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管理制度合并大全【員工管理篇】十篇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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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精選制度1:勞動關系與合同管理制度一、勞動合同的簽訂1、各單位與職工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勞動關系。勞動合同一經簽訂,經勞動部門鑒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中所規定的義務。2、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一式兩份,單位與職工本人各執一份。3、勞動合同由單位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與勞動者本人簽訂。二、勞動合同鑒證1、勞動合同簽訂后,因自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鑒證手續。2、勞動合同鑒證后,企業和職工各執一份,自鑒證之日起五日內交職工保存一份,并由職工本人在《送交回執》上簽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代簽、代收。三、勞動合同續簽1、公司在員工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做合同續簽調查,對員工合同期內工作進行審查,考核合格者可以續簽勞動合同,合同期內因工作出現失誤等原因考核不合格者,按規定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并通知員工本人。2、續簽勞動合同后將于十日內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勞動合同鑒證手續。四、勞動合同的變更1、公司進行組織機構調整,可依據其實際情況與員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變更勞動合同。2、公司因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需協商變更勞動合同的,應在三十日內與員工辦理變更手續,對協商變更不成的,企業可根據勞動法提前三十日通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3、因集團內招聘、整合造成的勞動合同改簽:在未與新單位簽訂合同之前,仍按原單位合同執行。如在新單位實習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者或有違約行為,則退回原單位按合同規定追究責任。五、勞動合同的終止1、依據《勞動法》有關規定對嚴重違法違紀的職工解除勞動合同適用開除。1)被判刑并入監獄服刑的;2)被勞教者;3)留用看查期間表現仍不好的;4)嚴重犯有《獎懲制度》錯誤之一的。2、對無正當理由曠工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適用除名,除名條件為職工經常沒有正當理由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1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按照有關規定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適應除名。3、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犯有嚴重錯誤,但不夠開除或除名條件,經教育或行政處分仍然無效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適用辭退。單位根據生產經營狀況或富余員工的情況,按照有關規定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也可適用辭退。六、解除勞動合同1、依據《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向員工送交《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由員工簽收,通知書內應注明解除合同原因及需要辦理的各種手續。2、員工依據《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向單位遞交書面申請,單位應在三十日期滿前做出書面答復。員工違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的規定,而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單位不予辦理。如員工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七、勞動爭議1、勞動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向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單位內成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設在工會,有工會主席、職工代表、單位代表(人力部門)組成,主任由工會主席擔任。2、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爭議,應自當事人投訴并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結束,到期末結束,視為調解無效。調解無效,可向上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八、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下屬所有子公司。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精選制度2:員工請假制度一、總則為了加強企業管理,進一步明確員工請假手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二、實施范圍與要求1、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支付工資的全體員工(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在冊員工和臨時聘用員工),如請假者,均按本規定辦理。2、每個員工都應嚴格遵守本制度,公司對模范遵守紀律者,予以表揚和適當獎勵;對經常遲到、早退和曠工者,視情況輕重,給予紀律處分。3、工作時間:公司實行每周40小時工作制。