉碎加工等項目。本項目主要從事綠色環保型水處理新材料的生產,不屬于禁止類項目。④對照國家及地方政策、《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進行說明,具體見表1-12、1-13。表1-12區域環境準入負面清單序號內容相符性分析1《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不屬于限制類、淘汰類項目,符合要求2《無錫市制造業轉型發展指導目錄(2012年本)》不屬于限制類、淘汰類項目,符合要求3《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不屬于限制、禁止用地項目,符合要求4《江蘇省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3年本)》、《江蘇省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3年本)》不屬于限制、禁止用地項目,符合要求5《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不屬于禁止類項目,符合要求6《<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不屬于禁止類項目,符合要求7《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不屬于禁止準入類項目,符合要求8《關于印發<申港街園產業準入負面清單依據>的通知》(申委發〔2018〕86號)本項目不屬于文件中的限制類和禁止類,符合該文件的要求9《夏港街園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夏街攻堅辦發〔2019〕3號)本項目不屬于文件中的限制類和禁止類,符合該文件的要求10《關于印發<南理工江陰校區周邊區域產業準入管控辦法>的通知(澄港開委發〔2019〕10號)》本項目不屬于文件中的限制類和禁止類,符合該文件的要求11《江蘇省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產業產品目錄(2024年本)》本項目不屬于限制類、淘汰類,符合要求表1-13《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對照分析序號管控條款本項目情況是否屬于禁止范疇1禁止建設不符合全國和省級港口布局規劃以及港口總體規劃的碼頭項目,禁止建設不符合《長江干線過江通道布局規劃》的過長江通道項目。本項目不屬于碼頭或過江通道項目否2禁止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旅游和生產經營項目。禁止在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項目。本項目不涉及自然保護區或風景名勝區否3禁止在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項目,以及網箱養殖、畜禽養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資建設項目。本項目不涉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否4禁止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圍湖造田、圍海造地或圍填海等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挖沙、采礦,以及任何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投資建設項目。本項目不涉及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或濕地公園否5禁止違法利用、占用長江流域河湖岸線。禁止在《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內投資建設除事關公共安全及公眾利益的防洪護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態環境保護、航道整治、國家重要基礎設施以外的項目。禁止在《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及湖泊保護區、保留區內投資建設不利于水資源及自然生態保護的項目。本項目不占用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否6禁止未經許可在長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設、改設或擴大排污口。本項目不在長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設、改設或擴大排污口否7禁止在“一江一口兩湖七河”和332個水生生物保護區開展生產性捕撈。本項目不涉及捕撈否8禁止在長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禁止在長江干流岸線三公里范圍內和重要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冶煉渣庫和磷石膏庫,以提升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項目不屬于化工項目及尾礦庫、冶煉渣庫和磷石膏庫項目否9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本項目不屬于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漿造紙項目否10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目。本項目不屬于石化、現代煤化工項目否11禁止新建、擴建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本項目不屬于過剩產能項目,不屬于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否12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文件有更加嚴格規定的從其規定。本項目嚴格執行法律法規等相關文件要求否綜上,本項目符合“三線一單”要求。2、產業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項目從事綠色環保型水處理新材料和鑄造砂的生產,對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項目屬于C3099其他非金屬礦物制品制造。對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本項目不屬于其中的限制類、淘汰類項目。對照《無錫市制造業轉型發展指導目錄(2012年本)》(錫政辦發[2013]54號),本項目不屬于鼓勵類、限制類、淘汰類,屬于允許類。對照《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本項目不屬于限制、禁止用地項目,為允許類。對照《江蘇省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3年本)》、《江蘇省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3年本)》,本項目不屬于限制、禁止用地項目,為允許類。對照《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長江辦[2022]7號)、《<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蘇長江辦發[2022]55號),本項目不屬于禁止類。對照《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本項目不屬于禁止準入類。對照《江蘇省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產業產品目錄(2024年本)》,本項目不屬于限制類、淘汰類,屬于允許類。對照《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蘇辦發[2018]32號),本項目不屬于限制類、淘汰類,禁止類,屬于允許類。本項目已由江蘇江陰臨港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出具備案證(備案號:江陰臨港備[2024]283號)。綜上,本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及地方產業政策。二、建設項目工程分析建設內容1、項目概況江蘇長磊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28日,住所:江陰市濱江西路538號A1401,根據營業執照,公司經營范圍為:一般項目:新材料技術研發;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建筑材料銷售;冶金專用設備制造;冶金專用設備銷售(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該公司《年產30萬噸高鐵及特種建材用砂料項目》于2024年3月19日通過江蘇江陰臨港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審批(批復號:澄港開委環審〔2024〕20號),設計生產能力為年產30萬噸高鐵及特種建材用砂料,項目建設地址:江陰市濱江西路388號。