4、作息時間:(1)每年夏季高溫作息時間(7月1日至10月31日)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2)每年冬季作息時間(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為: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3)其余作息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三、請假類別與時間1、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2、病假:員工因病請假,須憑醫院病假證明(在指定勞保醫院或因急病在附近醫療單位出具的證明),經領導同意批準給假。3、工傷假:須憑醫療單位證明和員工所在部門的事故報告,由公司報公司所在地勞動管理機關認定。4、休假、婚假、產假、護理假、哺乳假、計劃生育假、喪假、探親假的享受標準:(1)休假:按休假制度執行;(2)婚假:一般三天,晚婚(指男滿二十五歲,女滿二十三歲)十五天;(3)產假:按《南京市生育保險管理辦法》執行;(4)護理假:男職工在配偶分娩期可休的薪護理假十五天;(5)哺乳假:有不滿一周歲嬰兒女職工,每天上下班可推遲或提前一小時用于哺乳;(6)施行節節育手術的男女職工經醫院證明,可休假時間:放置節育環二天;經批準取環休息一天;輸精管結扎休息十天;輸卵管結扎休息二十五天;上環、結扎后懷孕人流者經醫院證明,三個月以內的休息十四天;(7)喪假:員工直屬親屬(指配偶、父母、岳父母或公婆、子女)去世,可享受三天有薪喪假,路程假另算;(8)探親假:未婚員工探望居住在地區以外的父母時,每年一次20天;已婚員工探望居住在地區以外的配偶時,每年一次30天;已婚員工探望居住在地區以外的父母時,四年一次20天;路程假另算。5、事假:員工因事確需請假,應呈書面報告,經領導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處理。四、請假批準權限1、一般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批準;部門經理請假,由分管領導批準;總經理室成員請假,由總經理批準。2、請假不超過一個工作日(含)由部門經理審批;請假1天以上至3個(含)工作日由分管領導審批;3天以上由總經理審批。以上均需報人力資源部備案。五、請假手續1、員工請假,必須事先按照批準權限辦理請假手續。凡是無正當理由,不按照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按曠工處理。2、員工因患急病或有急事,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時,應電話聯系請假,事后辦理補假手續。3、員工請假回公司上班時,應及時辦理銷假手續,預計不能按時銷假,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有特殊原因者,回公司上班后,應及時說明理由并補辦手續。精選制度3:人力資源調配管理制度一、總則1、為適應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或公司)及員工個人的發展需要,合理調配公司內部人力資源,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所屬項目公司。3、綜合管理部為公司人力資源調配的歸口管理部門。二、調配范疇1、員工調配包括公司各部門之間、公司與所屬公司之間以及各公司之間的人員調配。2、公司基于業務發展需要,可在公司范圍內適時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3、員工根據自身發展定位,可主動申請調職、調崗或參加公司組織的公開競聘。4、外派人員是指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派駐項目公司工作的人員,其中財務、成本、材料管理崗位人員為垂直管理人員,其他外派人員為一般外派人員。但除財務、成本、材料管理崗位及部門經理以上層面人員外,其他崗位人員原則上均不實行外派。三、審批及實施1、集團公司各部門之間的員工調配,按以下權限規定報批:1)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人、公司總經理助理及以上人員的調配,報公司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審批;2)其它人員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2、項目公司內部的人員調配,按以下權限規定報批:1)部門經理(含主持部門工作的副經理)及以上人員的調配,報集團公司審批;2)部門副經理(不含主持部門工作的副經理)及以下人員的調配,由所在公司總經理審批。3、集團公司與項目公司之間、項目公司與項目公司之間的人員調配,按以下權限規定報批:1)集團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人、總經理助理及以上人員、項目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人員的調配,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核后報集團公司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審批;2)其它人員由集團公司分管領導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4、集團公司內部的人員調配,以及集團公司向項目公司外派人員或從項目公司調入人員,由綜合管理部根據用人單位(部門)的人員需求或員工本人申請,會同有關單位(部門)進行協調和考察后,填寫《員工調動審批表》,并辦理逐級報批手續。5、項目公司之間的人員調配,原則上由調出單位與調入單位協商一致后,由調入單位通知公司綜合管理部填寫《員工調動審批表》,并辦理逐級報批手續。項目公司之間的人員調配原則上應將人事關系及薪酬福利等一并轉移,特殊情況需要在原單位保留人事關系和待遇并作為外派的,須說明原由,并經集團公司批準后執行。6、調動審批獲得批準后,由集團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向調出單位(部門)、調入單位(部門)及員工本人發送《員工調配通知書》,調出單位(部門)和員工本人應按照《員工調配通知書》的時間要求,及時辦妥移交手續,到調入單位報到。四、薪酬福利及相關費用管理1、調動人員的薪酬福利按新職級套靠調入單位的薪酬福利標準執行。2、因人員調動發生的相關費用,如差旅費、檔案關系轉移費用等,由調入單位按財務規定列支。五、附則本制度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與修訂。精選制度4:考核與考績管理制度1、本公司對所屬員工每月作定期百分考核,考核項目與評分標準如下:1)出勤態度:占百分之十。2)遵法守紀、服從指揮、互相協作:占百分之十。3)愛護公物,勤保養、維護設備:占百分之十。4)文明禮貌、文明生產:占百分之十。5)安全生產:占百分之十。6)工作效率,產品質量:占百分之二十。7)工作任務,產品完成:占百分之二十。8)節約:占百分之十。2、根據以上八個項目作考核:1)其中有一項目分數為零或總分低于50分者,不發其當月浮動工資。2)分數在50分至70分者,發放該員二百分之五十的當月浮動工資。3)分數在71分以上者,按實得分數比率計發該員工當月浮動工資。3、本公司員工考績分為《主管考績表》及《員工考績表》兩種。每年六月底及十二月底作年中、年終考績,作為升遷、加薪、降級或定年終獎金等的依據。4、本公司就員工工作之勤惰、績效,參照每月累計百分考核、主管考績表、員工考績表、培訓成績等辦理考績評比,等級區分如下:1)優等:90分(含)以上至100分者,可升三級。2)甲等:80分(含)以上至90分者,可升二級。