為滿足市場需求,該企業擬租賃江蘇長達國際物流有限公司(5號碼頭區域,具體地址為江陰申港鎮長源路1號(5號碼頭區域))(以下簡稱“水洗廠區”),廠房1786m2,依托無錫(江陰)港申夏港區長洋碼頭卸船,購置水洗生產線、輸送機、循環水系統等設備20臺套,主要進行河砂、石英砂的水洗,年產用于交通、工業和生活領域的綠色環保型水處理新材料50萬噸,其中20萬噸外售,30萬噸通過汽車運輸至烘干廠區進一步加工;同時,租用江陰市長洋貿易有限公司(濱江西路353號)(以下簡稱“烘干廠區”)廠房7182m2,購置濾料烘干生產線、研磨機、輸送機、除塵設備、環保設備、空壓機等設備17臺套,進行精品砂料、保溫材料制造,利用水洗廠區綠色環保型水處理新材料進一步加工成鑄造砂外售,年產鑄造砂30萬噸。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生態環境部令第16號),本項目屬于“二十七、非金屬礦物制品業30;”中“其他”,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建設單位江蘇長磊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南京源恒環境研究所有限公司開展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環評工作組進行了實地踏勘和資料收集,在工程分析的基礎上編制了本報告。2、工程內容及建設規模本項目租賃廠房進行加工生產,工程內容主要為廠房內部布局調整、新增設備購買、安裝和調試等環節,公用、輔助工程和環保工程配套設施完善等。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及產品方案見表2-1。表2-1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及產品方案序號工程名稱(車間、生產裝置或生產線)產品名稱及規格設計能力(萬噸/年)年運行時數(hr)擴建前擴建后增減量1生產車間(申港鎮長源路1號(5號碼頭區域)水洗車間綠色環保型水處理新材料細砂20目以下(烘干)020+204800220目3濾料18目416目512目610目75目8生產車間(濱江西路353號)烘干車間鑄造砂20-40目030+30930-50目1040-70目1170-120目12100-200目13200目以下※注:綠色環保型水處理新材料30萬噸作為鑄造砂原料,20萬噸直接售賣。圖2-1產品去向示意圖(單位:萬t/a)本項目產品質量執行《水處理用石英砂濾料》(CJ24.1-88)、《鑄造用硅砂》(GB/T9442-2010)規定要求,具體見表2-2、2-3。表2-2主要技術指標序號指標石英砂濾料本項目產品質量情況1粒徑,mm0.5~1.20.875-3.12含泥量,%≤10.73密度,g/cm3≥2.55≥2.8表2-3主要技術指標序號指標烘干砂(細骨料)本項目產品質量情況1粒徑,mm0.02~3.350.875-3.12含泥量,%≤10.83MB值≤3.0≤3.04含水率,%≤0.3≤0.3根據上表顯示,本項目產品質量符合《水處理用石英砂濾料》(CJ24.1-88)、《鑄造用硅砂》(GB/T9442-2010)。表2-4廠區各構筑物用途位置名稱占地面積m2層數高度m耐火等級備注水洗廠區(申港鎮長源路1號)辦公樓161310.5二級現有原料成品倉庫735110二級現有生產車間1051110二級現有烘干廠區(濱江西路353號生產車間6100112二級現有原料倉庫1000112二級現有建設項目公用和輔助工程見表2-5。表2-5公用和輔助工程廠區類別建設名稱設計能力備注擴建前擴建后增減量濱江西路388號*貯運工程原料倉庫1000m21000m20室內,儲存原料成品倉庫1500m21500m20室內,儲存成品公用工程給水DN400DN4000當地自來水管網,依托出租方排水雨水DN300DN3000排入雨水管網,依托出租方污水DN300DN3000依托租賃方接管口接管至污水廠集中處理供電220KVA220KVA0公共變壓器、依托出租方供氣128萬m3/a128萬m3/a0由江陰天力燃氣有限公司提供廢氣處理旋風除塵+布袋除塵器25000m3/h25000m3/h0捕集率100%,處理率99.8%,處理后的廢氣通過1根15米高的排氣筒(DA001)排放旋風除塵+布袋除塵器10000m3/h10000m3/h0捕集率100%,處理率99.8%,處理后的廢氣通過1根15米高的排氣筒(DA002))排放噴淋抑塵53m3/d53m3/d0噴淋抑塵廢水處理化糞池10m310m30簡單生化處理,依托出租方沉淀池20m320m30依托出租方固廢處置一般固廢堆場10m210m20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危廢暫存區5m25m20噪聲(隔聲量)≥25dB(A)≥25dB(A)0廠界達標風險應急事故應急池16000m316000m30依托出租方水洗廠區貯運工程原料成品倉庫01736.8m2+1736.8m2室內,儲存原料成品,依托出租方公用工程給水DN800DN8000當地自來水管網,依托出租方排水雨水DN400DN4000排入雨水管網,依托出租方污水DN400DN4000依托出租方接管口接管至污水廠集中處理供電220KVA220KVA0公共變壓器、依托出租方廢氣處理灑水抑塵0霧炮機若干+霧炮機若干噴淋抑塵廢水處理化糞池10m310m30簡單生化處理,依托出租方固廢處置一般固廢堆場010m2+10m2固體廢物分類收集,新建智能化收納箱05m2+5m2噪聲(隔聲量)0≥25dB(A)≥25dB(A)廠界達標事故池085m3+85m3用于收集事故廢水,新建初期雨水池0依托出租方1500m3沉淀池依托出租方1500m3沉淀池依托出租方1500m3沉淀池。烘干廠區貯運工程原料倉庫01000m2+1000m2室內,儲存原料成品,依托出租方公用工程給水DN800DN8000當地自來水管網,依托出租方排水雨水DN400DN4000排入雨水管網,依托出租方污水DN400DN4000依托出租方接管口接管至污水廠集中處理供電220KVA220KVA0公共變壓器、依托出租方供氣0128萬m3/a+128萬m3/a由江陰天力燃氣有限公司提供環保工程廢氣處理旋風除塵+布袋除塵器025000m3/h×1+25000m3/h×1捕集率100%,處理率99.8%,處理后的廢氣通過1根15米高的排氣筒(DA003)排放,新建旋風除塵+布袋除塵器010000m3/h×1+10000m3/h×1捕集率100%,處理率99.8%,處理后的廢氣通過1根15米高的排氣筒(DA004)排放,新建灑水抑塵0霧炮機若干+霧炮機若干噴淋抑塵廢水處理化糞池10m310m30簡單生化處理,依托出租方固廢處置一般固廢堆場010m2+10m2固體廢物分類收集,新建智能化收納箱05m2+5m2噪聲(隔聲量)0≥25dB(A)≥25dB(A)廠界達標事故池0115m3+115m3用于收集事故廢水,新建初期雨水池0依托出租方200m3沉淀池依托出租方200m3沉淀池依托出租方200m3沉淀池*本項目不涉及濱江西路388號廠區4、主要設備本項目主要生產單元為水洗、篩分、烘干、研磨、檢驗、包裝等。涉及的主要設備見表2-8。表2-8主要設備清單類型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臺套)備注擴建前擴建后增減量濱江西路388號生產設備圓盤給料機Y4420110現有,國產皮帶機PD1Y3310-25米110現有,國產皮帶機PD2Y338-25米110現有,國產天然氣燒嘴RS810/EBLU220現有,國產燃氣熱風爐SLRF3356110現有,國產單筒烘干機SLWH3224110現有,國產直線振動篩S4512110現有,國產皮帶機PD3Y3310-9米110現有,國產高效斗式提升機Gtd160110現有,國產皮帶機PD4Y3310-21米110現有,國產皮帶機PD5Y3310-19.5米110現有,國產皮帶機PD6Y3310-10米110現有,國產板鏈斗式提升機NE100110現有,國產皮帶機PD7Y3310-9米110現有,國產精細八角篩Y4308-10M12120現有,國產皮帶機PD8Y335-12.06米550現有,國產斗式提升機Y3716A660現有,國產風機4-72№20B110現有,國產皮帶機PD9Y337-13米330現有,國產皮帶機PD10Y337-16米110現有,國產皮帶機PD11Y337-21.5米110現有,國產皮帶機PD12Y337-28.5米110現有,國產皮帶機PD13Y335-12.06米110現有,國產環保設備旋風除塵器SLXF3200110現有,國產氣箱脈沖布袋除塵器SLQM80-2*10110現有,國產脈沖布袋除塵器LMF240110現有,國產旋風除塵器XF1500220現有,國產氣箱脈沖布袋除塵器LMC960-1600110現有,國產輔助設備風機4-73№13.4D110現有,國產風機4-73№10C110現有,國產空壓機/110現有,國產水洗廠區生產設備輸送機/012+12新增,國產水洗生產線初篩系統滾動篩自制01+1新增,國產池子4×2×1.5m輸送帶/精篩系統滾動篩自制01+1新增,國產池子12×3×10