3)乙等:70分(含)以上至80分者,可升一級。4)丙等:60分(含)以上至70分者,不予升級。5)丁等:未滿60分者,予以降級。5、凡員工有下列情節之一者,其在該年度考績等級不得列入優等:1)曾受警告或以上處分者。2)遲到或早退全年共達十次(含)以上者。3)曠工、曠職達一日(含)以上者。4)請假超過規定日數者。5)培訓中心所指定必修課程,有未經請假曠課二次(含)以上者。6、凡員工有下列情節之一者,其在該年度考績等級不得列入甲等或以上:1)曾受記過或以上處分者。2)遲到或早退全年共達二十次(含)以上者。3)曠工、曠職達二日(含)以上者。4)培訓中心所指定的必修課程中,經考試測驗有一科不及格者。5)培訓中心所指定之培訓,全年缺席(因出國、出差除外)達百分之二十(含)以上者。7、凡員工有下列情節之一者,其在該年度考績等級不得列入乙等或乙等以上:1)曾受記大過或以上處分者。2)遲到或早退全年共達三十次(含)以上者。3)曠工、曠職達三日(含)以上者。8、全公司員工考績等級百分率由總經理簽定。9、凡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不辦年終考績:1)正式錄用未滿一個月者。2)留職停薪尚未復職者。精選制度5:辭職、辭退、開除管理制度醫院有權辭退不合格的職工。職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一)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人力資源部提出辭職報告,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辭職手續。(二)用人科室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職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辭退手續。(三)職工與醫院簽訂勞動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職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科室不準無故辭退本科室職工。(四)合同期內職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醫院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科室簽署意見,經領導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給予辦理辭職手續。(五)國家干部、在編職工要求調離本醫院或辭職,必須經所在科室同意,報醫院審批后,才能按程序辦理調動、辭職手續。(六)職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醫院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醫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七)職工或用人科室認為其現工作不適合的,可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在醫院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醫院有權予以解聘、辭退。(八)職工必須服從醫院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醫院有權予以解聘、辭退。(九)醫院對辭退職工持慎重態度。用人科室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職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職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人力資源部核實,經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職工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人力資源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十)勞動合同期滿,合同即告終止。職工或醫院不續簽合同的,到人力資源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十一)職工違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醫院有權予以開除。(十二)職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用,在離開醫院以前,必須交還醫院的一切財物及業務資料。否則,人力資源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醫院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執行并解釋。精選制度6:離退休人員返聘管理制度(一)返聘條件1.科室或醫院工作需要,崗位離不開,本人同意返聘。2.能堅持全日正常工作。擔任副主任醫(技、護)師以上職務者,確因工作需要,但身體等原因不能堅持全日制工作,由科室提出申請,報院辦公會批準,可以按半日工作聘任。3.在院外沒有個人收入的兼職服務工作人員。(二)返聘人員職責與要求1.返聘人員與在院職工同樣履行職責,自覺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2.返聘人員要從醫院利益出發,服從醫院的工作安排。3.返聘人員到外單位會診、手術或查房等,要按照醫務科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不得自行聯系外出會診。(三)返聘人員待遇1.返聘人員返聘期間享受“聘薪”待遇和醫院績效工資規定待遇。2.其他待遇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四)返聘與解聘手續1.首先科室需要,由個人寫出書面申請,科室簽署意見,報分管院長批準后經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是否聘任,返聘人員需簽訂返聘協議并在人力資源部備案。2.返聘工作每年進行一次,聘期一般為一年。個人自愿辭聘者,應提前一月向科室申請。3.對違犯醫院有關規定的返聘人員,醫院有權隨時解聘。精選制度7:員工招聘管理制度一、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制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必須遵守。二、公司選才標準:德才兼備、擇優錄取、不分親疏、用長避短。三、總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的勞動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各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等各項手續。四、總公司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結合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自主招聘品德、學識、體能兼備的人員,通過人才交流中心或勞務市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所需人員,對招聘人員進行初試、復試、考核后擇優錄用。五、公司招聘員工遵循“任人唯賢、量才而用”的原則。公司部門主管以上職務由總經理提名董事長聘任;分公司經理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用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由總經理聘用;其他人員由總公司辦公室擇優錄用。六、員工的錄用應考核其是否具備應聘職位(崗位)所需專業知識、相關資格證書、實踐經驗、身體素質、文化素質及品德等要求。七、各單位、各部門根據業務發展和工作需要,將人員需求上報總公司,經總公司核定同意后,按以下程序進行:1、進行內部調整,最大限度發揮現有人員的潛力,爭取一職多能。2、從公司其他部門吸收該崗位需要的人才。3、總公司以及運輸公司由總公司辦公室統一招聘,各下屬公司可以從社會招聘后報總公司備案。4、招用的人員原則上要求煙臺市區(包括縣市)戶口,18----40周歲,品德好、能吃苦、肯上進的健康人士(特殊人才報總公司批準后可不拘于此規定)。八、求職人員應聘本公司,應按以下程序進行:1、要求求職人員先認真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然后由部門負責人面試和考試,面試時,應告知公司基本情況以及薪資待遇等。2、用人單位、部門應根據應聘人員填寫表格反映的情況進行核實,核實無誤后,將面試通過人員報總公司審批。3、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會計、出納等重要崗位由總公司直接聘任。部門主管以上級別人員應聘由總公司面試通過。九、各單位向面試合格人員發出通知,并辦理報到手續。新職工報到前要到由總公司辦公室指定的醫院進行用工體檢,符合國家規定的崗位健康要求才能錄用。報到時員工必須辦理下列手續:1)交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2)填寫《鼎信實業員工信息表》;3)核實個人身份證、畢業證以及其它相關證件(如職稱證、資格證)原件,確認后留存復印件;4)需要辦理擔保的崗位應辦理擔保手續。十、員工試用期:1、新員工報到后組織3-7天的業務培訓,培訓期結束后由培訓人填寫培訓期結束申請書,由公司辦公室批準后進入實習期,實習期根據崗位不同為1-3個月。2、培訓內容:1)學習與業務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的相關政策及規定。2)學習鼎信實業總公司制訂的《員工手冊》和崗位技能以及公司規章制度、企業文化等。3)試用期待遇:試用期工資根據崗位不同發放基出工資(試用期包含培訓時間),一星期之內離職,不付任何報酬。3、員工在試用期滿后,由各單位(總公司和運輸公司由總公司辦公室)組織考試《員工手冊》和企業文化、崗位職責等內容,80分為合格,不合格的給一次補考機會,補考仍不合格的上報總公司審批后不予錄取。4、員工試用期滿后且考試合格的需要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報請部門主管、辦公室、總經理審批。5、試用期內,對不符合崗位要求,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使用單位、部門負責人可以提前向總公司辦公室提交《員工終止試用申請表》,經審批后,提前終止試用期員工。根據員工表現也可以提前結束培訓期和試用期。十一、員工錄用:1、員工轉正后,由各單位自員工錄用之日簽訂勞動合同(總公司和運輸公司由總公司辦公室),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總公司辦公室、各單位和本人各留一份,單位與員工簽訂崗位責任狀。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主管以上員工,公司以文件形式正式任命。2、員工要與應聘單位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填寫勞動合同書,期限為1年、3年或5年,重要崗位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不簽訂合同的不計算工齡工資或經總公司批準予以辭退。3、試用期時間計為合同用工時間、工齡時間。4、試用期滿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后,如果員工不繳納社會保險,公司將單位應繳部分的保險金額與工資一同發給員工(社會保險金額是國家及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社會保險)。5、簽訂的勞動合同在到期前40天,各單位向總公司匯報,經總公司審核考查后,確定是否續簽合同,杜絕合同到期不知,給工作造成被動,否則由單位經理負全責。十二、工資結構:工資由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工作補貼、補助等組成。1、基礎工資:員工為1200元/月;主管以上為1500元/月。2、崗位工資及補貼根據職務、責任確定(詳見工資分配辦法)。3、工齡工資:在本公司工作每滿一年加100元/月(按周年計)。4、補助:管理工作崗位、外出公事的有通訊和交通補助。5、福利:每年的重大節日每人有50—1000元以上的獎金或等價物品。6、特殊管理崗位或有特殊貢獻的有年終獎或年薪。十三、考核1、考核內容:思想品德、遵章守紀、工作作風、工作能力、完成任務、協作精神。2、考核項目:轉正考核、月考核、季度考核、年終考核,薪職晉升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晉升、降級、獎罰的依據。3、考核結果:分為不稱職、稱職、優秀4、考核方法:公司員工在轉正、升職、調薪等變動之前要進行考核,普通員工要先填寫《員工考核表》,管理人員填寫《管理人員考核表》。考核完畢后,再填寫相應的申請表報領導批準后才可進行變動。5、公司鼓勵員工努力工作,對于優秀員工公司將予以嘉獎。各單位、各部門負責人也可以向總公司提請表彰本單位、本部門優秀員工,總公司將組織對該員工進行考核審查,根據考核結果公司考慮予以嘉獎或升職。精選制度8:公司獎懲制度一、目的與范圍1、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的有效貫徹執行,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制定本制度。2、制度涉及的人事獎勵和處分不包括因績效考評引起的獎勵和懲罰。二、人事獎勵1、獎勵分為:嘉獎、記小功、記大功三種和年終評獎。特設特別獎,獎勵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者。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3)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被評為優秀員工者;4)連續兩年績效考核優秀者;5)在各項經濟活動中減少支出,為公司爭得最大利益者。