m輸送帶/包裝機/02+2新增,國產循環水系統收集池5×4×5m01+1新增,國產沉淀池5×5×8m01+1空壓機/01+1新增,國產泥水處理設備/01+1新增,國產烘干廠區生產設備濾料烘干生產線定量圓盤給料機Y442002條線+2條線新增,國產(組裝的成套生產線設備)皮帶輸送機PD1-Y338-37米熱風爐SLRFS2955三回程烘干機SLQM3810離心機4-73№12.5D慣性直線振動篩S4512高效斗式提升機GTD800-10米振動沸騰冷卻器S8680氣力輸送器APMC/S2000離心風機4-72№10C研磨機/02+2新增,國產分離、分類生產線高效斗式提升機GTD800-18.5米02+2新增,國產皮帶輸送機PD3-Y338-23米雙向氣動卸料器QDXL-8精細九角分級篩S4315-90皮帶輸送機Y335-25.5米斗式提升機Y3725-8米噸包自動檢重秤HTDC-15離心風機4-72№10C搖擺篩分機FYBS-2036-10S輸送機TD-B1000-24.5m04+4新增,國產試驗室設備顆粒圖像處理器/01+1新增,國產動態圖像儀/顆粒計數器/粒度檢測控制系統/納米粒度及電位分析儀/高性能濕法循環進樣氣/激光粒子分析儀/石英石快速分析儀/XRF熒光光譜分析儀/FAST-SDD探測器/包裝機/02+2新增,國產空壓機/02+2新增,國產烘干廠區輔助設備除塵設備25000m3/h01+1新增,國產10000m3/h01+1新增,國產合計5592+37/5、建設項目廠區平面布置情況本項目水洗廠區由北向南、由東向西依次主要布置為辦公樓、生產車間三、生產車間二、生產車間一、3#室內砂庫、2#室內砂庫、1#室內砂庫、門衛、碼頭區域空地;烘干廠區由北向南、由東向西依次主要布置為空地、廠房建設地平面布置具體見附圖2-1、附圖2-2。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勞動定員:本項目勞動定員60人,分別為水洗廠區30人,烘干廠區30人。現有項目勞動定員不變,仍為60人,故擴建后全廠勞動定員為120人。工作制度:本項目擴建前后全廠均實行晝間二班16小時制,年有效工作日為300天。7、水量平衡本項目用水主要為職工生活用水、洗砂用水、降塵用水、洗車用水,均采用自來水。用水基準如下:(1)水洗廠區①職工生活用水:根據《建筑給水排水設計標準》(GB50015-2019),工業企業建筑管理人員、車間工人的生活用水定額為30L/(人·班)~50L/(人·班),本報告取50L/(人·班),本項目勞動定員30人,年有效工作日300天,則本項目生活用水量450t/a(1.5t/d),損耗以20%計,則生活污水排放量為360t/a(1.2t/d)。本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通過污水管網接入江陰市申港工業園區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集中處理,達標后排入新溝河。②洗砂用水:項目洗砂過程中將使用大量新鮮水,屬于循環用水,不外排,根據業主提供的資料,項目用水量約為65t/d,即19500t/a。進來的河砂、石英砂原料的含水率約為5%(30500t/a),經水洗后含水率為8%(40434t/a),水洗過程損耗按20%計,則約7652.7t/a水進入循環水處理系統。類比同類型企業,成品砂含水率6-8%,本項目按7%計,因此35000t/a水進入產品,水洗砂堆放在產品庫內有部分水分蒸發(按10%,543.4t/a)及滲出(按90%,4890.6t/a)經產品庫廢水收集系統收集后進入循環水處理系統,壓濾后污泥為124456.5t/a,含水率為8%,則帶入污泥的水分為9956.5t/a,剩余2586.9t/a水回用于洗砂,因此項目洗砂需補充16913.1t/a新鮮水。③降塵用水:針對廠區內道路等進行降塵灑水,防止因為車輛進出碾壓產生粉塵,項目道路灑水用水量為450t/a(1.5t/d)。④初期雨水:根據雨水量和地域,雨水量采用無錫地區暴雨強度公式計算:Q=φqF式中:Q——雨水設計流量φ——徑流系數,取0.70q——暴雨強度公式F——匯水面積(公頃),0.1786公頃(水洗廠區)式中:q——設計暴雨強度,L/s·hm2T——重現期,取2年t——初期雨水收集時間,取10min經計算,暴雨強度為336L/s·hm2,按年均暴雨次數20次計,本項目水洗廠區初期雨水量為42t/a。初期雨水經出租方沉淀池沉淀處理后用于廠區和碼頭防塵用水,不外排。本項目水洗廠區出租方江蘇長達國際物流有限公司(5號碼頭區域)設置1個1500m3沉淀池,可滿足本項目需要。(2)烘干廠區①職工生活用水:根據《建筑給水排水設計標準》(GB50015-2019),工業企業建筑管理人員、車間工人的生活用水定額為30L/(人·班)~50L/(人·班),本報告取50L/(人·班),本項目勞動定員30人,年有效工作日300天,則本項目生活用水量450t/a(1.5t/d),損耗以20%計,則生活污水排放量為360t/a(1.2t/d)。本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通過污水管網接入光大水務(江陰)有限公司澄西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達標后排入老夏港河。②初期雨水:根據雨水量和地域,雨水量采用無錫地區暴雨強度公式計算:Q=φqF式中:Q——雨水設計流量φ——徑流系數,取0.70q——暴雨強度公式F——匯水面積(公頃),0.7182公頃(烘干廠區)式中:q——設計暴雨強度,L/s·hm2T——重現期,取2年t——初期雨水收集時間,取10min經計算,暴雨強度為336L/s·hm2,按年均暴雨次數20次計,本項目烘干廠區初期雨水量為169t/a。初期雨水經出租方沉淀池沉淀處理后用于廠區和碼頭防塵用水,不外排。本項目烘干廠區出租方江陰長洋貿易有限公司(濱江西路353號)有限公司設置1個200m3沉淀池。工藝流程和產排污環節生產工藝本項目主要從事綠色環保型水處理新材料和鑄造砂的生產,具體生產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見圖2-5、2-6(圖中G-廢氣、W-廢水、S-固廢、N-噪聲)。①綠色環保型水處理新材料水洗廠區工藝:原料(河砂、石英砂等)原料(河砂、石英砂等)G1-1粉塵堆放、裝卸G1-1粉塵堆放、裝卸輸送輸送篩分水洗輸送包裝入庫N1-1噪聲新鮮水W1-2廢水N1-4噪聲G1-2粉塵N1-2噪聲N1-2噪聲W1-1廢水W1-1廢水N1-3噪聲圖2-5綠色環保型水處理新材料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圖※生產工藝簡述:(1)堆放、裝卸:原料經水運運至依托碼頭貯存后,通過短駁汽運至封閉的倉庫內堆放,原料用載重汽車進行運輸至水洗車間,該工序產生物料堆放和原料裝卸粉塵(G1-1)。(2)輸送:原料經裝載機投料至封閉輸送帶,經輸送帶進入篩分系統。由于使用的是封閉的輸送帶輸送物料,則該工序會產生噪聲(N1-1)。由于原砂含水率較高,且采用封閉的輸送帶輸送,該工序輸送帶輸送粉塵產生量較小,忽略不計。(3)篩分:由于客戶對產品規格的要求,篩分工序分為初篩和精篩。原料經由封閉輸送帶輸送至初篩系統,初篩后的物料,部分直接進入水洗工序,部分則進入精篩系統繼續進行篩分后,進入水洗工序。由于篩分均在水中進行,則該工序僅產生噪聲(N1-2)。(4)水洗:經過篩分的砂子,直接進入水洗砂機進行水洗,洗去砂子中的泥土等。該工序產生洗砂廢水(W1-1)及噪聲(N1-3)。(5)輸送:經過水洗的砂子即為成品,含水率較大,經過封閉的輸送帶貯存于室內倉庫,其中20萬噸外售,30萬噸水洗砂經汽車運輸至烘干廠區進行鑄造砂的制造。該工序產生廢水(W1-2)和噪聲(N1-4)。綠色環保型水處理新材料②鑄造砂烘干廠區工藝:綠色環保型水處理新材料上料上料G2-1天然氣燃燒廢氣G2-2粉塵G2-1天然氣燃燒廢氣G2-2粉塵N2-1噪聲烘干天然氣N2-1噪聲烘干天然氣G2-3粉塵G2-3粉塵N2-2噪聲N2-2噪聲研磨加工研磨加工G2-4粉塵N2-3噪聲分篩G2-4粉塵N2-3噪聲分篩檢測檢測成品包裝成品包裝倉庫倉庫圖2-6鑄造砂生產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圖※生產工藝簡述:本項目原料為水洗廠區水洗過后的50萬噸中的30萬噸,經汽車運輸至烘干廠區進行鑄造砂的制造。(1)上料:經由封閉輸送帶將成品砂輸送至烘干系統的上料斗內,由于該工序是在密閉的環境下進行,僅產生少量的粉塵,可忽略不計。(2)烘干:將含水率在7%左右的成品砂輸送至烘干機中進行烘干,將成品砂烘干至含水率約1%的產品。該工序產生天然氣燃燒廢氣(G2-1)、粉塵(G2-2)以及噪聲(N2-1)。(3)研磨加工:根據客戶的要求將烘干后的大粒徑的成品砂進行研磨加工,加工成客戶需要的尺寸規格(將原來的5目~20目研磨成20目以下)。該工序產生研磨粉塵(G2-3)以及噪聲(N2-2)。(4)分篩:將研磨加工后的砂用不同目數的篩子進行篩分,得到不同規格的砂子。該工序產生粉塵(G2-4)以及噪聲(N2-3)。(5)檢驗:對篩分好的砂子進行質量檢驗。(6)成品包裝:對檢驗合格的產品進行包裝,待售。根據企業提供的資料,本項目下料口為管狀輸送口,且送料口采用噸袋捆扎的方式,送料口呈密閉狀態,外溢粉塵量極少。該工序粉塵量可忽略不計。2、其他產污環節分析本項目生產中會產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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