3、對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功:1)對工作流程、經營管理、技術進步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確認采納者;2)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3)檢舉揭發違反規定或損害公司利益事件者;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保護公司及財務安全,使公司財產免受重大損失者;5)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6)廉潔奉公,事跡突出,影響較大者;7)其它應給予記功事跡者。4、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并為公司帶來顯著經濟效益者;2)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3)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應記大功之事跡者。5、員工年終被評為優秀工作者,公司將給予一定獎勵。6、員工獎懲經批準生效后,每嘉獎一次,當月獎勵300元,記小功獎勵1000元,記大功獎勵3000元。三、人事處分1、人事處分分為:警告、小過、大過、除名等方式進行處罰。2、職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1)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情節輕微者;2)妨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境衛生制度者;3)初次不聽部門負責人合理安排指揮者;4)經查實在一個月內兩次(含)以上未按規定著裝或佩戴工作卡者;5)不遵守考勤規定,一個月內無故遲到早退累計三次者;6)同事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7)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8)在工作場所妨礙他人工作者;9)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擅離工作崗位者;10)工作時間非招待客戶或業務關系飲酒者。3、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過:1)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不大者;2)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3)檢查值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勤務者;4)捏造事實騙取休假經查實者;5)季度內累計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6)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五次(含)以上者;7)一個月內上班期間非工作需要飲酒三次以上者。4、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過:1)在工作時間睡覺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2)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者;3)虛報工作成績或領先偽造工作記錄者;4)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較大傷害者;5)遺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露商業秘密者;6)職務范圍內所保管的公司財務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小者;7)違反安全規定,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8)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六次(含)以上者;9)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10)工作時間、非招待客戶或業務關系飲酒五次以上者。5、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1)拒不聽從部門負責人指揮監督,與主管領導發生沖突者;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3)在公司內聚眾賭博者;4)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5)聚眾鬧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6)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7)對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8)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9)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以上者;10)盜竊同事或公司財務者;11)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12)年度內累計二次記大過行為者。6、員工懲罰處分經批準生效后,記小過罰扣500元,記大過罰扣1000元,主要責任者或部門主管以上者應加倍處罰。四、人事獎勵與處分程序1、獎懲事件在記功(記過)以下者,由部門經理簽發《員工獎罰審批表》并經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后生效。獎罰事件在記功(記過)以上者,由總經理在調查核實后,簽批《員工獎懲審批表》生效。2、《員工獎懲審批表》生效后,由人力資源部登記在《員工獎懲記錄表》中,以備存查,大功或大過以上者在公司公告欄中張貼告示。3、申訴:受懲罰人對懲罰處理不服者,可向公司領導進行申訴,復議決定最終處理結果。五、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本部。六、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精選制度9:行政級別調整制度1、行政級別調整包行政職務晉升和降級,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分為不定期調整和年度定期調整。2、公司行政級別定期調整程序如下:1)人力資源部匯總年度考評成績;人力資源部根據年度考評成績與部門經理一同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勝任度評估,總經理和人力資源部對部門經理、總監、總經理助理的勝任度進行評估;人力資源部根據評估結果和公司來年崗位空缺進行調整的可行性分析,并給出調整意見,制定調整方案,交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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